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记得那天我是和他一起走回了村子,春天,满目的油菜花都开了,蜜蜂们一直在身前缭绕不去,他突然停下步子,对我说:“……还是你们好。”
“还是你们好”——是啊,我们一直都比他好,我们有妻子,有孩子,有牛马,有不打补丁的衣裳,他则不是,哪怕有过一个女人来到他的身边,到头来,那女人终究还是别人的妻子。
那个女人来自邻县,是个疯子,有一回疯病发作,扒上过路的货车,竟然流落到了此地,和他一样,寄居在油菜地边上的一口废窑里,没人知道他们是否有过肌肤相亲,反正他们两个人都很少进村,如果不是那女人经常在光天化日之下狂奔呼号,逼迫得他只好吃力地跟在后面追来追去,只怕没人知道村子里多出来了一个女人。所以,当那女人的丈夫辛苦找来此地,看见的却是她只认跛腿的他做丈夫时,难免怒火中烧,立即施予了暴打,虽说旁边也零散聚了几个村子里的人,但是,没人知道事情的原委,也就没人阻止这场暴打,只是听着他一遍一遍地诉说,他说:自始至终,他都只是送给了她一点衣被和吃喝,他和她,是干净的。
事情到此并未结束。第二年,农历新年刚过,他卖了收成,买了几件女人的衣服,坐车去了邻县,他想去看看那个疯女人。结果,等他辛苦地打听到她,找上门去,迎接他的,却是一场崭新的暴打,鬼使神差地,他还被送进了当地的一家派出所。不巧的是,当地正在发大水,一条大河正在临近破堤,他被关进派出所里的一间屋子之后,警察们锁了门,全都上了河堤去抗洪,整整四天半,他们忘记了他,等到洪水止住,警察们回到派出所,他早已经饿得奄奄一息了。
“这是命!”——好几年过去了,那难以言传的四天半,一直安静地待在他的体内,从来无人知晓,突然有一天,一场雪后,他变作了另外一个人,脸上挂着红晕,双目炯炯,散发出异常的热情,他再也不羞怯了,见人就说话,不管是谁,他都要拉扯住,再说起他那被人遗忘的四天半,他说自己的事,就像是在说别人的事,语气中,多少夹带着挖苦。尽管如此,也没人愿意听他说,一个个的,全都逃脱了他的拉扯,他也不恼怒,走了一个,他就再换一个,说到最后,他总归都会叹息一声:“这是命!”
我也被他拉扯过,甚至足足听他讲了好几遍,我大致明白他:那四天半,是他迄今为止遭遇过最大的惊骇,这惊骇于他而言,远远大过他对这眼前世界的全部想象,他害怕它们,就将它们藏起来了,可是,只要有藏不住的时候,它们就会摄他的魂,乃至要他的命,所以,他唯有大着胆子,打碎从前的心肺和肝胆,再说出它们,才有可能将那河水般的惊骇赶出自己的体内。只是他不知道:就算有人停下步子,听他说了几十遍,终究还是无济于事,他脸上的红晕和眼睛里散出的光都在说明,他离疯掉已经只剩下一步之遥了。
如果就此彻底疯掉,他应当会成为此地最广为人知的存在,一个疯子,无论如何都会比一个跛子更加著名,可事实上,他并没有,在其后多年里,他时而发疯,时而不疯,但有一桩事情,不管疯与不疯,他都保持着惊人的一致,那就是:呵斥与驱赶,他始终都听得进去,它们一直都是它的亲人。
即使是被人赶出寄身之地的时候,他也丝毫未作抗辩。这年冬天,先是下了很大的雪,之后,收购了窑厂的人就来了。如无意外,这一场雪后,停产多年的窑厂就要重新复工,于他而言,却是不能再在这里住下去了。在此之前,窑厂的买家已经来了好几次,警告他,赶紧搬走,否则,他们便要亲自动手了。每一回,他似乎都听进去了,又像是没听进去,别人一旦说话,他就只管笑着点头,到了买家前来准备复工的时候,他还没有搬走,不用说,最后的结果,是他的全部家当都被扔出了窑外。
