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命论的宿命之争(2 / 2)

纸上卧游记 熊逸 9791 字 2024-02-18

若干年前,在我还试图接近社会的时候,曾经应聘过图书编辑,有一道试题就是分析《了凡四训》常年流行不衰的原因。我的回答大致不出上文的议论,自我感觉还是不错的,而我的竞争对手们要么根本不知道这本书,要么知道一点却没看过。

但我没有通过考试,主考官说我市场敏感度不高,遗漏了两个要点:一是“三个月速成”,二是“疗效百分百”。引号里的都是他的原话,我现在还记得很清楚。因为那一次实在给我很大的震撼,我原以为出版人在做的是一种高贵的文化事业,没想到他们并不在意一本书是真是伪,是好是坏,他们甚至懒得讨论这样的问题,唯一关心的就是书的“卖点”,他们研究一本书的眼光就像江湖郎中研究大力丸的眼光。

不过话说回来,对速成和效果的绝对保证确实是很有吸引力的。净空法师讲《了凡四训》讲了十几二十年,也是先靠这两点吸引听众的:“这本书是大小乘的基础,没有它,大小乘都落空。我们现在要作圣,确实不难,从这里打基础。我们把这个道理明白了,在日常生活中照着去做,命运立刻就会改过来。大家要能好好地做,三个月就能见效了……我们要扭转自己的命运,改造自己的体质,只要如法做,快的,三个月就能办到。再慢,就是讲业障深重,三年一定见效,可见得不难。我们愿不愿意改造自己的命运?这一种效果,说老实话,比佛讲的一切经典还有效。而这一部《四训》,所谓的理论与方法,给诸位同修说,完全是依据佛经说的。看起来虽然不是经论,但是我们可以把它当作经论看。这也是印光大师他老人家在世的时候,大力流通的道理。”[净空法师1993年4月28日在美国加州安萨学院(De Anza College)讲《了凡四训大义》]

<b>6.</b>

这真是中国文化独有的传统吗,西方社会有没有和《了凡四训》一样的故事呢?说到这个问题,我们一下子就会想到约翰·班扬的《天路历程》,这可是基督教世界里读者量仅次于《圣经》的书,写的是一个基督徒历经磨难而接近上帝的故事。

但是,《天路历程》虽然充满了寓意和道德规范,但毕竟在体裁上只是一部小说,袁了凡可没有说自己是把教子书当成小说来写的。其实西方版的《了凡四训》当然是有的,甚至还被写进了一部经典的哲学名著里,只是得不到太多关注罢了。

我们现在又要搭上返航的船,回到柏拉图的《理想国》了。在这本书的最后一卷,苏格拉底对格劳孔道出了“正义”的终极依据。这个依据虽然在偏于理性的人看来是如此荒谬绝伦,但苏格拉底这回却说得信誓旦旦,丝毫没提这也许又是一个“高贵的谎言”。

故事是说一个名叫厄洛斯的勇士作战身亡,尸体被运回家乡,准备火葬。他刚刚被放上火葬堆,却奇迹般地复活了,并且讲述了自己死后在“另一个世界”的所见所闻。

厄洛斯说,那时候他的灵魂离开了躯体,和一众鬼魂结伴前行,到了天堂和地狱的交界处。那里有法官在审判每一个灵魂,好人上天堂,坏人下地狱。当厄洛斯就要接受审判的时候,法官却交给他一个特殊的任务,要他还阳去传递消息,把自己在这里的见闻讲给活着的人听。

在厄洛斯的见闻里,除了善人受赏、恶人受罚之外,也有一些颇新奇的东西,比如他看清了宇宙的格局,八重天像一组大小不一的碗一样套在一起,以一根光柱为枢纽,被命运三女神以不同的手法推着旋转。最有意思的是,灵魂们可以自己选择来世的身份,但要想做出好的选择,真的需要足够的聪明和审慎:

