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遇上并不完美的我
在千万遍重复的麻木茫然之后
留下的又是什么
是真正让你感动的
打开装满回忆的背包
就算翻来翻去得到只是苦涩
哪怕永远的只是落魄
谁怕穿越那未知的峰
别哭在被冷落的时候
就当仍然在三月的风中走过
写下生命的每道彩虹
遗忘 迷茫
你抛弃了温暖的臂膀
只为填补那空白的梦
在一段一段充满悲欢交错的背后
我想说
晚安 北京 晚安 曾经
孤单的身影从未真正安静
晚安 北京 晚安 曾经
何时再听到你的声音
那将是最完美动听的歌
那是来北京已经快两年的时候,生活也不再捉襟见肘,所有的东西都有点儿面目祥和起来。这首歌的词儿写得真好啊。谁怕落魄,谁怕未知,我们都看得见彩虹。
我有一位白领的天蝎座好友,是个做事雷厉风行的女孩,说话很快,走路也快,步子迈得也大,笑起来声音很爽脆。平日里,我们从来不会像其他的女生好友一样,成天说些温柔安慰的体己话,倒像是武林酒馆里遇上的剑客们,只聊江湖不谈儿女情长家长里短。她是安徽人,和导演是老乡,大学毕业后来北京,进了外企。我有时候收到一些工作上的英文合同,专业词汇太多,怕看漏什么,就拜托她帮我看看。不用半小时,她就回四个字,靠谱可签。她常常随随便便地说一些工作里受到的委屈,听着暗箭重重特别惊险。她三言两语概括完了,就话锋一转地说,不过也还好,我很努力也挺快乐的。她身材很好人也漂亮,总能把没什么意思的职业套装穿得神清气爽。我也很少看她穿便装,头发也总是扎起来。逛街的时候她也心不在焉,因为一个月只有八天可以穿便装,连买衣服的兴趣都降到最低。有一回我病了,高热不退,发在朋友圈里。她提着瓶可乐,拎着块姜就直接来我家敲门。进来什么也不说,就直接奔进厨房里开火架锅,开始煮糖水。煮了一大碗,提着我的脖子灌我喝下去。摸摸我的头说,你什么时候能学会照顾好自己啊。我做的是自由职业,常常一件破长褂,一条破洞牛仔裤,踩着双布鞋去和她吃晚饭,看着她精致地跟朵花儿一样坐我对面。猜想旁边桌的人看起来,一定可以进入别人心中最不搭调闺蜜排行榜。
我们俩一起去看过一场演唱会,她穿了便装来,头发也放下来,松松地辫了一条麻花辫,歪在肩膀上。背着个双肩小书包,跟平时判若两人。我们俩跟着整场演唱会唱了两个多小时,嗓子都快冒烟了。快结束的时候,她突然对我说,谢谢有你,你知道吗,我觉得累的时候就会想,还有人像你一样活着,就觉得这个世界也挺好的。有我这样的,有你这样的,才不无聊。我平时就是主张一定要把日子过成一首诗的矫情鬼,张口闭口说点儿煽情的从来不在话下。但那次,因为从来没怎么听过她说感性的话,突然听到,反倒不知道该做何反应。演唱会结束已是深夜了,我们融在人流里往外走,要走出两条街才是方便拦出租车的地段。
北京的天空从来不好,白天也没有什么云,像脏了许多年没有擦过的旧玻璃。晚上更是乌黑一团,我们俩慢慢走着。我问她,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北京吗?因为在很多地方,只有一种人,大家都长着一样的脸干着一样的事过着一样的生活。但是在北京,有好多好多个人,每一个人都不一样,你活你的,我活我的。但又仿佛是共通的,谁都懂谁似的。老有人说,在北京多孤单,大城市里人情淡漠,心灵闭塞。其实在北京才不孤单,至少有一半的人,灵魂没有枯竭,一直奔跑在路上。
去年,她嫁人了,也在北京买了房。我陪她去试婚纱,她穿着纱质修身的婚纱从试衣间里走出来的样子真是美得不能再美。我说我给你拍张照,指挥她站到光线好的窗边。她站过去,看着窗外说,买了房子要还房贷压力好大。又说,不过马上要有家了,而且我要结婚了,挺好。又说,我们应该都会留在北京不离开了吧。我想了想还没开口说话,她好像也不是在等我的回答。自己又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不开这儿了。
