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他为什么又写两封信给自己,又捏造出自己藏画失窃的假象呢?那更有道理了:斯隆自杀之说已经被公开推翻,他知道警察当局仍在缉捕真凶。况且他正受到压力,要他归还达·芬奇的作品——他给自己写了两封信,就造成一个印象:凶手仍然逍遥法外,但不论凶手是谁,至少不会是他诺克斯,写信的是外面某个人——因为,他如果想得到查信会追查到自己的打字机,他就根本不会写那两封信。
“这样,他自己把画偷走,打算进一步制造假象,仿佛这个虚构出来的外人为了偷画而故意把警察从他家引开;他事先把自己家里的防盗报警器搞坏,无疑是算计好我们从时报大厦空手而归的时候,被毁的防盗报警器可以向我们作证:那幅画是在我们徒劳往返之时被偷掉的。这是条绝妙好计;因为画既被偷,就免除了他还给博物馆的义务,而他从此以后就能秘密保住此画,万无一失了。”
埃勒里朝议事厅的后排笑笑。“我看见尊敬的地方检察官正在舔嘴咂唇,恼火犯愁。我亲爱的桑普森啊,你显然是在担心诺克斯先生的律师们的辩解。毫无疑问,他那些法律智囊必然会摊出诺克斯亲自打字的某些样品,用以表明你所指控是他自己投寄给自己的两封恐吓信,与他本人的打字风格全不相同。你不必为此担心:任何法官都明白,诺克斯在打这两封恐吓信时当然会故意改变自己平素的打字风格——行款间距、标点使用法、某几个字体打得特别重,诸如此类——以便加强假象:信是出于别人之手……
“至于谈到两幅画。不外乎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两幅画一开始就都在诺克斯手中,像他自称的那样,还有一种可能是他仅有一幅——也就是他从卡基斯那儿买来的那幅。如果他仅有一幅,那么,他所说被偷就是撒谎,因为在他自称被偷之后,我在他家查到了一幅。他看见我查获了,就心急忙慌搬出两幅画的典故,企图使我们认为他一直拥有两幅画,查出来的那幅乃是复制品,原画已被这个凭空捏造出来的窃贼所偷去。这样一来,他诚然牺牲了一幅画,可是却保住了一身皮——至少他自以为能够这样。
“另一方面,如果他真的是开始就有两幅画,那么,我查获的那幅,或者是达·芬奇作品,或者是复制品,在我们把不知诺克斯藏匿在何处的另一幅油画找出来之前,是无法断言的。然而,不论现在扣押在检察官办公室内的画是属于哪一幅,反正另有一幅仍在诺克斯手中——如果他确是拥有两幅的话——而这另一幅,诺克斯是决不肯交出来的,因为他早已一口咬定它已被外人偷走了。我亲爱的桑普森啊,要是你能够在诺克斯的产业的某个地方把那幅画挖出来,或者在别的什么地方找到它,并证明是诺克斯放在那儿的,那么,对他的指控就比现在更加过硬了。”
从桑普森瘦瘦的脸上的表情来看,他对这个论调还是不以为然;他显然认为这个案子漏洞百出。但埃勒里不让他把心里话说出来;他不停顿地往下讲。“总而言之,”他说,“凶手必须具备三个主要条件。第一:他应能针对卡基斯和斯隆布置假线索。第二:他应是两封恐吓信的作者。第三:他应在诺克斯的房子里,才有可能打出第二封信。符合这第三个条件者,只有几名仆佣、布莱特小姐和诺克斯。但是仆佣们被第一个条件所排除,我刚才已作了说明。布莱特小姐被第二个条件所排除,我刚才也已讲过。剩下来只有诺克斯,既然诺克斯完全符合上述这三个条件,所以凶手非他莫属。”
理查德·奎因探长并不因为他儿子大出风头而感到有面子。当那一阵少不了的盘问、祝贺、争论以及记者纠缠都闹腾完了之后——值得注意的是报界人士中有几位在摇头——奎因父子回到了神圣不可侵犯的探长办公室,只有二人相对的时候,老头子才让刚刚拼命压制的内在感情流露了出来,埃勒里觉察出他父亲心情已经不痛快到了极点。
有必要指出的是,埃勒里本人此刻也并不像一头自以为了不起的初生之犊。恰恰相反,他那消瘦的脸颊绷得紧紧的,眼色中显出疲乏和狂热。他一支接一支地抽烟而不知其味,并且回避父亲的目光。
