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秋千上的女子(1 / 2)

使她们愉悦的是春天,是身体在高下之间摆荡的快意,而不是男人。

<h2>唐代最幼小的女诗人</h2>

她的名字?哦,不,她没有名字。我在翻全唐诗的时候遇见她,她躲在不起眼的角落,小小一行。

然而,诗人是不需要名字的,《击壤歌》是谁写的?那有什么重要?“关关雎鸠”的和鸣至今回响,任何学者想为那首诗找作者,都只是徒劳无功罢了。

也许出于编撰者的好习惯,她勉强也有个名字。在全唐诗两千二百个作者群里,她有一个可以辨识的记号,她叫“七岁女子”。

七岁,就会写诗,当然很天才,但这种天才,不止她一个人,有一个叫骆宾王的,也是个小天才,他七岁那年写了一首咏鹅的诗,很传诵一时:

鹅 鹅 鹅

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

红掌拨清波

骆宾王后来列名初唐四杰,算是混出名堂的诗人。但这号称“七岁女子”的女孩,却再没有人提起她,她也没有第二首诗传世。

几年前,我因提倡“小学生读古典诗”,被编译馆点名为编辑委员,负责编写给小学孩子读的古诗。我既然自己点了火,想脱逃也觉不好意思,只好硬着头皮每周一次去上工。

开编辑会的时候,我坚持要选这个小女孩的诗,其他委员倒也很快就同意了。全唐诗四万八千首,全宋诗更超越此数,中国古典诗白纸黑字印出来的,我粗估也有三十万首以上(幸亏,有些人的诗作亡佚消失了,像宋代的杨万里,他本来一口气便写了两万多首,要是人人像他,并且都不失传,岂不累死后学),在如此丰富的诗歌园林里无论怎样攀折,都轮不到这朵小花吧?

但其他委员之所以同意我,想来也是惊讶疼惜作者的幼慧吧?最近这本书正式出版,我把自己为小孩写的这首诗的赏析录在此处,聊以表示我对一个女子在妻职母职中逝去的天才的哀惋和敬意。

大殿上,武则天女皇帝面向南方而坐,她的衣服华丽,如同垂天的云霞,她的眉眼轻扬,威风凛凛。

远远有个小女孩走进大殿上,她很小,才七岁,大概事先有人教过她,她现在正规规矩矩低着头,小心地往前走去。比起京城一带的小孩,她的皮肤显得黑多了,而且黑里透红,光泽如绸缎,又好像刚才游完泳,才从水里爬上来似的。

女皇帝脸上露出微笑,她想:这个可爱的,来自广东的南方小孩,我倒要来试试她。中国土地这么大,江山如此美丽,每一个遥远的角落里,都可能产生了不起的天才。

“听说你是个小天才呢!那么,吟一首诗,你会不会?我来给你出个题目——《送兄》,好不好?”

女孩立刻用清楚甜脆的声音吟出她的诗来:

送兄

别路云初起

离亭叶正飞

所嗟人异雁

不作一行归

翻成白话就是这样:

哥哥啊!

这就是我们要分手的大路了

云彩飞起

路边有供旅人休息送别的凉亭

亭外,是秋叶在飘坠

而我最悲伤叹息的就是

人,为什么不能像天上的大雁呢

大雁哥哥和大雁妹妹总是排得整整齐齐

一同飞回家去的啊!

女皇帝一时有点呆住了,在那么遥远的南方,也有这样出口成章的小小才女,真是难得啊!于是她把小女孩叫到身边来,轻轻握住小女孩的手,仔细看小女孩天真却充满智慧才思的眼睛,她仿佛看到一个活泼的、向前的,而又光华灿烂的盛唐时代即将来临。

<h2>遇——遇者,不期而会也(《论语义疏》)</h2>

生命是一场大的遇合。

一个民歌手,在洲渚的丰草间遇见关关和鸣的雎鸠,——于是有了诗。

黄帝遇见磁石,蒙恬初识羊毛,立刻有了对物的惊叹和对物的深情。

牛郎遇见织女,留下的是一场恻恻然的爱情,以及年年夏夜,在星空里再版又再版的永不褪色的神话。

夫子遇见泰山,李白遇见黄河,陈子昂遇见幽州台,米开朗基罗在混沌未凿的大理石中预先遇见了少年大卫,生命的情境从此就不一样了。

就不一样了,我渴望生命里的种种遇合,某本书里有一句话,等我去读、去拍案。田间的野老,等我去了解、去惊识。山风与发,冷泉与舌,流云与眼,松涛与耳,他们等着,在神秘的时间的两端等着,等着相遇的一刹——一旦相遇,就不一样了,永远不一样了。

