像斗鸡一样生活(1 / 2)

冷山 查尔斯・弗雷泽 11040 字 2024-02-18

正午,英曼和维西经过一棵新锯倒的山胡桃树,粗大的树干与路平行躺在地上。在它旁边放着一把长长的横割锯,锯片涂着油,没有一点锈。密密的锯齿才打磨过不久,闪闪发亮。

——看那儿,维西说,一把没人要的锯,我能卖个好价钱的。

他走过去拾起那把锯。英曼说:伐木的人刚去吃饭了,他们很快就要回来把这棵树锯断破开的。

—一那我可不知道,我只知道路边有把锯,被我发现了。

维西把锯捡起来,搭在肩上继续赶路。每走一步,两端的木柄都上下抖动,又宽又长的锯片发出嗡嗡铮铮声,像一只单簧口琴。

——我会把锯卖给我们遇见的第一个人。维西说。

——你似乎对别人的财产特别随便,我倒想知道,你在布道的时候怎么用经义为此开脱?英曼说。

——你搞错了,在财产的问题上,上帝没那么严格。他根本不把财产放在眼里,而且处处都表现出这一偏见,从降天火与发洪水这些事上尤其看得出来。你见过上帝用财产实施惩恶扬善的正义吗?

——没有,没有能察觉到的那么明显。

——完全正确。我要说的就是,只能说,一个人如果打算遵照经义的教导来生活,就不能太关注一把锯是谁的这种小事。这样的琐事会干扰远大的目标。

——远大的目标?英曼说着看了看牧师结满痂的头顶,眼睛下面被那个威猛的妓女割出的细细的刀疤,还有在迪普河边被英曼用手枪打出的伤痕。你这人,身上被人教训得到处是伤,嘴里却说着远大目标,他说,看来每一次挨打都很应该。

——我不是说我不需要挨打,维西说,许多比我好的人还被打得更惨呢,但我也不准备再轻易地让人打了。

说到这里他想起了自卫问题。他说:把你那只大手枪给我瞧瞧。

——不!英曼说。

——来嘛,又看不坏。

——不行。

——我想的是,它正合适做一位枪手的武器。

——太大太重了,英曼说,你需要的是一把海军手枪:一支科尔特或一支斯塔尔,重量轻,拔抢快。

——我想至少你该把我的枪还给我。

——我计划到我们分开的时候再给你。英曼说。

——我们说不上什么时候会突然分开,维西说,那我不是连武器都没有了。

——那样世界可就清静了。

他们说话间走到一棵斜伸到路上的皂荚树下,由于没更好的东西可吃,他们只好将就着从树上摘下焦黄干巴的豆荚,装满了口袋。他们继续赶路,用拇指的指甲将豆荚剖开,用牙齿刮着吃豆子之间甜甜的白色棉花状物质。过了一会儿,他们看见前边坡底下站着一个人,似乎在对着眼前的图景沉思,其中最显眼的一物,是一头巨大的黑色公牛,倒毙在一条小溪里。那人见他们走过,便喊他们,问两位老兄可否从路上下来,帮他一把。英曼爬下坡去,维西把锯在路边放好,也跟了下来。

他们站在那人旁边,看着肿胀的公牛,小溪流水拍打着它的肚皮,牛的嘴巴和屁股上落满了黑压压的苍蝇。他们都环抱双臂眼睛向下,一副工人面对着让他们头疼的工作的姿态。

那人并不真的很老,但也为时不远了。他的身子很厚,圆滚滚的,从猿到马的绝大多数雄性哺乳动物在成年后期都会变成这样。他戴着一顶样式古老的黑色羊毛帽子,帽顶呈圆锥形。虽然天气并不很冷,他还是用麻绳将宽宽的帽檐拉到耳朵上,看起来就像戴着顶女帽。又粗又密的连鬓胡子一直长到下颌上,乌黑的眼睛从帽檐的阴影中向外窥视,厚厚的眼皮半开半合,像一只猛禽。他的嘴小而圆,让英曼想起战争初期在海边作战的那段不长的日子里,见过的一条生着长吻的巨鱼的呼吸孔。

旁边的一棵树上斜靠着一支容弹量为十高奇的单筒猎枪。枪管被锯短了,看来是想获得一个较宽的散射面,但有些过短,已经超出了正常和实用的程度。用来锯枪的工具想必也很拙劣,切口参差不齐,还是斜的。

