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雅贼系列(2 / 2)

八百万零一种死法 唐诺 20080 字 2024-02-19

这回,罗登巴尔先生引述完英国的吉卜林,开始研读荷兰的斯宾诺莎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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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化为石</h4>

说真的,真不知道他老兄干嘛要读斯宾诺莎,不管他是贼,抑或二手书店老板,今天除了专业的哲学研究者之外,谁还肯读斯宾诺莎?而就算是专业的哲学研究者,又有几个人肯好好重读斯宾诺莎呢?比方说写《西方哲学史》、可想而知很够专业的英籍大哲罗素便说过:&ldquo;读一读各命题的叙述,再研究一下评注就够了。&rdquo;

乍看起来是因为斯宾诺莎的书写方式&mdash;&mdash;斯宾诺莎极可能是理性主义时期最严谨、最老实、最彻底到无趣的思想家,他对于把数学的体系搬到哲学甚至神学领域的信心也是最强大的,因此,他写书的方式几乎完全仿效几何学的体例,有定义、有公理、有定理,在思维之中会发现什么、会主张什么,完全是从公理演绎论证而来,不仅读起来味同嚼蜡,而且,今天我们更已经知道,纯粹数学的唯理演绎是走不通的,它的纯粹性不是所谓&ldquo;穿透表象,直指核心真理&rdquo;的睿智,而是严重的化约,因此,得到的结论总是荒谬的。

然而,无关思考和书写方法,在人类思维历史的一代代进展之中,个别的思想家本来就存在一种极无奈的宿命。

怎么讲呢?中国有一则八仙之首吕洞宾的寓言故事: 相传有仙人要传授吕洞宾点石成金之术,吕洞宾不安地问道,石子是否从此永远转变为黄金呢?仙人的回答是,不,五百年之后还会回返为石子,于是有绝对主义倾向的吕洞宾遂敬谢不学了&mdash;&mdash;去圣邈远,宝化为石。

人各有志,这没得可说的,但今天我们得这么讲,还好人类的哲学家、思想家和诸多理论的建构者,不都是吕洞宾这样在&ldquo;全部/没有&rdquo;之中二选一、宛若向往不容一粒沙子纯净爱情年轻小鬼的决绝之人,否则人类在思维的时间长河之中,大概一步也休想跨得出来,因为,人类思维的进展,原是建立在一代代思维者前仆后继的错误、修正、拆毁、重构之上&mdash;&mdash;大概正因为这样,吕洞宾没成为皓首穷经的苦学者,而最终成为不食人间烟火、除了游玩无所事事的神仙。

不记得是哪位学者曾说过如此酸溜溜但颇有几分真义的话,他说,作为一个理论者,通常ego得比文学艺术创作者要小得多才行,原因再简单不过,你不会不事先明白,你穷尽心血甚或毕生之力才建构的学问理论,只是用来被后人推翻的、用来作为下一个更周延、更进步、更有道理的学问理论发生的必要垫脚石而已。文学艺术,也许不能称之为永恒不朽,但达到一定水平之后,它之于时间便有了相当强大的抵御力量,几百年甚至几千年之后的人读起来,还可以新鲜激烈一如刀剑新发于硎,比方说荷马、莎士比亚、李白或托尔斯泰等等皆然。不像学问和理论,辛辛苦苦搭建起来仿佛只为了下一次拆毁,说对的部分,很快成为众人周知的常识,就像今天谁都晓得地球绕着太阳旋转,不再激得起惊奇喜悦的火花,因而变得像隐形一般,被凸显被留下的往往只剩讲错的地方,供新的学说新的理论用为反证、或仅仅是誓师出发时祭旗所用。

因此,甭说五百年仍变回石头,随着人类智识的普及和历史律动的不断加快,往往长则在你生前,短则一年半载,它便轰然倒塌,或更悲哀更常见的,默默被遗忘在历史的角落之中。你说: 自恋一点的人、自我中心一点的人,怎么可能明知如此而愿意把生命押在宿命的流沙之上呢?

当然,这样的话也许稍稍自嘲过了头,历史上重要的思想家及其历史性的学说或名言,不管正确或说周延与否,其实也很耐得住时间冲刷的,并长期给予后代思维者启示,比方说笛卡尔和他的&ldquo;我思故我在&rdquo;,比方说莱布尼兹和他的&ldquo;单子论&rdquo;;但另一方面我们也真的得承认,当时白纸黑字揭示并辛苦论证这些名言和学说的原始著作,可能就乏人问津了,毕竟,要我们假装自己并不知道几百几千年的后续种种,天真无邪地重新费劲跋涉过漫长而乏味的论证过程,最后看到一个我们老早晓得的常识结论,或更糟糕,一个荒唐无稽的结论,这的确不怎么合于人的基本理性。

有谁好好念过笛卡尔的《哲学原理》呢?或是洛克的《人类理智论》和《政治论》呢?这不是挑衅指责,而是调查兼譬喻,如果答案是没有,想来你也同样不会读过斯宾诺莎最重要的著作《伦理学》,换句话说,那你比我们的罗登巴尔先生要理性而且有正事可做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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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原典</h4>

人寿几何,书海无涯,尽管如此不合理性,但我个人还是倾向于主张,尽可能还是读读原典的好&mdash;&mdash;这里的心思挺复杂的,有一点点傻气,想说至少可对这些为人类绞尽脑汁甚或冒着身家性命危险的思维者,表达某种最起码的礼貌和敬意;有一点点多疑,隐隐约约之间总对历来的二手传述者整理者(尽管他们可能也是很棒的学者)有些不尽放心,怕他们难免漏失了什么,并没能传达给我们完整的全相;有一点点好奇,想通过当时的语言和论述焦点选择,借此像穿越时光隧道般回到当时,感受理论建构伊始的现实温度和氛围;更有一点点希冀和侥幸之心,想说重新涉过原思维者的思考路径,是不是有可能找到新的启示火花,或至少让今天已成不假思索的常识,再次显现出其丰厚坚实的思维基础并再现活力来。

如果我们不是那么计较&ldquo;投入/产出&rdquo;的合理性(我个人始终深觉奇怪的是,我们在生活中绝大多数时候并不在意这样的合理性,为什么一谈到看书读书时会忽然这么斤斤计较、这么要求投资报酬率呢?),即便枯燥乏味如斯宾诺莎,也会找到极有意思的东西。

