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邻居的眼中,拉米雷斯也和残忍的杀手不沾边,反而是个阳光的大男孩。但这只是拉米雷斯在白天时的形象,到了夜晚他就会化身为恶魔。后来拉米雷斯自己也承认,他很喜欢黑夜,并认为在黑夜杀人是种很刺激的体验。拉米雷斯在少年时期便染上了毒瘾,还因为抢劫和盗窃屡次进警察局。
作为来自墨西哥的移民,拉米雷斯受到过美国人的歧视。在当时的美国社会,种族歧视十分严重,黑人和移民等人群在美国都属于弱势群体。在这种不公平的环境下长大的拉米雷斯对社会存在一种抵触和仇恨的心理,后来这种心理渐渐扭曲为对撒旦恶魔的崇拜。在美国社会,撒旦这个象征恶魔的宗教形象是被人们所厌恶的。因为美国的主流文化和信仰不允许撒旦这样的恶魔存在,有些青少年在叛逆时期也会出现崇拜撒旦的现象。
拉米雷斯对撒旦的崇拜渐渐发展到了变态的地步,他不仅在法庭上高喊“撒旦万岁”,还在接受审讯时大放厥词:“你们根本不了解我,你们没有心思也没有能力这样做。你们的认知根本无法理解我,我已经站在了神圣和邪恶的边缘外。你们眼中所谓的文明社会实际上都是由伪善和道德的教条组成的。你们不仅撒谎和懦弱,而且也同样满怀仇恨,就好像地球上的蠕虫一样,让我觉得恶心无比。世界上所有的政府在杀人时都会打着国家或上帝的名义。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行为标准,我就是要报复,因为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隐藏着魔鬼。”后来拉米雷斯还成了社会闲散人员心中无政府主义者的偶像人物。
这种扭曲的仇恨渐渐发酵,最终被拉米雷斯的堂兄麦克给激发出来,让拉米雷斯成了一个杀人魔。对于拉米雷斯来说,麦克就是自己的偶像。麦克曾经参加过越南战争,回到美国后很快就染上了毒瘾,还拉着拉米雷斯一起吸毒,他会向拉米雷斯描绘残酷的战争场面,甚至让拉米雷斯看他在越南拍摄的色情照片。这对拉米雷斯来说很刺激,所以他总是去找麦克,也喜欢和麦克待在一起。
有一次,麦克的妻子正好撞见两人吸毒,就开始发牢骚。刚刚进入毒品所带来的兴奋状态中的麦克突然变得异常愤怒,就给了妻子一枪。当时拉米雷斯也在场,他不仅目睹了一个活生生的人在自己面前突然死去的景象,就连鲜血都溅到了拉米雷斯的脸上。当时,麦克就要求拉米雷斯对这件事情保密。后来麦克虽然被逮捕了,审判结果很快出来了,麦克是无罪的,理由是麦克的精神状态错乱。在这件事情上,拉米雷斯保持了沉默。这倒不是因为恐惧,而是基于对麦克的承诺。
后来拉米雷斯还曾经回到过案发现场,他同母亲一起去收拾麦克的东西。在拉米雷斯的回忆中,当时他觉得空气中还散布着的血腥味让他觉得非常兴奋。
除了麦克之外,拉米雷斯的哥哥也开始把他引入歧途。在凶杀案发生后不久,拉米雷斯就开始偷东西,还在一位哥哥的指导下练习偷盗,在偷盗上越来越顺风顺水。很快,拉米雷斯又找到了一个吸毒的伙伴,是他的另外一个哥哥。先前,拉米雷斯只和麦克尝试过大麻这种成瘾性较弱的毒品。现在,拉米雷斯开始尝试摇头丸、迷幻蘑菇、天使粉等一些让人更兴奋且成瘾性更强的毒品。后来,拉米雷斯便对可卡因上瘾了,并开始用注射这种能让人感觉更加强烈的方式吸食毒品。
除了毒品之外,恐怖、血腥的电影和重金属音乐也成了拉米雷斯的所爱。后来在拉米雷斯作案时,他总会在杀人后播放自己喜爱的音乐,还会边吃东西边在周围涂上撒旦的标志。这是因为拉米雷斯自认为是“撒旦的门徒”。在拉米雷斯18岁时,他读了一本书——安东·拉维的《撒旦圣经》,从那以后,撒旦便成了拉米雷斯的偶像。后来,拉米雷斯还专门到旧金山去拜师,在那里正式成了撒旦的门徒,在举行仪式的时候,拉米雷斯甚至感觉到了来自撒旦的触摸。
与此同时,拉米雷斯也切断了与家人的联系,他的生活开始变得越来越糟糕,甚至到了捡垃圾为生的地步。有一次,他的姐姐在洛杉矶汽车站附近的廉价旅馆找到了他,当时的拉米雷斯还沉溺在可卡因带来的快感中。
