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赫斯的眼睛(2 / 2)

处男葛不垒 徐皓峰 7791 字 2024-02-18

所谓私了就是她与父亲的奸情得以延续,作为免去对我刑事起诉的交换条件。我为了母亲而仗义出手,不料得罪了父亲也得罪了母亲。我里外不是人地待在家中,终于压抑得离家出走。

出走那天,我先去了淮海路上一家新的内衣商店,辨认出父亲情人的乳罩是欧奴琳牌。

在骨感女子四肢的包裹中,我有着禅师般的瞬间领悟,当年我为何一下一下击打那女人的胸骨,因为我始终不敢将乳罩剥下……

骨感女子的乳房亲密地贴在我的胸膛,诱发我离家后所有的记忆,我在街头擦过皮鞋,在麦当劳打工,在外滩游轮上做过导游,卖过血,最终成了个出租车司机,浪漫属于出租车司机。

其实我没经历过那么多颠沛,上面的职业陈列只不过用来说明心灵的痛苦,出走后我每月都以缺钱为由而回家一次,估计着父母会把我留下,但他俩每每都有钱给我。

我的家很有钱,我现在租房的每月七百,还是父母提供。

骨感女子的右腿弯曲在我的小腹,凸出膝盖的精致造型,她乳房上方的胸骨有着比父亲情人更为清晰的形状,我不禁一拳打上,听到了一声陶瓷的回响。好的女人好到骨头里——原来标准是这样的,我找出根棍子对她一顿抽打,恰巧发出《泉水叮咚》的曲调。

她以骨骼的微妙硬度再一次将我征服。

我的杀人计划一拖再拖。

一个早晨,我先一步醒来,她酣睡的神情仿佛一个五岁的女孩,那种纯洁令我干涸的右眼产生泪滴的预兆。那一滴眼泪如同从眼球中挤出一滴血,疼得我坐卧不宁。

我投入到搂外阴冷的空气中,奋力奔走,听到一声“煎饼油条”的叫卖。我说:“来根油条!”

油条混合着面粉和豆油的香气,令我突发奇想——不如索性同她生活在一起,又叫了声:“再来两根油条,一袋豆浆。”

滚烫的豆浆在手中颠簸,令人对夫妻生活产生向往。奔回住所时,我发现楼前有辆雪铁龙轿车,许多人围观,似乎发生了什么事情,什么事情也不能阻止我给她送早点。但跑进楼门前,还是回身看了一眼。

便看见了骨感女子,几条大汉正要将她拉进轿车,她整个人躺在地上,挣扎着,嘴里发出委屈的尖叫。

我冲过去,听到声:“什么也别管啊!”就被一拳击在脖颈,摔倒在地。看着她被大汉们拎起了双手双脚,扔进车中,我大喊:“先别走!我到底欠了你多少钱?”她在车窗后被人拧着胳膊,说:“多了,数不清了。”

车开走后,我缓了半天方能爬起,拾起地上的豆浆袋吸了一口,想:难道真有个鞋油厂长?

在图书馆中我查到全国有六百七十一家鞋油厂,看到制作鞋油的主要原料是动物骨骼,我已决定前去拼命,也许我的骨骼便要混进下一批鞋油中了。

一个乡镇鞋油厂大概有一百余人,杀这么多人,多好的刀也难免会扭曲变形,最终我选择了厚重的扳手钳,不久前还曾想用它砸碎她的头颅。

带着扳手钳,我并没有寻遍全国,而是依旧开着出租,没完没了地在上海循环,我是个懦弱的人。渐渐地,我对她的记忆只剩下“一个野鸡怎会知道博尔赫斯”这一思考。

我又找了个陪车,一个只穿T恤,露出两臂腱子肉的女子,她说她受过跆拳道训练,能手劈木板,舌舔炭火,掌握三十一种撬锁技巧,擅长修理家用电器,原本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保镖,不料那些雇她保镖的富人们其实只是想调戏妇女。

她坚贞不屈,所以落魄如此,做了我的陪车。每当无聊时,她就会给我表演劈手,随着一声清脆的吼叫,一个路牌便会裂成两半,我管她叫“手倩”。有这么个武功高强的陪车,我一度又产生游历全国的想法。

可能不是鞋油厂长,骨感女子也许属于某个组织。我问手倩:“你对色情行业了解不?”她登时无声无息,过一会严肃地说:“你要干吗?”

