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仅仅知道一本记录了世上所有善与美的书。那是本安静、朴素而纯洁的书,而且充满了深深的绝望。所以,每次阅读《小毛驴和我》(希梅内斯著),我便由衷地感到轻松。因为它让我想到:能安心地生活、安心地死去便足矣。
这里有“傍晚的游戏”、“无花果”、“自由”、“恋人”。有“孩子与水”、“面包”、“友情”和“后院的树木”。有“水井”、“杏果”、“夏天”、“小河”、“星期天”、“暴风雨”和“收获葡萄”。还有“月亮”和“喜悦”。有“年幼的女孩”和“十月的下午”,有“古老的墓地”和“惊奇”,也有“清澈的夜晚”。既有“生孩子的犬妈妈”,也有“逃跑的公牛”,还有“白色的母马”和“年老的驴”。有“神经错乱”、“白痴之子”和“肺病的女儿”。既有“钟楼”也有“死亡”,总而言之,是无所不有。
我总是想,我要是会绘画该多好。绘画把存在于那里的东西原模原样地画出来就行,文章却无法如此。
比如,画一处风景时,角落里开着一朵花,那是朵被人忽略、丝毫不起眼的落寞的小花,神圣洁白而又可爱。可是用文字来描述,阅读之后谁都会被那朵小花吸引,尽管只是一瞬间,但是焦点集中到了小花上。神圣洁白可爱的小花等等,如此来描写,就会感觉小花仿佛被赋予了某种特殊的意义。
若是绘画就不同了。微小的东西可以保持原来微小的状态。我时常向往这种近乎洁癖的干干净净。
如实描摹。
《小毛驴和我》是我所知的唯一一本用文字做到这一点的书。它不扩大不缩小,不浓缩也不稀释,把世上所有的善与美都记录下来。
那是静静地放飞心灵的人的视线,是只有默默承受了绝望和孤独的人才拥有的、像水一般透明安静的视线。
尽管如此,这本书的主角小毛驴是一头完美的动物。没有欲望、温和、纯洁,像常人一样会疲劳,稍稍有些悲哀。并不具有某种象征,始终是一头具象的毛驴。
我想,我要是也有一头小毛驴该多好啊。小毛驴、后院、无花果树、散步的小道、休憩的小丘,还有一眼小小的清凉的泉水。那样的话便可以不写小说,在“无限的、和平的、广阔无垠”的黄昏世界里,心情舒畅地生活起居。我喜欢善与美。
<h3>虚与实</h3>
纽瓦克这座小小的大学城中,那家小店面朝艾尔克顿大道。店名令人稍感羞涩,叫作“友善者”,它是城里仅有的一家冰激凌冷饮店。
在那里,我第一次知道还有西瓜奶昔这样的饮料。那是自初夏开始,在整个夏季出售的色彩鲜艳(介乎深粉和红色之间)的饮料。不过与这鲜艳的色彩相反,味道含糊不清、模棱两可。那淡淡的甜味和瓜类特有的水分过多的清香,总觉得有点儿感伤,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于是整个夏天出入那里,去喝西瓜奶昔。
获得费米娜奖的《409拉德克里夫》,便是以那时的生活为原型创作的。获奖后,最让我吃惊的是周围围绕着这“原型”作出的反应。
在获奖后的采访中,与“父亲对你有什么影响”的提问一样,总被问到“哪里为止是虚构的,哪里开始是非虚构的”。作者根本不可能知道这种事情。我相信所谓小说完全都是虚构的,尽管如此,无论怎样彻头彻尾地编排谎言,写作这一行为本身,在经过作家内心的节点时,便不可避免地成了内心世界非虚构的事物。我认为这是显而易见的。每当听到什么地方是虚构的之类的提问,我便暗想:这家伙,脑子真够笨的。
