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哲学难题(2 / 2)

夜深人静之时,读着先哲的作品,分明感觉到人类精神不息的追求,世上自有永恒的精神价值存在,心中很充实。但有时候,忽然想到宇宙之盲目,总有一天会把人类精神这最美丽的花朵毁灭,便感到惶恐和空虚。

这就是现代人的基本处境,人们发现,为生命确立一个高于生命的目的并无本体论或宇宙论上的根据。所谓信仰危机,其实质就是精神追求失去了终极根据。

那么,在我们的时代,一个人是否还可能成为有信仰的人呢?我认为仍是可能的,但是,前提是不回避失去终极根据这个基本处境。判断一个人有没有信仰,标准不是看他是否信奉某一宗教或某一主义,唯一的标准是在精神追求上是否有真诚的态度。所谓真诚,一是在信仰问题上认真,既不是无所谓,可有可无,也不是随大流,盲目相信;二是诚实,决不自欺欺人。一个有这样的真诚态度的人,不论他是虔诚的基督徒、佛教徒,还是苏格拉底式的无神论者或尼采式的虚无主义者,都可视为真正有信仰的人。他们的共同之处是,都相信人生中有超出世俗利益的精神目标,它比生命更重要,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东西,值得为之活着和献身。他们的差异仅是外在的,他们都是精神上的圣徒,在寻找和守护同一个东西,那使人类高贵、伟大、神圣的东西,他们的寻找和守护便证明了这种东西的存在。说到底,我们难以分清,神(宇宙的精神本质)究竟是灵魂的创造者呢,还是灵魂的创造物。因此,我们完全可以把有灵魂(即有精神渴望和追求)与有信仰视为同义语。一个人不顾精神追求的徒劳而仍然坚持精神追求,这只能证明他太有灵魂了,怎么能说他是没有信仰的人呢?

<h3>二、死亡问题</h3>

许多人有这样的经验:在童年或少年时期,经历过一次对死的突然“发现”。在这之前,当然也看见或听说过别人的死,但往往并不和自己联系起来。可是,有一天,确凿无疑地明白了自己迟早也会和所有人一样地死去。这是一种极其痛苦的内心体验,如同发生了一场地震。想到自己在这世界上的存在只是暂时的,总有一天化为乌有,一个人就可能对生命的意义发生根本的怀疑。

随着年龄增长,多数人似乎渐渐麻木了,实际上是在有意无意地回避。我常常发现,当孩子问到有关死的问题时,他们的家长便往往惊慌地阻止,叫他不要瞎想。其实,这哪里是瞎想呢?死是人生第一个大问题,只是因为不可避免,人们便觉得想也没有用,只好默默忍受罢了。

但哲学正是要去想一般人不敢想、不愿想的问题。死之令人绝望,在于死后的绝对虚无、非存在,使人产生人生虚幻之感。作为一切人生——不论伟大还是平凡,幸福还是不幸——的最终结局,死是对生命意义的最大威胁和挑战,因而是任何人生思考绝对绕不过去的问题。要真正从精神上解决死亡问题,就不能只是劝人理智地接受不存在,而应该帮助人看破存在与不存在之间的界限,没有了这个界限,死亡当然就不成为一个问题了。这便是宗教以及有宗教倾向的哲学家的思路。宗教往往还主张死比生好,因此我们不但应该接受死亡,而且应该欢迎死亡。人之所以害怕死,根源当然是有生命欲望,佛教在理论上用智慧否定生命欲望,在实践上用戒律和禅定等方法削弱乃至灭绝生命欲望,可谓对症下药。当然,其弊是消极。不过,在无神论的范围内,我想象不出有任何一种积极的理论能够真正从精神上解决死亡问题。

总的来说,就从精神上解决死亡问题而言,哲学不如宗教,基督教不如佛教,但佛教实质上却是一种哲学。对死亡进行哲学思考虽属徒劳,却并非没有意义,我称之为有意义的徒劳。其意义主要有:第一,使人看到人生的全景和限度,用超脱的眼光看人世间的成败祸福。如奥勒留所说,这种思考帮助我们学会“用有死者的眼光看事物”。第二,为现实中的死做好精神准备。人皆怕死,又因此而怕去想死的问题,哲学不能使我们不怕死,但能够使我们不怕去想死的问题,克服对恐惧的恐惧,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对死的自由。死是不问你的年龄随时会来到的,人们很在乎寿命,但想通了既然迟早要来,就不会太在乎了,最后反正都是一回事。第三,死总是自己的死,对死的思考使人更清醒地意识到个人生存的不可替代,从而如海德格尔所说的那样“为死而在”,立足于死亡而珍惜生命,最大限度地实现其独一无二的价值。

