晦暗、模糊的表达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糟糕的信号,因为在百分之九十九这样的情形里,那都是因为作者的思想模糊、不确切所致,而这又几乎无一例外归因于作者的思想本身就是前后不一、自相矛盾和因此有欠正确的。头脑中一旦萌生了某一正确见解,这一见解就会力图清晰呈现,并且很快就可以做到这一点:清晰的想法很容易就能找到恰当的表达。我们能够想出来的东西总能找到清楚、易懂、确切的语言表述。写出难懂、晦暗、错综复杂、多重歧义词句的人,当然并不知道自己到底要说些什么;事实上,对于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他们只是朦胧地有所意识,但这朦胧之物还没有成为确切、具体的思想。他们经常希望向自己和向他人隐瞒自己其实是无话可说。如同费希特、谢林、黑格尔一样,这些人希望显得知道自己其实并不知道、思考自己其实并不曾思考、说出自己其实并不曾说出的东西。如果一个人真有一些实在、确切的东西需要表达,那他会尽量含糊其辞,还是尽量清楚表达出意思?甚至昆提里安[13]也说过,“对事情有专门了解的人说出的话经常是更加易懂,也更加清楚……所以,一个人越是没有本事,说出的话就越是模糊难懂。”
同样,我们的语言表达不能像谜面一样让读者瞎猜,而应该问一问自己到底想还是不想表达出自己的意思。德国人写文章时躲躲闪闪、犹豫不决、顾左右而言他,这使他们写出来的东西没有吸引力,让人无法领教。当然,如果作者传达的是某些在某一方面不合法、不许谈论的事情,那就另当别论。
正如作用过度通常会造成与本意相反的效果,同理,虽然运用字词可以让别人领会我们的思想,但这只是在某种限度之内。如果字词堆砌超出了一定限度,那这些字词就反而使要传达的思想变得更加模糊。把握这个中的限度就是文体的任务和判断力的专责,因为每一个多余的字词都会产生与其目的正好相反的效果。伏尔泰的话正好表达了这一层意思,“形容词是名词的死敌”。但是,当然了,不少写文章的人倾泻字词,其目的就是掩饰自己缺乏思想。
据此,我们应该避免一切赘语以及那些并不值得让读者伤神、句子中间可有可无的插入语。我们必须照顾读者的时间、精力和耐性。这样,我们就可以让读者相信:我们写出来的东西值得他们认真关注,他们所花费的努力是有回报的。删去了不错的东西也总比加进空洞的废话要好。赫斯奥德的话适用这里:“一半比全部还要多”。总之,不要把一切话都说出来!“让自己变得讨厌的秘诀就是把话全都说完。”所以,除了要点和精华以外,如可能的话,读者自己也会想到的东西则一概不写。用词很多、但传达的意思却很少——这是表明作者思想平庸的确切标志,无一例外都是这样。相比之下,具出色头脑的作者却能言简意赅。
真理在赤裸的时候是最美的;表达真理的方式越简朴,所造成的印象就越深刻。原因之一就是读(听)者的精神不会受到其他枝节思想的扰乱,原因之二就是读(听)者不会担心受到表达者巧妙、动听言辞的迷惑,对读(听)者产生的效果完全是出自真理本身。例如,《圣经》的《约伯记》中的这一段话:“人为妇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难。出来如花,又被割下,飞去如影,不能存留。”——在哀叹人生的虚无方面,还有什么高谈阔论的文字能够造成比这更强烈的效果?为此理由,歌德单纯、简朴的诗歌远胜席勒修辞讲究和华丽的诗作。这也是为何许多通俗、流行歌谣能够产生如此强有力效果的原因。所以,正如在建筑艺术里必须避免过分装饰一样,在语言艺术里我们也要避免所有不必要的辞饰和毫无用处的发挥。一句话,凡是重复、多余的言词一概杜绝。因此,我们必须尽力写出一种朴素的文体。凡是可有可无的词语都只会造成不良的效果。简单和朴实是所有优美艺术都要谨守的法则,因为简单和朴实,甚至和伟大、崇高也是协调、一致的。
