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达之王冯如庸(1 / 2)

我读高中的时候,学校周末不让进。学校这地方就是让你进的时候你不想进,你想进的时候不让进。我周末之所以想进学校,当然不是想念书,而是为了打篮球。既然中学不让进,我就想到了大学。我去打球的那个大学现在好像已经没了,过去它在八十中对面,好像叫机械什么什么来的。我当年只关心球场。八十中附近有条街,当时我们叫它“修车一条街”,皆因为这条街从南到北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汽车修理厂和零配件门市部。现在回想起来,就跟如今的汽配城差不多,只是门脸儿大多没有那么气派,都是一间黑漆漆的小屋,地上挖一道深槽,让人一看无法不联想到刘文彩。没有生意的时候,老板带着年轻的师傅就在门口喝茶聊天,有时候也拉着街坊打牌。夏天和冬天,他们生意好起来,街上人头攒动,车水马龙,引擎声、喇叭声、吆喝声、吵架声、工具敲击的打铁般的叮叮当当声不绝于耳,整条街跟《清明上河图》似的。你如果不从那儿过,就无法想象九十年代北京有那么多汽车。尤其是夏天,有头脑的店主还会在门口支个摊儿,卖冰镇饮料和烟。那时候管这事儿的不叫城管,叫市容科,听起来没什么威慑力,修车师傅都不怕他们。他们来了,师傅们就举着冰棍儿企图行贿。那是一个生机勃勃的时代。现在这条街叫三里屯南街,一家修车的都没了。前些年,在街角一直停着一辆白色的破捷达,车身和后玻璃上刷满了字。那字都是红漆刷成,笔走龙蛇,一股反动标语的架势,其实是修车铺广告。那就是冯如庸的车。冯如庸那年才二十多岁,在汽修行儿里已经出了名。

再往前些年,回到我打球的那个时代,冯如庸跟我一样是个挣扎在青春期尾声的少年。那年头,有一种饮料叫黑加仑,据称含酒精,但我每次打完球都一口气喝一大瓶,从没醉过。那玩意儿的瓶子就跟现在的大号啤酒瓶差不多,一人经常喝不完(我是例外),几个人同喝一瓶又嫌埋汰,所以销量不好,整条街只有一家卖这东西,就是冯如庸所在的修理厂。这个厂的店面儿在街上还算大的,一拉溜三间,两间修车,一间卖零配件。店里有两个小伙子学徒,冯如庸是其中比较扎眼(注9)的那个。当时我正值有些延迟的叛逆期,留着学校明令禁止的长头发,现在看来就是非主流。而冯如庸比我还非主流,不但头发长,还染了色。大概因为没钱,他的头发经常是半截金黄半截乌黑的,且不是很整洁,活像戴了一脑袋某种节肢动物,十分可怕。但在当时,我们显然是某种同类,某种反抗精神的代表,某种智力和审美上处于优越地位的族群。所以,骑自行车儿的我和修汽车的冯如庸就这么认识了。这真是个悲剧。

事实证明,那个发型其实并不像我们想象得那么帅,因为我上学的时候一直没有女朋友,冯如庸更没有了。我好歹还有辆自行车,他连风车都没有。不过,青春期少年有爱慕的女孩是发育过程中的正常现象,正如打架、往高处跳跃或拆解复杂的机械。我跟冯如庸都有各自喜欢的女生,不过彼时我们还没有熟到可以交流这种事情的地步。据我观察,男生喜欢一个女生而得不到她的爱情时,往往转而攻向其他领域,如上所述。我转向了消耗体能、刺激肾上腺素的运动,爱上了疯狂的奔跑、攀爬和跳跃,而冯如庸则爱上了拆解机械、修理汽车。这种事,同为天涯沦落人,我一眼就看懂了。然后只须稍加观察就可以确定:冯如庸爱上了一个姑娘。这个道理不是很简单吗?一个年轻的修车师傅,穷如狗,忙似驴,没有任何业余生活,他能有什么机会爱上别人?只有两种可能:路过的人和店里的客人。