<h3>三、幸福问题</h3>

在世上一切东西中,好像只有幸福是人人都想要的。其他的东西,例如结婚、生孩子甚或升官发财,肯定有一些不想要,可是大约没有人会拒绝幸福。人人向往幸福,但幸福最难定义。人们往往把得到自己最想要的东西、实现自己最衷心的愿望称作幸福。愿望是因人而异的,同一个人的愿望也在不断变化。讲一个笑话:有一回,我动一个小手术,因为麻醉的缘故,术后排尿困难。当我站在便池前,经受着尿胀却排不出的痛苦时,我当真觉得身边那位流畅排尿的先生是幸福的人。真的实现了愿望,是否幸福也还难说。费尽力气争取某种东西,争到了手却发现远不如想象的好,乃是常事。所谓“人心重难而轻易”“身在福中不知福”“生活在别处”,这些说法都表明,很难找到认为自己幸福的人。

幸福究竟是一种主观感受,还是一种客观状态?如果只是前者,狂喜型妄想症患者就是最幸福的人了。如果只是后者,世上多的是拥有别人羡慕的条件而自己并不觉得幸福的人。有一点可以确定:外在的条件如果不转化为内在的体验和心情,便不成其为幸福。所以,比较恰当的是把它看作令人满意的生活与愉快的心情的统一。

那么,怎样的生活是令人满意的并且能带来愉快心情呢?这当然仍是因人而异的。哲学家们比较一致的意见是:生活包括外在生活(肉体生活和社会生活)和内在生活(精神生活)两方面,其中,外在生活是幸福的必要条件,内在生活是幸福的更重要的源泉。

对幸福来说,外在生活具备一定条件是必要的。亚里士多德说:幸福主要是灵魂的善,但要以外在的善(幸运)为补充,例如高贵的出身、众多的子孙、英俊的相貌,不能把一个贫贱、孤苦、丑陋的人称作是幸福的。不过,哲学家们大多强调:这不是主要方面,而且要适度。亚里士多德指出:平庸的人才把幸福等同于纵欲。他批评贵族中多亚述王式人物,按照亚述王墓碑上的铭文生活:“吃吧,喝吧,玩吧,其余不必记挂。”哲学家一般不会主张这样的享乐主义,被视为享乐主义始祖的伊壁鸠鲁其实最反对纵欲,他对快乐的定义是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纷扰。

外在生活方面幸福的条件大致可以举出以下这些:一、家庭出身。在存在着财富和权利不平等的社会中,人们在人生的起点上就处在不平等的位置上,家庭出身决定了一个人早年的生活条件和受教育的机会,并影响到以后的生活。当然,出身对一个人的影响是复杂的,富贵未必都是福,贫寒未必都是祸,不可一概而论。二、财富(金钱)。贫穷肯定是不幸,至少应该做到衣食无忧,物质生活有基本保障。但是,未必钱越多越幸福。我的看法是:小康最好。三、社会上的成功、地位、名声。怀才不遇、事业失败肯定是不幸。但是,成功要成为幸福,前提是外在事业与内在追求的一致,所做的是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情。四、婚姻和家庭生活美满。对老派的人来说,还要加上子孙满堂。对新派的人来说,这些都可以不要,但至少要有满意的爱情。五、健康。托尔斯泰认为,个人最高的物质幸福不是金钱,而是健康。六、闲暇。一个人始终忙碌劳累,那也是一种不幸,哪怕你自以为是在干事业。要有内在的从容和悠闲来品尝人生乐趣。七、平安,一生无重大灾祸。最好还能长寿,所谓寿终正寝。