据厄洛斯告诉我们,神使在把生活模式让大家选择之前布告大家:“即使是最后一个选择也没关系,只要他的选择是明智的,他的生活是努力的,仍然有机会选到能使他满意的生活。愿第一个选择者审慎对待,最后一个选择者不要灰心。”神使说完,拈得第一号的灵魂走上来选择。他挑了一个最大僭主的生活。他出于愚蠢和贪婪做了这个选择,没有进行全面的考察,因此没有看到其中还包含着吃自己孩子等可怕的命运在内。等定下心来一想,他后悔了。于是捶打自己的胸膛,号啕痛哭。他忘了神使的警告:不幸是自己的过错。他怪命运和神等等,就是不怨自己。这是一个在天上走了一趟的灵魂,他的前世生活循规蹈矩。但是他的善是由于风俗习惯而不是学习哲学的结果。确实,广而言之,凡是受了这种诱惑的人大多数来自天上,没有吃过苦头,受过教训;而那些来自地下的灵魂不但自己受过苦也看见别人受过苦,就不会那么匆忙草率地作出选择了。大多数灵魂的善恶出现互换,除了拈阄中的偶然性之外,这也是一个原因。我们同样可以确信,凡是在人间能忠实地追求智慧,拈阄时又不是拈得最后一号的话——如果这里所讲的故事可信的话——这样的人不仅今生今世可以期望得到快乐,死后以及再回到人间来时走的也会是一条平坦的天国之路,而不是一条崎岖的地下之路。([古希腊]柏拉图著,郭斌和、张竹明译:《理想国》,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423—424页)

厄洛斯仔细观察各个灵魂如何选择自己的来世,他看到俄尔菲因为死于一群女人之手,所以不愿意再让自己生于女人,所以来生要做一只天鹅;歌唱家赛缪洛斯因为被缪斯女神剥夺了歌唱的天赋而恨恨不已,这回既然有机会选择来生,就选择去做一只歌声最美的夜莺。当然,也有天鹅和夜莺的灵魂选择来世要托生为人类的。厄洛斯最后看到了《荷马史诗》的主角奥德修斯:

拈阄的结果拿到最后一号,最后一个来选择的竟是奥德修斯的灵魂。由于没有忘记前生的辛苦劳累,他已经抛弃了雄心壮志。他花了很多时间走过各处,想找一种只需关心自己事务的普通公民的生活。他好不容易发现了这个模式,它落在一个角落里没有受到别人的注意。他找到它时说,即使抽到第一号,他同样很乐意地选择这一生活模式。同样,还有动物变成人的,一种动物变成另一种动物的。(《理想国》,第425页)

在讲完了厄洛斯的故事之后,也是在《理想国》全书的最后,苏格拉底做了一番不亚于袁了凡的道德规范:

格劳孔啊,这个故事就这样被保存了下来,没有亡佚。如果我们相信它,它就能救助我们,我们就能安全地渡过勒塞之河,而不在这个世上玷污了我们的灵魂。不管怎么说,愿大家相信我如下的忠言:灵魂是不死的,它能忍受一切恶和善。让我们永远坚持走向上的路,追求正义和智慧。这样我们才可以得到我们自己的和神的爱,无论是今世活在这里还是在我们死后(像竞赛胜利者领取奖品那样)得到报酬的时候。我们也才可以诸事顺遂,无论今世在这里还是将来在我们刚才所描述的那一千年的旅程中。(《理想国》,第426页)