现在,我在东京,非常怀念“友善者”店内明亮的墙纸、斟满西瓜奶昔的高脚杯,以及透过玻璃窗看见的艾尔克顿大道满是尘土的夏日景象。虽说是回忆往事,但那早已是虚构的事情了。即便回想起自己把臂肘支在“友善者”的白餐桌上,手托着腮无所事事地用吸管吸着西瓜奶昔的侧影,也感觉自己像与之无关的人。我刚把视线转开,她便随心所欲地站起来,开始独自行动。我觉得这太有趣了,便想写成小说。
说到了西瓜奶昔,顺便也说一下乳酸菌饮料“可尔必思”。我从前便非常喜欢可尔必思,没有可尔必思的夏天不像夏天。阴凉微暗的厨房,窗外,天空的颜色仿佛雷阵雨顷刻就要浇下来似的。院子里的树叶,关冰箱门时发出的声音,光着脚在地板上啪嗒啪嗒走路的感觉。围绕着可尔必思的这些光景,记忆中那两手捧着大杯子神气活现的小孩确实是从前的我,但无论如何又只能看作他人。
比如回忆起某件往事时,常会自言自语:是的是的,我那时也这么小,有老鼠尾巴似的小辫子。然而一旦与记忆中的小孩四目相对,我便毛骨悚然。那孩子仿佛看到外星人似的,内心充满戒备,而我则因为时间的连环变得七零八碎,惊慌失措不知该如何是好。我异乎寻常地喜欢这种迷失自我的瞬间特有的眩晕感。
这种在有意识和无意识的夹缝中,现实和非现实的倒错,便是小说的能量所在。
<h3>静坐在书屋的地板上</h3>
我二十三岁的时候去了美国。因为充其量只有一年,本以为这期间读不到日文书也不成问题。
根本没想到数月后在纽约瞄了一眼叫“禅书店”的专营日本书籍的书店时,自己竟如此动摇。事实上我极度动摇,继而便陶然沉醉。那是日本书屋的气息!
令人怀念的太宰、漱石等,厚厚的时装杂志呀漫画杂志呀,甚至还见到了少年文库,我由衷地兴奋起来。翻开一本,文章便立即涌入双眼。即便不去阅读,仅仅是望着铅字,肌肤也会将单词吸收。日复一日与英语格斗的我发出了喜悦的呼声。日语不断地渗入体内。
很多书我都想要,这也想读那也想看,可正值没钱的时候(要知道那可是外文书,贵得要命),犹豫了一会儿,我便决定在书店里阅读。
因为一天读不完,一连去了好几天。芹泽光治良的《结婚》(在日本已绝版,找不到了)和欧文·肖的《露西·克朗》(还特意读翻译版,真够可怜的),无一不是每个角落都细细地品味了一番。坐在书店里读书,只有那时而已。
<h3>月下沙漠的旅游巴士</h3>
想欣赏月光下的沙漠而来到突尼斯的时候,搭上了来自欧洲的老年沙漠旅游团的巴士,到中途为止共度了一段旅程。从首都突尼斯开始,朝着撒哈拉沙漠,巴士不断地向南、向南驶去。和旅行团成员共度的这两天时间,该怎么说呢,格外精彩纷呈。
巴士上完全是法语圈,而我不会法语。除了阿拉伯导游(他的英语有浓烈的地方口音)和两位来自丹麦的老妇人(她们操着一口流利的英语),我没法和其他人交谈,只有一位老人经常找我说话。这位八十二岁的老爷爷在体态肥胖的老人中尤为突出,身躯庞大,因此说话声似乎有点痛苦。有一次(那是在用餐时,他坐在我的正对面),他突然两手按住心脏,呼吸急促,挣扎着说着什么,我还以为是心脏病发作,慌慌张张喊来了导游。匆忙赶来的导游与老人三言两语说了几句,苦笑着告诉我:这人只是说“好久没有和年轻女孩一起用餐,太激动了”。
两位丹麦的老妇人都有点神经质,餐馆的所有餐具都要用餐巾擦了方才使用,饭后吃的药量之大令人吃惊。她们喜欢谈论环境保护的话题,比周围的老人更爱打扮,行动也更敏捷,看到其他人慢腾腾磨磨唧唧的样子,便嗤之以鼻:“就因为这样,老人才讨人厌呢。”
