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文明的冲突文化信仰犯罪(2 / 2)

犯罪心理揭秘 曲楠 18539 字 2024-02-19

这样一个病人本应得到更多的关注才对,但由于他的拒绝交流以及同学们对他的恐惧,没有人愿意理会他的异常,所有人都对其报以一种冷漠的态度。同时,因为赵承熙的所有行为都不能证明他具有暴力倾向,所以学校认为没有理由对其进行强制性治疗,那份精神诊断报告也因此被弃如敝屣。

与外表的平静不同,赵承熙的内心已经被自己所构建的那个阴冷扭曲的世界折磨得几欲疯狂,他的理性已经快要到达临界点了。在寄给NBC的视频当中,赵承熙像是在读着某种宣言:“你让我痛苦,自己却很快乐,为了你的快乐,我就像脑袋里长了癌一样痛苦,心脏四分五裂,到现在还在撕咬我的灵魂。”他对富人也充满了憎恨:“你们拥有了想要的任何东西,你们的奔驰汽车还不够吗?你们的金项链还不够吗?你们的信托基金还不够吗?你们的伏特加和白兰地还不够吗?所有的奢侈和糜烂都是不够的,都难以满足你们的享乐主义。”

在美国,公民可以利用合法手段每个月购买一把枪。于是,赵承熙在2007年的2月9日和3月13日分别购买了两把手枪,其中一把适合练习使用,而另一把则是美国青少年犯罪团伙最喜欢使用的型号。准备妥当之后,他便开始在一家射击俱乐部里练习枪法。

4月16日早上5点,赵承熙像往常一样地起床,洗漱,然后出门。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专门绕道杀死艾米丽·西斯勒,她的寝室并不在楼梯附近,这成为本案难以破解的一个疑点。监控视频显示,9点01分,赵承熙出现在布莱克斯堡邮局,然后将一个邮包寄给NBC电视台的纽约总部。他并没有在快递单上写自己的名字,而是写着Ishmael,这个单词在英文中的意思是“被遗弃的人”。接下来就是9点45分,诺里斯教学楼中致命的枪声连续不断地响起……

<b>【犯罪心理分析】</b>

造成赵承熙校园枪击案的诱因有很多,除却他个人的心理问题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盲目模仿效应”,也被称为“传染效应”。

模仿几乎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本能,比方说小孩子就喜欢模仿一些电视节目当中的行为。几个小孩在路上玩闹的时候,其中一个会一边比划一边喊着“龟派气功”,另一个则会大声吼道“降龙十八掌”。事实上,这种模仿行为不仅存在于小孩子身上,成年人也不例外。当一些人开始模仿自己认为不错的行为时,“传染效应”实际上已经开始了。

在赵承熙案中,一直以来,他在学校里都很难合群,并渐渐从小时候的孤僻发展成了后来的自闭和精神分裂。当他对整个社会产生不信任感之后,就会对所有人抱有最恶意的揣测,简单来说就是“被迫害妄想症”。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见到这类人,一些本来无伤大雅的玩笑会被他们认为是人身攻击。当赵承熙觉得整个社会都对自己充满恶意的时候,他的报复目标就转移到了整个社会,而最有可能下手的目标就是自己最熟悉的群体。这也是在很多类似于赵承熙案的案件中,被害人多是罪犯身边关系比较近的人的原因。

当赵承熙选择报复的时候,“传染效应”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不仅是他的两部话剧作品和一些文章,如果有人很早就开始关注他的话,会发现他对其他校园犯罪事件很感兴趣。在他寄给媒体的声明书里曾明确提到自己要模仿埃里克·哈里斯及迪兰·克里波特,很显然他是在知道了科罗拉多州校园枪击案之后才产生了做出同样行为的念头。

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各种枪击新闻和消息总是如同病毒炸弹一般随时在我们身边爆炸。每个人都会在不知不觉中受到这些信息的影响。最可怕的是,这种影响并不是剧烈而直接的,而是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人们的思维和行事方式,甚至连我们自己都不知道已经受到了影响。对于有能力判断是非的人来说,他们受到的影响是有限的,但对于没有判断能力或者判断能力不足的人来说,就很有可能造就一个病态的杀人狂。

类似于赵承熙的犯人有很多,崇拜他们的人竟然也有很多,尤其是一部分青少年。他们在对赵承熙的过往有过一知半解之后就会自动地为自己的“英雄”进行美化,造成的结果就是他们会更加崇拜自己的“偶像”,甚至把那些想象中的经历代入自己的现实生活当中。此后,即使遇到一个微不足道的挫折,也可能会被放大到“被整个社会遗弃”的程度,其造成的危害自然不言而喻。

据媒体的不完全统计,2015年全年,美国共发生了将近360起枪击事件,几乎平均每天发生一起,其中包括至少45起校园枪击案,幸运的是,大多数并没有造成人员死亡。虽然持有枪支并不能成为校园枪击案发生的决定性因素,比如说在同样允许普通民众持枪的国家中,枪支管理更为严格的比利时与更为松散的泰国,比利时几乎都没出现过类似的校园枪击案。但是对于美国来说,禁枪却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校园枪击案的发生。假如赵承熙拿的是刀,那么至少不会造成如此大的伤亡,即便是自制的土枪,也同样不会造成这么多伤亡。

近年来美国发生的严重校园枪击案不完全统计:

1999年4月20日,美国科罗拉多州杰佛逊郡科伦拜中学,两名学生开枪打死13人,打伤20多人,然后开枪自杀。

2005年3月21日,明尼苏达州,一名16岁学生在一所高中开枪打死7人,打伤15人,然后开枪自杀。

2005年11月8日,田纳西州坎贝尔县中学,一名14岁中学生开枪打死一名校长助理,打伤校长和另一名助理。

2006年8月24日,佛蒙特州奇滕登县一所小学,一名枪手在学校开枪打死2人,打伤3人,然后试图开枪自杀,后被警方逮捕。

2006年10月2日,宾夕法尼亚州兰开斯特县一所社区学校,一名枪手开枪打死5名女生,然后开枪自杀。

2008年2月14日,美国北伊利诺伊大学演讲厅,一名男子向人群开枪,打死5人,打伤18人,然后开枪自杀。

2009年4月10日,密歇根州底特律市西郊亨利·福特社区大学,一名枪手开枪打死2人。

2011年12月8日,弗吉尼亚理工大学,一名学生开枪打死2人。

2012年4月2日,加利福尼亚州奥克兰市一所大学,凶手开枪打死7人,打伤多人。

2012年4月11日,洛杉矶南郊的南加大校园附近,两名中国留学生在车中遭枪击身亡。

2012年12月14日,美国康涅狄格州纽敦桑迪胡克小学,一名男子开枪打死20名儿童和6名成年人。

2015年10月1日,美国俄勒冈州一个偏远的社区学校,一名男子开枪打死13人,打伤20多人。

……

<h3>陈明东:华裔灭门案</h3>

纽约布鲁克林区发生了一起震惊世人的华裔灭门案,2013年10月26日,37岁的华裔女性李巧珍和她的4个孩子在家中被人杀害,当场被捕的重要嫌疑人竟是她丈夫的表弟。此人的情况很快被警方掌握:25岁,男性,2004年从中国来美,非法移民,生活失意。而他残杀亲属的理由居然是“嫉妒他们过得好”。在开放的美国,移民犯案算不上什么罕见,但办案的纽约警察却坚持用“永生难忘”形容布鲁克林灭门案的血腥。

纽约警方在看到案发现场的时候,整个人都表示惊呆了:“这个谋杀案,绝对不是以前大家想象中那种简单的谋杀案,这绝对和大家之前看到的、听到的、所能想象的是完全不一样的,这样恐怖的场景会深深地烙在我们的记忆之中的,这是我职业生涯中留下深深阴影的一个谋杀现场。”这位处理这件谋杀案现场警察的话,被当时美国的多家媒体转引并报道,他想表达的是,案件十分残忍,这样一场突发灾难降临到了一个原本正常普通的家庭之中,对于这个家庭是一种毁灭性的打击。

案件的发生地点是在纽约市布鲁克林第9大道57街区,这边有一个日落公园,是当地的一个华人聚集区,也是纽约主要的一个华人社区,生活在这边的大多是当地的蓝领阶层。被害人李巧珍就生活在这个街区,当时她的亲戚来到了她家,并急促地敲着她家的门,不停地敲门和拍门都无人回应。当天晚上警方就接到了死者亲属的报警,当时附近执勤的警察赶到了案发现场。

当警察打开门时,完全被眼前的场景震惊了,这也令被害人家属无法接受,没办法相信这是真实发生在眼前的事情。李巧珍的尸体倒在了厨房里,身旁躺着她5岁的儿子,在卧室里还躺着3具尸体,一个1岁的男婴、一个7岁和一个9岁的女童。卧室中的3个孩子在警察们进入现场的时候已经死亡了,警方赶紧把还有点呼吸的李巧珍和她身旁5岁的孩子送到了医院。但是,送到医院之后,他们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称,所有死者均被人用厨房里的刀砍中脖子和身体。案发后赶到现场的李巧珍丈夫看到这一惨案现场之后情绪失控,号啕大哭。

警方在现场逮捕了一名犯罪嫌疑人,他叫陈明东,25岁。警察发现他时,他正光着脚,穿着一条牛仔裤,他的裤子和脚上全部沾满了血迹,警察在抓他的时候,他目光呆滞,但并没有对自己的杀人行径感到丝毫的悔意。

当时陈明东还被称为“尚未确定的嫌疑犯”,但是,许多媒体已经认定陈明东就是真正的犯罪分子,就是这场谋杀案的凶手。但是,陈明东为什么会杀人,为什么会杀死这么多人,为什么要用如此残暴的手段杀死这么多人呢?

警方通过审讯发现,陈明东在2004年来到了美国,可是他在来到美国之后,很难适应美国的生活,甚至连最基本的语言关都过不了,不会说英语,没法和周围的人进行交流,甚至在审讯过程中都需要翻译的帮忙。语言不通可能也是导致这场悲剧的原因之一,由于语言不通,陈明东感觉他是无法融入美国的,他的“美国梦”会破灭,他来到美国之后并没有像他想象的一样挖到很多财富,他的生活贫困潦倒,过着贫穷而漂荡的日子。他的生活轨迹也不停地在曼哈顿中国城和芝加哥间变换,直到案发前不久,他的生活才算稳定下来,因为他投靠了他位于日落公园的表哥一家。

只是,案件的被害人李巧珍并不欢迎陈明东的到来,他的表嫂李巧珍很嫌弃这位比较笨又比较懒的表弟。有邻居在案发前一晚听到了他们家中传出过激烈争吵。有人说,李巧珍生前曾斥责陈明东“滚出她的家”。