我个人最感兴趣的起码有两点: 一是斯宾诺莎所说&ldquo;凡爱神的人绝不能指望神回爱他&rdquo;;一是斯宾诺莎用石头譬喻,说&ldquo;如果石头有知觉&rdquo;,它也会认定自己的坠落系出自于自身的意志,由此碰触到至今仍争论不休的&ldquo;决定论/自由意志&rdquo;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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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虔敬的无神论者</h4>

斯宾诺莎当然自认,而且后代之人也倾向于相信,是非常虔诚的宗教信徒,他思维的召唤,便是严整地、无可怀疑地证明出神的存在(想知道证明过程的人,呃,还是请您自己去念他的《伦理学》吧),但即使身在荷兰,他还是因此终身受宗教的迫害,被逐出教会不说,一度还得离开阿姆斯特丹,靠研磨镜片维生,这固然丰富了他的光学知识,但也因此恶化了他的肺病,让他只活到短短的四十五岁便安然死去&mdash;&mdash;他的确是非常安详无惧地死去。

把神的存在都当数学题目来解答的斯宾诺莎,他说人不该指望神爱他,当然不是&ldquo;默默行善不求报偿&rdquo;的道德劝诫,而是斯宾诺莎所揭示证明出来的神,压根就不会有爱不爱人这回事&mdash;&mdash;浅白一点来说,他的神,其实就是整个自然界本身,不,说整个自然界本身可能还有语病,容易误解为有相对于自然界、外于自然界尚存在着独立实体如人为的造物云云,事实上,依斯宾诺莎之见,神是全然的无限,至大无外,个别的灵魂和物质并非实体,而是全然包含在神之中,是神的一些表现而已,神既然和人不存在着相对的关系,也就当然没有爱不爱的问题。

换句话说,斯宾诺莎已完全去除了人格神的观念,连带的,就连善恶、正义、全知全能等这些相对的、涉及判断的、有着道德选择的用语和观念,也全部失去了意义,只剩下井然的、森严的、毫无例外的规则本身,正如罗素所讲的,&ldquo;一切事物都受着一种绝对的逻辑必然性支配,在精神领域中既没有所谓的自由意志,在物质界也没有什么偶然。&rdquo;

在翁贝托&middot;艾柯的名小说《玫瑰的名字》中,做学生的埃森问他的老师威廉修士:&ldquo;如果说神是全然的自由,那跟说神不存在有什么两样呢?&rdquo;&mdash;&mdash;斯宾诺莎正正好完全相反,但疑问相去不远: 如果说除了神之外,没有任何的实存,那跟没有神有什么两样呢?

基督教,不管是新教或旧教,当然忍受不了这个,当然要找斯宾诺莎开刀。

这自然有点冤枉,事实上,包括笛卡尔、斯宾诺莎等这些理性主义时代的思想家,基本上都是颇虔敬的信徒(容或程度不一),他们的原意也是想尽一己之力帮忙,毕竟这世界上还有那么多人不信上帝,有待找出更强力更具说服力的神学理论,而基督教的人格神,不管用做威吓或劝善,在实践面的传教上很有效能。但上千年下来,始终在理论上有着弥缝不起来的矛盾(全能全知的神和人格的神基本上不可能共容,这我们有机会再说),这些思想家都想通过科学的、客观的论证,一劳永逸地解决上帝存在的问题,他们也自信真的做到了;然而,教会这一头的不领情也有其道理,当这个上帝不再是《圣经&middot;旧约》传至今天他们所熟悉的那一个,当上帝不再有着倾听、交流、惩恶扬善、正义审判等等道德性抚慰和劝诱力量,当上帝可以直接用秩序、规律、原理或自然法则来代换,那离无神论也不过是一个跨步之遥而已。事实上,教会的恐惧没错,这的确是人类历史上最急剧除魅的开端,这些想帮忙的思想家,始料未及地一步一步把人带离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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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降的自由</h4>

可想而知,在斯宾诺莎所构建的这个线条简单、万事万物全依必然规则运行的可怖理性世界之中,一定不可能存在&ldquo;自由&rdquo;这高度自主性、选择性的玩意儿,对吧?是这样没错,但奇怪的是,在《伦理学》一书中,斯宾诺莎却花了整整五分之一的篇幅讨论人的自由问题。

也可想而知,斯宾诺莎的自由,绝不是今天我们常识理解里的自由&mdash;&mdash;理由很简单,如果万事万物皆依森严的理性运行,不可变易,那么,能够调整适应的也只有人自己本身(当然,严格来说这也应该是被决定的,不可能有什么调适问题,但这里我们就别计较了),因此,这个自由,指的是真切理解不可抗拒规律后的某种心理豁达状态,而不是外在的选择权利,以斯宾诺莎自己的话来说是,&ldquo;一个受理性指导的人,遵从公共法令在国家中生活,较之只服从他自己在孤独中生活,更为自由。&rdquo;

我们以死亡为例,一个真正理解死亡的必然性无法因人的意志而改变,从而坦然健康地面对死亡的人,远比一个时时忧虑死亡、为死亡所困扰的人,的确要自在幸福,斯宾诺莎所谓的自由,指的就是这个。

因此,这个自由基本上是宗教的,而不是政治的社会的,拿来给牧师神父心理医生劝慰有精神方面困扰的人,可能相当好用,但拿到公共领域当一种政治主张却是极可怕的,这是一种&ldquo;投降者的哲学&rdquo;,是集权者要求大家当顺民的堂皇说辞,它可以白话翻译成&ldquo;法令(某种严刑峻法)只有意图违犯法令的人才会感到困扰,对其他奉公守法的人,法令等于是不存在。&rdquo;&mdash;&mdash;这不是我们戒严时期顶熟悉的、三天两头就得听当权者讲一次的话吗?

