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旧案(2 / 2)

高中毕业已经十年了,他很少回来,此时此刻四下望去,记忆中的母校和现实中的学校,脑海深处和视觉影像,交织,重叠,冲突,模糊,仿佛是海浪一遍遍冲刷着同一道海滩,那些变化的、残存的和记不确切的,都幻化成了无数黄澄澄的细沙,而唯一凝固的,竟是十年来没有丝毫消解的伤感……

砖红色的教学楼不知何时贴上了俗不可耐的瓷砖,玻璃橱窗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宽敞的等离子屏幕,虽然放暑假了,依然一帧帧地播放着学生们在歌咏比赛和文化节上的照片,学生们的校服还是那么难看。四百米跑道由土地变成了橡胶的,西南墙根下的健身器材,早已斑驳不堪,绿色的双杠,蓝色的天梯,完全看不出最初的模样。石灰的主席台空空荡荡,上面的小领操员,如今又换了哪一张青涩的面庞?我的那棵每到夏天就在教室窗外吐出无限芬芳的合欢树呢?为什么看不到它的踪影?还有你,香茗,我最好的朋友,我的兄弟,我何曾想到,居然你连和我一起重回校园悼念我们的学生时代,都不再可能了。

“呼延先生!”一声呼唤将他从回忆中拉回了现实,远处,于文洋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身边还跟着那个痤疮。

呼延云的余光还看到,还有两个九门安保公司的保镖正沿着学校的东西墙查看着是否有威胁于文洋生命安全的存在。

于文洋站在了他的面前,一边擦着额头上的汗,一边咕噜咕噜喝着矿泉水,大热天的,也许是预防光敏症的缘故,衬衫的最上面一个扣子还是系得很严,他的眼袋有点发肿,脸色白里透青,不知是不是内心永远过于紧张的缘故,皮肤上的每个纹理都是撑开的,看上去这个比自己小十岁的学生,竟然还不如自己显得年轻。

“您找我什么事情啊?为什么要来这里啊?”于文洋问,双眼闪烁着战战兢兢的光芒。

呼延云对痤疮说:“我有几句私下的话跟于文洋说,你站远一点。”

痤疮一愣,很无奈地向后退到很远的地方。

操场中心,现在变成了两道影子。

“我们走一走,边走边聊。”说完,呼延云就朝校园的东南方向走去,“这是我的中学,那座是教学楼,现在装修得都看不出一点原来的样子了,再往东走,那个白色的小楼是实验楼,当年是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和标本馆,现在不知道做什么用,你看这地上,一到放暑假就像半年不理发似的,长出好多好多的野草,所以每年9月开学的第一件事,就是全体师生拔野草……”

“我们现在不用了,有校工做这些。”于文洋插了一句。

呼延云一笑“:你上的那所中学我知道,是市重点,据说光一个天文台比我们的教学楼都大,是真的吗?”

于文洋点了点头。

“所以嘛,你们的校园维护肯定有专人。”呼延云说,“好了,咱们穿过那扇小门……啊,过去只是一扇小铁门,现在都修得这么漂亮了。”

他们走出校园东北角的门,穿过一个似乎处于停工状态的工地,前面是一片起伏的丘陵,茂密的树林和灌木丛将丘陵掩映得犹如墨绿色的波浪。

“那时我们管这里叫后山,放学后,有些早恋的同学会成双结对地来这里玩儿,刚才咱们经过的那个工地,原本是一个煤堆,看施工的样子,估计是学校要扩充疆域,这座后山,估计早晚也要不保。”呼延云叹了口气,就像所有住在二环路里的老北京看到残垣断壁一样。

于文洋到现在为止,都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带自己来这里,所以只能沉默不语,继续跟着呼延云往前走。

不远处,痤疮和另外两个保安跟在他们的后面。

直到站在树林最深处的一片洼地,呼延云才停下了脚步。

他抬起头,环顾四周:树林依旧葱茏,阳光从无数的叶隙间洒下,令他的视线模糊在一片碎金子般的色泽中,这色泽暖融融的,让人醉醺醺的,夏天的风吹过树林,掀起一片哗啦啦的声音,清纯而甘洌,毫无杂质,足以忘记所有的烦恼和忧愁。可惜我一直没法让自己真正醉倒和遗忘,而这也恰恰是我痛苦的根源。

