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2 / 2)

利器 吉莉安·弗琳 6282 字 2024-02-18

房门外传来轻柔的敲门声,恰似疾风吹过。

“嗯?”我把伏特加塞到床底下。

“卡蜜儿,是妈妈。”

“什么事?”

“我拿乳液过来。”我下床走到门边,意识略微模糊,伏特加提供了我一层必要的保护,让我有办法在这种鬼日子里应付这个鬼地方。我已经六个月没碰酒了,不过在这里喝的不算。我妈在门外迟疑了一下,小心翼翼地探头进来看一看,好像房内摆的是孩子生前的奖杯、奖状,然后才关上房门,拿着一管淡绿色包装的乳液走进来。

“我今天早上买的。”我妈相信维生素E乳可以柔嫩肌肤,只要抹上厚厚一层,就可以还我柔嫩无瑕的本貌,但至今尚未见效。

“谢谢。”

她的视线扫过我的脖子、我的手臂、我的双腿,我只穿着一件T恤,四肢全露在外面;她皱着眉头,视线最终回到我脸上,叹了一口气,轻轻摇摇头,然后就杵在那里。

“妈,参加葬礼是不是让你很不好受?”直到现在,我还是忍不住想找话题跟她聊。

“是啊。跟当年多像啊,那口小小的棺材。”

“我也很不好受。”我讨好地说,“老实说我还挺意外的。我好想她。都过那么久了,你说奇怪不奇怪?”

“不想才奇怪。她是你妹妹,失去妹妹跟失去孩子一样心痛。虽然你那时候还小,可能还不懂。”亚伦在楼下吹了一声漂亮的口哨,但看来我妈不打算搭理他。“我对珍妮·肯尼朗读的那封信倒是没什么感觉,太露骨了。”她继续说下去,“那是葬礼,不是政治集会。而且他们怎么穿得那么不正式?”

“我觉得那封信还不错,很有感情。”我说,“你不是也在玛丽安的葬礼上朗读了一封信?”

“没有,我连站都站不稳,哪有可能发表什么演讲。卡蜜儿,我不敢相信你连这个都记不得了。记性那么差,我想你应该很惭愧吧。”

“妈,她走的那年我才十三岁。记得吗,我那时候还很小。”差不多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对吧?

“记得,唉,别说这个了。你今天想做什么?达力公园的玫瑰盛开了,可以去逛逛。”

“我得去警察局一趟。”

“在我这儿不准提这种事。”她不高兴地说,“要么就说有事要办,要么就说要去找朋友。”

“那我有事要办。”

“很好。高高兴兴去办吧。”她轻轻踩过走廊上的地毯,我听见她踩着楼梯吱吱呀呀快步下楼去了。

我在浴缸里放了一点水,关灯洗了个凉水澡,浴缸边缘立着一杯伏特加。我换了衣服,走到走廊上。屋子里很静,百年老屋能有多静,这屋子里就有多静。我走到厨房外面,听到风扇在旋转,确定里面没有人后,闪身跑了进去,拿了一颗亮丽的青苹果出来,一边啃,一边走出大门。

万里无云的天空。我在阳台上看到一个孩子,仿佛仙女的小孩。她是个小女孩,脸很小,正专注地看着高达一米二的娃娃屋,娃娃屋的外观跟我妈的宅邸一模一样。她背对着我,一头金发乖顺地直泻而下。她一回头,我立刻认出她。我在林子边缘跟她讲过话,后来在葬礼会场外面还碰到她跟一群朋友在嬉闹。她就是最漂亮的那个小女孩。

“艾玛?”我问,她笑了。

“不然呢。难道还有别人会在阳台上玩我们家的娃娃屋吗?”

她穿着孩子气的格纹背心裙,跟地上的草帽刚好配成一套,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穿着符合她年纪(十三岁)的衣服。嗯,不对。她穿成这样看起来更小。那套衣服给十岁儿童穿还差不多。她看到我在打量她,生气地扮了个鬼脸。

“这是穿给妈看的。只要不出门,我就是她的娃娃。”

“那出门的时候呢?”

“出门变化就多了。你是卡蜜儿吧,我同母异父的姐姐。你是大姐,接着是玛丽安。你领头,我殿后。你不认得我。”

“我离家很久了,而且妈五年前就没再寄圣诞卡了。”

“可能是没寄给你吧。我们还是会拍纪念照。为了这个,妈每年都买红绿相间的格纹连衣裙给我穿。我拍完就扔到火里烧了。”

她从娃娃屋的起居室里拆下一张蜜柑大小的脚凳,拿在我眼前给我看。“需要换椅垫了。妈把家里的配色换了,之前是桃红色,最近改成黄色了。妈答应带我去布店,让我也把娃娃屋的配色换过来。这栋娃娃屋是我的宝贝。”她几乎是脱口而出。我的宝贝。这四个字像一颗圆润的牛奶糖,从她口中自然地吐了出来,她一面说一面还歪了歪头。这绝对是我妈才会讲的话。不愧是我妈妈的娃娃,说话的方式都跟她一模一样。

“布置得很漂亮。”我说着,若有似无地跟她挥手道别。

“谢谢。”她答道,一双眼睛黏着娃娃屋不放,她盯着我卧室的位置,指一指我房间里的床。“居住愉快。”她对着那间卧室低语,好像在跟看不见的小卡蜜儿说话。

我在二街和艾利街的交叉口找到维克里,街角的“禁行”标志凹了下去,他正在敲敲打打把它敲平。艾利街跟警察局只隔几条街,两排是低矮的房舍,很安静。他手里拿着铁锤,“锵”一声身体就缩一下,“锵”一声身体就缩一下。他衬衫的背后湿透,老花眼镜滑到鼻尖。

