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他得意扬扬时,我会说:“被你切碎的尸体也是尘埃,你以为自己能医好的那些人也是尘埃,他们都是不折不扣的尘埃。依我看,一首好诗能流传的时间远比一百个鄙如尘土的人加起来还久。”
被我这么一说,巴帝绝对会语塞,因为我说的都是实话。人,不过是尘土,在我看来,医治尘土不会比写诗更有意义。一首好诗可以烙印人心,让人在哀伤、病痛或失眠时拿出来反复咀嚼。
我的问题出在我把巴帝·魏勒说的每句话奉为至高无上的真理。我想起他第一次吻我的那晚,是在耶鲁大三生的舞会结束后。
那年圣诞假期,他忽然跑到我家,当时他穿着一件高领的白色厚毛衣,帅到我目不转睛直盯着他。他说:“哪天我去你学校找你,如何?”
听他这么说,我惊愕得目瞪口呆。在外地念书的我们只有周末回家,去教堂做礼拜时才会碰得上面,而且还是远远地打招呼,所以,我实在想不通他怎么会想到要跑来找我。他说,他之所以从他家跑了两英里来我家,是为了越野赛练跑。
没错,我俩的母亲是好友,她们念同一所学校,还双双嫁给教授,定居在同一个城镇,不过,巴帝秋天时拿奖学金去外地念预备私校,夏天又去蒙大拿州打工赚钱──他的工作是处理松树的疱状锈斑──所以就算我俩的母亲是同窗好友,我和巴帝的友谊也没因此加温。
他那次突然造访后,我就再没他的音信,直到三月初一个晴朗的星期六早晨。那时我在学校宿舍里念书,埋首于隐士彼得及穷汉华尔特的事迹中,因为下周一的历史课要考十字军东征。走廊上的电话忽然响起。
照理说大家要轮流去接电话,但我是这层楼的唯一新生,所以高年级的学姐多半要我去接。我等了一会儿,看看有没有人比我先一步去接电话,但随即想到大家都出去打壁球或者度周末,所以只好由我跑腿。
“爱瑟,是你吗?”楼下值班的女孩在电话另一头问道。我说 “对”,她说:“楼下有男士找你。”
我听了大吃一惊,因为那年别人介绍我认识的男孩当中,没一个再来找我。我就是运气背,遇不到好男人。尝过几次教训后,我现在真痛恨这种事:周六手心冒汗,满怀好奇地下楼,让某学姐介绍她阿姨的死党的儿子给我认识,结果发现对方是个苍白的小伙子,长得像蘑菇,还有一对招风耳,要不就是龅牙或瘸腿。难道我只配得上这种人?我虽然是个书呆子,常读到停不下来,但起码四肢健全啊。
唉,不过我还是梳梳头发,涂了点口红,拿着历史课本下楼。如果来访的人太恐怖,我就有借口说我正要去图书馆。没想到下楼后,见到的是巴帝·魏勒。他穿着卡其色的拉链夹克、蓝色粗布裤,磨损的灰球鞋,倚在邮件桌边,咧嘴对我笑。
“我只是过来跟你打个招呼。”他说。
我不敢置信,他竟然大老远从耶鲁来这里,就为了跟我打个招呼──而且据他说,他是一路搭便车过来的,就为了省钱。
“嗨。”我说,“我们去外面门廊坐着聊吧。”
我想去外面,因为值班的学姐是个包打听,她正好奇地打量我,那样子显然认为巴帝瞎了眼才会看上我。
我们坐在两张并排的藤制摇椅上。阳光澄灿,不见微风,简直可以说热。
“我马上就要走。”巴帝说。
“喂,急什么,留下来吃午饭啊。”我说。
“呃,不行,我是来陪琼恩参加大二舞会的。”
我觉得自己是天下第一号大笨蛋。
“琼恩好吗?”我冷冷地问道。
琼恩·吉林跟我们是同乡,也上同一个教会,但比我早一年入大学。主修物理的她是风云人物,除了当过代联会主席,还带领曲棍球队拿过冠军。她那双卵石色的眼睛老是瞅着人直瞧,一口墓碑形状的牙齿闪闪发亮,还有充满喘息声的嗓音常让我觉得浑身不对劲。此外,她的块头还魁梧如马。我开始觉得巴帝真没眼光。
“喔,说到琼恩,”他说,“早在两个月前她就邀请我来这里参加舞会,而且她妈还问我妈,我愿不愿意当她的舞伴,你说,我能怎么办?”