他淡淡地苦笑了一下,转过身,对于文洋说:“一晃快十年了,我再也没有走进过这片树林,虽然随着成长,我们总会告别一些地方,但是大多数地方都是我们没时间故地重游,而这里,却是我刻意回避的……只因为一件事,一件我很少跟人再提起过的事。”

他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接着说:“十年前,高中毕业,再经过一个暑假,我们就要走入大学校门。初中三年,我一开始过得不好,受人欺负,可是后来我组织起同学们奋起反抗,一举改变了处境,也是因为一些缘由,我变成了一个推理者。高中三年,我名气越来越大,成了一个货真价实的高中生侦探,那时我有一个搭档,也可以说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俩联手,几乎无往不胜。不过他由于内向,有点像个女孩子,经常受人欺负,我就替他出头,他很不喜欢我这样,后来受了欺负也不告诉我。我以为他只是一味忍耐,息事宁人,谁知高中毕业前的那个暑假,发生了一件事情。”

他停了一停,接着说:“有一天晚上,我买了几本书,想给我的这位好友送去,谁知一进他家,发现家里有两个警察在搜查,一问才知道,这小树林里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是我们学校的一个流氓头子,而嫌疑人就是我的好友。”

接着,呼延云把案情大致讲了一遍,讲到他为林香茗洗脱了罪名,便停了下来。

“后来呢?”于文洋望着他问,很显然,他听出呼延云讲述的结尾,是省略号而不是句号。

呼延云没说话,抬起头再次把目光投向那片碎金子般的色泽,仿佛是要饮下天酿,让回忆就此沉浸于醉意中,不再继续。可是,今天,叫于文洋来,不就是要把这个十年来每每中断的回忆讲完么……

他长叹着,续道:“其实,本来一切都结束了,我拉着我的朋友一起往树林外面走,就在这个时候,我听见一个负责物证收集的刑警跟队长说‘树后面的烟头我装进塑料袋里了’,我非常无意地回头看了一眼——当时就像被雷击中了一般!”

于文洋身子一颤:“你看到什么了?”

“我看到,那些烟头都是一个个短短的圆柱状。”

于文洋眨巴着眼睛,什么都没有听懂。

“你不明白?你见过抽烟的人是怎样把烟头熄灭的吗?”

“在烟灰缸里狠狠一捻啊。”

“那个烟头是什么形状的?”

“就是短短的圆柱状啊。”

“可是,树底下的烟头也是这样吗?”

于文洋一下子恍然大悟:“我明白了!我明白了!站着抽烟的人,一般都是把烟头扔在脚下,直接踩灭的!”

呼延云点了点头:“那个烟头应该是什么形状的呢?”

“应该是扁长的。”

“所以,树下的那些烟头根本不是被人踩灭的,而是有人把它们从某个烟灰缸里带来,直接洒在树下,就是想让侦查人员误以为那里曾经埋伏过一个刺客。”

“可是……”于文洋犹豫了一下,“万一是那个凶手蹲在树下抽烟,抽完一支就在地上捻灭一支呢?”

“一个准备突然袭击足球健将的刺客,会蹲在树下?”呼延云轻轻地摇了摇头,“你蹲在树下,十分钟之后再突然跳起来攻击我试试。”

于文洋明白了,苦笑道:“不用,五分钟我的腿就麻了……可是,你不是跟警方说了三个理由,证明你的朋友不是凶手吗?”

