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幸福,就是活着,就是在盛暑苦热的日子喝一杯甘洌心脾的酸梅汤。
<h2>我想走进那则笑话里去</h2>
围坐喝茶的深夜,听到这样的笑话:
有个茶痴,极讲究喝茶,干脆去住在山高泉冽的地方,他常常浩叹世人不懂品茶。如此,二十年过去了。
有一天,大雪,他瀹水泡茶,茶香满室,门外有个樵夫叩门,说:
“先生啊!可不可以给我一杯茶喝?”
茶痴大喜,没想到饮茶半世,此日竟碰上闻香而来的知音,立刻奉上素瓯香茗,来人连尽三杯,大呼,好极好极,几乎到了感激涕零的程度。
茶痴问来人:
“你说好极,请说说看,这茶好在哪里?”
樵夫一面喝第四杯,一面手舞足蹈:
“太好了,太好了,我刚才快要冻僵了,这茶真好,滚烫滚烫的,一喝下去,人就暖和了。”
因为说的人表演得活灵活现,一桌子的人全笑了,促狭的人立刻现炒现卖,说:
“我们也快喝吧,这茶好吔!滚烫哩!”
我也笑,不过旋即悲伤。
人方少年时,总有些沉溺于美。喝茶,算是生活美学里的一部分。凡有条件可以在喝茶上讲究的人总舍不得不讲究。及至中年,才不免悯然发现,世上还有美以外的东西。
大凡人世中的美,如音乐,如书法,如室内设计,如舞蹈,总要求先天的敏锐加上后天的训练。前者是天分,当然足以傲人,后者是学养,也是可以自豪的。因此,凡具有审美眼光之人,多少都不免骄傲孤慢吧?《红楼梦》里的妙玉已是出家人,独于“美字头上”勘不破,光看她用隔年雨水招待贾母刘姥姥喝茶,喝完了,她竟连“官窑脱胎白盖碗”也不要了——因为嫌那些俗人脏。
黛玉平日虽也是个小心自敛的寄居孤女,但一谈到美,立刻扬眉瞬目,眼中无人,不料一旦碰上妙玉,也只好败下阵来,当时妙玉另备好茶在内室相款,黛玉不该问了一句:
“这也是旧年的雨水?”
妙玉冷笑一声:
“你这么个人,竟是个大俗人,连水也尝不出来!这是五年前我在玄墓蟠香寺住着收的梅花上的雪,统共得了那一鬼脸青的花瓮一瓮,总舍不得吃,埋在地下,今年夏天才开了,我只吃过一回,这是第二回了。你怎么尝不出来?隔年蠲的雨水,哪有这样清凉?如何吃得?”
风雅绝人的黛玉竟也有遭人看作俗物的时候,可见俗与不俗有时也有点像才与不才,是个比较上的问题。
笑话里的俗人樵夫也许可笑,——但焉知那“茶痴”碰到“超级茶痴”的时候,会不会也遭人贬为俗物?
为了不遭人看为俗气,一定有人累得半死吧!美学其实严酷冷峻,间不容发。其无情处真不下于苛官厉鬼。
日本十六世纪有位出身寒微的木下藤吉郎,一度改名羽柴秀吉,后来因为军功成为霸主,赐姓丰臣,便是后世熟知的丰臣秀吉。他位极人臣之余很想立刻风雅起来,于是拜了禅僧千利休学茶道。一切作业演练都分毫不差,可是千利休却认为他全然不上道。一日,丰臣秀吉穿过千利休的茶庵小门,见墙上插花一枝,赶紧跑到师父面前,巴巴地说了一句看似开悟的话:
“我懂了!”