我因而渴望遇合,不管是怎样的情节,我一直在等待着种种发生。

人生的栈道上,我是个赶路人,却总是忍不住贪看山色。生命里既有这么多值得驻足的事,相形之下,会不会误了宿头,也就不是那样重要的事了。

菲律宾机场意外地热,虽然,据说七月并不是他们最热的月份。房顶又低得像要压到人的头上来,海关的手续毫无头绪,已经一个钟头过去了。

小女儿吵着要喝水,我心里焦烦得要命,明明没几个旅客,怎么就是搞不完。我牵着她四处走动,走到一个关卡,我不知道能不能贸然过去,只呆呆地站着。

忽然,有一个皮肤黝黑、身穿镂花白衬衫的男人,提着个007的皮包穿过关卡,颈上一串茉莉花环。看他的样子不像是中国人。

茉莉花是菲律宾的国花,串成儿臂粗的花环白盈盈的一大嘟噜,让人分不出来是由于花太白,白出香味来了,还是香太浓,浓得凝结成白色了。

而作为一个中国人,无论如何总霸道地觉得茉莉花是中国的,生长在一切前庭后院,插在母亲鬓边,别在外婆衣襟上,唱在儿歌里的:

“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

我搀着小女儿的手,凝望着那花串,一时也忘了溜出来是干什么的。机场不见了,人不见了,天地间只剩那一大串花,清凉的茉莉花。

“好漂亮的花!”

我不自觉地脱口而出。用的是中文,反正四面都是菲律宾人,没有人会听懂我在喃喃些什么。

但是,那戴花环的男人忽然停住脚,回头看我,他显然是听懂了。他走到我面前,放下皮包,取下花环,说:

“送给你吧!”

我愕然,他说中国话,他竟是中国人,我正惊诧不知所措的时候,花环已经套到我的颈上来了。

我来不及地道了一声谢,正惊疑间,那人已经走远了。小女儿兴奋地乱叫:

“妈妈,那个人怎么那么好,他怎么会送你花的呀?”

更兴奋的当然是我,由于被一堆光璨晶射的白花围住,我忽然自觉尊贵起来,自觉华美起来。

我飞快地跑回同伴那里去,手续仍然没办好,我急着要告诉别人,愈急愈说不清楚,大家都半信半疑以为我开玩笑。

“妈妈,那个人怎么那么好,他怎么会送你花的呀?”小女儿仍然誓不甘休地问。

我不知道,只知道颈间胸前确实有一片高密度的花丛,那人究竟是感动于乍听到的久违的乡音?还是简单地想“宝剑赠英雄”,把花环送给赏花人?还是在我们母女携手处看到某种曾经熟悉的眼神?我不知道,他已经匆匆走远了,我甚至不记得他的面目,只记得他温和的笑容,以及非常白非常白的白衫。

今年夏天,当我在南部小城母亲的花圃里摘弄成把的茉莉,我会想起去夏我曾偶遇到一个人,一串花,以及魂梦里那圈不凋的芳香。

那种树我不知道是黄槐还是铁刀木。

铁刀木的黄花平常老是簇成一团,密不通风,有点滞人,但那种树开的花却松疏有致,成串地垂挂下来,是阳光中薄金的风铃。

那棵树被圈在青苔的石墙里,石墙在青岛西路上。这件事我已经注意很久了。

我真的不能相信在车尘弥天的青岛西路上会有一棵那么古典的树,可是,它又分明在那里,它不合逻辑,但你无奈,因为它是事实。

终于有一年,七月,我决定要犯一点小小的法,我要走进那个不常设防的柴门,我要走到树下去看那交枝错柯美得逼人的花。一点没有困难,只几步之间,我已来到树下。

不可置信的,不过几步之隔,市声已不能扰我,脚下的草地有如魔毯,一旦踏上,只觉身子腾空而起,霎时间已来到群山清风间。

这一树黄花在这里进行说法究竟有多少夏天了?冥顽如我,直到此刻直橛橛地站在树下仰天,才觉万道花光如当头棒喝,夹脑而下,直打得满心满腔一片空茫。花的美,可以美到令人恢复无知,恢复无识,美到令人一无依恃,而光裸如赤子。我敬畏地望着那花,哈,好个对手,总算让我遇上了,我服了。

那一树黄花,在那里说法究竟有多少夏天了?

