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再一次愣住。新娘不会来?送算什么样的婚礼?
是这样。男孩继续说,她是医院的护士,本来我们计划好的,明年国庆节结婚。可是前些日子,她在照顾完一个病人后,感觉身体不大对劲。昨天下午做了检查,才知道原来是被传染了。……染上这种病,结果很难说。所以现在,她其实正在医院里的隔离病房。我是在昨天夜里,才决定把我们的婚日提到今天的。
那为什么不等等呢?有人不解。
为什么要等呢?男孩说,我就是想让她知道,在隔离房门外等待她的,已经不再是她的男友,而是她的丈夫……
男孩掏出一个粉红色的首饰盒,郑重地递给那位穿连衣裙的女孩。替我跟她说对不起,男孩说,因为,我不能亲手给她戴上……
周围静了十几秒钟,突然有人鼓起掌来。然后,掌声连成一片,经久不息……
一年后,结婚纪念日那天,他们在这个酒店,摆了一个小型的宴会。
有人问女孩,在隔离病房里,每天你想的最多的,是什么?
我在想,我一定要出去。女孩说,因为这个城市里,我已经,有了一个家……
<b>那缠绕的柔情</b>
每天他都要西装革履地奔波在家与公司之间。每天她都会呆在家里把房间收拾得一尘不染。好像,他忙得过分,她闲得夸张。
他有很多条领带。打开衣橱,挂得满满当当,五颜六色,煞是壮观。每天,他戴着其中一条,在城市中游走,在商海里浮沉。回了家,人便仿佛散了架般,什么也不想说,什么也不想做。她默默地,结下他的领带,为他冲一杯牛奶,给他调好洗澡水。她安静地做着这些事,心安理得。
早晨,她亲手为他打好领带,端详数遍,才肯放他出门。有时他烦了,他说这领带不用天天重打的,晚上别解开,第二天套上不就行了?她说那怎么行,那不还是昨天的结吗?再说打个结能费多少时间?他不说话了,看着女人专心地将领带缠绕上他的脖子,然后在前面打一个英俊的结。是最流行的那种结,结上有—个美妙的凹槽。
有时与客户们吃饭,他会盯着那些人的领带,发现他们的领带也打得无可挑剔。他想问你们也是老婆给打领带吗?却总是忍住了没问。他想这事虽不丢人,也好像并不值得招摇。
有一次他出长差,在某个繁华的城市,住了两个星期。最初的几天,他的领带结一直没有解开。后来有一天他发现那个结有些歪了,很难看,便自己解开,想重打一遍。可是这时,他竟发现自己不会打领带了。整整一个早晨,他急得满头大汗,就是不能在脖子上打出一个哪怕是拙劣的结。他想他从什么时间开始就再也没有亲手打过领带?从初恋那天?从新婚那天?记不起来。总之时间应该很长了。五年吧?十年吧?他竟然,忘记了如何打领带!