千利休笑而不答——唉!我怀疑这千利休根本是故布陷阱。见到花而大叫一声“我懂了”的徒弟,自以为因而可以去领“风雅证书”了,却是全然不解风情的。我猜千利休当时的微笑极阴险也极残酷。不久之后,丰臣就借故把千利休杀了,我敢说千利休临刑之际也在偷笑,笑自己有先见之明,早就看出丰臣秀吉不能身列风雅之辈。
丰臣秀吉大概太累了,“风雅”两字令他疲于奔命,原来世上还有些东西比打仗还辛苦。不如把千利休杀了,从此一了百了。
相较之下,还是刘姥姥豁达,喝了妙玉的茶,她竟敢大大方方地说:
“好虽好,就是淡了些。”
众人要笑,由他去笑,人只要自己承认自己蠢俗,神经不知可以少绷断多少根。
那一夜,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我真想走到那则笑话里去,我想站在那茶痴面前,他正为樵夫的一句话气得跺脚,我大声劝他说:“别气了,茶有茶香,茶也有茶温,这人只要你的茶温不要你的茶香,这也没什么呀!深山大雪,有人因你的一盏茶而免于僵冻,你也该满足了。是这人来——虽然是俗人——你才有机会得到布施的福气,你也大可以望天谢恩了。”
怀不世之绝技,目高于顶,不肯在凡夫俗子身上浪费一丝一毫美,当然也没什么不对。但肯起身为风雪中行来的人奉一杯热茶,看着对方由僵冷而舒活起来,岂不更为感人——只是,前者的境界是绝美的艺术,后者大约便是近乎宗教的悲悯淑世之情了。
<h2>生活赋</h2>
——生活是一篇赋,萧索的由绚丽而下跌的令人悯然的长门赋——
巷底
巷底住着一个还没有上学的小女孩,因为脸特别红,让人还来不及辨识她的五官之前就先喜欢她了——当然,其实她的五官也挺周正美丽,但让人记得住的,却只有那一张红扑扑的小脸。
不知道她有没有父母,只知道她是跟祖母住在一起的,使人吃惊的是那祖母出奇的丑,而且显然可以看出来,并不是由于老才丑的。她几乎没有鼻子,嘴是歪的,两只眼如果只是老眼昏花倒也罢了,她的还偏透着邪气的凶光。
她人矮,显得叉着脚走路的两条腿分外碍眼,我也不知道她怎么受的,她已经走了快一辈子路了,却是永远分明是一只脚向东,一只脚朝西。
她当日做些什么,我不知道,印象里好像她总在生火,用一只老式的炉子,摆在门口当风处,劈里啪啦地扇着,嘴里不干不净地咒着。她的一张丑皱的脸模糊地隔在烟幕之后,一双火眼金睛却暴露得可以直破烟雾的迷阵,在冷湿的落雨的黄昏,行人会在猛然间以为自己已走入邪恶的黄雾——在某个毒瘴四腾的沼泽旁。
她们就那样日复一日地住在巷底的违章建筑里,小女孩的红颊日复一日地盛开,老太婆的脸像经冬的风鸡日复一日地干缩,炉子日复一日的像口魔缸似的冒着张牙舞爪的浓烟。
——这不就是生活吗?一些稚拙的美,一些惊人的丑,以一种牢不可分的天长地久的姿态栖居在某个深深的巷底。
麻糬车
不知在什么时候,由什么人,补造了“米麻”“糬”两个字。(武则天也不过造了十九个字啊!)
曾有一个古代的诗人,吃了重阳节登高必吃的“糕”,却不敢把“糕”字放进诗篇。“《诗经》里没用过‘糕’字啊,”他分辩道,“我怎么能贸然把‘糕’字放在诗里去呢?”