空洞无物的内容就要借助各种形式以掩藏自己。缺乏思想的内容会藏身于装腔作势、自以为是和华而不实的词藻之中。其他的花样林林总总、不胜枚举,但偏偏朴实是不被采用的,因为一旦以朴实的形式出现,其内容的幼稚就尽现在读者的眼前,徒显愚蠢和可笑。甚至头脑不错的作者也不敢写出朴实的文字,因为这会让自己的思想显得干巴和乏味。所以,朴实的风格始终是为天才准备的礼服,正如赤裸是美丽身体的特权一样。
真正的简约(Kurze)就是永远只说出值得说出的东西,读者自己能够想到的则不必无谓讨论和解释。这就涉及准确区分什么是必要的、什么是多余的。但我们却永远不可以为求简洁而牺牲清晰;语法则更是不可以随便忽略的。为了节约个把字词而不惜削弱某一思想的表达,甚至模糊或妨碍了复合句的意思,那就是可怜的弱智行为。但当今广为流传的那种假冒简约就是这样做的;其手段就是把有其用途的字词,甚至语法或者逻辑的成分去掉。当今德国那些胡写一气的笔杆子,就像着了邪一样地沉迷于这种简约方式,其愚蠢令人难以置信。也就是说,他们为了省略个把字,达到一石二鸟之功,就让一个动词或者一个形容词同时服务于多个和不同的分句——读者碰到这样的句子时,在终于读到那谜底一样的关键字之前,就像在黑暗中摸索路径。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其他的字词省略方法,头脑简单的人误以为用上这些手段就是写出了简约的风格和浓缩的文体。这样,去掉那本来可以马上显示出复合句子含意的关键词以后,整个句子就被弄成了一个谜——读者得反复再读、绞尽脑汁才解开谜底。特别是他们对分词Wenn和So的处理(……),为了简约他们所能做的除了只是计算字词和随时准备不惜代价删去个别字词,甚至字词中的某一章节,不会还有别的东西。所以,他们就干脆利索地砍掉那些有其逻辑、语法或者语音作用,但又不为这些呆滞头脑所明白的音节。而一旦某一个傻瓜做出了这样的大胆行为,数以百计的其他人就会欢呼着争相仿效。对此竟然没有丁点反对的声音!对这种愚蠢行为没有反对和抵制,有的只是人们的赞赏和模仿。所以,在19世纪40年代,这些无知文人为了取得他们所钟情的简短效果,完全弃用德文中的完成时和过去完成时,取而代之的是过去时的未完成时态。这样,未完成过去时也就只是德语里唯一的过去式。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不仅句子的语法受到破坏,句子失去了细腻、精确的含意,人的理解力也经常一并受到损害,因为这样写出来的词句不过就是毫无意义的昏话。所以,在上述种种破坏语言的做法当中,以弃用完成时为最严重,因为这损害了语言中的逻辑,以及连带的语言的含意。这是语言学上骇人听闻的事情[14]。我敢打赌:在过去十年出版的书籍里面,读者肯定找不到哪怕是一个过去完成时,甚至完成时也很难发现。难道这些先生们以为未完成时和完成时代表了同一含意,所以,这两者可以不加区别地混用吗?如果他们真的这样认为,那中学四五年级该为他们腾出位置了。如果古老作家这样马虎写作,那他们将会遭遇什么样的情形?这种亵渎语言的例子,几乎无一例外见之于所有报纸和大部分学术刊物。这是因为在德国,正如我已说过的,文字写作中的某一愚蠢做法和日常生活当中的每一无礼举止一样,都会找到大批的仿效者。没有人有自己独立的见解,因为我们德国人判断力不佳,我们的邻人反倒更具判断力——这一事实并不是我所能掩盖的。由于消除动词的这两种重要时态,德语几乎已经降至相当粗糙的水平。