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孩子。他终于明白这几年来,为什么对妻子失去了那种狂热的痴迷。原来他是把痴迷变成了依恋啊!现在,他像个孩子想念母亲般想念自己的妻子。
以后的几天里,他的脖子上便缺了一条领带。他很不习惯,总感觉少了某些温暖柔情的缠绕,一种冷嗖嗖凉冰冰的感觉。这感觉令他忧伤。
终于乘上回家的班机了。飞机上他在想,回家后先要让她给我打上领带,然后就戴着这领带吃饭看书和睡觉,一晚上不摘下。并且他决定了,以后再遇上熟悉的客户,一定会给他们介绍自己打得英俊的领带,并告诉他们:这是我老婆给我打的。
<b>千年共枕眠</b>
枕头是买来的,床上五件套中的一件,是女人的嫁妆。柠檬黄丝绸面料,柔柔滑滑的,绣一对戏水的鸳鸯。枕头很长,很有型,很松软。晚上,并排着两个甜甜蜜蜜的脑袋。
女人起床,一只手轻揉着脖子。男人说落枕了?女人说没。男人说不舒服?女人说没……揉着玩呢。男人舒一口气,轻轻吻过去,却叭叭作响。新婚燕尔,爱情让他们像两只不知疲倦的春蚕。
其实女人真的不太舒服。枕头有些矮,太过松软,弹性不够。夜里她醒了,脖子酸疼,想在枕头下垫一件毛衣,可是男人正打着甜鼾,让她不忍惊动。女人想忍着吧,忍过一段时间,就习惯了。男人在睡梦中满足地哑着嘴巴,女人想,好在这枕头,适应了男人。婚姻就是这个绣花的双人枕头,总得有一人,为对方,做—些细微的改变。
女人回娘家住了些日子。她念着男人,提前赶回来。是清晨,女人悄悄进了屋子,踮着脚迈着小碎步,轻轻打开卧室的门。男人还在睡觉,他抱着那个绣一对鸳鸯的双人枕头,鼾声震天。
男人的脑袋底下,枕着另一个枕头。男人独身时的枕头,土气并且陈旧。女人愣了愣,挨着男人坐下。她等待男人醒来。
男人翻一个身,睁开眼,看见女人了。他说怎么这时候回?女人说想你呗。男人快活地笑了。女人把唇凑过去,琢男人沾着眼屎的脸,叭叭地响。
女人问怎么不枕双人枕头?男人嗫嚅了,他说枕头太矮……脖子不太舒服,不过不怕,慢慢会习惯的,只要你合适就行……女人说傻人,修得千年才共枕眠呢,怎能让你枕一个不合适的枕头。男人说真的不怕……女人说怕不怕都得换!女人下着命令,心里暖暖的,眼角却凉凉的。
男人和女人,一起往绣一对鸳鸯的双人枕头里续填着荞麦皮。男人说如果不被你现场抓获,我们岂不是一辈子都要枕着不合适的枕头?女人说可能。……我们为什么不说出来呢?男人说因为爱吧,爱得太深,就不忍让自己的爱人有哪怕最最微小的不适。女人说是呢。为爱人付出和牺牲,是一种幸福,知晓爱人的真正需要,其实更是一种幸福。……现在我们一起填高这个枕头,不是最幸福的事么?男人微笑着点头。突然他想起一个问题,他说这个双人枕头,我们能枕多长时间?
好像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因为女人吻过去,叭叭地响。女人说千年修得同枕眠。这枕头,也该能枕一千年吧。
<b>回家不需要理由</b>
男人出差那天,小城开始下雪。百年不遇的大雪,下了整整半个月。
男人忙完公差,急匆匆往回赶。他要在距家二百公里远的省城下火车,然后转乘公共汽车。男人兴冲冲去售票处,却被告知因为大雪,所有开往那个小城的公共汽车,都已经停运。男人只好住在旅店,却坐卧不安。相比遥远的旅程,二百公里仿佛近在咫尺。现在,他被困在了家门口。
男人给女人打电话。他说不通车了,回不去。女人说得多久?男人说不知道……这鬼天气。女人说没事。你在那里住下,通了车再回来……每天给我打个电话就行。男人说嗯……只能这样了。放下电话,男人掏出钱包,打开,静静地看女人的照片。
那时还是清晨。奇冷。男人站在旅店厚厚的窗帘后面,心急如焚。
小城夜里又下了雪。很大。雪地里刚刚被踩出的窄路,再一次被大雪掩平。已经凌晨了,女人还没有睡。她坐在沙发上,不停按动着遥控器。风尖着嗓子从窗外光秃秃的树梢间溜过,女人就坐不住了。她走到窗口。她想,他那里,冷不冷?