正统的文人有一种可笑而又可敬的执着。
但老百姓全然不管这一回事,他们高兴的时候就造字,而且显然也很懂得“形声”跟“会意”的造字原则。
我喜欢“麻糬”这两个字,看来有一种原始的毛毵毵的感觉。
我喜欢“麻糬”,虽然它的可口是一种没有性格的可口。
我喜欢麻糬车,我形容不来那种载满了柔软、甜蜜、香腻的小车怎样在孩子群中贩卖欢乐。麻糬似乎只卖给小孩,当然有时也卖给老人——只是最后不免仍然到了孩子手上。
我真正最喜欢的还是麻糬车的节奏,不知为什么,所有的麻糬车都用它们这一行自己的音乐,正像修伞的敲铁片,卖馄饨的敲碗,卖番薯的摇竹筒,都各有一种单调而粗糙的美感。
麻糬车用的“乐器”是一个转轮,轮子转动处带起一上一下的两根铁杆,碰得此起彼落的“空”“空”地响,不知是不是用来象征一种古老的舂米的音乐。讲究的小贩在两根铁杆上顶着布袋娃娃,故事中的英雄和美人,便一起一落地随着转轮而轮回起来了。
铁杆轮流下撞的速度不太相同,但大致是一秒钟响二次,或者四次。这根起来,那根就下去;那根起来,这根就下去。并且也说不上大起大落,永远在巴掌大的天地里沉浮。沉下去的不过沉一个巴掌,升上去的亦然。
跟着麻糬车走,最后会感到自己走入一种寒栗的悸怖。陈旧的生锈的铁杆上悬着某些知名的和不知名的帝王将相,某些存在的或不存在的后妃美女,以一种绝情的速度彼此消长,在广漠的人海中重复着一代与一代之间毫无分别的乍起乍落的命运。难道这不就是生活吗?以最简单的节奏叠映着占卜者口中的“凶”“吉”“悔”“咎”。嘀嗒之间,跃起落下,许多生死祸福便已告完成。
无论什么时候,看到麻糬车,我总忍不住地尾随而怅望。
食橘者
冬天的下午,太阳以漠然的神气遥遥地笼罩着大地,像某些曾经蔓烧过一夏的眼睛,现在却浑然遗忘了。
有一个老人背着人行道而坐,仿佛已跳出了杂沓的脚步的轮回,他淡淡地坐在一片淡淡的阳光里。
那老人低着头,很专心地用一只小刀在割橘子皮。那是“椪柑”种的橘子,皮很松,可以轻易地用手剥开,他却不知为什么拿着一把刀工工整整地划着,像个石匠。
每个橘子他照例要划四刀,然后依着刀痕撕开,橘子皮在他手上盛美如一朵十字科的花。他把橘肉一瓣瓣取下,仔细地摘掉筋络,慢慢地一瓣瓣地吃,吃完了,便不急不徐地拿出另一个来,耐心地把所有的手续再重复一遍。
那天下午,他就那样认真地吃着一瓣一瓣的橘子,参禅似的凝止在一种不可思议的安静里。
难道这不就是生活吗?太阳割切着四季,四季割切着老人,老人无言地割切着一只只浑圆柔润的橘子。
想象中那老人的冬天似乎永远过不完,似乎他一直还坐在那灰扑扑的街角,一丝不苟地,以一种玄学家执迷的格物精神,细味那些神秘的金汁溢涨的橘子。
<h2>一只丑陋的狗</h2>
久雨乍晴,春天的山径上鸟腾花喧,无一声不是悦耳之声,无一色不是悦目之色。
忽然,跑来一只狗,很难看的狗,杂毛不黑不黄脱落殆半,眼光游移戒惧,一看就知道是野狗。经过谨慎的研判,它断定我是个无害的生物,便忽然在花前软趴趴地躺下,然后扭来扭去地打起滚来。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厌恶,因为这么好的阳光,这么华灿的春花,偏偏加上这么一只难看的狗,又做着那么难看的动作!
但为了那花,我一时不忍离去。奇怪的是,事情进行到第二秒,我忽然觉得不对了,那丑狗的丑动作忽然令我瞠目结舌,因为我清楚地感知,它正在享受生命,它在享受春天,我除了致敬,竟不能置一词。它的身体先天上不及老虎花豹俊硕华丽,后天的动作又不像受过舞蹈训练的人可以有其章法,它只是猥猥琐琐地在打滚——可是,那关我什么事,它是一只老野狗,它在大化前享受这一刻的春光,这个五百万人的城市里,此刻是否有一个人用打滚的动作对上帝说话:
“你看!我在这里,我不是块什么料,我活得很艰辛,但我只要有一口气在,我就要在这阳光里打滚,撒欢,我要说,我爱、我感谢。我不优美,但我的欢喜是真的。”
没有,城市族类是惯于忘恩负义的,从不说一句感谢,即使在春天。
那一天,群花在我眼前渐渐淡化,只剩那只老丑的狗,在翻滚讴歌,我第一次看懂了那么丑陋的美丽。
<h2>找个更高大的对手</h2>
两个小孩滚在地上打架,一个五年级,一个三年级,小的那个显然打不过大的,头上被打裂了一个口子,血流出来。
二十六年以后,孩子头上的血口早已缩为一个不显眼的疤。
“你那时候为什么要跟五年级的打?”