我却不像她那样可以尘埃落定地说一句,大约是离不开北京了。
但北京送给我们梦境和风雨,也孕育友谊与爱情。它是多么有趣,我想不出还会有哪座城市像它一样复杂而简单。它教会我们可以哭,但不要绝望。可以委屈,但不要绝望。可以离开,但不要绝望。总之,就是不要绝望。这样多元的一座城里,活着多元的人们。他们统统都有自己的故事,他们都曾坠落深渊,也都没有死去,不仅没有死去,还认认真真站起来,重新发起光。但我也不可避免地在离开北京的时候,开始想念北京。很多次,回到出生的城市,待不了多久,就开始不习惯。北京的一切,像隐形毒药一样让我中毒。直到今天,我仍然不觉得我融入了北京,也渐渐明白,你可以用任何面貌生活在这里。因为你总会在离开这儿的时候,想念在北京这座城里的自己,哭哭笑笑起起落落间,觉得每一条血管里都开始流淌年轻的血液。只要待在这里,就永远不会老去。
现在住的房子是我来北京之后搬的第四次家,已经住了快两年。房子养出了脾性,终于有了一些家的感觉。
最近我在家里定制了一张很大的桌子,两米长。当时和定制的师傅说我要两米,他说你放哪儿,我说放家里。老师傅很吃惊,问我干什么用的。我说,吃饭,聊天,看书……大概也就这些吧。老师傅一个劲儿地摆手说,家里不要放这么大的桌子,碍事,再说哪里用得着这么大的桌子。我早就打定主意坚持这个尺寸,耳根子很硬,最后终于还是依我说的做好了。老柚木的材料,涂了原色清漆,线条也做得很温润。虽然几乎占满了整个客厅,我还是觉得很开心。从前看过一句话,说人年轻的时候,总有那么一段喜欢群居的生活。我光是看着桌子就能想到,一堆话投机情相合的朋友家人,围成一团,聊得酣畅淋漓的场面。
我在家附近新找到一个很大的超市,晚上从超市买菜回来,进了电梯,同楼层的老奶奶看我的袋子估计是忍不住了说,小姑娘,超市的菜不新鲜的,离咱们这小区很近就有一个大菜场。我一听乐了,隔天休息,立刻约了老奶奶第二天早上赶早市,让她带我去认认路,摸摸门。第二天我一进去就觉得舒坦,偌大的空间里充满了泥土雨露的清新气味。菜市场里总有一个城市最亲切最居家的一面,老人们谨慎地挑选,菜贩们一个劲儿地叫卖。那些挂着露水的菜啊果子啊,比任何美好的风景都水灵,几乎可以弥补一个无法睡懒觉的早晨。我买了好些回来,都洗好泡在凉水中等着。
晚上就有朋友聚会,做一桌子菜,都多放辣椒,配冰镇啤酒,是欢迎新的朋友来北京的饭局。我在厨房紧锣密鼓做菜的时候,想不明白是什么时候,我们已经扎根在这里,做起了东道主,欢迎起初来乍到的探索者。他从南方来,兴奋而激动地说北京好干,一大早起床鼻子生疼,用手搓一搓恐怕会流下鼻血来。语气里没有一丝抱怨,全是新鲜的体验。客厅里的窗帘被拉开,我住在25层,能俯看到一个很完整的城市夜晚。他指着外面说,哎呀!那是传说中的“大裤衩”吗?央视的大楼就立在不远处,安静地站成一个巨大的黑影。
我怎么才能表达我多么希望这章的结束,文艺而又深刻。但有趣的是,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一个合适的结尾安在描写北京的文字里。北京的尽头在哪儿仍然没有人知道,好像也没有人真的打算去落实一下。我只知道,北京对于身在其中的人来说,绝不仅仅是一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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