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雷雨》的演出史看《雷雨》(1 / 2)

井底飞天 孔庆东 8693 字 2024-02-18

一部文学作品的效果才是它的存在。——列奥•洛文达尔

《雷雨》在中国大地上一亮相,就有如惊雷瀑布,转瞬之间便征服了观众的心。《雷雨》以它杰出的构造和雄强的艺术魅力,不仅一再显示了自身的存在,更重要的是显示了中国话剧的存在。从哲学角度来讲,“存在”是一个过程,是一种飞逝,是一条历史的射线。《雷雨》就在这条历史的单行道上奔跑了半个多世纪。有多少人演过它,有多少人看过它,已然无法做出准确的统计。但是,它的效果存在着。考察这效果,能够使我们洞悉《雷雨》在这半个多世纪里是怎样存在的。从《雷雨》的怎样存在也许还会使我们稍稍体会到一点这半个多世纪是怎样存在的。

所谓文学作品的效果,即是指它的接受史。作为一部话剧,它的接受史毫无疑问要以它的演出史为主。根据接受美学的观点,纯粹的案头剧本,已经丧失了戏剧的体裁意义,只能看做是一种“戏剧体”的小说。离开了导演和演员,离开了舞台和观众,戏剧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了。这种观点尽管还可商榷,但是,研究一部话剧的接受史,无疑应该把导演、演员、观众作为主要的接受客体。至于评论家,则应该视为观众中的一部分、具有一定权威性见解的一部分。曾在《雷雨》中扮演过周冲的董行佶说:“我认为作家的理解,代替不了演员的理解。”(11)其实作家、演员、观众的理解都是不可相互替代的,一部剧作就是在交叉勾连的理解框架上建立起自己的接受史大厦的。在这个接受过程中,演出者成了关键部分。他们一方面直接面对作者、面对剧本原作,对剧本进行“原始接受”;另一方面又直接面对观众,把“原始接受”之后的理解加以再创作,把这再创作的成品呈现给观众。因此可以说,一部话剧的接受史是以它的演出作为里程标记的。

《雷雨》首次登台,是1935年4月,距离它发表在《文学季刊》一卷三期上的1934 年7月,已然过了大半年。当时,日本有两位关注中国文坛的青年学者武田泰淳和竹内好,他们读过剧本后深为感动,便去找到中国留日学生杜宣。在讨论中一致认为《雷雨》“是戏剧创作上的巨大收获”,决定把它搬上舞台。于是,1935年4月27日、28日、29日,《雷雨》以中华话剧同好会的名义,在东京神田一桥讲堂首次与世人见面,导演是吴天、刘汝醴、杜宣。

《雷雨》首演的具体情况,我们所知甚少。但1935年2月号的《杂文》在刊登了曹禹《〈雷雨〉的写作》时有一段编者按很值得注意:“就这回在东京演出情形上看,观众的印象却似乎完全与作者的本意相距太远了。我们从演出上所感受到的,是对于现实的一个极好的暴露,对于没落者一个极好的讽刺。”

作者的本意与观众的印象不一致,这本是寻常之事。但如果“相距太远”,那就必有不寻常之理了。那么,在追踪《雷雨》演出史的第一个驿站,我们不妨先探究一下作者的本意大略是什么。

曹禺本人多次阐述、回答过创作《雷雨》的意图。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场合,他的话是不尽一致的,甚至有时还出现矛盾。我认为最有说服力的、最能保证学术研究科学性的材料应当是作者在当时的解释。

在《雷雨》首演前,吴天、杜宣等人致信曹禺,说由于剧本太长,“把序幕和尾声不得已刪去了,真是不得已的事情”。曹禺的回信就是那篇登在《杂文》上的《〈雷雨》的写作》。在这里,曹禺第一次说明了他写的是什么:

我写的是一首诗,一首叙事诗,……这诗不一定是美丽的,但是必须给读诗的一个不断的新的感觉。这固然有些实际的东西在内(如罢工……等),但决非一个社会问题剧。……在许多幻想不能叫实际的观众接受的时候,……我的方法乃不能不推溯这件事,推,推到非常辽远的时候,叫观众如听神话似的,听故事似的,来看我这个剧,所以我不得已用了《序幕》和《尾声》。