有媒体报道,在案发前,李巧珍还拨通了丈夫的电话,想联系丈夫,因为李巧珍已经发现陈明东的行为好像有点不同寻常。她又给在国内的婆婆打了电话,婆婆还告诉了同样在布鲁克林生活的女儿,让她跑到家里看看具体什么情况。但在他们到来前,悲剧就已经发生了,陈明东已杀死了他们的嫂子和几个孩子。《纽约时报》说,杀戮如大火般撕碎了这个家庭,突然且彻底,这个家庭瞬间被肢解。

陈明东说:“他们拥有的太多,他们拥有的一切我都没有,为什么都在美国,我们的生活会差别这么大?”陈明东嫉妒表哥一家过得比他好,这是他最主要的杀人动机,陈明东杀人也有可能是出于被表嫂赶出家门的愤怒。其实他表哥一家只是当地普通的工薪阶层,生活很普通,收入也很普通。而陈明东自己曾在多家餐馆打工,却屡遭开除。案发时,他是一名无业的非法移民。

美国媒体说,在审讯过程中陈明东表现出了暴力和焦躁,他曾与警员发生冲突,他在一只手被铐在桌子上的情况下还挥拳猛击了一名探员,并用眼镜砸了警方翻译。有媒体推测陈的杀人动机是“为了钱”。据悉,陈明东的罪名将包括一项一级谋杀和四项二级谋杀。而警察班克斯称,陈明东在审讯中还说,“自从到了这个国家,所有人过得都比我好”。

之前在日的中国研修生杀人事件曾被日媒大肆报道。事件中的中国研修生因日语不好,常被就职的水产公司社长辱骂而难以忍受,最终杀死社长和另一名女性,并造成多人受伤。日本《中文导报》说,来到日本的中国研修生突然进入陌生的文化和语言环境,加上收入微薄带来的自卑感,慢慢进入一种缺爱和孤独无助的状态,无法靠倾诉舒缓痛苦,没有找到可以排解情绪的地方,也不能用钱去消解精神的焦灼,这才会愈加痛苦。

这两件中国人在国外制造的杀人案件,可以找到很多的共性,也是许多人在异国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

<b>【犯罪心理分析】</b>

“猴王心理”是人们都具有的一种心理:每个人在一生下来,都先天具有一种强烈的自我为尊的意识,即自己是“猴王”,是最重要的,是最强的,是不容置疑的第一号人物。而且“猴王心理”是与人的焦虑反应紧密联系的。当有人把自己当成是最重要的人或自己认可自己是最强者时,人都会表现出很喜悦、很安慰、很高兴的情绪;相反,当有人不把自己当成是最重要的人,自己也承认自己确实不如人时,人也都会表现出自卑、伤心、不安、焦虑、烦躁以及恐惧等情绪,伴随而来的往往是痛苦。

当与自己处于同一领域的竞争者在自己面前表现得十分卓越,并且自己也在心底认可、承认该人确实很卓越,比自己强,能够赢得更多人的拥护和喜爱时,那么,从这位确实很卓越的竞争者及其拥护者那里传送过来给信息,以及心底反馈过来的信息会告诉他自己:那位确实很卓越的竞争者才是真正的“猴王”,自己则不是!而从心底反馈过来的自己确实不是“猴王”的信息,就会马上挫伤强烈的“惟我独尊”的“猴王心理”。

发现自己不如别人,不是最强的人,而是最弱的,最可怜的人,这一信息会严重挫伤每个人的“猴王心理”。而根据“猴王心理”的特点能够知道,被挫伤的“猴王心理”往往会伴随着自卑、伤心、不安、焦虑、烦躁、恐惧等情绪,而这些情绪又会让他很痛苦!他人卓越给自己带来的是无尽的痛苦,人的报复心理机制决定了人一定会采取措施给该卓越者以报复,对卓越者进行言辞伤害、人身伤害、财物破坏,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是很正常的现象,除非一个人克制住了自己。

陈明东的“猴王心理”在自己与表哥一家比较过程中受到了伤害,所以起了报复心理,他开始讨厌表哥一家,当他的表嫂对他的懒惰表示出厌恶,甚至不欢迎他借住在家时,他开始产生了愤怒情绪,甚至产生了要杀死他们一家的想法和念头:为什么同样来到美国,你们生活优越,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而我没有工作,甚至连最基本的沟通都完成不了?再加上表嫂对他的指责,这更加深了陈明东对表哥一家的嫉妒心理。

其实,陈明东可以采取回国或者是努力学习口语,努力提高语言能力,或去华人区找工作等方式排遣情绪。当他的生活状况得到改善后,嫉妒心理会得到缓解,由嫉妒心理导致的情绪失控也会慢慢排解,否则一旦产生了报复心理,而报复心理又无法战胜克制力时,就会表现出失控的状态。所以,陈明东在杀掉表嫂和孩子们时没有表现出丝毫悔意,在面对警察时也是坦然承认这一切。

<h3>凯西·安东尼:她是杀害女儿的凶手吗</h3>

“你有权保持沉默,但是你所说的每句话将成为呈堂证供。”我们经常会在美剧或者港剧中听到这样一句话。事实上,这句话出自美国司法程序中著名的米兰达警告,其全文如下:“你有权保持沉默,你对任何一个警察所说的任何一句话都有可能作为对你不利的证据被呈上法庭。你有权利在接受警察询问之前委托律师,律师可以陪伴你接受询问的全过程。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法庭会在对你进行询问之前提供一名免费律师。如果你不愿意回答问题,你在任何时间都可以终止谈话。如果你希望跟你的律师谈话,你可以在任何时候停止回答问题。”

