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她的名字。是某人的亲戚,从外地来的。”
“那有谁知道她的名字吗?我是说,她在这里或许有人脉,值得好好调查一番。”
我觉得我四肢解体,断手断脚就像漂流木,在油腻的湖面上漂荡。我拿叉子的齿尖戳我的指腹。光是说出这件事就够我受的了,没想到理查德还盘问得那么仔细。
“嘿,我以为你只想大致了解这里的暴力事件。”我说。我的声音在充血的耳朵里听起来很空洞。
“我不知道细节。我不认识那个女的,也不知道她跟谁在一起。说她是外地人也只是我的揣测。”
“我还以为记者不能胡乱揣测呢。”他又露出微笑。
“我那时候又不是记者,还只是个小女孩……”
“卡蜜儿,对不起,让你那么不好受。”他把我手上的叉子抽走,故意摆在他那边,然后牵起我的手,吻了一下。我看见口红从我右边的袖口爬出来。
“对不起,我无意拷问你。我这警察真坏!”
“要把你想成坏警察还挺难的。”
他露齿而笑。“的确有点勉强,都怪我这张娃娃脸!”接下来的一秒钟,我们各喝各的饮料。他转着盐罐说:“我可以再问你几个问题吗?”我点头。
“餐点都还满意吗?”琼安突然带着一张笑脸出现。
“你有办法再偷拿一瓶酒来吗?”
“两瓶。”理查德说。
“好吧,但这次是看在理查德的面子上,因为他给小费最大方。”
“谢啦,琼安。”理查德扬起嘴角。
“你有看出一些规律对吧?这次遭受攻击的都是女性。大家对这些攻击事件的态度也很消极。”
“可是纳什家和肯尼家的女孩都没有遭到性侵害啊。”
“我想从我们男人的角度来看,拔牙跟强暴一样,都是权力的展现,都是一种入侵,而且需要极大的力气,每拔一颗牙……就是一种解脱。”
“这算是采访吗?”
“要是我在你们的报纸上看到这段话,或是在你写的文章发现你影射我们的对话,我就再也不跟你说话了。不过倒霉的人是我,因为我喜欢跟你说话。干杯。”理查德用空酒瓶“锵”一声碰了我的酒杯。
我没说话。
“说真的,跟我出去约会嘛。”他说,“出去玩一玩,不谈工作的事。我的头脑需要休息一个晚上,不要再去想这些事,享受一下乡下的娱乐。”我挑起眉毛。
“像拉太妃糖啊,抓猪比赛啊。”他一边说一边扳手指。“自制冰激凌、开小车逛大街……哦,这附近有没有那种好玩的游园会啊?我可以让你看看我的力气有多大。”
“像你这种态度,怪不得会那么受欢迎。”
“琼安就喜欢我。”
“那是因为你付她小费。”
我们后来去了阿瑟公园,两个大人塞在小小的秋千上,在温热的夕阳余晖中前后摆荡。这是娜塔莉死前最后被目击的地方,但我们都不去提这件事。棒球场的另一端,一座石造喷泉不断喷出水,不到劳动节[1]不停歇。
“我看到很多高中生半夜在这里开派对。”理查德说,“维克里最近太忙,抽不出时间来赶他们走。”
“从我高中的时候就这样了,饮酒作乐在这里没什么大不了的。显然只有葛绿蒂那家餐馆是例外。”
“我很想看你十六岁的样子。我想你是那种乖乖女,有脸蛋、有钱、有头脑。在这种地方,一个人一旦什么都有了,就会开始作怪。我可以想象你站在那里——他说着便指着一排排破烂的户外看台——灌醉一群男生。”
跟我在这座公园做过的坏事比起来,他说的根本不值一提。我的初吻在这里,那年我十三岁。棒球队的学长说要照顾我,把我带进树林里。青涩的爱。不久之后,我就参加了那场橄榄球员开的派对,彻夜狂欢。
“该玩的我都玩过了。”我说,“有钱有脸蛋,在风谷镇铁定吃得开。”
“头脑呢?”
“头脑要藏起来。我有很多朋友,但没有一个知心的,你懂吧?”
“可以想象。你跟你妈感情好吗?”
“也没特别好。”我喝多了,脸上又闷又热。
“为什么?”理查德把秋千扭过来,跟我面对面。
“我觉得有人天生不适合当人家的妈妈,有人天生不适合当人家的女儿。”
“她曾经伤害过你?”这个问题问得我心惊胆战,尤其刚刚吃饭才聊过那个话题。她伤害过我吗?我敢保证,总有一天,我会梦到她抓我、咬我、捏我。我觉得这些事情全都发生过。我想象自己撩起上衣,给他看我身上的疤,尖叫着要他看啊!整个人沉浸在这个举动当中。
“你这样问好奇怪,理查德。”
“对不起,因为你听起来很……难过,很生气。”
“亲子关系健全的人才会说这种话。”
“我心虚了。”他大笑。“换个话题怎样?”
“好。”
“好啊,我看看……聊点轻松的好了。找些适合边荡秋千边聊天的话题。”理查德对着我挤眉弄眼,绞尽脑汁。“想到了。你最喜欢什么颜色?吃冰激凌最喜欢什么口味?最喜欢哪个季节?”
“蓝色,咖啡,冬天。”
“冬天。谁会喜欢冬天。”
“冬天天黑得早,我喜欢。”
“为什么?”