——你打算怎么把它弄出来?维西问。

那人在回答前思索了片刻,拇指与食指捏在一起,伸进裤子,去摸索某个正在骚挠他腹股沟的小生物。他把手指拿出来,举到跟前,似乎用又黄又厚的指甲啪的掐死了什么东西。他的手很大,手上的皮肤已经角化,结满了白色的皮屑。

他说,这头公牛几天前走丢了,不知是怎么死的;这条小溪最他的水源,本来没有味道,这两天突然出现了一股强烈的恶臭,他沿岸查找原因,才发现了死牛;他带着一根绳子,想着大家可以合力把牛从水里拉出来。

英曼朝他和维西打量了几眼,又转头看看庞大的公牛。他想,至少得有一群马才能把那牛拉出来。

——我们试试看,他说,但牛实在太大了,最好还是想想其他的办法。

那人没理会英曼的话,他把绳子拴在牛颈上,然后三个人一起用力向外拉。牛尸纹丝不动。

——杠杆,那人说,如果能找到合适的棍子就可以把它撬出来。

——用不着去找,咱们可以自己锯,维西说,我有一把好锯,等咱们干完了你可能想买下来呢。他跑上河岸去取横割锯,乐颠颠地像第一次跟大人一起干活的孩子。

英曼觉得这是个馊主意。他在一棵倒地的树上坐下,饶有兴致地看着那两个人忙活起来。他们劲头十足,可惜用错了地方。他想起军队中的那些工程师和他们的下属,在建造桥梁或其他设施的时候也是这样充满了干劲,与工程的实用价值形成绝大的讽刺。最终的结果是,大量的人力物力被虚耗,只干了一件在英曼看来有不如无的工作。

这时候,维西和那人已经锯好了三根粗大的棍子,转眼他们的就下到齐膝深的水里,摆几块大石头当支点,各持一根木棍协力下压,想把牛翻过来,但牛身只略微颤动了几下。英曼下到水中,三个人一起用力压,这一次牛确实动了。问题在于,即使把杠杆的一头压进水里,也只能让牛身拾起一英尺高。然后他们就会吃不住劲,手一松,那牛就哗啦一声落回水中。

——我知道了,维西说,我们可以先把它撬起来,然后用脚踢石头到下面把它撑住,再换更高的石头当支点把它重新撬起来,然后在下面添更多的石头撑着。这样一步步地,就能把它翻个个儿。

英曼目测了一下从牛到岸边的距离。

——即使让它翻个身,它还是会在水里。他说。

——那就翻两次。维西说。

——那倒是会让它上岸,英曼说,但它仍然会烂掉,把水弄脏。

——那就翻三次,维西说。他已经完全被杠杆的神奇与这件体现男子气概的工程作业迷住了。

英曼可以想见他们几个在此一直待到天黑,把公牛撬起来,用石头垫住,然后再撬起来,没完没了地重复。多少小时赶路与休息的大好时光都得被耽误了。

英曼走到岸边,拿起维西放在地上的锯,回到水中将锯架在牛脖子上。

——来,谁过去拿着另一头?他说。

维西失望极了,但那人抓住另一端的锯柄,没拉几下,他们就把头锯了下来。紧跟着,又锯掉前胸连着两腿,最后才把后肢与肚子锯作两截,大堆的内脏和黑色液体倾泻而出,还喷出一般臭气。维西看着看着,猛然弯腰呕吐起来,一摊皂荚树豆荚里的棉状果肉泛着泡沫向下游漂去。