2008年7月15日,美国佛罗里达州警局接到了一通报警电话,电话当中的女士自称辛迪。辛迪要求警察逮捕她的女儿凯西·安东尼,因为她偷走了家里的钱和汽车。接线员放下电话后开始备案,这看起来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案子,甚至很有可能报案者马上就会再次打来电话要求销案。

果然,几分钟后报警电话再次响起,同样来自这位名叫辛迪的女性。不过令接线员没想到的是,辛迪并不是打来销案的,而是告诉警察她已经很久没见过自己的外孙女凯莉了,并且她怀疑是女儿凯西·安东尼对凯莉做了什么。这通电话的语气明显不如第一通那样镇定,辛迪似乎有些慌乱。

接线员刚刚放下电话,第三通电话再次打了进来。这一次辛迪的语气显得非常慌乱,她告诉警察自己已经找到了被凯西开走的汽车,不过汽车的后备厢里散发出一股怪味儿,据辛迪的描述这股味道“像是死人的味道”。听到有可能发生了命案,警局立刻派几名警员前往辛迪家中了解情况。自此,一个令人目瞪口呆的离奇案件渐渐呈现在人们面前。

2008年6月16日,22岁的凯西·安东尼在与父母发生争执后带着仅仅两岁大的女儿凯莉离家出走。此后,凯西一直没有主动和家里联系过。因为女儿和外孙女儿长期没有音讯,所以凯西的父亲拨通了电话,试图通过要求见孩子的方式劝女儿回家。然而令安东尼夫妇不安的是,女儿凯西一直寻找各种借口拒绝带凯莉回家,不仅如此,她还总是支支吾吾地一次次回绝父母希望凯莉接听电话的请求。这让凯西的母亲辛迪非常困扰,还在自己注册的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条心情留言,指责女儿偷走了她的很多东西,并且拒绝自己和外孙女儿见面。

就在辛迪对于女儿的行为耿耿于怀时,拖车公司突然打来电话,工作人员称发现了一辆登记在他们名下的车子被遗弃在路旁。接到电话后,辛迪和丈夫立即赶往拖车公司,一眼认出这正是凯西离家出走时开走的那辆车。车子里面异常凌乱,后备厢里还散发出一阵阵恶臭,感觉事情不对的辛迪立马拨通了报警电话,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在对车子进行了全面检查之后,警方对凯西进行了第一次讯问,凯西称女儿凯莉早在一个多月前就失踪了。提及凯莉失踪的原因,凯西最开始一直避而不谈,在警方的一再追问下才说出“实情”。据凯西交代,因为她在环球电影公司上班,所以雇用了一个名叫塞奈达·费尔南德斯·冈萨雷斯的保姆来照顾女儿,但在6月的某一天,这个保姆带着她的女儿凯莉一起消失了,凯西认为是那名保姆绑架了凯莉。

然而经过警方的调查,凯西根本没有在环球电影公司工作过,而且她所说的那名保姆也并不存在,只是一个虚构的名字。2008年7月16日,也就是辛迪报警的第二天,凯西·安东尼因疏忽罪被逮捕入狱,但很快于8月21日被律师保释了出来。

尽管凯西的父母一直幻想着凯莉或许还活着,警方却判断凯莉多半已经死亡。而孩子的母亲凯西始终无法明确交代自己女儿的去向,同时,她提供给警方的线索也基本上是虚假的,换而言之,自从接受警方询问以来,她一直在不断地撒谎。

对于父母关于汽车后备厢里的异味的怀疑,凯西一直坚称是她在那里放过垃圾的缘故。但是在FBI的协助下,警方把汽车里面的气味样本带到了美国橡树岭国家实验室,实验室通过检测给出的结果是,那种气味可以肯定是来源于腐败的尸体,而不是普通垃圾。凯西眼见抵赖不过,又声称那或许是因为有老鼠或者其他动物钻进了车厢死掉后留下的。

一场寻找两岁小女孩凯莉的志愿行动悄然发起,很多人都努力地寻找一切与凯莉相关的线索,遍寻无果的情况更加确定了警方的判断——凯莉已经遇害了,而最大的嫌疑人就是凯莉的亲生母亲,凯西·安东尼。

FBI经过大量的调查,认为一切的迹象都指向了凯西,在凯莉失踪之后,凯西没有一丝女儿丢失后应有的反应,反而显得特别轻松和毫不在意。自6月16日离家出走之后,凯西一直住在男友的家里。在女儿失踪长达一个月的时间里,除了敷衍父母打来的电话之外,她从来不会主动提及女儿凯莉,并且如同往常一样频繁地出入酒吧和夜总会等娱乐场所,甚至还参加过一次持续了四天四夜的朋友聚会。更为异常的是,在凯莉失踪之前,凯西经常会向朋友们抱怨自己的女儿,并将女儿称作“整天流鼻涕的讨厌家伙”;在凯莉失踪之后,她似乎如愿以偿,再未有过类似的抱怨。

值得一提的是,在凯莉失踪两周之后,凯西还专门给自己文了一个新的文身,大意是“美丽人生”。在面对FBI与警方的询问时,给凯西文身的那名文身师回忆,当时的凯西“显得非常开心,在和一个人非常兴奋地讲着电话”。由此,FBI至少可以推测出凯西是知道凯莉当时的实际情况的,并且她对于那种情况也非常满意,从而进一步推断出凯西杀死了自己的女儿凯莉。为此,警方找到了很多证据来证明这一点。

