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哭的孩子 ~2~(2 / 2)

那是老早老早的事。

说是从前有过一件事。

这是发生在老早的事情啰。

很久很久以前有过一桩事儿。

是许久许久以前发生的事。

这是老早以前的事。

多么丰富多彩。相当于结尾的套话“可喜可贺”的说法也非常多,读着读着,单单是节奏也足以令人快乐。

吊起读者胃口,吸引读者欲罢不能地阅读下去,就这一点而言,推理小说与传说一样值得期待,具有同样的效果。尽管有风险较大的难点,但是为了防备阅读欲望减退,我有时还搜寻一些精彩的推理书,买来备读。有个四五本还没看过,就暂且放心了,与Makiron、MMSC及SEDES一样。[2]

尽管有时也会自问,何苦要如此激发读书的欲望呢?但是,读书时心跳不已的兴奋、其所具有的某种毒瘾已经侵蚀到了骨髓。看来,还是不要“让孩子喜欢书”为好。

<h3>无处不在的变态们</h3>

我认为有爱的地方就有战争。所谓家庭,就是爱与恨的波莱罗舞曲。

我还记得从前洗澡时,父亲用毛巾给我们做的馒头,还有亲脸时父亲下巴那粗糙的感觉。“再来一下,现在可是滑溜溜的。”按照父亲说的话亲一下,那惊人的光滑和飘散着的柑橘清香让人记忆犹新。记得自己喜欢在咖啡色的小镜台前为祖母梳理长长的头发。还有母亲的遮阳伞映在地上的圆圆的影子,每晚为我们读书唱歌时那清脆的嗓音,母亲拥抱我们时的胸脯,那被吸附住的感觉,以及柔软雪白的肌肤,这些我全都清清楚楚地记得。我觉得自己是沐浴着爱成长的。

尽管如此,我却是个喜欢独自坐在灰暗的楼梯上发呆的小孩。冰冷的仿佛发光似的白墙,尽头的柱子,还有从大门漏进来的光线,我都记得一清二楚。客厅里传来的微弱的电视机声音,还有光溜溜的脚趾尖,那时内心深处真切感受到的孤独,还有以出奇的冷静享受着孤独的自己,我都清晰地记得。

还有,与父母吵架后,自己声嘶力竭地号啕大哭;还有,对“家人”这个字眼讨厌得起鸡皮疙瘩;还有,想孑然一身去浪迹天涯。这样的事情不计其数。

我爱我的家人。当然,也差不多同样地憎恨他们。爱、被爱,仅此就已经是一种憎恨了。

我觉得,所有的家族都是变态的。“家族”这个排他性的集团居住于一处,以他们独有的节奏,生活在他们独自的光环之中。仅此就足够奇妙了。

然而,我们摆脱不了这种奇妙状态。犹如《百年孤独》中的布恩迪亚家族、《新罕布什尔大酒店》中的一家人那样。连充满活力的“海螺小姐”一家也同样如此。

在我家,曾有一段时间流行做“家庭组合”游戏,那是一种收集四张同一种牌的单纯游戏,我们四人(父亲、母亲、我和妹妹)喜欢得入了迷。旅行时也带着,直至深更半夜还玩得兴高采烈,遭到神户一家老字号宾馆的管理人员训斥:“请稍微安静一点。”试想一下全家人的手都被染成蓝色的染坊一家子、每个人都胖得滚圆的肉铺一家子。表情怪异夸张、嘴里交替喊着“给我油漆铺的儿子”“给我杂货店的女儿”的我们这一家子,真是足够恐怖,更何况那只是暑假家庭旅游中司空见惯的场景。

我由衷地感到,家人这玩意儿,真是够奇妙的。

<h3>比吃人更可怕的事情</h3>

大约四年半以前,我在一家专卖儿童书的书店里打过工。我在这家总是播放着莫扎特音乐的舒心的小书店里,看到过许多热心教育的妈妈和期盼孩子热爱读书的老师。他们都竭尽全力,可是(正因如此?)常常认真地说一些非常可笑的话,比如“这种书中有主人公和朋友打架的场面,会让孩子们变粗野的”,“山羊刺中巨怪的眼睛把它推落到山涧里,这种描写太残酷了”等等。每逢此时,接着第二句话必定是:不适合孩子,不希望给孩子看,对孩子如何如何。(引起争议的《小黑人桑布》问题也是如此,不知何故,蒙受莫名其妙、吹毛求疵的灾难的总是儿童书。)真想把这本《格林童话——让孩子听行吗?》(野村泫著)作为礼物送给他们。

