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内部的分工以及个人被相应地限制在特殊职业范围内的现象,同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一样,是从相反的两个起点发展起来的。在家庭内部,【后来对人类原始状况的透彻的研究,使作者得出结论:最初不是家庭发展为氏族,相反地,氏族是以血缘为基础的人类社会的自然形成的原始形式。由于氏族纽带的开始解体,各种各样家庭形式后来才发展起来。——弗·恩·】随后在氏族内部,由于性别和年龄的差别,也就是在纯生理的基础上产生了一种自然的分工。随着公社的扩大,人口的增长,特别是各氏族间的冲突,一个氏族之征服另一个氏族,这种分工的材料也扩大了。另一方面,我在前面已经谈到,产品交换是在不同的家庭、氏族、公社互相接触的地方产生的,因为在文化的初期,以独立资格互相接触的不是个人,而是家庭、氏族等等。不同的公社在各自的自然环境中,找到不同的生产资料和不同的生活资料。因此,它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产品,也就各不相同。这种自然的差别,在公社互相接触时引起了产品的互相交换,从而使这些产品逐渐变成商品。交换没有造成生产领域之间的差别,而是使不同的生产领域发生关系,并把它们变成社会总生产的多少互相依赖的部门。在这里,社会分工是由原来不同而又互不依赖的生产领域之间的交换产生的。而在那里,在以生理分工为起点的地方,直接互相联系的整体的各个特殊器官互相分开和分离,——这个分离过程的主要推动力是同其他公社交换商品,——并且独立起来,以致不同的劳动只有通过把产品当作商品来交换才能建立联系。在一种场合,原来独立的东西丧失了独立,在另一种场合,原来非独立的东西获得了独立。
一切发达的、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分工的基础,都是城乡的分离。可以说,社会的全部经济史,都概括为这种对立的运动。但是关于这种对立,我们不在这里多谈。
一定量同时使用的工人,是工场手工业内部分工的物质前提,同样,人口数量和人口密度是社会内部分工的物质前提。在这里,人口数量和人口密度代替了工人在同一个工场内的密集。但是人口密度是一种相对的东西。人口较少但交通工具发达的国家,比人口较多但交通工具不发达的国家有更加密集的人口;从这个意义上说,例如,美国北部各州的人口比印度的人口更加稠密。
因为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般前提,所以工场手工业的分工要求社会内部的分工已经达到一定的发展程度。相反地,工场手工业分工又会发生反作用,发展并增加社会分工。随着劳动工具的分化,生产这些工具的行业也日益分化。一旦工场手工业的生产扩展到这样一种行业,即以前作为主要行业或辅助行业和其他行业联系在一起、并由同一生产者经营的行业,分离和互相独立的现象就会立即发生。一旦工场手工业的生产扩展到某种商品的一个特殊的生产阶段,该商品的各个生产阶段就变成各种独立的行业。前面已经指出,在制品是一个由局部产品纯粹机械地组合成的整体的地方,局部劳动又可以独立化为特殊的手工业。为了使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更完善,同一个生产部门,根据其原料的不同,根据同一种原料可能具有的不同形式,而分成不同的有时是崭新的工场手工业。例如,十八世纪上半叶,单在法国就织出了100多种不同的丝织品;例如,在阿维尼翁,法律曾规定“每个学徒始终只能从事一种产品的制造,不得同时学几种产品的制造方法”。把一定生产部门固定在国家一定地区的地域分工,由于利用各种特点的工场手工业生产的出现,获得了新的推动力。在工场手工业时期,世界市场的扩大和殖民制度(二者属于工场手工业时期的一般存在条件),为社会内部的分工提供了丰富的材料。在这里,我们不去进一步论证,分工除了扩展到经济领域以外,又怎样扩展到社会的其他一切领域,怎样到处为专业化、专门化的发展,为人的细分奠定基础,以致亚·斯密的老师亚·弗格森曾经叫喊说:“我们成了奴隶民族,我们中间没有自由人”。
