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徒步定回旅馆。整个儿穿过第四十一条大街。
我这样做,倒不是因为我想散步什么的,主要还是因为我不想再在另一辆出租汽车里进
进出出。有时候你会突然讨厌乘出租汽车,就象你会突然讨厌乘电梯一样。你于是就得靠两
只脚走,不管路有多远,楼有多高。我小时候,就常常靠两只脚走上我们的公寓房间,足足
爬了十二层楼梯。
你甚至都不知道天已经下过雪了。人行道上连雪的影儿都没有。可天气冷得要命,我就
从衣袋里取出我那顶红色猎人帽戴在头上――我才他妈的不管我打扮成什么鬼样儿哩。我甚
至把耳罩都放了下来。我真想知道是谁在潘西偷走了我的手套,因为我的两只手都快冻僵
了。其实我即使知道了,也不会采取什么行动。我是那种胆小鬼。我尽可能不表现出来,可
我骨子里真的是个胆小鬼。比方说,我要是在潘西发现了是谁偷走了我的手套,我也许会走
到小偷的房里说:“喂,把你那副手套拿出来怎么样?”那小偷听了或许会装出十分天真的
样子说:“什么手套?”我会怎么办呢,我或许会到他的壁橱里把那副手套找出来,是藏在
他那双混帐的高统橡皮套鞋或者别的什么东西里的,比如说。我会把手套拿出来,给那家伙
看,说道:“我揣摩这是你的混帐手套?”于是那小偷大概会装出十分假、十分天真的模
样,说道:“我这一辈子从来没见过这副手套。这手套要是你的,你就拿去。我可不要这种
混帐东西。”我于是大概会直挺挺地在那儿站那么五分钟,手里拿着那副混帐手套,心里想
着应该在那家伙的下巴额儿上揍那么一拳――打落他的混账下巴额儿。只是我没那勇气。我
只会站在那儿,装出很凶狠的样子。我会怎么做呢,我只会说一些十分尖刻、十分下流的
话,来激怒他――却不敢挥拳打他的下巴。嗯,我要是说了些十分尖刻、下流的话,那家伙
大概会起身向我走来,说道:“听着,考尔菲德。你是不是在骂我小偷?”我听了都不敢
说:“你他妈的说得一点不错,你这个偷东西的下流杂种!”我大概只会说:“我只知道我
的那副混帐手套在你的混帐套鞋里。”那家伙听了,大概会马上摸我的底,看看我究竟敢不
敢动手揍他,所以他会说:“听着。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你刚才是不是管我叫小偷来
着?”我大概会这样回答:“谁也没管谁叫小偷。我只知道我的手套在你的混帐套鞋里。”
就这样能翻来覆去讲几个小时。可我最后离开的时候,甚至都不会碰他一下。我大概会到盥
洗室里,偷偷袖一支烟,在镜子里看着自己装出凶狠的样子。嗯,这就是我回旅馆时一路上
想的心事。当个胆小鬼决不是什么好玩的事儿。也许我并不完完全全是个胆小鬼。我不知
道。我想也许我只是一半出于胆小,一半出于丢了副手套什么的并不他妈的在乎。我有这么
个缺点,就是不管丢了什么东西都不在乎――我小时候我母亲就常常为这事气得发疯。有些
人要是丢了东西,不借花几天工夫到处寻找。我好象从来就不曾有过什么好东西丢了以后会
着急得要命。或许这就是我一半胆小的原因。不过这不是给自己开脱的理由。的确不是。一
个人压根儿就不应该胆小。你要是应该往谁的下巴额儿上揍一拳,心里如果想揍,就应该动
手揍。可我就是下不了手。我宁可把一个人推出窗口,或者用斧头砍下他的脑瓜儿,也不愿
拿拳头揍他的下巴额儿。我最恨跟人动拳头。我倒不在乎自己挨揍――尽管我并不乐于挨
揍,自然啦――可是用拳头打架的时候我最害怕对方的脸。我的问题是,我不忍看对方的
脸。要是双方都蒙住眼睛什么的,那倒还可以。你要是仔细一想,这确是种可笑的胆小,不
过照样是胆小,一点不假。我决不自欺欺人。
我越是想到我的那副手套和我自己的胆小,我的心里就越烦闷,最后我决计停下来上哪
儿喝一杯。
我在欧尼夜总会里只喝了三杯,最后一杯都没喝完。我有一个长处,就是酒量特别大。
我只要心情好,可以整宵痛饮,都不动一点声色。有―次,在胡敦中学,我跟另一个叫雷蒙
德.高尔德法伯的家伙买了一品脱威士忌酒,星期六晚上躲在小教堂里喝,那儿没人会瞧见
我们。他已烂醉如泥,我却甚至连酒意都没有一点。我只是变得十分冷静,对什么都无动于
衷。我在睡觉之前呕吐了一阵,可也不是非吐不可――我是让自己硬吐出来的。
嗯,在我回旅馆之前,我还想到一家门面简陋的小酒吧里去喝一杯,忽然有两个酩酊大
醉的家伙走出来,问我地铁在哪儿。有一个家伙看去很象古巴人,在我告诉他怎么走的时
候,不住地把他嘴里的臭气往我脸上喷。结果我连那个混帐酒吧的门都没进,就一径回到旅
馆里。
休息室里空荡荡的,发出一股象五千万支熄掉了的雪茄的气味。的确是这样一股气味。
我依旧不觉得困,只是心里很不痛快。烦闷得很。我简直不想活了。
接着,突然间,我遇到了那么件倒霉事。
我才一进电梯,那个开电梯的家伙就跟我说:“有兴趣玩玩吗,朋友?还是时间太晚
了?”