格林童话是残酷的、是封建性的、是与纳粹一脉相承的、是非科学的,针对这四种指责,这本书逐一有礼有节但直率尖锐地予以反驳。根据普罗普、吕蒂的理论对传说进行分类和分析,与弗洛伊德、荣格等心理学家所说的“潜意识”之间的关联等,内容虽然专业,但通俗易懂。还穿插具体的故事、历代插图、治疗自闭症儿童的医生的证言,逐步刻画出作为“反映从未成熟发展到成熟的某个阶段的魔镜”的传说。这本书从各个角度加以关注,用鲜明精湛的手法引出了“口传文艺的综合性”的论点,十分精彩。

尽管如此,在大吵大嚷对孩子是好还是坏之前,自己先读一遍不就行了嘛。其实,格林童话有趣到了令人心跳的地步。不管是自由刚强、所演奏的风笛仿佛回荡在心里的《刺猬汉斯》,还是马马虎虎不听圣人言的男人,最后带着美好的回忆去了天堂的《风流和尚》,保证您读一遍就会着迷。简洁的文章构筑出极其丰富的世界,那印象美丽而又不可思议。真的,您自己去看一看就行。

在这本书的最后,野村氏写道:“倘若父亲、母亲或者是充当父母角色的人们亲自为孩子讲故事,那么无论多么恐怖的故事都不会对孩子产生伤害。大人必须得注意的,是很少有人能亲如家人般为孩子们讲故事,而不是故事里那一个个残酷的措辞。”

巫女也罢吃人也罢,与之相比,这种理所当然的事情还必须由大学教授来说明,我认为这样的社会更加可怕。

<h3>为多余之事而存在的地方</h3>

我经常在和光百货店前面等人。我喜欢从这里眺望银座,一般总是早于约定时间来到这儿,站在大大的橱窗前,茫然地眺望众多走过十字路口的人们,眺望慢慢落下的夜幕与霓虹灯奇妙地融为一体的风景,感到很幸福。

可是,当我提议在和光百货店前碰头,时常会招人皱眉反感。无论寒冷还是炎热、雨天还是晴天、等待还是被等待,露天约会都有诸多不便。对我而言,若是在其他什么地方,比如在新宿或涩谷、青山或六本木等地,不至于产生在风吹雨淋的地方约会的奇怪念头。银座对于我,是为非实质性的事物而存在的地方。

因此,工作时我不来银座。我只希望和喜欢的人来这里,只希望为了多余的事情来这里。所谓多余的事情是什么样的呢?比如下午茶。无论是“葡萄树”精美的点心、资生堂专卖店的苏打水,还是“千疋屋”的桃子芭菲,都是非实质性的。我喜爱非实质性事物的奢侈,觉得这与银座很般配。只有我所爱的木村屋的红豆馅面包是例外,那是既实质又有些奢侈的幸福的例外。

购物也是如此,衣物、食品、化妆品之类的在新宿那一带就可以买齐,在银座买的都是多余的物品。山野乐器行的CD、索尼广场的巧克力、春天百货公司的进口杂货、鸠居堂的千代纸、黑泽的套装信笺……

记不清什么时候了,我在伊东屋购买了二十四色装的深浅不一的灰色蜡笔,还有居住在牢房里的十四只老鼠的画、雨天的清晨死在巴黎的画等,心想这可以挂在墙上欣赏,一时冲动就买下了,这些便是多余购物的代表。全是灰色的二十四色蜡笔,可不是非专业人士能运用自如的。但是,我非常喜欢这蜡笔,至今依然不时悄悄地画画二十四位烟囱清扫工、二十四颗石头。

伊东屋也是如此,一步跨进去便走不出来、如同迷宫般的店家,在银座还有许多,比如耶拿书店。精美的画集、写真集,不计其数的平装书、时装杂志等,看着从不会生厌。法国的绘本、意大利的杂志之类,这些不会去阅读的多余的东西,我不知不觉就买了下来。

