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6—1757

1771年撰于特怀福德村圣阿瑟夫教堂主教家中(2)

吾儿:

我一向乐于收集祖上的一切珍闻逸事。也许你还记得,你随我在英国期间,我曾为此目的,四处奔走,遍访亲属中的遗老耆旧。同样,对于我一生的经历,想来你(3)也会乐于知晓。然而,这其中的许多事情,你并不熟悉。目前我正在乡间休假,可望有一周闲暇,不受干扰,于是坐下来将它们述诸笔端。促使我这样做的,还有其他一些原因。我出身卑微,家境贫寒,后来有所出息,生活优裕,在世界上稍有声誉,迄今为止我一生顺风顺水,我的立身之道,承蒙上帝庇佑,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后辈子孙也许乐意知道这些处世之道,因为其中一些处境或许与他们的相似,可以效法。

对于我交上的好运,回顾起来,我有时不禁要说:如果给我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我会毫不介意我的一生再从头重演一遍。我仅仅要求像作家那样,在再版时有改正初版某些错误的机会。这样,我不仅改正了错误,还能扭转种种不测事件,这样于别人就更加有利。但是即使无法避免这些不幸的厄运,我还是愿意保持原样,重演人生。但是由于这种重演是不可能的,那么最接近重演的似乎就是回忆了,将人生付诸笔端,并使之尽可能留存久远。

因此我将倚着老人常有的癖好,来谈论自己和自己过去的作为。但是我这样做,可能会使听者感到厌倦,他们可能只是因为敬老,觉得必须得坐下来听我说;但是一旦写下来,听与不听就可以悉听尊便了。最后(我还是自己承认了好,因为即使我否认,别人也不会相信),写自传,或许还会大大地满足我的虚荣心。说句老实话,我时常听见或在书上读到别人在刚说完像“我可以毫不自夸地说……”这种开场白以后,接着就是一大篇自吹自擂的话。大多数人不喜欢别人的虚夸,不管他们自己是多么自负。但是无论在什么地方,我对这种虚荣心总是很宽容。因为我相信这种心理,对自己和他周围的人都有好处。所以,在许多情况下,一个人如果感谢上帝赐予他其他品质的同时,也赐予了其自负,这也是不足为怪的。

既然在这里提到了上帝,我愿意十分谦恭地承认,上面提到的,我过去一生中的幸福,当归功于上帝仁慈的眷顾。上帝使我找到了处世之道,并且使我获得了成功。这种信仰使我充满希望——虽然我不应该臆断,上帝在将来会像以前一样施善于我,使我继享幸福,或使我忍受命中注定的逆运(像其他人一样,我也可能有这样的遭遇)。因为我未来命运的轮廓只有上帝知道,上帝甚至能够通过苦难来赐福于我们。

我有一位伯父(他也同样爱好收集家族中的奇闻逸事),有一次他交给我一些关于我们祖先事情的笔记。从这些笔记我才知道,我们家族在诺桑普顿郡的爱克顿教区,至少已经住了三百年。究竟在这以前还有多少年,他就不知道了。(也许从他们采用“富兰克林”为姓的时候起。“富兰克林”在这以前是一个人民阶层的名称,当时英国各地的人们都开始采用姓氏。)他们享有三十英亩的自由领地,以打铁为副业。直到我伯父的时候为止,打铁这一行业一直保留在我们家族中。家中的长子总是学打铁的,我伯父和我父亲都遵照传统让他们的长子成了铁匠。

我查阅了爱克顿教区的户籍册,只找到了1555年以后的出生、嫁娶和丧葬记录,那以前的户籍册在那个教区里已经没有了。从这个户籍册里,我发现我是五世以来小儿子的小儿子。

我的祖父汤姆斯原先住在爱克顿,他生于1598年,一直在那里居住到老年,到他不能从事劳动的时候,才搬到他儿子约翰的家里。约翰的家在牛津郡班布雷村,他是一个印染匠,我父亲就是跟着他学徒的。