这会有些令人疑惑:《理想国》和宗教劝善书有什么不同吗,柏拉图和袁了凡有什么不同吗?看上去越来越像,而本质当然是不同的,前者是哲学,后者是宗教。

是的,柏拉图虽然看上去得出了一个宗教的结论,但一路之上他都在做着环环相扣的理性思辨,最后合乎逻辑地推导出了厄洛斯的故事——当然,以今天的眼光来看,他之所以最后推导出了这么一个结论,只是因为之前的一些关键上的推理不够严密罢了。而袁了凡的结论,在我们中国人看来要比柏拉图的结论牢靠得多,因为这全是亲身经验得来的,正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西方哲学的传统可不认为“躬行”是一种多么可靠的方法。休谟有一则著名小故事,是说主人总会在喂鸡之前摇一下铃铛,从不曾有一次例外,久而久之,鸡就把“铃铛”和“开饭”联系在了一起,只要听到铃铛一响,就会冲到主人面前准备抢食。但有一天主人要杀鸡款待朋友,又摇响了那个铃铛……

事实上我们总是根据概率来做生活中的各种决定,所以,袁了凡的一生遭际虽然也有可能和铃铛的故事一样,但仍然值得我们采信并效法。就连休谟也会认为这是不错的选择,只不过始终在理性上把行为与报应的因果关系悬置起来而已。

然而这样一来,你就肯定不是一个虔信的人了,过不了“心诚则灵”这一关。一个活生生的悖论就这样出现了,所以说一个人如果太喜欢刨根问底,日子一定会过得艰难得多。

<b>7.</b>

换个角度看问题,让我们回顾一下前文那个孔子厄于陈蔡的故事。当时孔子找来子路、子贡和颜回这三个弟子,问他们说:“我为什么落到这般田地,难道是我推行的‘道’错了吗?”子贡的回答是:“老师的‘道’是最伟大的‘道’,正是因为太伟大了,所以全天下都容不下。您要是能把自己的主张打个折,咱们的日子应该就好过了。”但孔子说:“一个好农民就算精耕细作也不一定有好收成,一个好工匠就算巧夺天工也未必能让别人满意,一个君子就应该做好自己的学问,求索自己的真理,不求一定能被别人接受。子贡啊,你不专心于求索真理,却只想着怎么能被这个世道接受,你的志向实在不够远大啊。”

如果袁了凡当时也在场的话,孔子一定会对他说:“如果你觉得修桥补路是对的,那你就尽管去做,不要在意什么‘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只要一心去做善事就好,不要一门心思算计自己做善事会有什么善报;就算没有善报,只有困厄,你也不应该因此就不做善事。”

《聊斋志异》有一则故事,叫作《考城隍》,是说秀才宋焘卧病在床,一夜神游地府,被十几位官员出题考试。试题是“一人二人,有心无心”,宋焘的答卷里有一句话很受主考官们的欣赏,于是主考官们要安排他去做城隍,那句话非常著名,叫作“<b>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b>”,这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出于某种目的去做善事,就算做了善事也不应该给他赏赐;一个人如果犯了无心之失,因为不是故意的,也就不必处罚他。

如果袁了凡死后,魂魄到了宋焘城隍的治下,在功过格里积累了半生的善行可能都会被一笔勾销。袁了凡也许欲哭无泪,但王夫之一定会鼓掌称快的。这种道德标准告诉我们,善行只能是目的,不能是手段,如果你把行善当成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那么你所做的善行也就不成其为善行了,既然不成其为善行,那么你的目的当然也就达不到了。是的,在城隍的眼里,袁了凡根本就没做过一件善事。

按照这样的善恶标准,袁了凡根本就算不上一个好人,只是一个小心谨慎、兢兢业业的生意人罢了。但是,如果我们采信《了凡四训》的话,袁了凡的生意经当真信实可靠,他以亲身经历结结实实地驳倒了城隍宋焘的裁断原则。

看来我们只能在宋焘和袁了凡之间选择一边,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后者的。倒不是说宋焘的意见不对,只是这个道德标杆实在太高,除了像王夫之那样的一代宗师,还有几个人能摸得到呢?按照世道人心的一般规律,摸不到的标杆一定就是放错的标杆——人的心理调节能力一直是很强的。

今天赞同宋焘的人越来越少了,人们开始呼唤信仰,爱说“敬畏”这个词。周国平在《各自的朝圣路》里有这样一段话:

在这个世界上,有的人信神,有的人不信,由此而区分为有神论者和无神论者,宗教徒和俗人。不过,这个区分并非很重要。还有一个比这重要得多的区分,便是有的人相信神圣,有的人不相信,人由此而分出了高尚和卑鄙。

一个人可以不信神,但不可以不相信神圣。是否相信上帝、佛、真主或别的什么主宰宇宙的神秘力量,往往取决于个人所隶属的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个人的特殊经历,甚至取决于个人的某种神秘体验,这是勉强不得的。一个没有这些宗教信仰的人,仍然可以是一个善良的人。然而,倘若不相信人世间有任何神圣价值,百无禁忌,为所欲为,这样的人就与禽兽无异了。

相信神圣的人有所敬畏。在他心目中,总有一些东西属于做人的根本,是亵渎不得的。他并不是害怕受到惩罚,而是不肯丧失基本的人格。不论他对人生怎样充满着欲求,他始终明白,一旦人格扫地,他在自己面前也失去了做人的自信和尊严,那么,一切欲求的满足都不能挽救他的人生的彻底失败。(周国平著:《各自的朝圣路》,北岳文艺出版社,2004年,第30页)

世人并不能一分为二地分成有神论者和无神论者,还有怀疑论者和不可知论者;恐怕同样也不能一分为二地分成相信神圣的人和不相信神圣的人,我的朋友夏天天就是一个例子。他说他既不知道神佛到底存不存在,也不确信究竟有什么东西是神圣的或者干脆就没有神圣的东西,但他从来不会百无禁忌、为所欲为,恰恰相反,他是我的所有朋友中最善良、最会为别人着想的一个。他从不会伤害别人哪怕一点点,他说只要一想到自己的某个举动会伤害到谁,他就会比自己受到伤害还要难过。所以他这一辈子总是亏自己吃,便宜被别人占。不知多少人劝过他要世故一点,要狠一点,但他做不到,而且始终不愿去做。

我问过他,是否觉得“不伤害别人”是一条神圣的价值标准呢?他说他并不这么觉得,他反而觉得这世界就是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不管你喜不喜欢,这就是自然的事实,而像他这样的人迟早会被淘汰。

至少最后一句他说得没错,他这种永远吃亏的好人当然是找不到女朋友的,所以也不大可能结婚生子,他的基因不可能被复制下去,很快就会消逝在我们的星球上了。而那些善于钻营又心狠手辣、厚颜无耻的人攫取了太多的社会资源,有条件妻妾成群,所以他们的基因会被大量地复制下去。

那天和夏天天聊起这个话题,他说这也正是他假使有条件的话也不愿意要孩子的原因,因为可以想见,继承了他的基因的孩子在未来社会里的生存难度将会比现在他这个做父亲的生存难度更高。

夏天天很清楚,自己的善心很可能不会招来任何善报,也很可能并没有一个天堂在彩云之端等候他的大驾光临,他也不认为自己所坚守的道德信条有任何神圣性可言(他觉得那只是他的性格和早年的教养所致),但他就是不可救药地坚持以这种姿态生活下去。在我认识的所有人里,夏天天是唯一一个始终奉行着“但行好事,莫问前程”这句老生常谈的人。不知道周国平会不会觉得夏天天的道德情操比那些相信神圣的人更甚,不知道袁了凡会不会在夏天天的面前觉得有点惭愧,而当宋焘审判夏天天的灵魂时又不知道会给出什么样的裁决呢?

<b>8.</b>

有一个人和夏天天恰恰形成对照,也恰恰可以代表今天绝大多数的善男信女,这里姑且称他为老张吧。

老张的儿子那一年刚上初中,新年一大早就裹上厚厚的冬衣,一脸不情愿地跟着爸爸出门烧香。小孩子显然一点都不懂得烧香这件事对于全家人的重要意义,他只是死气沉沉地陪爸爸跪着,终于不耐烦地嘟囔了一句:“为什么要烧香呀?”