倘若从嗜好多余事物与银座的关系来考虑,脑子里首当其冲冒出来的字眼是“逛银座”。是母亲最先告诉我这个词的,我为这无所事事闲逛散步、成人般的从容而激动。

那时候与母亲去银座,有一家必定要去的小店。虽然忘了店名和地点,但记得在一座大楼里,是一家既不杂乱也不太高级的和食屋,那里的“千代田便当”是我们固定不变的午餐。菜肴的容器做成抽屉形状,好多配色绚丽、煮透入味的素菜和甜味鱼等,一层一层塞得满满的,精细可爱。

父亲基本是讨厌闲逛的,偶尔全家外出,他不是说太冷啦太热啦,就是说太累啦腰痛什么的,情绪马上就坏起来,因此,闲逛银座是我和母亲的乐趣。话是这么说,却并非特意跑去,至多是有事顺便去一下,而且还有像灰姑娘那样必须回家做饭的规矩。即便如此,“逛一下银座再回家吧”,这对那时的我来说,是女伴之间多余的小小奢侈。

女人结伴是最适合银座的。前面写到我不是为了工作,只希望和喜欢的人来这里,但所谓喜欢的人不是男性,最好是喜欢的女性。也许是因为男女之间多少总有些算计或是策略,散发着实质性的气息。

我之所以喜欢银座,也是因为银座是可以漫步的地方。所谓可以漫步,亦即道路错综复杂,小道上有有趣的商店,交通网络也非常发达。对我来说第三点尤为重要。因为有好多地铁经过,任怎么瞎走,都可以在某个地方坐上某条线回家,不怕迷路。有公园有电影院,可以消遣时间,这也是可以闲逛之地的要素。如此说来,电影也是多余的事物之一。

银座影院众多。包括日比谷有乐町在内,到处都是。玛丽恩影院一千七百元的票价和香特影院一千六百元的票价等,最近这些电影院价格有点贵,但不是在荻窪或高田马场,而是在银座看电影,这便是某种妙趣所在。喜欢银座的人,也许就是爱好无关紧要的事情的人。

孩提时代便对无用之事充满热情的我,和家人一起去银座,到了商量该去什么地方吃饭的时候,便硬拉着父母去不二家食品店。目的是“舔舌头女孩”圣代,那量多个大的点心对小孩来说已经够甜蜜的了,但我一心想要的,只是插在顶端的巧克力(做成“舔舌头女孩”的形状)。

我之所以喜欢银座,或许就是为了这些。

<h3>关于《小鹿斑比》的事</h3>

我喜欢有成人味的书。尽管兴趣爱好改变了不少,唯有这一点从孩提时代起就不曾改变过。我始终喜欢有成人味的书。

所谓成人味,即挺直腰板,不撒娇不献媚。换言之就是我行我素。所谓有成人味的书,只消翻上几页,便能感受到其中有独特的时间在流淌。仅仅是排列在书架上,便能生出深深的安心。

《小鹿斑比》在书店归类在儿童书架,但是在整个儿童书架上,《小鹿斑比》是我能想到的最有成人味的书。倘若有人觉得意外,那也许是因为迪士尼动画片的可爱印象太强烈。我完全习惯了迪士尼的斑比(不仅绘本和电影,我甚至还拥有迪士尼斑比图案的玩具和一套餐具。盘子、茶壶都是有纤细美腿的可爱的斑比,尾巴上蝴蝶在飞舞),第一次阅读真正的《斑比》之后,大吃一惊。从个人的角度而言,我非常喜欢沃尔特·迪士尼,但是不得不承认,迪士尼的斑比与沙顿的斑比完全不同,从歪曲原作的风格方面来看,不得不说迪士尼罪孽深重。

正如副标题“森林的故事”所昭示的,《斑比》是一部描写野生动物日常的生与死的故事,同时也描述了小鹿的成长。不,不是同时,而是在那之前。每种动物的描写都非常写实。比如松鼠是这样的:“松鼠非常礼貌,风度翩翩,爱说话,而且能精彩地做体操、攀登、跳跃。看到松鼠不时地调节身体的平衡,斑比觉得十分有趣。于是,松鼠即便在说话时,也若无其事地在光溜溜的树干上忽上忽下,还笔直地坐在摇摇晃晃的枝干上,优美地高高翘起毛茸茸的尾巴,轻松地倚靠在上面,露出雪白的胸脯,小小的前爪潇洒地动来动去,小巧的脑袋东张西望,快活的双眼微笑着,口若悬河地说些诙谐有趣的话。”甚至他们交谈的细枝末节里,也流露出动物们的社会立场、异类之间的力量关系以及处事哲学。即便用通俗的语言淡淡地道来,沙顿的观察也丝毫没有含糊。看看松鼠被貂咬死、漂亮坚强极受欢迎的野鸡被狐狸撕裂、暴躁的红角鸮把鼷鼠啄碎后吃掉等清晰的描写,便清楚这一点。这些描写毫无伤感,让我由衷地感到高兴。

