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蒙·列维甚至一度直截了当地问过罗斯坦,是不是在搞庞氏骗局。罗斯坦回答“不是”,列维看来对此信以为真,并没有深究。有了超短期、零风险、高回报的承诺,列维对自己早前的疑虑佯装未见,继续往罗斯坦那里砸钱。
雷纳多钟表公司
罗斯坦逃往摩洛哥的时候,他在雷纳多钟表公司的合作伙伴,奥维·列维,要求并取得了警方的保护。从黄昏至破晓,一位穿着制服的警察守在列维的住宅小区外,守了至少一周。难道列维的恐惧与罗斯坦消失有某种关系吗?
几年前,一位与希蒙·列维在海之俱乐部海洋度假村酒店共事过的伙伴,就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开枪打死。
罗斯坦归来
罗斯坦十月底飞往摩洛哥,过了不久,不知出于何种原因,自愿回到美国自首。他不仅对自己的旁氏骗局供认不讳,还招供其他事实,他把这些事实叫做“庞氏衍生骗局”。供词中,他承认犯下多种罪行,包括证券诈骗、洗钱、逃税。
罗斯坦似乎迫不及待地主动交代问题。至今为止,他是历史上配合度最高的庞氏骗局策划者,因为他还主动交代了庞氏骗局以外的其他犯罪活动事实。
罗斯坦知道些什么?关于哪些人?
金钱与民主
斯科特·罗斯坦像收集名表、名车和其他奢侈品一样,结识位高权重的朋友。他打入交友甚广的社交圈子,为的是得到利润丰厚的胜诉酬金制的内部消息,也为拓展富商投资者的圈子,满足庞氏骗局的需要。
尽管生活忙碌,罗斯坦依然想方设法找时间,让自己在政治上插上一脚。和其他事情一样,他又是大张旗鼓地登上政治舞台。
罗斯坦的庞氏骗局一曝光,政府很快发现,一些独立却有关联的诈骗案也在运转。罗斯坦的庞氏骗局只是大冰山的一角。
例如,罗斯坦试图奉承某些政要。他认为,通过为约翰·麦凯恩的政治竞选大力捐款,就可以提高RRA公司的政治声誉。这不是他第一次尝试巴结有权有势的政治人物。
和其他事情一样,罗斯坦首先尽力弄清楚对方想要什么,再想办法满足对方。在他心里,如此一来,对方就欠了他一个人情。
但是,罗斯坦不能简单地开一张巨额支票。为了绕开《美国联邦竞选法》的规定,他需要让RRA公司的员工多次进行小额捐款。困难就来了,因为许多员工要么缺乏渠道,要么不想捐款给共和党的竞选活动。罗斯坦却一如既往地找到办法,解决问题。
局中局
史蒂芬·利普曼是RRA公司的一名律师,他和其他RRA公司的员工一起,以个人的名义为竞选活动捐款,而最终RRA公司会将这些卷款全额返还,还会给一点奖金。以利普曼为例,他捐了6.78万美金,RRA公司为他报销7.75万美元来奖励他的慷慨。RRA公司的支票将日期倒填为竞选捐款的6天前,存根描述写的是“奖金”。
罗斯坦的助手玛丽贝思•法斯将支票签发给利普曼与罗斯坦的其他员工。在会计账簿中将这些费用确认为奖金或者费用报销。员工拿回自己的钱,而罗斯坦规避了限制捐款的法律法规,通过大量捐款,巴结政治要人。
这是罗斯坦第一次玩弄这样的骗术吗?很可能不是,因为骗子通常会通过小额交易来试试水。罗斯坦的政治捐款也应该让您怀疑,这种做法在其他政治捐款活动中,是否相当盛行?对我们的社会又意味着什么?今天的竞选活动需要筹资数十亿美元。政客们对谁是真正地感激涕零?是投票者还是投资者?
