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海鹰和毡巴结婚以后,她还常常来找我,告诉我毡巴的事迹。他经常精赤条条地在双人床上趴着,一只脚朝天跷着。毡巴的脚穿四十五号的鞋,这个号码按美国码子是十二号。除了在后脚跟上有两块红,屁股上坐的地方有两块红印之外,其他地方一片惨白。整个看起来毡巴就是一片惨白。毡巴的屁股非常之平,不过是一个长长的状似牛脚印的东西罢了。他就这样趴在床上,看一本内科学之类的书,用小拇指挖鼻子。当时是八〇年,夏天非常的闷热。×海鹰不再梳她的大辫子,改梳披肩发,这样一来头发显得非常之多。她也不穿她的旧军装,改穿裙子,这样显得身材很好。她说毡巴看起来非常之逗,她怎么看怎么想笑,连干那件事时都憋不住,因为毡巴的那玩艺勃起后太可笑了。抱住毡巴光溜溜的身体时更想笑,总觉得这件事整个就不对头。有了这些奇异的感觉,就觉得毡巴非常可爱。见了面我就想吻她,因为她是毡巴的老婆了。以前我对她没有兴趣,但是连到了毡巴就不一样了,似乎毡巴的可爱已经传到她的身上。但是她不让我吻嘴唇,只让吻脸腮。说是不能太对不起毡巴。然后我们就讲毡巴的事来取笑。这是因为我们都爱毡巴,“爱”这个字眼非常残酷。这也是因为当时我心情甚好,不那么悲观了。
我爱毡巴,是因为他有一拳就能打出乌青的洁白皮肤,一对大大的招风耳,一双大脚,而且他总要气急败坏地乱嚷嚷。他一点都不爱我,而且一说到我揍过他一顿,而且打他时勃起了,就切齿痛恨。这种切齿痛恨使我更加爱他。他爱×海鹰,而×海鹰爱我,这是因为有一天我们俩都呈×形,我躺在她身上。我很喜欢想起揍了毡巴一顿的事,不喜欢想起躺在×海鹰身上的事。因为后者是我所不喜欢的爱情。
现在该讲讲我为什么憎恶×海鹰了。这件事的起因是她老要谈起我的痔疮——“你的痔疮真难看!”——每次她对我说这话,都是在和我目光正面相接时。一面说一面把脸侧过去,眼睛还正视着我,脸上露出深恶痛绝的样子。这时我看出她的眼睛是黄色的,而且像猫一样瞳孔狭长。也不知她是对我深恶痛绝,还是对痔疮深恶痛绝。受了这种刺激之后,我就会不由自主地讲起姓颜色的大学生来。她很认真地听着,听完了总不忘说上一句“真恶心!”这话也使我深受刺激。后来她又对我说,我的痔疮实际上不是那么难看,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的事实际上也不恶心。这两种说法截然相反,所以必有一种是假的。但是对我来说,哪一种真、哪一种假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因为前一种说法深受刺激。我对她的憎恶已经是不可改变的了。
六
六七年秋天,“拿起笔做刀枪”刚到我们楼里来时,外面的人老来挑衅,手拿着盾牌,小心翼翼地向楼脚靠近。大学生们看到这种景象,就唱起了悲壮的国际歌,拿起了长矛,想要冲出去应战——悲歌一曲,从容赴死,他们仿佛喜欢这种情调。我告诉他们说,假如对方要攻楼,来的人会很多,现在来的人很少,所以这是引蛇出洞的老战术——我在树上见得多了。我们不理他们,只管修工事。过了不几天,那座楼的外貌就变得让人不敢轻犯。后来他们在对面架了好多大弹弓,打得我们不能在窗口露头。于是我做了那架投石机,很快就把所有的大弹弓全打垮了。
“拿起笔做刀枪”闯到我们楼里那一年,学校里正在长蛾子。那种蛾子是深灰色的,翅膀上长着红色的斑点。它们在空地上飞舞时,好像一座活动的垃圾堆;晚上扑向电灯泡时,又构成了硕大无比的纱灯罩。当走进飞舞的蛾群时,你也似乎要飞起来。走出来时,满头满脸都是蛾子翅膀上掉下的粉。这是因为墙上贴了厚厚的大字报,纸层底下有利于蛾子过冬。那一年学校里野猫也特别多,这是因为有好多人家破人亡,家里的猫就出去自谋生路。这两种情形我都喜欢,我喜欢往蛾子堆里跑,这是因为我吸了蛾子翅膀上的粉也不喘,而在蛾子堆里跑过以后回家,我妹妹就要喘。她是过敏体质,我却不是。我也喜欢猫。但是我不喜欢我妹妹。
那一年秋天我随时都有可能中头彩,但我总是兴高采烈。人在兴高采烈的时候根本不怕中负彩。我还说过从十三岁起,我就是个悲观主义者。但是一九六七年的秋天例外。
现在可以说说我造的那台投石机。那东西妙得很,有风速仪测风,有拉力计测拉力,还有光学测距仪。所有能动的地方全是精密刻度。发射时起码要十个人,有人报风力,有人用天平称石弹,有人测目标方位和距离,数据汇总后,我拿个计算尺算弹道,五百米内首发命中率百分之百,经常把对面楼顶上走动的人一弹就打下来。如果打对面楼上聒噪的高音喇机,一弹就能把喇叭中心的高音头打扁,让它发出“噗噗”的声音。假如不是后来动了火器,就凭这种武器,完全是天下无敌。谈到了火器,我和堂吉诃德意见完全一致:发明火器的家伙,必定是魔鬼之流,应当千刀万剐:既不用三角学,也不用微积分,拿个破管子瞄着别人,二拇指一动就把人打倒了,这叫他妈的什么事呀!