我的祖父就死在那里,葬在那里,我们在1758年看到了他的墓碑。他的长子汤姆斯住在爱克顿的住宅里,后来把住宅和田产遗留给了他的独生女。他女儿和她的丈夫(是威灵堡的一个叫做费雪的人)又把房产卖给伊斯德先生,他现在还是那里的庄园主。

我祖父养大了四个儿子:汤姆斯、约翰、本杰明和约西亚。现在,我手头没有任何材料,不过我将把还记得的都给你写出来。如果我收集的材料在我离家后还保存完好的话,你将会从中看到更详细的记录。

汤姆斯跟他父亲学了打铁。但是他生性聪慧,当地教区的大绅士伯麦老爷鼓励他求学上进(他的弟弟们也得到同样的鼓励)。他获得了书记官的职位,成为了地方上很有声望的人,也是当地(无论是他的本村,诺桑普顿的城镇或是他所在的州)一切公益事业的主要推动者,我们听到了许多关于这一类的事例。

在爱克顿教区,他颇受到当时的哈利法克斯勋爵的赏识和奖励。他死于旧历1702年1月6日,离我的出生恰巧四整年。我记得当我们从爱克顿教区的一些老人口中听到关于他的生平和性格的时候,你觉得很像你所知道的我的一生和个性,颇为惊异,你说:“他如果死在您出世的那一天,人家也许还以为是灵魂转世呢!”

约翰做了染匠,许是染呢绒的。本杰明是丝绸染匠,在伦敦拜师学艺。他秉性聪颖。我很清楚地记得他,因为当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他渡海到波士顿来,住在我父亲那里,跟我们同住了几年之久。他一直活到高龄,他的孙子撒木耳·富兰克林现在还住在波士顿。他去世后留下了两本四开本的诗稿,里面是一些写给他亲友的即兴短诗。下面寄给我的一首诗就是一个实例(4)。

他自己制定了一套速记法,并且教给了我,但是因为我从来不练,所以现在忘光了。我的名字就是随这位伯父取的,因为我父亲跟他感情甚笃。

他笃信宗教,经常去听著名传教士的布道,并用他的速记法将布道记下来,已达数卷之多。他还很关心政治,或许对于他的身份来说,他对政治太过于热心了一点。最近,我得到了他整理的,从1641年到1717年公共事务中主要事件的小集子。从编号来看,许多卷都已丢失,但仍有八卷对开本,另有二十四卷四开本和八开本。一位旧书商人看见了这些书卷,因我有时在他那里买书,他认识我,所以他把这些书带给了我。似乎是我伯父去美洲时留在这里的,从那时算起已有五十年了。他在这些书的页边空白处做了许多批注。

我们这个卑微的家族,很早就参与了宗教改革运动,在整个玛丽女王时代都是新教徒。当时他们因为积极反对教皇制度,有时会有遇到迫害的危险。

他们曾有过一本英文版《圣经》,为了隐藏和保护它,他们用胶布把《圣经》打开着绑在一个折椅的凳面底部。当我的高祖父给他的家人读那本《圣经》时,他把那把折椅翻起来放在膝盖上,然后翻动胶布下面的书页。家庭中的一个孩子会站在门口放哨,如果他看到宗教法庭的执行官,他便会发出警报。如果有执行官出现,他们就把折椅翻过来四脚朝地,《圣经》就像之前那样被隐藏在折椅之下了。此逸事我是从本杰明伯父那里听来的。

这个家族持续信奉英国国教,大概直至查尔斯二世的统治结束。那时,一些牧师由于不遵奉国教会惯例,在北安普敦郡举行了秘密集会,已经被开除教籍。本杰明和约西亚支持他们,直至他们生命的终止。但是其余的家庭成员仍然信仰国教。

我的父亲约西亚很年轻就结了婚,大概于1682年,他偕妻子和三个孩子来到新英格兰。法律禁止非国教徒聚会,而且就是聚会也常常被干扰,导致很多他认识的人搬到美洲去了。后来,他也随同他们去了新大陆,他们期望在那里能享有宗教自由。