我把骨感女子的故事说给她听,她哭得泣不成声,在我脸上亲了一下,说:“太危险,你不要去,一切交给我。”说完打开车门,跳入一条黑暗的弄堂。

的确危险,手倩再没回来。

我反复回忆我对她讲的故事,这个故事能让她落泪,也许说明我对骨感女子还有些依恋。由于没及时替补上新的陪车,我出了事故,在右转弯时撞倒了一位正在潇洒指挥的交警。公司知道了我的眼疾,于是我就失掉了工作。

车队同事为我举行了告别晚宴,许多人都喝醉了,纷纷钩住我的脖子,说:“不是我出卖的你!”

退掉了租的房子,万般无奈地回到家里。

我的父母和当年一样,眼神敏锐,动作敏捷,只不过增加了染发的习惯。他俩拥有青春的外壳,皮肤上的油脂依旧年轻。

父亲是个能圆满处理一切生活问题的上海男人,无论做什么都精力过人。他说话总是由一个细弱的喉音开始,然后越说越快,直到振荡了整个房间,让人心烦意乱,而他达到了旁若无人的悠然境界。

母亲随着年龄的增长,目光越来越凶狠,这是上海女人的发展规律,不管在年轻时多么秀气。她一天洗二十次手,三十次脸,四十分钟健美操,和父亲连绵不断地说话,平均六十分钟含有一百二十个重音二百七十个高音。

我的家摆满和父母一样精巧的物品,都是日本电器,十几年前流行日货,而今的上海流行美货,而我的父母还固守日货,说明他俩毕竟老去,面对时尚开始鲁钝。

我的家还有七十年前的老上海古董,唱机、电话、海报一类,焦黄锈污,塞在床下。按照风水之说,床底下最好空空荡荡,而床下淤积的旧物,将我的未来辐射得毫不明朗。

时常怀念当出租车司机的时候。在杳无人迹的深夜,两个出租车相逢了,会彼此喊一声:“抽根烟?”将车停在路边,抽着烟倾听着都市的噪音,甚至会有心旷神怡的感觉。慢慢越来越多的出租车停下,由于统一的色彩,远远看去,深灰色的路面泛起一片巨大的艳红。

那种快活已一去不返。

母亲骄傲地告诉我,父亲早已停止了他多年前的艳遇。我的家已平安无事,整日待在其中,是死一般的沉寂。我家的藏书都是我小时候看的小人书,现今都已是绝版珍品,对此,父亲认为他当年对我的智力投资,已连本带利地回收。一个清晨,我拦住了出门上班的父亲,递给他一个纸条,说:“能给我再买本书吗?”

按照纸条上的书目,他买回一套《博尔赫斯文集》。

博尔赫斯——我终于看到了他。书的封面登着他青年时代的照片,和我一样的懦弱。书的扉页是粉红色,以白色影印出他老年的轮廓,他右眼失明后整张脸开始转变,转变了三十年,成了另一个模样。

我喜爱他老年的面容,也许那便是我三十年后的样子,一个智者,是人类但没有人类的表情。

对于自己的右眼,他没写过任何东西,也没有一篇失明者的小说,而对于妓女或是妓女般的女人,他有许多描述,手法雷同,不是“鲜亮的红发”就是“鲜亮的黑发”,这重复的贫乏词汇,也许对于他是津津乐道,他就喜欢女人的毛发。