有人敲门。急急的,却又显得文质彬彬。那是男人独有的节奏和气质。女人冲过去,惊呼一声,怎么现在回来了?就开了门。果然,男人站在门外,挺得笔直,咧开嘴笑。他围一条大红的围巾,落了满身的雪。男人像一位从天而降的圣诞老人。
女人给男人拍打身上的雪,接过他沉沉的旅行包,递给他一双棉布拖鞋,把他冰冷的手捂在手心里煨暖。女人说怎么现在回?通车了?男人说没,全世界都没通车。女人说那你怎么回来的?男人说飞。我飞回来的。
他当然不是飞回来的。男人拦下一辆出租车,开出了很高的价钱。司机说你给多少钱都没用,半路上雪太大,路边护栏都被埋了。男人说你别管,你只管开车,开到不能再开为止。司机说那你不是被扔在半路了?男人说没事,剩下那点路,我自己走回去。
出租车蹒跚到距小城三十公里远的地方,终于一步也挪不动了。男人下了车,背着旅行包,往家的方向走。天很冷。雪很深。风很大。雪粒盘旋着,让他睁不开眼。有一段时间,男人更像是在雪地里爬。记不清走了多长时间,男人已经没有了时间的概念;记不清摔了多少跤,男人的思维已经接近模糊。终于,男人看到了家的灯光。他笑了。他知道女人在等他。
男人并没有马上回家。他在楼道里,呆立了至少十分钟。他想让自己的体力恢复一些,变得脸色红晕,神采奕奕,他不想让女人看到他狼狈的样子。
女人一边给男人做饭,一边听男人自豪地讲这些。她把表情藏好,炒勺舞得虎虎生威。今夜的女人慌乱不堪,她一会儿冲进浴室,看洗澡水热了没有;一会儿直奔卧室,把空调开得再暖一些。女人说你傻啊,你真是傻啊。眼角就突然湿了,想擦,却腾不出手。于是女人撒了娇,将几滴泪,蹭上男人的背。
男人吃饱了,洗了澡,打着幸福的嗝。女人i兑为什么一定要回?男人说知道你一个人在家,晚上会怕的。女人说都这么多天了,还在乎再多几天?男人说今天是你的生日啊!早答应过你,生日这天,我刷碗的。女人噗嗤笑了,她说你在雪地里走了三十公里,摔了无数个跟头,就为了回家刷碗?说得男人也糊涂了。好像,所有的理由,全都站不住脚。男人就急了,他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想你。我就是想回来。一秒钟,都等不及。女人说现在天快亮了,我的生日在你敲门的时候已经过完了,你还刷什么碗?男人红了脸,尴尬地挠头。女人说所以要罚你,就罚你刷碗。男人眉毛扬起来,起身,往腰上系一条围裙。
女人紧紧拥抱了男人。她说傻样,累一天了,还不快歇着?便从男人身上,夺下那条围裙。
<b>依靠</b>
到火车站才发现,距列车开发,还有三个小时。外面很冷,飘着雪。
过来一对急匆匆的男女,农民工的打扮,30多岁的样子。女人先找了个座位坐下,男人则一路小跑,去窗口买票。过一会儿,回来,冲女人扬扬手中的车票,说,还有两个多小时呢!他坐在女人身边,边擦着脸上的汗,边脱掉身上的军大衣。真热真热!男人不满地说。
其实并不热。候车室的气温,也就摄氏三四度。只是男人跑得急罢了。
两个人紧挨着,并不说话。女人好像很困,无精打采的样子。果然,男人看看她,说,你先眯一会儿吧……一夜没睡。车来了我喊你。女人说你呢?男人说我不困,我得看着车。
女人就睡着了。很快。睡得放肆,甚至打着轻微的鼾。开始她坐得端正,慢慢地,身体逐渐倾斜,倒向男人。她倾斜的幅度越来越大,最后,终于完全倚紧了男人。坐着睡觉的女人,因为有了依靠,便有了相对踏实的梦。
女人一直没动。她的头歪着,枕着男人的肩膀,在嘈杂混乱的候车室,睡得安稳和香甜。女人不动,男人也不动。能感觉到他累了,并且,累的程度正一点一点地增加。一开始他坐得笔直,眼睛看着窗外。后来他的身体开始歪斜。他用右臂撑着坐椅,保持一种艰难且怪异的姿势。男人定在那里,像一摞被子,或者一个靠塾。
女人睡了半个小时。男人定在那里半个小时。女人又睡了一个小时。男人又定在那里一个小时。
男人开始发抖。因为他不仅是累,而且特别冷。他只穿着一件织了三种颜色毛线的背心。他的外套,就是那件军大衣。但现在那件军大衣搭在他的腿上。他满身的汗水现在早已经彻底凉透,也许,连里面的衬衣,都浸湿凉透了吧?