利普曼对罗斯坦的忠诚,是没有界限的。RRA公司的现金状况一步步恶化的时候,利普曼参与开出空头支票,来掩盖银行账户已经入不敷出的事实。开空头支票,指的是明知道银行账户的钱不足支付,依然开出支票。然后立即从第二家银行开出支票,将钱存进第一个账户里,抵消第一张支票。这种骗术利用了“浮动天数”的概念,即银行需要几天时间核对存款,清理银行间开出的支票。
利普曼的上一任东家,是LVS律师行,他本人也是这家公司的其中一位合伙人。2006年2月至2008年2月,利普曼一直利用的是以前他在LVS律师行长期处于激活状态的账户。利普曼从LVS的账户里开出支票,矫饰、篡改RRA公司的账户结余。账户余额人为提高后,罗斯坦就可以为RRA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否则银行对罗斯坦的贷款申请将不予通过。
利普曼还用RRA的账户,向LVS开出支票。高企的交易额给人一种错觉:这是一家业务繁忙、业界成功的法律公司;但钱不过是在两个账户间来回穿梭。这种做法钻了一个空子,即正常情况下,需要两到三天才能厘清支票。支票在LVS的银行账户余额中,显示的是存款,但实际上,因为银行账户还没有清理,钱还属于RRA公司。这笔钱事实上在两个账户里同时有效。
2006年2月至2008年2月,利普曼从LVS的账户里开出的支票价值1030万美元。同一时间,他从RRA账户里开出的支票价值为1060万美元,截至诈骗案曝光时,净差额已达到30万美元。由于可以同时使用这两个账户,利普曼也就控制着支票是否兑现,支票何时兑现,为成功粉饰着门面。
最后,利普曼还将自己的个人生活花销算进商业支出里。这些费用都归到费用报销一栏,因此,RRA公司获得税收抵扣,利普曼的收到的款项也不需要上税。利普曼狡诈地避免了应对自己收入征收的所得税。
利普曼最终因共谋违反《美国联邦竞选法》、欺骗国家、欺骗某金融机构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但利普曼不是唯一一个在RRA公司里经营不法骗局的人。
又一个骗局
斯科特·罗斯坦的庞氏骗局包含了好莱坞电影的所有元素。每翻动一块石头,就能发掘一个新的骗局。有罗斯坦的庞氏骗局,即转让赔偿金,让投资者以为能赚取超乎寻常的回报。但在RRA公司的围墙内,还有其他许多诈骗案,在围墙外,也是如此。每一层新的骗术都越来越难在细节上做到统一。罗斯坦需要从新的投资者那里挖来越来越多的现金,让他的庞氏骗局能够活下去,此时,又有另一个骗局诞生了。罗斯坦把它叫做“庞氏衍生骗局”。
乔治·莱文与弗兰克·普雷韦
罗德岱堡市的对冲基金经理乔治•莱文与弗兰克•普雷韦经营榕树收益基金公司,通过这家公司,他们投资了罗斯坦的“赔偿金”项目。据他们交代,不到两年,他们就从173名投资者身上骗走了1.57亿美元。
莱文与普雷韦从罗斯坦处为莱文的公司,榕树基金(代码1030-32,有限责任公司制)购买期票,榕树基金1030-32是罗斯坦庞氏骗局的支线基金,也是骗局最大的投资方。罗斯坦的基金瓦解后,他们的基金也迅速步其后尘。
2008年7月至2009年10月,莱文与普雷韦通过榕树收益基金公司向投资者兜售期票,承诺12%-30%的固定回报率。他们从罗斯坦策划的赔偿金项目中得到的所谓利润,与承诺给其他投资者的回报率之间,赚取差额。
在募资备忘录中,莱文与普雷韦描述说,榕树收益基金公司的投资策略在过去的两年半内,一直连续实施,为罗斯坦谋划的赔偿金项目注资超过10亿美元。但是,他们忘记加上一句,这笔资金中,半数迟未到账,且资金来源尚未解决。此外,他们明白,罗斯坦的偿还能力取决于他能否取得新的资本注入。
罗斯坦与榕树基金之间的交易,通常缺乏文书备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案件审理中称,普雷韦完全清楚罗斯坦的基金是一个骗局。这个推测是基于两者之间往来的多封邮件,包括下面这封普雷韦写的邮件。
2008年7月
“卷宗缺失……这些逃不掉的,因此要有人把它们补上……你还耽搁了我们的审计工作,因为我不能告诉其他人我是个彻头彻尾的白痴,投了几百万美元,却没有任何账目记录,除了几封‘嘿,吉多,给我500万……我有这么一比生意介绍给你’。”
罗斯坦向莱文与普雷韦暗示,他需要1亿美元才能恢复还款。知道这个消息以后,2009年5月至10月,尽管莱文与普雷韦明知道他们将投资者拉进去的,是只亏不赚的投资,但就为了拿回自己的钱,他们真的募集到了1亿美元。2009年10月,罗斯坦的庞氏骗局轰然瓦解,和其他投资者的钱一样,莱文与普雷韦的钱也打了个水漂。