一开始我以为是后者。我每次去打球,喝的黑加仑从一瓶增加到了三瓶,这让我的肾脏负担很重,妈的,但是现在找它清算已经来不及了。很快我就发现不太可能是店里的客人,因为开车来的不是男的就是老太太。有一回,我坐在马路牙子上喝黑加仑,看见冯如庸也拿着一瓶,时不时地喝上一口,迎着风不停地甩他头上的节肢动物,动作帅极了(个人意见),我顿时想起了动物世界——这小子在求爱是不是!赶忙顺着他的眼神一找,果见二三女大学生,说说笑笑往北走去。冯如庸的脑袋就如纪录片里的月球一般,缓慢而坚定地转动着,不错眼珠儿地盯着那几个姑娘,时而甩一下头。这不全明白了吗?穷小子爱上了女大学生,不消说,这必定发展成一个结局恶俗的悲剧。

结果一开始事情的发展还挺出乎意料的。我关注这件事,完全是出于一种“连我这么帅都没有女朋友你能有吗”的心理,而我有更多的时间和更恰当的理由出入那所大学。该学校极小,只有一座宿舍楼,男女生混住,四层女生,往下是男生。面向操场这一面是走廊和水房,由于楼层之间互相看不见,大约给这些单纯的大学生造成了一种有隐身树叶在手的错觉,所以他们总是穿着内衣内裤走来走去,整个楼看起来活像是被一柄巨刃从中剖开了,展现给我们的是其纵剖面,而楼内人不得而知。回想起来当时真是太不懂得欣赏了。冯如庸喜欢的女生十分好认,因为她不光有一头漂亮的长发,且所有的内衣都是粉色的,而且洗漱频率极高,每次打球都能看见好几回。掌握了第一手信息之后,我就跑去贿赂冯如庸,企图得到议价黑加仑。

冯如庸当时大概正是学徒,只能修理一些简单的毛病,活儿并不多。但他有一项特长:听力极好,善于分辨车内异响的来源。有好几次,我神秘兮兮地跟他说:你是不是看上谁家姑娘啦?是不是那个头发又黑又长又直总穿粉裙子的呀?我跟你说,我发现她——每次说到关键处,总是被他们老板一声巨吼打断:“冯如庸!上车听响儿!”冯如庸干吧唧嘴,说不出话来,一跺脚转身就走了,等他再回来,我当然已经回家吃上炸酱面了。这种事能把他憋吐了血,我跟一起打球的哥们儿总是乐此不疲。要是说到关键处,老板没有叫他,我们就编点儿别的。我没有出卖内衣的事,倒不是因为我多么有道德,而是觉得这种稀缺资讯理应私藏的好。

后来冯如庸急了,怒道:“嫩说不说?嫩说不说?再不说,不卖水了!”我大笑道:“这也不归你说了算啊!”冯如庸就软下来,做忸怩状,求我给他讲那姑娘的事,把我恶心得够呛,为了制止他,只好说了。他听说我根本不认识人家,认为我是骗子,勃然大怒。我为了安抚他,赶忙祭出内衣的事。没想到这是火上浇油,他怒喝道:“她的内衣是嫩这种人看的吗?”抄起扳手追了我半条街。

那时候,修车一条街上打架是家常便饭,修理厂之间抢生意、泼脏水引起的武装冲突每天都有,大家早已司空见惯。每个人都养成了两个好习惯:一是随身带扳手,二是有冲出来打架的就抄手看热闹。所以我被追着满街跑的时候,四周的伙计师傅全都吹口哨叫好。论跑,别说冯如庸,这条街上也没有人是我的对手,可是他们往我脚底下推轮胎,扔机滤清洗剂的罐子,最可恨的是还有人撒了一把钢珠。我到现在也不知道汽车里什么地方用得着钢珠!总之,我一屁股摔倒,冯如庸追上来骑在我身上,举起扳手就要我。我大喊:“刀下留人!嫩青岛人咋这狠咧?你别打我,我教你个追姑娘的法门。”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太扯了,我自己还过着给姑娘写匿名信的日子,哪有什么追姑娘的法门?真可谓贼起飞智。

