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回徐志摩先生在平民中学讲“吃茶”——并不是胡适之先生所说的“吃讲茶”——我没有工夫去听,又可惜没有见到他精心结构的讲稿,但我推想他是在讲日本的“茶道”,而且一定说的很好。茶道的意思,用平凡的话来说,可以称作“忙里偷闲,苦中作乐”,在不完全的现世享乐一点美与和谐,在刹那间体会永久,在日本之“象征的文化”里的一种代表艺术。关于这一件事,徐先生一定已有透彻巧妙的解说,不必再来多嘴,我现在所想说的,只是我个人的很平常的喝茶罢了。
喝茶以绿茶为正宗,红茶已经没有什么意味,何况又加糖——与牛奶?葛辛的《草堂随笔》确是很有趣味的书,但冬之卷里说及饮茶,以为英国家庭里下午的红茶与黄油面包是一日中最大的乐事,支那饮茶已历千百年,未必能领略此种乐趣与实益的万分之一,则我殊不以为然,红茶带“吐斯”未始不可吃,但这只是当饭,在肚饥时食之而已;我的所谓喝茶,却是在喝清茶,在赏鉴其色与香与味,意未必在止渴,自然更不在果腹了。中国古昔曾吃过煎茶及抹茶,现在所用的都是泡茶,冈仓觉三在《茶之书》里很巧妙的称之曰“自然主义的茶”,所以我们所重的即在这自然之妙味。中国人上茶馆去,左一碗右一碗的喝了半天,好像是刚从沙漠里回来的样子,颇合于我的喝茶的意思(听说闽粤有所谓吃功夫茶者自然也有道理),只可惜近来太是洋场化,失了本意,其结果成为饭馆子之流,只在乡村间还保存一点古风,惟是屋宇器具简陋万分,或者但可称为颇有喝茶之意,而未可许为已得喝茶之道也。
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之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之闲,可抵十年的尘梦。喝茶之后,再去继续修各人的胜业,无论为名为利,都无不可,但偶然的片刻优游乃断不可少,中国喝茶时多吃瓜子,我觉得不很适宜,喝茶时所吃的东西应当是轻淡的“茶食”。中国的茶食却变了“满汉饽饽”,其性质与“阿阿兜”相差无几;不是喝茶时所吃的东西了。日本的点心虽是豆米的成品,但那优雅的形色,相素的味道,很合于茶食的资格,如各色“羊羹”(据上田恭辅氏考据,说是出于中国唐时的羊肝饼),尤有特殊的风味。江南茶馆中有一种“干丝”,用豆腐干切成细丝,加姜丝酱油,重汤炖热,上浇麻油,出以供客,其利益为“堂馆”所独有。豆腐干中本有一种“茶干”,今变而为丝,亦颇与茶相宜。在南京时常食此品,据云有某寺方丈所制为最,虽也曾尝试,却已忘记,所记得者乃只是下关的江天阁而已。学生们的习惯,平常“干丝”既出,大抵不即食,等到麻油再加,开水重换之后,始行举箸,最为合式,因为一到即罄,次碗继至,不遑应酬,否则麻油三浇,旋即撤去,怒形于色,未免使客不欢而散,茶意都消了。
吾乡昌安门外有一处地方,名三脚桥(实在并无三脚,乃是三出,因以一桥而跨三叉的河上也),其地有豆腐店曰周德和者,制茶干最有名。寻常的豆腐干方约寸半,厚三分,值钱二文,周德和的价值相同,小而且薄,几及一半,黝黑坚实,如紫檀片。我家距三脚桥有步行两小时的路程,故殊不易得,但能吃到油炸者而已。每天有人挑担设炉镬,沿街叫卖,其词曰:
辣酱辣,
麻油炸,
红酱搽,
辣酱拓,
周德和格五香油炸豆腐干。
其制法如上所述,以竹丝插其末端,每枚值三文。豆腐干大小如周德和,而甚柔软,大约系常品。惟经过这样烹调,虽然不是茶食之一,却也不失为一种好豆食。——豆腐的确也是极乐的佳妙的食品,可以有种种的变化,惟在西洋不会被领解,正如茶一般。
日本用茶淘饭,名曰“茶渍”,以腌菜及“择庵”(即福建的黄土萝卜,日本泽庵法师始传此法,盖从中国传去)等为佐,很有清淡而甘香的风味。中国人未尝不这样吃,惟其原因,非由穷困即为节省,殆少有故意往清茶淡饭中寻其固有之味者,此所以为可惜也
十三年十二月
□读书人语
本文是周作人早期散文的代表作,最能显示周作人作文的特点。周作人说:“我写文章,向来以不切超题为宗旨,至于手法则是运用古令有名的賦得方法,找到一个着手点来敷陈开去,此乃是我的作文金针”。本文即是抓住“喝茶”这一个“着手点”,先从与日本“茶道”和英国喝“午茶”的区别中,点明自己所着意的是“平常的喝茶”的“自然之妙味”,待说到“得半日之闲,可抵十年的尘梦”这里,要说的“主旨”似已道出,文章本可结束,却由此牵扯出去,由“喝茶”而言“茶食”,由“茶食”而详述江南茶馆中“干丝”的泡制、食法,又由“千丝”联想及“吾乡”豆腐店,以至沿街叫卖的唱词,最后又因豆腐食品的种种变化“唯在西洋不会被领解”一语而就势扯到日本“用茶淘饭”的习俗,等等,有如风筝断线,任其飘荡,毫无“收回之意”——而其“真意”也在于此:“听其自然”而已。 【钱理群】