那人看着维西,嘎嘎笑了起来,好像见了什么特别逗乐的事。胃太娇气。他说。

——他可是位传教士,英曼说,这个活与他的职业差距太大了。

他们干完后,小溪里东一块西一块地布满了牛的残尸。他们尽快将这些腐肉从水中拖出,远远地抛开,但溪水仍然是红的,让英曼想起夏普斯堡的那条小溪。

——要是我,几天内都不会喝这水的。英曼说。

——对,那人说,我想是的。

那人和英曼在上游的清水中将手和手臂洗净。

——来我家吃晚饭吧,那人说,还有个干草棚,睡觉正合适。

——除非你愿意把这锯从我们手上买去。英曼对那人说。

——我开价联邦钞两块钱,或邦联钞五十块。维西说道,一下子兴奋了起来。

——拿着吧,英曼说,不要钱。

那人一手拿起锯片,平衡搭在肩膀上,空着的手提起锯得不成样子的猎枪。英曼和维西跟着他,沿着小溪边的路向前走去。那人似乎因为将饮用水源清理干净,情绪开朗起来,甚至表现得有些诙谐。没走多远,他就停下来,一根手指放到鼻端,对着英曼两人眨了眨跟睛,然后走到一棵大栎树前。树干齐眼高的地方有个树洞,他把胳膊伸进去,摸出一只用瓶塞塞住的棕色酒瓶。

——我还有不少瓶酒藏在附近,以备不时之需。他说。

他们靠着树干坐下,酒瓶在三人中间传来传去。那人说他叫朱尼尔,接着讲起他年轻的时候,在各地周游,靠斗鸡谋生活的故事。他说有一只多米尼加大公鸡特别出众,它活着只为两件事:与别的公鸡斗,与母鸡交配。连着好几个月,不论什么样的对手,都在它面前一败涂地。他说起那些史诗般的战斗以及充满戏剧性的胜利。斗鸡在谷仓中进行,有时候,多米尼加鸡眼看即将败北,它就一下飞到房梁上,待着不动,所有的观众都开始冷嘲热讽,待讥笑声达到最高潮,它就猛然间像铁锤一样直跌下来,砸在对手身上,在地上留下一摊鲜艳的鸡血和鸡毛。

朱尼尔说在他的旅途中,女人们纷纷投怀送抱,其悍猛的劲头不亚于砸向对手的多米尼加鸡。他记忆尤深的是位已婚妇女,她的丈夫邀请朱尼尔在斗鸡的空当到家中小住几日。那女人瞧上了他,一有机会就挨挨蹭蹭地揩他的油。一天,她丈夫出去耕地,她到井边汲水。当她弯腰拿水桶的时候,朱尼尔从后面过来,把她的裙子撩到背上。他说,那女人裙子底下根本没穿内裤,他把她就这么按在井口上……,前后持续的时间大体与她从井里摇上一桶水相当,干完后他就把公鸡在胳膊底下一夹,上路走人了。他想让英曼和维西相信,当年,他经历过许许多多这样美妙的日子。我的艳遇可不少。他说。

维西空腹喝酒,脑子已经晕了。他觉得这件事极妙,等朱尼尔讲完,他欢呼了一声,然后含糊不清地讲了起来,说这才是一个男子汉该过的日子。

——像只斗鸡一样生活,那就是我的目标。他用充满渴望的口吻说。

朱尼尔说漫游的日子确实舒心,他的一切烦恼都是从定居结婚开始。结婚三年后,老婆居然给他生了个黑鬼孩子。更气人的是,她拒绝说出生父的名字,剥夺了朱尼尔正当的复仇权利。他想离婚,但法官不予批准,理由是朱尼尔在娶她的时候,就知道她是个荡妇。

她后来又叫自己的两个姐妹到家里同住,她们在淫荡方面与朱尼尔的老婆可算是棋逢对手。其中一个生了一对双胞胎,说不清楚是什么人种,虽然现在已经好几岁了——朱尼尔说不准具体的年龄——可得到的教养和一对野猪也差不多。家里所有人,包括双胞胎的母亲,连名字都懒得给他们取,要单独提他们中的某一个时,就用拇指朝那个孩子一点说:那个小东西!

朱尼尔说,婚姻的经验使他相信,他本应该娶一个十三岁的女孩,然后按照适合自己的要求把她养大。他说,多少次,他彻夜不眠,想着自己每一刻都将活在痛苦之中,不死不休。唯一的出路,就是在睡觉的时候,把她们的喉管全部切断,然后用猎枪轰碎自己的头,或者逃到林子里,直到最终给狗追到树上,像只浣熊一样被人用枪打死。

这番话让维西的兴奋劲冷却了些。片刻之后,朱尼尔把酒瓶放回原处,再次扛起锯片,领着他们在路上拐了一两个弯,就看到了他的房子。朱尼尔的家在路下方一片潮湿的洼地中间,占地挺大,板条钉的墙壁,看来是从来没人修葺,一头的墙已经从河石地基上脱落。因此,整栋房子一边高一边矮,似乎正朝地心扎去。