社会内部的分工和工场内部的分工,尽管有许多相似点和联系,但二者不仅有程度上的差别,而且有本质的区别。在一种内在联系把不同的生产部门连结起来的地方,这种相似点无可争辩地表现得最为明显。例如,牧人生产毛皮,皮匠把毛皮变成皮革,鞋匠把皮革变成皮靴。在这里,每个人所生产的只是一种中间制品,而最后的完成的形态是他们的特殊劳动的结合产品。此外,还有供给牧人、皮匠和鞋匠以生产资料的各种劳动部门。有人可能象亚·斯密那样,认为这种社会分工和工场手工业分工的区别只是主观的,也就是说,只是对观察者才存在的,因为观察者在工场手工业中一眼就可以在空间上看到各种各样局部劳动,而在社会生产中,各种局部劳动分散在广大的面上,每个特殊部门都雇用大量的人,因而使这种联系模糊不清。但是,使牧人、皮匠和鞋匠的独立劳动发生联系的是什么呢?那就是他们各自的产品都是作为商品而存在。反过来,工场手工业分工的特点是什么呢?那就是局部工人不生产商品。【“但是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叫做个人劳动的自然报酬。每个工人只生产整体的一个部分,由于每个部分单独就其本身来说没有任何价值或用处,因此没有东西工人可以拿来说:这是我的产品,我要留给我自己。”(《保护劳动反对资本的要求》1825年伦敦版第25页)这部出色著作的作者,就是前面引证过的托·霍吉斯金。】变成商品的只是局部工人的共同产品。社会内部的分工以不同劳动部门的产品的买卖为媒介;工场手工业内部各局部劳动之间的联系,以不同的劳动力出卖给同一个资本家,而这个资本家把它们作为一个结合劳动力来使用为媒介。工场手工业分工以生产资料积聚在一个资本家手中为前提;社会分工则以生产资料分散在许多互不依赖的商品生产者中间为前提。在工场手工业中,保持比例数或比例的铁的规律使一定数量的工人从事一定的职能;而在商品生产者及其生产资料在社会不同劳动部门中的分配上,偶然性和任意性发挥着自己的杂乱无章的作用。诚然,不同的生产领域经常力求保持平衡,一方面因为,每一个商品生产者都必须生产一种使用价值,即满足一种特殊的社会需要,而这种需要的范围在量上是不同的,一种内在联系把各种不同的需要量连结成一个自然的体系;另一方面因为,商品的价值规律决定社会在它所支配的全部劳动时间中能够用多少时间去生产每一种特殊商品。但是不同生产领域的这种保持平衡的经常趋势,只不过是对这种平衡经常遭到破坏的一种反作用。在工场内部的分工中预先地、有计划地起作用的规则,在社会内部的分工中只是在事后作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自然必然性起着作用,这种自然必然性可以在市场价格的晴雨表的变动中觉察出来,并克服着商品生产者的无规则的任意行动。工场手工业分工以资本家对人的绝对权威为前提,人只是资本家所占有的总机构的部分;社会分工则使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互相对立,他们不承认任何别的权威,只承认竞争的权威,只承认他们互相利益的压力加在他们身上的强制,正如在动物界中一切反对一切的战争多少是一切物种的生存条件一样。因此,资产阶级意识一方面把工场手工业分工,把工人终生固定从事某种局部操作,把局部工人绝对服从资本,歌颂为提高劳动生产力的劳动组织,同时又同样高声地责骂对社会生产过程的任何有意识的社会监督和调节,把这些说成是侵犯资本家个人的不可侵犯的财产权、自由和自决的“独创性”。工厂制度的热心的辩护士们在斥责社会劳动的任何一种普遍组织时,只会说这种组织将把整个社会变成一座工厂,这一点是很能说明问题的。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社会中,社会分工的无政府状态和工场手工业分工的专制是互相制约的,相反地,在职业的分离是自然发展起来、随后固定下来、最后由法律加以巩固的早期社会形态中,一方面,呈现出一幅有计划和有权威地组织社会劳动的图画,另一方面,工场内部完全没有分工,或者分工只是在很狭小的范围内,或者只是间或和偶然地得到发展。