“你说的什么?”我说。我真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今儿晚上要个小姑娘玩玩吗?”
“我?”这么回答当然很傻,可是有人直截了当地问你这么个问题,一时的确很难回
答。
“你多大啦,先生?”开电梯的说。
“怎么?”我说。“二十二。”
“嗯――哼。呃,怎么样?你有兴趣吗?五块钱一次。十五块一个通宵。”他看了看手
表。“到中午。五块钱一次,十五块钱到中午。”
“好吧,”我说。这违背我的原则,可我心里烦闷得要命,甚至都没加思索。糟就糟在
这里。你要是心里太烦闷,甚至都没法思索。
“要什么?要一次,还是到中午?我得知道。”
“就一次吧。”
“好吧,你住几号房间?”
我看了看我钥匙上面那个写着号码的红玩艺儿。“1220,”我说。我已经有点儿后悔不
该这么着,不过已经太晚了。
“好吧。我在一刻钟内送个姑娘上来。”他打开电梯的门,我走了出去。
“嗨,她长得漂亮吗?”我问他。“我可不要什么老太婆。”
“没有老太婆。别担心这个,先生。”
“我怎么给钱?”
“给她,”他说。“就这样吧,先生。”他简直冲着我劈脸把门关上了。
我回到房里往头发上敷了些水,可是在水手式的平头上实在梳不出什么名堂来。接着我
想起在欧尼夜总会里抽了那么些烟,又喝了威士忌和苏打水,就试了试自己的嘴里有没有臭
味。你只要把手放到嘴下面,对准鼻孔呼气,就闻得出自己嘴里有没有臭味。我嘴里的味儿
倒不大,可我还是刷了刷牙。接着我又换了件干净衬衫。我知道自己用不着为了个妓女把身
上打扮得象个布娃娃似的,不过这样我总算有事可做了。我有点儿紧张。我的欲念开始上来
了,可我也有点儿紧张。我老实跟你说,我原来还是个童男哩。我真的是个童男。我倒有几
次机会可以失去我的童贞,可我始终没失去。总是有什么事情发生。比方说,你要是在女朋
友的家里,她的父母总会突然回家――或者你害怕他们会突然回家。或者你要是在别人汽车
里的后座上,那么前座上总有什么人――或是说有什么姑娘――老想知道整个混帐汽车里在
干些什么。我是说前座上总有个始娘老回过头来看看后面在他妈的干些什么。不管怎样,反
正总有什么事发生。有一两次,我只差一点儿就上手了。特别是有一次,我记得。可后来出
了什么事――我都记不得到底出什么事了。问题是,每当你要跟一个姑娘行事的时候――我
是说不是个做妓女什么的姑娘――十有九次她总不住地叫你住手。我的问题是,每次我都住
手了。大多数男人都不这样。我却由不得自己。你总拿不准她们是真正要你住手呢,还是她
们害怕得要命,还是她们故意要你住手,万一你真的干了那事,那么过错就都在你身上,她
们可以脱掉干系。不管怎样,每次我都住手了。问题是,我心里真有点儿替她们难受。我是
说大多数姑娘都那么傻。你只要跟她们搂搂抱抱一会儿,就可以真正看出她们全都失去了头
脑。一个姑娘只要真正热情上来,就不再有头脑。
我不知道。她们要我住手,我就住手了。我送她们回家以后,总后悔自己不该住手,可
到时候又总是老毛病发作。
嗯,我在穿另一件干净衬衫的时候,心里暗忖,这倒是我最好的一个机会。我揣摩她既
是个妓女,我可以从她那儿取得一些经验,在我结婚后也许用得着。有时候我可真担心这玩
艺儿。在胡敦中学的时候,我有一次看到一本书,里面讲一个非常世故、非常和蔼可亲、非
常好色的家伙。他的名字叫勃朗夏德先生,我还记得。这是一本坏书,可勃朗夏德这个人物
倒是写得不错。他在欧洲里维耶拉河上有一座大城堡,空闲时他总是拿根棍子把一些女人打
跑。他是个真正的浪子,可很使女人着迷。
他在书的某一章里说女人的身体很象个小提琴,需要一个大音乐家才能演奏出好音乐。
这是本粗俗不堪的书――我知道这一点――可我怎么也忘不掉那个小提琴的比喻。我之所以
想取得些经验,以备结婚后应用,说来也是如此。考尔菲德和他的魔提琴,嘿。这有点粗
俗,我知道,可也不算太粗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