院子里散放着一些金字塔形斗鸡笼,是用忍冬花藤把剥了皮的树枝编在一起做成的。颜色鲜艳的公鸡从笼子的孔隙中向外瞪视,在它们那冷冰冰的眼睛看来,这世界的存在,只不过是为了给它们提供搏斗的机会。烟囱里只冒出淡淡的白烟,而房后某处,却冲天升起一道浓浓的黑烟。

他们从路上下来,刚走进洼地,一只只有三条腿、身上的毛长一块短一块的小猎犬,突然从门廊底下贴地蹿出,无声无息地直向英曼扑来。英曼已经学会对不叫的狗更要留心提防,没等它近身,早一脚踹到它的下巴上。小狗飞了出去,一动不动地倒在地上。

英曼看着朱尼尔说:我没别的办法。

——狗咬的不都是贼。维西说。

朱尼尔只是呆呆地瞧着那只狗,什么都没说。

最后,它终于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三条腿一瘸一拐地走回到门廊下面。

——我很高兴它没死。英曼说。

——死没死我都他妈的不在乎。朱尼尔说。

他们来到屋前,进入厨房兼饭厅。朱尼尔马上又从碗厨里拿出一个酒瓶和三只锡杯。屋里的地面斜得厉害,

英曼坐进桌边的一把椅子里,必须双脚用力,牢牢撑住地面,不然就出溜到较低的那面墙上了。英壁见炉边摆着一张床,看来他们家的人连给它垫平都嫌费事,只是调整了一下方向,让床头朝高的一边。

墙上贴着从报纸和书上剪下的图片,有些角度与倾斜的地面平行,另一些则不是与什么对齐,兴许是用水平仪测着贴上去的呢。壁炉里的火不旺,闷烧着。一只铁炉架在炭火上,发出一股烹制腐肉的味道。炉膛非常倾斜,烟不等进入烟囱,就直接贴着边墙往上蹿了。

在这样的房间里,惯常的重心方向已经错位,甚至向杯中倒酒这样的小事也成了难题。英曼第一次倒酒,半点没倒进杯子,全洒到脚面上了。他小心地找好正确的方位与角度,成功的将酒杯注满,喝了一口,然后把杯子放回餐桌上。这时他才留意到,桌面一圈钉满了用桦树枝锯成的横挡,以防盘子和杯子滑到地上。

维西一边呷着酒,一边在屋内坡下坡上地来回踱步,他突然有了一个想法。

——我们可以在低的那头装上杠杆,很快就能把房子抬平。他说。

最近杠杆似乎成了他思想的核心,他好似发现了一件可解决一切烦恼的机器,任何问题,只要在下面安上杠杆,就可将其纠正。

——我想把房子撬起来应该没什么问题,朱尼尔说,但我们已经这样过了太久,早熟门熟路了,要是住到一个没有坡度的地方,反倒别扭呢。

他们又喝了一阵,英曼很快就感觉酒劲上头了,从昨天聊胜于无的晚餐到现在,他只吃了一些豆荚充饥。维西腹中空空,酒意来得更是猛烈。他僵挺着脖子坐在那里,向下瞧着酒杯。

不久,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从前门进来。她身材单薄,肩膀和脚踝都很纤细,皮肤是鲜奶油色,细碎的鬓发垂到肩后。英曼很少见到这么漂亮的孩子。

——你妈妈在家吗?朱尼尔问。

——在。女孩说。

——她在哪呢?

——在屋后呢,刚刚还在。

维西从酒杯上抬起眼睛,仔细打量着小姑娘。他对朱尼尔说,咦,白人的孩子比她肤色更深的我也见过,你觉得她有多少黑人血统?八分之一还是更少?

——八分之一还是四分之一都没有区别。我推一能看出的是她是个黑鬼。朱尼尔说。

维西突然站起来,蹒跚走到床前,倒头就昏睡过去了。

——你叫什么名字?英曼问小姑娘。

——卢拉。她说。

——不,不是,朱尼尔转头瞪着孩子道,说你叫什么名字?