在那里,他与原来的妻子又生了四个孩子,与第二位妻子又生了十个孩子,一共十七个孩子。我记得一度有十三个孩子与他一同进餐,这些孩子都长大成人,并纷纷结了婚。我生于新英格兰的波士顿,是最小的儿子,下面还有两个妹妹。我父亲的第二位妻子是我母亲,名叫阿拜亚·福尔杰,是彼得·福尔杰的女儿。彼得·福尔杰是新英格兰最早的一批移民之一,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科顿·马瑟在他的美洲教会史中曾称赞他为“一个虔诚、博识的英国人”。我听说他不时创作一些短诗,但只有一篇付梓,我在好多年以前曾经拜读过。这首诗写于1675年,是用当时流行的诗歌体裁写成的,是写给当时当地的执政当局的诗行。这首诗拥护信仰自由,支持浸礼会教徒、贵格会教徒,和其他已受到迫害的教派成员,认为殖民地所遭受的印第安人战争和其他灾害是迫害教徒的后果,上帝把它们作为报应来惩罚如此可憎的恶行,并规劝教派废除那些无情的法律。对我来说,所有诗行都写得质朴、落落大方。尽管我已经忘了该诗节的前两句,但我还记得其中六行。这些诗行的大意是说他的谴责出于好意,因此他并不隐瞒他是该诗的作者。

成为诽谤者(他说),

我打从心里不愿;

我现住在本镇;

我定要写出我的名字,

毫无恶意,你们真正的朋友,

是彼得·福尔杰。

我的兄长全部被送去不同行业当学徒。八岁时,我被送到文法学校,我父亲想要把我作为他儿子中的什一税献给教会,为教会效力。我从小就识文断字(我一定很小就识字,以至于在我的记忆中我一直就识字),他所有的朋友都认为我一定能成为优秀的学者,因此,我的父亲受到鼓励,做出了上述决定。我的伯父本杰明也同意这样做,他还说,如果我肯学习他的速记法的话,他要把他所有布道时用的速记本都给我,我想是把它们作为交换条件吧。

然而,在文法学校,我从成绩平平提升到名列前茅,接着就升入了二年级,并且在那年年终就随班升入三年级,我在学校的时间还不到一年。因为这个时候,我的父亲想到他有那么庞大的家庭,考虑到大学教育的费用,并且他看到许多受过大学教育的人混得都不尽如人意(这些是我听到他对他的朋友讲的原因),所以他改变了他最初的打算,把我从文法学校带到了一所书算学校。这所学校是由当时一位著名的、叫乔治·布劳内尔的先生主办的,他用和缓、激励的方法教授,大家都认为他的办学很有成绩。在他的教育下,我很快就学会了一手不错的书法,但是算术却学得不好,而且毫无进步。我10岁时被带回家,帮助父亲经营蜡烛和制造肥皂。这本不是他的本行,但在他到达新英格兰,发现染色业生意惨淡,不能维持他的家庭时,就以此为职业。因而我被安排去剪蜡烛的烛芯、灌烛模、照看店铺、出差等。

我并不喜欢这个行业,却对航海生活有所偏好,但是我父亲反对。然而,因为住得离水边很近,我常到水中和海边去,早早就学会了游泳,还有划船。当和其他男孩子一起在船或小舟上时,通常他们都听我的,尤其在有困难之时。其他时候我一般也是男孩子中的头儿,但有时会使他们陷入窘境。有一次值得一提,因为尽管那时没有用正当的方式表现出来,但它是我早年突出的公益精神的写照。