老张默默地磕完了头,这才回答儿子说:“这有什么可问的!为什么要烧香,为了求佛祖保佑呗!就像给黑社会交保护费,黑社会就保护你;给政府缴税,政府就保护你。”

儿子若有所悟地点了点头:“那是不是保护费交得越多,得到的保佑就越多?”

老张愕然半晌,想到这次花掉的香火钱仅仅占到去年家庭GDP的不足万分之一,心头不由得生出一丝忐忑,但终于还是法相庄严地呵斥儿子道:“就是这么回事吧!小孩子别问那么多,赶紧给佛祖磕头!”

老张这话没有半点不敬,却没想到话音才落,旁边就有人横了他一眼:“哪来的‘佛祖’?这是道观!”

老张的这则逸事在朋友圈里广为流传,但大家只觉得好笑,没人觉得奇怪,因为老张就是这么个人。其实老张绝对不是粗人——深藏不露永远是高手特有的低调作风,老张虽然看气质像个流氓,真实身份却是一位很有头脸的文化工作者。当然,除了性文化之外,他好像对一切文化都兴致缺缺,甚至满怀鄙夷,似乎所有古希腊的哲学、卢浮宫的藏画,乃至人类文明精华的总和带给他的审美愉悦也及不上一次性爱。

老张还是一个颇为怀旧的人,他的穿着打扮完全符合20世纪80年代流氓界的主流审美趣味,思想觉悟也迟迟没能跟上“打黑”之后的最新形势。不过,他在道观里回答儿子的那番话倒还不能算作他的特殊性格的特殊体现,反而很有几分代表性,即相信诸天神佛都是比我们更高一级的存在形式,我们只要对他们宣誓效忠并且定期上供,就有可能求得他们的庇护。这既符合人们固有的关于交换行为的心理机制,也是现实世界行为模式的一种自然延伸。

但是,只要诸天神佛的智力水平不低于人类平均值,就一定会轻易看出在老张式的效忠里,除了小市民的狡狯之外再没有其他内容。同样地,假如老张——或其他什么善男信女——稍微有几分真诚的话,一定会在烧香之前先下几分了解的功夫。当然,老张如果真的下了这种功夫,想来也不会再去烧香了,因为那时候他应该已经知道,就算倾尽家产买香来烧,佛祖也不会保佑他一分一毫的。

这不怪佛祖不近人情,而是,在佛教的象征意义里,烧香原是六种供养中的一种,所谓六种供养,即花、涂香、水、烧香、饭食、长明灯,分别象征着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是为“六度”,或称“六波罗蜜”。(“波罗蜜”是梵语音译,意思是“到彼岸”,也就是说,从此可以脱离六道轮回,是为解脱之境,这是传统修行者的最高追求)

烧香象征精进,和祈福本没有任何关系,甚至所谓祈福根本就是和佛教的原始教义相矛盾的。佛祖教人看清“四大皆空”,人们却求他老人家保佑自己升官发财、长命百岁;佛祖舍弃了王位和妻儿出家修行,人们却求他老人家保佑自己封妻荫子、家宅兴旺;佛祖教人自性自度,不假外求,人们却始终固执地相信佛祖可以保佑自己。

这倒不能全怪俗人俗性,因为佛教内部也不断有人为此推波助澜,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而以牺牲原则性为代价来迎合大众心理。事情之所以发展到这一步,原因却很简单:广大人民群众只能接受也只愿意接受后者。不记得是哪位哲人说过,信徒才是宗教最大的敌人。

