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
我困惑地盯着自己的手,手心手背翻来覆去地来回查看,想知道到底哪里受伤了。
没有伤口。
怪了!一定有原因……想起来了。那两个人:兰博哥和金发哥。还有金发哥对我的威胁。他的手,还有……
我惊跳起来,冲进了卫生间,刚好赶得及吐到马桶里。嘴里的味道可真让人恶心。我趴在洗手盆上,一个劲地漱口。
我憎恨我的生活!
我像个百岁老人似的,拖着脚步,摸索着返回起居室。我径直走向迷你吧,只因酒精恐怕是我现在唯一想要的东西了。尽管没什么好庆祝的,但我还是选择了香槟。几杯下肚后,突然有人敲门。我的心脏就跟条件反射似的突突狂跳起来。是谁?他们又返回来要完成那未竟之事了吗?
我听到一声微弱的呜咽,困惑地转头寻找它的源头,随即意识到那是我自己发出的。敲门声再次响起。这次声音更大了。
我一动不动,静观其变。
“塔玛拉,你在吗?”
克里斯蒂安。我都把他忘了。我现在没心情接见牛郎。可是另一方面,这意味着我不用独自熬过今晚了。想到此,我跳了起来,赶忙往门口走去。我打开门往旁边一站,请他进屋。
“嗨。”他和我打招呼,但刚一见到我,他脸上那俏皮的微笑便骤然消失了。我这才后知后觉自己应该先照照镜子。
“怎么了?”他问道,满眼担忧地看着我。我不知该怎么回答,只能揪住一撮头发别到耳后,以此来拖延时间。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他解释,或者准确地说,是不知该用什么谎言来转移他的注意力。我的目光落到了手上,那血迹还隐约可见。我都忘了这个了。
“我绊倒了。刚才。不好意思,稍等。”说着,我转身冲进了卫生间。镜子里的自己让我倒吸一口冷气。我看上去就好像刚和飓风干了一架似的,难怪他那么担心了。我慌慌张张地洗了脸,又拿了把梳子拢了拢头发,这样看上去总算又正常了些许。我堆出个笑脸,返回了起居室。
“抱歉,这么蓬头垢面地迎接你。我想我一定是晕倒了,完全不知道自己是那个鬼样子。”
“需要叫医生吗?”他听上去很担心。
“不,不。我已经好多了。真的。只是一个愚蠢的意外;我被自己的鞋给绊倒了,真够白痴的。”我佯装大笑一声,竭力给整个事情来点幽默风味。但我从他的脸上看出,他一点也不觉得好笑。不过,他拉住了我的手。
“你坐下来也许会好受一些。”说着,他把我拉到一张椅子旁,轻轻推我坐下。我放松地听由他安排。有人陪着真好。只要他在这里,就没人能伤到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