到现在我还能记住那架投石机的每一个细节,包括每个零件是用什么做的——用指甲掐来判断木头的质地,用鼻子来闻出木头是否很干。姓颜色的大学生是我的记录员,负责记下石弹重量、风速、距离、拉力,等等。当然,还要记下打着了没有。但是我根本用不着那些记录,因为发射的每一弹都在我心里一人在十六岁时记性好着哪。但是不管怎么说,做试验记录是个好习惯。我一点没记住打着了谁,被打到的人后来怎么了。他们到底是从屋脊上滚了下去呢,还是躺在原地等着别人来救。说实在的,这些事我根本没看到,或者是视而不见。我只看到了从哪儿出来了一个目标,它走进了我的射程之内,然后就测距离,上弹,算弹道。等打中之后,我就不管它了。一般总是打它的胸甲,比较好打。有时候和人打赌,打对方头上的帽子。一弹把他头上的安全帽打下来,那人吓得在地下团团乱转。对付躲在铁网下的哨兵,我就射过去一个广口玻璃瓶,里面盛满了螺丝钉,打得那人在网子后面噢噢叫唤。后来他们穿着棉大衣上岗,可以挡住这些螺丝钉,但是一个个热得难受得很。再后来对方集中了好多大弹弓,要把我们打掉。而我们在楼板上修了铁轨,做了一台带轮子的投石机,可以推着到处跑。很难搞清我们在哪个窗口发射,所以也就打不掉,反倒被我们把他们的大弹弓全打掉了。我们的投石机装着钢板的护盾,从窗口露出去时也是很像样子(像门大炮)。不像他们的大弹弓,上面支着一个铁丝编的字纸篓子一样的防护网(像个鸡窝),挨上一下就瘪下去。后来他们对我们很佩服,就打消了进犯的念头。只是有时候有人会朝我们这边呐喊一声:对面的!酒瓶子打不开,劳驾,帮个忙。我们愉快地接受了他们的要求,一弹把瓶盖从瓶颈上打下去。我的投石机就是这样的。
我们家变成了武斗的战场,全家搬到“中立区”,那是过去的仓库,头顶上没有天花板,点着长明电灯;而且里面住了好几百人,气味不好闻。那地方就像水灾后灾民住的地方。我常常穿过战场回家去,嘴里大喊着“我是看房子的”,就没人来打我。回到我们家时,往床上一躺,睡上几个钟头,然后又去参加战斗。×海鹰听我讲了这件事,就说我是个两面派。事实上我不是两面派。我哪派都不是。这就是幸福之所在。
我活了这么大,只有一件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就是那台投石机。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能造出这么准确的投石机——这就是关键所在。那玩艺后来不知到哪儿去了。现在家里虽然有些电视机、电冰箱之类,结构复杂,设计巧妙,但我一件也不喜欢。假如我做架电视给自己用,一定不会做成这样子——当然,我还没疯到要造电视机给自己用,为了那点狗屁节目,还不值得动一回手。但是人活着总得做点什么事。比方说,编编软件。我在美国给×教授编的软件是一只机械狗的狗头软件。后来那只狗做好了,放在学校大厅里展览,浑身上下又是不锈钢,又是钛合金,银光闪闪。除此之外,它还能到处跑,显得挺轻盈,大家见了鼓掌,但我一点都不喜欢它。因为这不是我的狗。据说这狗肚子里还借用了空军的仪器和技术来做平衡,有一回我向×教授打听,他顾左右而言他。这我一看就明白了:我是共产党国家来的外国人,不能告诉我。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不高兴,就对他说:我操你妈!你以为我希罕知道!在美国就是这点好,心里不高兴,可以当面骂。你要是问我说了些什么,我就说我祷告哪。但是后来我选了他当导师,现在每逢年节都给他寄贺卡。这是避免恨他一辈子,把自己的肚皮气破的惟一方法。
“文化革命”里我也没给“拿起笔做刀枪”做过投石机,没给他们修过工事。假如我干了这些事,全都是为了我自己。×教授也做过很多东西,不是给公司,就是给学校做,没有一件是为自己做的。所以他没有我幸福。
七
我小的时候,在锅片上划破了手腕,露出了白花花的筋膜,这给我一个自己是湿被套扎成的印象。后来我就把自己的性欲和这个印象联系起来了。我喜欢女人芬芳的气味,但是又想掩饰自己湿淋淋粘糊糊的本质。这说明对我来说,性还没有成熟。它像树上的果子一样,熟了才能吃。
我小的时候,天气经常晴朗,空气比现在好。我背着书包去上学,路上见了漂亮女人就偷偷多看她几眼。这说明我一点也不天真。我从来就没有天真过。
我在革命时期的第一个情人,就是那位姓颜色的大学生,身上有一股奶油软糖的气味。所以她又可以叫做有太妃糖气味的大学生。这一点在出汗时尤甚。我第一次看见她时,她的头发上带一点金黄色,这种颜色可以和二十年后我在法国尼斯海滩上看到的颜色相比。当时有个女人向我要一支香烟。当时金黄色的太阳正在天顶上融化,海面上也罩着一层金色。那个女人赤裸着上身,浑身上下与阳光同色。我给了她一支烟,自己也叼上一支,点火时才发现把烟叼反了。与此同时,我老婆对着我左边的耳朵喊:你痴了!对我的右耳朵喊:你呆了。她的气味又可以和后来我在美国注册学籍时所遇见的新生们相比,那些疯丫头在办公室里嘻嘻哈哈,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香气,有的像巧克力,有的像刚出炉的法国牛角面包,有的带有花香,就像尚未开放的玉兰花,带一点清淡的酸味。每次看到我时,她都微微一笑,说:你这小坏蛋又来了。然后就帮我把扯掉了的扣子缝上。那时候我总是爬排水管到他们那里去,所以扯脱扣子的事在所难免。后来我把扣子用铜丝绑在衣服上,并且在衣襟里衬上一根钢条。这样做了以后,扣子就再也不会扯脱了。那时候我只有十五六岁,还是个小孩子。