有几次,男人试图将那件军大衣披到身上,但紧紧倚住他的女人让他终于放弃了这种打算。男人的左臂使劲撑着座椅。他在发抖。可是他不说话,也不动。
看到有人在看他,男人冲那人尴尬地笑。然后问那人,能不能,帮他打一杯热水?
男人努力保持着上半身的静止,抻长着右手,从脚边一个塑料袋里拿出一只水杯。那人走过去,帮他打了满满一杯热水。男人接过水杯,说声谢谢,一边用嘴吹着,一边快速转动杯子,滋滋溜溜地,一层一层揭着喝。他试图用滚烫的水,来驱赶难以承受的严寒。
男人一连喝了三杯这样的水。每一次从别人手中接过杯子,他都急急地说一声谢谢,然后急急地把杯子,凑近了嘴唇。
可是他还一直在抖。看得出他想控制,却无论如何,也控制不了。
终于男人看看表,然后轻轻推醒女人,说,该去检票了。女人醒来,叫,天啊,怎么睡了这么久?提了包,拉着男人的手,直奔检票口而去。
男人一边小跑,一边穿着他的军大衣。
不知道他们要归乡,还是要外出谋生。只是感觉,那女人,因为有了那男人,因为有了那肩膀,无论生活怎样动荡,都不会不安。
<b>爱情就像吸尘器</b>
女人是有洁癖的。生活中的,还有情感上的。这当然是好事情,会让花般的女人从里到外一尘不染。可是总有人让她不快。一一是男人。
婚前的男人是邋遢的。他的袜子脏到可以站起来,他的毛巾大多时候像一块抹布。那时女人认为他的邋遢是那么可爱。星期天,她跑到男人的单身宿舍,搓出满屋子芳香绚丽的泡沬。有时她累了,直起身,轻捶着自己的腰,看着满盆的脏衣物,或许会有小的不悦。这时男人就在后面拥了她,甚至,轻吻了她的脸。于是不满就溜走了,剩下的,是足以将自己融化的幸福。
可是婚后,一切都变得不同。当然男人仍然是邋遢的,然而女人的幸福感,却是一天比一天少。她不容许地板上有一片碎纸屑,玻璃上有一粒尘埃,餐布上有一点油污……要做到这些,并不容易,因为男人会把房间搞得一团糟。他坐在沙发上抽烟,烟灰弹落面前的茶几;他一边看报纸一边嗑瓜子,瓜子皮掉得满沙发都是;他的袜子仍然可以站起来,他的毛巾仍然像一块抹布。这当然令她不满。以前,她不过把一个星期天留给了男人,现在,她天天都要收拾男人制造的乱局,以前,她的世界仿佛只有男人,而现在,她不但有男人,还有自己的父母、男人的父母、他们的女儿。她的世界拥挤不堪,繁重和琐碎的家务令她身心疲惫。这时再看男人,哪里还有可爱的影子?明明是可恨了。
也曾跟男人商量,干净些行不行?男人就会闻自己的袜子,脑袋像拨浪鼓般地巡视房间。他说挺干净的啊。你别收拾得太频,家像宾馆似的,住不习惯。这时的她,简直有些火冒三丈了。记得那天她和男人拌了嘴,吵完了,拿了墩布拖地,像女侠挥舞一把宝剑。
女人常喊腰痛。一只手轻轻地捶。她感叹不比以前,人老曝!对着镜子看,竟黄脸婆的模样。其实她并不老。这样的年龄,足以竞选世界小姐。
可是男人突然变得干净了。一开始女人并没有发觉,但突然有一天,女人想起自己好几天没拖地板了,好几天没倒烟灰缸了,好几天没洗衣服了,好几天没指责男人了。再回忆一下,她惊奇地发现,男人的袜子和毛巾,竟也出奇地干净。她感到奇怪,甚至于不安。——男人突然变了样子,肯定有问题。事实上,从她认识男人开始,男人并非每一天都是邋遢的。比如,男人在追她的那段日子,就非常整洁。他的领口洁白,裤线笔直,领带打了漂亮的结,头发有型且一丝不苛。可是男人将她追到手,就马上恢复了邋遢的原形。女人说你倒挺会把捏。男人无耻地说,追女孩子,就得仪表堂堂,一尘不染。——现在男人再一次变得仪表堂堂和一尘不染,他在追哪个女孩子?
