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调查(1 / 2)

次晨,星期六——十月的晴天,风和日丽——奎因探长消沉的情绪大为振作,使他振奋的直接原因就是,塞缪尔·普劳蒂医生亲自交来了卡基斯和被杀者的两份尸体解剖报告。

地方检察官桑普森由于检察署里有事需要亲自处理,无法分身,只好委派他的副手佩珀到警察总部的探长办公室来。普劳蒂医生衔着当天第一根雪茄烟晃晃悠悠进来的时候,发现探长、佩珀、韦利警官以及那位望眼欲穿的埃勒里都正等着他呢。

瘦长个子的普劳蒂医生的笔笔挺挺地跌落在这个房间里最舒服的一张椅子上,带着一种玩世不恭、从容不迫的神态。“大概你们想要弄清卡基斯那个死鬼的问题吧?这里一切都正常。弗罗斯特医生的证明完全属实。没有玩什么花招。他心脏出了毛病,一口气上不来就憋死啦。”

“没有一点儿毒药的痕迹吗?”

“一点儿也没有。都正常。至于说那第二个死鬼嘛,”普劳蒂医生使劲咬了咬牙。“一切迹象表明他死在卡基斯之前。说来可就话长啦。”他咧嘴笑了笑。“有多种可能性,下准确的结论要冒几分风险。尸体热量的消失距离现在还不太久,但是根据尸体的肌肉变化以及全部转为青灰色的情况,我们又有了另外的看法。由于化学和细菌作用而在身体表面和腹部中央造成的青斑已十分明显,无论内部或外部的青灰色腐烂斑块的数量和位置,都说明到昨天为止已有七天的间隔了。紧压的气体、从口鼻中挖出的粘液、气管内部的腐烂,还有肠道和脾胃里的某些迹象——全部显示了七天的期限。皮肤绷紧,但是在最膨胀的部位——腹部——已开始松弛了:臭气,比重减轻——对,我可以说阿尔伯特·格里姆肖先生是在昨天上午开棺之前的六天半前被杀害的。”

“换句话说,”探长说,“格里姆肖在某处被人勒死,是在半夜里——上星期五的深夜,或者上星期六的黎明。”

“对。我还得说,根据一切迹象来看,腐烂的自然过程稍微有所延缓。推想起来,这尸体在埋进卡基斯棺材里之前,必定是放在一个空气稀少的干燥地方。”

埃勒里显得伤感起来。“真不痛快啊。吾人不朽的灵魂,竟然寄居在十分靠不住的臭皮囊里。”

“你的意思是说,枯朽来得如此之快吗?”普劳蒂医生看来饶有兴趣,“好吧,我有一言奉告,当能解你之愁。妇女的子宫,往往在死后七个月还能保持完整无损呢。”

“如果你以为这就可一语解愁——”

探长迫不急待地说:“格里姆肖是被人勒死的,医生,对这一点,没有问题了吧?”

“毫无疑问,有人徒手掐死了他。一望便知是被人用手掐死的。”

“医生,”埃勒里在椅子里向后靠稳当,懒洋洋地吸着烟,“我交给你的变质水的取样,你化验出什么来了吗?”

“哦,那个嘛!”助理法医露出不耐烦的神色,“在一般的硬水里普遍存在着某种盐份——主要是钙盐——这你总知道吧。你也知道,我们的食用水都是硬水。再说,煮沸会使盐份沉淀。通过化学分析,很容易就能根据沉淀物来确定水曾煮沸与否。我可以断定,你交给我的取样表明,那个滤壶的变质水曾经煮沸过,而且,在原壶的水烧开之后,没有再掺入不开的水。”

“多谢你的科学头脑,医生。”埃勒里低声说。

“别说啦。还有什么事?”