<h3>炒栗子</h3>
日前偶读陆祁孙的《合肥学舍札记》,卷一有《都门旧句》一则云:“住在都门得句云,栗香前市火,菊影故园霜。卖炒栗时人家方莳菊,往来花担不绝,自谓写景物如画。后见蔡浣霞銮扬诗,亦有栗香前市火,杉影后门钟之句,未知孰胜。”将北京的炒栗子做进诗里去,倒是颇有趣味的事。我想芗婴居士文昭诗中常咏市井景物,当必有好些材料,可惜《紫幢轩集》没有买到,所有的虽然是有“堂堂堂”藏印的书,可是只得《画屏斋稿》等三种,在《艾集》下卷找到《时果》三章,其二是栗云:
“风戾可充冬,食新先用炒,手剥下夜茶,饤柈妃红枣。北路虽上番,不如东路好。”
居士毕竟是不凡,这首诗写得很有风趣,非寻常咏物诗之比,我很觉得喜欢,虽然自己知道诗是我所不大懂的。说到炒栗,自然第一联想到的是放翁的《笔记》,但是我又记起清朝还有些人说过,便就近先从赵云松的《陔余丛考》查起,在卷三十三里找到《京师炒栗》一条,其文云:
“今京师炒栗最佳,四方皆不能及。按宋人小说,汴京李和炒栗名闻四方,绍兴中陈长卿及钱恺使金,至燕山,忽有人持炒栗十枚来献,自白曰,汴京李和儿也,挥涕而去。盖金破汴后流转于燕,仍以炒栗世其业耳,然则今京师炒栗是其遗法耶。”
这里所说似乎有点不大可靠,如炒栗十枚便太少,不像是实有的事。其次在郝兰皋的《晒书堂笔录》卷四有《炒栗》一则云:
“栗生啖之益人,而新者微觉寡味,干取食之则味佳矣,苏子由服栗法亦是取其极干者耳。然市肆皆传炒栗法。余幼时自塾晚归,闻街头唤炒栗声,舌本流津,买之盈袖,恣意咀嚼,其栗殊小而壳薄,中实充满,炒用糖膏则壳极柔脆,手微剥之,壳肉易离而皮膜不粘,意甚快也。及来京师,见市肆门外置柴锅,一人向火,一人坐高凳子上,操长柄铁勺频搅之令匀遍。其栗稍大,而妙制之法,和以濡糖,藉以粗沙亦如余幼时所见,而甜美过之,都市銜鬵,相染成风,盘饤间称佳味矣。偶读《老学庵笔记》二言,故都李和炒栗名闻四方,他人百计效之,终不可及。绍兴中陈福公及钱上阁出使虏庭,至燕山忽有两人持炒栗各十裹来献,三节人亦人得一裹,自赞曰李和儿也,挥涕而去。惜其法竟不传,放翁虽著记而不能究言其详也。”
所谓宋人小说,盖即是《老学庵笔记》,十枚亦可知是十裹之误,郝君的确是有情趣的人,学者而兼有诗人的意味,故所记特别有意思,如写炒栗之特色,炒时的情状,均简明可喜,《晒书堂集》中可取处甚多,此其一例耳。糖炒栗子法在中国殆已普遍,李和家想必特别佳妙,赵君以为京师市肆传其遗法恐未必然。绍兴亦有此种炒栗,平常系水果店兼营,与北京之多由干果铺制售者不同。案孟元老著《东京梦华录》卷八,《立秋》项下说及李和云:
“鸡头上市,则梁门里李和家最盛。士庶买之,一裹十文,用小新荷叶包,糁以磨香,红小索儿系之。卖者虽多,不及李和一色拣银皮子嫩者货之。”
李李村著《汴宋竹枝词》百首,曾咏其事云:
“明珠的的价难酬,昨夜南风黄嘴浮,似向胸前解罗被,碧荷叶裹嫩鸡头。”
这样看来,那么李和家原来岂不也就是一爿鲜果铺么?
放翁的笔记原文已见前引《晒书堂笔录》中,兹不再抄。三年前的冬天偶食炒栗,记起放翁来,陆续写二绝句,致其怀念,时已近岁除矣,其词云:
“燕山柳色太凄迷,话到家园一泪垂,长向行人供炒栗,伤心最是李和儿。”
“家祭年年总是虚,乃翁心愿意何如。故园未毁不归去,怕出偏门遇鲁墟。”
先祖母孙太君家在偏门外,与快阁比邻,蒋太君家鲁墟,即放翁诗所云轻帆通鲁墟者是也。案《嘉泰会稽志》卷十七草部,荷下有云:
“出偏门至三山多白莲,出三江门至梅山多红莲。夏夜香风率一二十里不绝,非尘境也,而游者多以昼,故不尽知。”
出偏门至三山,不佞儿时往鲁墟去,正是走这条道,但未曾见过莲花,盖田中只是稻,水中亦唯有大菱茭白,即鸡头子也少有人种植。近来更有二十年以上不曾看见,不知是什么形状矣。
廿九年三月二十日
□读书人语
周作人的“笔记体”散文,也称“书话”,因为大段抄引古书又被讥为“文抄公”,周作人则辩解说:“抄书并不比自己作文为不苦,然其甘苦则又非他人所能知耳”。细读本文便可知,周作人其实是借古书浇自己的“块垒”,所抄古人文字与要言不烦的评点浑然触为一体,引文有如龙身,评点即是点睛之笔:赞赏“郝君是有情趣的人,学者而兼有诗人的意味”,正是“惺惺惜惺惺”;一句“伤心最是李和儿”,自己同样“流特于燕”、身不由己的万般复杂心态尽在言中。全文既于故乡“炒栗之特色,炒时的情状”的娓娓细述中,显示一种亲切、可喜的风致,又一再引述与强调“挥涕而去”四字,更是“寄沉痛于幽闲”:这都是典型的“周作人风格”。 【钱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