因此,斯宾诺莎认为人民没有叛乱的权利,人只能顺应、改变自己的心理状态,让&ldquo;自我感觉良好&rdquo;。

顺此,显然自由意志是不存在的,斯宾诺莎用&ldquo;如果石头有知觉&mdash;&mdash;&rdquo;来比喻,说的就是这个。一颗石头被抛掷出去,它的飞行轨迹和坠落方式,其意志当然出自于抛掷它的那只手,而不是石头本身,石头的自由意志,只是一种自由的幻觉,此幻觉源于无知,源于不知道其背后的推动力量,源于不知道大自然不可逆的森严决定性规律。

这个&ldquo;决定论VS自由意志&rdquo;的讨论,一直贯穿着人类的历史,至今未休&mdash;&mdash;尤其是后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决定论蔚为洪流之后,它更不再只是抽象的哲学论辩,而是相当程度干系着人类的处境和生存方式,事情变得急迫而且非常大条。

但这里,我们实在不方便再讨论下去了,我只能直接引用当代最了不起的自由大师以赛亚&middot;伯林的看法以为回应&mdash;&mdash;以赛亚&middot;伯林以为,决定论假设一种超人类的力量和规律(神或者历史规则),某种程度上已越出人类的认知和语言所能掌握之外了,因此,它成为某种信仰或选择,无法用理论来驳斥。但以赛亚&middot;伯林请相信决定论的人审慎思考,决定论和自由意志完全不相容,而且一旦我们相信了决定论,我们将不可改变地得取消现存所有道德、伦理和法律的用语和观念,甚至所有比较性的用语和观念也将一并成为幻觉,没有善恶、没有道德责任、没有高贵与低贱、没有人的希冀想望挫折反省和忏悔等等,我们将面对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hellip;&hellip;

一颗石头坠落,就像今天台湾中南部山区一下雨常见的,不管它砸死行人,砸毁农舍,截断道路桥梁妨碍交通,我们不会指责这颗石头,更没有检察官对它提起公诉要它服刑赔偿,因为它只是一颗石头,它的坠落不是自身决定的,不管它是否存着知觉&mdash;&md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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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格不入的贼</h4>

这样的哲学家,这样一本书,这样一种看法主张,怎么会是我们这位自由、看起来也没像样宗教信仰、而且一到夜晚就不怎么奉公守法的罗登巴尔夫人亲爱的小儿子所相信的呢?他干吗研读斯宾诺莎?

以我个人对罗登巴尔的了解,我相信,即使是面对纽约执法当局的逮捕审判威胁,他会做的,仍是努力找出真正该负责任的犯案凶手,让正义彰显,而不会援引斯宾诺莎式的决定论哲学,告诉警方,我只是一颗被抛掷的石头,我没有自由意志,你们该逮捕的是大自然的森严规律,是天上那个神,抓他吧,念他的权利给他听&hellip;&hellip;

因为这是个人性尊严满满的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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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风像蒙德里安的贼》从莫奈到罗登巴尔</h3>

在神怪故事里,或在童话故事里,树,只要长得太大太久,好像就会有着奇特的魔法魔力,有时候是温柔的、智慧的、充满好意帮忙人的,像《龙猫》里住着龙猫的超级大栗子树,或像《风中奇缘》之中扮演智者的老柳树婆婆;然而,有时候也可能是狰狞的、可怖的、专门害人的,我们顶熟悉的就有徐克《倩女幽魂》系列电影里的姥姥千年老树妖,没事就想找人来吸吸血(用血和二氧化碳加阳光来进行光合作用,不知道是哪一种树),顺便运动运动她的超级大长舌。

树这种&ldquo;善/恶&rdquo;二元背反性格,当然不来自它的本性(尽管不少树种会分泌化学物质来攻击其他的树,以取得生存空间),而是人的神经质敬畏之心&mdash;&mdash;想想看,树真的是我们生活周遭可见最奇怪的生命,首先,我们再找不出有谁比它更长命不死的,而寿命长便也罢了,偏偏它又一言不发,神秘得很,这么漫长的时间究竟都做些什么想些什么盘算些什么?而且,树又往往和人异常亲近,甚至就杂居在人家之间,敌明我暗,如此静静听得数以百年千年计的世间闲语闲言,冷眼惯看了一代一代生老病死物换星移,这总该有着一些很不一样或甚至某种历史洞见力量的心得结论是吧。

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于是,某些爱做梦爱胡思乱想的人,以及某些神经质的人,总会在某些特殊的时刻,比方讲被某些不切实际的愿望如爱情所折磨之时,比方讲雷电交加的一人独居夜里,比方讲自己也无力控管的睡眠做梦之中,便开始期盼、怀疑、惧怕、相信乃至于幻觉,树,显然有着我们不知道也不拥有的奇怪智慧和力量。

当然啦,要说在如此的神经过程中树自身完全没参与,这也不尽持平。毕竟,树也和人一样,有些长得就是甜美可人,有些则怎么看怎么凶恶怕人,再加上生长地点的差异,更使人的主观感受有着天渊之别,像水边一株温柔干净的垂柳,或星垂平野阔里独立而直挺的大白杨树,或枯岩峭壁上老态龙钟的老松树,或就是寺庙前听惯了暮鼓晨钟以及无数善男信女虔诚祷告的长须老榕树,显然就和生在穷山恶水,比方说亚马逊河雨林里,那种看起来就像会吃人的树不同。

最近,听说台北市的评论家文化局长龙应台要立法保护台北市的树,这当然是绝顶的好事一桩,但如果龙局长也理解人们对树的善恶二元感受,那显然她该找棵好树、善良美好的树,来作为她政策的代言人。

如此,我第一感想到的不是哪一棵实存的树,而是画布上的,我说的是,荷兰画家蒙德里安笔下的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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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水平与垂直的几何家乡</h4>

蒙德里安是荷兰人,他笔下的树也顺理成章是荷兰树,荷兰的树特别之处不在于树种,而在于生长之处几乎尽是低平之地。垂直的树,加上水平的大地,呈现出一种几近是几何形态的构图,稳定、安全、和平、坚实,蒙德里安所绘的树,就给人如此心思澄明、岁月静好之感。

万物均衡,流光冻结,仿佛乌托邦一般。

然而,The Burglar Who Painted Like Mondrian,画风像蒙德里安的贼&mdash;&mdash;就算只是垂直的树和水平的大地,又怎么可能是我们伯尼&middot;罗登巴尔先生所能画得像,画得可以乱真的呢?是的,一点也没错,罗登巴尔所画的,不是早期以荷兰的平野、农舍、风车,尤其是树为对象的牧歌氛围蒙德里安,而是他一九一九年之后所谓&ldquo;新造型主义&rdquo;时期的纯抽象画作。一九一九年后蒙德里安画布之上,不仅再不存在我们放眼可见的任何物象,事实上,就连一条曲线也没有,这个阶段的蒙德里安,我相信不少人见识过且印象深刻,只有直线和直角,颜色几乎只用三原色,画名也只抽象地题为&ldquo;构成&rdquo;: 《白、黑构成》《红、黄、蓝构成》《菱形构成》云云。

这解决了我们优雅贼子的一个技术问题: 没错,罗登巴尔是画得来,只要他有画布、画笔、几管颜料和一根大尺。但这头才压下去,另一边的问题立刻翘了起来: 如果就连罗登巴尔都能画得来,这样的画还有什么价值可言?这值得买值得偷吗?要的话干吗不自己画个三张五张呢?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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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是工匠的绘画者</h4>

事实上,这个问题通常会被问得更直爽更不保留: 这样的画家到底会不会画啊?意思是,他究竟是不是唬弄人的?是否骗子?