在水车储水池的一边有一个盐沼,涨潮时,我们常常在盐沼边上钓鲦鱼。盐沼在被我们多次踩踏之后,变成了一个泥潭。我提议在那里筑一个码头使得我们刚好能站在上面,我还把一大堆石头指给我的伙伴们看,那本来是要用来在沼泽附近建房屋的,正好合我们的意。于是,晚上当工匠们离开后,我聚集了好几个玩伴,像蚂蚁般勤劳地搬起石头来,有时两个或者三个人一起抬一块石头,我们把石头通通搬走,筑起了我们的小码头。次日早晨,工匠们对于石头的丢失很是讶异,后来在我们的码头发现了那些石头。他们便开始查问是谁搬走的石头,发现是我们干的,就向我们的家长抱怨,结果我们当中好几个都被我们的父亲教训了。尽管我一再辩解说这项工程是多么有益,但最后我父亲使我意识到:不诚实的事情是没有用处的。

我想你们或许想了解一下我父亲的外貌以及他的性格吧。他中等身材,但很健壮;他生性灵巧,擅长画画,对音乐还有那么点天赋,有清晰悦耳的嗓音,有时结束一整天的工作后,他会一边在小提琴上拉出赞美歌的曲调,还一边唱歌,听起来甚是悦耳。他也是一个机械方面的天才,有时,他使用起其他行业的工具也得心应手。但他的卓越之处在于对公私方面的慎重事宜,都能深刻理解并做出有根据的判断。的确,他从不介入政治工作,他那庞大的家系中有那么多孩子要接受教育,而他窘迫的境况也使得他必须忙于他的生意。但我清楚地记得经常有地方要人来拜访他,向他咨询关于他对所在的小镇或者教派的一些事件的意见,而且相当重视他的看法和建议。许多人遇到困难时,也会向他请教,他常常充当争论双方的仲裁人。

他时常会邀请一些通情达理的朋友或者邻人一同进餐叙谈,此时他总是设法提出一些明智或有益的话题,这些话题往往会提升孩子们的心智。通过这种方式,他使我们的注意力集中于立身处世中善良、正直、审慎的美德,而对于桌上的食物很少留意或完全不注意,不管佐料是否齐全,是否是应季蔬菜,味道如何,比起同类的其他食物是更好还是较次。我在这种环境里长大,因此我对放在我面前的食物的种类毫不在意,我完全不在意这些,至今用餐几个小时后我几乎记不得我吃过些什么。人在旅途时,这个特点对我来说反倒是一种便利。我的旅伴们,由于生活更优裕,口味和食欲也就更高贵精致,有时就会因为得不到这方面的满足而怏怏不乐。

我的母亲同样拥有极好的体格,她哺育了十个孩子。我父母除了去世时生的病,我不记得他们生过其他病。父亲活到89岁,母亲卒于85岁。他们去世后,遗体合葬于波士顿。几年前我在他们的墓前立了一块大理石碑,碑文如下:

约西亚·富兰克林

其妻阿拜亚

合葬于此,

在婚后的五十五年中,

他们相亲相爱地一起生活着。

没有庄园,或者高俸厚禄,

靠着不断的辛勤劳作,

蒙上帝赐福,

他们维持着一个庞大的家庭,

其乐融融。

并且抚养大了十三个孩子

和七个孙儿孙女

享有清誉。

从这一实例中,读此碑文的人啊!

应从此受激励,尽职尽责,

勿要怀疑我主之意志。

约西亚是个虔诚慎重的男子;

阿拜亚是个细心贞洁的妇人;