我喜欢女人的什么地方?我喜欢她上衣圆领露出的锁骨,喜欢敲点她鼻梁的硬骨,她——我的骨感女子,不知她的身体现在何处……

我的右眼以前是模糊的光璇,而今已然是一片昏暗,也许不久便溃烂凹陷。当我尚且面部正常,不惹人注意的时候,母亲交给我一个任务——监视父亲。

作为一个闹过婚外恋的人,积累了多年经验,我的父亲具备一股难以形容的风度,甚至还有令小女孩动情的力量。他可能的确离开了多年前的那个情人,却很难担保没什么新的举动。

随着他,我到了一所咖啡馆,一所理发店,最终进入了一所澡堂。

一进澡堂,便失去了他的踪影,这时一高个女子走来,问道:“先生,修脚吗?”竟然是马姑娘。自从和她的东北老乡一起下车,她便消息全无,见到我,她激动得眼圈发红,又叫了一声:“修脚吗?”我说:“修。”

在修脚室,她一边把我的脚划得鲜血直流,一边又讲起了白俄的故事。这个故事是,一个白俄在雪地死了,他是饿死的,这个故事就是一点点讲述饥饿的过程,说完这故事,我流血的脚上滴满了她的泪水。我不知该如何劝她,就说:“再讲个土匪的故事吧。”

她讲的土匪的故事是,一个土匪抢了个村姑,这个故事就是一点点讲述强奸村姑的过程。故事讲完,她停止了哭泣,恢复了正常,在我的脚上又划了一刀。她说这两个故事是她的精神支柱,每当难过得吃不下饭,就给自己讲白俄的故事,每当她腻烦,就给自己讲土匪的故事,凭着一点兴奋,生活下去。

她问我是否对土匪的故事有些许感触,我说:“否。”然后请她帮助寻找我的父亲。询问了父亲的音容笑貌,她两眼泛起深海鱼类的光芒,说:“他呀,谁知道跑哪去了。”

猜想马姑娘与我父亲的关系,令人无法忍受,我匆忙告辞,一走出修脚室,耳边响起一声:“踩背吗,先生?”——这个声音分外熟悉,正是我蒙古的宽脸姑娘。她见到了我,泪眼汪汪,激动地又说了一遍:“踩吗?”我说:“踩。”

我的后背冰凉闪闪,那是她的眼泪落下。她说在澡堂的诸多工种中,她最喜欢踩背了,站在别人的背上,立时感到自己命运逆转。

她站在我背上喝完了一瓶酒,醉态可掬地问我,是否将彼此的关系逆转,我说:“否。”然后请她帮助寻找我的父亲。询问了父亲的音容笑貌,她焕发出八百年前成吉思汗征服西域的豪气,凭空一指:“那里。”

按着她指明的方向,我到了一个黑暗的单间,里面有一个姑娘的身影,轮廓的边线已让我认出了她——骨感女子。她的身体耸动了一下,在即将上演相认的悲喜剧前,我张口描述父亲的容貌,她说:“刚走。”我便推门出去。

奔跑在回家的路上,由于缺乏右眼的视线,跑得非常颠簸。跑到离家相隔三条马路的一户石库门前,我敲了敲门。多年以前我的离家出走,实则是被父母所弃,父亲的态度容易理解,而母亲不单是为了交换条件,我拳打一个半裸女人时脸上的表情,也令母亲对我产生了极大厌恶。

没人开门,如果我在十七岁的时候没有随母亲走进这扇门,也许我就是另一种命运,那时要没人开门该有多好……

我奋力地又捶了一下门,引发出二十步外的一声大叫:“什么事,我在这!”父亲的情人出现在弄堂口,款款地走来。许多年过去,父亲的情人依然美丽。她的皮肤没有了当年的水灵润泽,但她依然美丽,不知父亲在何时将她抛弃。我说:“我有件事,必须跟你谈谈。”她诧异地看着我,点了点头:“你说吧?”我说:“我可以进去吗?”