“没有了,万分感谢,医生。”探长说。

普劳蒂医生像眼镜蛇似的舒展开身子,踽踽走出探长的办公室。

“现在,咱们可以着手研究了。”探长轻快地搓着两手,开口说话了。他打开了记事本。“弗里兰这个家伙。他的魁北克之行,有铁路人员、火车票根、旅馆记录、离去时间等等可资证明。哼……季米特里奥斯·卡基斯。整天都在贝娄斯医生诊所——那是上个星期六……卡基斯家的指纹报告——毫无名堂;书房的书桌上除了一大堆别人的指纹外,还发现有格里姆肖的指纹。看来,房子里的每一个人都曾先后——尤其是在最初寻找遗嘱的那一阵子——用手在书桌上揿按过。棺材上的指纹——也搞不出什么名堂,模糊的和清晰的指纹不计其数,但是当棺材停放在客厅里的时候,房子里的每一个人都在棺材周围,因此无法辨认出任何值得追查深挖的指纹来……托马斯,皮戈特在百利公司查问出什么吗?”

“一切都核对过了,”韦利回答说,“皮戈特找到了那个记录电话订货的职员。职员说,是卡基斯亲自打的电话——他认准了是卡基斯本人,因为,他说,以前他们之间曾通过多次电话——上星期六早晨打电话来订购半打红色云纹领带;时间也核实过了,订货的品种也核实过了。百利公司送货员的收据上,有收货人威克斯的亲笔签名。一切都正常。”

“怎么样,这下子你总该满意了吧,”探长刻薄地对埃勒里说,“虽然是我说了算。”

“警官,关于那所空房子有些什么情况吗?”佩珀问道,“搜查完了吗?”

“真没劲啊。”探长发了声牢骚。

“搜查证倒是搞到了,但是咱们的那位里特报告说,把那地方搜查了一遍之后,什么也没发现。”韦利用低沉的声调说,“那地方全搬空了——除了底层有一只破旧的大箱子外,没有别的家具。里特说,那里一无所有。”

“里特?”埃勒里自言自语,并在烟气腾腾中眨眨眼。

“那么,现在,”探长一面说着,一面捡起了另一张纸,“再谈谈格里姆肖这个人吧。”

“好啊,地方检察官特别吩咐我,问问你们在这个人身上挖出了什么材料。”佩珀说。

“挖到了很多材料,”老头子冷冷地回答,“他从兴格监狱获释是在被杀害之前的星期二——也就是九月二十八日。他还没来得及改邪归正呢——你知道,他因为伪造假货的罪名而连续坐了五年牢。他犯罪三年之后才被关进监狱——因为在此之前没被逮捕。早期档案表明,他在十五年前曾坐过两年牢,罪名是图谋偷窃芝加哥博物馆的一幅藏画未遂,他原是该博物馆的工作人员。”

“这正是我上次话里的含意,”佩珀说,“当时我讲,伪造假货只不过是他的特长之一罢了。”

埃勒里竖起耳朵。“博物馆的窃贼?这难道不是无巧不成书吗?在我们手头,一个是艺术品巨商,一个是博物馆小偷……”

“其中确有蹊跷呀,”探长喃喃说道,“不管怎么说,先追查一下他九月二十八日之后的行踪吧,他出了兴格监狱就来到这儿第四十九西大街上的一家旅馆——本尼迪克特旅馆,三流一地儿——他在那儿登记时用的是他的真姓氏格里姆肖。”

“他好像没有用化名,”佩珀发表意见说,“这厚颜无耻的家伙。”

“你盘问过旅馆里的人吗?”埃勒里问。

韦利说:“无论是白天在前台的办事员,或是那个经理,都讲不出什么来。不过我已派人去叫夜班办事员了——马上就会来的。说不定他会晓得什么情况吧。”

“探长,这个人还有什么别的行动吗?”佩珀问。

“有。上个星期三夜里,也就是他出狱的第二天,有人看见他在第五十五西大街一家贩卖私酒的店里——这是他的老去处之一——跟一个女人碰过头。托马斯,希克来了吗?”

“在外面。”韦利起身走了出去。

“希克是谁?”埃勒里问。

“那个私酒店老板。跟我老打交道了。”

韦利进来了,身后带着一个身材高大、神采奕奕、满脸红光的人——那张逢人便笑的脸,一望而知过去是当酒吧服务员的。他非常忐忑不安。“早、早啊,探长。天气真好啊,不是吗?”