随后,警方在被凯西遗弃的车子里面找到了一缕头发,不论是颜色还是长度都和失踪时的凯莉完全吻合。随着后续的检查,FBI侦查人员还在车厢里面发现了使用三氯甲烷的痕迹,那是一种具有麻醉作用的化学药剂,FBI药物专家判断凯西正是使用这种药剂麻醉了凯莉。虽然凯西极力否认,但FBI依然从她电脑的上网记录里发现了有关三氯甲烷以及失踪儿童的搜索痕迹。

另外,在对凯西住处周围的邻居的例行询问当中,一个邻居声称凯西曾经向他家借过一把铁锹,但凯西并没有对铁锹的用途给出明确的回答。但是FBI和警方很容易就联想到了一种用途——掩埋尸体,虽然后来她又找出了很多借用铁锹的理由,但谎话连篇的她再也不能轻易取得警方的信任了。

尽管依旧没有找到直接证据,但是FBI和警方已经坚信凯西谋杀了自己的女儿凯莉,只要找到尸体就可以完全证实这一点。2008年10月,凯西再一次被捕,并且以“一级谋杀罪”的罪名被起诉,此外还有虐待儿童、杀害儿童以及向警方提供虚假信息等7项指控。在很多人看来,接下来所要做的就是找到尸体,然后由法庭来判定凯西的罪名成立。

2008年12月11日,经过将近半年的搜索,警方终于在凯西家附近的小树林里找到了凯莉的尸体。尸体最先由一名清洁工人在垃圾袋中发现,腐烂程度非常严重,面部还缠满了胶带。经过尸检发现,凯莉的死亡时间确实是在6月中旬,这和警方的推断完全吻合,他们更加确信,凯西是利用汽车后备厢将凯莉抛尸之后,又将汽车丢弃的。另外,警方还在凯西家里发现了一捆胶带,与凯莉尸体上的胶带完全相同。经过漫长的取证和调查之后,案件终于开始进行审理了。

2011年5月,距离凯西的母亲辛迪报案已经过去了将近3年的时间,但各大媒体对于案件的关注并没有消减,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各大新闻网站都对凯西杀人案做了最为详细的追踪报道,不惜用长篇累牍的报道来挖掘每一个细节,成千上万的网友也通过脸书或者推特等社交网络对案件展开讨论。24日,案件正式开始审理时,这种关注显得更加热切,CNN(美国有线新闻网)和NBC(美国全国广播公司)甚至专门对庭审现场进行全程实况直播。

检方律师对于这次庭审非常有信心,根据他们掌握的证据,再加上之前凯西的证词和表现,他们坚信这次完全可以给凯西定罪。然而,辩护律师团队却在庭审一开始就给出了一段爆炸性的陈述。凯西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之初就完全推翻了之前的供述,他承认了凯西抛尸的事实,却讲出了另一个匪夷所思的“真相”。

在开庭陈述中,辩护律师声称凯西之所以会撒那么多谎,是为了掩盖这样一个事实:凯莉实际上是在凯西父母家的游泳池里溺水而亡的。凯西承认自己用车子转移并掩埋了凯莉的尸体,但同时也坚称自己的父亲乔治·安东尼也清楚并参与了这一过程。这样的理由很显然并不能取得其他人的信任,尤其是检方。即使凯莉真的是意外身亡,掩盖她死亡的事实依然很可能会令一场意外事故成为一次谋杀,乔治·安东尼曾经做过警察,他不会不懂得这些。

凯西紧接着又讲出了另一个惊悚无比的“事实”,她表示自己之所以会这样做,都是因为父亲乔治·安东尼从她8岁的时候就开始对她进行性侵犯,迫于父亲的淫威,她才帮忙掩盖了女儿溺水死亡的真相。

乔治·安东尼气愤地否认了女儿的指控,事实上也没有多少人会相信这么离谱的解释,大量网民都相信凯西就是凶手,并要求给她定罪。但这一点反而被凯西的律师团队所利用,他们向法庭陈述,不能因为“民意”而给一个人定罪。在他们看来,逮捕凯西的行为已经是法律在民意的裹挟之下做出的错误决定。

凯西的行为使大多数人感到愤慨,却依旧无可奈何。一名旁听者因为无法忍受凯西及其律师团队的“胡言乱语”而大喊道:“反正她也杀人了。”却因此被判处两天的监禁。人们只能期待法庭做出公正的判决。然而接下来的庭审却让很多关注者目瞪口呆,他们眼睁睁地看着一个真正的杀人犯成功脱罪,在这一过程中,美国的很多法律条文都为凯西提供了可以钻的漏洞。

此后,检方的证据一项项被辩方律师驳倒。首先是绑在凯莉身上的胶带上并没有发现凯西的指纹,所以辩方律师认为这并不能作为证明凯西杀人的证据;至于汽车后备厢中发现的一切证据,都随着凯西对于自己父亲的指控而失效。尽管没有人相信凯西的辩解,但他们同样也无法证明凯西说的不是真的。

关于凯西前后多次说谎的事情,本文开头的米兰达警告则为她提供了最好的保护,说谎只能证明她的人品问题,而不能证明她有罪。米兰达警告当初就是以极为微弱的票数优势通过审核并开始实行的,该警告曾多次对案犯提供“过度保护”而使罪犯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在这项警告的保护下,高明的律师可以帮自己的当事人随时随地推翻之前的一切供述。

最后,检方只能寄希望于发现凯莉尸体的现场,但这里的证据同样被判作无效。在十多年前轰动一时的辛普森杀妻案中,警方为了给辛普森定罪甚至受到了“故意将嫌疑人血液样本洒在案发现场”的指控,因此,后来的法律中明确规定:不是“维持原样”的案发现场不能作为定罪的参考。这就是美国司法极为注重的三项原则:无罪推定、程序正义和直接证据。