星期天,男人洗完自己的袜子,拿了墩布拖地。他命令女人抬起脚,干得仔细并且投入。女人好奇地看他,她说你把家搞得像个宾馆,住得习惯吗?男人说住不习惯。女人说住不习惯你还收拾得这么干净?男人盯着女人,认真地说,为了你。
——当我终于无奈地发现我的邋遢会成为你一生的负担,那我只能去试图改变。当我发现琐碎的家务越来越让你烦心和劳累,那么,我只能和你一起分担。因为我们,是夫妻。
爱情就像吸尘器,会把邋遏的男人,重新变得一尘不染。其实你也知道,当一个男人突然变得干净和整洁,会有两种可能:一,为博得小女孩的好感;二,为解放相依为命的妻子。前者,不过是男人的小爱恋、小聪明;后者,才是男人的大情感、大智慧。
<b>什么都不曾丢失</b>
接到女人的电话,男人急匆匆赶回家。
女人坐在沙上,正愣愣地等他。看到他回来,女人说,家里来贼了,丢了些东西,七百多块钱,照相机,抽屉里的纪念币,MP3,集邮册……男人问报警了吗?女人说警察刚走。男人问还有吗?女人说,……没有了吧。
屋子里翻动不大。男人说,看来是位儒雅的贼。女人苦笑。男人说你整理一下,我看看别的有没有丢。女人说不用看了,我仔细看过了。男人说也好……你帮我去买盒烟吧。
女人刚出门,男人就直奔卧室。他打开床头柜,取出一个小巧的铺着红丝绒的盒子。男人打开它,心里暗叫:坏事了!几年前他送给女人的一副手镯,竞不见了。
那是一副银质手镯,不贵,却很精巧雅致。当初为买这副手镯,男人吃了大半年的咸菜。婚后生活好了,很多次,男人对女人说,换一副金的吧,或者铂金。女人却说不,这副多好啊。的确,女人很重视这副手镯,她喜欢柔软细腻的银光在环佩叮当中轻轻跳跃。遇上什么应酬,女人便戴上它们,衬出白晳和优雅的细腕。回家,却把它们摘下,小心地装进这个盒子。平日里女人并不戴它。女人说,婚前你送我的东西,只剩下这副手镯了——别弄丢了。
可是现在,这副手镯真的丢了。显然,那位儒雅的贼,顺手牵走了它们。
男人知道书店的对面有个首饰店。男人知道首饰店的柜台里,放着一对一模一样的手镯。好像那手镯已经放在那里很长时间。——这个时代里,一副银质手镯,在大多数人看来,已显得那样土气和可笑。男人给他们打电话,说,那副雕刻着百合图案的银手镯,还在吗?那边说还在。男人还想说什么,女人却推门进来。男人急忙放下电话,说,一个朋友。
傍晚男人下了班,并未着急回家。而是直接赶去首饰店,要买那副手镯。男人掏出钱,却发现那手镯已经不见了。男人问手镯呢?店员说刚刚被人买走。男人急了,甚至有些恼怒。他说可是我中午给你们打过电话的。店员说可是你并没有说一定要买啊。男人想想也是,心里咒骂自己。他问是谁买走的?店员说,一位很时尚的女士……我也搞不懂,她为什么一定要买这么土气的一副手镯。