“忘了,好像是为了争躲避球吧?”
“你不知道他个子比你大吗?”
“晓得,但没办法,”他说,“我不喜欢比我小的对手,我喜欢跟高手较量——我这辈子就喜欢和高手较量。”
当年那个孩子,后来成了一个导演,叫黄以功。
“小学四年级,老师姓李。”他记得很清楚,“师范刚毕业,长得小巧玲珑、干净清爽,我真喜欢她,我第一次了解什么叫爱的教育,她叫我做级长,我后来一直做级长,做到中学毕业——包括中学留级的第七年。”
“功课像你这样‘不怎么样’的人,还能做级长吗?”
“也许我表达能力好,也许我美术特别好,也许我扫地比别人主动……不晓得——说来好玩,我太喜欢那李老师了,所以以后我喜欢的女孩子也是那一型的,小巧、清爽……”
“嗒嘀嗒——嘀嗒——嘀嗒……”
凄厉的喇叭声,又有人死了。
在极乐殡仪馆旁边,那小男孩漠然地听着送葬的音乐。又过了一会儿,他用同样漠然的眼睛扫了一眼天上的黑烟,那是从火葬场升起的。
而他的家,刚好搭在殡仪馆和火葬场之间。
“生死,我看多了,没什么!”许多年以后,他仍然如此淡淡地一挥手。
那个家,只有两个榻榻米大,却住着他的父母和他。
家徒四壁,里面却塞满许多看不见的东西,一些飘飘忽忽的回忆,赴台时未能带出来的三个姐姐,死在路上的弟弟,故乡……塞得人心头满满的。
有一天,父母意外地给了他一个特别丰富的便当,里面有蛋有肉,另外还给他五块钱,那一天,他们也对他特别慈爱,他高高兴兴地上学去了,那年头的五元比现在的两百元还多吧?
而那一天,那对贫穷夫妻走到华山火车站,准备自杀,因为日子实在是穷得一筹莫展了。所能留给儿子的遗产只是一个便当和五块钱。
一个外国传教士发现了,把他们说服了。他们回家,父亲去给人家打工,母亲去给人家洗衣,心里却有个磨盘式的念头:
“黄家就这一个孩子了,黄家要有人念书。”
他在家门口挖洞,挖好了打了些井水灌了进去,上面还加个破玻璃罩。然后,他把捉来的泥鳅小鱼放进去,水要干了,他就再加。“我不管在哪里都喜欢搞点这种事情。”
他做的那种事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应该叫“庭园设计”,不过,等他长大以后,倒没有挖过池子,他挖了不少美,不少概念,而且,不管周围环境有多倒霉,他总能负责地弄好一个漂亮的小局面。
村子那一带原来叫三板桥,后来,住进了许多山东人和江苏人,就叫山东村,里面只有一口井,大家横七错八地搭些破房子勉强住着。
那种可口可乐的铝罐子,两个可以卖一毛钱,村子里的孩子一有空就去捡。当然,那时候台湾还没有人喝那玩意儿,他们是去美侨村捡的。
比捡罐子更赚钱的是去拉车,一次可以赚个两三块钱。
“车子是村子里的叔叔伯伯的,他们休息的时候我们拉了就跑,有的看见我们是小孩,不让我们拉。也有些要到近处去的,就让我们拉了。有时候把车胎拉破了,就偷偷去补好——奇怪,那村子里的小孩不做坏事,也不打架,要是弄到钱呢,就存起来。那时候,大家想疯了的是一把口琴。”
村子口上又拉起棚来,小孩全都兴奋得不知如何是好,晚上要演歌仔戏了!
“《路遥知马力》。”
他一辈子都记得那些吸引人的戏目,闪红亮绿的衣服,舞台上逼人的灯光,以及沸沸腾腾的观众……
“歌仔戏谈不上体系,如果十八个人在台上,就有十八套表演办法,而且你到后台一看,嚼槟榔的嚼槟榔,吐痰的吐痰,撒尿的撒尿,打架的打架,还有打小孩的、奶娃娃的。然后,锣一响,往前台一冲,戏就又演下去了,真看得人目瞪口呆,那些年,在三板桥真不知看了多少戏。”
那些当年在三板桥作场的歌仔戏演员大概没想到那个扒开门帘往后台张望的小孩后来会在电视台导播歌仔戏。
“黄以功昨天在卖奖券,我看见了!”