打过架的人都知道,你刚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一定得说话,切忌抬脚就跑。道理就不赘述了。总之,我开始像煞有介事地给冯如庸出主意。一开始我只是想分散他的注意力,好抽工夫逃走,但说着说着,连我自己都认真起来。男人之间是这样的:如果你们打过架(包括单方面的追打)后还能心平气和地说话,你们就会产生友情。我们之间若有所谓的友情,大概就是从那一刻开始的。

理智地说,当时我说的都算不上什么好主意,甚至连主意都算不上,只是一些最浅显的现状分析,听完只能更加陷入绝望。但是冯如庸的脑袋实在太简单了,他听得目瞪口呆,最后已经进入了朝圣的神态。当时的核心问题是这样的:你白天都在店里走不开,晚上你下班了人家也不出来了,你如何才能想见就见?你修汽车,人家姑娘又不开!你要是修自行车还差不多。不解决这个问题,一切都是空谈。这个本身就是空谈的问题使冯如庸陷入了深深的思考,我借机逃脱了,两周都没敢去打球。

根据常理推断,过了半个月,再见面时要么他已经忘了这事儿,要么就不想再提,只需一瓶黑加仑,江湖一笑泯恩仇。打完球去买水的时候,冯如庸正把脑袋扎在一辆捷达里,两手忙个不停。可见,此时他已经能上手修车,而不限于判断异响了。修了一会儿,他直起腰来,把机器盖子“砰”地一扣,发出令人安心的声响。“好了!”他吆喝道,“开走试试!”车开走以后,我看他情绪挺好,走上前去,冯如庸递上一瓶冰凉的黑加仑,酷炫地一甩长发道:“你说得没错,我想出办法了!”

我曾经总结过,我的朋友有两个特点:一是胖,一是逻辑思维能力为零。两者必居其一,或兼而有之,否则跟我成不了朋友。冯如庸不算胖,只能说是结实。所以后来我们能成为朋友,显然是因为他的逻辑太散乱了。首先,他自己想出办法,却归功于我。其次,一般的男生遇到他那种情况,哪儿还有心思想出什么办法?第三,他想出的那个办法也太天马行空了。他遇到的情况是这样的:有一天,他发现姑娘有男朋友了。这个故事,如果不是因为他实在太蠢了,每次我讲到这里都几乎讲不下去。自己喜欢的女孩有了男朋友,这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吗?就算不哭,至少也应该做出明智放弃的决策才对。冯如庸却不这么想,他高兴起来,有两个原因:

其一,他听见那女孩的男朋友叫她“小童”。也可能是“桐”或别的什么字,这不是他关心的。要是有机会面对面,只消问一句“您贵姓”,不就知道姑娘的全名了吗?

其二,那男的骑摩托车。这不就行了吗?比自行车靠谱多了,只要说服老板增加一个修摩托车的业务,不就结了?

听完,我目瞪口呆,瓶子差点儿掉了。我从没听过这么神经病的分析。我们知道,一般人们说的“神经病”往往是“精神病”,但我觉得他这真的是“神经病”,是发生在大脑某个关键区域的器质性病变导致的,否则解释不通。我想要反问的问题千头万绪,最后落在这样一个问题上:怎么说服老板增加修摩托车的业务?冯如庸说,嫩咋这傻,能多赚钱干吗不赚啊!我问,你会修吗?冯如庸一缩脖子说,我×,这我倒没想过咧。

夏天过去了,冯如庸工作的修车铺门口支起一个落地灯箱,上写三个大字:摩托车。这主意是冯如庸出的。他对老板说,这一条街都是修车的,谁也不会以为嫩是卖车的,灯箱就这大个儿,能省一个字是一个。冯如庸要是把这些智力用在正道上就不会有今天了。