例如,目前还部分地保存着的原始的规模小的印度公社,就是建立在土地公有、农业和手工业直接结合以及固定分工之上的,这种分工在组成新公社时成为现成的计划和略图。这种公社都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生产整体,它们的生产面积从一百英亩至几千英亩不等。产品的主要部分是为了满足公社本身的直接需要,而不是当作商品来生产的,因此,生产本身与整个印度社会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分工毫无关系。变成商品的只是剩余的产品,而且有一部分到了国家手中才变成商品,从远古以来就有一定量的产品作为实物地租流入国家手中。在印度的不同地区存在着不同的公社形式。形式最简单的公社共同耕种土地,把土地的产品分配给公社成员,而每个家庭则从事纺纱织布等等,作为家庭副业。除了这些从事同类劳动的群众以外,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个“首领”,他兼任法官、警官和税吏;一个记帐员,登记农业帐目,登记和记录与此有关的一切事项;一个官吏,捕缉罪犯,保护外来旅客并把他们从一个村庄护送到另一村庄;一个边防人员,守卫公社边界防止邻近公社入侵;一个管水员,从公共蓄水池中分配灌溉用水;一个婆罗门,司理宗教仪式;一个教员,在沙土上教公社儿童写字读书;一个专管历法的婆罗门,以占星家的资格确定播种、收割的时间以及对各种农活有利和不利的时间;一个铁匠和一个木匠,制造和修理全部农具;一个陶工,为全村制造器皿;一个理发师,一个洗衣匠,一个银匠,有时还可以看到一个诗人,他在有些公社里代替银匠,在另外一些公社里代替教员。这十几个人的生活由全公社负担。如果人口增长了,就在未开垦的土地上按照旧公社的样子建立一个新的公社。公社的机构显示了有计划的分工,但是它不可能有工场手工业分工,因为对铁匠、木匠等等来说市场是不变的,至多根据村庄的大小,铁匠、陶工等等不是一个而是两个或三个。调节公社分工的规律在这里以自然规律的不可抗拒的权威起着作用,而每一个手工业者,例如铁匠等等,在他的工场内按照传统方式完成他职业范围内的一切操作,但是他是独立的,不承认任何权威。这些自给自足的公社不断地按照同一形式把自己再生产出来,当它们偶然遭到破坏时,会在同一地点以同一名称再建立起来,这种公社的简单的生产机体,为揭示下面这个秘密提供了一把钥匙:亚洲各国不断瓦解、不断重建和经常改朝换代,与此截然相反,亚洲的社会却没有变化。这种社会的基本经济要素的结构,不为政治领域中的风暴所触动。
前面已经谈判,行会的规章严格限制一个行会师傅所能雇用的帮工的人数,有计划地阻止了行会师傅变成资本家。同样,行会师傅只能在他本人是师傅的那个手工业中雇用帮工。行会竭力抵制商人资本这种与它对立的、唯一自由的资本形式的任何侵入。商人可以购买任何商品,但是不能购买作为商品的劳动。他只许充当手工业产品的定购人。如果外部情况引起进一步的分工,现存的行会就分为几个亚种,或者在原有行会之外建立新的行会,但是各种手工业并不联合在一个工场内。因此,虽然行会组织造成的手工业的分离、孤立和发展是工场手工业时期的物质存在条件,但行会组织排斥了工场手工业的分工。总的说来,工人和他的生产资料还是互相结合的,就象蜗牛和它的甲壳互相结合一样,因而工场手工业的起码基础还不具备,也就是说,生产资料还没有独立化为资本而同工人相对立。