他们的幼子,

为表孝心和追忆,

立此墓碑。

约西亚·富兰克林,生于1655年,逝于1744年,享年89岁。

阿拜亚·富兰克林,生于1667年,逝于1752年,享年85岁。

唠唠叨叨地讲着这些不着边际的话,我发现自己也变老了。我过去写作比现在有条理多了。但在私人的聚会上,人们的衣着并不像在公共舞会一样。这或许只是疏懒罢了。

让我们言归正传吧:这样我在我父亲的行当里又做了两年,即直到我12岁。我从事那个行业的哥哥约翰,已经离开了我的父亲,成了家,自己在罗特岛州从事该行业。很明显我注定要接替我父亲的职业,当一个蜡烛制造匠了。但我一直不喜欢这个行业,我父亲担心,如果他不给我找到一个更适合的行业,我会像他的儿子约西亚那样离家出走,去过海上生活,从而让他十分恼怒。因此他有时会带我一起走走,去木工、瓦工、旋工、铜匠,等等的工作地点看看,以便观察我的爱好,并试图在陆地上找到一个适合我的行业。打那时起,观察那些技艺高明的工人、使用他们的工具就成了我的一大乐趣,而且我也受益匪浅,学到了很多的技能。当家里一时找不到工人时,我自己也能处理一些小修理工作。当做实验的兴致在我的脑中还很新鲜、强烈时,我会自己动手做一些实验器械。我父亲最后把范围缩小到制刀业上,本杰明伯父的儿子塞缪尔正好在伦敦学制刀业,大概就是那个时候在波士顿安顿下来了。父亲把我送去他那里,与他同住一段时间,试试我的兴趣。但他期望父亲付给他一些费用,这使我父亲很不高兴,所以我又被带回了家。

我自幼喜欢读书,经我手上的一点点钱都用来买书了。因为我很喜欢《天路历程》,所以我一开始就收藏约翰·班扬的作品,一本本小册子的那种。后来我把它们卖了,买了伯顿的《历史文集》。都是小商贩卖的书,很便宜,全集总共有四五十册。我父亲的小藏书室里主要是一些关于神学辩论的书籍,大多数我都读过。但是既然当时已决定不当牧师了,我就遗憾那时我正值对知识如饥似渴之时,却没有机会读到更适合的书。在那儿有一本普鲁塔克的《英雄传》我经常阅读,而且我一直认为那段时间花得很值。还有笛福的一本名叫《论计划》的书,还有另一本,是马太博士的《论行善》,这两本书或许使我的思想有了转折,并影响了我后来人生当中的一些主要的事件。

我好读书的倾向使得父亲最终决定让我做印刷工,尽管他有个儿子(詹姆士)已经在从事那个行业了。1717年,我的哥哥詹姆士带着一台印刷机还有一些铅字从英国回到波士顿,开办他自己的印刷行。比起我父亲的行业我更喜欢这个行业,但仍然向往海上生活。为防止这种倾向的可以料想的影响,我父亲迫不及待地把我送去我哥哥詹姆士那里当学徒。我反对了一段时间,但最后还是被说服,签了师徒契约,尽管当时我只有12岁。按照契约,直到21岁前,我一直算是学徒,只有最后那年才能领到熟练工的工资。很快我就熟悉了印刷业,并成为我哥哥的得力助手。现在我可以读到更好的书了。我认识了一些书商学徒,这使得我间或能借到一小本书,但我得保证很快归还,而且不留任何污迹。有时书是晚上借的,第二天一早就要还,因为怕被发现缺书或者怕有人要买这本书,于是我常常看书到深夜。

过了一段时间,一位很聪明的商人,马修·亚当斯先生,经常来我们的印刷行,他收藏有许多书。他注意到我,便邀请我去他的藏书室,并好心地借给我一些我要读的书籍。我正痴迷于诗歌,自己还写了一些诗。我哥哥认为以后可能有用,便鼓励我写诗,并让我写作一些时兴的民谣。有一首叫做《灯塔悲剧》,其中写到华萨雷船长和他的两个女儿被淹死的故事。另一本是水手歌,是关于缉拿海盗铁契(或者“黑胡子”)的故事。这两首都毫无价值,是用低级小调的格式来写的。当把它们印制出来之后,哥哥让我拿到镇上去卖。第一首诗销量很好,因为写的是新近发生的、还引起了轰动的事。这使我沾沾自喜。但我父亲却不支持我,嘲笑我写的诗,并说写诗的人一般都是穷光蛋。因此我避免成为诗人,如若不然,我很可能是个拙劣的诗人。但由于散文写作对于我的人生十分有用,而且是我人生得以发展的主要手段,现在我将告诉你们,在这种境况下,我是如何获得那一点点写作技能的。