因为天黑表示一天又结束了。我喜欢划掉日历上的日期。一百五十一个叉,没发生什么恐怖的事;一百五十二个叉,世界还没有毁灭;一百五十三个叉,我还没有害死人;一百五十四个叉,还没有人讨厌我。有时候我会惶惶不安,直到剩下的天数可以用五根手指头数出来。再撑三天,我就再也不用为生活操心了。
“我就是喜欢黑夜。”我还想多说一点,没有要说很多,只是还想再多说一点。这时,一辆破烂的黄色跑车,轰隆轰隆在对街停下来,艾玛和她的金发跟班从后车门鱼贯而出。艾玛往前凑向驾驶座的窗户,露出乳沟挑逗开车的男孩,他留着一头油腻的长发,发色金色偏灰,典型的开跑车的小鬼。三个跟班站在艾玛身后,屁股翘得高高的,其中最高的那个身材高挑纤细,只见她转过身去,背对着同伴,假装弯腰绑鞋带。真有心机。
她们朝我们的方向走来,艾玛夸张地挥舞着手,抗议排气管吐出的黑烟。我承认她们的确很火辣。柔顺的金发,心形的脸蛋,纤细的双腿,穿着迷你裙配紧身短T恤,露出平坦的小腹。除了那个叫小焦的女孩,她的胸部太高太挺,一看就知道是垫的,其他三个都是真材实料,非常丰满,走起路来还会颤动,未免太早熟了一点。小时候牛奶喝太多,又吃了太多猪肉和牛肉,加上这些牲畜体内又打了太多荷尔蒙,我想我们不久就可以看到小婴儿大胸部了。
“嘿,劳尔。”艾玛喊道。她正含着一根超大的红色棒棒糖。
“嗨,小姐们。”
“嗨,卡蜜儿,有没有多称赞我几句?”艾玛一边问,舌头一边在棒棒糖上面画圈。原本阿尔卑斯山少女的发辫散开了,穿去养猪场的衣服也换掉了,我敢说那上面一定沾满各式各样的恶臭。眼前的她穿着一件背心配迷你裙,迷你裙只遮住胯下两厘米。
“还没。”
她的皮肤像水蜜桃,没有斑点,没有皱纹,完美无瑕,没有个性,像刚从子宫里跳出来的婴儿。她们都像未完成的作品。我想叫她们走开。
“劳尔,你什么时候要载我们去兜风?”艾玛说着,就在我们面前的泥土地上坐下来,腿张得很开,露出裙子底下的内裤。
“要兜风可以,但我先要逮捕你,还有那些跟你一起厮混的男孩子。那些高中生对你来说太老了。”
“他们不是高中生。”高个子的女生说。
“对啊。”艾玛呵呵笑着说,“他们是辍学的初中生。”
“艾玛,你几岁?”理查德问。
“刚满十三岁。”
“你干吗每次都那么关心艾玛?”头发偏铜金色的女生插嘴道。
“我们也在场啊,你又不是没看到。你该不会连我们的名字都不知道吧?”
“卡蜜儿,见过凯莉、凯尔西,还有,你也是凯尔西吧?”理查德一边说,一边指着高个子、铜金发的女孩。
“小焦。”艾玛说,“我们有两个凯尔西,但小焦姓焦,所以我们直接叫她的姓,避免混淆。对吧,小焦。”
“她们想叫我凯尔西也可以。”小焦说。她在四人组合里排行垫底,大概因为她长相不够出色。下巴太圆了。
“艾玛是你同母异父的妹妹,对吧?”理查德继续说下去,“我消息也没那么不灵通嘛。”
“没有啊,我觉得你消息很灵通。”艾玛说。她把“很灵通”说得很性感,虽然我不知道这三个字是否有任何性暗示。“你们两个是在约会还是怎样?我听说小卡蜜儿在这里是超级辣妹。至少以前是这样啦。”理查德笑得呛住了,“嗝”了一声。不值得三个字在我腿上发烫。
“是真的,理查德。我以前真的很好看。”
“很好看。”艾玛学我说话。两个女孩哈哈大笑。小焦拿着棍子在地上胡乱画线。“你应该听一听她的事迹,保证听得你烧起来。还是说你已经烧到不行了?”
“各位小姐,我们要走啦,跟往常一样,我们有很正经的事要办。”理查德说着牵起我的手,把我从秋千上拉起来。我握着他的手,往车子的方向走去,中途捏了他两下。
“真有绅士风度啊。”艾玛大声地说,四个女孩同时站起来,跟在我们身后。“虽然破不了案,倒是有闲情逸致带卡蜜儿搭破车兜风。”她们跟我们离得很近,艾玛和凯尔西一直踩我们的脚。艾玛的凉鞋蹭着我的脚后跟,蹭得后跟上面刻着的恶心发热。接着她开始拿舔过的棒棒糖缠卷我的头发。
“住手。”我低声说完,一个转身,擒住她的手腕。因为用力过猛,我甚至摸得到她的脉搏,比我的还慢。她嘴里吐出草莓的气息,盈满我的颈窝。
“来啊,动手啊。”艾玛扬起嘴角。“你可以在这里杀了我,劳尔也不会知道是你做的。”我松开手,推了她一把。我本来想走得从容一点的,但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只顾着转身跟理查德赶快钻进车内。
[1] 美国的劳动节是九月的星期一。——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