在此,曹禺十分明确地表示了他写的不是一个社会问题剧,不是陈望道在《文学小辞典》中定义为“以社会上种种问题为题材的戏剧”(12)的那种问题剧。曹禺强调他写的是诗,他要叫观众接受诗的幻想,为此便需要一定的审美距离,所以才用了序幕和尾声,说“不得已”等于说是“必须”,非用不可。

可是,在《雷雨》的第一次演出中,序幕和尾声就被删掉了。从那以后,它们就成了不准出生的婴儿,没有一个剧团把它们搬上舞台,甚至在后来出版的剧本中都不存在了,直到最近的《曹禺文集》才按原来的面貌收进了它们。曹禺对一首一尾的被割弃,在1936年的《雷雨》序中表示了更大的遗憾和惋惜。

《雷雨》有许多令人疑惑的地方,但最显明的莫如首尾的《序幕》与《尾声》。聪明的批评者多置之不提,这样便省略了多少引不到归结的争执。……在此我只想提出《序幕》和《尾声》的用意,简单地说,是想送看戏的人们回家,带着一种哀静的心情。低着头,沉思地,念着这些在情感,在梦想,在计算里煎熬着的人们。荡漾在他们的心里应该是水似的悲哀,流不尽的;而不是惶惑的,恐怖的,回念着《雷雨》像一场噩梦,死亡,惨痛如一支鉗子似的夹住人的心灵,喘不出一口气来。《雷雨》……有些太紧张……以第四幕为最。我不愿这样戛然而止,我要流荡在人们中间还有诗样的情怀。《序幕》与《尾声》在这种用意下,仿佛有希腊悲剧Chorus—部分的功能,导引观众的情绪入于更宽阔的沉思的海。

可以看出,曹禺是多么深情地眷恋着他那流产的序幕和尾声。他强调序幕和尾声的净化功能,这明显是受朱光潜美学思想的影响,企望由欣赏的距离带来心灵的净化。砍掉头尾等于砍掉了曹禺的美学风格。他对导演们武断地捨头去尾表示了不满,并希望能按原来的样子演出《雷雨》。其次,曹禺希望造成的美学效果是“哀静”,不使观众单独去恨某一个人物。所以,对待周朴园的态度也是衡量演出效果与作者原意差距的重要标志之一。序幕与尾声的存留,是关系到是否体现作者原意,关系到《雷雨》根本性质的问题,而决不是演出时间长短的技术性问题。正像曹禺在《日出》的跋中再次埋怨的那样,删去序幕和尾声就仿佛删去了《日出》的第三幕,全剧的性质顿时变化。曹禺说如果要删《日出》的话,他宁肯“砍掉其余的三幕”,也要保存他最贴心的第三幕。其实,对于《雷雨》的一序一尾,他的心情又何尝不如此呢?可以说,经过导演们买椟还珠式地删去序幕和尾声之后所演出的《雷雨》,已经完全是另外一部《雷雨》了。

首先,戏剧的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原来的结构是回顾式、宝盒式或者简单说是天方夜谭式。四幕主戏盛放在头尾之间,故事的结局已定,只是要人们回顾一下梦境。就好像《枕中记》里主人公在小客栈人睡又在小客栈醒来,虽然故事的主干是回顾他荣华富贵的梦境,但戏剧的主题是超越这个子结构、落实在母结构上的。《雷雨》删去了序幕和尾声也就是删去了母结构,类似于叙事学上把第三人称转变成第一人称。

其次,戏剧的美学效果发生了根本变化。删去头尾后,故事与观众的距离消失了。观众一开幕便置身于周公馆,四幕主戏直接呈现于观众面前,情感的雷电径直倾泻在观众的心头,没有巴赫的吟唱,只有贝多芬的怒吼,使人忘了这是演戏,忘记了生者死者都并不在此,强迫观众身临其境,去认同台上的角色,与剧中人一块痛苦、挣扎、恐怖,净化变成了征服。

最后,由于结构和美学效果的变化,作者的原意就根本无法实现了。曹禺的原意是要写叙事诗,写蘩漪的魔力、周冲的憧憬、侍萍的绝望、朴园的忏悔,可观众只看到了叙事,没有诗;曹禺的原意是要给人以辽远的幻想,故事发生在十年以前的又三十年前,可观众偏偏捉住了实际的社会问题而连哭带骂;曹禺的原意是要表现整个宇宙的“残酷”,所有的人都逃不脱罪恶的深渊,观众却说“雷雨”象征了资产阶级的崩溃……(13)