问题若转成这样就比较简单了,我们当下就能大声回答: 会画,而且真的很会画&mdash;&mdash;蒙德里安此人生于一八七二年,至于他受到毕加索、波拉克立体派的启示、画风丕变向抽象,则是一九一二年他到绘画王国前进之都巴黎参展之后的事了,也就是说,在此之前,他已勤勤恳恳在画布上和具体的实相拼搏了三十年以上的时光。蒙德里安自幼就有天才之名,十七岁拿到小学绘画教师的资格,二十岁又转头进入阿姆斯特丹的荷兰国立艺术学院深造,过人才气加上严谨完整的正规训练,使他才二十岁出头就成为荷兰新一代的最重要画家,三十一岁又以《静物》一作拿到艺术家画会的Willink van Collen大奖。

然而,这样一个实力派的画家,又为什么甘心放弃他苦心淬炼的圆熟技艺,放弃他所拥有最具威力的武器,下凡到我们正常人皆能的世界来呢?这且让我们阵前易将一下,用一个比蒙德里安更熟悉、也更夸张的实例来试着回答,这就是毕加索,一个比蒙德里安更会画,但也更多变的伟大奇才,人类绘画史上的百变金刚。

如果大家没能亲临位于西班牙巴塞罗那的毕加索博物馆如我个人,希望至少也曾在画册上见过毕加索&ldquo;幼年期&rdquo;的画作,如十五岁时的《额发蓬松的自画像》或十六岁时的《科学与慈善》,那你也一定会像我个人初见这几幅画的感受一样,有种如遭雷殛的可怖惊吓之感&mdash;&mdash;因而,你也会相信以下这事绝对属实: 据说,成年后的毕加索有回参观某个儿童画展后表示,他这辈子绝无可能画出诸如此类的天真童稚之作好参加此类画展,理由简单得气死人:&ldquo;因为我九岁时就已经和拉斐尔画得一样好了。&rdquo;

他那位同时是画家、艺术学校绘画教师、博物馆馆长的可怜父亲,反应和我们相去不远。他在毕加索不到十三岁时,就把自己生命志业所寄的画笔画具全给了这个可怕的儿子,至此封笔一生不再画画,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

让我们设身处地为人家想想罢,如果一个人九岁就拥有拉斐尔般全套究极古典绘画技艺,偏偏又造化弄人让他整整活了八十几岁,你能希望他这辈子怎样?如白老鼠踩轮子般埋头重复又乏味地照着画七十多年?还是他一定会不安分地想点做点特别些的,比方说把线条扭曲拉长,让实相拆解堆叠,在颜色上搞点变化什么的?

我想,只有当一个绘画者的身份自觉是工匠时,这样的甘心重复才可能发生,就好像我们上班族的职业身份自觉一样,每天朝九晚五重复几十年的同样乏味工作直到弄到一笔退休金养老,或让不肖儿孙套牢在股市房市血本无归为止。拉斐尔文艺复兴时代的伟大画者,彼时他们的身份主体显然是工匠,依存于教会、国王贵族或新兴权贵巨商家族,老板要你画祖先的肖像就肖像,要你画圣经人物就圣经人物,想想,老板家客厅缺了沙发要你敲敲打打做出来,你能费心费神搞出个高倍显微镜要他们一家子就坐这上头喝茶聊天吗?

麻烦便在于,历史一路走到毕加索、蒙德里安的十九、二十世纪之交,彼时西欧社会的持续发展赋予了这些画者一种前所未有的独立创作者、艺术家身份: 画家。如此,变化的尝试看起来不可避免了,不管这个面向未知世界的变化是好是坏、有理没理、提升或者沉沦,就是非变不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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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有理的蒙德里安</h4>

冯内古特的《蓝胡子》小说中,有如此几句缺德的对话:

&ldquo;我要画里头有树。&rdquo;

&ldquo;哦,绿色和褐色。&rdquo;

&ldquo;还要有天空。&rdquo;

&ldquo;蓝色。&rdquo;

把摇曳生姿的树和变幻不定的天空,只简单表现为大块扁平的绿、褐和蓝,这是聪明洞视的本质回归呢,还是一种令人不堪忍受的粗暴化约呢?

然而,这里我们得话说前头,不管我们决定如何看待蒙德里安的转变,都得当个大前提来承认: 他绝对是个认真、诚恳、而且极其正直的人,更是个可堪长时间寂寞而且不会想哗众取宠的人,也许顽固多了点,但绝非我们印象里当代画家那种口沫横飞、善于经营展示自己、自我规范能力薄弱、还刻意放纵以作为才气卖点的表演家推销员。蒙德里安走入高度简化的怪异世界,其实嘘声远多过掌声,但他完全服膺着自己的认知,矢志不回,有过程、有步骤、有清晰的变化理路,甚至还一幅画一幅画地留下了几乎不能再完整的每一个变化阶段环节,他绝不是那种抹口水于手指头,时时测风向好决定往哪走,换信仰比换衣服还快还方便的弄潮之人。

我们从他以&ldquo;教堂&rdquo;&ldquo;沙丘&rdquo;&ldquo;风车&rdquo;和&ldquo;海潮与防波堤&rdquo;为主题的系列画作演进,都能清楚看到这个轨迹,而其间又以一九一一/一九一二年&ldquo;树&rdquo;的造型变动最彻底&mdash;&mdash;蒙德里安先让颜色剥落凋零,呈现出单纯的深浅单色;再来则是蔓生枝桠的大胆砍伐,成为规律性的几何形态粗胚;然后曲线逐步被拉直成斜线,斜线又进一步演化成水平和垂直的线条,就这样,莫奈不回头成了罗登巴尔。