老人们着实难伺候。不过,鸡毛蒜皮的一点小事会让他们欣喜不已。刚才还面红耳赤地说着什么,转眼间已经进入了梦乡;以为他们还沉浸在梦乡,可一眨眼已经醒来在品尝点心了。总之,包括我在内,这辆巴士的乘客非常缺乏协调观念,却营造出了无忧无虑的舒适感和朝气。
随着巴士向南行驶,天气越来越热,即便在车里也需要戴帽子。旅游巴士破烂不堪,分明没有下雨,车顶上却漏下水来,一旦停下休息,吉卜赛孩子便围上来死乞白赖地索要圆珠笔和点心。可转眼之际,老人们已经哼起了香颂,我也被迫唱起了日本歌,大家拍手给我打节奏,却完全是七零八落,根本没什么节奏可言。我一边唱一边想:反正就顺其自然吧。那期间,巴士向南,不断向南驶去。身材高大的驾驶员(他也是阿拉伯人)嘴对着一升大小的瓶子喝着橄榄油,大胆地向前猛开。车窗即便紧闭着,粉末状的沙子依然从缝隙中吹进车厢,眼睛和口腔粗涩不堪。永无止境的沙子、骆驼、夕阳。巴士里面则在上演“星光大道”。
就这样,我来到了沙漠。走下巴士,沙漠的沙子像黄豆粉一般,埋没了我的脚踝。一片广袤虚无的风景。那个夜晚,我们居住的是名为“沙漠玫瑰”的奇妙小屋。深夜,我悄悄地走出屋子去散步。眼前是我憧憬的月光笼罩下的沙漠。那油光闪亮仿佛湿润般一望无际的月下沙漠,美得令人窒息,我呆呆地伫立在那里,心想老人都早睡早起,看不到如此美景怪可惜的。这时,远方传来了说话声。放眼望去,一群老人从左前方走来,好像是散步去了。看到老人们的模样,我张口结舌。人人都煞有介事,头上裹着白头巾。
月光下,老人们热热闹闹走来的身影既幽默又可爱,不知何故,又非常庄严。
<h3>微妙的朦胧感</h3>
“咔哒咔哒,咔哒咔哒”,随着蒸汽管发出的声音,这本书(《手掌里的多君》,安西水丸著)开始了。那一天的天气,甚至在室内都感到丝丝寒意。这开场简直如同电影,还是黑白的有点年代的法国电影。编织的分明是发生在纽约的事情,无论是淡然扩展开去的故事,还是主人公们落寞的侧影,都让我觉得这本书具有浓厚的法国电影氛围。大概与安西先生的小说特有的“微妙的朦胧感”不无关系。
阅读《朱顶红》(Amaryllis)这本书时,那“微妙的朦胧感”实在太精彩了,让我很久无法阅读其他的书。在《手掌里的多君》中,这种感觉依然没有改变。
说是朦胧,当然不是很久很久以前的小说那种模糊手法。并不是什么沉重的含糊不清的东西,而是人生中确实存在的某段时间的感触,夹带着些许哀愁。有点孤独、有点无聊(大约称之为青春)的日子,原本就具有某种说不清的朦胧之处。安西先生在掬取那些东西的时候,那种轻盈朦胧的手法绝妙之极,我不禁十分激动。
不可思议的是导致小说朦胧的东西的真面目。倘若是处于因袭、道德、家庭制度、自我的确立以及回旋其间的爱恨之情足以成为小说核心的时代倒也罢了,在人情世故观念淡薄的现代社会中,如此轻描淡写的朦胧小说实在稀有。安西先生的小说总是有奇妙的怀旧感,与心灵深处的情感相呼应,似乎令人焦虑令人苦闷,又似乎有点羞涩。那种与往日的自己不期而遇般令人怀念的奇妙感觉,可能恰是让这位先生的小说产生朦胧感的真正推手。
安西先生小说中出现的人物,不说“我认为”,而是说“我感觉”。这与他们的“感觉方式”十分吻合,这大约是因为他们是与其说用大脑去想,不如说是用心去感觉的人种。他们绝不会绷紧神经,而是自然地呼吸,自然地说话。