“是呀——是呀,”老头子含糊应承,“坐下吧,巴尼。我要跟你打听些事。”

希克抹了抹脸上的汗水。“这儿要谈的,该不是我的老底吧,探长,是吗?”

“唔?你是指杯子里的事?绝对不是。”探长敲敲书桌,“现在,你听我说,巴尼。咱们知道,上个星期三的夜里,有个名叫阿尔伯特·格里姆肖的人,是个造假货的,刚出牢门,就钻进了你那个窝里。可有这事吗?”

“好像有这事,探长。”希克不安地转动身子,“就是那个已被人干掉的家伙,是吗?”

“正是他。听说,有人看见他那天晚上跟一个女的在一块儿。是怎么回事呀?”

“好吧,探长,让我来告诉你吧。”希克显得十分亲切,“他们俩无非是厮混罢了。我不认识那个女人——以前从来没见过她。”

“她长什么模样?”

“人高马大,头发金黄。简直像牛一样。估计三十五岁左右。两只眼窝下都有皱纹了。”

“往下讲。后来呢?”

“唔,他们俩大约是九点过后进店的——挺早吧;那个时候还没有什么人呢——”希克干咳了一下,“他们俩坐下后,格里姆肖点了烈酒,那个女的什么也没要。不多一会儿,两个人拌起了嘴——看来两人经常吵闹。我没搞清他们俩在争些什么,不过听到了那个女人的名字——莉莉,他这样称呼她。好像是男的硬要支使她去做什么事,可她不干。她说着说着,不知怎么闹翻了,扬长而去。他十分激动——在那儿自言自语,又坐了五分钟或者十分钟,也离开了。我知道的就是这些,探长。”

“莉莉,人高马大,头发金黄,唔?”探长摸摸自己的小下巴,深思起来,“行啦,巴尼。星期三晚上以后,格里姆肖还来过吗?”

“没来过。我敢起誓,探长。”希克脱口而出。

“好。你走吧。”

希克一跃而起,轻松地走出了办公室。

“要我来抓金发女郎这根线吗?”韦利咕哝道。

“赶快搞清楚,托马斯。她可能是他在进监牢之前交往或姘居的什么情妇。既然他们俩吵了起来,那正说明她决不是一个他在出狱之后仅仅一天就随便找上的不相干的人。你去查查他的档案。”

韦利走出了房间。他回来时,推进来一个面孔白皙的年轻人,此人眼露慌张的神色。“探长,他叫贝尔,是本尼迪克特旅馆的夜班办事员。走呀,走呀,笨蛋,又没人要吃掉你。”他把贝尔按在椅子里,居高临下地望着他。

探长挥手让韦利走开。“好吧,贝尔,”他和气地说道,“咱们大家交个朋友吧。我们只是要打听一点儿小事。你在本尼迪克特旅馆值夜班有多久啦?”

“四年半了,先生。”此人坐着,手里玩着自己的毡帽。

“九月二十八日以来,你一直上班吗?”

“是的,先生。一个夜晚也不缺——”

“你认识有个叫阿尔伯特·格里姆肖的客人吗?”

“认识,长官,我认识。报纸上说,这个人在第五十四大街教堂墓地里发现被人杀害了。”

“对呀,贝尔。你回答得很好嘛。是你给他登记的吗?”

“不是我,长官。给他登记的是日班办事员。”

“那你怎么会认识他的呢?”

“这事说来可滑稽啦,长官。”贝尔的局促不安减轻了,“他住在旅馆的那个礼拜的一天晚上,发生了某件——唔,扑朔迷离的事情,这就使我记住了他。”

“是哪一夜?”探长忙问,“什么事?”

“他住了两夜之后。上星期四的一天晚上——”

“哈!”

“哎,长官,那一夜有五个人来找过这位名叫格里姆肖的人!并且都是在半个小时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