我把脸贴近树干,忽然,我惊得几乎跳起来,我看到蝉壳了!土色的背上一道裂痕,眼睛部分晶凸出来,那样宗教意味的蝉的遗蜕。

蝉壳不是什么稀罕东西,但它是我三十年前孩提时候最爱捡拾的宝物,乍然相逢,几乎觉得是神明意外的恩宠。它轻轻一拨,像拨动一座走得太快的钟,时间于是又回到混沌的子时,三十年的人世沧桑忽焉消失,我再度恢复为一个一无所知的小女孩,沿着清晨的露水,一路去剥下昨夜众蝉新蜕的薄壳。

蝉壳很快就盈握了,我把它放在地下,再去更高的枝头剥取。

小小的蝉壳里,怎么会容得下那长夏不歇的鸣声呢?那鸣声是渴望?是欲求?是无奈的独白?

是我看蝉壳,看得风多露重,岁月忽已晚呢?还是蝉壳看我,看得花落人亡,地老天荒呢?

我继续剥更高的蝉壳,准备带给孩子当不花钱的玩具。地上已经积了一堆,我把它背上裂痕贴近耳朵,一一于未成音处听长鸣。

而不知什么时候,有人红着眼睛从甬道走过。奇怪,这是一个什么地方?青苔厚石墙,黄花串珠的树,树下来来往往悲泣的眼睛?

我探头往高窗望去,香烟缭绕而出,一对素烛在正午看来特别黯淡的室内跃起火头。我忽然警悟,有人死了!然后,似乎忽然间我想起,这里大概就是台大医院的太平间了。

流泪的人进进出出,我呆立在一堆蝉壳旁,一阵当头笼罩的黄花下。忽然觉得分不清这三件事物,死,蝉壳以及正午阳光下亮得人目眩的半透明的黄花。真的分不清,蝉是花?花是死?死是蝉?我痴立着,不知自己遇见了什么?

我后来仍然日日经过青岛西路,石墙仍在,我每注视那棵树,总是疑真疑幻。我曾有所遇吗?我一无所遇吗?当树开花时,花在吗?当树不开花时,花不在吗?当蝉鸣时,鸣在吗?当鸣声消歇,鸣不在吗?我用手指摸索着那粗粝的石墙,一面问着自己,一面并不要求回答。

然后,我越过它走远了。

然后,我知道那种树的名字了,叫阿勃拉,是从梵文译过来的,英文是golden shower,怎么翻呢?翻成金雨阵吧!

<h2>梅妃</h2>

梅妃,姓江名采,莆田人,婉丽能文,开元初,高力士使闽越选归,大见宠幸,性爱梅,帝因名曰梅妃,迨杨妃入,失宠,逼迁上阳宫,帝每念之。会夷使贡珠,乃命封一斛以赐妃,不受,谢以诗,词旨凄婉,帝命入乐府,谱入管弦,名曰一斛珠。

梅妃,我总是在想,你是一个怎样的女人。

当三千白头宫女闲坐说天宝年的时候,当一场大劫扼死了杨玉环,老衰了唐明皇,而当教坊乐工李龟年(那曾经以音乐摇漾了沉香亭繁红艳紫的牡丹的人啊)流落在江南的落花时节里,那时候,你曾怎样冷眼看长安。

梅妃,江采,你是中国人心中渴想得发疼的一个愿望,你是痛苦中的美丽,绝望时的微焰,你是庙堂中的一只鼎,鼎上的一缕烟,无可依凭,却又那样真实,那样天恒地久地成为信仰的中心。

曾经,唐明皇是你的。

曾经,唐明皇是属于“天宝”年号的好皇帝。

曾经,满园的梅花连成芳香的云。

但,曾几何时,杨玉环恃宠入宫,七月七日长生殿,信誓旦旦的轻言蜜语,原来是可以戏赠给任何一只耳膜的,春风里牡丹腾腾烈烈煽火一般地开着,你迁到上阳宫去了,那里的荒苔凝碧,那里的垂帘寂寂。再也没有宦官奔走传讯,再也没有宫娥把盏侍宴,就这样忽然一转身,检点万古乾坤,百年身世,唯一那样真实而存在的是你自己,是你心中那一点对生命的执着。

士为知己者死,知己者若不可得,士岂能不是士?