从斑比的成长故事这个侧面来看,也完全可以这么说。沙顿并没有仅仅描写因为长出角来而自豪的心情。为长角感到自豪,同时也将遭受被其他雄鹿欺负的痛苦,也必然会对雌鹿的气息感到兴奋,进而甚至说:“你一定明白,我知道,我感觉得一清二楚,知道自己喜欢你,已经到了发狂的地步,费琳。所以这次你得说清楚,你究竟是否喜欢我……”面对如此热情追求的恋人,一旦时机成熟,便轻描淡写地描述道:“仅仅这些,他已经无法充分得到满足。”当费琳问他:“为什么?已经不愿待在我身边了?”他却答道:“我不得不独自一人了。”“我觉得已经说了许多安慰的话。那些话听上去带有薄情的余音,连我自己都听得出来。”于是,费琳终于(也是这本书中我尤为喜欢的场面)注视着斑比,用轻微的声音问:“你,还爱着我吗?”斑比也用同样轻微的声音回答:“不知道。”

对于举重若轻地描绘出这种场面的沙顿,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在斑比和费琳的故事之前,通过他们父母的身影,沙顿已经对野鹿的配对进行了简洁冷静的描写。“父亲们”一词出现了无数次。父亲们!与母亲共同生活的小鹿们眺望着远处的雄鹿群,将他们统统称为“父亲们”,表达敬爱和畏惧。至于哪一头才是亲生的父亲,在此全然不成问题。)

译者在后记中写道:沙顿是出生在布达佩斯的诗人,除《斑比》之外还写过几部其他动物的故事。而我只读过《斑比》,至于沙顿是位诗人,这只需读上一本就足以明白。有生以来第一次涉猎写到草原、白雪的文章,以及对“神秘的黑暗力量”的描写等等,到处点缀着诗的力量、诗的要素,恰是这本书最大的魅力所在。像“斑比走出洞穴,活着就是美好的”这些出众的佳句,毫不费力地就可以从书中找出许多来。

<h3>拥抱安达卢西亚</h3>

倚着石壁向外眺望,阴沉的天空下,冷漠的赤褐色屋顶延绵不断。这是从阿尔罕布拉宫遥望的格拉纳达城。耳边响起了按快门的声音,不习惯被拍摄的我,视线忍不住东飘西荡。一处赤褐色的屋顶上晾晒着衣裳。

从前,据说国王与四个正妻和三百个爱妾生活在这里,还让三十五个男宠在一旁侍候。阴谋的旋涡、错综复杂的爱恨与如此美丽的地方非常般配。这是个氛围极佳的宫殿。枝繁叶茂的一棵棵树木,屋顶上的一尊尊雕塑,奢侈地流淌的哗哗水声(据说水是引自内华达山脉。那清凉的声音在沙漠之民听来该是何等美妙舒适啊),默默地环拥着中世纪的气息,具有诱人的力量。

尽管原本对名胜古迹没有多大的兴趣,但在这次旅行中,我到阿尔罕布拉来过好多次。每次前来,宫殿都越发妖艳,把我的时间概念搞得乱七八糟。

比如,天气晴朗的正午,这里一派恬静。夏日离宫的庭院里,即便是隆冬,依然鲜花盛开、绚丽多彩。一片宁静中,不由得便会在蓝天下发起呆来。我心想,这风景过于完美了。此时此刻情绪居然变坏,这究竟是为了哪般?处处光彩夺目,不知该欣赏哪里为好,陡然想起了洛尔卡的诗:

在橘树的荫凉下洗涤棉布襁褓的罗拉她那绿色的眼睛紫罗兰般的声音啊,爱情哟鲜花盛开的橘树荫下!

