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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纸上的报道,我重新粗略地还原了案发后那段时间发生的事。
没有任何一家报纸提到过劳拉·贝恩斯的名字,一次也没有,尽管理查德·弗林的名字出现了几次。根据我片面的了解,在德雷克·西蒙斯由于有“强有力的不在场证明”、在调查中被排除之后,弗林一度被当作嫌疑犯。韦德并没有参与某种秘密的心理学实验,然而报纸却不停强调,韦德对新泽西和纽约的警方而言是个颇有名气的人物,因为他给有重罪指控的人做过心理健康评估,是个专家证人。
正是由于他在刑事案件中以专家证人的身份出现,警方从最开始就将这一点视为潜在的线索。他们审查了韦德做过证的案子,尤其是那些结果对被告人不利的案件,但这条路很快被证实走不通。在那段时间内,韦德做证过的被判有罪的人,都没被释放。除了一个名叫杰拉德·彭高的人,他在凶杀案发生前的三个月,从海湾国家监狱被释放。但几乎刚一释放,彭高就犯了心脏病,在教授被杀前的一个星期才出院。因此医生认为,他不太可能有体力进行一次袭击——这个嫌疑人被排除。
理查德·弗林虽然反复被警方询问,但官方从未宣称他是嫌疑人,也没起诉过他。他雇用过一个叫乔治·霍金斯的律师,这名律师曾起诉警方涉嫌骚扰,暗示他们企图把弗林变成替罪羊,以掩盖自己的无能。
弗林关于这些事件的说法是怎样的呢?他究竟对警方和记者说了什么?从我找到的文章来看,他当时所说的似乎和他在书稿中写的并不一样。
首先,他对于劳拉·贝恩斯将他引荐给韦德一事只字不提。他只说自己被“双方共同的熟人”引荐给了教授,因为韦德正在找适合在图书室做兼职的人。弗林以前在普林斯顿大学的燧石图书馆工作过,而韦德正好需要一个能用计算机系统整理他图书室藏书的人。韦德给了他一串钥匙,因为教授经常出城,以备自己不在家的时候弗林想来工作。教授不在的时候,弗林用这串钥匙进过几次房间。有那么两三次,教授邀请他留下来吃晚餐,一直只有他们俩共同进餐。有一个周五,他和教授还有教授的两个同事一起玩过扑克(这一段在书稿里没有)。他见过德雷克·西蒙斯,韦德亲自给他讲了德雷克的故事。
他并没和教授发生什么冲突,他们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温和友善”。教授也没和他说自己被什么人或什么事威胁过。通常来说,韦德很随和,喜欢开玩笑。他很喜欢谈论他的新书,书隔年就会出版,而且在他看来会是一次学术和商业上的巨大成功。
对弗林而言不那么走运的是,他并没有凶杀案当夜的不在场证明。在书稿的末尾,他写道:他在提摩西·桑德斯离开他家大约20分钟后,也就是晚上6点钟左右,出发去了教授家。我算了算,他过去还需要花20分钟,因为天气的缘故可能更久,回来差不多也要花同样多的时间。但他却和调查人员说,他在晚上9点左右去了韦德家,因为他想在自己圣诞节休假之前和教授谈谈图书室的事。他还说他和教授聊了一通,10点回了家之后,很快就睡下了。他是在调查过程中撒了谎,还是在写稿子的时候撒了谎呢?抑或是他的记忆欺骗了他?
就像弗林在他的书稿中写的那样,那些年新泽西的犯罪率特别高,尤其是冰毒和可卡因突然在郊区涌现之后。韦德死后几天,圣诞节假日期间,就在离他家两条街之外的地方发生了双尸命案。一对姓伊斯顿的老夫妇在家中被杀,男的78岁,女的72岁。警方发现,凶手凌晨3点钟进入房间,杀死了那对夫妇,然后抢劫了他们的家。凶器是一把切肉刀和一把锤子。考虑到凶手拿走了他在房中发现的现金和珠宝,可以确定作案动机是抢劫,事实上,和韦德的案子相比,两者并没有很多相似之处。
警方并未停止调查。他们利用了一个事实:嫌疑人仅一周之后被捕,他试图把从老夫妇家中偷来的珠宝卖给普林斯顿的一家当铺。因此,23岁的非裔美国人马丁·路德·肯尼特因为有吸食毒品的记录,在谋杀约瑟夫·韦德的案件调查中成了警方的头号嫌疑人。
从那(1988年1月初)之后,报纸上的文章再提及这次谋杀,理查德·弗林的名字只是被一笔带过。韦德的妹妹英琦·罗西继承了他的全部财产,除了逝者留给西蒙斯的遗嘱中提到的一小笔钱。《普林斯顿报》1988年4月20日刊登的文章以“鬼屋待出售”为题,指代已过世的韦德教授的房子。记者称,这栋房屋在悲剧发生之后落下了凶宅之名,附近居住的一对夫妇发誓,他们看见过屋内有诡异的光影交错闪烁,所以房地产商卖掉它难度可能会很大。
马丁·路德·肯尼特拒绝了默瑟郡检察院提出的建议:如果他承认指控,那么即便有罪,也可以免于死刑。他声称自己至死都是无辜的。