镇上还有一位喜爱读书的孩子,名叫约翰·柯林斯,我与他交往密切。我们有时争辩,我们很喜欢争论,而且非常希望驳倒对方。顺便说说,爱争辩常常会成为坏习惯,会使人一遇到现实中的矛盾就变得难以相处。由此,不仅毁坏交谈,使谈话变得不愉快,还会在可能获得友谊的情况下产生厌恶和敌意。我在阅读我父亲的宗教论辩的书籍时就染上了这个恶习。从那时起我发现,除律师、大学学者,以及在爱丁堡受过训练的各类人以外,凡是理智的人都不会养成那个坏习惯。

曾经有个争论焦点,不知是怎么出现在我和柯林斯之间的,就是女性是否应受高等教育,还有她们是否有从事研究工作的能力。他持的观点是女性不应受高等教育,因为他认为她们生性低劣,不能胜任。而我的观点却相反,或许是有点儿为了辩论而辩论吧。一般都是他更雄辩,总有现成足够的言辞。我觉得很多时候,我不是被他强有力的理由击败的,而是被他流畅的语言打败的。我们直到分开,也未能解决问题,并且在一段时间内都不能再相见,于是我就静坐下来把我的论据写下来,再清楚地誊写一份给他寄去。他回信,我又回复他。一边各有三四封信时,我父亲偶然发现我的信,并拿来读了。他不参与我们的辩论,但趁机给我讲关于我的写作方式。他观察到,虽然比起柯林斯,在正确拼写和标点符号的使用方面我有优势(这归功于我在印刷行工作过),而我在措辞的典雅、叙述的条理方面,远不及柯林斯。父亲只举了几个实例,就使我心悦诚服。我看得出,他的评论是公正合理的,所以自那以后,我更加注意文章的风格,而且下定决心努力改进。

大约那个时候,我偶然找到了《旁观者》的单本,是第三卷。我之前从未见过这个刊物。我把它买了下来,一遍一遍地读,很是喜欢。我认为那文章写得好极了,如果可能的话,我想模仿那种写作方式。带着这个想法,我给书中几篇论文的每句话做了个简单的摘要,放了几天以后,不看书,再试着用我想得起来的合适词句把内容补充完整,把那些短句扩充成和之前一样完整的句子,再凑成完整的文章。然后我把我写的《旁观者》和原著比较,找出并改正我的不足之处。但我发现我词汇贫乏,或者不能即刻回忆起并使用适当的词汇。我想如果我之前没有放弃作诗的话,那些词汇我可能已经积累起来了。由于要使用同义、不同长度、不同读音的词做韵词,来符合诗歌的韵律,这会使我经常去查找大范围的词汇,让我牢记并掌握那些词汇。因此我找了一些故事并把它们改写为诗歌。这样一段时间后,当我完全忘记原来的散文之后,又把它们转化回散文形式。有时我也把我的摘要内容顺序弄乱,几周以后,在把句子补充完整之前,试图把它们调整到最合理的顺序,再把它们写成完整的句子,拼成论文。这能教会我如何排列我的思想的顺序。我把我所写的和原著比较,我发现了不少错误,就一一改正过来。但有时我喜欢幻想:我侥幸改进了原文的条理和语言,哪怕是在某些细小处。这使得我受到鼓舞,认为我终有一天会成为一个尚可被接受的英语作家,对此我可以说是野心勃勃。我能自行支配的时间都是在晚上,一天工作之后或第二天早晨开始工作之前,或者在星期天。但我在我父亲的管教之下时,星期天他常逼我做礼拜,尽管当时还认为做礼拜是我的义务——虽然我无暇参与。我总是设法一个人待在印刷行,这样才能阅读和做这些文字练习。