事实上,从5月24日开庭一直到6月15日休庭,检方所拿出的证据都只是一些间接证据,并不能直接证明凯西就是凶手,再加上本案没有目击证人,所以没有任何直接证据可以证明凯西有罪。也正是因此,检方的一切结论都是在凯西“有罪”的基础上进行的推测,这违反了“无罪推定”原则。

唯一对检方有用的有关凯西搜索三氯甲烷的证据,则因为一个看起来更加荒诞的理由而失效了:因为前后两次对于凯西搜索三氯甲烷信息的次数记录有出入,分别是八十多次和一次,辩方律师认为警方在开始取证的时候违反了“程序正义”原则,所以申请这项证据无效,法庭竟然准许了。

在美国,法官没有定罪权,只有量刑权,所以能够给凯西定罪的只有陪审团,但陪审团的原则却是捍卫司法程序的公正。再加上凯西的律师以当地媒体的过度报道容易引起误解为由,迫使法庭不得不使用外地的陪审团。结果就是在面对谋杀指控的时候,所有陪审员无一例外地投了“无罪”票。毕竟检方没有任何直接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再合情合理的推断都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

2011年7月5日,法庭最终宣判,对凯西的指控中包括一级谋杀在内的罪名全部不成立,唯一成立的罪名只有向警方提供虚假信息这一条。2011年7月16日,凯西·安东尼被释放。

<b>【犯罪心理分析】

</b>

美国凯斯维斯顿法医精神病学中心主任菲利普·雷斯尼克博士曾经对155个父母杀害自己子女(主要是母亲实施杀人行为)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多角度综合性的分析。作为父母杀死子女研究方面的头号专家,他从犯罪的动机分析出发,总结出母亲杀人者的5种动机,它们分别是:

(1)利他杀人(altruistic filicide),出于这种动机的杀人者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受苦而选择杀死他们;

(2)精神病杀人(acutely psychotic filicide),杀人者在幻觉和妄想中将自己的孩子杀死;

(3)遗弃杀人(unwanted child filicide),杀人者认为自己的孩子不应该出生,或者孩子的存在影响到了自己的生活:

(4)失手误杀(accidental filicide),父母本不想杀死自己的孩子,但在打孩子或者虐待孩子的过程中没有掌握好分寸,失手将孩子杀死;

(5)配偶复仇杀人(spouse revenge filicide),夫妻的一方由于对另一方心存不满或为了惩罚对方,选择杀死两人的孩子来对另一方进行报复。

在凯西杀女案中,虽然凯西最终被宣判杀人罪不成立,但她在明知女儿失踪甚至死亡的情况下仍与好友夜夜狂欢,没有及时报案,还向父母和警察撒谎,试图隐瞒事实真相,这些行为都是其无法否认的。凯西平时常向好友抱怨自己的女儿不好,极有可能是因为女儿影响了自己的生活交际,所以想将自己的女儿杀害,从此过上悠闲快乐的生活,这一条符合母亲杀人者中遗弃杀人的动机。

值得欣慰的是,终局裁决并不意味着本案的彻底结束。为了不重蹈覆辙,美国已经有超过12个州酝酿立法,要重罚那些小孩失踪却不及时报案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凯西杀女案还引发了美国各界对于陪审制度的深刻反思。人们提出,左右陪审团判断的往往不是犯罪事实,而是其他一些和事实无关的因素。阿什顿检察官至今仍不能坦然接受判决结果:“既然法律赋予陪审团权力,他们却做出了凯西无罪的裁判,我们就必须寻找特定的理由来接受它、消化它。未来的岁月里,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将心中的愤怒化作其他积极的举措。”

这起案件深刻地反映了美国的司法制度与道德舆论之间的关系。司法制度是如同铁律一般的存在,而所谓的社会舆论又总是代表着社会公众的道德情感与价值判断。于是,更为常见的社会现实是,法律是一回事,道德又是另一回事;而一个道德上的坏蛋,并不必然成为法律上的罪犯。诚然,法律是维护社会道德的重要手段,但最终的法律判决往往依据的是客观证据和事实,而不是大众的主观道德与判断,更不能凭借情感上的想象和推理去最终宣判。

可见,美国法律有着独立的运作逻辑、制度和原则,其对于“趋善”“求真”的追求,不仅基于现行的宪法制度,更实打实地落在陪审制、无罪推定、程序正义和直接证据等具体制度与原则上。一旦与其相互违背,那么判决的标准就是“宁可错放三千,也不冤枉一个”。可以说,正是这一系列具体制度和原则的存在,才保障了法院判决不会过多地受到社会舆论的干扰。

当然,事物都具有其两面性,这种法律对道德的长期漠视也令所有涉案人付出了巨大的代价。首先是嫌疑人凯西与自己的生身父母完全决裂,同时还面临着来自媒体与社会公众的源源不断的道德指责和怨恨,甚至还收到了死亡威胁;其次,涉及本案的一些陪审员也备受牵连,承受着来自亲朋好友、同事、邻居的孤立、指责和威胁谩骂,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就这一场诉讼而言,似乎除了司法制度之外,没有真正的胜利者,甚至可以说,其他的都成了完败者。这不禁令我们对法律本身日益变得贫乏与空虚而产生深深的忧虑。

<h3>黑人马丁被枪杀案:法律与民意的较量</h3>

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每个人都会根据自己的好恶和道德标准对此做出判断。在美国,时常会有一些民众认为是坏人的罪犯在庭审当中被无罪释放,所以人们会强烈抗议审判的结果。但人们从来不会因此而蔑视法律,因为他们知道,法律如果想要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就必须能够明确地证明这个人做了什么,而不是凭借某个人或者某些人感觉他做了什么。

