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天堂时,我以为每个人看到的都和我一样:足球场球门竖立在远处,粗壮的女学生在投掷铅球和标枪,所有的建筑物看起来都像极了镇子东北郊那些六十年代兴建的高中学校。一排排低矮宽敞的教室散布在沙地周围,屋顶挑高,空间开阔,让它们看上去颇具现代感。我最喜欢那里青绿色与橙色相间的石板,就像费尔法克斯高中的石板地一样。活着的时候,我经常缠着爸爸开车载我去费尔法克斯高中,好想象一下自己在那里上课的情景。

读完初中七年级、八年级和九年级之后,高中将是个全新的开始。等我上了费尔法克斯高中,我要坚持大家叫我“苏姗娜”,我要让头发像羽毛般柔软,或是扎个马尾辫;我要拥有让男孩垂涎、让女孩忌妒的身材。最重要的是,我要对每个人都非常好,好到大家不得不仰慕我,不然会良心不安。我喜欢想象自己受到女王般的尊崇,保护那些在学校餐厅受欺负的同学的情景。如果有人讥笑克莱夫·桑德斯走路像女孩子,我会冷不防地狠狠踹那人一脚;如果男孩子嘲笑菲比·哈特的大胸,我会大声告诉他们那些笑话一点儿都不好笑。其实菲比走过我身旁时,我也在笔记本的边缘偷偷写下过“温内贝戈人[1]”“无敌大胸”“厢型车来喽”等字眼,当然我必须不经意地“忘记”自己也曾如此幼稚。我坐在车子后座,爸爸一边开车,我一边做白日梦,想到后来得意忘形。我想象自己短短几天就征服了费尔法克斯高中,甚至莫名其妙地,高二就拿到了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

这些就是我在人间的梦想。

在天堂待了几天之后,我发现投掷铅球、标枪的运动员,以及那些在龟裂的柏油路上打篮球的男孩都有他们各自版本的天堂。我的天堂虽然和他们的天堂不完全一样,但还是有很多相同之处,所以他们才会出现在我的天堂里。

在天堂的第三天,我遇见了霍莉,她后来成了我的室友。第一次见面时,她正坐在秋千上看书。(我没去质疑为什么高中里还有秋千。天堂本来就是这样的,你要什么,就有什么。秋千的座位可不是普通的木板,而是结实的黑橡胶圈。荡秋千之前,你可以舒服地蜷缩在橡胶圈里,或是在上面跳一跳。)霍莉坐着看书,书上的文字奇形怪状。爸爸有时从“合发小馆”带肉丝炒饭回家,我在外卖盒子上曾看到过类似的文字。巴克利非常喜欢这家越南餐厅的名字,他每次都扯着嗓门大喊:“合发!”不过我现在认识了真正的越南人,也就知道了合发小馆的老板赫尔曼·杰德根本不是越南人,他的真名也不叫赫尔曼·杰德,而是他从中国移民到美国时新取的名字。这些都是霍莉告诉我的。

“嗨,”我说,“我叫苏茜。”

霍莉后来告诉我,她从电影《蒂凡尼的早餐》里选了这个名字,不过那天她只是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

“我叫霍莉。”她说。因为她想说一口标准的英文,所以在她的天堂里,她讲话不带任何口音。

我盯着她的黑发,黑发闪烁着丝绸般的光芒,就像在时装杂志里看到的一样。“你在这里多久了?”我问道。

“三天了。”

“我也是。”

我在她旁边的秋千上坐下来,我不停地转圈,将铁链缠绕成一团,一直扭到顶端之后才松手。秋千转了又转,过了好一会儿才停住。

“你喜欢这里吗?”她问道。

“不喜欢。”

“我也不喜欢。”

我们就这样成了好朋友。

在天堂里,我们最单纯的梦想都会实现。学校里没有老师。我上美术课,霍莉参加爵士乐团,除此之外,我们不必进教室。学校里的男孩子不会偷掐我们的屁股,也不会说我们有狐臭,我们的教科书是《十七岁》《魅力》和《时尚》杂志。

霍莉和我有许多相同的梦想,我们的感情越来越好,天堂也不断扩充。

辅导员弗兰妮成了我们的良师。四十几岁的弗兰妮,年纪足以当我们的妈妈。霍莉和我过了一段时间才想清楚,原来这也是我们那些单纯的梦想之一:妈妈。

在弗兰妮的天堂里,她勤奋工作,努力有了成果,也得到了应得的赏识。她在世时是个协助游民和贫民的社会工作者。她在圣玛丽教堂工作,这个教堂专为妇女和小孩提供膳食,弗兰妮负责接电话、打蟑螂,大小事情一手包办。有一天,一个男人到教堂找他太太,他一枪射中了弗兰妮的脸。

在天堂的第五天,弗兰妮走到我和霍莉面前,递给我们两杯青柠檬果汁,我们接过杯子,一饮而尽。“我来看看能不能帮得上忙。”她说。

我望着弗兰妮笑纹密布的蓝色小眼睛,诚实地对她说:“我们好无聊。”