在豆腐厂里×海鹰逼问我有关姓颜色的大学生的一切,我告诉她说:我不记得她姓什么,我更不知道她叫什么,我和她只接过吻。这种简约的交待使她如坠五里雾中。有时候她说:你和这个姓颜色的大学生一定干过不可告人的事情,所以你不敢讲!我听了以后无动于衷。有时候她又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人,是你胡编的——现在编不下去了吧?我听了还是无动于衷。作为一个讲故事的人,我是个制造悬念的大师,简直可以和已故的希屈柯克相比。尽管我已经不再说什么,但是已经说过了一些。这些说出的话是不能收回了。
其实我和那个姓颜色的大学生还不止接过吻——我当然记得她姓什么叫什么,但是不知记在什么地方了,现在想不起来——整个六八年她都在学校里。当时“拿起笔做刀枪”已经全伙覆灭,只剩了她和我是漏网之鱼。
我们院里当时有好多红卫兵派别,“拿起笔做刀枪”是很小的一派,动武的时候也经常处于被围的状态。但是后来他们最倒霉,头头被抓起来判了徒刑,分配时,每个人都被送到了穷乡僻壤。这是因为算了总账——他们这派打死的人最多,毁坏东西也最厉害,这两件事都和我有关系。我们那座楼里打满了窟窿,原来的走道门窗全都不存在了。而且他们一面拆毁,一面加固,终于把一座二十世纪的住宅楼改成了十五世纪的城堡,甚至是东非草原上的白蚁窝。后来把它恢复原样时,花了比当初建这座楼还多三倍的钱。后来上面把他们集中起来办学习班,让他们交待谁叫这么干的,他们没把我说出来。因为说出来也没人信。我早就对他们说过,我就管帮你们打仗,别的都是你们自己的事。
当时上面派人进驻学校,把武斗队伍都解散了,把头头都抓走了,别的人关起来办学习班,追查武斗里打死人的问题。只把她一个人剩在外面,等待下乡。这大概是因为上面觉得女人不会打死人——领导上实在缺少想象力。后来她经常找我和她一起去游泳。不好意思到家里来找我,在楼下和自行车站在一起,摇着车铃。游泳时她对我说,我们就像一群小鬼,大人不在家就胡闹了一通。现在大人回家了,就把我们收拾一顿。我答应着“是呀是呀”,心里却在想:这是你们的事,别扯上我。
八
我对女人抱的期望一直不高,但是姓颜色的大学生是个例外。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她该像法国那位风华绝代的杜拉斯一样,写出一部《情人》来。如果不去写小说,也该干点与此类似的事,因为她和×海鹰不一样,是个感性天才。有些事情男人干不来,因为这不是我们的游戏。但是她和别的人一样,只是叫我失望。连她都自甘堕落,我对别人更不敢存什么希望。
那一年春天开始,我常和姓颜色的大学生到运河边上去游泳。当时那里很荒凉,到处是野草。春天水是蓝的,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之间话不多。她到树丛里换衣服时,让我在外面看着人。姓颜色的大学生皮肤白皙、阴毛稀疏,灰色的阴唇就像小马驹的嘴唇一样,乳房很丰满。脱掉衣服时,就像煮熟的鸡蛋剥下蛋皮,露出蛋白来。尤其是摘掉那个硬壳似的胸罩时,就更像了。在灰蒙蒙的树丛里,她是一个白色的奇迹。而且刚脱掉那些累赘的衣服时,她身上传来一股酸酸甜甜的信息。我换衣服时,她有时盯住那个导致我被称为驴的东西看着,但也是不动声色。到了水里就不停地游起来,从河这边游到河那边,一游就是十几趟。然后爬上岸来,在河边上坐到天黑。姓颜色的大学生嘴唇变成了紫色,头发上好像抹了油,眼睛里充满了油一样的光泽。我们俩之间一点都不熟,只是互相需要。她告诉我说,如果不来游泳,就坐立不安。我想这是因为她心里很烦。她又告诉我说,我好像只有五六岁的样子,和我在一起很不好意思,但是我觉得是个好现象。年龄小一点,就可以多活几年,难道不好吗?
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坐在树丛里,并排挺起胸膛来。我有两片久经锻炼的胸大肌,她有一对光润细嫩的乳房,乳头朝上挺着,是粉色的。后来她拍拍我的胸口说:“算了。别比了。都挺好的。”
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去游泳,直到天黑以后。天黑以后远处灯火阑珊,河水就像一道亮油。她让我抱着她,我就抱着她,在黑暗里嗅她的气味,晚上她身上有一种温暖的气味。然后我就说:该回家了。然后我们就骑车回来。这个季节,晚上的风是暖的,就像夏天小河沟里的水,看上去黑糊糊而且透明,但是踏进去却感到温暖得出人意外。走到接近村子的地方,听到人声模糊。我爸爸要是知道我和一个大姑娘混在一起,非把我揍扁了不可。人家要是知道她和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子混,也要把肚皮笑破。但是要问我爸爸为什么要揍我,或者要问他们为什么要把肚皮笑破,谁也答不上来。
姓颜色的大学生假如有杜拉斯的才能,能写出这样一部《情人》,会写道,她的情人是个小个子,肌肉坚实,脸上、身上(肩膀、胳臂、大腿)都长满了黑毛,又似胎毛,又似汗毛,又似她后来那个秃顶丈夫抹了101生发精后头顶上催出的那种茸毛。才只十六岁,男性就长得和驴一样。站在河岸上时,叉开了双腿,挺胸收腹(我不是有意这样,是在体操队被老师训练的),雄赳赳的像只小叭狗。她会提到她的情人眼睛是黑色的,但有时也会变成死灰色。她还会提到空寂无人的河岸,杂有荆棘的小树丛,到处是坚硬的土坷垃。有时候她把他拉到树丛里,让他把脸贴在自己湿漉漉的阴毛上。说明了这一点,就能说明我们不是命里注定没有好书看,而是她们不肯写,或者有人不让她们写。如果是后一种情况,那他就持我在革命时期的想法:认为这种事层次太低。