这样的转向,诚实的蒙德里安当然有一整套相应的理论,只是,有理论并不保证就一定有道理或说是好的,尤其是面对未知微妙世界的创作者,有太成形太顽强的理论指引,常常还是挺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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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难的创作图像</h4>

在人类诸多创造性领域之中,很奇怪的,画家似乎是最爱揭橥理论、最爱解释自己作品和创作意义的一种人&mdash;&mdash;比起来,使用文字最多最纯熟、思维续航力最持久的小说家对此反倒戒慎恐惧,比方说,最热衷在小说中滔滔讲理的托尔斯泰,便曾在答复一名贵妇人有关《战争与和平》意义问询之时,婉转地说,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整部《战争与和平》同样的篇幅规模,因而无法应命;而一样拥有强大论辩实力和纵向历史视野的米兰&middot;昆德拉则直接讲,小说家不好解释自己的作品,因为&ldquo;作品通常要比它的创造者聪明一点,如果一个小说家比他的作品聪明,那他最好考虑转行&rdquo;。

这是极漂亮的一番话,引人深思。

我个人的体认大致是这样: 理论,大体上可以视之为人类思维的秩序化,基本上在某种明晰的、普遍意味的思维层面上工作,然而,面对着未知、不确定、宛如迷雾笼罩的创作世界,即是某种太初的混沌状态,在此阶段,思维&ldquo;暂时&rdquo;觉得自身是空的、一无所有的,而以各种合理不合理、可能不可能、成形不成形的方式尽其一切可能的漫射突穿而出,其中包含了洞见、感悟、直觉,甚至只是模糊飘忽的一点点灵光,这些他日(或说下一个阶段)理论在秩序化过程中不好容纳、不方便承认、可能必须予以割舍的思维方式和路径,却是创作者和创作阶段无可替代甚至是仅有的装备武器,可能发现并捕捉到一些人的聪明始料未及的猎物&mdash;&mdash;我想,作品比原作者多一点、更聪明一点的地方,可能就是由此而来,以一种难以规律性语言的微妙样态被掌握的。

如果我们可以用某种跋山涉水的冒险旅程来比喻面向未知世界的创作世界,那么,眼前应该是如李白《蜀道难》所描绘的那种原始险恶景象,没任何既有的路,或仅仅是一两人走过又被丛生蔓草重新占领的小径,是地摧山崩壮士死,然后天梯石栈相钩联,是黄鹤之飞尚不得过,猱猿欲渡愁攀援,是嗟尔远道之人,胡为乎来哉,这样的路径,通常仅容一人,不足旋马,更遑论重装备的理论体系。当创作俯首听命于理论时,它便不再轻灵,这样其险也若此的栈道小径便只能从它的地图里划去,标示上&ldquo;此路不通&rdquo;的戳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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拙劣的理论者</h4>

因此,创作世界的突破创新,比较好的方式总是以美学形式先到达,而不是以持重、得万事齐备的理论形式。

这也正是蒙德里安,以及更多满口天大理论等而下之画家的麻烦所在,更不巧的是,他们还通常是很拙劣的理论者。

我们该谦卑地说,就绘画技艺而言,我们当然不会是蒙德里安的对手,但当他放弃了他最强大的武器,转而使用他并不熟悉的理论来交锋,那我们便不怕他了,这就跟三连霸后的篮球之神乔丹决定改打棒球一样,于是,那些在篮球场上替他提鞋子都不够格的大联盟投手,尽管对他仍尊敬有加,找机会就想跟他握手讨个签名,但通常只需要三四个球,就可以把这位另一个领域的天神三振出局。

蒙德里安这种&ldquo;减法&rdquo;的、把现象的芜杂细节砍去,以简单找到几何式的&ldquo;事物真实本质&rdquo;的理论,老实说,整整迟了人类理论认知达两千年以上,这是什么?这是古希腊&ldquo;做多&rdquo;、&ldquo;做一&rdquo;两派哲学思维中的巴门尼德,是柏拉图。

甚至,我们该公平地说,瞧不起现象界、认为现实世界只是精纯完美理念世界粗劣摹本的柏拉图,可远比蒙德里安复杂多了,事实上,我们光从《理想国》一书的辩证中就可看到,柏拉图并未&ldquo;涅槃&rdquo;式地找到他的理念原型就不动停在那里,相反的,柏拉图仍再次回到现实的细节来,不厌其烦地一点一滴试图在现实世界建构他不可能的完美哲学家王国,他甚至说了&ldquo;洞窟理论&rdquo;这个重要的故事以言志,要那些挣开铁链、上升到清明理念世界的哲人再下到堕落的尘世中来,认为这是哲人的使命和责任。

细节仍是要讲究的、是有意义的,它绝不仅仅是&ldquo;事物真正本质&rdquo;体现时必然的失误、堕落和不必要的变形而已,相反的,它是人间语言的主体形式,它也是美学语言的最主体形式,它弥补了理论框架的不连续和必然遗漏,也让美的知觉可感,而不仅仅是可知,它更令文学、绘画乃至于一切创作不臣属于理论,独立地面对、探索,并回答更多理论无力处理、予以搁置的问题(如美的、信念的、价值的、宗教的,乃至于昆德拉所言,人类存在的问题)&mdash;&mdash;它让寻求秩序者痛苦不堪,但它给我们一个始终变动惊奇的万花筒繁复世界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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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维施特劳斯如是说</h4>

看着蒙德里安新造型时期的几何抽象画作,我总想,有哪个小说家做了同样的事呢?有没有任何一位小说家&ldquo;发现&rdquo;人类的一切思维和现象,很奇妙地皆由二十六个英文字母组合表现出来,因此,他从此只反复书写这二十六个单一的字母,以为这是小说最极致、最精纯的表现形式?&mdash;&mdash;我想到最接近的是我们国内的王文兴,和他那古怪的《背海的人》。

这不就是《一九八四》或《美丽新世界》的另一种方式到来吗?

画蒙德里安的罗登巴尔老兄又怎么想呢?