老头子毫不含糊地数落起来。“嗨,”他说,“要不是你是我儿子的话,我一定把你一脚踢出去。在我曾经听到过的一切枯燥乏味、不能自圆其说、牵强附会的高谈阔论中,你刚才在楼下的那番表演,倒也真是——”他耸了耸肩,“埃勒里,你记住我的话吧。麻烦还在后头呢。这一次,我对你的信心是,是——哼,你丢了我的脸,可恶!至于桑普森——唔,亨利可不是笨蛋;他在走出议事厅的时候,我能清清楚楚看出来,他感到自己正面临着一生事业中最棘手的对簿公堂。这案子到了法庭上是站不住脚的呀,埃勒里,肯定站不住。一无证据,二无动机。动机,真要命啊!你刚才只字不提动机。诺克斯为什么要杀死格里姆肖呢?当然,你大可运用你那套狗屁逻辑,头头是道、引经据典地说明诺克斯就是咱们的对手——可是动机呢?法官要的是动机,可不要逻辑。”他说得口沫四溅,“这一回可得要吃不了兜着走啦。把诺克斯抓了起来,他有美国东部最大的律师团替他出庭辩护——他们会在你办得像样的案子里挑岔子、找漏洞,孩子啊,把你驳得体无完肤,就像块硬干酪[2] 一样,全是窟窿——”
直到这时,埃勒里才激动起来。本来他一直耐心坐着,甚至还点点头,似乎探长的长篇大论全在他意料之中,尽管他并不欢迎这样的话,可也并非不能容忍。但这下子他挺身站了起来,脸上掠过某种惊讶的表情。“就像什么一样全是窟窿?你这是什么意思?”
“哈!”探长喊道,“这下子可踩到你的尾巴了,是吗?你以为你家老头子是个白痴吗?也许亨利·桑普森没有看出什么,我可是看出来啦,这话一点儿不假。而你要是也没看出什么来,那你就是十足的傻瓜!”他敲敲埃勒里的膝盖,“告诉你吧,埃勒里·歇洛克·福尔摩斯·奎因啊。你说你已经排除了这些仆佣中有人会是凶手的可能性,理由就是,他们之中没有一个人在那伪造假象的日子里,曾到卡基斯家去过。”
“不是吗?”埃勒里慢吞吞说。
“是的。那很好。伟大。一点儿不错。我赞成你的意见。可惜,我蠢笨的宝贝儿子啊,”老头子悻悻然说道,“你应该明白,你还没有考虑透彻啊。你把每一个仆佣都排除在凶手之外,但为什么他们之中就没有人能够成为外面凶手的同谋呢?我这是直言相告,你去仔细思忖思忖吧!”
埃勒里不作回答;他叹了口气,让他父亲就此发挥下去。探长往转椅中一坐,气呼呼地哼了一声。“这样愚蠢的疏忽,真是少见啊……你这样的人物,更是少见啊!我真是弄不懂你,孩子。这件案子已经把你的脑袋搅乱了。你竟然想不到,仆佣中可能有人会被凶手收买,用诺克斯的打字机来打第二封恐吓信,外面那个凶手却安安稳稳躲在一边!我并不是说事实一定就是如此;但我敢打赌,诺克斯的那些律师必定会提出这个推论,这样一来,你那整套说法,把一个个对象都排除在疑点之外只剩诺克斯一人,还怎么站得住脚呢?呸!你的逻辑不顶用啊。”
埃勒里点头默认。“讲得有道理,爸爸,你讲得非常有道理。我希望——我相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人想到这一层。”
“唔,”探长心烦意乱地说道,“我猜想亨利确是没有想到,要不然他当场就会跳起来哇哇叫了。这也总算是走运吧……可你瞧,埃尔,我刚才指出的漏洞,你显然已经全都明白过来了。你为什么不现在就堵住漏洞——何必要耽误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断送了我,也断送了亨利的前程呢?”
“你问我为什么不堵漏洞,”埃勒里耸耸肩,两臂高举过头,“——上帝啊,我累死了……我来告诉你为什么吧,受苦受难的老长辈啊。就为了很简单的理由——我不敢。”
探长摇摇头。“你是越变越傻了,”他喃喃地说,“你是什么意思呢——你不敢?这也算得上一条理由吗?好吧——就算是诺克斯吧。但这是公事,孩子,是公事呀!总要有切实讲得通的依据才行,你该知道,只要你坚信自己是正确的话,我会全力支持你的。”
“这我知道得够清楚了。”埃勒里笑道,“父爱是奇妙的。比它更奇妙的只有一样,那就是母爱。……爸爸,我此刻说不出更认真的话来。不过我要告诉你这样一句话,你不妨姑妄听之,别管它是真是假……在这件卑鄙龌龊的案子中,最骇人听闻的勾当还不曾爆发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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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文:唉,好吧,我们取得了进展。
[2] 硬干酪(swiss cheese),一种白或淡黄色的多孔的干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