他平时是在同庆楼附近卖奖券的,不知怎么给这家伙看见了,还回到班上来宣传。
“还好,那时候还不懂得‘自卑感’——也许是因为一九五六年我刚好当选模范儿童吧!”
他清楚地记得那只母亲养得肥肥大大的“洛岛红”鸡,生浅棕色的蛋。
母亲叫他到市场去卖,那时他六年级。来了一个富态的太太,她买下了,吩咐他要代送回家去。
他敲了门,应门的是一个伶俐的女孩,她刚好是他在班上最喜欢的一个女生啊,怎么有这么倒霉,两个人一下子都愣住了。
晚上,父亲回来,巴巴地在袋子里摸索了半天,说:
“我给你买了一个热面包。”
他接过来一看,面包已挤成扁的,分明像一张烙饼。但他总算带回一个面包来了,“面包”就这老实人而言是一种很时髦很营养的好东西,他满足地看着儿子独个儿把它吃下去。
“老老实实做人——不要做坏事。”父亲说,他是一个单纯的人,想不出更复杂的庭训。
他听着,把父亲的话跟面包一起吃了。
“我从来不在乎钱,”他反刍着那些年来所承受的关爱,说,“反正钱那种东西我本来就没有,我只认为亲情是最重要的。”
母亲在绣一只老虎头鞋,辉丽的金黄色丝线,一针一针地聚拢来,黑黑的有神的眼睛,小小巧巧的耳朵,好一只漂亮和气的小老虎。
她还替人画绣花枕头的样子,有时候,她替人画八仙,倒也画得气韵生动。
他每次看到那些女红,都深觉惊讶,母亲从来没有受过正式的教育,她怎么会画的?
他觉得有一种种子似的东西,在他心中发芽,他也渴望要画。
“你不要看我考试。”考初中的时候他自觉是个大男孩了,“你要看我,我就不考。而且,你也不要再拿粽子来叫我吃了!”
母亲没说什么。
他考完,走出了考场,才发现母亲原来还是来了。她一直躲在围墙外面,看见他,高兴地一把抓住,说:
“吃个粽子。”
他苦着脸吃了,这是她的绝不可破的老规矩,考试那天一定要吃包着枣的粽子,因为可以“早中”。
那一年,他考取了“成渊国中”。
一连三次,他得到作文比赛第一名。
美术比赛他得过第一、第二和第三。
高中的有几个人看他这个初中生还不错,把他算作一伙的,一起搞起《成渊青年》和一本叫《清流》的杂志来。而《清流》两字是由于右任先生写的。写《成渊青年》社论的是高三一个老成持重的学长,叫宋楚瑜,他自己则写点小说新诗。
那一年,他初三,就要毕业了,印刷厂里却积欠了六百多块钱的杂志印刷费。老板气冲冲地来找校长,校长一面答应扣发毕业证书一面约谈家长。
一下子欠了六百元,父母都吓呆了,哪有这么多钱还?
父亲不停地去摸他的一枚金戒指。
“那个不能卖!”母亲厉声说。
父亲不说话。仓皇逃难,他只剩下两样最宝贵的东西,儿子和戒指,上面还刻着他自己的名字,眼看着,儿子拿不到毕业证书了,要不要他读高中呢?
他终于把戒指卖了,为了那个糊里糊涂爱办杂志的儿子。
“喂,你要是真有本事,”同学起哄,“就追这一个。”
他好好把那女孩看了一下,果真又漂亮又有气质,可是这家伙家里不知多有钱,她是坐自用三轮车来上学的。
“好,瞧我的!”