她犹豫了一下,问:“你是好人吗?”我说不出话,她以为伤害了我,赎罪般地说:“进来吧。”我感慨着,经此一问,我知道了她是善良女性,还有些幼稚单纯。

一进她家,我迅速地将门关上,以极大力量将她顶到墙上,在她的胸骨上打了一拳,然后剥下了她的乳罩。

对着她赤裸的胸膛,我极度哀伤,她的乳房已垂软萎缩,乳头是暗淡的咖啡色泽。我转身离去时,她说了声:“混蛋!”我骂了声:“婊子!”

然后我又开始了极不协调的奔跑,到达澡堂,抓住骨感女子:“跟我走吧,我能把你藏住。”

我俩强作镇定地经过澡堂门口时,门口的大汉问了一声:“干吗去?”骨感女子回答:“客人请吃饭。”

走出澡堂二十步外,我握在她腰上的手,感受到她肋骨的一阵痉挛。

我有一个藏身之所。我曾经在开车时反复思考世祖逃逸之谜,按照爱因斯坦相对论的说法,当速度接近光速,时间变得无穷,那时的我,心灵滞懈在右眼失明的焦虑中,相对而言,出租车的速度便接近光速,所以我有无穷多的时间思考这一问题。

我早已破解了世祖的逃逸之谜。

世祖不是逃逸到远方,而是躲进了家里,这一所有人思维的盲点,让他躲过了被愤怒国人打死的厄运——这是我的逻辑推断,如果能被证实,便可以藏住一个姑娘。

我给家里打去电话,说我眼睛全盲,迷失在黄浦江边,需要让他们将我领回家来。父母出门后,我拉着骨感女孩走进我家。

经过了细致搜寻,我发现了屋顶与房脊间有一段距离,这是一个只能躺着的空间,推想一下,一个人长久地躺在这里,能够自由活动的只有两手,我躺了下来,果然在头部正对的位置发现了指甲的划痕,隐约是一个骑在马上的外国军官——这里就是世祖一百五十年前的藏身之所。

我和她躺在了这里。

这里很好,与天空只有一层瓦片相隔,雨打在瓦片上就仿佛打在身上,晴天的时候,会有鸽子降落在屋顶,爪子在瓦片上滑动的声音清晰无比,她说:“比雨还要好听。”

在这狭小空间,我和她紧紧相拥,有时父母会听到头顶的响动,母亲说:“是老鼠吧?”父亲说:“可能是燕子安窝。”我和她捂着嘴,才没有笑出声来。

我从没有如此漫长地和女人相拥,血液与骨骼都在分裂,即将演变成一个新奇物种。在深沉的甜蜜感中,我问出了一个困扰许久的问题,你怎么会知道博尔赫斯?

她说,她的行业是古老的行业,唐朝供奉观世音,宋代供奉吕洞宾,五六年前,不知行业中的哪一个人何种缘故读到了博尔赫斯,心灵极为震撼,从此广为宣说,博尔赫斯就成了她们供奉的第三个人。

我问,是不是因为博尔赫斯写的“鲜亮头发”?她摇摇头,说她并没有看过博尔赫斯的作品,在行业中流传的只是博尔赫斯的传记。

这个出生在动荡南美的人,他的生活,并没有他的小说般惨烈诡秘,他有着博学文雅的祖辈,从未被金钱困扰,一生在母亲身边,饱受宠爱,毕业于最好的学校,工作于图书馆,完全与生活脱节,获得了无尽的悠闲时光。

行业中最早看到他的人,之所以心灵震撼,因为他的生活是她从小的向往,那是一个淑女的生活。这篇博尔赫斯的传记,在她同行姐妹心中,犹如西方极乐世界对一个佛教徒的意义,将一个女人的理想描绘得具体周详。

但博尔赫斯为什么会写下那么多的诡秘故事?很快我俩就知道了答案,藏了十几天后,我和她的心理出现了幽闭症患者的迹象,对我们所逃离的外界,感到越来越深的恐惧。

骨感女子开始衰竭,在我的怀抱中骨骼松软。对她将死的预感,折磨得我两脚反复摩擦,终于碰到一块凉物。

那是块石头,镶嵌在瓦片间隙,显现出武器的光芒。一百五十年前,世祖躲藏到此,带一块石头的理由只能是,这是他令马受惊的工具。

我用双脚夹出了这块石头,让它落在肚腹,一把握在手中。如同所有的神兵利器,它蕴含着巨大力量,令我的指节不住颤抖。我对她说:“走,咱们什么也不怕,到外面去。”