所以,《手掌里的多君》是个十分自然的爱情故事,比如里美在中央公园里摔倒的情节,连两人之间的感觉都极其自然地流露出来,看到这些,不知为何竟想流泪。他们那毫不起眼的对话、节奏、小小的争执中,不时以倒叙手法穿插着在东京发生的事件。我想所谓爱情或许就是这样,悄然存在于与激情、欲望毫不相干的地方。还有构成爱情的那日复一日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的人们(不仅是人们,城市亦是如此。以纽约为舞台的电影和小说不计其数,但安西先生描述的纽约非常普通,也非常简单亲切)。
这可能与前些日子观看的法国电影《无情的世界》带有的倦怠感有些相似。虽说是“倦怠感”,但绝不是什么颓废派风格、堕落的东西,而是更为日常、更为可靠稳健的事物。
稳健,这是描述安西先生的小说最恰当的词语(哪怕他本人在随笔中称这一评价“难为情得要死”)。安西先生是一位插画家,假如有人由插画家这个词的余响,以及他本人时尚的风貌,来推测安西先生的小说是潇洒的时髦风格的小说,那真是太轻率了。我没有通过小说去探究作者的爱好,更不会将登场人物与作者混同,我想安西先生与这本书中登场的“我”一样,即便是在牛仔喇叭裤盛行的年代,也一定是个穿着普通直筒牛仔裤的人。我甚至产生了一个多余的念头:写小说对于这样的人来说,想必是份痛苦的工作。
能写出如此稳健的小说的人,只怕不多见。
<h3>午后红茶和玫瑰的日子</h3>
真是春城无处不开花。飞燕草、铁线莲、毛地黄、黄花九轮草。茴香、芍药、石榴花、康乃馨。虞美人草、忘忧草、牵牛花、万寿菊。在全然不像是英国(日复一日)的晴空下,那些色彩简直刺痛了双眼。
当然,这些多是人工精心培育的,然而,花儿因其压倒性的数量和呛人的生气,看上去仿佛野草一般。那些被弃之一旁任其疯长的、妩媚而粗犷的鲜花。
甚至玫瑰也不例外。在布莱尼姆宫的窗下,绽放着清澈而美丽的白玫瑰;以占地广阔得可以狩猎而著称的丹尼斯菲尔德城堡,其院落一角的玫瑰;科茨沃尔德特有的安静得近乎沉闷、古老而美丽的街道,那一带墙壁上突然喷涌而出的怒放的红玫瑰。根据不同品种,玫瑰被整齐地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宛如与实物一般大小的植物图鉴般的希德考特,以及海德公园的玫瑰园,静静攀缘在哈登庄园石墙上的粉色和大红的爬藤玫瑰。坐在摄政公园的长椅上,缠绕在拱门上的淡红色玫瑰与随风摇曳的茂密绿叶遮覆住头顶。漫步在英国初夏的街道上,到处都盛开着英格兰的国花——玫瑰。在异常强烈的阳光下,这些玫瑰纵情绽放,甚至裸露出花蕊,如同野花一般悠然自得,一派恬静祥和。一朵朵花儿似乎都兴高采烈,由衷地享受着盛开的喜悦。
这些喜悦散播到了周边,仅仅是漫步也会感到幸福。细微的日常的,比如哼一下小曲这类轻快的幸福。我想人们是因为这些才聚集而来的,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还是狗狗、猫咪和小鸟。
其实,若是走在公园,会与各种各样的人擦肩而过。好像连作一体的互相依偎的老夫妇,恋人们和孩子们。遛狗的人,给水鸟喂食的人。写生的人、摄影的人,读书的人、午睡的中年男人。享用午餐的人、衣着亮丽的老妇人们。我还遇到了两次结婚典礼。在鲜花怒放的公园里,盛装打扮的人们把新郎新娘簇拥在中间热闹地行进。甚至连这些也成了风景极小的一部分,花儿们才是压倒性的,感觉目不暇接。该怎么说呢,似乎绽放得失去了限度。