呼延云沉默片刻,续道:“三个理由,其实仔细推敲都有很大破绽。第一,凶手如果制订过精密的计划,案发前的中午故意把可乐喷溅在身上,杀人后他只要换一件相同的衬衫,再摇晃一罐可乐后打开,喷溅在新衣服上,谁能记得中午可乐喷溅到他衬衫时的形态?第二,即便凶手面朝西,只要戴一副墨镜,就可以避开阳光刺眼的问题。第三,也是在我们看来最不可能的,是我的那位好朋友貌似体弱,完全不是流氓头子的对手,但是他考上大学第一次参加全国大学生自由搏击邀请赛就获得冠军,而且把这个冠军保持了四年之久,排除盗取武林秘笈和吃仙丹内力大涨的因素,恐怕我只能理解他一直在苦练武术……”

于文洋瞪圆了眼睛:“我知道你说的是谁了——”

呼延云伸手示意他不要说出那个名字。

仿佛是于这片树林之中,不想再一次听到那个名字。

“看到那一塑料袋烟头的时候,我终于开始怀疑——甚至说认定,这应该是我的好友布下的疑阵。他有充足的犯罪时间,有人目睹他和受害者在那个时间走进了这片小树林,而且他长期受那个流氓头子欺负,非常恨他。还有,我和他搭档那么久,我知道他的心计和智谋,都不在我之下,这个世界上,我还找不到第二个可以在我面前施用诡计而不被我识破的人,如果有,那么只能是他!”呼延云说,“十年来我经常做噩梦,梦见他杀死那个流氓头子并设置迷阵,让警方先锁定他是犯罪嫌疑人,再由我一点点帮他洗脱罪名,每一步,都在他的算计之内,每一个人,都在他的股掌之上。”

呼延云讲到这里,肩膀微微一抬,仿佛挑起重担的挑夫:“但是我不能说!我明明知道了什么,但是我不能跟任何人说,一来,那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永远不会、不肯也不能出卖我的朋友,我知道法律重于情义,可每每遇到这种情形,总有一种力量在内心深处提醒我,情义比法律要重要……二来,我天性痛恨任何欺负别人的人,尤其是那些校园流氓,他们仗着自己是未成年人,可以做成年人都不敢做的坏事,却可以依法逃避成年人才会受到的法律制裁,像那个被杀的流氓头子,在我看来他干的坏事早就该下地狱,我凭什么要为了这么一个人渣把我的朋友送进牢狱——何况那时我的朋友刚刚过了18岁的生日……”

“但是,你知道后来发生在我这个朋友身上的事情,如果那时我提示他自首,或者采取别的形式为自己的罪行承担责任,也许……”呼延云没有再说下去,只是昂起头,起伏的胸口犹如一个置身于矿井井底,望不到天空,也艰于呼吸的人。

于文洋望着他,等待着什么。

“文洋,这个故事我在心里藏了整整十年,可能你会很奇怪,为什么我今天好端端地把你找来,讲给你听。”呼延云将略带一点忧郁的目光对准了他,“其实原因很简单,我不希望再犯十年前的错误,我不希望再由于刻意的逃避而让一个年轻人走上一条不归路。”

于文洋的神情毫无变化,只是那些透过叶隙打在他脸上的阳光,看上去似乎黯淡了一些。

“你并不是我的朋友,从年龄上讲,你仅仅是我的晚辈,但是我接受了你的父母的委托,保护你的安全,你的生命安全又面临着实实在在的威胁。”呼延云停顿了一下,慢慢地说下去,“而你内心深处应该明白——这一切完完全全是由于你自己造成的,或者说得更明白一点,你是造成段新迎的女儿段明媚不幸死亡的罪魁祸首。”

风声,十分迅疾,在耳畔划过。整个世界,刹那间,仿佛倾斜了一下,以至于于文洋的肩膀微微一颤。

小树林突然陷入阴暗,失去了一切的色彩和光泽,树枝、树叶、灌木、土地都仿佛蒙上了一层冰冷的铁锈,地面没有影子,地上兀立的两个面貌不同的人,竟是完全相同的神情:眼神冰冷,嘴唇紧闭……唯一的区别是,其中一个稍微多了几许悲悯。

“呼延先生,我想你搞错了。”于文洋说,“三年前,警方已经做出了结论,段明媚是因为突发哮喘死亡的,和我毫无关系。”

“那是因为——你拿走了她的药。”呼延云的口吻异常平静。

第一次,在于文洋,这个看上去怯懦、紧张、彬彬有礼、循规蹈矩的高中毕业生的双眼中,乍放出了两道莫可名状的光芒,有点惊惶,有点害怕,却依旧那么怯懦、紧张、彬彬有礼、循规蹈矩。