我想,人类是永远不会放弃对终极的、简单的、如神一样干净存在的事物本质作追求,这也是好的,但这里也就带出了一种&ldquo;自大&rdquo;的危机(不管这追求者本人是如何谦逊,如蒙德里安、如斯宾诺莎),因此,我把列维施特劳斯的两段有关绘画艺术的发言抄在这里,作为结束:

我对艺术技艺情有独钟,这是人类在几千年时间里创造出来无可替代的最伟大成就之一,它形成的基础是人对自己在宇宙中地位的一种认定。艺术提出的问题,像其他问题一样,绝对不是单一层面的。

人必须让自己相信,他在宇宙的地位十分渺小,宇宙的丰富多样性充斥了一切;人的全部审美创造才能永远不及一块岩石,一只昆虫,或一朵鲜花所给予人的多&mdash;&mdash;而我们的眼睛却丧失了辨别能力,我们不再知道怎么去看待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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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泰德&middot;威廉姆斯的贼》一则魔咒&middot;暨一位神经质的屠龙勇士</h3>

波士顿,美国东岸的历史名城,美国独立战争前夕最大暴动冲突&ldquo;波城屠杀&rdquo;(事实上只死了三个人,比台北市随便一天英勇阵亡在马路上的无辜市民还少)的所在地,也和很多历史名城一样,在无趣现实世界中的重要性逐渐降低。比方说,以绿色酢酱草叶为队徽的NBA史上最伟大球队塞尔蒂克(也就是凯尔特人),已逐渐成为一支既打不进季后赛又股价急剧下跌的垂垂老矣球队,这说明波士顿已不再是一个大市场所在的让人瞩目的大城市了,好的自由球员选的总是纽约和洛杉矶。

日已西夕,《圣经&middot;旧约》如是说。

比起NBA的塞尔蒂克,一样有着动人传统的大联盟最老牌劲旅红袜队的悲情要来得更早,早在近一世纪之前的波士顿城犹呼风唤雨的好时代就来了,因此,不是城市本身的错,而是关系着古老棒球王国的一则传说,一次无心但愚昧的错误,一个诅咒,以及从此随之而来的,一场至今还未能解除的百年悲剧&mdash;&mdash;所以波士顿人说,红袜队的球迷就像念书的小学童一般,天气变热,长日来临的暑假时分,总是令他们雀跃的最美好时光,但随着时间流逝,冷雨骤降,不可避免的秋季跟着漫天红叶冉冉飘落之时,悲伤于焉降临。

美国大联盟的总冠军赛又称之为十月大赛,也就是波士顿球迷宛如假期结束的学童,开始泪流满面的时刻了。

对波士顿人而言,上一个美好的秋日,也就是这支球队上一次拿冠军的时日,已杳不可闻,那是,现在该讲上个世纪初的一九一八年了,也就是说,在宛如睡美人安眠百年的今日波士顿城里,你要探访遗老、听人诉说一个黄金色泽世代的秋天,能够讲给你听的,整个波士顿城可能只剩寥寥数个百年人瑞级的老者还曾经亲眼见过一些,但一定残缺疏漏,因为那已是他们渺渺儿时的湮失记忆了;更是说,如果你是定居波士顿的市民,那意思是,打从你活在这个世界开始,你不曾拥有过一个好一点的十月,因此,波士顿人是读不下艾略特的名诗《荒原》的,他们的十月远比四月残酷。

就像所有的传说一样,可怖的噩运总是跟在天赐的好运之后,好彰显出人的顽冥和不知餍足&mdash;&mdash;波士顿的天大好运降生于稍早的一九一四年,彼时棒球之神道成肉身,化为一名粗壮、乐天不羁、斗牛犬长相的其貌不扬小伙子,是为贝比&middot;鲁斯。鲁斯在红袜,一开始系以一名天赋异禀的好投手现身,四五年后才缓缓转变成后来的威风凛凛全垒打王模样,总计他在红袜六年,投出八十九胜四十六负的惊人战绩,并在最后一季轰出二十九支全垒打(彼时的大联盟并不追求全垒打,因此这已是史无前例了)。然而,正如加略人犹大以三十银钱的代价把耶稣卖给罗马人一般,愚昧的红袜竟也以区区十二万五千美元现金外加三十万美元贷款的金额,把鲁斯转卖给纽约的后起球队洋基,时为一九二年一月三日,悲剧就从这一天正式开始。

去到洋基的鲁斯,在往后的十五年洋基岁月中又打出了六五九支全垒打,主导洋基拿下四次大联盟总冠军,开创出大联盟史上公认不可能再有的洋基第一王朝;至于铸下大错的红袜,在此之前原是大联盟首屈一指的强权,而且才刚刚在一九一五、一九一六和一九一八,四年之内连取三次冠军,却因为得罪了棒球之神,集体遭到诅咒,这座城、这支球队的名字,在写着大联盟总冠军的命运之书上,自此被无限期抹去。

往后百年岁月,辛酸的是,红袜并未一蹶不振,而是时时强大如昔,每隔几年就有着满满夺冠的力量,但一次次叩关,一次次铩羽,更奇怪的是,他们在四六年、六七年、七五年和八六年连续四次十月大赛,皆不偏不倚以三胜四负一步之差输球&mdash;&mdash;其中最令人不能不信是一九八六年那次,红袜不仅在前五战取得三胜二负的成绩,且在第六战打到延长十局上半尚以五比三领先,这最后的半局,红袜的closer施拉帝一上来又顺利解决掉大都会的前两棒,胜利差不多等于到手了,然而,愤怒的上帝在此间不容发的一刻插手了。大都会忽然连着三支一垒安打出现扳回一分,红袜当机立断派上史坦利救援,偏偏史坦利也在连续投出两好球之后,中了邪般又出现一次大暴投奉送一分,双方平手,最后,打击的威尔森击出一支软弱到台湾的少棒球员都能简单守下来的慢滚球,却古怪从红袜一垒手比尔&middot;巴克纳胯下穿过去,战局完全逆转,红袜队也跟着输掉第七战,输掉击破魔咒的最好一次机会&mdash;&mdash;但是,心碎的波士顿人心知肚明,输球的关键不是巴克纳的可笑失误,而是迢迢的一九二。

红袜主场芬威球场左外野的举世闻名绿色高墙,遂成为红袜不可逾越的象征&mdash;&mdash;波士顿人称它绿巨人,又叫波士顿之墙,他们悲伤地指出,这正是波士顿人的哭墙,棒球的墓碑,红袜勇士的埋骨之所,代代幽灵徘徊不舍离去之地。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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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的纯打者</h4>

为什么忽然说起这么感伤的故事呢?因为这一回我们的书名是《把泰德&middot;威廉姆斯交易掉的贼》&mdash;&mdash;泰德&middot;威廉姆斯,正是红袜队史上最伟大的球员,最伟大的屠龙勇士,只可惜没有成功。