女为悦己者容,悦己者若不可遇,美丽仍自美丽。

是王右丞的诗,“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宇宙中总有亿万种美在生发,在辉灿,在完成,在永恒中镌下他们自己的名字。不管别人知道或不知道,别人承认或不承认。

日复一日,小鬟热心地走告:

那边,杨玉环为了掩饰身为寿王妃的事实,暂时出家做女道士去了,法名是太真。

那边,太真妃赐浴华清池了。

那边,杨贵妃编了霓裳羽衣舞了。

那边,他们在春日庭园小宴中对酌。

那边,贵妃的哥哥做了丞相。

那边,贵妃的姐姐封了虢国夫人,她骑马直穿宫门。

那边,盛传着民间的一句话:“男不封侯女作妃,看女却为门上楣。”

那边,男贪女爱。

那边……

而梅妃,我总是在想,你是一个怎样的女人?

那些故事就这样传着,传着,你漠然地听着,两眼冷澈灿霜,如梅花。你隐隐感到大劫即将来到,天宝年的荣华美丽顷刻即将结束,如一团从锦缎上拆剪下来的绣坏了的绣线。

终有一年,那酡颜会萎落在尘泥间,孽缘一开头便注定是悲剧。

有一天,明皇命人送来一斛明珠,你把珠子倾出,漠然地望着那一堆滴溜溜的浑圆透亮的东西,忽然觉得好笑。

你曾哭过,在刚来上阳宫的日子,那些泪,何止一斛明珠呢?情不可依,色不可恃,现在,你不再哭了,人总得活下去,人总得自己撑起自己来,你真的笑了。拿走吧,你吩咐来人,布衣女子,也可以学会拒绝皇帝的,我们曾经真诚过,正如每颗珍珠都曾莹洁闪烁过,但也正如明珠一样,它是会发黄黯败的,拿回去吧,我恨一切会变质的东西。

拿走吧,梅花一开,千堆香雪中自有万斛明珠,拿走吧,后宫佳丽三千,谁不想分一粒耀眼生辉的玩意。

而小鬟,仍热心地走告。

那边……

事情终于发生了。

渔阳鼙鼓动地而来,唐明皇成了落荒而逃的皇帝,故事仍被絮絮叨叨地传来:

六军不发,明皇束手了。

杨国忠死了。

杨贵妃也死了——以一匹白练——在掩面无言的皇帝之前。

杨贵妃埋了,有个老太婆捡了她的袜子,并且靠着收看客的钱而发了财(多荒谬离奇的尾声)。

唐明皇回来了,他不再是皇帝,而是一个神经质的老人。

天宝的光荣全被乱马踏成稀泥了。

而冬来时,梅妃,那些攘千臂以擎住一方寒空的梅枝,肃然站在风里,恭敬地等候白色的祝福。

谢尽了牡丹,闹罢了笙歌,梅妃,你的梅花终于开了,把冰雪都感动得为之含香凝芬的梅花。

在春天的二十四番花信风之后,在夏荷秋菊之后,像是为争最后一口气,它傲然地开在那里——可是它又并不跟谁争一口气,它只是那样自自然然地开着,仿佛天地山川一样怡然,你于是觉得它就是该在那里的,大地上没有梅花才反而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邀风、邀雪、邀月,它开着,梅妃,天宝年和天宝年的悲剧会过去,唯有梅花,将天恒地久地开着。

<h2>卓文君和她的一文铜钱</h2>

下午的阳光意外地和暖,在多烟多嶂的蜀地,这样的冬日也算难得了。

药香微微,炉火上氤氲着朦胧的白雾。那男子午寐未醒,一只小狗偎着白发妇人的脚边打盹。

这么静。

妇人望着榻上的男子,这个被“消渴之疾”所苦的老汉(按:古人称糖尿病为消渴之疾),他的手脚细瘦,肤色黯败,她用目光爱抚那衰残的躯体。

一生了,一生之久啊!