“昨天,我去了你们小区的地下自行车库,勘查了现场,也许你会好奇,三年前发生事件的地方,还能勘查出个什么,可是,世界上所有的事情,发生了就是发生了,铁一样的事实,水再怎么洗也洗不掉的,就像人走过地面一样,足迹再浅也不是完全没有足迹,于是我发现了一些东西。”呼延云说,“首先,我确认了当年段明媚死亡前在墙上留下的手印,并不是什么推拉,而是拼命地扒着,扒着……她要扒着墙向上,因为那是‘有希望的方向’,因为上面有一件她必须够到的东西。”

于文洋面如死灰。

“那是什么东西?对一个患有哮喘并因而毙命的孩子来说,什么是她在死亡前最渴望得到的东西?什么是她本该带着,但勘查其死亡现场后没有发现的东西?”呼延云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好像口红,但在“口红”的下端多出一个给药器的有机玻璃药瓶,“我去了一趟段明媚就诊过的医院,找到了当年给她看哮喘的主治医师,开了一瓶她当年使用过的药——吸入性糖皮质激素,然后把几张照片发给了市刑侦总队的刑事鉴识专家——这几张照片是我在自行车车库,搬了梯子爬到段明媚死亡的那堵墙的上面去,那里有好几根矩形铝皮横槽交叠错落,最上面一根有一个明显被砸出的小坑,鉴识专家通过比对认定,有80%的可能是这种吸入性糖皮质激素药瓶砸上去造成的。”

面对一声不吭的于文洋,呼延云继续说:“我想任何人都能赞同如下逻辑,一个患有随时可能要命的疾病,随身携带救命药物的病人,不会把药瓶当沙包扔着玩儿,当然不排除这个人赌气自杀的因素,但精神分析学显示,没有进入青春期的孩子极少有自杀倾向,纵使有也极少落实在行动上,迄今最小的自杀者也要10岁以上,4岁的段明媚绝不是生无可恋,她患的哮喘病虽然有生命威胁,却远远不是不治之症,应该可以排除她的自杀因素,所以那个药瓶一定是另外一个人扔上去的。我回到家,重新看了一遍当年警方做的现场勘查笔录,发现了一件很能说明真相的事情,南二库的地面足迹显示,A和B两个人分别站在南二库的两头,面对面而立,在他们之间,除了遥控车来回奔驰的轮胎印之外,就是段明媚穿梭不停的鞋印,我对当时发生的一幕的猜想是,A和B为了寻开心,将段明媚的药瓶放在遥控车里,来回开动,让段明媚追逐不停,等玩儿得差不多了,其中一个人突然想出新的办法,他干脆拿起药瓶,向远处抛去,一不小心抛在了矩形铝皮横槽上,这种有机玻璃药瓶的韧性很好,除非受到强大外力的踩踏或挤压,否则不易碎,所以只将那铝皮横槽砸出个小坑,却没有碎裂,滚落了几下,卡住了,没有掉下来,而精疲力竭的段明媚,恰在这时哮喘发作,她跑到墙下,拼命地往上扒着,扒着,但是那矩形铁皮横槽太高了,根本够不到,她向A和B求救,可是A和B并不知道梯子放在哪里,他们也够不到药瓶,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段明媚痛苦地死去。”

于文洋的神情依旧像戴了面具一样僵硬,但是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他垂下的双手在发抖,面颊上的咬合肌明显鼓起。

“那么,谁是那个扔药瓶的人?”呼延云盯着他,“这个问题简直像1+1那么容易,因为只要比对一下A和B足迹的位置就可以发现,B的鞋尖面朝南二库里面,他所站立的位置几乎是矩形铝皮横槽的正下方,也就是说,除非药瓶是个回力标,否则他无论怎么扔,顶多砸在最下面一根横槽的下方,不可能砸中最上面一根横槽,而能办到这一点的,只有站在B对面的A,他如果掷出东西,抛物线非常容易砸中最上面一根横槽,并且正好砸出那个小坑——”

呼延云停顿了一下,用无比清晰、缓慢而具有力量的声音说:“而那个A的足迹,现场勘查笔录显示,属于你于文洋。”

注解:

[1] 警方设置的保护证人的保密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