泰德&middot;威廉姆斯伟大到什么地步?非常非常多人相信,包括我个人在内,威廉姆斯不折不扣是人类棒球史上最伟大的&ldquo;纯&rdquo;打击手&mdash;&mdash;所谓的纯打击手,意思是全面性、综合性的打击技艺,不是只比单项的打击率、或全垒打数、或打点数云云,而是全部加总起来,全部都列入计算,由此评比出来的最佳打击手,白话一点讲,就是人类世界有史以来打击技艺最好的一个人。

威廉姆斯好到如何田地,我们这里只举大要&mdash;&mdash;威廉姆斯长达二十二年的棒球生涯,总全垒打数五二一支,总打击率零点三四四,长打率零点六三四,出垒率零点四八三等等,其中出垒率一项史上第一,长打率仅次于贝比&middot;鲁斯居第二,此外,他在一九四二和一九四七两年都夺下三冠王,这是史上第一;一九四一年单季打击率零点四零六,则是大联盟史上最后一个单季打击率破四成的人,至于其他什么总安打数、总打点数、总长打数、单季各种打击头衔等等,想知道详情的人再方便不过了,你找本棒球百科书翻翻,几乎每一项都能在十名之内找到威廉姆斯的大名。

如此一位究极技艺的打击手,有power,有精准结实的击球点,更有锐利无匹的选球能力,和他同时代却不同队的投手可真叫不幸&mdash;&mdash;实战场上,投手的沮丧对抗策略有这么一说:&ldquo;他们有告诉过我,碰到威廉姆斯该怎么投吗?当然他们讲了,棒极了的忠告,而且真是鼓舞人。他们说他毫无弱点,坏球绝不出棒,眼力绝佳洞穿一切,而且往往只一棒就把你给撂倒,他绝不打坏球,但你千万别投好球给他打。&rdquo;

然而,内行一点的老球迷都晓得,泰德&middot;威廉姆斯其实还可以更好。

理由有二: 一是威廉姆斯的棒球生涯,很不幸地撞上了人类集体发神经病的糟糕时代,除了棒球揖让而升的竞争之外,还要打你死我活的不义二次大战和韩战,他因服役上战场而毁了四个巅峰球季,要不然他的打击内容将更可怖更高不可攀,比方说六百到六百五十支全垒打大概跑不掉;二是一九二年之前的所谓&ldquo;死球时期&rdquo;,是大家只想安打上垒不挥大棒的没什么志气时代,因此搞出一票打击率其高无比的球员(泰&middot;柯布、赤脚乔等等),如果不把这段&ldquo;偏食&rdquo;的时代列入,那他的各项打击排名还会更往前窜。

泰德&middot;威廉姆斯还有一样几近无人可及的&ldquo;长处&rdquo;,那就是,他长得非常帅,是难得一见的美男子,我个人记忆之中,大联盟历史里没任何一个稍稍露过脸的球员可堪比拟。

把泰德&middot;威廉姆斯交易掉的贼?不,这次波士顿红袜学乖了,不敢再造次,威廉姆斯从一九三九年打到一九六年,自红袜始,至红袜终,只可惜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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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而知之的那些人</h4>

泰德&middot;威廉姆斯让我个人真正感兴趣的,尚不在他的丰功伟业和动人长相,而是他的人格特质&mdash;&mdash;依据史料,威廉姆斯是个极神经质的人,再加上大名在外,媒体球迷的追逐报导,以及他自己给自己的沉重目标(威廉姆斯自己讲过,他给自己的目标正是,&ldquo;泰德&middot;威廉姆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打击手&rdquo;),他也因此一直神经衰弱病症缠身。

这和我个人原本的低档打球认知完全背反,打从小学开始,我的棒球教练和排球教练都一再告诫我们,要放松,要神经大条一点,千万别患得患失,别去记得上一个球,别去臆测下一个球,最好能想都别想,如此铭印,因此我总觉得不可思议,一个如此神经时时绷紧的人,怎么能应付变化不定、进垒点不定、快慢不定的来球?怎么能在通常半秒不到的电光石火之际作出正确反应?怎么可能成为一个旷古绝今的天下第一打击手呢?

打开我这个心结,或正确地说,给了我持续想下去线索的,是文学界的桌球好手刘大任先生&mdash;&mdash;疯桌球疯到跑大陆找国家级教练拜师学艺的刘大任,有回在闲聊时谈起,由于桌球是太快速、太仰赖立即反应的球类,因此大陆在全国各地挑选有潜力的小孩训练接班时,相同资质、相同体能条件之下,他们会优先选择较神经质的选手。

我于是猜想,这是层次的问题,神经质的人,&ldquo;被迫&rdquo;(被自身的心智倾向所迫)在相同的对象、相同的时间里分辨出事物更精微、更细致的层次,从而有机会作出更精微、更细致的回应,他们心智之尺的刻度分割得较细,心智之眼的放大倍数调得比一般人要大。

人的五官和心智感知能力,我们不乏在各个不同的职业领域、生活领域里看到或听说一些堪称奇才异能的人,比方说香水师傅分辨得出各种香味的混合成分,甚至几小时前走过、香味分子已稀释在空气中杳不可闻的某位女士所搽香水;比方说铸钢厂的一流技师,在依我们看全是纯白刺眼的钢汁白光中,可清楚看出数百种不一样的白色;曾经在&ldquo;文革&rdquo;下放到内蒙的小说名家钟阿城告诉过我,对养了几千上万年马的蒙古人而言,马的颜色不是我们白黑灰褐的大剌剌颜色分类,我们看全一样的颜色,对于马就是无上财富和生活资源的蒙古人而言,可能都有十几种的再分割。

如此的再再分割,以显现出事物更精微丰饶的层次,有人天赋异禀,生而知之;有人因工作和生活的理由,学而知之;而神经质的人则属身不由己,被迫困而知之。

神经质人的困而知之,这个困是困顿,亦是危险&mdash;&mdash;人神经质,用最土最直接的话来说,便是那种时时担心危险临身、害怕大难将至的奇怪之人,怕水、怕黑、怕电梯、怕飞机、怕路旁好好停着会突然发动撞过来的汽车、怕大楼顶有人自杀跳楼正好压到路过的你、怕陌生或突如其来的人和事物、怕忽然响起来的电话(有事先预告会响的电话机吗?),任何东西总可以怕,亦值得一怕。