该用完成时的时候,选用未完成时不仅是对德语语法规则,而且也是对其他语言的普遍语法的犯罪。所以,为德国的文人开设一个小型语言学校是有必要的了。这样,他们就可以了解未完成时、完成时和过去完成时之间的差别;还有第二格和第六格的分别,因为人们在该用第二格的时候,总是无拘无束地采用第六格。(……)所以,这样的语言“改造者”必须像小学生一样地受到责罚,不管他们是谁。有识之士和善意的人都要为了保护德国语言站到我的一边来,共同与德国人的愚蠢行为针锋相对。要是在英国、法国、意大利(意大利甚至还有其令人羡慕的“保护意大利语学院”),类似今天德国为文者的那种随意,甚至是无礼恶待语言的行为将会招来何种对待?举例说吧,我们看到在《意大利古典作品集成》(米兰,1804)里,编辑在审阅《切尼尼的一生》一书时,半点偏离纯净托斯卡纳语的地方都不放过。甚至某一个字母出了差错,编辑也在脚注里作出批评。《法国道德学者》(1838)的编辑也是这样。例如,针对伏维纳古[15]所写的这一句话“Ni le degout est une marque de sante,ni l'appetit est une maladie.”(“厌食既非健康的迹象,有胃口也不是疾病”,《随想与格言》),编辑指出应该是“n'est”,而不是“est”。如果换上我们德国人,要怎么写就怎么写,哪来那么多事!在一份英国报纸上,我看到人们对某位演讲者所说的“my talented friend”(“我那有才华的朋友”)提出了严厉的斥责,因为这并非标准的英文。其他国家就是这样严肃看待自己的语言[16]。两相对照之下,德国每一个乱摇笔杆子的人都可以大胆生造离奇的字词,而不会在杂志上接受夹道鞭笞,反而还能找到赞赏者和仿效者。这些乱写一气、低级下作的舞文弄墨者,在强加给某一动词从来不曾有过的含意时,是从来不会缩手缩脚的;只要读者能够猜到那强加上去的含意,那这种做法就是有创意的,就会有人模仿。那些傻瓜把随时穿过自己头脑的杂七杂八都写下来,罔顾语言的语法、惯用法、含意和种种常识,并且是越离奇、越疯狂越好!我刚刚就读到“Centro Amerika”而不是“Central Amerika”。为了节省一个字母而不惜付出上文提到的代价!这意味着德国人在所有事情上面,都是仇视规则、法律和秩序的。他们喜欢个人随心所欲,然后再以自己敏锐的眼光找出毫无新意的合理理由。所以,德国人是否能够学会在街上沿右边行走,就像英伦三岛以及所有英国殖民地的英国人那样无论在大街还是小巷,都严守沿右走的规矩,我是持怀疑态度的。甚至在俱乐部和社交会所里,我们也可以看到人们喜欢由着性子走,破坏最需要遵守的公共准则,哪怕这样做并不会给自己带来任何便利和好处。但歌德在《自然的女儿》中说过:
随着自己的感官生活是粗俗的,
高贵之人为秩序和规则而奋斗。
人们是普遍着了这一疯狂,人人都迫不及待地破坏德国语言,没有半点的怜悯之情。事实上,每一个人都争取有所发挥,就好像外出射鸟的人一样。也就是说,现在的这一时代,德国没有一位在世的作家能够写出有可能永垂千古的作品,但出书商、写作匠和报纸记者却让自己放胆去改革德语了。这样,我们就看到现在的一代人,虽然留着长长的胡子,但都是性无能的——也就是说,他们没有能力创造更高一级的思想产品。他们就把闲暇用于随意、无耻地肢解众多伟大作家曾经使用过的语言。他们就像赫洛斯特拉图斯[17]一样,为求虚荣而遗下臭名。如果说往昔的文学大家在个别之处对德语作出了某些深思熟虑的改进,那现在每一个写作匠、报纸记者和每一地区文艺小报的编辑都认为,自己有权动手除掉语言中不合自己飘忽心意的东西,或者加进新词。