男人回家,急急地去了卧室。女人在厨房里忙,大着嗓子问他,干嘛呢你?男人说我找盒烟。他悄悄地拉开床头柜的抽屉,悄悄地打开铺着红丝绒的小盒子。男人嘿嘿地笑了。和他揣测的一样,那盒子里,躺着一副崭新的手镯。点点银光流淌,朵朵百合缠绵。
男人坐下吃饭。他对女人说,你再说说,我们都丢了什么。女人说,七百多块钱,数码相机,纪念币,MP3,集邮册……男人问还有吗?女人想了想,说,没有了吧。男人便朝她眨眨眼睛,狡黠,悠远,洋洋得意。
男人说,其实,我倒觉得我们,什么都不曾丢失。
<b>一生相守的舞伴</b>
有一段时间,他们是世界上最默契的舞伴。他一个眼神,她就知道该把动作做到哪里,是将头倚上他的胸膛,还是把下巴搁进他的臂弯。那时他们还在跳民族舞,他穿着对襟的羊皮短袄,她扮成美丽的山野少女,布景是一片开满鲜花的草地。舞台上,她几乎可以闻得到草的芬芳。
学校里有一个文娱小组,他和她都是小组成员。一开始多是合唱或表演唱,舞蹈类节目很少。后来到了年底,学校要排演一场大型舞蹈去市里演出。这需要男孩女孩自愿结合到一起,彼此成为对方的舞伴。结合到最后,女孩子只剩下她。那时她并不漂亮,那时她就像一只永远成不了白天鹅的丑小鸭。她站在那里,眼泪挂在眼眶,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他走过来,大方地拉起她的手,说,如果你需要一个舞伴,如果你愿意……她当然愿意,她怎么能不愿意呢?他高大英俊,他是所有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
于是她接触到了舞蹈。一开始她什么都不懂,他不厌其烦地教她。他是学校里舞跳得最棒的男生,当他和她近在咫尺,她莫名其妙地脸红心跳。他们排练了不到一个月,就登上了市里的舞台。却是惊人的默契。有同学开玩笑说,你们真是天生的一对。她再一次红了脸,他却只是笑笑。
她就这样狂热地爱上了舞蹈。现在想来,也许那时她爱上的,其实是他。他和她成了学校里固定的组合,舞台上,他们光芒四射。
毕业后他们一起留在县城,一起参加了工作。他们不再跳舞,舞蹈对他们来说,也许不过是学生时代的一个片断,或者是一种经历。每天他站在车间的车床旁边,满手油污,她也是坐在一台缝纫机旁,把轮子蹬得飞转。他从来不和她谈起曾经的舞蹈,他认为眼前的生活远比舞蹈重要和客观。她却不。她总是以为自己应该属于五光十色的绚丽舞台而不是充满噪音的服装厂车间。她认为自己应该穿着漂亮的衣裙,在舞台上翩翩起舞。有人将鲜花抛上台来,台下掌声四起……
她跟他提起她的想法,他想了想,说,我们可以参加县里的舞蹈俱乐部。她问,你不是不想再跳舞了吗?他说,如果你需要一个舞伴,如果你愿意……她当然愿意,她怎么能不愿意呢?她知道那个俱乐部除了可以学习民族舞,还可以学习国际标准舞。她在电视上看过国际标准舞,她认为,那也许是她真正的兴趣所在。
俱乐部是一个民间组织,不仅缺少必要的设施,地点也非常偏僻。每个星期天,他都会骑着自行车,驮着她,赶很远的路过来,等回太时,已是黄昏。他们反反复复排练着同一个舞蹈,他穿着对襟的羊皮小袄,她扮成怀春的妙龄少女。布景是一片开满鲜花的草原,那是倶乐部里唯一的布景。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要排练这个舞蹈。倶乐部不是学校,他们甚至不会有演出的机会。