2013年7月13日,经过陪审团漫长的讨论,佛罗里达州法庭就黑人青年马丁被枪杀一案做出了最终判决,被告齐默尔曼被无罪释放。这是一起比当年的总统大选更加引人瞩目的案件,审判的结果一经发布,全美超过一百个城市中掀起了规模不等的示威活动。很多人对审判结果不满意,他们试图通过请愿的方式让司法部长开始民权调查,但没有人借此去攻击美国的司法体系,也没有人去“人肉”陪审团成员,更没有某些大V把自己放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堂而皇之地挑战整个社会的稳定秩序。因为他们都知道敬畏法律,毕竟法律讲的是证据,而不是个人好恶。

这起轰动全美的案件要追溯到2012年年初。2012年2月26日,黑人少年马丁从商店里走出来,打算去拜访他的父亲及其未婚妻。伴随着一声枪响,17岁的马丁倒在了阴雨绵绵的暗夜里。警方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并且逮捕了开枪者——一名秘鲁裔与白人混血的男子齐默尔曼。但在几个小时之后,这名开枪的男子就被无罪释放了,警局给出的理由是:“没有明确证据证明这是一起犯罪事件,所以不构成逮捕条件。”

这无疑是一则很有价值的新闻,在媒体看来,他们当然可以让这则新闻更加轰动一些。于是,隔天的新闻报道中就出现了“黑人少年被枪杀,开枪者无罪释放”之类的文章。当这样的报道成功引起民众的兴趣之后,新闻的标题索性被修改成了“黑人青年被白人无故枪杀”。这样的新闻必然更加引人注目,在美国,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矛盾是最容易引起社会广泛讨论的话题。

于是,一个故事的雏形出现了,某个下雨天的晚上,一个黑人青年在回家的路上被误认为有犯罪嫌疑,所以被开枪射杀,但开枪者却没有被追究任何责任。在媒体的精心炮制下,舆论被导向了一个注定会长时间受关注的话题——“黑人与白人”。事实上,开枪者齐默尔曼并不是一个纯种的白人,而是一个有白人血统的混血人,但情绪激动的围观民众们并没有留意这一细节,或者说这一细节在刻意的引导之下被众人忽略了。

案件一经曝光,更多的细节又出现在公众的视野当中,一份经过剪辑的录音出现在网上,那是开枪者齐默尔曼在开枪之前的报警电话录音。录音中,齐默尔曼告诉接线员他在跟踪一个看起来像是吸毒者的青年,其中有很关键的一句话:“他看起来是个黑人。”正是这句话成了齐默尔曼种族歧视的证据。根据后来曝光的完整录音来看,只是因为当时的接线员询问齐默尔曼,对方是什么肤色的情况下才有了上面的回答,但在NBC公布的录音当中这一部分内容被剪掉了,他们在试图引导黑人和白人之间的对立情绪。

信息曝光之后,网上出现了大量的民众请愿,他们认为齐默尔曼不应被无罪释放,请愿人数甚至超过了数百万。于是迫于民意,齐默尔曼再次被警局逮捕,在这个过程当中,佛罗里达州警局的前局长认为这次逮捕是“为了安抚民众,而不是为了追求公正”。他本人也因拒绝执行逮捕任务而被撤职。

齐默尔曼第二次被逮捕之后,关于他是否有罪的问题,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的交锋。司法部门知道,一旦涉及种族歧视问题,那么案件将会变得无比复杂,所以,侦办此案的第一个要点就是明确齐默尔曼是否具有种族歧视倾向。为此,FBI进行了大量的调查,调查的结果却与人们最初的判断不同,他们并没发现齐默尔曼具有种族歧视的倾向。

虽然在之前的录音中,齐默尔曼在形容马丁时使用了很多带有贬义的词汇,比如说“恶棍”和“混蛋”,等等。但也有人证明齐默尔曼曾帮两个父母入狱的黑人孩子辅导过功课,甚至还因为黑人流浪汉被打而向警局提出过抗议。这些都证明,身为社区安全事务协调员的齐默尔曼只是在尽自己的职责,而不是歧视黑人。

同时倾向于齐默尔曼的言论也渐渐出现。根据法医的鉴定,马丁的血液中含有大量吸食过大麻的残留物,而当天他之所以会出现在那里,也正是因为携带大麻而被学校停课。除此之外,马丁放在社交网络上的照片,大多数是在吸食大麻或者展示枪支,还有一些不文明的手势动作。这些证据间接证明了齐默尔曼对马丁的怀疑不是没有道理的,在当时的报警录音中齐默尔曼曾清楚地表示,自己发现了一名疑似吸毒者的青年。虽然当时他并不在执勤状态,但作为一名安全事务协调员,并不能因此而质疑其行动的动机。

虽然关于种族歧视的论调贯穿了整个案件的始末,但法院已经做出了最正确的判断,整个案件的讨论不涉及任何关于种族歧视的问题,毕竟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所以不能因为齐默尔曼杀了一个黑人就认定其具有种族歧视倾向。与此相对应的是,马丁过去的经历也一概以“与案情无关”为理由被禁止作为庭审的证据出现。

那么剩下的问题就只有一个了,齐默尔曼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控辩双方从正当防卫和蓄意谋杀两个角度再次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出乎意料的是,齐默尔曼的辩护费用在社会捐款的支持下竟然高达一百万,显然有不少理智的人看出了在媒体的刻意引导之下,全国舆论已经出现了一边倒的局面。为了避免舆论影响司法公正,齐默尔曼必须有足够的钱去请律师。

