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开的是林肯,一定是个大人物吧?”
“也可能是个小人物。不过,我确实无可奉告。”
“他现在在哪,我能不能隔着玻璃看一下?”
“正在接受调查。你看,我一不小心就又说多了,我真该抡自己一巴掌。”
“到底是什么人啊,那么神秘?”
“你要是想写点什么,就写我们通宵达旦为人民服务算了。”
“那里面总不会是一条狗吧?”
“这很难说,”那个警察笑了笑,“我现在既不能证明里面是狗,也不能证明里面不是狗。”
那人说到这里,电话又响了。
“你要不要再喝一杯水,不喝的话,你就可以走了。”那人说。
孟庆云后来才知道,当她赶到“事故中心”的时候,曹拓麻已经由公安局政治处保释出来,让他妻子接回家了。他来的时候,坐的是巡警的车,回去的时候,坐的是他自己的桑塔纳。
这天晚上,孟庆云回到报社,就开始写她的目击者手记。在文章中,她倒是提到了狗,不过她提到的是那只往她的腿上撒尿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