夜晚的阿尔罕布拉,空气比白天更为浓重。打着灯光的城堡看上去十分亲切,仿佛微笑着在招手。一旦走进去,是否会返回十四世纪?我半是认真地想象,感到在同一个空间里,似乎有多种时间在同步流淌。大柱子后面仿佛有人似的,我在黑暗中一再凝目注视。而且,这里的柱子多得过分。要与三百个爱妾同居,这么些柱子恐怕也必不可少。在林立的柱子后面,究竟发生过怎样惊心动魄的传奇故事呢。

尽管如此,这里简直就是个魔幻城堡,凝聚了所有的奇思妙想。取名为“女王之瞳”的美丽窗户位置极低,据说是为了横卧时也能眺望风景;桑拿室顶部镶嵌的红色玻璃,是为了烘托和强调炎热的氛围。至于在这面墙边细声低语、对面的墙边便可听到声音的“秘密之屋”,为它的奇妙倒吸了一口冷气。那是间湿润的石造客厅,把耳朵贴在墙上,真的感到墙中似乎有低声细语。究竟有多少秘密曾被耳语道出过?这冷飕飕的石墙究竟听到过什么样的秘闻?

快门的声音再一次响起,我把视线从晾晒的衣物上挪开。黄昏的天空,仿佛顷刻之间大雨就会倾盆而下。

这是个有趣的地方,想在这里小住几日。我心想,回到宾馆后,要写张这样的明信片。

我试着想象当上了爱妾的自己。我是个快乐的爱妾,不会躲在柱子后面痛哭流涕。正这么胡思乱想时,刚才为我们详细讲解的日语很棒的男导游说道:

“不过,对情人是有年龄限制的。据说不能超过十七岁。”

……我无趣地沉默不语,把视线收回赤褐色的屋顶上。

玛利琪加小姐的弗拉明戈舞蹈学校位于坡道顶端的左边,这里是个条条细径错综复杂、很有氛围的地方。

学习弗拉明戈,这是在出发之前就让我害怕的计划。连小学运动会的民间舞都跳不来的我,究竟是什么厄运作祟,居然得去学弗拉明戈。我站在用质地粗糙的帘子隔开的昏暗狭窄的女子更衣室里,不知所措。

不断有学生走进更衣室。小孩子都由妈妈帮着更换衣服,其中不乏讨厌紧身衣的孩子,在妈妈的责备下勉勉强强换着衣服。

我产生了强烈的同情感,在心里对那个孩子说:其实我也对这配有饰边的鲜红紧身衣感到羞耻,不愿意穿。视线一对上,那个微胖的五岁左右的女孩便嫣然一笑。我心想,哦,是这么回事。我几乎都忘记了,这是学习课外技能的孩子特有的不安。他们茫然地凝神注视墙上的伤痕和排列在房间一侧的小椅子,这样的心情我深有体会。

教室是一间很大的铺着地板的房间,正面镶有巨大的镜子。下午七点,玛利琪加小姐进来说了些什么,开始用手打拍子,原本嘈杂的空气嗖的一下便凝聚为一体,大家开始了舞步的练习。

鞋后跟有很多钉子,响声大得惊人。踏踏踏踏、踏踏踏踏。大家撇下我,舞步整齐划一前行后退。提起裙摆,唰地扭头转向侧面,再转向正面,表情极其严肃。

据说这种紧张是会传染的。我依样画葫芦,也试着踏起了舞步。冲到队列的前面,紧跟在跳得好的人旁边。

大家都在凝视着自己映在镜子中的姿态。我内心一惊。这是在确认美。每一个姿态、每一个动作,究竟有多美多正确,大家都直勾勾地盯着看。连男人和小孩也个个如此。

这时,我看到了刚才那个女孩,大为震惊。她满脸艳丽的表情,正在舞蹈,高扬着下巴,挺着胸,目光和动作充满挑战性——不得了不得了不得了不得了。我兴奋不已。

大家都是如此。手的动作,脚的舞步,强劲的腰背,而且毫不畏惧,保持目不斜视地与自己对峙的姿态。踏踏踏踏、踏踏踏踏。我也忘我地踏着舞步,尽管步法跌跌撞撞,转身时手忙脚乱,总得慢上个两步左右。