两个月以后他们开始学习国际标准舞。教国标的老师很忙,只能挑选几个有潜质的学生来教。那天他骑着自行车,驮着她,忐忑不安地来到俱乐部,又忐忑不安地盼望着老师能够将他们挑中。结果一切如愿以偿,老师真的挑中了他们。那天他们在一个小酒馆里举杯相庆,两个人兴奋得满脸通红。
以后的日子紧张并且快乐。每天晚上,他们都要跟着老师的动作练到很晚。她进步神速,老师说她生来就应该属于舞蹈,属于舞台。这句话让她倍受鼓舞,练习更加勤奋。半年以后,她的国标在县城里,已是无人可及。
他一直是她的舞伴。不管是华尔兹,探戈,桑巴,还是伦巴……可是现在,他的表现竟是那样笨拙。的确是这样,如果说现在她是一只白天鹅,他充其量,只是一只可笑的鸭子。也许在以前,在学校里,他就是这样笨拙吧?只不过那时,两个人都同样笨拙。同样笨拙,配合就有了默契。现在她突然变得优秀,她认为,他已经跟不上她的舞步。
那天老师与她长谈。老师说如果你想继续进步,就必须离开这里去省城。那里有一个高级舞蹈培训班,那里的老师和我很熟。
她想了想,说,可以。老师说还有一点很重要,你去了省城以后,必须另找一位舞伴。你现在的舞伴,也许会拖累你。她问难道他不会进步?老师说他也许会进步,可是他的进步会非常慢。换句话说,如果你生来就属于舞蹈,那么他,则有一种误人歧途的感觉。她说可是他在学校里跳得那么好。老师说这是两回事。你认为那时你们还能叫跳舞吗?她无言以对。的确,那时他们根本算不上跳舞。现在回想起来,那更像某一套广播体操。
她把老师的话说给他听,她认为他会非常沮丧。让她想不到的是,他竞表现得异常兴奋。他问老师真这么说?她说是。他说那你就去啊!将来你到全国各地演出,到世界各地参加比赛,多好!她问那你呢?他说既然我不是这块料,我就继续和我的车床跳舞吧!她有了些感动,轻轻地拥抱他。他坐着不动,竟有了些拘谨。他知道她不久就可以成名,这毫无疑问。他相信她。就像相信他们的爱情。
可是如果她参加那个培训班,就不得不放弃现在的工作。连生活都成了问题,谈何追求艺术?他安慰她说,不用怕,我们先去,总会有办法的。她愣住,我们?是我们。他说,尽管我不再是你的舞伴,但我会陪你一起去。
他们一起去了省城,在那个老师的极力推荐下,培训班接纳了她。她果然进步神速,半个月后就有了专业舞蹈演员的样子。舞伴当然不是他,他只是负责每天两次用自行车接送她。他们租住在一处非常简陋的房子里,尽管两个人省吃俭用,可是带去的那点钱仍然慢慢接近告罄。一段时间以后,他们都知道,假如再不想办法的话,那么,她只能打道回府。
为了她,他找过工作,可是在人生地不熟的省城,哪怕找份薪水很低的工作也不容易。到最后她几乎要放弃了。尽管她不想,可是她实在没有办法。
那天他突然蹬回来一辆旧三轮车。他告诉他,三轮车是买来的,尽管旧,但是拉客没问题。她问你想用这辆三轮车拉客?他说有什么不可以吗?我这几天天天在火车站那边转,我看到好几个用三轮车拉客的外地民工。一天下来,能赚不少呢!她问他这行吗?他说怎么不行呢?眼尖些,腿快些,准行!尽管他的表情非常轻松,可是她知道,车站管理很严,想在管理人员的眼皮底下拉客赚钱,这并不容易。