我们不必把作者的原意探究得过于条分缕析,反正它是出自一股原始的艺术冲动,要表现一种隐秘的、复杂的人类对宇宙的情感。重要的不在于这情感究竟如何定义,而是这情感一开始就遭到了误解并从此慢慢枯萎。

这样的误解并不是演出者有意要跟作者作对,也不会仅仅是由于剧本太长,而是演出者面对剧本所作出的一种本能的选择的结果。从《雷雨》以后的演出实践来看,演出者和观众都接受了这样的选择。

所以,读《雷雨》剧本与看《雷雨》演出有时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李广田读过《雷雨》后觉得其中的人物“简直没有办法来判决他们的是非,当然这里并不是没有是非的存在,不过我们是被另一种东西给破除了是非观念,于是不论他们是犯罪的,是无罪的,都赢到我们的同情。”他并由此判断《日出》不如《雷雨》。李蕤认为“在《雷雨》里,我们被作者引上一座高塔。……掩上书,适才有血有肉的人都渐小渐远地消失在我们再也望不到的远处……”(14)而郭沫若观后说全剧几乎都蒙罩着一片浓厚的旧式道德的氛围气,而缺乏积极性。就是最积极的一个人格如鲁大海,日后也不免要消沉下去。作者如要受人批评,最易被人注意到的怕就是这些地方吧。”(15)郭沫若从社会悲剧角度来看《雷雨》,当然是取其所好。但他指出《雷雨》日后要被人从何处批评,是相当准确和富有洞见的。这是一个善于把握时代风云的弄潮儿对《雷雨》的具有代表性的评价。

鲁迅1936年4月向埃德加•斯诺介绍中国作家时说:“最好的戏剧家有郭沫若、田汉、洪深和一个新出现的左翼戏剧家曹禹。”鲁迅把曹禺看成“左翼”,而当时曹禺只发表了一部《雷雨》,可见鲁迅也是从社会问题的角度来看待《雷雨》的。

当时的另几位文坛魁斗如巴金、茅盾、沈从文也都是戴了社会问题的眼镜去看《雷雨》的。(16)可见,《雷雨》主题意义的社会化是整个中国社会本能选择的结果,《雷雨》命中注定就要这样被演、这样被看。这只小船一旦从曹禺手中抛入社会的激流,它怎样漂泊、怎样沉浮,就再也不能完全依据作者的什么本意,而要参考上演它的那个时空的本意了。

《雷雨》在国内的首次演出,据目前公开发表的记载,是1935年8月天津市立师范学校孤松剧团在学校大礼堂进行的。1935年8月31日,天津《大公报》发表刘西渭的《雷雨》。这篇学术价值较高的文章虽主要是根据剧本写的,但从中也可看出一点对这次演出的评价。刘西渭首先就指出:“在中国,几乎一切是反常的。举个眼前的例,剧本便要先发表,而后——还不见得有人上演。万一上演,十九把好剧本演个稀糟。《雷雨》便是这样一个例。”刘文第一次提出了《雷雨》的“命运”问题,并领会到作者让周朴园活下来是因为“从一个哲学观点来看,活着的人并不是快乐的人;越清醒,越痛苦,倒是死了的人,疯了的人,比较无忧无虑,了却此生债务。”刘西渭深刻体会到了作者的原意是对周朴园有相当的同情,但他同时指出“观众却没有十分亲切地感到”。可见,孤松剧团的演出效果是使观众并不同情周朴园这个活着的清醒者,是使观众产生比较明显的爱憎的。演出次日,《大公报》发表的冯椒《〈雷雨〉的预演》(下)认为:“这剧本不单是告诉你一个家庭的故事,它潜在的有一个问题,‘婚姻制度’的问题,婚姻如何才能成一个健全的形式?”《大公报》随后发表的白梅《〈雷雨〉批判》认为剧作“对于社会婚姻和伦理制度都表示着不满,而实行反抗。”这些评论充分说明了《雷雨》是以社会问题剧的面目出现在中国舞台上的。