下课后许久,脑子里依然一片空白。说是跳舞,其实不过是模仿基本舞步而已,居然已经是面红耳赤,大汗淋漓,手和脚的肌肉都疼了起来。

茫然地来到走廊,刚才那个小女孩有点难为情地靠过来,拉着我紧身衣上那红色的饰边,说了句什么什么琳达。我因为不知所云,便重复那个勉强听到的“琳达”,说:“琳达?”女孩高兴地说:“四(是)。”那时,我若是知道“琳达”就是“可爱”之意,说不定会把那女孩的头发摸得乱七八糟。

我喜欢女人,尤其喜欢已婚女人,她们有不可思议的力量(美国小说时常漫不经意地以催人伤悲的方式来描绘这种力量)。但是,这种不可思议的力量一旦聚集了三个人的,那就不得了啦。

这一天,我去洛佩斯家,打算不是跟着餐厅的大厨,而是跟着普通的家庭主妇,学习西班牙冷汤的烹饪方法。

洛佩斯女士是主妇联合会会长,稍有点可怕的感觉,处理事情麻利爽快。年纪稍大的是事务局长菲尔南德斯,身着绿色衣服的是蒂亚斯女士。三人只管自顾自地说话(而且是同时说),厨房立刻陷入混乱气氛之中。

西班牙冷汤的烹饪法在不同的家庭略有差异,因此三人经常发生意见冲突,每次都互不相让。菲尔南德斯最后悄悄地对我说:“回头我教你更好吃的做法。”(后来我才知道,她讨厌黄瓜,所谓更好吃的做法就是不加黄瓜而已。)

蒂亚斯非常开朗,指着周围的东西说“这是阿斯卡鲁(砂糖),阿——斯——卡——鲁”,如此这般地教我西班牙语。这是“洒入”(盐),这是“别比呐”(黄瓜)。对啦,来,说一遍试试?学到的词语中,我觉得“问敲李特”(少许)最有趣,就像唱歌似的说了好几遍。对了对了,蒂亚斯女士点头表示赞许。

这期间,菜一一做好上桌。不愧是手脚麻利的人。大家边做菜边喝葡萄酒,就着生火腿下酒。我吃过各种地方的生火腿,就属这里的味道最佳。柔软,盐味并不是很重,不切成薄片而是小方块,也相当不错。

面包房送来了三根刚出炉的法式面包。据说只要预订,每天都会在同一时间送货上门。我们立即把面包咔嚓咔嚓地切开(一切里面便冒出热气来),就着生火腿一起吃。

她们递给我一把菜刀,要我切蔬菜,可是没有砧板。正犹豫不决时,三个人却告诉我就这么切。西班牙人似乎不怎么使用砧板。我左手牢牢抓住蔬菜悬空切。与其说是切,感觉更像是削,仿佛野营时做野餐。厨房宽敞干净,阳光透过窗户射进来,早晨的雨就像谎言一般。

餐桌上排列着菜肴。坐在椅子上,我满怀幸福。在别人家的厨房用餐真开心。

西班牙冷汤味道清新,与在餐厅吃的完全不同。里面撒有冰屑,冰凉冰凉的,那味道夏天喝了一定能醒脑提神。对不起菲尔南德斯女士啦,那黄瓜的味道棒极了。

安达卢西亚料理是很浓烈的。油、盐、大蒜三位一体,必须认真对待。西班牙人非常重视饮食(午休竟有三小时,据说正餐一日五次,委实惊人),与热情奔放的他们十分般配。料理也充满激情,甜便甜得彻底,辣则辣得痛快。

味道美妙的首推咖啡(香浓的意式浓缩咖啡),还有叫“菲诺”(辣味)的烈性雪利酒和叫“帕恰朗”的利口酒,以及巨大如盆的盘子中堆积如山的裹上面粉的油炸沙丁鱼(刚出油锅,非常烫)。肉质肥厚的甜椒剥了皮烤一下,也十分美味,即便与番茄一起烧汤,也是“muy bien”(非常出色)。

甜点的种类也极其丰富,喜欢点心的我逐一尝过,其中味道最好的是在一家叫“拉斯·丽娜哈斯”的餐厅吃过的加入苹果的硬布丁。焦糖烤焦了,味很苦,一点都不甜(这在西班牙近乎奇迹),堪称极品。让我吃惊的是名产“Tocino de Cielo”。这点心深黄色,形状介乎琼胶和奶油糕点之间,味道虽似蛋黄,但甜得几乎让人晕倒。这可真要命。这“Tocino de Cielo”的意思就是“天国的脂肪”,我是后来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