据说,在那艰险要命的关口上,他没有呼喊,也没有推搡,竟然还是一直在笑,家当们散落在雪地里,他看上去也全然没有舍不得,可能是双脚受了冻,他就站在人群里,小心翼翼地原地踏着步,只要有人看他一眼,他便又赶紧将步子停了下来,实在是:疯和不疯,他都是清醒的,如果他的一生也有功业,那便是用满脸的笑和全身的无用持续证明着自己的清醒。到了最后,家当们都扔在雪地里了,窑厂买家带领的人群也离开了,他却没有弯下腰去拾捡家当,而是跟着他们信步往前走,等到他们走远了,旷野上便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那个冬天,我在村子里写作,听说他被赶出窑厂的消息,便动了念头,想要去寻他,待我走上一座山冈,却只看见他化作了漫漫旷野上的一个黑点:他已经走得太远了,但他似乎还要一直走下去。世间万物,迟早都逃不脱一个定数:离开了窑厂,他总归会找到一个新的住处,再过些时间,他甚至会收养一条狗,这条狗会见证他所剩无几的时间,也将见证一小截柳树是如何长在了他的坟头。然而此刻的雪幕里,他还在继续朝前走,唯有天知道他打算走到哪里,渐渐地,雪幕只差一步便要将他彻底笼罩,他马上就将迎来消失,这明明白白的消失,酷似一个正在发生的寓言:那白茫茫里的一个黑点,不仅仅是一个人,他其实是所有人,一边往前走,一边走投无路,忽然情欲悲怨,忽然稼穑劳苦,路过了三千里五千里,终究是人人都站在了死亡的门口。
——终于,我说到了死。至此,我墓中的弟兄,我已经写下了对你的全部追忆。你看,远远的,帮我迁坟的人总算出现在了半里开外的地方,这篇潦草的祭文便也来到了它的结束之处,如前所说,这旷野上的祭文不为人知,但它为你的狗知,为满天西风与你坟头的一小截柳树所知,我便不至当它百无一用。所谓生死有命,接下来,我要去迁坟,你且去投生,只是你的狗还要独自苦挨这大风四起的黄昏光阴;说起来,这祭文里还有一句要紧的话来不及写下,不过没关系,我一边去迁坟,一边再慢慢地说给你听。
那要紧的一句,我还非得要说给你听不可,那就是:如果再世为人,就算又拖着一条残腿,你其实也可以这样活——与闪躲为敌,与奔逃为敌,把一切欲言又止之时拽到你的身前,再将它们碎尸万段,当然要像树木和草丛一样安静,但也不要忘了,在一切你打算踏足的地方,你都要先闯进去再说,管它山海关还是娘子关,这都是非过不可的五关,过了五关,再斩六将,斩杀奔马前的讪笑,斩杀幽闭中的惊恐,你管它们是银枪将还是白袍将,哪怕心如死灰,你也要斗胆上前,与它们大战三百回合,不是你死,便是他亡,如此一来,纵然落不得一个全尸,你也算是在你踏足之地打下了木桩,像拴住牛马一样,先拴住了你的人,又拴住了你说过的那些话,如此走一遭人世,众生抑或众神,你的歌声与哀声,他们才算作是彼此遭逢,又彼此验证;最后,切切不要忘了那条狗,它可能是你在上一世里唯一得到的爱,愿你再世为人之时,更早一点找到它,收养它,不,不仅仅是它,你要更早一点找到更多,一个人,一盏灯火,一间不被驱逐出去的房子,因为它们不是别的,它们正是人之为人的路线图和纪念碑,它们正是你的双手和跛足,乃至全身上下从未触碰过的爱。
我墓中的弟兄,记住我说的话:那些你要找的东西,一旦找到,你就要赶紧吃下去。
我墓中的弟兄,言尽于此,后会有期。白纸黑字,伏惟尚飨;前生后世,伏惟尚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