霍莉伸长舌头,忙着看舌头有没有变绿。

“你想要什么?”弗兰妮问道。

“我不知道。”我说。

“想清楚自己要什么就行了。只要愿望足够强烈,并且想明白原因,真正了解自己为什么想要,你的梦想就会成真。”

听起来很简单,做起来也不难,我和霍莉就这样得到了我们的复式公寓。

我讨厌我在人间住的错层式房子,也讨厌爸妈的家具。从我们家看得到邻居家,邻居家也看得到隔壁邻居,基本上,山坡上的每栋房子看起来都一个样。从霍莉和我的复式公寓往外看是个公园,我们既知道其他邻居的存在,又不至于离他们太近,只是隐约能看到其他房子的灯火,这个距离刚刚好。

到后来我想要的东西越来越多,奇怪的是,我发现自己很想知道在世时从不知道的事情,比方说,我好想长大。

“活着才会长大,”我对弗兰妮说,“我想活着。”

“不行。”弗兰妮说。

“最起码我们可以观看活着的人吧?”霍莉问道。

“你们已经在看了。”弗兰妮说。

“我想霍莉的意思是说,想看看人是怎么过一辈子的。”我说,“我们想从出生看到去世,看看大家怎么度过一生。我们想知道他们的秘密,这样我们才能假装自己的日子更好过一点儿。”

“但你还是没办法体验真正的成长。”弗兰妮强调说。

“谢谢你的提醒,聪明人。”我说。无论如何,我们的天堂是变得越来越热闹了。

这里仍然有高中,天堂高中里的建筑物和费尔法克斯高中的看上去差不多,只是多了四通八达的道路。

“出去走走吧,”弗兰妮说,“你们会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的。”

因此,我和霍莉出发一探究竟。我们发现天堂里有个冰激凌店,你点薄荷冰激凌时,没有人会告诉你:“对不起,现在不是卖薄荷冰激凌的季节。”天堂里有份报纸时常刊登我们的照片,让我们觉得自己成了大人物。因为霍莉和我都喜欢时装杂志,因此报上还出现了不少时尚名人、社交名媛等真实人物。霍莉有时显得心不在焉,有些时候我去找她,发现她不知道到哪里去了,这时我就知道霍莉去了她自己的小天地——她的天堂里我们无法共享的那部分。每当这时我就会分外想她,这种思念的心情有点奇怪,因为那时我明知道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我希望哈维先生去死,希望自己还活着,这是我最大的梦想,却无法实现。天堂毕竟不是十全十美的。但我相信只要我仔细观察,诚心企盼,说不定能改变凡间我所爱的人的生活。

十二月九日接电话的是爸爸,自此揭开了悲剧的序幕。他告诉警方我的血型,还向警方描述了我光洁的皮肤。警方问他我还有没有其他可辨识的特征,他开始详细描述我的脸部特征,越讲越深陷其中。费奈蒙警探没有打断爸爸的话,他还有一个非常悲惨的消息要告诉爸爸,却不知该如何开口。犹豫再三,他终于说:“萨蒙先生,我们只找到一个尸块。”

爸爸站在厨房,悲恸得浑身颤抖,不能自已。他该怎么把这个消息告诉阿比盖尔呢?

“这么说,你们无法确定苏茜已经死了?”他问道。

“没有什么事情是百分之百确定的。”费奈蒙警探说。

爸爸就这么告诉了妈妈:“没有什么事情是百分之百确定的。”

一连三个晚上,爸爸不知道该对妈妈说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在此之前,他们两人从来没有同时崩溃过。通常都是一方安抚另一方,从来不曾同时需要彼此的慰藉。以前总有一方比较坚强,遇到状况时,两人互相拥抱,比较软弱的一方感受到对方的力量,心情也就会好过一点。他们从不曾真正了解什么叫作“恐惧”,直到此刻才体会到它的滋味。

“没有什么事情是百分之百确定的。”妈妈念叨着,爸爸希望她听得进这句话,她也死死地抓着这句话不放。

妈妈知道我的银手镯上每一个小饰物代表什么,她记得我们是在哪里买的银手镯,也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喜欢它。她列了一张清单,巨细靡遗地列出我的穿戴,如果有人在几英里以外的地方或是某条马路上的隔离带里发现了单子上的东西,警方说不定能凭借着这些证据,找到杀害我的凶手。

我看着妈妈仔细地列出我所穿戴及喜欢的东西,心中充满温情,却又阵阵苦楚。她明知机会渺茫,却仍抱着一丝希望。她期待那些捡到卡通橡皮擦或是摇滚明星徽章的陌生人,能将这些东西交给警方。

和费奈蒙警探通过电话之后,爸爸伸手握住妈妈的手,两人坐在床上,一言不发地瞪着前方发呆。妈妈麻木地紧握着手上的清单,爸爸觉得有如置身黑暗的隧道。过了一会儿,天上飘起雨丝,虽然他们都没说话,但我可以感觉到他们想着同一件事:下雨了,苏茜却一个人孤零零地待在雨中。他们都希望我平安,躲在一个温暖干燥的地方。