这话的深层含义是:世道人心才是宗教最大的敌人。哈耶克曾经总结过:“在过去两千年的宗教创始人中,有许多是反对财产和家庭的。但是,只有那些赞成财产和家庭的宗教延续了下来。”这话的确抓住了一些症结,但哈耶克显然低估了宗教的柔韧度,不晓得反对财产和家庭的宗教也完全可以迎合世道人心地转而支持财产和家庭。佛教恰恰就经历了这个转变过程,终于很好地满足了人们求财求子的世俗心愿。是的,除了名号,老张的佛教和释迦牟尼的佛教没有半点的共同之处。

我们当然可以责备老张不是一个“真正的”有信仰的人,但这样的责备也许过于苛刻了。其实他做得已经相当令人钦佩了——他在买香的时候从来没有要过发票,可见佛祖在他心中的分量毕竟大于他在酒桌上最爱标榜的那种“文化追求”。总听到有人抱怨中国是一个没有信仰的国度,其实外国也一样的,固守信仰、坚持教义的事情一般只发生在一支宗教的创立初期,而世俗化的潮流从来都无人能挡,老张式的信徒也永远都会成为主流。譬如使徒时代的基督徒对强加于己的暴行不反抗、不辩解,而今天的基督教强国却不仅以发达的律政知名,甚至会动用军队去“爱自己的仇敌”。所以在这一点上,中国人实在不必自卑。

归根结底,美剧《卡尔》里的一个高中女生的话道出了朴素而终极的真理:“宗教信仰很有意思,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有庇护它们的圣人——胃痛、鹅,甚至秃头也有自己的保护神。有时我不禁怀疑:既然天下万物都受到众神的庇护,为什么人类还要遭受那么多不幸呢?接着我才明白,每个人都需要一种力量渡过难关。”

<b>9.</b>

那么,在老张的心里可当真装着什么神圣性吗?这问题还真不好回答。不过,深思一下的话,神圣性本身也未必能赢得很多赞同。《礼记》记载了曾子临死时的事情,说曾子卧床不起,两个儿子曾元、曾申和弟子乐正子春在一旁照顾他,旁边还有一个手持烛台的童子。童子说曾子躺的席子很漂亮,质地上佳,应该是大夫用的细竹席。乐正子春连忙让他住口,但已经迟了,曾子猛然醒觉,说这席子是季孙氏赐给自己的,确实是大夫规格的细竹席,自己没资格享用。想到这里,曾子立即要儿子帮自己把席子换掉,但大家都劝他说:“您已经病危了,搞这么大的动静恐怕会有危险。”但曾子说:“君子爱人,以德为重,小人爱人才会姑息纵容,自己若能够依循礼制而死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大家只好搀扶着曾子换掉席子,席子刚一换完,曾子就去世了。

《公羊传》《谷梁传》记载宋国发生火灾,国君夫人伯姬眼看着就要葬身火海,但因为礼制规定,若没有傅母的陪同是不可以在夜间自己出门的,所以她宁可死等傅母,终于没有逃出来。汉代的《淮南子》和《列女传》都把伯姬尊为节妇的楷模,她的确以生命捍卫了自己心中那具有神圣性的信条。《左传》虽然对伯姬的做法没有表示推崇,但也没有说“傅母不在,宵不下堂”的神圣礼制有什么不对,而是说这条礼制是针对未婚女子的,伯姬既然已经嫁人,依礼是可以便宜行事的。

我们不妨回到凡勃伦的《有闲阶级论》,这本书不但讲过同类的故事,还做出过很有意思的理论分析:

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据说波利尼西亚地区的某些酋长,为了保持尊严,宁可挨饿,也不肯用自己的手把食物送到嘴里。诚然,这也许是由于——至少部分是由于——酋长身上有着过分的圣洁性和不能碰触的宗教禁忌,这种禁忌通过他的双手的触摸会扩展到其他东西身上,因此他所接触过的任何东西,不宜供人类食用。但是要晓得,这种禁条本身就是从对劳动的轻视或者把劳动看成与道义不相容的这类观念而来的;因此,波利尼西亚酋长们的举动,即使从宗教意义上来解释,也可以看出它比表面上所看到的,实在更加切合于“有闲是光荣的”这个准则。还有一个更好的,或者至少是更加不会发生误解的例证:法国某国王,据说由于要遵守礼节,不失尊严体统,拘泥过甚,竟因此丧失了生命。这位国王在烤火,火势越来越旺了,而专管为他搬移座位的那个仆人刚巧不在身边,他就坚忍地坐在炉边,不移一步,终于被熏灼到无可挽救的地步。但是他虽然牺牲了,却保全了最高贵的基督教陛下玉体的圣洁,没有被贱役所玷污。

丧失了人生的意义而苟全性命,这才是人生最大的不幸。([美]凡勃伦著,蔡受百译:《有闲阶级论:关于制度的经济研究》,商务印书馆,1964年,第35—36页)

在今天看来,这些前辈们所执守的神圣性是不是有点荒谬甚至恐怖呢?那么,我们今天所执守的神圣性,在将来的某一天看来会不会也有同样的感受呢?

执守神圣最可怕的地方是它会减损人的宽容,并且很容易导向狂热。对于一个自信神圣在握的人来说,和自己不一致的人和事难免会带着几分邪恶的味道,而除恶务尽总归是没错的。这样的悲剧在人类历史上不断上演,以至于假使可以由着我在一个物欲横流和一个神圣性横流的世界当中选择一个的话,我真的不知道哪一个世界会稍好一点。我最理想的世界其实是由夏天天那样的人构成的,但我知道,这样的人不但从来都是凤毛麟角,而且在不久的将来,我们恐怕再也见不到那样美好的基因了。

<b>10.</b>

如果不考虑任何的功利性,仅仅怀着纯粹的学术好奇心,想弄明白到底宋焘和袁了凡孰是孰非的话,我们马上就会陷进一个巨大的迷魂阵里。因为这真的是伦理学上的一道千古难题,从亚里士多德到康德,从莫尔到麦金泰尔,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宗教阵营里也因为这个问题而分门立派,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其实就是因为他偏向宋焘,而罗马教廷偏向袁了凡。这样的修辞当然有些粗略,具体一点来说,罗马教廷兜售赎罪券,背后有一套善功得救的神学理论,简单说就是积德行善可以在天堂获得福报;马丁·路德和同样另立一宗的加尔文都反对这种理论,他们认为人不是靠善功得救,而是靠上帝的恩典得救。后来建立美利坚合众国的那些清教徒就是持恩典论的基督徒,是新教里的一支。马克斯·韦伯说这批人基于新教神学的伦理观念大大促进了美国的资本主义发展,这就是那本《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核心议题,这本书前些年在中国知识分子当中大热了一段,大家开始讨论我们发展市场经济是不是也要学美国那样建立某种伦理观念。

于是很多不甚认真读书的人就提出我们应该重塑信仰,让人们相信善恶不但有报,而且报应不爽,美国不就是这么发展起来的吗?然而美国恰恰不是这么发展起来的,清教徒的恩典论神学恰恰是反对这种善恶报应的善功得救论的。

信神,但不信善恶报应,中国人很不能理解这种宗教信仰。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们回到最初的话题:中国人没有西方人那种贵族化的思辨哲学传统,凡事不爱刨根问底,只是教你去“悟”,西方思想史上对这个问题却有着无比烦琐的论辩,中国人一定受不了的。

“一个针尖上能站几个天使”,这个问题想必很多人都见过,我们的书里经常拿这个例子来讥讽那些欧洲神学家的无聊和愚蠢,事实上这个问题既不无聊,也不愚蠢。只要你了解上下文的背景,就会知道这是他们在辩论天使的灵性时设计出来的刁难;而为什么这个问题值得辩论,是因为他们不希望在自己的神学系统里出现任何理性的瑕疵。

至于为什么西方偏爱逻辑,东方偏爱感悟,这又是一个饶有趣味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