整个社会内的分工,不论是否以商品交换为媒介,是各种社会经济形态所共有的,而工场手工业分工却完全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独特创造。
<h3>5、工场手工业的资本主义性质</h3>
数量较多的工人受同一资本指挥,既是一般协作的自然起点,也是工场手工业的自然起点。反过来,工场手工业的分工又使所使用的工人人数的增加成为技术上的必要。现在,单个资本家所必需使用的最低限额的工人人数,要由现有的分工来规定。另一方面,要得到进一步分工的利益,就必须进一步增加工人人数,而且只能按倍数来增加。但是随着资本的可变部分的增加,资本的不变部分也必须增加,建筑物、炉子等共同生产条件的规模要扩大,原料尤其要增加,而且要比工人人数快得多地增加。由于分工,劳动生产力提高了,一定劳动量在一定时间内消耗的原料数量也就按比例增大。因此,单个资本家手中的资本最低限额越来越增大,或者说,社会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越来越多地转化为资本,这是由工场手工业的技术性质产生的一个规律。
在工场手工业中,也和在简单协作中一样,执行职能的劳动体是资本的存在形式。由许多单个的局部工人组成的社会生产机构是属于资本家的。因此,由各种劳动的结合所产生的生产力也就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真正的工场手工业不仅使以前独立的工人服从资本的指挥和纪律,而且还在工人自己中间造成了等级的划分。简单协作大体上没有改变个人的劳动方式,而工场手工业却使它彻底地发生了革命,从根本上侵袭了个人的劳动力。工场手工业把工人变成畸形物,它压抑工人的多种多样的生产志趣和生产才能,人为地培植工人片面的技巧,这正象在拉普拉塔各州人们为了得到牲畜的皮或油而屠宰整只牲畜一样。不仅各种局部劳动分配给不同的个体,而且个体本身也被分割开来,成为某种局部劳动的自动的工具,这样,梅涅尼·阿格利巴把人说成只是人身体的一个片断这种荒谬的寓言就实现了。起初,工人因为没有生产商品的物质资料,把劳动力卖给资本,现在,他个人的劳动力不卖给资本,就得不到利用。它只有在一种联系中才发挥作用,这种联系只有在它出卖以后,在资本家的工场中才存在。工场手工业工人按其自然的性质没有能力做一件独立的工作,他只能作为资本家工场的附属物进行生产活动。正象耶和华的选民的额上写着他们是耶和华的财产一样,分工在工场手工业工人的身上打上了他们是资本的财产的烙印。
独立的农民或手工业者所发挥(虽然是小规模地)的知识、判断力和意志,——他发挥这些东西,正如野蛮人把全部战争艺术当作他的个人机智来施展一样,——现在只是对整个工场说来才是必要的。生产上的智力在一个方面扩大了它的规模,正是因为它在许多方面消失了。局部工人所失去的东西,都集中在和他们对立的资本上面了。工场手工业分工的产物,就是物质生产过程的智力作为别人的财产和统治工人的力量同工人相对立。这个分离过程在简单协作中开始,在工场手工业中得到发展,在大工业中完成。在简单协作中,资本家在单个工人面前代表社会劳动体的统一和意志,工场手工业使工人畸形发展,变成局部工人,大工业则把科学作为一种独立的生产能力与劳动分离开来,并迫使它为资本服务。
在工场手工业中,总体工人从而资本在社会生产力上的富有,是以工人在个人生产力上的贫乏为条件的。
“无知是迷信之母,也是工业之母。思索和想象会产生错误,但是手足活动的习惯既不靠思索,也不靠想象。因此,在最少用脑筋的地方,工场手工业也就最繁荣,所以,可以把工场看成一部机器,而人是机器的各个部分。”
事实上,在十八世纪中叶,某些手工工场宁愿使用半白痴来从事某些简单的、然而构成工厂秘密的操作。亚·斯密说:
“大多数人的智力,必然由他们的日常活动发展起来。终生从事少数简单操作的人……没有机会运用自己的智力……他的迟钝和无知就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斯密在描述了局部工人的愚钝以后继续说:
“他的呆板的、单调的生活自然损害了他的进取精神…… 它甚至破坏了他的身体的活力,使他除了从事他所会的那种局部工作以外,不能精力充沛地持久地使用自己的力量。因此,他在自己的专门职业中的技能是靠牺牲他的智力的、社会的和军事的德性而取得的。但是,在每一个工业的文明的社会中,这是劳动贫民即广大人民群众必然陷入的境地。”
为了防止由于分工而造成的人民群众的完全萎缩,亚·斯密建议由国家来实行国民教育,虽然是在极小的范围内进行。亚·斯密著作的法文译者和评注者热·加尔涅——他在法兰西第一帝国时自然地成了参议员——始终一贯地反对这一点。他认为,国民教育是同分工的基本规律相矛盾的;实行国民教育会“消灭我们的整个社会制度”。]他说:
“象其他一切分工一样,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间的分离,随着社会〈他正确地使用了这个用语来表示资本、土地所有权和它们的国家〉的日益富裕而越来越明显、越来越确定。象其他任何分工一样,这种分工是过去进步的结果和未来进步的原因…… 政府应当反对这种分工并阻止它的自然进程吗?政府应当用一部分国家收入来试图使两类力求分开和分立的劳动混淆和混合起来吗?”
某种智力上和身体上的畸形化,甚至同整个社会的分工也是分不开的。但是,因为工场手工业时期大大加深了劳动部门的这种社会分裂,另一方面,因为它以自己特有的分工才从生命的根源上侵袭着个人,所以工场手工业时期也首先给工业病理学提供了材料和刺激力。
“一个人如果应受死刑,对他的分割就叫做处死,如果他不应受死刑,对他的分割就叫做谋杀。对劳动的分割就是对民众的谋杀。”
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或者工场手工业,最初是自发地形成的。一旦它得到一定的巩固和扩展,它就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有意识的、有计划的和系统的形式。真正工场手工业的历史表明,工场手工业所特有的分工最初是如何根据经验,好象背着当事人获得适当的形式,但后来是如何象行会手工业那样,力图根据传统把一度找到的形式保持下来,在个别场合甚至把它保持了几百年。这种形式的变化,除了在次要事情上的变化以外,始终只是由于劳动工具的革命。现代工场手工业——在这里我不是指以机器为基础的大工业——或者如在大城市产生的服装工场手工业那样,找到了现成的“诗人的分散的肢体”,只需要把它们从分散状态集合起来;或者,分工的原则十分明显,只需要简单地把手工业生产(例如装订业)的各种操作分配给专门的工人。在这种情况下,用不着一个星期的经验,就能找到各种职能所必需的人手之间的比例数。【有一种天真的信念,认为资本家个人在分工方面先验地运用了有发明能力的天才。这种信念还只保存在如罗雪尔先生那样的德国教授中间,在罗雪尔看来,分工是从资本家的丘必特式的脑袋中现成地跳出来的,因此他以“各种各样的工资”来酬谢资本家。实行分工的程度取决于钱袋的大小,而不取决于天才的大小。】
工场手工业分工通过手工业活动的分解,劳动工具的专门化,局部工人的形成以及局部工人在一个总机构中的分组和结合,造成了社会生产过程的质的划分和量的比例,从而创立了社会劳动的一定组织,这样就同时发展了新的、社会的劳动生产力。工场手工业分工作为社会生产过程的特殊的资本主义形式,——它在当时的基础上只能在资本主义的形式中发展起来,——只是生产相对剩余价值即靠牺牲工人来加强资本(人们把它叫做社会财富,“国民财富”等等)自行增殖的一种特殊方法。工场手工业分工不仅只是为资本家而不是为工人发展社会劳动生产力,而且靠使各个工人畸形化来发展社会劳动生产力。它生产了资本统治劳动的新条件。因此,一方面,它表现为社会经济形成过程中的历史进步和必要的发展因素,另一方面,它又是文明的、精巧的剥削手段。