姓颜色的大学生在她的《情人》里还会说到,她的情人站在水里时,身上的茸毛都会浮起来,就像带上了静电,还像一种稀薄的蒲公英。初春的水是蓝色的,很透明。但是在这种水里并不觉得很冷。从这种水里出来,会觉得一切都是蓝色的,很透明。有时他会独自走到桥上去跳水。那个时候他还是一本正经,像个小叭狗的样子。后来她回想起这些事,一定不会为这种无性的性爱而后悔。真正后悔了的是我。
姓颜色的大学生有时候把我拉到灌木丛里,让我把手贴在她赤裸的乳房上,然后就闭上眼睛晒太阳。我把手贴在那个地方一动不动,就自以为尽到了责任,只顾自己去寻找奶油味。这种气味在腋窝和乳下尤重。我把鼻子伸到这些地方——比方说,用鼻子把乳房向上拱开,或者把鼻子伸到腋毛稀疏的地方。刚从水里出来,鼻子是凉的,这就更像只小叭狗了。在这种时候,姓颜色的大学生也觉得挺荒唐。但是后来她又想:管它呢,荒唐就荒唐。
我还能嗅到姓颜色的大学生小腹下面有一种冷飕飕的清香味,但是不好意思到那里去闻。这就像一只没睁开眼睛的小狗闻一块美味的甜点心,但是不敢去吃。对于小狗来说,整个世界充满了禁忌,不知什么时候会被大狗咬一口。对我来说,会打仗简直是小菜一碟,不学都能会。但要学会性爱,还需要很多年。
小时候我爬过了一堵高墙,进到了一个炉筒子里面,看到地下有一领草席子,还看到有做爱的痕迹。从现场的情形不难推断出那个女的必然是背抵着炉壁,艰难地跷起腿来——这不折不扣就是米开朗琪罗的著名雕像《夜》。而那个男的只能取一腿屈一腿伸的姿势,那姿势的俗称就是狗撒尿。而且那条伸着的腿还不敢伸得太厉害,否则就会碰上野屎。我觉得这样子十足悲惨——如果你不同意,起码会同意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干着又有啥意思。等到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试着干这件事时,心里就浮现炉筒子里的事。那时候我抱着她的肩膀(她的肩膀很厚实),脸贴着她饱满的胸膛,猛然间感到她身后是炉筒子。一股凄惨就涌上心头,失掉了控制。这在技术上就叫早泄吧。还有一件事必须提到,姓颜色的大学生是处女,也增加了难度。不管怎么说,这件事我失落得很,而且还暴露了我是个湿被套。但是姓颜色的大学生却笑了,说道:你都把我弄脏了!然后又说:我自己跟自己来。你想不想看?
六八年春天那个晚上,我对姓颜色的大学生十分佩服,但是这种佩服却不是始于那时,起码可以上溯到六七年的秋天。那时候我们俩到海淀镇去买大饼,在光天化日下掀开了马路中央的阴沟盖,从地底下钻出来。不管在什么时期,一位漂亮大姑娘以这种方式出现在人们面前,总是个很反常的现象。而且钻了这么长时间的阴沟,她还有办法出污泥而不染,因此就引起了围观。而她旁若无人地走进小饭馆,从胸罩里掏钱买大饼,然后再旁若无人地钻回阴沟里去。有时候既没有钱,又没有粮票,她就一本正经地在街头找人聊天,告诉人家我们几十个人困在大楼里,没钱吃饭。等到要到了钱,就对人家甜甜地一笑,说:谢谢你。你对我们真好。我所认识的叫花子里,就数她最有体面了。
后来姓颜色的大学生让我到树丛外去给她站岗,然后就和自己来。这时候天已经黑得差不多了,在树丛外面只能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白色影子,但是什么都能听到,还能闻见那种浓郁的酸酸的花香气。我觉得天地为之逆转。姓颜色的大学生在树丛里躺着时,身体洁白如雪,看上去有点轮廓不清。晚上回家以前,她让我帮她把那个有四个扣子的胸罩戴上。那东西是用白布做的,上面用线轧了好多道,照我看来像个袜子底。这种东西她有好几个,都是这样子的。有的太小,戴上后好像头上戴了太小的帽子,摇摇晃晃,有的太大,戴上去皱巴巴。她的内裤像些面口袋。总而言之,这些东西十足糟糕,穿上去不能叫穿上去,该叫套了上去。脱下来不能叫脱了下来,应该说是从她身上滑了下来。假如在臭气熏天的时期,还有什么东西出污泥而不染的话,她就可以算一件了。
我躺在姓颜色的大学生身上时,觉得她像一堆新鲜的花瓣,冷飕飕的,有一种酸涩的香味。她的乳房很漂亮,身体很强壮,在地上躺久了,会把地上的柴草丝沾起来。时隔这么多年回想起来,我觉得她的身体像一种大块的cheese,很紧凑很致密,如果用力贴紧的话,有一种附着力。因此不该轻轻地抚摸,而应当把手紧紧地附着在上面。当年我做得很对。她教给了我女人是什么。女人不是世界上惟一的奇迹,但是连这都不知道的话,那就更是白活了。
然后她从树丛里跑出来,说道:走,回家去。还抱抱我的脑袋。这时候我觉得沮丧,好像斗败了的公鸡,而且觉得自己在她面前不过是个小叭狗罢了。受这种挫折对我大有好处,因为我生性十分狂妄。后来我记住,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要忘记自己是个小叭狗和湿被套,狂妄的毛病就大见好。