拉米雷斯的第一次杀人和激情犯罪比较相似,所谓激情犯罪,就是指一个人在某种外界因素的影响下,因为心理失衡和情绪失控而产生的犯罪行为。那天晚上,拉米雷斯像往常一样入室盗窃,他的目的只是为了偷点儿值钱的东西。但是拉米雷斯却没找到什么值钱的物品,为此他很愤怒,便一气之下杀死了主人——一个79岁的老妇。拉米雷斯在奸尸后便心满意足地离开了。此后,拉米雷斯沉寂了一段时间。但他还是控制不住杀人的冲动,便开始不停地杀人,而且越来越频繁。拉米雷斯还杀过两名华裔美国人,其中一名被害人是30岁的女子,她叫余彩莲,在深夜遇到了拉米雷斯,身中数枪而亡。还有一个名叫梁美姗的女孩也遭到了拉米雷斯的毒手,当时她只有9岁。
<b>【犯罪心理分析】</b>
拉米雷斯是个很特别的连环杀手,因为他同时具有有组织杀手和无组织杀手的特点。FBI在对连环杀手的心理进行分析时,都会根据连环杀手行凶的案发现场以及作案手段等把连环杀手划分到某个杀手类型之中。
通常情况下,有组织杀手在杀人之前都会进行一番策划,杀人后也会精心处理案发现场,最要命的是有组织杀手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拉米雷斯在杀人后就窃听了警方的电台。无组织杀手和有组织杀手比起来,虽然作案头脑不怎么精明,而且也没什么反侦查的能力,但因为作案风格出其不意,这种不可捉摸性也会给警方破案带来困难。拉米雷斯就具有无组织杀手的特点,例如作案之前不会进行详细的策划,随便找人下手。在杀人时也不会费心隐藏自己的真面目,根据幸存者的目击证词,拉米雷斯在杀人时总是以黑衣、黑帽、黑袜、黑鞋的形象出现。此外,拉米雷斯在杀人时也总是表现得随心所欲,例如幸存者巴里奥斯就是因为他的这种随心所欲而与死亡擦肩而过。总之,拉米雷斯是个同时具有有组织和无组织杀手特征的连环杀手,FBI称之为“混合型杀手”。正是这种混合的特质,给破案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拉米雷斯和许多连环杀手一样,都痴迷于暴力和性。面对拉米雷斯的疯狂杀人行为,许多人都开始寻找原因。值得一提的是,拉米雷斯幼年时大脑曾经受过伤,并且患有癫痫。此外,拉米雷斯十来岁左右就开始吸食毒品,毒品对于他大脑的发育起到了十分严重的破坏作用。青春期对于一个人来说十分重要,除了身体的发育之外,大脑的发育也不可忽视。在人的大脑中有一个被称为前额叶皮层的部位,主要的功能就是控制情绪和抑制冲动。这个前额叶皮层的发展关键期就是青春期,一直到人十八九岁或二十岁左右时才能发育成熟。
除了大脑的异常外,拉米雷斯的人生经历也是促成他杀人的因素之一。除了暴力的父亲外,拉米雷斯在七八岁时曾经目睹过哥哥被邻居猥亵。至于拉米雷斯是否曾被邻居猥亵,不论是他本人还是哥哥都记不清了。
还有一种说法直接追究到了拉米雷斯的基因上。拉米雷斯的父母曾经居住在墨西哥,遭受过原子能辐射。虽然后来移居美国,而拉米雷斯也是在美国孕育并成长起来的,但他的母亲却在怀孕期间在一家化学工厂工作了很长时间。专家认为,拉米雷斯的基因在核辐射和化学毒素的影响下变得具有暴力倾向。对于这种解释很少有人能接受,不少人还认为这种观点是对拉美移民的种族歧视。
虽然这种说法无法站住脚,但确实存在一种具有暴力倾向的基因,被称为“战士基因”。这种基因虽然具有家族遗传性,但总会在男性身上体现出来。拥有战士基因的男性的大脑与正常人不同,其杏仁核等脑部组织都会受到这种基因的影响。而且拥有战士基因的男性更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当然,我们也不能迷信基因,毕竟基因不能决定一切。
此外,拉米雷斯的母亲在怀孕期间身体十分虚弱,有不少人劝她放弃这个孩子,因为她的身体条件实在不适合孕育生命,更何况之前她还生过两个有缺陷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