如此曝晒在无边无际没完没了的危险之中,他们于是得时时左顾右盼,浸泡在高度的警觉里,好好磨利着自身的每一丝神经末梢,保持在戒备动员的状态,以接收周遭微弱但肯定存在的种种危险讯息。这是一种没休息、不停歇的敏锐,甚至在一般人鼾睡的时刻,神经质的人仍得像只睁大双眼的猫头鹰一般不得休眠,或说即便不支暂时陷落于睡眠之中,他们往往还得在梦魇里挣扎,以便对毋需沉睡、随时上门的危险作出最快、最时时勤拂拭的反应&mdash;&mdash;在世人的朗朗乾坤里,神经质的人,我们仿本雅明的话来讲,总奇怪过着某种朝不保夕的生活。

用不伦不类一点来譬喻,神经质的人很像今天我们立即显像设计的电视机,它无须等待立即就来的奥秘在于,电源并没有真正切断,始终维持在待机的状态,因此,它总是比较消耗能源比较不环保不健康的,这是避免不了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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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感的预言形式</h4>

从这里,我们似乎找到了一条回小说的小径了。

神经质的人过度消耗的能源是本来就属于他们自身的,以不快乐和预支未来生命的方式来支付,因此,他们是自苦的人,也可以理解为某种高贵的人,燃烧自己,来为我们指出危险,指出事物的丰饶层次和可能尽头,我们理应心存感激,尽管我们往往也会觉得烦人,扰人清梦。

我们尊敬他们,但有点怕他们。世人闻此皆掉头,直如东风射马耳&mdash;&mdash;如此典型的两造关系,不也正是古来文学家,包括诗人和小说家的感慨吗?而他们常越过滔滔当代,把知己寄托在未来,甚至千年百年后的风雨名山,是否也正是沮丧地意识到,他们所察知并揭示出来的讯息,在此时此刻对正常世人而言是太微弱了,至少尚不足取信,未来世代的人其实不是更聪明更敏锐,而是隐藏不住的讯息会在时间中撞击强大,变得清晰而且波长频率适合正常人耳,但这样的转换过程,也通常意味了我们正常人得付出程度不等的苦难,以换取聆听的资格。

中国人曲突徙薪的成语故事讲的就是这个,那个早早就告诫要把烟囱弄弯、把木柴搬开的人,是神经质的人,也是个诗人小说家,我们则是看到大火烧起来才去帮忙的正常人。

因此,尽管小说随着时代而转,在资本社会的分工体制底下缩居一隅,如卢卡奇所忿忿难忍的,不能再越过鳞次栉比的窒人科层体制,放眼宽阔无阻拦的天际,小说家也不再像昔日扮演先知等等的角色,但即便如此,今天好的小说仍然包含了预言的成分&mdash;&mdash;不是启示录或马克思那种单一的、吞噬性的、终极审判如热核弹爆炸的大预言,而是某种遍在的、在你察觉到事物萌生很自然会隐隐在心中先凝聚成形的未来生长变化。而危险,不正是伴随事物生长变化的某种流逝、某种拆毁和某种混乱和失控吗?

小说的预言,通常不是可知的,而是可感的。

而恰恰是因为小说以如此隐晦的、流动的、回归事物自身的非预言形式预言,因此,比起基督教那种宗教概念式的,它毋宁是健康而安全的,它不压迫你,不彻底击碎你,它没要你变成另外一个样子另外一个人,它也不召唤流泪认罪、一夕间大彻大悟(你相信人生有这么戏剧性的事吗?)的信众,它只是给予你,而不是拿走你。

然而,相对来说,小说总显得不够强大,旷日费时,无法在其上建立起爆发性的行动,这是小说的本质谦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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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划得来的一个交易</h4>

小说,于是和宗教并不相容。

宗教,基本上是一种使人神经粗大的好心救济系统,负责消灭人的疑神疑鬼,得到平安喜乐&mdash;&mdash;因此,宗教大体上总是依傍乱世而生,如圣经所言,让劳苦挑重担的人到此都能卸下来。什么样的重担呢?主要是一种心智上的不堪沉重负荷,由人对逼近的危险之感、对事物层次繁多纷杂不知道怎么抉择的茫然不确知之感,以及由此而来的孤立无依之感所层层叠合而成。这的确有其必要,因为人的心智承受力和延展力总是有其限度,太细微太精致的那一部分神经总随时有吧嗒断掉的危险,这是神经质者最明白而立即的威胁。

好心宗教的卸除方式,基本上总不出于,它们借着神的引入,一个万能大智慧者大意志者的引入,把不可知的未来转成一种不移的确信,由此建构起一套对万事万物如软件包般明白好用的解释,至于那些太过纷杂、彼此矛盾倾轧不好收拢的事物丰硕层次,宗教教导我们以避开脸不看的方式来消灭它们。

简单有效,人不必再神经自苦,但如此小说大概也跟着没有了&mdash;&mdash;众所周知,被习称为宗教小说家代表人物的英籍格雷厄姆&middot;格林,他的小说不来自对宗教的虔敬,反倒来自对宗教的质疑和出走。

然而,带着好意而来(尽管在人类历史上,此类好意往往翻脸狰狞起来,如中世纪或往后加尔文教派的新教徒)的宗教便也罢了,事实上,更多时候小说的意图终结者,尽管也仿用宗教这套&ldquo;确信未来,抹平现在,维护万事万物既有秩序&rdquo;的方式,但他们关心的显然不是对神经质者的不忍和救济,而是对过度敏锐者的不安和敌视,害怕自己意识形态所系或直接利益所依存的现实既定秩序(权力秩序、经济分配秩序,乃至于道德秩序)遭到侵蚀颠覆,相较来说,这是我们正常人世界中比较可恶的一批人。

也因此,小说基本上便不得不长期处在一个宿命性的悲剧位置,亦即权力的反侧,主流意识形态之外的边缘,没有什么既得权力和利益者会喜欢他们(对既得权力和利益者而言,不在意已经是他们最大的宽容和文明行径了),甚至还包括一些其实没多大权力利益相干、只惶惶担心既定秩序受威胁殃及自身的小市民者流,比方说,在今天台湾,我们仍放眼可见一堆用儒家&ldquo;温柔敦厚&rdquo;老教条或&ldquo;认同当下秩序&rdquo;新教条的荒谬小说评论者,以及那些气急败坏投书报纸的中学语文老师道德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