后来姓颜色的大学生就下乡去锻炼,回城来,结婚,生孩子。干这些事时,就如从阴沟里钻出来,遇乱不惊。她心里始终记着这个小叭狗似的男孩子。这是女性的故事,和我没有关系,虽然写出来我能看懂。而我是一个男性,满脑子都是火力战、白刃战、冲锋、筑城这样一批概念。虽然和她亲近时也很兴奋,但是心里还是腻腻的,不能为人。就好像得了肝炎不能吃肥肉。革命时期对性欲的影响,正如肝炎对于食欲的影响一样大。
第六章
一
假设我是个失去记忆的人,以七四年夏天那个夜晚为起点,正在一点点寻回记忆的话,那么当时王二看到的是个肤色浅棕的女人,大约有二十三岁,浑身赤裸,躺在一张棕绷的床上。她像印第安女人一样,梳了两条大辫子,头发从正中分成两半。后来王二常到她家里去,发现她每次洗过头后,一定要用梳子仔仔细细把头发分到两边,并且要使发缝在头顶的正中间,仿佛要留下一个标迹,保证从这里用快刀劈开身体的话,左右两边完全是一样重。梳头的时候总是光着身子对着一面穿衣镜,把前面的发缝和两腿中间对齐,后面的发缝和屁股中间对齐。后来王二在昏黄的灯光下凑近她,发现她的头发是深棕色的,眉毛向上呈弧形,眼睛带一点黄色,瞳孔不是圆形,而是竖的橢圆形。她乳头的颜色有点深,但是她不容他细看,就拉起床单把胸口盖上了。这个女人嘴唇丰满,颧骨挺高,手相当大,手背上静脉裸出。她就是×海鹰。我认为她很像是铜做的。在此之前几分钟,他们俩一个人在床头,一个人在床尾,各自脱衣服,一言不发,但是她在发出吃吃的笑声。她脱掉外衣时,身上劈劈啪啪打了一阵蓝火花,王二一触到她时,被电打了一下。然后他们俩就干了。他和她接触时毫无兴奋的感觉,还没有电打一下的感觉强烈;但是在性交时劲头很足——或者可以说是久战不疲。但是这一点已经不再有意义。
王二和×海鹰干那件事时,心里有一种生涩的感觉,仿佛这不是第一次,已经是第一千次或者是第一万次了。这时候床头上挂着她的内裤,是一条鲜红色的针织三角裤。这间房子里只有一个小小的北窗,开在很高的地方,窗上还装了铁条。屋里充满了潮湿、尘土和发霉的气味。有几只小小的潮虫在地上爬。地下有几只捆了草绳子的箱子,好像刚从外地运来。还点了一盏昏黄的电灯,大概是十五瓦的样子,红色的灯丝呈W形。
王二和×海鹰干那件事之前,嗅了一下她的味道。她身上有一点轻微的羊肉汤味。这也许是因为吃了太多的炒疙瘩。因为豆腐厂门口那家小饭铺是清真的,炒菜时常用羊油。但是这种味道并不难闻,因为那是一种新鲜的味道,而且非常轻微。那天晚上灯光昏暗,因为屋里只有一盏十五瓦的电灯。她的下巴略显丰满,右耳下有一颗小痣。×海鹰总是一种傻呵呵的模样。我说的这些都有一点言辞之外的重要性。长得人高马大,发缝在正中,梳两条大辫子,穿一套旧军装,在革命时期里就能当干部,不管她心里是怎么想的,不管她想不想当。×海鹰说,她从小就是这样的打扮,从小就当干部。不管她到了什么地方,人家总找她当干部。像王二这样五短身材,满头乱发,穿一身黑皮衣服,就肯定当不了干部。后来王二果然从没当过干部。
假设×海鹰是个失去记忆的人,从七四年夏天那个夜晚寻回记忆的话,她会记得一个相貌丑恶,浑身是毛的小个子从她身上爬开。那一瞬间像个楔子打进记忆里,把想象和真实连在一起了。后来她常常拿着他的把把看来看去,很惊讶世界上还会有这样的东西——瘫软时像个长茄子,硬起来像捣杵。它是这样的难看,从正面看像一只没睁开的眼睛,从侧面看像只刚出生的耗子。从小到大她从来就没想到过要见到这样的东西,所以只能想象它长在了万恶的鬼子身上。从小到大她就没挨过打,也没有挨过饿,更没有被老师说成一只猪。所以她觉得这些事十分的神奇。她觉得自己刚经受了严刑拷打,遭到了强奸,忍受了一切痛苦,却没有出卖任何人。但是对面那个小个子却说:根本就没有拷打,也没有强奸。他也没想让她出卖任何人。这简直是往她头上泼冷水。
这个小个子男人脸像斧子砍出来的一样,眼睛底下的颧骨上满是黑毛,皮肤白皙。这个男人就是王二。他脱光了衣服,露出了满身的黑毛。这使×海鹰心里充满了惊喜之情。她告诉王二说,他的相貌使她很容易把他往坏处想,把自己往好处想。她对王二说,他强奸了她。他不爱听。她又说他蹂躏了她,他就说,假如你坚持的话,这么说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后来她又得寸进尺,说他残酷地蹂躏了她。这话他又不爱听。除此之外的其他字眼她都不爱听,比如说我们俩有奸情,未婚同居等等。他的意思无非是说,这件事如果败露了,领导上追究下来,大家都有责任。这种想法其实市侩得很。
这件事又是我的故事,而这件事会发展到这个样子,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难道我不是深深地憎恶她,连话都不想讲吗?难道她不曾逼问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之间的每件事,听完了又说“真恶心”吗?假如以前的事都是真的,那么眼前我所看到的一切就只能有一个解释:有人精心安排了这一切,并派出了×海鹰,其目的是要把我逼疯掉。而当我相信了这个解释的同时,我就已经疯了。我有一个正常人的理智,这就是说,我知道怎么想是发了疯。尽管如此,我还是要往这方面去想。这件事只能用我生在革命时期来解释。
在此之前,我记得她曾经想要打我,但是忘了到底是为什么。×海鹰要打我时,我握住了她的手腕,从她腋下钻了过去,把她的手拧到了背后,并且压得她弓起腰来。这时候我看到她脖子后面的皮都红了,而且整个身体都在颤抖。等我把她放开,她又面红耳赤,笑着朝我猛扑过来。这件事实在出乎我的意外,因为我一点也没想到眼前的事是可笑的,更不知它可笑在哪里。所以后来我把她挡开了,说:歇会儿。我们俩就坐下歇了一会儿,但是我还是没想出是怎么回事,并且觉得自己已经成了一根不可雕的朽木头。与此同时,她一直在笑,但是没有笑出声。不过她那个样子说是在哭也成。