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是在工场手工业时期才产生的,它只是从工场手工业分工的观点来考察社会分工,把社会分工看成是用同量劳动生产更多商品,从而使商品便宜和加速资本积累的手段。同这种着重量和交换价值的观点截然相反,古典古代的著作家只注重质和使用价值。由于社会生产部门的分离,商品就制造得更好,人的不同志趣和才能为自己选择到适宜的活动范围,如果没有限制,在任何地方都作不出重要的事情。因此,产品和生产者由于分工而得到改善。他们偶尔也提到产品数量的增加,但他们指的只是使用价值的更加丰富。他们根本没有想到交换价值,想到使商品便宜的问题。这种关于使用价值的观点既在柏拉图那里,也在色诺芬那里占统治地位。前者认为分工是社会分为等级的基础,后者则以他所特有的市民阶级的本能已经更加接近工场内部的分工。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分工被说成是国家的构成原则,就这一点说,他的理想国只是埃及种姓制度在雅典的理想化;与柏拉图同时代的其他人,例如伊索克拉特斯,也把埃及看成是模范的工业国,甚至在罗马帝国时代的希腊人看来,它还保持着这种意义。
在真正的工场手工业时期,即在工场手工业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统治形式的时期,充分实现工场手工业所特有的倾向遇到了多方面的障碍。虽然工场手工业,如我们已看到的,除了把工人分成等级以外,还把工人简单地分为熟练工人和非熟练工人,但是,由于熟练工人占压倒优势,非熟练工人人数仍然极其有限。虽然工场手工业使特殊操作适应于它的活的劳动器官的年龄、体力和发育的不同程度,从而迫切要求在生产上对妇女和儿童进行剥削,但总的说来,这种倾向由于习惯和男工的反抗而遭到破坏。虽然手工业活动的分解降低了工人的教育费用,从而降低了工人的价值,但较难的局部劳动仍然需要较长的学习时间,甚至在这种学习时间已成为多余的地方,工人还竭力要把它保留下来。例如,我们看到,英国的学习时间定为七年的学徒法,直到工场手工业时期的末期还完全有效,大工业才把它们废除。由于手工业的熟练仍然是工场手工业的基础,同时在工场手工业中执行职能的总机构没有任何不依赖工人本身的客观骨骼,所以资本不得不经常同工人的不服从行为作斗争。我们的朋友尤尔叫喊说:
“人类天性的弱点如此之大,以致工人越熟练,就越任性,越难驾驭,因此,工人不驯服的脾气给总机构造成巨大的损害。”
因此,在整个工场手工业时期,都可听到关于工人缺乏纪律的怨言。即使我们没有当时的著作家的记载,但从十六世纪直到大工业时代,资本始终没有能够占有工场手工业工人全部可供支配的劳动时间,各种工场手工业生命短促,它们随着工人由国外迁入或迁往国外而由一国迁到另一国,这些最简单的事实就等于成千上万册的书。我们一再引用过的《论手工业和商业》的作者在1770年呼吁说:“必须用这种或那种方法把秩序建立起来。”六十六年以后,安得鲁·尤尔博士也说道,在以“经院式的分工教条”为基础的工场手工业中,还缺乏“秩序”,而“阿克莱建立了秩序”。
同时,工场手工业既不能掌握全部社会生产,也不能根本改造它。工场手工业作为经济上的艺术品,耸立在城市手工业和农村家庭工业的广大基础之上。工场手工业本身的狭隘的技术基础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和它自身创造出来的生产需要发生矛盾。
工场手工业最完善的产物之一,是生产劳动工具本身特别是生产当时已经采用的复杂的机械装置的工场。尤尔说:
“这种作坊展示了各种程度的分工。钻头、刀具、旋床各有各的工人,这些工人依照他们的熟练程度而分成等级。”
工场手工业分工的这一产物,又生产出机器。机器使手工业的活动不再成为社会生产的支配原则。因此,一方面,工人终生固定从事某种局部职能的技术基础被消除了。另一方面,这个原则加于资本统治身上的限制也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