莱文与普雷韦的庞氏骗局和罗斯坦的一起覆灭。莱文和普雷韦面临违反多项证券法的指控,一些指控近来刚刚取消。
骗局余波
罗斯坦全面配合警方调查,不仅意味着所有非法所得将被没收,而且意味着他用真金白银购得的一切财产也将被没收。这份没收清单上的名车,多得数不完,包括兰博基尼、法拉利、玛莎拉蒂、布加迪、宾利、科尔维特、梅赛德斯、福特远征豪华轿车、劳斯莱斯、凯迪拉克凯雷德。还有两辆哈雷机车为这份单子画上圆满的句号。罗斯坦认为,可以用别人的钱买东西的时候,没有必要缩小选择范围。想要什么都不假思索,立马出手。
罗斯坦疯狂购买的,不只是名车。他买下了一艘83英尺长的游艇,以妻子的名字将之命名为“金柏莉公主号”(译者注:“金柏莉”是“金”的全名)。还有其他的游艇,包括一艘西瑞、一艘诺尔泰克超级猫、一艘出水丽娃、两艘雅马哈水上摩托车。罗斯坦收藏的名表价值超过100万美元;他拥有众多房产,囊括多处滨海住宅。不难看出,为什么会用光现金。
他的妻子,金,以前是一位房产中介,比罗斯坦小12岁,表面上协助上交资产,却似乎漏掉了一些。当然,资产数目不小,很难样样登记在案,尤其是现在,一大堆联邦特工人员还在家里频繁出入。
几乎所有东西都是用投资者的钱买回来的,留给金的,几乎什么也没有。金和她的朋友史黛西·维泽曼惊恐万状,眼睁睁地看着联邦特工人员彻底搜查罗斯坦的房子,没收所有值钱的东西。
在搜查中,金把价值100万美元的珠宝藏起来,包括那枚12克拉的黄钻订婚戒指,价值45万美元。她把珠宝给维泽曼,请后者代为转卖。不到24小时,就从亿万富翁沦落成无家可归的人,金还没有从震惊中走出来,感到心烦意乱。把珠宝卖了,她就有继续生活的本钱,然后再想想下一步该做什么。
据维泽曼交代,她试图通过迈阿密的商人埃迪·马林,将金柏莉的12克拉钻戒卖给珠宝商山姆·达伍德。维泽曼成功卖掉了部分珠宝,但把现金收入藏起来时,遇到了麻烦。她不准备把钱存进自己的银行账户里。再者,即便罗斯坦的银行账户还未冻结,金也存不了钱。于是,金向律师斯科特·萨德尔寻求帮助,后者将钱存进了律师行的信托账户里。
还没过多久,这个把戏就被调查人员识破。律师斯科特·萨德尔帮助金柏莉·罗斯坦窝藏珠宝销售所得的行为一经发现,就被控同谋罪,并取消律师执业资格。
罗斯坦的庞氏骗局牵连甚广。山姆·达伍德与埃迪·马林因参与了企图转移并窝藏罗斯坦珠宝的行动,被控妨碍司法公正与伪证罪。预订开审日期为2013年10月21日,在此之前,两人均承认有罪。尽管有可能减少刑期,但可能面临高达20年的入狱判决。
金·罗斯坦承认共谋指控。几次延迟宣判后,2013年11月12日,她被判入狱18个月。同一天,她的朋友黛西·维泽曼被判入狱3个月,家中监禁9个月,监外看管3年。
就在宣判前几天,金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称斯科特·罗斯坦在言语和行为上虐待了她。她说,罗斯坦禁止她在晚上6点以后出门,如果出门,要由保镖陪伴。她宣称自己对罗斯坦的财务状况、庞氏骗局一概不知。还说,是斯科特从狱中寄来密码信,指使她让信得过的人把珠宝卖掉。
零和游戏
面对庞氏骗局的骗子时,很难将真相与捏造的事情区分开来。毕竟,他们做的一切本质上都是为了欺诈。尽管斯科特·罗斯坦显然已经在与管理当局合作时,但可以肯定,他这么做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他在认罪时指控自己的同事,但这些说辞需要由其他证据单独加以证实。
毫无疑问,斯科特·罗斯坦一案中,受害者与罗斯坦皆有交集,不论联系的方式有多么诡异,最终,这些人都可能“幸运地”成为被庞氏骗局利用的人。2013年7月,南佛罗里达州的一名法官同意了清算计划,信托人与债权人达成了和解方案,其中一项内容是已破产的信托人要归还所有投资者的本金。尽管不幸地掉进骗局之中,他们可能是历史上唯一一批追回全部债款的庞氏骗局受害者。
早期投资者收回的钱,比当初投进去的多。除了要追溯、保证早期投资者拿回自己的钱,信托人还打赢美国政府,讨回没收资产的收入所得。
尽管投资者能追回钱款,实属一次重大的意外成功,但也不能抹去诉讼花去的时间与承受的压力,或者在钱款被占用时(投给罗斯坦或诉讼中的花销),原本可以获得的投资收入损失。但是,这样的结果已经远远胜于其它记录在案的庞氏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