后来她就把我带到小屋里去,自己脱衣服。这个举动结束了我胸中的疑惑。我想我总算是知道我们要干什么了,而且我在这方面算是有一点经验的,就过去帮助她,但是她把我一把推开,说道:我自己来。口气还有点凶。这使我站到了一边去,犯开了二百五。脱到了只剩一条红色的小内裤,她就爬到床上,躺成一个大大的×形,闭上了眼睛,说道:“你来吧,坏蛋!坏蛋,你来吧!”这样颠三倒四地说着,像是回体文。而我一直是二二忽忽。有一阵子她好像是很疼,就在嗓子里哼了一声。但是马上又一扬头,做出很坚强的样子,四肢抵紧在棕绷上。总而言之,那样子怪得很。这件事发生在五月最初的几天,发生在一个被“帮教”的青年和团支书之间。我想这一点也算不得新鲜,全中国有这么多女团支书,有那么多被“帮教”的男青年,出上几档子这种事在所难免。作为一个学过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人,我明白得很。但是作为上述事件的当事人之一,我就一点也不明白为什么有这样的事发生。
二
七四年夏天那天晚上发生的事还有:×海鹰穿了一件皱巴巴的针织背心,脱下来以后,赶紧塞到枕头底下了。王二还觉得她的皮肤有点绿,因为她老穿那件旧军衣。至于她要动手打他的事,她是这么解释的:你老跟我装傻!但是王二一点也记不得自己曾经装傻。像这样的事要一点一点才能想得起来。也许他不是装傻,而是原本就傻。在她家的床上,王二总喜欢盘腿半跪半坐,把双脚坐在屁股下,把膝盖叉开,把手放在膝盖上,这时候整个人就像一朵扎出的纸花,或者崩开了的松球——从一个底子(王二的屁股)里,放射出各种东西:他的上身,他的折叠过的腿,他的阴毛和阴茎(它们是黑黑的一窝),每一件东西都坚挺不衰。到了那个时候,麻木也好,装傻也好,全都结束了。彩中完了时就是这样的。小时候我从外面回家,见到我爸爸怒目圆睁,朝我猛扑过来,心脏免不了要停止跳动。等到挨了揍就好了,虽然免不了要麻木地哭上几声,但主要是为了讨他欢心。揍我我不哭,恐怕他太难堪。
王二胸口长了很多黑毛,紧紧地蜷在一起,好像一些小球,因此他的胸口好像生了黑锈一样。拔下一根放在手掌里,依然是一个小球,如果抓住两端扯开的话,就会变成一根弯弯曲曲的线,放开后又会缩回去。因此每根毛里都好像是有生命。夜晚王二躺在床上时,×海鹰指指他的胸口,问道:可以吗?他在胸口拍一下,她就把头枕上去,把大辫子搭在王二的肚子上。如果她用辫梢扫那个地方,他就会勃起,勃起了就能性交。这件东西根本不似王二所有。她家里那间小屋子很闷。性交时她有快感,那时候她用手把脸遮一下,发出擤鼻子一样的声音,一会儿就过去了。
但是这件事又可能是这样子的:我伏到×海鹰身上时,她双目紧闭,牙关紧咬,脸上显出极为坚贞不屈的样子;四肢叉开,但是身体一次次地反张;喉咙里强忍着尖叫。那个样子几乎把我吓住了。所以我也把自己做成个×形,用手压住她的手腕,用脚抵住她的脚面,这样子仿佛是在弹压她。×海鹰的身体是冷冰冰的,表面光滑,好像是抛光的金属。干完了以后我也不知为什么会是这样。
我和×海鹰干完了那件事,跪在床上把胸口对在一起,那样子有几分像是斗鸡。×海鹰跪在床上,还是比我要高半头。这时候她的乳房在我们俩中间堆积起来,分不清是谁长的了。那东西有点像北京过去城门上的门钉。这些事情都属正常。但是我们俩之间怎么会出了这样的事,我还是莫名其妙。
我和×海鹰躺在她家那张棕绷的大床上时,我常常伸出右手,用食指和中指把她的乳头夹住。我的手背上有好多黑毛,甚至指节上也有,因此从背面看去,那只手像个爪子。×海鹰向下看到这种情形,就绷直了身体一声不吭,脸上逐渐泛起红晕。我很想把身上的黑毛都刮掉,但这件事应该是从手上做起的——假如手上的毛没有去掉,把身上的毛去掉就没有意义。用右手刮掉左手的毛是很容易的,反过来就很困难。这是因为我的左手很笨。而两只手一只有毛,另一只没有的话,还不如让它都留着哪。其实还有别的方法可以把手上的毛去掉。比方说,我可以用一份松香,加一份石蜡降低融点,把它融化以后,把手背上的毛粘在上面,待冷凝后,再把它揭下来——屠宰厂就用这种办法给猪头拔毛。但是我觉得没必要这样子和自己过不去。这些事说明我的本性是相当温良的。尽管如此,在钳住她的乳头时,我还是感到一种逼供的气氛。我真想把气氛变成事实,也就是说,逼问一下到底是谁派她来耍我的。但是我忍住了,没有干出来。因为一干出来我就是疯子了。
×海鹰说我像个强盗,原因除了我长得丑,身上有毛之外,还因为我经常会怪叫起来。不管白班夜班,厂里厂外,还是走到大街上,我都会忽然间仰天长啸,因此我身上有一种啸聚山林的情调。其实这是个误会,我不是在长啸,而是在唱歌,没准在唱《阿依达》,没准在唱《卡门》,甚至唱领导上明令禁止唱的歌。但是别人当然听不出这其中的区别。×海鹰因此而倾心于我,这倒和革命时期没有关系。古往今来的名媛贵妇都倾心于强盗。我们俩之间有极深的误会:她喜欢我像个强盗,我不喜欢像个强盗。因为强盗会被人正法掉。我这个人很惜命。
其实×海鹰没说我像个强盗,而是说我像个阶级敌人。但我以为这两个词的意思差不多。我初听她这样说时吓出了一头冷汗。在此之前,我以为我遇上老鲁、×海鹰和我捣乱纯属偶然,丝毫也没想到自己已经走到了革命的反面。后来×海鹰又安慰我说,不要紧。你只是像阶级敌人,并不是阶级敌人。听了这样的话,心里总有点不受用。
