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2 / 2)

你们该感到羞惭。珍妮说。

等我们揣着两万块钞票回来,你就不会这么生气了,丹恩说。

总之,我们就出发了。

赴韦恩堡途中我没怎么说话,因为,要那样对付麦克我觉得有点儿难为情。他待我并不太坏,不过,话说回来,就像丹恩说的,我也替他赚了不少钱.所以应该会扯平。

我们抵达体育馆,第一场比赛已经开始——巨人朱诺被神仙痛宰。接下来是女侏儒捉人大赛。我们进入更衣室,我换上尿片和纸帽。丹恩找人打电话到计程车公司,安排一辆车子在外面等我们。

有人敲门,上场的时候到了。我和教授是今晚的主角。

我出场时他已经在擂台上。教授是个精瘦的矮个子,蓄胡子、戴眼镜、穿黑袍,还戴着方帽。他这身打扮可真像个教授。我当下决定要让他吃下那顶方帽。

唔,我爬上擂台,司仪说;各位女士们,先生们,这话引来一阵嘘声,他接着说:今晚我们很荣幸,邀请到北美职业摔跤协会国内最优秀的两名选手——-教授-对抗-笨瓜-!

这时响起一片嘘声和喝采声,教我弄不清观众是高兴还是生气。不过反正无所谓,因为铃声响起,比赛开始了。

教授已经脱下袍子、眼镜和方帽,绕着我转,一面对我晃着指头,仿佛在责骂我。我想抓住他,但每次他都闪开,继续晃指头。双方就这样持续了一、两分钟,他才犯了个错。他跑到我背后想踢我屁股,但是我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把他甩到绳圈上。他像颗小弹珠似的从绳圈弹回来,我顺势绊他一跤,正想用腹压的招术跳到他身上,他却一骨碌翻回他的角落,等我抬头一看,他手里拿了一把大戒尺。

他拿着戒尺呼呼拍手心,好似要用它揍我屁股,但等我再抓住他时,他竟然用戒尺戳我的眼睛,想把它挖出来。我跟你说,朋友——那可真痛。我跟跑转圈子,努力恢复视力,他却从背后冲过来,放了些东西在我的尿片里面。不消多久我就明白那是什么东西——蚂蚁!天知道他从哪儿弄来的,但是蚂蚁开始咬我,我难受极了。

丹恩在那儿叫我解决他,但是有蚂蚁在裤子里要解决他谈何容易。总之,铃声响了,第一回合结束,我回到角落,丹恩努力把蚂蚁弄掉。

他这招真龌龊。我说。

放手解决他,丹恩说,咱们担不起失败。

教授出场做第二回合比赛。他对我做鬼脸,接着他挨得很近我得以抓住他举起来作螺旋桨转圈。

我把他转了大概四、五十圈,直到我相信他铁定晕了,才用全身力气把他扔到观众席上。他落在看台大约第五排,一位正在织毛衣的老太大身上,她拿起雨伞就打他。

问题是,螺旋桨这一招也让我付出了代价。眼前的东西净在打转,但我心想没关系,因为昏眩一会儿就会过去,反正教授已经被解决了。但这一点,我料错了。

我刚要从昏眩中恢复平衡,突然间有东西绊位我的足踝。我往下一看,该死的,居然是教授回到了擂台上,而且,拿了那位老太太正在织的——球毛线,这会儿把我的脚绑住了。

我奋力想挣脱,但是教授拿着线球绕着我转,把我缠成了一具木乃伊。没多久,我手脚被缚,无法动弹。教授停下来,把毛线系了个漂亮的结,然后站在我面前,鞠个躬——就好像他是个魔术师,刚变了一招把戏似的。

接着他阔步走到他的角落,取了一本厚厚的大部头书本好像是字典——然后走回来又鞠躬。接着他拿书敲我的头。我束手无策。他起码敲了我十几下我才倒下。我无奈无助,只听到观众的喝采声,任凭教授坐在我肩上压住我——赢得了比赛。

麦克和丹恩进入场中,解开毛线,把我扶起来。

太棒了!麦克说,真是太棒了!我都没办法设计得这么妙!

哦,闭嘴,丹恩说。然后他转向我。呃,他说,这可真妙——你让-教授-用机智给打败了。

我一声不响。我难过极了。这下子一切都输光了,但只有一件事我确定不疑,就是我再也不摔跤了。

比赛结束,我们不需要逃亡用的计程车了,所以丹恩和我搭麦克的汽车回印第安那波里。一路上麦克不停的说我这么输给教授实在太棒了,下一场一定会让我赢,而且让大家赚上几千块。

车停在公寓外面,麦克回头递给丹恩一个信封,里面是我这场比赛的两千块酬劳。

别拿。我说。

什么?麦克说。

听我说,我说我必须告诉你一件事。

丹恩插口:他要说的是,他再不摔跤了。

你说笑?麦克说。

不是说笑,丹恩说。

呃,为什么?麦克问。有什么问题,阿甘?

我来不及回答,丹恩就说:他现在不想谈。

唔,麦克说,我大概了解。你们进去好好睡一觉。明天一早我就来,咱们好好谈谈,好不?

好。丹恩说完,我们下车。等麦克走了之后,我说:你不该拿这笔钱的。

呃,咱们现在只剩这些了。他说。别的全没了。几分钟之后我才明白他的话是多么正确。

进了公寓,噢,天,珍妮也走了。她的东西都不见了,只留给我们几块干净床单和毛巾和锅什么的。客厅茶几上留了一张字条。是丹恩先发现的,他念给我听。

亲爱的阿甘:

我实在无法再忍受下去。我曾试图跟你谈谈我的感受,而你似乎并不在意。你今晚要做的事尤其不好,因为它是不诚实,我恐怕无法再跟你继续下去了。

或许我也有错,因为,我已经到了需要安定下来的年纪。我想有个家,有栋屋予,上教堂之类的事。我从一年级就认识你了,阿甘——将近三十年了——看着你长得又高又壮又善良。等我终于明白自己多么喜欢你时——你来波士顿的时候——我是世上最快乐的女孩。

过后,你吸大麻,还跟那些女孩胡搞,但即使这样我还是想念你,示威活动期间你到华盛顿来看我,我好开心。

但是,等你被送上太空,又在丛林中失踪四年,我想我变了。我不像以前那么满怀幢憬,只想找个地方过单纯的日子就满足了。所以,现在我必须去找它。

你也变了,亲爱的阿甘。我不认为你真能阻止这种改变,因为你始终是个与众不同的人,但是,我俩的想法不再契合。

我含泪写这封信,但是我俩必须分手了。请不要找我。祝福你,我亲爱的——再见。

爱你的,珍妮

丹恩把信递给我,但是我任它落在地板上,自己就那么呆站在那儿,毕生头一回恍觉当白痴的真正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