——妈妈说是卢拉。女孩说。

——那不是,你妈只能想出这种妓女的贱名,名字得我说了算,你的名字是贞贞。

——我看,两个名字都不错。英曼说。

——不,朱尼尔说,我取的名字高明多了,因为能让人想起她母亲是一个荡妇。

他喝干杯中残酒说:跟我来。说罢也不管英曼是否会跟着,就先走了出去,坐进前门廊上的一把摇椅里。英曼走到院子里,仰望着天空。时已近晚,月光暗淡倾斜,一片残月和金星已经出现在东方的天际。空气清凉干爽,英曼深吸了一口气,那种气味和感觉让他想起,秋天已经到了,时间的车轮又向前滚动了一个刻度。

——丽拉!朱尼尔喊道。

不一会儿,一个年轻的女人从房角后面走出来,走到英曼和朱尼尔正中间,在门廊的台阶上坐下。她膝盖高高屈起,以挑剔的眼神打量着英曼。这是个浅黄色头发、臀部浑圆的女人。穿着一身薄薄的棉布裙子,被水洗得泛白,几乎可以透过裙子蜡色的纤维看到她皮肤的颜色。裙子上曾经印着一行行的小花,但褪色得厉害,现在看起来更像是某种模糊潦草的竖写文字。

她身上所有的线条都是浑圆的,裙子撩起,向后搭在台阶上,大腿的根完全暴露在外。她的眼晴是灰色的,像钓钟柳的花瓣,头发没梳,赤着双足,上面被荆棘划出道道痕迹。她身上透出一种魅惑奇特的气息,以至于英曼竟看着她一只胖乎乎的脚丫,去数那些脏兮兮的脚趾头,看是不是真有五个,以此来保持头脑清醒。朱尼尔从兜里掏出一个玉米心制成的烟袋,烟嘴是陶土的,还拿出一个皱巴巴的装烟丝的大袋子。他在烟袋锅里填满烟丝,往黑漏洞的嘴巴里一塞,然后把装烟丝的口袋,悬在英曼面前让他瞧。

——牛阴囊,他说,人做的口袋怎能与上帝造的相比。这类东西是上帝的一种检验,看我们能否靠他创造的一切过日子,还是要躲避他的全权统治,自作主张,梦想靠我们自己没用的脑子设计出更好的东西。

然后他对那女人说了声:火!

她站起身,裙子一动,门户大开。她从房内拿回一片燃着的玉米穗包叶,弯腰凑到烟袋上去点烟。她的臀部正对着英曼,薄薄的裙子打着褶,挤在两瓣屁股当间的裂缝中,其他地方则紧贴着肌肤,英曼可以看到她臀部两侧紧绷绷的肌肉形成的凹陷,以及上方脊椎与髋骨交界处的那两个小坑。裙底风光在英曼眼前一览无余,如此奇异而陌生,却又不觉非常可恶。

这时,女郎突然身体一颤,发出一声尖叫,如苍鹰爪下惊恐的野兔。英曼只见朱尼尔再次并指如钳,从她胸脯附近移开。

——朱尼尔,去你妈的!她说。

朱尼尔开始抽烟。丽拉坐回到台阶上,一只小臂紧紧按着胸口,过了一会,她把胳膊拿开,只见衣裙的前襟处渗出一小点黑色的血迹。

朱尼尔说:让这些母狗给你弄吃的吧,我得到下面草地去瞧瞧那匹母马。

他站在门廊边上,伸手到裤裆里一掏,一股很粗的尿沿着抛物线向前飘出,浇到一丛雪球花上。他抖了抖身体,系好裤子,走出院子,踏上外面的小道。天色已经昏暗,他把烟袋叼在嘴里,边走边哼着歌,英曼听他唱道:上帝让诺亚克到彩虹,并非说再没有洪水,而是下次要用火来攻。

英曼跟着丽拉转到房子后面。周围是一圈熏房、储藏室、冷藏室、鸡房、玉米仓,中间围成一片类似天井的空地,当中用大块木柴烧着一堆火。火舌蹿动,高到丽拉的头,溅起更高的火心。夜色四合,远处树林的边缘已经涂上了一层阴影。林子这边是一片满是杂草的园子,种着玉米和豆角,豆角已经摘完。近处还有一个栅栏围起来的菜园,尖栅的顶端戳着一些轻飘飘的死乌鸦,腐烂程度不一。黄色的光焰在黑暗中吞吐,在没有刷漆的墙壁上投下跳动的阴影。头顶的苍穹却仍是一片银白,没有星星。

——嗨!丽拉喊了一声。

从熏房里出来一对面色苍白的女人,明显是丽拉的姐妹,在长相特征方面非常相似,甚至可能是三胞胎。

然后从冷藏室走出一对黑头发的男孩。他们都聚拢在火堆周围。丽拉说:晚饭做好了吗?