假如我理解得不错的话,成为阶级敌人,就是中了革命时期的头彩了。这方面的例子我知道一些,比方说,我们的一个同学在六六年弄坏了一张毛主席像,当时就吓得满地乱滚,噢噢怪叫。后来他没有被枪毙掉,但也差得不很远。每一个从革命时期过来的人都会承认,中头彩是当时最具刺激的事情,无与伦比的刺激。
我十三四岁的时候,常常独自到颐和园去玩。我总是到空寂的后山上去,当时那里是一片废墟。钻进树林子就看到一对男女在那里对坐,像一对呆头鹅。过一两个小时再去看,还是那一对呆头鹅。我敢担保,在这段时间里,他们没说过一句话,也没有动过一动。我对此很不满意,就爬到山上面去,找些大石头朝他们的方向滚过去,然后就在原地潜伏下来,等他们上山来找我算账。等了好久,他们也不来。所以我又下山去,到原来的地方去看,发现他们不在那里了。他们在不远的地方,还是在呆坐着。这种情形用北京话来说,叫作“渗着”。也许当年我就想到了,总有一个时候,这两个渗着的人会开始呆头呆脑地性交,这件事让我受不了。事隔这么多年,我还是有点纳闷:人家呆头呆脑地性交,我有什么可受不了的。也许,是那种景象可爱得叫人受不了吧。而我自己开始和×海鹰性交时,也是呆头呆脑。
在革命时期所有的人都在“渗着”,就像一滴水落到土上,马上就失去了形状,变成了千千万万的土粒和颗粒的间隙;或者早晚附着在煤烟上的雾。假如一滴水可以思想的话,散在土里或者飞在大气里的水分肯定不能。经过了一阵呆若木鸡的阶段后,他们就飘散了。渗着就是等待中负彩。我一生一世都在绞尽脑汁地想:怎么才能摆脱这种渗着的状态。等到我感觉和×海鹰之间有一点渗着的意思,就和她吹了(而且当时强化社会治安的运动也结束了)。使我意外的是她一点都没有要缠着我的意思,说吹就吹了。这件事也纯属可疑。
三
我在豆腐厂工作时,厂门口有个厕所。我对它不可磨灭的印象就是臭。四季有四季的臭法,春天是一种新生的、朝气蓬勃、辛辣的臭味,势不可挡。夏天又骚又臭,非常的杀眼睛,鼻子的感觉退到第二位。秋天臭味肃杀,有如坚冰,顺风臭出十里。冬天臭味粘稠,有如糨糊。这些臭味是一种透明的流体,弥漫在整个工厂里。冬天我给自己招了事来时,正是臭味凝重之时;我躲避老鲁的追击时,隐隐感到了它的阻力。而等我到×海鹰处受“帮教”时,已经是臭味新生,朝气蓬勃的时期了。这时候坐在×海鹰的屋里往外看,可以看到臭味往天上飘,就如一勺糖倒在一杯水里。臭味在空气里,就如水里的糖浆。在刮风的日子里,这些糖浆就翻翻滚滚。因为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到紫外线,我也不能保证每个人都能看到这种现象。刮上一段时间的风,风和日丽,阳光从天顶照下来,在灰色的瓦顶上罩上一层金光,这时候臭味藏在角落里。假如久不刮风,它就堆得很高,与屋脊齐。这时候透过臭气看天,天都是黄澄澄的。生活在臭气中,我渐渐把姓颜色的大学生忘掉了。不仅忘掉了姓颜色的大学生,也忘掉了我曾经受挫折。渐渐的我和大家一样,相信了臭气就是我们的命运。
我在塔上上班时,臭味在我脚下,只能隐隐嗅到它的存在。一旦下了塔置身其中,马上被熏得晕头涨脑,很快就什么也闻不到了。但是闻不到还能看到,可以看到臭味的流线在走动的人前面伸展开,在他身后形成旋涡。人在臭味里行走,看上去就像五线谱的音符。人被臭味裹住时,五官模糊,远远看去就像个湿被套。而一旦成了湿被套,就会傻乎乎的了。
有关嗅觉,还有一点要补充的地方。当你走进一团臭气时,总共只有一次机会闻到它,然后就再也闻不到了。当走出臭气时,会感到空气新鲜无比,精神为之一振。所以假如人能够闻不见初始的臭气,只感到后来的空气新鲜,一团臭气就能变成产生快乐的永动机。你只要不停地在一个大类场里跑进跑出就能快乐。假如你自己就是满身的臭气,那就更好,无论到哪里都觉得空气新鲜。空气里没了臭气就显得稀薄,有了臭气才粘稠。
一九七四年夏天到来的时候,×海鹰带我上她家去。她家住在北京西面一个大院里,她想叫我骑车去,但是我早就不骑自行车了,上下班都是跑步来往。第二年我去参加了北京市的春节环城跑,得了第五名。所以我跟在她的自行车后面跑了十来公里,到了西郊她家里时,身上连汗都没出。那个大院门方方正正,像某种家具,门口还有当兵的把门,进去以后还有老远的路。她家住在院子尽头,是一排平房。门前有一片地,去年种了向日葵,今年什么都没有种。地里立着枯黄的葵花秆,但是脑袋都没有了,脚下长满了绿色的草。她家里也没有人,木板床上放着捆着草绳的木箱子,尘土味呛人,看来她也好久没有回去了。她开门进去后就扫地,我在一边站着,心里想:如果她叫我扫地,我就扫地。但是她没有叫我。后来她又把家具上盖着的废报纸揭开,把废纸收拾掉。我心里想道:假如她叫我来帮忙,我就帮把手。但是她没有叫我,所以我也没有帮忙。等到屋里都收拾干净了,我又想:她叫我坐下,我就坐下。但是她没有叫我坐下,自己坐在椅子里喘气。我就站在那里往屋外看,看到葵花地外面有棵杨树,树上有个喜鹊窝。猛然间她跳起来,给我一嘴巴。因为我太过失神,几乎被她打着了。后来她又打我一嘴巴,这回有了防备,被我抓住了手腕,拧到她背后。如果按照我小时候和人打架的招法,就该在她背后用下巴顶她的肩胛,她会感到疼痛异常,向前摔倒。但是我没有那么干,只是把她放开了。这时候她面色涨红,气喘吁吁。过了一会儿,她又来抓我的脸。这件事让我头疼死了。最后我终于把她的两只手都拧到了背后,心里正想着拿根绳把她捆上,然后强奸她——当时我以为自己中了头彩,真是无与伦比的刺激。