“既然你不想陪她去,干吗答应下来?”我不屑地问道。
“喔,因为我还算喜欢她啊。这女孩喜欢户外活动,从不在乎你有没有为她花钱。上次她来耶鲁参加周末宿舍开放日,我们一起骑单车去东岩玩。她是唯一不用男生帮忙推上山的女孩呢。琼恩蛮不错的。”
我嫉妒得发抖。宿舍里每个大四学姐都爱去耶鲁度周末,但我从没去过。当下,我决定对巴帝·魏勒死心。没有期望,就不会失望。
“你该去找琼恩了。”我以就事论事的口吻说,“我交往的对象随时会出现,他见到我跟你坐在一起,可能会不高兴。”
“交往?你在跟谁交往?”巴帝一脸惊讶。
“应该说有两个人。”我说,“隐士彼得及穷汉华尔特。”
巴帝不发一语,所以我接着说:“这是他们的绰号。”
再补上一句:“他们来自达特茅斯。”
巴帝听了,惊讶得张口结舌。看来他的历史知识乏善可陈。他从藤制摇椅上一跃而起,还多此一举地猛力推它一下,然后把一个浅蓝色的信封扔在我的大腿上,信封上有耶鲁的校徽。
“我本来在想,如果你不在宿舍,我就留下这封信。里头有个问题要问你,你写信回答我吧,我不想当面问你。”
巴帝走了后,我拆开信。他邀请我去参加耶鲁的大三舞会。
我又惊又喜,尖叫了好几声,跑进宿舍时还高嚷着:“我要去我要去我要去。”在门廊上阳光耀眼,相较之下屋内漆黑一片。一时片刻,我的视线分辨不出任何东西,但我发现自己已经抱住值班的大四学姐。当她听见有人邀请我去耶鲁的大三舞会,立刻对我刮目相看,流露敬意。
怪的是,从此之后宿舍的情况也改变。我那层楼的大四学姐开始跟我攀谈,偶尔还会主动去接电话,也没人在我的门前冷言冷语,说有些书呆子就只会埋首于书本,枉费宝贵的黄金岁月。
然而,到了舞会那天,巴帝从头到尾都把我当成普通朋友或堂妹。
跳舞时,我们之间的距离大概有一英里远,直到“骊歌”的音乐声响起,他才忽然把下巴靠在我的头顶,仿佛很疲惫。半夜三点舞会结束,我们就着漆黑,顶着冷风慢慢走了五英里路,回到我借住的那户人家。为了省钱,我睡的是客厅那张短沙发。在客厅过一夜只要五毛,若要睡好床,多数的地方都索价两美元。
我闷闷不乐,无精打采。幻想破灭。
我原本遐想巴帝这周末会爱上我,这样一来,未来一整年我就无须发愁,不晓得周末晚上要如何打发时间。就在快抵达我下榻的住所时,巴帝说:“我们去化学实验室吧。”
我惊讶地问:“化学实验室?”
“对。”巴帝伸手牵着我,“那间实验室后方的景色很美。”
果然,化学实验室的后面有一片称得上小山坡的地方,从那儿可以看见纽哈芬的稀疏灯火。
巴帝忙着在崎岖的地面上找立足点时,我站着不动,假装赏夜景。当他俯身吻我,我睁大双眼,试图记住各家灯火的相距位置,免得忘记。
终于,巴帝站直,往后挪步。“哇!”他说。
“哇什么?”我惊讶地问道。这个干吻分明就乏善可陈,而且我记得当时还觉得很遗憾,因为在冷风中走了五英里路,我们的嘴唇都干得皲裂。
“哇,吻你的感觉真棒。”
我很得体地不做回应。
“我猜想,你跟很多男生约会过。”巴帝说。
“喔,还好啦。”我想,这一年我每个礼拜一定和不同的男生出去,才有办法表现得这么镇定。
“唉,可是我得花很多时间读书。”
“我也是啊,”我赶紧说,“成绩不能太差,免得保不住奖学金。”
“不过,我想,我还是可以设法每三个礼拜跟你见一次面。”
“好啊。”我兴奋得差点晕倒,好想立刻飞奔回学校,将这事昭告天下。
在屋前的阶梯上,巴帝再次吻我。隔年秋天,他拿到奖学金,进了医学院,所以后来我改去医学院找他,没再去耶鲁。就在那里,我发现他其实是个伪君子,还有这几年来他是如何地愚弄我。
在我们目睹婴儿诞生的那一天,我发现了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