谁都没说话。火堆旁放着一只陶罐,两姐妹中的一个探出一只黄揭色的食指,插到陶罐颈口处的环形提手里,把它拎起来在臂弯上放稳,咕咚咚喝了一大口,然后递给下一个人。英曼本以为是难喝的家酿劣酒,谁知竟然与他喝过的任何酒都大不相同,饱含着肥沃泥土的气息,还有一些异样的滋味。应该是用某些树菌和动物腺体提炼配制而成的强劲的药酒,这些东西的药性知道的人估计没有几个。罐子在众人之中轮了几圈。

其中一个女人这时转过身,撩起裙子下摆,弯腰朝火堆撩起后腚。她盯着英曼,蓝眼睛中露出极为快意的光彩,浑圆的乳房垂下来,似乎要把紧身胸衣涨破。英曼想:自己这是闯进了一个什么样的淫窝啊。

三姐妹中的另一个站在火旁,一只手蜷起来扣在腹股沟上,她朝玉米地对西望了片刻,然后走进熏房,取回一个木齿的耙子。她在火堆边缘的灰烬中耙出几捆用玉来穗外皮包住的东西,已经给火烤焦了。那对男孩似乎一下来了兴趣,他们在一旁看着,其中一个走到跟前,用呆板无力的声音说:面团兵,兵面团。

除开讲了这一句话,两个小孩一直神情木然。他们眼窝深陷,似乎沿着某种确定的路线,在被火光照亮的院子里走来走去,脚在地上拖着,一句话不说,像鬼影一样。当英曼对他们说话时,他们一声不吭,甚至连眼睛都不朝他瞥一下,以示听到了他的声音。英曼心想,或许小男孩刚才说的那句话,已经包含了他们掌握的全部词汇。

几个姐妹动手剥去包在那几大块东西外面的玉米皮,阵阵蒸汽散发到冰凉的夜空之中。原来里面包着的是六条黑面包,每个都捏成人头小人的形状,连下腹的小东西都赫然在目。她们将玉米皮再扔回火堆,火光一亮,转瞬间烧成了灰烬。

——我们早知道你要来。卢拉说。

两姐妹给了两个孩子一人一条面包,他们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一次撕下跟自己拳头大小相仿的一块塞进嘴里,吃完后,又开始沿着被他们在地上踏出的模糊的足迹走了起来。英曼在一旁看着,试图弄清楚他们的路线究竟是什么图案,也许其中隐含着他不应错过的天机。但却看不出眉目,过了一会他只好放弃。

那两个女人拿着剩下的四条面包走回房里。丽拉过来站在英曼旁边,一只手放在他的肩膀上说:你真是个壮汉。

英曼想不出该如何回答。末了,他把装着钱和勒马特左轮的食囊解下来放到脚前。天差一点就全黑了,他看见远处的山坡上有一点黄光,在树木中间游移不定地移动,一忽儿变得模糊朦胧,转眼又成为一个亮晶晶的光点。那光看起来如此奇异,甚至使英曼怀疑它并非来自外界,而是自己的脑子出了问题产生的幻觉。

——那是什么?英曼问。

丽拉盯着光点瞧了一会儿说:什么都不是。今晚很小,但有时候它大得跟天上多出一个月亮似的。有这么一回事,我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朱尼尔在那边的山上杀了一个人和他的狗,把人和狗的头都用刀切了下来,并排摆在一棵山胡桃树桩上。我们都跑去看,那个人头的脸变得几乎跟黑鬼一样黑,眼神非常古怪。从那以后,有些夜晚山上就会有光飘来飘去。你可以现在就走到那里,保证什么也看不到,但可能有什么东西会靠过来,蹭到你身上,感觉像晒干很久的小牛皮。

——他为什么要杀那个人?英曼问。

——他从来没说过。他脾气很丑,一发火就动手,连自己的妈都给他开枪打死了。按他的说法是因为他妈把围裙裹在身上,被他当成了一只天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