就像我已说过的,人们这种删剪字词的狂热主要是针对词语的前缀和后缀。他们这样乱加剪除当然是为了达到简洁的效果,从而让词语更浓缩、更有力,因为只是节省了纸页毕竟意义不大。所以,他们就想浓缩自己要说的话。但要达到这一目的,该做的却不仅仅是缩词删字,而是需要简单、扼要的思考。但这桩事情恰恰是这些人无能为力的。另外,只要每一个概念都有可以表达的字词,而这一概念细微的含意变化也可以通过这一字词精确相应的变化标示出来,那简洁、有力、确切的表达才得以成为可能。这是因为只有准确运用这些特定的字词,才可以在完整的句子表达以后,就能在读(听)者的心目中精确唤起表达者想要表达的思想,而不会让读(听)者对表达者的意思存疑。为此目的,语言里的每一个字根就必须能够作出相应变化,以表示字意概念所具有的细腻差别,并以此表达细腻的思想,就像一件湿衣服贴附在穿着者的身体。而主要担负这一变化任务的就是词的前缀和后缀;它们就是语言的键盘所弹出的每一基本概念的变奏。因此,希腊人和罗马人运用词的前缀,使所有动词和许多名词的意义产生微妙的变化。拉丁语里面每一个主要动词都可以提供这方面的例子。例如,动词ponere就可以组成imponere,deponere,disponere,exponere,componere,adponere,subponere,superponere,seponere,praeponere,proponere,interponere,transponere等。德语也是同样的情形。名词Sicht(视野、观点)也就可以变成Aussicht(眺望),Einsicht(眼力、认识),Durchsicht(审阅、检查),Vorsicht(预见、谨慎),Nachsicht(醒悟),Hinsicht(方面),Absicht(目的)等等。还有就是动词suchen(寻找)可以变成aufsuchen(搜寻),aussuchen(挑选),untersuchen(调查),besuchen(探访),ersuchen(请求),versuchen(试图),nachsuchen(追踪)等。这就是词的前缀所发挥的作用。但如果为图简约而省略了这些前缀,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只用ponere,或者Sicht,或者suchen,那么,我们就不会有上述的种种差别;一个范围很广的基本概念所包含的细微划分就无由确定,这些也就只能听天由命,任由读者自由理解了。这样,我们的语言就会变得贫乏、笨拙和粗糙。而这正是“当代今天”的那些自作聪明的语言改革者求之不得的。由于自己的粗糙、无知,他们真的以为我们深思熟虑的祖先只是由于蠢笨、无聊才制定了这些前缀;而一旦只是看到一种含意就迫不及待地剪掉这些前缀则是别具匠心的所为。但德语却没有不含意义的前缀,所有的前缀都是帮助表达基本概念所能有的多种细微变化。正是以此方式,清晰、确切、细腻的表达才成为可能,也只有这些字词才可以达到简明、扼要、有力的效果。而把字词前缀删剪掉,词汇就变得贫乏了。并且不仅是这样。随着字词的损失,概念也一并失去了,因为我们已经失去了能够把这些概念固定起来的工具。这样,我们在说话,甚至思考的时候也就只能满足于约略和大概;我们也就失去了说话的力度和思想的清晰。也就是说,在通过这样的删剪减少了字词数目的同时,我们也就无法避免地扩大了剩余字词的含意。而字词含意扩大了,又会失去确切和具体。字词就这样变得语义双关,含混不清了。准确和清晰已经不可能,更何谈简约和力度呢?如果能把概念定义得更加清楚,多出两个音节又何妨呢?难道在表达“Indifferentism”(冷淡态度)意思的时候,竟然有思想扭曲的人宁愿省掉一两个音节而写出“Indifferenz”(冷淡)的字吗?