这一时期,上海复旦剧社也演出了《雷雨》。一系列学生剧团的演出,逐渐扩大了《雷雨》的影响。这些演出的水平虽然有限,但为以后高质量的职业演出做了有益的铺垫。

第一个上演《雷雨》的职业剧团是中国旅行剧团。“中旅”成立于1933年11月的上海,后来成为全国一流水平的职业话剧团,这与《雷雨》一剧是有着密切关系的。是“中旅”首排并且首演《雷雨》的,“中旅”把《雷雨》带遍大江南北,从30年代一直演到解放初,到处受宠,使《雷雨》名扬四海。同时,《雷雨》也培养和锻炼了一大批中旅的艺术家,像唐槐秋、唐若青、陶金、赵慧深、章曼萍……《雷雨》成了中旅上座率最高、历演不衰的看家戏。中旅的演出,代表了三、四十年代《雷雨》演出的权威水平,中旅的《雷雨》成为以后全国各剧团演出的蓝本,所以,中旅在《雷雨》演出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考察中旅的演出就可以起到纲举目张的作用。

1935年春,中旅征得在清华大学的曹禺的同意,首排《雷雨》。可刚排完第一幕,就下来了禁演令,罪名是“乱伦”。三次请求公演,均被北平当局驳回。据陶金的回忆:“国民党说我们这出戏有伤风化,儿子跟后娘偷情不会有好影响,少爷和丫头恋爱同样很糟,于是这出戏被认为是有害的。一个星期后,警察抓走了八个演员,我是其中之一。我们被戴上手铐脚镣,并遭到拷打,他们逼着我们跪下,打我们,要我们承认是共产党。”(17)从这段话可以看出,国民党当局说他们“有伤风化”不过是个借口,怀疑他们有共产党思想才是真的。否则当时有那么多“有伤风化”的剧在上演,何以偏偏要拷打他们。可见,国民党当局作为一个特殊的接受群体,他们也认为《雷雨》首先是一个社会问题剧。后来,抗战期间,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向各地下达的文件上说曹禺所著《雷雨》剧本,不独思想上背乎时代精神,而情节上尤有碍于社会风化。此种悲剧,自非我抗战时期所需要,即应暂禁上演。”(18)这里明显是假装强调情节的毛病,实际上害怕他们所认为的“思想”。统治阶级的看法,尤其是他们的压制必然从反面激励人们更着重从社会问题角度来演这个剧、来看这个剧。时代一步步把《雷雨》造成了一部真正的社会剧。也许这正符合了戏剧的生存法则。

1935年10月13日,中旅第三次赴天津期间在天津新新影戏院公演了《雷雨》,这是职业剧团第一次上演此剧。观众反应热烈,演员们则觉得借此发泄了郁积在心中的苦闷。(19)

1936年2月5日,中旅第四次赴天津的次日,再次公演《雷雨》,《雷雨》在天津的成功给中旅带来巨大声誉,连同其他几出拿手戏,使中旅一跃独执全国话剧界的牛耳,从一个四处流浪、朝不保夕的艺术家团体,变成了一个到处受欢迎、受赞誉的红剧团。

1936年5月,中旅在上海公演《雷雨》,全城轰动,连演了三个月,场场客满,正如茅盾赠曹禺诗中所说“当年海上惊雷雨”。(20)观众连夜排队,甚至有人从外地赶来观看。曹聚仁在《文坛五十年续编•戏剧的新阶段》中说《雷雨》与“各阶层小市民发生关联,从老妪到少女,都在替这群不幸的孩子们流泪”。这里所说的“这群不幸的孩子们”显然是不包括周朴园的,可见《雷雨》在观众中的效果还是使人为死者而痛心疾首,而不是“哀静”。

1936年5、6月份,中旅曾从上海去南京演过《雷雨》,演出的样式与同期在上海应是相同的。当时田汉在《暴风雨中的南京艺坛一瞥》中对《雷雨》提出了批评。他首先认为《雷雨》提出了许多社会问题,如大家庭的罪恶问题,青年男女的性道德问题,劳资纠纷问题等,然后指责作者把这些问题归于“不可抗拒的命运”,而不归于人物性格和时代背景。田汉主张应把《雷雨》修改成社会悲剧,他指责中旅的演出是“无批判的演出"。当时与田汉意见不同的是石三友的《关于〈雷雨〉的杂感》,他同意田汉说的《雷雨》的“积极精神不够”,但强调《雷雨》已完全尽了暴露的能事。实际上二人都是认为《雷雨》是“暴露文学”。另外则还有人痛斥《雷雨》的怨毒与不平,认为煽动性太厉害了。(21)