接下来的问题是,人家的车什么时候能坏?对于这个问题,冯如庸表示早打过算盘。他花了1000块钱,不但学会了修,还会改装,所以北边儿的零件门市部里还增加了摩托车配件。所以说,爱情绝对能增加智商,恋爱中的人是傻子这种判断都是没谈过恋爱的人的嫉妒之词。这个计划实施成本虽高,但马上就见效了。这再一次证明我其实才是那个智商低的。有一天,一个剃圆寸头、戴大蛤蟆镜的皮夹克少年骑车带着叫小童的姑娘轰轰轰地来到修理铺,想要加装一对皮质车把儿飘带。无巧不成书,我正在店里喝黑加仑,看了一场好戏。冯如庸殷勤至极,上蹿下跳,装了半天出了一身汗才装上一边儿。他停下来休息的时候,竟然还给姑娘递上一瓶可乐,妈的,连我都没享受过这待遇。姑娘笑着说“谢谢”。她笑起来,两眼弯弯的,看不见白眼仁儿,黑黑的很漂亮,而且一歪头,一头直发都跟着你的心跳“唰”地一摆。“嫩眼光不错嘛。”我用胳膊肘杵了冯如庸一下。他飞也似的逃开了。一对儿都装完以后,皮夹克少年带着姑娘轰轰轰地开走了。冯如庸一下子瘫在地上,满脸都是汗和痴笑。“她说话真好听。”他说,“哎,你说那摩托车响起来,像不像‘冯冯冯冯冯冯’?”说来奇怪,这么一句普普通通的话让他一说,听得人特想报警。

这一战役是冯如庸一生智力水平的巅峰,它表现出惊人的预见性和对人性准确的分析。“要卖零配件!男人怎么会让女孩子看见自己的车坏了,还带来修?男人只会带女孩子来,给她看自己的车怎样变得更牛逼。——小武侯冯如庸”。这是杜撰的,实际上并没有小武侯这个绰号,因为他的智力水平没能维持多久。暑假过去,秋天来了。再开学时我去打球,发现摩托车灯箱没了。我问冯如庸,答说因为用不着了,该知道这儿能修的人都知道了。他那张臭脸简直就像在同声传译:“因为小童的男朋友不骑摩托车了。”这时候我们已经讨论过追女孩的事,想不承认是朋友也不行了。男生之间只要讨论过这个就是朋友了。讨论世界杯、贝雷塔和二战都没用。

实际上,其表情传递的信息是不完整的。完整的信息是,小童换了一个开汽车的男朋友。用现在的眼光来看,这当然是再正常不过了。我上高三时,因为自己留级,喜欢的女孩儿先上了大学。我想去大学找她玩,哥们儿都劝我:别犯傻,你至少得有辆摩托车才能去大学门口接姑娘吧?你瞧,这就是当时北京青年崩坏的世界观,但至少有一定的代表性。

关于小童换男朋友这件事,我最大的感受其实是这样的:你在这家店里还真他妈是呼风唤雨啊!你说增加业务就增加业务!你说卖零件就卖零件!你说支灯箱就支,你说撤就撤!这个谜不久以后就解开了,不过现在先说说小童那个开汽车的男朋友的事。

这事儿捞干的说,其实没什么好解释的。值得一提的只有一点:小童这个新男朋友,长得跟那个骑摩托车的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以至于连冯如庸看见停在路边的捷达上走下来吻别的俩人,都差点儿错以为是那小子鸟枪换炮了。两个男朋友一模一样的圆寸,细眉朗目,胡子刮得溜光水滑,身材瘦瘦小小的,透着一股机灵劲儿,一走一动都跟弹簧似的,倍儿有劲。冯如庸一党在应对小童换男朋友这件事的策略上,一如既往地体现出其建立在完全不存在的逻辑体系上的自成一体的逻辑:他们挂了一块“专修捷达”的牌子,因为小童的新男朋友开的是一辆捷达。他们的逻辑基础是,只要来店里修车就能见到小童,甚至能跟她说话,因为修汽车的时间比修摩托车长得多。这个逻辑基础首先就是错的:他们吸引来的是小童的男朋友,而不是她。这对追姑娘这件事本质上毫无裨益,且与前述那句充满智慧的哲言互相冲突。关键是,就算你挂出了“专修捷达”的牌子,也不具备排他性——镜头收回,视野扩张,画面中充满了整条街上形形色色的“专修捷达”。这一点儿都不让人意外。我的朋友逻辑水平都这个德行。真正让人意外的是,他们还真来了。牌子挂出去没多久,小童贤伉俪就来修车了。“车子漏水,”小童的男朋友说,“另外水温总是高。”老板打开机器盖子看了看,一撇嘴,说了句“冯如庸,上!”,就坐到房檐底下抽烟去了。这位老板看年纪足可以当冯如庸他爸,脸上布满深可及骨的皱纹,令人联想到一幅油画,好像就叫《父亲》。我正在一旁喝黑加仑,天气凉了,我喝得慢了许多,有时候都喝不完一瓶了。我一边喝一边跟老板聊天。我言语轻蔑,态度佻浮,大意就是,这小子真会修车?老板掐了一颗烟,又点上一颗,慢慢地给我讲。冯如庸的形象缓缓地在我心里翻了个身。