所以,那些帮助词根表达出各种细微变化的前缀,对于一切确切、清楚的表达和以此达到的真正言简意赅,就是必不可少的手段。词的后缀也是同样的情形,亦即由动词变成的名词后面那些各式不一的音节。例如,由动词“versuchen”(尝试)变成的名词“Versuch”(尝试)和“Versuchung”(诱惑)各有不一样的后缀。因此,字词和概念的这两种变化方法由我们的祖先经过深思熟虑,极其巧妙、恰到好处地布置下来,并在字词上面留下了印记。但到了我们这一时代,后继者却是粗糙、无知、无能的涂鸦者。这些家伙为了自己的利益糟蹋词语,齐心协力破坏德语这一古老的艺术珍品。这些厚皮囊当然不会对语言这一巧夺天工的工具有任何感觉——因为语言本就为表达细腻、微妙的思想而设。但他们却是蛮懂得计算字母的。所以,如果这些厚皮囊要在这两个字词里面任选其一:一个词以其前缀或者后缀精确对应所要表达的概念;另一个词却只是近似和大概地做到这一点,但却短了三个字母,——那他们会毫不犹豫选用后一个词,并满足于词的大概、差不多的含意。这是因为他们的思维并不需要这么精细的划分,而只是笼统、批发式地运作;但字词的字母一定要少一些!词语的简约和力度、语言的表达是否优美,不就取决于这方面嘛!他们信守的最高原则就是永远宁取短词以作代替,也不要精确和贴切的表达。含意极其模糊的俗词也就逐渐产生了;到最后,这些就都变得不知所云了。这样,德国人所真正拥有的相对其他欧洲民族的优势,亦即德语,也就被人为消除了。也就是说,在优美书写表达方面,德语是唯一几乎可以与希腊语和拉丁语相比肩的语言。对其他的欧洲语言作此赞誉则是可笑的,因为那些都是方言、土话而已。所以,与其他欧洲语言相比,德语有着某种不同寻常的高贵、优美气质。但德语细巧、精致的本质,德语这一宝贵、灵敏之物——思想者以此固定和保存起每一精确和细致的思想——又岂是那些厚皮囊所能感觉到的?
标点符号也成了“当代今天”把语言越弄越糟的人手里的猎物。时至今日,人们在对待标点符号时,几乎普遍是故意马虎处理,且自鸣得意。很难说得清楚那些乱写一气的人心里想的是什么,但极有可能的是人们会把这种漫不经心的愚蠢做法看作是法国人的那种轻盈文体,或者自以为方便人们理解。在印刷出来的文字里,人们惜标点符号如金,以致应该出现的逗号被省略掉了四分之三(就让读者自己摸索意思吧,如果能够的话!);本来应该是句号,却只有逗号,或者至多是分号,等等。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就是每一大复合句子都得读上两遍才能明白意思。其实,标点符号是复合句中逻辑的一部分——如果句子是据逻辑而标点的话。因此,人们这种故意不把标点符号放在眼里的行为简直就是亵渎;甚至那些语文学家在处理古老作家的著作时,也是草率处理标点符号——这种情形现在却是频繁发生——那就更是一种罪过。这样,理解古典著作就变得难多了。这种情形甚至连最新印刷的《新约全书》也难以幸免。但如果你们不惜靠删除音节、计算字母而获得的简约,其目的是为了节省读者的时间,那就应该用足够数量的标点符号,以让读者一眼就认出哪些字词是属于哪一分句。这反倒更能达到目的。很明显,标点符号在法语里的运用没有那么严谨,因为法语句子有着严格的逻辑关系和因此连接紧密的词序;在英语里,由于语法贫乏,其松散的标点符号也勉强行得通。但标点符号的这种有欠严格在相对古老的语言中是行不通的,因为古老、原始的语言有着复杂和高深的语法,而这使巧妙的复合句子成为可能。诸如此类的古老语言就是希腊语、拉丁语和德语[18]。
让我们回到我们所讨论的言简、意赅、确切表达的问题。其实,真正的言简、意赅和确切只能出自有内容、有意义的思想。所以,那种仅靠删剪字词的可怜手段在此是最帮不上忙的。这些手段、方法我已经予以毫不客气的斥责。这是因为内容丰富,有分量,因此也就是值得写下来的思想,自然以其充足的材料和内容填充表达这些思想的复合句子及其完整的语法和词汇;这些句子、语法、词汇也就不会让人觉得空洞、虚浮。相反,语句的表达都会简单、确切。思想依靠这些语词的帮助得到了明白、恰当的表达,这些思想甚至是优雅地铺展和活动在这些文字里面。所以,我们不应缩减字词和语言的形式,而应该增加和丰富我们的思想,就像一个身体康复者能够重新穿上以前的衣服是因为体形恢复丰满,而不是因为把衣服缩剪了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