大约在我16岁的时候,我看到一本由一个名叫特赖恩的人写的提倡素食的书。我决定遵循。我的哥哥还未成家,无人主持家务,但他和他的徒弟们就在另一个人家包饭。我不食肉带来了不便,而且我常常因为我的特立独行而被责备。我自己学着特赖恩的方式做了他的一些菜肴,如煮土豆或米饭,速成布丁,和其他一些菜肴,然后向我哥哥提出,如果他每周付给我一半我的伙食费的钱,我愿意伙食自理。他马上就同意了,不久我发现我可以节省一半他付给我的钱,我又有一笔钱用来买书了。而且这对我还有另外一个好处。我哥哥还有其他学徒离开印刷室去吃饭,我就留在那里,匆匆吃掉我寒碜的食物,常常只是一块饼干或者一片面包,一把葡萄干或者糕点制作房那里买的果馅儿饼,和一杯清水。如果他们回来之前还剩有时间,我就学习。注意节制饮食后,我的头脑变得十分清醒,思维也更敏捷,所以,在这其间,我取得了更大的进步。

以前我不谙算术,在学校期间算术有两次都未及格,为此我感到很羞愧,所以我把科克尔的算术书读过了一遍,结果很轻松。我也读了舍勒和夏尔米的航海书籍,了解了书中所包含的一点几何知识,但在几何方面我从未进行过深入研究。大约此时,我读了洛克的《人类悟性论》,还有波尔洛亚尔派的先生们所著的《思考的艺术》。

当我正一心一意地改进我的文体的时候,我偶然发现了一本英语语法书(我想这是格林伍德撰写的),在结尾处有两篇关于修辞与逻辑的简短介绍,关于逻辑那篇的结尾处,有苏格拉底以对话法进行论辩的实例。此后不久,我就买了一部色诺芬的《苏格拉底的重要言行录》,其中有许多对话法的实例。我被吸引住了,转而采用这种手法,放弃了我唐突的辩驳以及武断的立证,却装成一个谦逊的心存疑虑而发问的人。那时,通过阅读沙夫茨伯里和柯林斯的作品,对于我们的宗教教义的许多条款,我都持怀疑态度。我发现这种方法对我是最为稳妥的,却会使争论的对方十分窘迫。因此我很喜欢这种方法,并反复练习。而后我在引导人们的思维方面变得熟练而巧妙,即使是博识的人,也不得不做出妥协,这是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我常常使他们陷入他们无法自拔的困境,而我自己和我的论题却常常获得原本不应该的胜利。我使用这种方法一直持续了几年,但是渐渐放弃了,只保留了以谦虚谨慎的方式来表述自己观点的习惯。当我提出任何可能引起争论的观点时,绝不使用“一定”、“毫无疑问”,或者其他任何表示绝对肯定的字眼。转而我会说,“我猜想或料想某事是如此如此”,“因为什么什么原因,在我看来这件事好像是这样”,或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我想是这样,或者那样”,或“我想是这样的”,或者“如果我没弄错的话,情况是这样的”。我相信,在我向他人灌输我的观点,以及说服人们采用我不时努力提倡的行为时,这种方法非常有益。并且,由于谈话的主要目的无非是教诲人或者被教诲,取悦人或者说服人。因此,我奉劝那些善良的聪明人,不要因为采取独断式的态度而削弱他们行善的力量,那些方式总是让人觉得愤慨,容易产生对抗情绪,因而将语言之所以存在的目的(即交流思想和增进感情的目的)破坏无遗。因为,如果你想传授知识,肯定、武断的态度也许会引起矛盾,还会妨碍坦率的交流。如果你想从别人的学识经验中获得信息、取得教益,同时却固执己见,那些不喜欢争论的、谦虚、明智的人很有可能在你出错时听之任之。以这种方式,你是很难取悦你的听话者或是赢得别人的赞同的。蒲柏说得好:

“你不应以教训的口吻去教导人,别人不懂的东西你应当作为他们遗忘的东西提出来。”

他接着又劝告我们说:

“即使有把握,也要谦虚谨慎地说出来。”

蒲柏很可能接下去用他在其他地方的一行联句在这里与上文结成联句,我想这一行放在原来那里没有这里合适。

“因为傲慢就是愚蠢。”

如果你问,为何这句在原诗里不合适?那我只好引用原诗了:

“不谦逊的言辞不给辩解留余地。

“因为傲慢就是愚蠢。”

那么,愚蠢(假如人不幸很愚蠢的话)不就是他傲慢的理由吗?因此,这两行诗这样写,不是更合理吗?