在中旅离开南京后,曹禺、马彦祥、戴涯等人发起的中国戏剧学会也于1936年秋公演了《雷雨》,曹禹亲自扮演周朴园。从现在的剧照上看,是有着一双明亮而又咄咄逼人的大眼睛,一副精明刚毅又十分内向的表情,薄而轻的眼镜,浓而黑的胡须,脸上同时写着软弱和坚强……

大概曹禺自己最能体会这个爱不得、恨不得的周朴园了。

1936年10月,中旅赴汉口演出《雷雨》。到1939年底,中旅共赴汉口三次,使《雷雨》在武汉产生了巨大影响,以至于武汉沦陷后,一批汉奸文人组织的武汉青年剧团也把《雷雨》列为重要剧目。比如1942年4月,“中日文化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该团专场演出了《雷雨》,招待大会的代表。(22)这个剧团的宗旨是“以艺术的手段,来促进和平建国运动及建设东亚之新秩序”。该团多次获得“宣扬和平”、“和运先导”的奖旗。它把《雷雨》列为重要剧目,起码说明日伪统治当局并未像国民党当局那样害怕《雷雨》。

抗战期间,中旅多次演出《雷雨》,主要是作为一种老字号的保留剧目,由于是在日伪统治环境下演出,并无什么新意。

抗战结束后,1947年的春节,中旅在南京飞龙阁上演过一段时间的《雷雨》。直到1949 年9月,北平解放后,唐槐秋召集部分故人,来到北平,以中旅名义在长安大戏院公演《雷雨》,这是全国解放前最后一次演出。

总结中旅的演出,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结构上没有序幕和尾声。这一点从历次演出的演员表上很容易得到证明。中旅之前的演出都是这样,中旅的做法更成为一种蓝本。

二、在人物与情节的关系上,更重视情节。这是剧团的商业性质所决定。特别是后来,演员的表演已经程式化,全靠技巧而缺乏激情了。这使观众关注“事”更甚于关注“人”。(23)

三、在人物形象塑造上,既有道德评价,也有社会评价。所以,遭到了批评界的两面夹击。有的攻击它有伤风化,有的则批评它社会意义不够明显。在周朴园的形象上,是以否定为主调,同时含有一定的同情。蘩漪和周萍的形象则以同情为主。(24)

这些特点使《雷雨》以社会问题剧的面貌在观众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痕。批评界自从周扬的《论〈雷雨〉和〈日出〉》问世以后,认为《雷雨》是反封建的杰作就几乎成了不刊之论。

《雷雨》之所以被画成了这副脸谱,除去社会文化心理这只看不见的铁手外,当然也有它自身的潜在的转化机制。吕荧在1944年《曹禺的道路》一文中作过颇为详细的分析,他说:“由于人物的真实,由于观众的虚渺,悲剧《雷雨》不是作为神秘剧,而是作为社会剧被欢迎了。”吕荧比较清醒地意识到作者的原意并不是“暴露大家庭的罪恶”,而是要显示宇宙主宰的“残忍'不过吕荧认为剧作可取之处仍在于它社会意义的一面,认为此乃曹禺“向现实踏出的最初的一步”。曹聚仁认为“曹禺在雷雨中的人类,都是有血有肉的活生^^的人”,比如“周朴园的专横,蘩漪的苦痛,周萍的软弱,周冲的天真,鲁贵的卑鄙,鲁大海的刚强,鲁妈的悲惨经历,作者都通过了精炼的带动作性的对话,有很细腻真实的描写。观众由爱与死的纠葛中,自然也可以体会到他们的社会性质”,所以,“在演出上,观众却不感觉《雷雨》的神秘,而是把它当作社会剧来欢迎了的。确实,《雷雨》在主观创作意图上虽然是要写诗,但一旦进入具体的创作过程,曹禺就不可能摆脱他作为一个“社会人”所具有的种种现实情感和价值判断。曹禺在寂寞的童年里饱看了封建大家庭的罪恶,所以当他动笔来写“宇宙”的罪恶的时候,就不自觉地把抽象的观念外化为具有社会意义的艺术符号体系了。这个体系正是《雷雨》能够被当做社会问题剧来看待的内在原因。(25)