他们不知道谁先入睡,两人精疲力竭,不知不觉就睡着了。雨势忽大忽小,气温也越来越低,到后来下起了冰雹,小石块一样的冰雹敲打着屋顶,激起阵阵声响。他们同时被惊醒,心中充满了罪恶感。

他们沉默不语。房间另一端的灯还亮着,他们在微弱的灯光中看着对方。妈妈失声痛哭,爸爸将她抱在怀里,用大拇指擦去她的泪痕,捧起她的脸颊,双唇轻柔地吻着她的双眼。

他们轻触彼此,我便不再看着他们,而把视线移到玉米地,看看警方隔天早晨能不能在田里找到什么东西。冰雹打弯了玉米秆,也把小动物全赶进了洞穴。离地面不深的洞穴里住着一群野兔,我喜欢野兔,可它们常跑到附近人家的花园里偷吃蔬菜和花朵。人们在花园里放了毒饵,有时,某只不知情的兔子会把毒药带回家,结果,在地面之下,某个远离那些投放毒饵的人们的洞穴里,整个野兔家族蜷缩在一起,悄无声息地同归于尽。

十日早上,爸爸把整瓶威士忌倒进厨房水槽,琳茜问他为什么把酒倒掉。

“我怕我会喝。”他说。

“昨晚的电话里说了什么?”我妹妹问道。

“什么电话?”

“我听到你说星星爆裂的光芒,每次提到苏茜的笑容,你总是这么说。”

“是吗?”

“没错,听起来傻傻的,是警员打来的电话,对不对?”

“你要听实话?”

“我要听实话。”琳茜十分肯定。

“警方找到一个尸块,他们说可能是苏茜的。”

琳茜觉得有人狠狠地朝她胃部打了一拳:“你说什么?”

“没有事情是百分之百确定的。”爸爸试图解释。

琳茜坐在餐桌旁,说:“我觉得我快吐了。”

“宝贝儿,你还好吗?”

“爸,我要你告诉我警方找到的是哪一部分的尸体,然后请你准备好,我八成会吐。”

爸爸拿出一个巨大的金属搅拌盆。他把盆子放在桌上,摆到琳茜旁边,然后坐了下来。

“好,”她说,“告诉我。”

“警方说是一只胳膊肘,吉尔伯特家的狗发现的。”

说完爸爸就握住琳茜的手,正如先前所言,琳茜果然吐在那个闪闪发亮的金属盆里。

当天早晨稍后,天气逐渐转晴,警员把离我家不远的玉米地围起来,开始进行搜索。雨水、冰霜,再加上融化的积雪与冰雹,使整片玉米地泥泞不堪,但仍看得出有个地方刚被动过,警方由这里开始挖掘。

根据后来的化验报告显示,那里的泥土多处掺杂着高浓度的我的血液,但警方当时并不知情,他们不断地在周围冰冷潮湿的泥土中翻找着,试图找寻一个失踪的女孩,愈挖愈觉得沮丧。

在靠近足球场的田边,好几位邻居远远地站在警戒线外,看着玉米地里站了这么一群身穿蓝色厚重风雪大衣、手执铁铲和类似医疗器具的男人。大家都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爸妈待在家里,琳茜在她房里,巴克利留在他朋友奈特家。奈特住在附近,接下来这一段日子里,巴克利会经常待在他家。大家告诉巴克利说,我到克拉丽莎家玩去了,要过一阵子才会回来。

我知道我的尸体在哪里,却没办法告诉任何人,只能悄悄观察,等着看大家会找到什么。当天下午,如同晴天霹雳一般,有个警员突然举起沾满泥土的拳头,高声喊叫。

“快到这里来!”他大喊,其他警员马上跑过去,把他团团围住。

当时,除了史泰德太太之外,其他的邻居都回家了。搜寻人员围着发现东西的警员商议了一阵,费奈蒙警探穿过拥挤的人墙,向史泰德太太走来。

“史泰德太太吗?”他隔着警戒线问道。

“我是。”

“你有个正在学校就读的小孩,是不是?”

“是的。”

“请跟我过来,好吗?”

一名年轻的警员带领史泰德太太进入警戒区,他们穿过凹凸不平、被翻得乱七八糟的玉米地,走到大家站的地方。

“史泰德太太,”费奈蒙警探说,“这个东西您看起来眼熟吗?”他边说边举起一本平装本的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孩子们在学校读过这本书吗?”

“读过。”她小声地回答,脸上血色尽失。

“您介不介意我问您……”他展开了问讯。

“九年级,”她凝视着费奈蒙警探湛蓝的双眼说,“苏茜今年九年级。”她从事心理咨询,向来自认能承受坏消息,也能理智地和患者讨论他们生活中各种棘手的问题,但现在她却发现自己扑倒在带她过来的年轻警员怀里。我可以感觉到,她真后悔之前没有跟其他邻居一起离开,她真希望自己现在正和先生坐在客厅里,或是和儿子待在后院。

“谁是这门课的老师?”

“迪威特太太,”史泰德太太说,“读了《奥赛罗》之后,孩子们觉得读《杀死一只知更鸟》轻松多了。”

“《奥赛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