“大言不惭,只有这唯一的理由,

“那就是傲慢就是愚蠢。”

然而,究竟是否如此,愿高明之士不吝赐教。

从1720年或者1721年,我哥哥开始出版报纸了。那是在美洲殖民地出现的第二份报纸,称为《新英格兰报》。在它之前唯一的报纸是《波士顿邮报》。我记得他的一些朋友劝阻他出版那个报纸,说那个事业不太可能成功,依他们判断,殖民地有一家报纸就已足够。现在(1771年),这里共有不少于二十五家报纸。然而,我哥哥还是按原定计划执行。当报纸排好了版,印好之后,他就派我到镇上的街头巷尾给顾客送报纸。

他的朋友当中有一些聪慧的人,他们以给这家报纸写些文章作为消遣,这使得该报纸声名远扬,需求量更大。这些绅士们也经常来拜访我们。听到他们的谈话,知道他们的文章得到认可的原因后,我跃跃欲试地想要自己动笔试试;但由于我还是个孩子,并怀疑如果我哥哥知道是我写的,他会拒绝发表我写的任何东西,我设法改变我的字迹,写了一篇匿名的文章,晚上悄悄地放在印刷行的门下面。第二天早晨我写的文章被哥哥发现,当他的写作朋友照常来访时,还拿来与他们交流一番。我听到他们读了我的文章,还对其进行了评论。我发现我的文章得到了他们的认可,他们就其作者进行猜测时,提到的都是我们中有学问、有智慧的知名人士,这使我甚是高兴。不过现在想起来,当时我的文章能侥幸得到这些人的赏识,也许他们并没有我当时认为的那么有鉴赏力。

这次经历鼓舞了我,所以我又写了几篇文章,同样得到他们的赞许,并予以发表。我一直保守我的秘密,直到我那一点点写作这种文章的见识用尽之时,这个秘密才被拆穿。此时,我哥哥的朋友对我开始重视,但是这使我哥哥不高兴,因为他认为——或许他有充分的理由——他们那样做会使我太过自负。或许这是那段时间里我们产生冲突的原因之一。虽然他是兄长,但他把自己当成我的雇主,而把我当是他的学徒而已,相应地,他想我和其他人一样为他效力,而我认为他要求我做的某些事过分地降低了我的身份,希望兄长能多迁就自己一点。我们常常在父亲面前争吵,我还猜想,如果我不是在正义的一方,那么就是更能说善辩,因为父亲的裁决基本都是向着我的。但是哥哥性情暴躁,还经常打我,我因此很生气。而且想到我的学徒生涯太过沉闷,我一直都想有某次机会可以使其变短,最终这个梦想以一个意料之外的方式实现了(5)。

我们的报纸中有篇关于一些政治观点的文章(其具体内容我已忘记),这篇文章冒犯了州议会。他们发出了一张议长拘留票,我哥哥被控告、拘捕,并被监禁了一个月,我想大概是因为他不愿泄露原作者姓名的缘故吧。我也被拘捕并在会议上审问了我,但尽管我的回答没有让他们满意,他们仅仅教训了我一番,然后放我走了。

或许他们考虑到我只是个学徒,我有保守师父秘密的义务。尽管我和哥哥之间有不愉快,但还是对他被判刑这事儿很愤慨。在我哥哥被监禁期间,我管理报务,在报纸上我大胆批判了我们的统治者。我哥哥倒是很喜欢这些文章,而其他人却开始对我有了不好的印象,说我是一个青年天才,但有着诽谤讽刺的倾向。我哥哥被释放时,州议会发出了一道命令(一道十分奇怪的命令):“禁止詹姆士·富兰克林继续发行名叫《新英格兰报》的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