2012年4月11日,齐默尔曼被检方以二级谋杀罪的罪名起诉。控辩双方都在试图通过各种手段来还原一个对自己有利的“真相”。

首先是齐默尔曼自己的供词,2月26日晚上并未轮到齐默尔曼执勤,他只是在开车路过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可疑的陌生人。“这个人带着连帽衫”并且形迹非常可疑。因为他并没有因为下雨而快速往自己的目的地前进,而“总是躲在别人家的屋檐下向里面张望”。心生疑窦的齐默尔曼通过进一步观察发现,这个陌生人的身体在“不自然地抖动,就像是吸毒了一样”,所以他迅速拨通了报警电话,这一时间为晚上的7点09分。在报警的过程中,马丁似乎发现了正在注意自己的齐默尔曼,并且采取了一些行动,所以警局的接线员才会听到齐默尔曼的咒骂:“这些混蛋总是逃得很快。”根据录音,接线员听到了开车门的声音,所以她询问齐默尔曼是否在跟踪可疑人员。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接线员向齐默尔曼提出建议:“你不需要去跟踪他。”这一时间为7点15分,电话随之中断。两分钟后警察赶到了现场,马丁已经死亡。齐默尔曼承认开枪的人就是自己,但表示自己完全属于正当防卫,因为马丁袭击了他。

检方则对齐默尔曼关于正当防卫的说法提出了反驳,他们认为被告是蓄意杀人,并且给出了自己的理由。在齐默尔曼枪杀马丁的三周之前,齐默尔曼同样报警称自己发现了一个形迹可疑的黑人在围着一栋房子四处观察。当时的接线员同样要求他不要去跟踪对方,但当警察赶到的时候,那名黑人男子已经跑掉了。这也是齐默尔曼会在当天的报警电话中说“这些混蛋总是逃得很快”的原因。事实证明,齐默尔曼的怀疑是正确的,几天之后那户人家就遭到了盗窃,而窃贼正是那天他觉得可疑的那个黑人男子。检方律师认为正是上一次被可疑人员跑掉的挫败感,导致其在马丁一案中产生了报复和挑衅的心理,所以他没有听从接线员的建议停止跟踪,而是蓄意要杀掉马丁。

而检方之所以如此自信还有另一个原因,他们找到了一个足以给齐默尔曼定罪的关键“证人”。一个自称是马丁朋友的女人声称,马丁在遇害之前的几分钟正在和自己通话。她告诉法官,马丁当时告诉她有个白人在跟踪自己,并且她还听到了马丁的呼救声。

但是,令检方自信满满的证人在随后的交叉询问中突然原形毕露,满嘴谎言的她被法庭一致认为不可信。关于她的身份和年龄等一切信息都是假的,甚至在辩护律师要求她朗读一份据说是她写给马丁妈妈的信件时,她先是表示字迹潦草自己无法辨认,然后又突然宣称自己不识字,而这封信恰恰是证明她是马丁朋友的关键证据。更为重要的是,她宣称和马丁通话的时间正好也是齐默尔曼报警的时间,如果她能听到齐默尔曼的质问和马丁的呼救,那么警局的接线员没有道理听不到,可事实上接线员什么也没有听到。证人被证明不可信,检方试图给齐默尔曼定罪的第一轮攻势彻底失败了。辩方律师对此提出了含蓄的警告:“不要对没有证明的事情进行随意的猜测。”

此后,检方试图通过另一种方式来证明齐默尔曼蓄意杀人,那就是证明两人之所以发起冲突是因为齐默尔曼首先进行挑衅。但要证明这一点显然很困难,因为当时正在下雨,而且已经到了晚上,所以为数不多的目击证人当中,没有人能够证明是谁先动的手。于是检方开始另辟蹊径,在网上曝光了当事人的照片,其中齐默尔曼的照片是7年前拍的,虽然很瘦,却显得很精神;而马丁的照片则是其12岁时拍的,看上去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通过照片的对比,很容易给人们造成马丁根本打不过齐默尔曼的印象,既然不会受到致命威胁,那么开枪就完全没有必要,就是蓄意谋杀。

但后来发生的事情对于检方来说几乎可以用“打脸”来形容了,因为那些照片都是很多年之前的。就案发当时而言,马丁因为从小酷爱橄榄球,已经长成一个身材高大而壮硕的小伙子;而与之相反的是,齐默尔曼因为身体发福导致体能下降,据他的健身教练表示,齐默尔曼此时的格斗能力基本为零。

给出致命一击的是一位目击证人的证言,他表示自己曾看到齐默尔曼和马丁搏斗,其中一名身着黑色衣服的男子使用了非常专业的摔跤技巧。而案发当天穿黑色衣服的正是马丁,齐默尔曼穿的则是红色外套。第二轮交锋的失败者依然是检方,他们为了减少负面影响而不得不淡化己方证人的证词。

第三轮的交锋再次开始,焦点依旧集中在是正当防卫还是蓄意杀人上。检方试图从两个人身上的受伤程度来证明这并不是正当防卫,这一过程持续了长达半年之久。经过鉴定,事实上除了马丁身上那致命的一枪之外,两人身上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轻伤。齐默尔曼头上的伤口看起来虽然严重,但在案发当晚他只是在现场进行了简单的包扎就离开了,甚至都不需要去医院。从受伤的程度来说,两人之间的打斗并不激烈,即便是打不过,那么齐默尔曼完全可以逃跑,而没必要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