那年才十八岁、还没摸过汽车的我,完全把修车这事儿想错了。我凭年龄判断,跟我差不多大、平时没活儿干,还兼管卖饮料的冯如庸,肯定是个学徒。实际上,冯如庸从一开始就是这家店的王牌。他连技校都没念完就出来了,因为他有一双神耳,能判断出车里最细微的声响是从哪个部位发出来的。开过车的人肯定知道,车里的异响最常见、最烦人、最难找。你听着觉得在右边,到右边一听又觉得在后边。最后你像蜘蛛一样把车厢爬了个遍也找不到。而一个具备冯如庸这样神奇听力的人,再加上对汽车结构的基本知识,就成了解决车内异响的利器。整条街上,这家店最出名的就是解决异响,所以这家店里经常来一些好车来修。这些高级车自己的修理厂都解决不了一些讨厌的声响,冯如庸坐进去一听就能把问题抓个现行。在同龄人还拿豪车的车标当小花园里换烟换啤酒换地盘的硬通货的时候,他已经坐过劳斯莱斯和奔驰了。

但是冯如庸在真正动起真格的来学汽车修理的时候,选择的却是捷达。那时候捷达还是不错的车,比天津大发什么的高级多了。家里有捷达的过去肯定都是万元户。彼时的捷达以皮实著称,细节其实并不太像德国造的东西,不是这儿松就是那儿垮,总发出奇声怪响。这给了冯如庸一个很好的过渡。他获得了大量的实践机会来修理捷达,解决了千奇百怪的问题,只为了备战小童和新男朋友的到访。

老板喊他上场时,他那个劲头就像腰上已经有幅金腰带,十根手指套满了总冠军戒指,两脚还穿着金靴一样,走过小童身边时竟然还甩了一下头发,我跟老板同时以手掩面。他来到车前,更不打话,两手并举两把螺丝刀,起下一个塑料盖子,拎出一面看不出什么材质的恶心的网子。对着阳光一看,上面有虫子、柳絮、泥和不知名的黏液。小童跟圆寸同时往后一缩。冯如庸踏着轻快的步伐,走进北间,拿起一个手枪状物体,对着那个网子猛扣扳机。手枪吹出一股劲风,网子上的恶心物体飞得满天都是。他一边操作一边吹口哨。我说我愿意用十年阳寿换他不吹口哨,老板说我出二十年。吹完网子,泡在一盆清水里,他又拿铁丝在发动机舱两侧使劲捅,一下一个洞,十分骇人。我大惊,呼声“我操”,站了起来。老板淡然地说,没事,没坏。原来那是本来就有的排水孔,被泥和树叶堵住了。捅完之后,端来水盆往上一倒,畅通无阻。顺便拿出网子插回原处,上紧盖子,“砰”地落下舱盖,完工。

整个过程没有事先的演练和思考,没有丝毫的失误和停顿。他用看起来最简单但实际上是最标准的工艺(除了吹口哨的部分)解决了问题,并且把这些最简单的工艺表演得神乎其神。外行看起来,就像是一位遁世高手在演练一门绝世武功。他拍了拍手,走到小童面前,一甩头发,用大拇指往后一指:“修好了!”小童的男朋友愣了一下,皱着眉头走过去坐进车里试车。小童又笑了,她轻轻说:

“你真厉害!”