玫瑰的周围,蚂蚁和蜜蜂聚集而来。玫瑰使人联想起指骨的略带黄色的纤细枝茎上,蚂蚁在爬行。层层的花瓣中时常躲藏着滚圆的胖蜜蜂,忍不住埋下头想闻一闻花香时,常常被吓一跳。
爱花爱庭院的英国人,甚至对形成院落一部分的虫子也表现出敬意,连蚕食绿叶、令人生厌的蜗牛,也不把它们置于死地,充其量收集在塑料袋里,扔到邻家的院落去,这是在英国生活二十年的摄影师的证言。
在这位摄影师的建议下,我顺道去了当地人买花的园艺屋、夕阳下大学生们为第二天的划船比赛进行练习的河边——西斜的夕阳、蓝白条相间的帐篷、选手们的号子声和白色运动服、掠过水面的风——等等,再继续自己的旅程。早晨喝威士忌麦片粥,傍晚在露台喝杜松子酒,夜晚则把一大盘鱼收入胃囊,这之间的空闲时间,每天坚持喝茶。
下午茶的习惯,是十九世纪中叶由贝德福德公爵夫人安娜玛利亚带入社交界,此后成了英国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习惯,相关书籍中如此记述。理论不如实践,我到处去尝试“传统下午茶”。比如在把曼纳城堡的庭院尽收眼底的桌畔,在古典式宾馆的客厅,在悬挂小巧招牌的可爱的乡村奶茶屋。
所有的茶都很可口。不光是茶叶好,袋泡茶的味道也极佳,以至于每每离开茶屋时,必定要说:“我要买和刚才喝的一样的茶。”这些经常都是自家配制,并非有名的品牌,价格也适中。英国红茶的味道都非常稳健。
传统下午茶的基本模式是:红茶、牛奶,外加摆放在造型像鸟笼的华丽三层盘子上的三明治、烤饼和蛋糕。
蛋糕的种类因地而异,适合夏天的莓子类蛋挞(无论是草莓还是蓝莓的蛋挞都堆得像座山,一点也不担心从上面滚落下来)比较多见。黄瓜三明治据说是正宗,我很喜欢那清淡的味道,不过三层盘子中最出色的无疑还是烤饼。烤饼配有果酱和奶油,果酱以草莓酱多见,偶尔也有木莓、香橙果酱,然而明顿的董事安·林斯考特先生声称:“无论如何必须得是草莓的。”
奶油大体都是浓缩奶油,有的店可以从浓缩和新鲜(掼奶油)两种奶油中进行选择。所谓浓缩意指“凝固”,与起泡奶油相比滑溜浓郁、醇香凝重,呈奶油色,根据产地,分“德文郡”“康沃尔郡”等种类。我可真是喜欢上这浓缩奶油了。滑过喉咙时那冰凉的感觉简直太美妙了,更何况是在热乎乎的烤饼上面。
印象深刻的是叫“BO-PEEP”的店里的下午茶,这家店一九九二年被选入英国十佳。在那里喝的茶颇为出色,好像是该店特产的巨大烤饼朴素美味,而且非常大众化。质地厚实的咖啡色茶壶十分高雅(这次我走访了有名陶器的窑厂,那些陶器固然十分精美,可对我而言,这咖啡色茶壶看来是最好的,因为质地敦厚,保温性也好)。
“BO-PEEP”的正前方是一条小河,客人可以直接坐在草地上,像野餐似的悠闲地喝茶。伸出的光脚丫旁,那个茶壶就在草丛间忽隐忽现。还有那风景!水的声音、树叶间漏下的阳光、夏日的太阳、古老的石墙、同样色泽的石桥。那是牧歌式的喝茶方式。我明白了这一点:喝茶,就是让时间停下来,有意识地让生活停顿下来。
唯有植物生气盎然,或许就是跟这点有关。真不愧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的国家。眺望着玫瑰喝着茶,在渐渐舒适地停止工作的大脑一隅,我朦朦胧胧地思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