他承认自己是个在大学校园一带和拿莎街上活动的业余毒贩,一个他不知道名字的常客,把从伊斯顿偷来的珠宝交给他作为抵押,换得了一些大麻。他没有那对老夫妇被杀当晚的不在场证明,因为他当时独自一个人在家,看前一天租来的录像带。那个留给他珠宝的男人并没有回来取走珠宝,肯尼特不知道珠宝是偷来的,就把它们拿到了当铺。要是他知道它们的来处,为什么会傻到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一家警方看来臭名昭著的销赃店卖掉它们呢?他甚至从未听说过韦德这个人。要是他没记错,教授被杀的当晚,他应该是在游戏厅,第二天一早才走。
法庭为他雇了一位公设辩护律师——汉克·派力肯,大有反抗不公的勇敢斗士之名。大家都想尽快解决问题,节约税款,所以仅仅几周之后,陪审团就宣布他“有罪”,法官则判了他“活下去”。当时死刑在新泽西州还存在,到2007年才废除,但记者说,考虑到肯尼特年龄尚小,法官并没按照原告的要求,判决他死刑。我暗想,原告呈递给经验丰富的老枪手——法官拉尔夫·M·杰克逊的证据,可能并没有说服他。不幸的是,对于陪审团而言,证据已经足够。
无论如何,原告决定不针对韦德的凶杀案对肯尼特提起诉讼,他们也没找出别的线索。其他的新闻甚嚣尘上,因此一切都已尘埃落定。西温莎的谋杀案成为一桩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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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晚11点看纽约电视1台的新闻是我做记者时的习惯,接着我给自己冲了一杯咖啡,在窗边喝完,试着把弗林书稿中的信息和我在网上找到的信息联系起来。
韦德教授和他的女学生劳拉·贝恩斯之间,或许远不只是师徒关系,他们两人的关系在心理学系的教授中间应该早已不是秘密,所以我自问她为什么没被警方调查审问。她应该一直都有另一串韦德家的备用钥匙,所以即便凶杀当晚教授给她的钥匙在弗林那里,她仍然可以在教授家自由出入。不管是弗林,还是教授的同事,抑或是她自己的同事,或者德雷克·西蒙斯,都被警方问过一次话,但是似乎没人向警方和媒体提过她的名字。劳拉和教授的关系,仿佛是要不惜一切代价不让大家知道一样。
教授身强力壮,年轻的时候健过身、打过拳击。他被打了第一下之后没死,甚至在小臂骨折的情况下,还试图和袭击他的人周旋。要是凶手是个女人,她必须强壮无比,足以承受一个男人的反击,尤其是这么一个以命相搏的人。此外,杀人方式的残暴无情,似乎表明凶手是一个男人。弗林描述的那个相当苗条、体力不太好的劳拉·贝恩斯,不可能是有罪的。最重要的是,她杀人的动机何在?劳拉·贝恩斯为什么想杀死一个帮助过她,而且仍有可能仰仗他发展事业的男人?
即便如此,弗林曾和他的伴侣说,劳拉“毁了他的生活”,而且他“会让她付出代价”。他怀疑她是凶手?还是仅仅因为她甩了他,独留他一人接受惩罚而指责她?但弗林接受审问时的行为对我而言,似乎没什么逻辑。如果劳拉狠心抛下他一个人置身危难,害他变成了一个没有不在场证明的嫌疑人,那他为什么不在接受调查的过程中实施报复?他为什么没向媒体揭露她,哪怕是往她的身上转移一点点责任?他当时为什么要保护她?莫非他在将近30年之后改变主意了?他为什么觉得劳拉毁掉了他的生活?他最终逃脱了原告的魔掌,那之后发生过什么别的事吗?
我睡着了,入睡时还思考着这一切,我几乎可以认定,在弗林书稿中透露的内容以及警方当时的发现背后,案件的表层之下还隐含着更加黑暗和神秘的东西。我很感激彼得将调查委托给我。
还有另一个细节隐约吸引了我的注意——一个日期、一个姓名,有些东西根本不相符。但我太累了,很快就睡着了,没有将它们一一归位。就像是你用眼角瞥见了什么东西几分之一秒,之后你就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看见了它。
[1] “萨姆”是“萨曼莎”的昵称。——译者注
[2] 纽约电视1台(NY1):美国有线电视新闻频道,24小时播放新闻。——编者注
[3] 杜鲁门·卡波特:美国作家,著有《冷血》《蒂凡尼的早餐》等,写作《冷血》时,他围绕一件谋杀案做了大量调查,写了很多笔记。——编者注
[4] 佐利:纽约的一家书店及出版社。——译者注
[5] 地狱厨房:曼哈顿的一个地区。——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