×海鹰带我到她家里去那一天,天幕是深黄色的,正午时分就比黄昏时还要昏暗。我跟在她的车轮后面跑过撒满了黄土的马路一那时候马路上总是撒满了地铁工地运土车上落下的土,那种地下挖出来的黄土纯净绵软,带有糯性。天上也在落这样的土。我以为就要起一场飞砂走石的大风,但是跑着跑着天空就晴朗了,也没有起这样的风。我穿着油污的工作服,一面跑一面唱着西洋歌剧——东一句西一句,想起哪句唱哪句。现在我想起当年的样子来,觉得自己实在是惊世骇俗。路上的行人看到我匆匆跑过,就仔细看我一眼。但是我没有把这些投来的目光放在心上。我不知道×海鹰要带我到哪里去,也不知道要带我去干什么。这一切都没有放在我心上。我连想都不想。那个时期的一切要有最高级的智慧才能理解,而我只有最低级的智慧。我不知道我很可爱。我不知道我是狠心的鬼子。我只知道有一个谜底就要揭开。而这个谜底揭开了之后,一切又都索然无味。
四
一九六七年我在树上见过一个人被长矛刺穿,当时他在地上慢慢地旋转,嘴巴无声地开合,好像要说点什么。至于他到底想说些什么,我怎么想也想不出来。等到我以为自己中了头彩才知道了。这句话就是“无路可逃”。当时我想,一个人在何时何地中头彩,是命里注定的事。在你没有中它的时候,总会觉得可以把它躲掉。等到它掉到你的头上,才知道它是躲不掉的。我在×海鹰家里,双手擒住×海鹰的手腕,一股杀气已经布满了全身,就是殴打毡巴,电死蜻蜓,蹲在投石机背后瞄准别人胸口时感到的那种杀气。它已经完全控制了我,使我勃起,头发也立了起来。在我除了去领这道头彩而无路可走时,心里无可奈何地想道:这就是命运吧。这时她忽然说道:别在这里,咱们到里屋去。这就是说,我还没有中头彩。我中的是另一种彩。这件事实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后来我在×海鹰的小屋里,看见了杨树枝头红色的嫩叶在大风里摇摆,天空是黄色的,正如北京春天每次刮大风时一样。这一切都很像是真的,但我又觉得它没有必要一定是真的。宽银幕电影也能做到这个样子。
后来我还到过北大医院精神科,想让大夫看看我有没有病。那个大夫鼻孔里长着好多的毛,拿一根半截火柴剔了半天指甲后对我说:假如你想开病假条,到别的医院去试试。我们这里的假条是用不得的。我想这意思是说我没有病,但是我没有继续问。在这件事上我宁愿存有疑问,这样比较好一点。直到现在有好多事情我还是不明白,我想,这不是说明我特别聪明,就是说明我特别笨,两者必居其一。
革命时期过去以后,我上了大学,那时候孤身一人,每天早上起来在校园里跑步。每天早上都能碰上一个女孩子。她一声不响地跟在我后面,我头也不回地在前面跑。我以为用不了多少时间就能把她甩掉,但是她始终跟在我后面。后来她对我说:王二,你真棒!吃糖不吃?她就是我老婆。过了不久,她就说,咱们俩结婚吧!于是就结了婚。新婚那天晚上她一直在嚼口香糖,一声也没吭,更没有说什么“坏蛋你来吧”。后来她对我放肆无比,但也没说过这样的话。这件事更证明了我所遇到的一切纯属随机,因为我还是我,我老婆当时是团委秘书,×海鹰是团支书,两人差不多,倘若是非随机现象,就该有再现性。怎么一个管我叫坏蛋,一个一声不吭?
后来我和我老婆到美国去留学,住在一个阁楼上。我们不理别人,别人也不理我们,就这样过了好长时间。她每天早上到人行道上练跳绳,还叫我和她一块跳。照我看来,她跳起绳来实在可怕,一分钟能跳二百五十下。那时候我还是精瘦精瘦的,身手也很矫健,但是怎么也跳不了这么多——心脏受不了。所以我很怀疑她根本就没长心脏,长了一个涡轮泵。
半夜里我等她睡着了爬起来听了听,好像是有心脏。但这一点还不能定论。这只能证明她长了心脏,却不能证明她没长涡轮泵。我的第一个情人身上有股甜甜香香的奶油味道。那一回我趁她睡着了,仔细又闻了闻,什么都没闻到。
我老婆长得娇小玲珑,白白净净,但是阴毛腋毛都很盛,乌黑油亮,而且长得笔直笔直,据我所知,别人都不是这样。她还喜欢拿了口香糖到处送给别人吃。在美国我们俩开了汽车出去玩时,到了黄石公园里宿营。她又拿了糖给旁边的小伙子吃。人家连说了七八个“No, thank you”,她还死乞白赖地要给。后来天快黑的时候,那两个小伙子搭了一个小得不得了的帐篷,都钻了进去,看样子是钻进了一个被窝里,她才大叫一声:噢!我知道了!具体她知道了什么,我也没去打听。因为我讲了什么她都不感兴趣,所以她讲什么我也没兴趣。
我老婆有种种毛病,其中最讨厌的一种就是用拳头敲我脑袋。假如是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时我犯困,敲一下也属应该。但是她经常毫无必要地伸手就打过来。等你要她解释这种行为时,她就嬉皮笑脸地说:我看你发呆就手痒痒。她还有个毛病,就是随时随地都想坏一坏。走到黄石公园的大森林里,张开双臂,大叫:风景多么好呀!咱们俩坏一坏吧!走到大草原的公路上,又大叫道:好大一片麦子!咱们俩坏一坏吧!经常在高速公路边上的停车场上招得警察来敲窗户,搞得尴尬无比。事后她还觉得挺有趣。我们俩到了假期就开着汽车到处跑,到处坏。坏起来的时候,她跷起腿来夹住我的腰,嘴里嚼着口香糖,很专注地看着我,一到了性高潮就狂吹泡泡。这种景象其实蛮不坏。但是对眼前的事还是不满意。每个人活着,都该有自己的故事。我和我老婆这个故事,好像讲岔了头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