高中同学都够义气,忽然之间,他像发了横财似的,从头到脚全不一样了,有人借夹克,有人借皮鞋,有人借衬衫,在整个“攻击行动”里,除了情书是他亲自写的,其他全是群策群力完成的装备,连约会当天他捏在手里的电影票也是同学逃学排队去买来的。要买那张票可不容易,因为女孩有个习惯,只看万国戏院楼上第六排第一号的位子,所以那个“够义气的朋友”只好一早去排队,指定买第六排第一、三号两个位子。
“我喜欢朋友。”他说,“大概因为我从小家里只有一个人的关系。”
想起来,他的半辈子也无非是这样一场闲情,一场起哄,朋友一吆喝,一凑手,再难的事情他也敢去动一动。
“可是,奇怪,在内心深处,我其实是孤独的。”
真有点让人惊讶!不过,也许他说的是对的。
在高中,他又傻劲大发,办了一个杂志叫《鹿苑》。杂志后来又垮了,好在没赔钱,父亲再没有第二个戒指了。
跟女孩子在一起,他总是十分有自信地告诉人家:
“你不会后悔的,我将来总会有出息的!”
倒也不是骗人,他一直就这样相信。他相信自己冲得过去,他也相信,这社会是一个公平广阔的跑场。
他第一次自己存钱去买一本书,花了三十几块,书名叫《飘》,他把它连看三遍。
“我得到两个东西,到今天还受用,第一,是爱土地的那份真情;第二,我也相信‘明天还是有希望的’。”
“对书里的人物塑造呢?”
“也喜欢,我喜欢人物有强烈性格,人到底还是宇宙的中心。——我也喜欢沃特·迪斯尼,”他补充,“他把世界美化了,不是我不写实,但是你如果对‘实’看得更深,你就知道,它并不是那么丑陋的。”
“我从小就穷,可是,奇怪,我就是不恨这个社会,”他说,“帮助我的人太多了,譬如明明没有钱交学费,就是有人替我出了。
“整个来讲,我佩服老一辈,譬如在传播界,有人骂老一辈黑,可是,我看年轻一辈更黑,因为生活更糜烂,物质欲望更高,想拿的钱就更多,老一辈还给我们些机会,我们舍得给下一代机会吗?我小时候跟一个姓邱的朋友很要好,成天窝在他家,不时在他家吃,在他家睡,他母亲不但不嫌我,还带我跟她儿子一起睡在一张大床上。我现在想想,如果我儿子成天带个同学来吃来睡,我烦不烦?这样一想,我对老一辈的厚道、不现实,还是佩服的。还有些年轻人专搞些代沟题材,我自己讨厌这种题材,我只知道我的父母给我的是完整的爱,我只知道我的师长对我是全心的期望。
“我记得我读到大学了,还在‘立法院’的‘康园’吃人家的剩饭,许多委员都知道这件事。但不管父亲多穷,不管他混到退休也只是‘立法院’的工友,我都尊敬他,我爱他那种自始至终一成不变的作风。有一次吴延环委员对我说:
“‘你就是老黄的儿子吗?你有今天,完全是因为你爸爸人好,修来的。’
“我完全相信他那句话,无论如何,你笑我浅薄幼稚也好,你笑我是一个单纯的基督徒也好,我相信人间是温暖的,我相信坚持原则是可以做出成果来的,我相信两代之间——在家里或者社会里——是可以有和谐有了解的。”
“你们戏剧的同学后来都怎么样了?”
“后来,大部分从商了,小部分教书了,班上真搞戏剧的只我一个——孙国旭也是我同班的,他在华视,不算搞戏,不过总算在传播界。这也没办法,联考进来的,念戏剧系文武两样全来不了,武的,我指的是做演员,去演;文的是编剧、导演……两样如果都不行,怎么办呢?