除了中旅,还有许许多多剧团上演过《雷雨》,其中值得注意的是,1942年初,焦菊隐在桂林为国防艺术社导演了《雷雨》。焦氏认为《雷雨》“从外形上讲,编剧技巧,全属于假古典主义”,而从内容上讲,则“发现它是属于自然主义,尤其是左拉创始的生物体系的自然主义的产品”。

焦氏即是“站在自然主义的立场来排《雷雨》的”。他自称是“为了反封建的目的而上演《雷雨》。他对于全剧的理解和介绍重在两点,一是“要强调社会的遗传性”,企图阐明“封建家庭之应当立予摧毁”,所以,他“不特别加强周朴园的悔悟”,并且“把周萍排成颓废的人物,因为若不那样会使他们得到观众的同情的”。二是尽量减少宿命的色彩,“把宿命的归纳变成封建家庭崩溃的必然性之显示”。可以看出,焦菊隐的导演观是带有明显的社会学气息的,实际上已经举起了反封建的大旗。不过,焦菊隐导演的这次《雷雨》,演出上失败了。(26)原因可能是他一心要赶上时代,而此时却未免太超前了。因为反封建并不是1942年的中国的主导时代精神。他的设想在建国以后得到了实现。

国统区演出的《雷雨》基本惟中旅马首是瞻。解放区《雷雨》上演得相对较少,如西北战地服务团、延安青年艺术剧院都在1941年演过《雷雨》。可是在强调文艺大众化的浪潮中,上演中外名剧被认为是脱离大众。(27)《雷雨》显然是不适合解放区的一般观众的。《雷雨》的黄金时代是30年代。到了40年代,无论在解放区、国统区抑或沦陷区,由于它与被人们指定的反封建的意义与时代精神有所脱节,时代要求的是反帝、救亡和民族的独立、解放。所以,它自然就不大卖座了。

解放前上演的《雷雨》,基本上是依照文化生活出版社1936年的版本。当时曹禺毫不掩饰他的“原意”,并且他的“原意”也不难为评论家们所了解,但正如杨晦在《曹禺论》中指出的:“我们所要求的,正跟曹禺的‘用意’相反。我们不要‘一种哀静的心情’,不要什么‘欣赏的距离’。我们所要求的,是对于现实的认识与了解,是要作者指示给我们:这个悲剧的问题在哪里,这个悲剧在我们现实生活里的意义和影响,并且希望得到作者的指示,我们要怎样才能解决这个悲剧的问题。”杨晦的观点如此鲜明有力,这是一个巨大群体的声音在轰响。看来《雷雨》命中注定要被当做社会问题剧来看待、来要求,因为它毕竟诞生在这样一个充满种种社会问题、充满种种现实苦难的国度。无论是人民、政府还是艺术界,都没有雅兴去听它那神圣的巴赫音乐。《雷雨》成功了,但它是作为一部社会剧成功的。说不上这是它的幸还是不幸。

《雷雨》的演出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界碑,分成了鲜明的两个阶段。

《雷雨》在建国后的演出有两点需要把握:

一、演出的范围大大扩展了,演出者以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和上海的几个剧团为主。北京人艺1954年、1959年、1976年、1989年四次排演《雷雨》,《雷雨》成为北京人艺的骨干剧目之一。这与建国前中旅与《雷雨》的关系十分酷似。

二、演出不像建国前那样具有连续性。50年代中期,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期,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期及最近80年代末的演出,每次都展现出新的风貌。在整个“文革”期间及其前后,《雷雨》则从舞台上消失了十几年。

下面以北京人艺的演出为主纲,粗略描述一下建国后一些较为重要的《雷雨》演出。

第一次是1954年2月19日,上海电影制片厂演员剧团在大众剧院上演的,赵丹导演,基本上沿袭中旅的风格。这是建国后《雷雨》演出的开端,又是建国前《雷雨》演出模式的最后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