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结语
北京城有家老字号的点心铺子,专卖给老人家祝寿的“百子桃”。这种百子桃的妙处在于,大寿桃的个头儿赛过西瓜,可是打开大寿桃的肚子一看,里面居然藏着100个小寿桃。在我看来,政治自由主义的理想恰如这个大寿桃,其目的是为了给那100个小寿桃提供了一个各得其所的框架性结构。大寿桃的意义在于,有了它,100个小寿桃就有了“生活在一起”的可能,不会坍塌压缩成表里如一、实打实的一个大寿桃;失去它,这100个小寿桃则会散落、分裂成为各自为政的小寿桃。
健全的现实感是探讨政治哲学必须拥有的第一美德。如果我们同意在今日中国各种合理的全能教义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并且同意在未来中国合理的多元主义将成为一个永恒的,或者在可见未来不会消弭的现象,那么某种形式的政治自由主义或许就是最具相关性的政治框架构想。这种政治自由主义自有其实质性的道德信念和基础在,它虽然不是彻底的中立,但的确为尽可能多的合理的伦理生活敞开了可能性。人类始终向往高贵的伦理生活,始终关怀根本性的人类处境问题,我一直认为,在回答“何谓美好人生”时,社群主义和保守主义的某些方案一定要比自由主义更能安身立命。但最重要的问题不一定是最首要的问题,自由主义者在回答何谓美好人生之前,更希望先行回答“我们应该如何生活在一起”,并且认为在多元社会中美好生活的问题必须要放在如何生活在一起的问题框架下才可能得到真正的回答。
以赛亚•伯林尝言:“我已厌倦阅读那些人,他们总是站到一列,有着几乎完全一致的观点,毋宁说,我更愿意阅读敌人,因为敌人会穿透那些思想的防线。”<small>[31]</small>我从不厌倦阅读与我站在一列的朋友们,因为我总是从他们身上汲取到足够的养分,同时我也不认为存在着什么敌人,在面对转型时期的中国问题时,“我们”有的只是论友而非敌人。就共同关切而言,我们只不过是站在一列的、有着不同观点的朋友。
(2007 年)
<small>[1]</small> 本文的最初版本是提交给浙江大学外国哲学研究所于2007年6月12日举办的“中文语境下公共哲学研究的回顾和前瞻小型座谈会”的发言稿,由于采取笔谈的形式,所以在行文上较为口语化,在立论上也未严格遵循哲学论证的要求,希各位读者见谅。本文承石元康、钱永祥、许纪霖、江宜桦、周保松等先生的指正,特此致谢。文中若有任何不妥之处,文责自然全在作者本人。
<small>[2]</small> Aristotle, Nicomachean Ethics, 1095a2-8, translated by Terence Irwin,(Indianapolis/Cambridge,1999).
<small>[3]</small> 转引自“GREAT BOOKS OF THE WESTERN WORLD”, by Mortimer J. Adler, The editor inchief.(The publisher:ENCYCLOPAEDIA BRITANNICA, INC. 1990), p.498.2.
<small>[4]</small> 在《公平式正义》中,罗尔斯认为政治哲学的功能之一就是去探求“现实主义的乌托邦,即探索可行的政治可能性的界限”。
<small>[5]</small> Henry Sidgwick, Methods of Ethics, 7th ed.(New York: Dover Publications, Inc., 1966), pp.105-6.
<small>[6]</small> 尼柯尔斯:《苏格拉底与政治共同体》,王双洪译,224~225页,北京,华夏出版社,2007。
<small>[7]</small> 以赛亚•伯林:《政治理论还存在吗?》,网络资源,http://bbs.philosophydoor.com/Article/politics/1121.html.
<small>[8]</small> 同上。
<small>[9]</small> Comprehensive doctrine通常被译为“整全性理论”或“完备性学说”,本文从商戈令先生的译法,将其译为“全能教义”,因“全能”一词意味着无所不能及无所不包,而“教义”一词意味着权威性和绝对性,“全能教义”似比其他译法更加传神与到位。
<small>[10]</small> John Rawls, Political Liberalism,(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6), p.37.
<small>[11]</small> 事实上我对这个论断也表示怀疑,因为《正义论》中罗尔斯对自己的理论有着明确的条件限制。罗尔斯说:“如果可能的话,做到下一点我就满足了:为一个被理解为暂时同其他社会隔绝的封闭社会的基本结构,概括出一种合理的正义观来。”由此可见《正义论》不妄图提供那一个普适的正义理论,而只是正义理论之一种。这一封闭社会到了《政治自由主义》时期被更明确地指认为“宪政自由民主制”。
<small>[12]</small> Burton Dreben,‘On Rawls and Political Liberalism’, in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Rawls,edited by Samuel Freema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3), p.319.
<small>[13]</small>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声称为了维护城邦的正义与稳定,让护卫者、辅助者和农民工匠们安守本分、各归其位,就必须重述腓尼基人有关金银铜铁的那个“荒诞传说”,格老孔听完苏格拉底的陈述,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不,这些人是永远不会相信这个故事的。不过我看他们的下一代会相信的,后代的后代子子孙孙迟早总会相信的。”参见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和等译,12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small>[14]</small> 参见尼柯尔斯:《苏格拉底与政治共同体》,王双洪译,223页,北京,华夏出版社,2007。
<small>[15]</small> Leo Strauss, Liberalism: Ancient and Modern,(University of Chicago 1995), p24.
<small>[16]</small> John Rawls, A Theory of Justice,(Oxford-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1), pp.328-9.
<small>[17]</small> 参见尼柯尔斯:《苏格拉底与政治共同体》,王双洪译,228页,北京,华夏出版社,2007。
<small>[18]</small> 沃尔泽:《政治疏理与兵役》,见毛兴贵编:《政治义务:证成与反驳》,19页,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
<small>[19]</small> Burton Dreben, 2003, p.329.
<small>[20]</small> 乔治•克劳德:《自由主义与价值多元论》,应奇等译,37页,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
<small>[21]</small> 威尔•金里卡:《自由主义、社群与文化》,260页脚注,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
<small>[22]</small> 刘小枫:《现代人及其敌人》,123页,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年。
<small>[23]</small> 同上书,106~107页。
<small>[24]</small> 刘小枫:《现代人及其敌人》,90页。
<small>[25]</small> 同上书,141页。
<small>[26]</small> 施米特:《政治的概念》,转引自刘小枫:《现代人及其敌人》,123页。
<small>[27]</small> Mark Lilla, The Reckless Mind: Intellectuals in Politics, 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2001, p.76.
<small>[28]</small> 参见理查德•罗蒂:《偶然、反讽与团结》,徐文瑞译,6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small>[29]</small> Habermas,“Richard Rorty’s Pragmatic Turn”, in Rorty and His Critics, edited by Robert B.Brandom, Blackwell Puilshers Ltd 2000, p33.23.
<small>[30]</small> 参见阿兰•布鲁姆:《巨人与侏儒》,300页,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由布鲁姆来引用帕斯卡尔的这段话尤其显得意味深长。
<small>[31]</small> 参见扬-维尔纳•米勒,《危险的心灵》,献辞,张䶮译,新星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