“念大学要靠上课听教授讲而得到些什么,太难了,有的教授一个劲地抄英文笔记,有的破口大骂我们不配学戏剧,下了课,同学只有一个感觉,我们算全是婊子养的,不是人,我们什么都没得混的……
“可是,也有好的老师,像李曼瑰,她耐心地就着我们的程度来教我们,我这一辈子遵行着她的一句话:‘不要投机取巧,扎扎实实的,一步一步慢慢来。’她死的前一年,我导她写的戏,我的胆子大,跟她说,老师这里要改成这样,那里要改成那样,她都纵容地答应了。我导演,要用什么手法,她都赞成,我很幸运总是会遇见好老师。
“自己看书,收获反而很多,不过我这个人从小脾气拗,我老是爱问:‘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学校里说,舞台分六区,中间的位置是帝王的位置,两边呢,是阴谋的区域,难道非这样不可吗?为什么?不这样不行吗?舞台不是可以成为无数个区吗?不是也可能只有一个区域吗?我这样想着,探索着,也就搞出一套自己的想法……”
二十五岁,有一天,他骑着破脚踏车,穿件短裤,就上准岳母家去求婚了。
岳母知道他什么也没有,倒是看中了他的鼻子,他从小的绰号叫“大鼻子”,据说大鼻子是主富贵的,他万分感激发明这种说法的相士。岳父是银行家,他也无可无不可的,只说:“你们反正还不是都讲好了。”
结婚好几年,他们一直叫他“傻女婿”。
除了结婚,他一辈子没再穿过西装。忽有一天接到通知,要他“服装整齐”去领“‘教育部’的文艺奖章”,他慌忙去找大舅子借了领带,又找小舅子借了西装,穿好,上台领奖了,然后又急忙脱了,让物归原主。
“我一毕业先教了一年书,教美术,我还是个不错的老师呢!后来要结婚,就到台北来了。先在信义宗的传播机构做事,后来又在光启社学了剪接和冲洗,然后就到了台视,名分是演员管理,做的是企划,也做了半年场务,到《玉钗盟》才做了个‘现场指导’(类似副导),到《伐纣》,算是真的做导播了。
“我其实是一个很含忍的人,我的理想达不到,别人不照我的办法做,没关系,我还是做,我服从既有的制度,我遵循命令,但我‘偷偷的’把事情用我自己的办法做得更好了一点,让人看见,然后说:‘你看这样不是好一点吗?’对方让了一点步,我下回再多走一点,我不像那种年轻气盛的小伙子,一言不合,拍了桌子就走,那种人,一件事也做不成,最后只剩下一肚子理想。
“我的身体并不好,小时候得过肺病,虽然结了疤,但如果太累,疤就会又张开来,我曾经三次吐血住院,我以为我完了。但我总算又爬起来,而且一旦病好,一定又重新坚持‘交给我的事,我会全力去办’。别人说‘黄以功的品质,有一定的水准’,别人说,‘他的东西可以信赖’,我觉得就是无上的报偿了。《秋水长天》那次,公司忽然想起来,给了我三万奖金,我很感动,觉得那是三百万。
“我在公司里对老一辈的演员像曹健、张冰玉、傅碧辉这些人从来不叫他们的名字,我总是叫他们叔叔、阿姨,而他们,只要在工作时,他们也一定叫我导播,大家相处得很好。我尊敬他们没别的,是因为他们那么多年以来一直在为戏剧尽力。他们呢,也自自然然地把我当晚辈来爱护。”
“你跟演员一向都处得那么好吗?”
“不,刚去台视的时候还大骂过两个,一个是白嘉莉,一个是王孙,没想到骂完不久,倒又成为好朋友了。
“演员跟着我也很苦,我喜欢出外景,一会儿鹿港,一会儿淡水,演员跑到中部南部,累得要死,公司只多发一百八十元一天,谁爱出外景?可是因为是我请他们去的,他们也就不说话,出来了。像萧芳芳、胡茵梦这种演员,也规规矩矩拿一样多的钱而没有暗盘。光看萧芳芳带二十几种药瓶跟着我跑,就已经够令人感动的。跟胡茵梦合作也很愉快,有人说她拍戏是‘迟到大王’,一迟居然五六小时,跟我拍《碧海情涛》,她差不多不迟到了,万一迟了,也顶多只迟半小时,演起戏来也认真。我一向看不起砸杯子的导演,作威作福有什么用?权威是建立在作品上的,不是建立在拍桌子骂人上的。我其实有时也生气,但是我顶多生自己的闷气,最重要的是想办法解决问题,光是生气谁都会,用不着做导演的来生!
“‘新闻局’办什么‘演艺人员研习会’,其实我倒觉得该去接受讲习的是导演和其他电视电影的制片以及工作人员,‘什么人玩什么鸟’,导演这么烂,他还能造就出什么样的演员,不是一清二楚的事吗!”
“你对电视的这套看法、这套体系是从哪里来的?”