站在熙攘的街头,享受着落日的宁静,她凹陷的肌肉血流加速,渐渐摆脱我的搀扶,挺立起脊骨。她的康复,令我产生巨大狂喜,此时远远走来一片黑压压的人影,在马路对面站成一排,正是我见过一次的那几条大汉。

她说:“我得走了。”

我:“我还欠你多少钱?”她:“算了。多得数不清了。”她过了马路,走到那伙人中间,与他们手挽手迎着落日向西而去,我大喊一声:“你们都是鞋油厂长派来的吧?”那伙人一脸困惑,她帮他们回答了一句:“傻瓜!”

他们的身影模糊在马路的灰色中,在光天化日下神秘地消失。我呆呆地看着,许久后方想起手中还有块石头。这块石头,非同小可,一百五十年前世祖扔出它,发生了上海诞生这一巨大的历史事件。

我扔出了它,等待着山河巨变,但是什么都没有发生,它飞出二十米,摔在地上,招来一个骑自行车人的叫骂:“你干吗呢!”它滚了滚便不动了,它只是一块普通的石头。

我的情况很好。回到家,活在父母身边,越来越热衷文化,买了许多书,用一只左眼疯狂阅读,如博尔赫斯般博学——这便是我的生活目标。

在深夜时分,父亲时常会悄然离家,每听到关门声,我都有一种想跟随而出的冲动,但每次都制止了自己,也许他去的地方便有她——我的骨感女子。

父亲后来出了事,在过马路时,一辆经过的翻斗车遥控失灵,将整车的石子倒在父亲身上。据目击者讲,无数石子像乒乓球一样在五十米范围的马路蹦跳,这宏大的场面,令父亲壮烈得像一个英雄。

由于被石子砸碎了整个头颅,他没有给我留下角膜。父亲的死,令母亲在一夜衰老,直到葬礼上,父亲多年前的情人出现,母亲方恢复了她凶狠的目光。那女人冷冷地扫视着母亲,当看到我时,神情大变,掉头而走。母亲以为我也在瞪她,欣慰地拍拍我,说:“真给妈撑腰。”刹那间我感到重获母爱。

以后我就是个废人了,买了墨镜,等待着完全瞎眼的一天。我获得一种知天知命的宁静,不料接一纸医院通知。医院有了一个将死的病人,指名点姓将角膜捐我。

我赶到医院正是那人弥留之际,走廊里坐着我熟悉的几条大汉。她正是我的骨感女子,见到我,“哎哟”了一声立刻死去。她得的是急性肾衰竭,送来了十一个小时便抢救无效。几个大汉对我说了声:“节哀。”威武地离去。

我为死去的她付了医疗费,为自己付了手术费,躺在手术台上说了声:“换吧。”

手术结束,医院将我尚好的左眼也包裹在纱布里,母亲找来了一个生活保姆,握到她满手的硬茧,我说:“你是不是手倩?”就听到啼哭响起。

手倩那晚下车后,究竟有了怎样的遭遇,她说那是她一生的秘密。而今她已弃武从文,作为生活保姆,十分细致体贴。

我和手倩日久生情,她也恢复了自己的天性,每当和我一起散步,有东西挡在我面前,她就“啊”的一声劈去,听到电线杆接二连三地倒下,我的心情就变得很好。我俩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五十天后,纱布拆线,我莫名其妙地看到右眼中有一个我自己。医生解释,人往往在临死前会将最后看到的视像凝固在角膜上,所以我就见到了一个哀伤的自己,那是她死时我的表现。

这个哀伤的我存在了两个月时间,然后就开始淡化,半年后完全不见,现实的影像开始浅浅地浮现。

我复明了,永远失去了博尔赫斯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