“这男人是谁呢?”老妇人卓文君支颐倾视自问。

记忆里不曾有这样一副面孔,他的头发已秃,颈项上叠着像骆驼一般的赘皮。他不像当年的才子司马相如,倒像司马相如的父亲或祖父。年轻时候的司马虽非美男子,但肌肤坚实,顾盼生姿,能将一把琴弹得曲折多情如一腔幽肠。他又善剑,琴声中每有剑风的清扬袅健。又仿佛那琴并不是什么人制造的什么乐器,每根琴弦,一一都如他指尖泻下的寒泉翠瀑,琤琤琮琮,淌不完的高山流水,谷烟壑云。

犹记得那个遥远的长夜,她新寡,他的琴声传来,如荷花的花苞在中宵柔缓拆放,弹指间,一池香瓣已灿然如万千火苗。

她选择了那琴声,冒险跟随了那琴声,从父亲卓王孙的家中逃逸。从此她放弃了仆从如云、挥金如土的生涯。她不觉乍贫,狂喜中反觉乍富,和司马长卿相守,仿佛与一篇繁富典丽的汉赋相厮缠,每一句,每一逗,都华艳难踪。

啊,她永远记得的是那倜傥不群的男子,那用最典赡的句子记录了一代大汉盛世的人——如果长卿注定是记录汉王朝的人,她便是打算用记忆来网罗这男子一生的人。

而这男子,如今老病垂垂,这人就是那人吗?有什么人将他偷换了吗?卓文君小心地提起药罐,把药汁滤在白瓷碗里,还太烫,等一下再叫他起来喝。

当年,在临邛,一场私奔后,她和爱胡闹的长卿一同开起酒肆来。他们一同为客人沽酒、烫酒,洗杯盏,长卿穿起工人裤,别有一种俏皮。开酒肆真好,当月光映在酒卮里,实在是世间最美丽的景象啊!可惜酒肆在父亲反对下强迫关了,父亲觉得千金小姐卖酒是可耻的。唉!父亲却从来不知卖酒是那么好玩的事啊!酒肆中觥筹交错,众声喧哗,糟曲的暖香中无人不醉——不是酒让他们醉,而是前来要买它一醉的心念令他们醉。

想着,她站起来,走到衣箱前,掀了盖,掏摸出一枚铜钱,钱虽旧了,却还晶亮。她小心地把铜钱在衣角拭了拭,放在手中把玩起来。

这是她当年开酒肆卖出第一杯酒的酒钱。对她而言,这一钱胜过万贯家财。这一枚钱一直是她的秘密,父亲不知,丈夫不知,子女亦不知。珍藏这一枚钱其实是珍藏年少时那段快乐的私奔岁月。能和当代笔力最健的才子在一个垆前卖酒,这是多么兴奋又多么扎实的日子啊!满室酒香中盈耳的总是歌,迎面的都是笑,这枚钱上仿佛仍留着当年的声纹,如同冬日结冰的池塘长留着夏夜蛙声的记忆。

酒肆遵父命关门的那天,卓王孙送来仆人和金钱。于是,她知道,这一切逾轨的快乐都结束了。从此她仍将是富贵人家的妻子,而她的夫婿会挟着金钱去交游,去进入上流社会,会以文字干禄。然后,他会如当年所期望的,乘“高车驷马”走过升仙桥。然后,像大多数得意的男子那样,娶妾。他不再是一个以琴挑情的情人。

事情后来的发展果真一如她所料,有了功名以后,长卿一度想娶一位茂陵女子为妾(啊!身为蜀人,他竟已不再爱蜀女,他想娶的,居然是京城附近的女子),文君用一首《白头吟》挽回了自己的婚姻——对,挽回了婚姻,但不是爱情。

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

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

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一心人”?世上有那一心一意的男人吗?

药凉了,可以喝了,她打算叫醒长卿,并且下定决心继续爱他。不,其实不是爱他,而是爱属于她自己的那份爱!眼前这衰朽的形体,昏眊的老眼,分明已一无可爱,但她坚持,坚持忠贞于多年前自己爱过的那份爱。

把铜钱放回衣箱一角,下午的日光已翳翳然,卓文君整发敛容,轻声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