“有两个来源,第一是舞台工作给我的刺激,我是正式戏剧系毕业的,当然不能忘情舞台,我一直在导着张晓风的、李曼瑰的、姚一苇的和王祯和的戏(有机会,我很希望再导一个希腊悲剧)。许多年前,我导张晓风的《武陵人》,忽然,我开始想:‘什么是现代?’古典的东西是需要现代注释的,而电视应该是最现代的东西了。在电视里,现在人想要看现代东西。光做一个处理悲欢离合的情节的导演对我来说已经没有意义,这个对手太小,太没有挑战性,所以我要在我的戏里放进一点意念。我不要跟现代人脱节,不管古装时装,经过我的处理,我总要留下一点现代人的再思,譬如说我做《伐纣》,就把纣王处理成一个神经质的人;譬如说,《秋水长天》,我要让演员‘以不演戏为演戏’。我要让人觉得那些人是现代的人,是现代的、在我们周围生活着的人。
“第二个原因是个老外跟我聊出来的。那是五年半以前,我去香港,指导一个团体演晓风的《和氏璧》,有个老外跟我说:‘你们这边也搞京剧,他们那边也搞京剧。京剧是你们的好东西没错,但是究竟在两个不同的体下,所产生出来的戏剧和艺术是什么——我们想知道。’奇怪我去年夏天跟艺术团访美演出的时候,在亚特兰大碰到一位对中国、对莎士比亚都深有研究的布朗博士,他也跟我说同样的话。
“有人认为我的戏剧味很淡,是泥土的,是亲切有人情味的,像茶,可以慢慢品尝,看得出来是我的东西。一般来说,我不从情节入手,我有时想到乌坵,我要把乌坵的生活带到观众的生活里,故事和情节反而是次要的了,那里面有报道、有参与、有分享,它不仅仅是‘电视剧’!”
“如果,现在有一个戏剧系的毕业生,也跟你当年一样,不靠关系,不拍马屁,埋着头一直干,你认为他仍然有希望出头吗?”
“我相信他一定出得了头——但,也可能,他比我还要努力一倍,毕竟,我很幸运,爱护我的人太多了。不过,要在台湾这种地方出名,也真的很容易。”
“听说你在台视官拜副组长?”
“嘿,一个小官嘛,我其实不适合做行政,我哪里会做官,但我接受了,我想站在这个职位上,也许,可以提拔比我更年轻的人。”
去年夏天,六月酷暑,他在菲律宾替一些华侨导一个清唱剧《中华魂》。华侨社会中的保守很令他吃惊,他一方面说服主事人采用一些抽象艺术的表达方法,一方面又把台北艺术团手制的戏服搬借过去,免得他们去租用亮片闪闪的古装。他甚至还跟年轻一辈大盖了一顿:
“怎么搞的,你们这里的年轻人怎么这么萎缩呢?为什么只听说:‘他的爸爸是某某人。’我告诉你们,在台湾,我们出头的都是年轻人,我们说:‘他的儿子是某某人!’”
跟艺术团的表演队伍从法国坐船渡海到英国,他好奇地想从一面大玻璃里望风景,但玻璃脏了!他擦干净一小块,够自己看了,想想又觉不妥,干脆把整片大玻璃都擦了,让大家都看得到,同船的老外拍起手来喝彩,他表演式地鞠了一躬说:“我是台湾来的!”
他其实想擦亮更大的一片玻璃,在荧光幕上,或在舞台上,好把更大的更清晰的风景给大家看——他觉得导演就是一个擦亮玻璃的人。
“你最近计划要干什么?”
“最近想为台视策划一个比较高水准的单元剧系列。”
“比较远的将来想干什么?”
“想干电影,我渐渐对表演有更多的心得了,电影不是投机事业,不容易沽名钓誉。而且它跟年龄也没有关系,所以,我不怕太晚投身,反正到时候我会做出点东西来。”
(听他那话令人有点担心,他这人一向的缺点是“摸”,“慢”,“你急他不急”,虽然到时候东西并没有延误,但不免令性急的合作者心脏衰弱,不知道他所谓的未来计划会令人等多久?)
“最近会搞电影吗?”
“会弄一个小的,是义务的,帮教会做的,题材很现成,是拍温梅桂,她是一个很特别的山胞传教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