可是他做到了。每天,他用三轮车送她去培训班进行舞蹈训练,然后去车站拉客赚钱,到黄昏时,再去培训班接她回来。那时她已经成了培训班里最出色的一个学生,她的舞伴,只能是她的老师。那是一位高大英俊的独身男人,在舞蹈界有着很高的声誉和名望。他温文尔雅,英俊逼人。他们配合得很默契,很开心。别人开玩笑说他们才是天生的一对,她不知道那些人是指他们的舞蹈,还是其他。有时他向她微笑,她的心就枰评地跳上一阵子。后来他们一起去参加市里的比赛,果然得了大奖。她感觉自己似乎离不开他了,她有一种背叛的感觉。
那天黄昏时,突然下起大雨。天气非常阴冷,练功房里却温暖适人。那天他们在练习伦巴,两个人都热出一身的汗。突然她想起蹬三轮车的他,她说他该来了,我得回了。他问这么大的雨,他会按时来接你吗?她推开他,走到窗口,就看见了他。雨中的他深弓着腰,身上披一件雨衣,正吃力地蹬着三轮车往这边赶。他并不强壮,他在雨中愈发显得可怜和瘦小。她冲下楼,他正好到了门口。他指指车,笑着说,请上车。然后脱下雨衣,将她仔细裹紧。看着他完全暴露在雨中的背影,她突然有些心酸和感动。她想也许,他也应该属于这个舞台,只是为了她,才把舞台交给这辆旧三轮车和火车站前的某个角落。雨中的他一边蹬着三轮车一边唱歌:拉妹子拉,拉妹子拉……她笑了。是的,在雨中,他把她拉回了家。——不仅是身体,还有心。
她的舞伴一直是那位老师。他仅仅是她的舞伴,他们也仅仅是配合默契的舞伴和无话不谈的朋友。他们一起到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地参加比赛和演出,她果真成了大名鼎鼎的明星。可是她知道,她还有一位非常重要的舞伴——那是他。
所以,那天她问他,如果你需要一个舞伴,如果你愿意……他不解地问她,舞伴?她说是,舞伴。生活中的舞伴,一生一世的舞伴……我们,结婚吧。他盯着她看了很久,紧紧地握了她的手。他当然愿意,他怎么能不愿意呢?他是那么爱她,为了她,他宁愿舍弃自己的工作,宁愿放弃心里喜欢嘴上却不说的舞蹈,宁愿天天守着一辆破旧的三轮车风里来雨里去。他愿意为她做一切事情,他怎么会不愿意呢?
……她常常天南海北地跑,可是只要回来,她都会在第一时间赶回家。没事时,她常常放起音乐,和他在客厅里跳起舞。当然,他仍然很笨拙。可是他们非常投人和认真,就像多年前一样。他一个眼神,她就知道该把动作做到哪里,是把头倚上他的胸膛,还是把下巴搁迸他的臂弯……不仅如此,他们几乎时时都在舞蹈。他挥舞着炒勺,看她一眼,她就会把切好的菜倒进锅里,她拖着地板,冲他点点头,他就把旁边的椅子挪开;他和她走在大街上,他回头笑笑,她的手就会插进他的臂弯……她终于理解,其实最美的最华丽的舞蹈,就是最默契最平淡的生活……
她常常说,那个深深爱着你的人,无疑是你可以一生相守的舞伴。那是对你、对你的爱情的最高奖赏。你无法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