那时候我想,操,完了,冯如庸的一辈子交代了。有时候我就是这么睿智,我自己也没有办法。小童笑着说话的时候,既不升高音调,也不加快语速。她的声音既甜又脆,还有一点儿沙哑;她的语气里同时有少女的娇柔和大姐姐的慈爱。那是一种充满矛盾的声音,美得让人想闭上眼睛。她一说话,你不会注意到别的什么事了。对我尚且如此,何况是冯如庸呢。

走的时候,老板隔着窗户客气道:“嫩最好别出毛病,但是万里有个一呢?就来我这儿,我们修捷达一绝,嫩早听说了吧。”我模模糊糊地听见那个小伙子说:“没听说,是我女朋友告诉我的。”然后他们就“冯冯冯冯冯”地开走了。冯如庸站在尘埃里,哭了。

回家以后我问我爸,捷达毛病多吗?我爸摇摇头说,那车棒极了,很少出毛病。我说那为什么满大街都是专修捷达?我爸说是开的人有毛病。我当时理解错了。后来我知道捷达这车的性格像个山东汉子,直爽豪快,能打能扛,但不太细致。开车的人不大在意,车很容易受伤。且吃的必须好,吃不对付就闹病。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接下来的一年多里,剧情走上了平稳的路线。冯如庸跟小童之间,一点儿进展也没有,反过来也没有退步,一切都像是封闭在一个时间循环里演着相同的剧本,直到第二年暑假,冯如庸得到了他的第一辆车。

那一年,街北头开了几家酒吧。开酒吧的人自成一体,跟开修理厂的人不是一个圈子,很谈不来,酒吧和修理厂势力接壤的地方经常打架。修车一条街有个名声在外:这帮青岛人平时自己跟自己老掐,但是如果有外敌入侵,他们会变得空前团结。那时节,每个店的老板都手持巨大凶猛的冷兵器,跟酒吧行业背后那些货真价实的犯罪势力做斗争。在一次械斗中,冯如庸的老板受了伤,需要休养很久。冯如庸见着我,一甩头发,自豪地说:咱老板打架,那俏欻(注10)!手里那扳手,一下一个,一下一个——我没见过这种大规模械斗,一直到后来大学的时候看了部电影叫《纽约黑帮》,里面有个扛巨大十字架的汉子,看起来威武雄壮,没两下就让人干倒了,我对冯如庸说的那个情景一下子有了画面感。其实那时候冯如庸还在三里屯,但是我没找他聊这部电影,后来没机会了。

老板养伤不在店里时,冯如庸成了一把手。他才二十岁不到,就撑起买卖来了,我还在带锁的日记本上模仿卡夫卡呢。冯如庸当家时,遇到需要开出去试车的异响故障,一般不接,以防小童他们来的时候他不在店里。他这套奇怪的逻辑贯彻了这么久,连我都快被他洗脑了,我几乎觉得这样下去他能成功。给喜欢的女孩的男朋友修车到底能成什么功,我当时可能没想这事儿。果不其然,有一天,冯如庸刚送走一辆来查异响的车,那辆满身是伤的捷达就开来了。那小子开车一定特别鲁莽。门一开,那个圆寸小伙子下来了,小童没露面儿。这倒也不是头一回了,冯如庸也没觉得奇怪,但那圆寸着急忙慌地催道:“机油灯亮了,走两步就熄火,一熄火连刹车都没了!你快看看!”说话带着哭腔。冯如庸如临大敌,举起舱盖,拉出机油尺,也顾不上戴手套,徒手一抹,眉头皱了起来。“不缺啊!”他叹道,拉开车门坐进去,点火,摘空挡,踩油门,没两下果然熄火了。他从屁股兜掏出手电,叼在嘴里,其动作迅如闪电,像特工掏枪一般。在他检修的过程里,圆寸一直咬着指甲在一旁走来走去,不时探头看一眼,或是用手掌用力摩擦寸头,发出沙沙沙的声音。冯如庸依次检查了各个机构,在发动机舱里这儿捏一把,那儿拧一下,发动机时而发出轰鸣,时而呻吟着熄火。他的头发太久没染,这时候已经全黑了,湿漉漉地垂下来,他用手一抹,脸上就是一道黑,抹了几次,他就变成铁血战士了。这时,圆寸用力一拍头顶,一咬牙,说道:算了!别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