内在生活方面的幸福也有诸多内容,主要包括:一、创造。创造是自我能力和价值的实现,其快乐非外在的成功可比。二、体验。包括艺术欣赏,与自然的沟通,等等。三、爱。人间各种爱的情感的体验和享受,包括爱情、亲情、友情等。还有更广博的爱,例如儒家的仁爱、基督教的福音之爱、人道主义的博爱。四、智慧,智性生活。包括阅读和思考,哲学的沉思,独处时内心的宁静。五、信仰。

几乎所有哲学家都认为,内在生活是幸福的主要源泉和方面。其理由是:

第一,内在生活是自足的,不依赖于外部条件,这方面的快乐往往是外在变故所不能剥夺的。亚里士多德说:沉思的生活是人身上最接近神的部分,沉思的快乐相当于神的快乐。

第二,心灵的快乐是高层次的快乐。柏拉图认为,在智慧与快乐两者中,智慧才是幸福。他提出的理由是:智慧本身是善,同时也是快乐,而其他的快乐未必是善。约翰·穆勒从功利主义立场出发,把幸福等同于快乐。即使他也认为:幸福不等于满足,天赋越高越不易满足,但不满足的人比满足的猪、不满足的苏格拉底比满足的傻瓜幸福。因此,和肉体快乐相比,心灵快乐更高级,其快乐更丰富,不过只有兼知两者的人才能对此做出判断。当代人本心理学家马斯洛在类似的意义上把人的需要分成不同层次,认为在低层次的物质性需要满足以后,高层次的精神需要才会凸显出来,并感受到这种需要之满足的更高的快乐。第三,灵魂是感受幸福的“器官”,任何外在经历必须有灵魂参与才成其为幸福。因此,内心世界的丰富、敏感和活跃与否决定了一个人感受幸福的能力。在此意义上,幸福是一种能力。你有钱买最好的音响,但不懂音乐,有什么用。现在许多高官大款有条件周游世界,但他们对历史和自然都无兴趣,到一地只知找红灯区,算什么幸福。对于内心世界不同的人,表面相同的经历(例如周游世界)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事实上也就完全不是相同的经历了。

第四,外在遭遇受制于外在因素,非自己所能支配,所以不应成为人生的主要目标。真正能支配的唯有对一切外在遭际的态度。内在生活充实的人仿佛有另一个更高的自我,能与身外遭遇保持距离,对变故和挫折持适当态度,心境不受尘世祸福沉浮的扰乱。天有不测风云,超脱的智慧对于幸福是重要的。

一般来说,人们会觉得自己生活中的某一个时刻或某一段时光是幸福的,但难以评定自己整个人生是否幸福。其中一个原因是,幸福与否与命运有关,而命运不可测。所以希腊人喜欢说:无人生前能称幸福。希罗多德的《历史》中讲过一个故事:梭伦出游,一个国王请教谁最幸福,他举的都是死者之例,因为可以盖棺论定了,国王便嘲笑他说,忽视当前的幸福、万事等看收尾的人是大傻瓜。亚里士多德对此也评论说:梭伦的看法是荒唐的。我认为,人生总是不可能完美的,用完美的标准衡量,世上无人能称幸福,不光生前如此。仔细思考幸福这个概念的含义,我们会发现,它主要是指对生命意义的肯定评价。感到幸福,也就是感到活得有意义。不管时间多么短暂,这种体验总是指向整个人生的,所包含的是对生命意义的总体评价。尤其在创造中、在爱中,当人感受到幸福时,心中仿佛响着一个声音:“为了这个时刻,我这一生值了!”因此,衡量你的人生在总体上是否幸福,主要就看你觉得这一生活是否有意义。当然,外在条件也是不可少的,但标准不妨放低一些,只要不是非常不幸就可以了。

由于幸福不能缺少外在条件和内心安宁,所以,在一些哲学家看来,幸福不是人生的主要目的和最高价值。历史上有许多天才并不幸福,在外在生活方面穷困潦倒,凡·高是最突出的例子。深刻的灵魂也往往充满痛苦和冲突,例如尼采。像歌德那样终于达于平衡的天才是少数,而且也是经历了痛苦的内心挣扎的。同时,人生有苦难和绝境,任何人都有可能落入其中,在那种情形下,一个人仍可能以有尊严的方式来承受,从而赋予人生一种意义,但你绝不能说这是幸福。归根到底,人生在世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幸福或不幸,而是不论幸福还是不幸都保持做人的正直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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