“卜蕾小姐,我无可奉告。”锵。

“维克里警长,我也知道我这样很讨人厌。我也不想被分派到这种工作。我是逼不得已的,就因为我是风谷镇人。”

“听说你好几年没回来了。”锵。

我没接话,默默看着从人行道的裂缝蹦出来的马唐草。听到“小姐”这个称谓,我心头好像被刺了一下。不知道是我不习惯这么客气的说法,还是不高兴别人讥讽我还未婚。在这一带,三十岁的未婚女性跟异类一样。

“你要是知道廉耻早就辞职了,哪还轮得到你来采访这种新闻。”锵。“乘人之危啊,卜蕾小姐。”

街对面有位老头子,手里抓着一盒牛奶,步伐只有别人的半步,他慢慢朝一幢房屋蹭过去,房屋的外壁横贴着白色木板。

“我现在的确是不知廉耻,没错。”我不介意再跟维克里多套一会儿近乎。我希望他喜欢我,一来我工作起来就比较顺手,二来他的火暴脾气让我想起柯瑞。我好想念柯瑞。“但案情曝光可以引发民众关注,对破案大有帮助。之前有不少案子就是这样破的。”

“该死的。”他把铁锤往地上一丢,转过来面对着我。“我们寻求过帮助啊,向堪萨斯市要了一位警探,看他来来去去了几个月,连个狗屁都想不出来。说什么有个疯子搭便车经过我们这儿,觉得这儿不错,就在路边下了车,一待就是一年。听他放屁,我们这个镇有多大,我敢说这些年来我一个外人都没见过。”他目光锐利地盯着我。

“我们这里有一大片林子,树高草长的。”我提醒他。

“这不是外人干的,我想你心里也有数。”

“我还以为你会希望是外人干的。”

维克里叹了一口气,点了一根烟,手爱惜地搭在标志上。“妈的,我当然希望是外人干的,”他说,“但我可不傻,虽然没办过谋杀案,可我到底不是个笨蛋。”

我突然希望自己没灌下那么多伏特加。我的思绪蒸发,抓不住他说的话,想不出恰当的问题问他。

“你觉得凶手是风谷镇的人?”

“无可奉告。”

“我保证以下内容不登报。为什么风谷镇的人要虐杀儿童?”

“有次有人报案,说安用棍子刺死了邻居家的鸟。棍子是她拿爸爸的猎刀削的。那个娜塔莉嘛……更惹人厌,她们家是两年前搬来的,因为她在宾州用剪刀戳同学的眼睛。她爸辞掉大公司的工作,到新的地方落脚重新开始。他们搬回祖父的故乡,一个小城镇,以为小城镇没有小城镇的问题。”

“最大的问题就是坏事传千里。”

“说得好。”

“所以你觉得凶手讨厌小孩喽?尤其讨厌那两个小女孩?说不定她们得罪了他,所以才会惨遭报复?”维克里捏一下鼻尖,搔一搔八字胡。他低头看着地上的铁锤,我看得出来他的内心正在交战:到底是要捡起铁锤自顾自地敲敲打打,还是要继续跟我耗下去。就在这时候,一辆黑色轿车从我们身边呼啸而过,车子还没停妥,副驾驶座的车窗就先降下来了。司机戴着墨镜,从车窗探出头来。

“嘿,比尔。我们不是约这个时间在你办公室碰面吗?”

“我有事要忙。”是那个大牌警探。他看着我,熟练地拿下墨镜。一绺浅棕色的头发不断垂到他左眼前面。蓝眼睛。

他冲着我笑,露出一排牙齿,每颗都跟益达口香糖一样端正洁白。

“嗨。”大牌瞥了维克里一眼,看着他刻意弯下腰去捡铁锤,接着视线又回到我身上。

“嗨。”我说。我把袖子放下来,握拳捏着袖口,重心移到单脚上。

“怎样,比尔,要不要搭个便车?还是你喜欢走路?那我先去帮你买咖啡,我们局里见?”

“我不喝咖啡。你来了那么久都没发现吗?十五分钟后见。”

“十分钟行不行?我们已经迟到了。”大牌又瞄了我一眼。“确定不搭便车,比尔?”维克里摇摇头,没说话。

“不介绍一下你的朋友吗,比尔?我还以为所有举足轻重的风谷镇人我都见过了呢。嗯,你们是习惯叫风谷镇人,还是……风谷镇民?”他咧嘴一笑。我像女学生一样静静站着,希望维克里赶快帮我引介。

锵!维克里装作没听见。要是在芝加哥,我早就大方地伸出手,面带笑容自我介绍,享受对方的反应。但在这里我只能瞪着维克里当哑巴。

“好吧。那局里见喽。”车窗关上,轿车驶离。

“那就是堪萨斯市派来的警探?”维克里又点了一根烟,掉头离去,作为答复。街对面的老头子蹭了老半天,终于爬上最后一级台阶。

[1] 斯多葛学派是古希腊时代一个影响极大的思想派别,认为理性决定事物的发展变化,信奉唯心主义,强调顺从天命,恬淡寡欲,安于自己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幸福。——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