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哼了一声,但还是跟着莱尔走了过去。钢丝头抬起眼皮瞄了我一眼,接着突然瞪大眼睛。她手里拿着一个文件夹,上面贴着我高中时期的照片,照片上的我戴着善心人士寄来的金色心形项链。她拿文件夹的姿势像在发传单,好像等着我接过去一样。我看了那张照片一眼,发现她在我头上加了一对魔鬼的角。
莱尔搭了一下我的肩,接着松开手说:“嗨,各位,我们的特别来宾到喽,欢迎本年度杀手俱乐部最耀眼的一颗新星——丽比·天。”
几个人扬起眉毛,纷纷赞许地点了点头,长得像警察的家伙说了声“哇靠”,举起手来似乎想和莱尔击掌,举到一半忽然念头一转,停在半空。老秃子低头回避我的视线,在文件上做笔记。我心里一沉:该不会要我来段开场白吧?但我只冷冷地打声招呼,就顺势坐了下来。
大家像平常一样打招呼,问了一些常见的问题。对,我住在堪萨斯城。没有呢,我目前待业中。没有,我没有跟班恩联络。有啊,他每年都会写两三封信给我,但是我一拿到就扔掉了。不会,我一点也不会好奇他写了什么。好啊,下次收到我就拿来卖。
“呃……”莱尔煞有其事地打了岔,“天家血案的关键人物就站在你们面前,丽比·天是这整件案子的目击者,我们是不是应该问些严肃一点的问题?”
长得像警察的家伙侧过身,一副皮笑肉不笑的样子,“如果你不介意我直接切入正题,我有个问题想请教。”
他在等我回答“我不介意”。
“为什么你要作证说你哥哥杀死了你们全家?”
“因为人是他杀的啊,”我说,“我当时就在现场。”
“你那时候不是躲起来了吗?如果你真的当场看到他杀人,怎么可能现在还活着?”
“我就是看到了!”我的情绪又开始激动。每次都这样。
“胡扯!还不是他们引导你说看到什么你就说看到什么,只因为你是个乖巧、被恐吓的小女孩,想要帮警察叔叔的忙。警方什么也查不出来,因此利用你、挑软柿子下手。没见过有人办案这么懒惰的。”
“我那时候在家里……”
“好啊,那你给我们描述一下,你妈是怎么中枪身亡的?”这家伙简直是咄咄逼人,他把手支在膝盖上,上半身往前凑。“班恩手上可是一点硝烟反应也没有……”
“各位先生,”老秃子再度打岔,左右摇动他那肥短弯曲的手指,“还有各位女士,”他油腔滑调地补上一句,对着我和钢丝头点头示意。“我们不妨先回顾整件案子的来龙去脉。我们必须照规矩来,否则就跟网络聊天室没区别了。难得稀客来访,我们必须确保双方的信息对等。”
大家咕哝了几声,不过没有人表示异议。老秃子舔了舔嘴唇,清一清喉咙,犀利的目光从老花眼镜上方射出来。这人说起话来虽然架势十足,但是看起来病恹恹的;我想象他独自在家、在厨房料理台开桃子罐头来吃,一边喝甜汤一边咂嘴。正想着,他就开始朗读他的笔记了。
“1985年1月3日,时间大约午夜2点,住在堪萨斯州金纳吉镇的天家人惨遭灭门,死者包括蜜雪·天,十岁;黛比·天,九岁;一家之主佩蒂·天,三十二岁。蜜雪·天遭人绞死,黛比·天被斧头砍死,佩蒂·天身上除了有两处枪伤和斧伤,还遭到博伊猎刀砍伤。”
我觉得血液直冲脑门,只能不停告诉自己:这些事我早就知道了,用不着惊慌。我从来没有仔细听过这整桩案子的细节,每次都是左耳进、右耳出,好像魂飞魄散的癌症患者把医学术语当耳边风,只知道现在事态严重。
老秃子继续说道:“老幺丽比·天,七岁,案发当时人在屋内,事发后从母亲房间的窗口逃走,因此躲过杀手或杀手们的毒手。老大班恩·天,十五岁,声称案发一早和母亲大吵一架,案发当晚自己在朋友家的谷仓过夜。他没有不在场证明,加上对警察态度恶劣,处境不利。根据邻居传闻,班恩·天加入撒旦崇拜,天家的墙上全是和撒旦崇拜相关的符号和文字,用佩蒂·天的血写成,警方因此将班恩·天逮捕定罪。”
老秃子在此戏剧性地停下,看了大家一眼后,将目光移回笔记本上。
“整件案子最该死的莫过于他幸存的妹妹丽比的证词。她说她亲眼看到班恩·天犯案。尽管丽比年龄尚小、证词可疑,但是班恩·天因此被判有罪。整个定案过程没有找到任何实体证据。因此我们成立社团,讨论整件案子的是非曲直,还天家人一个公道。我们讨论的结果是我认为整件案子可以追溯到1985年1月2日,那天一定出了什么大事——我没有要玩文字游戏的意思。”大家窃笑几声。我突然内疚起来。“天家人当天起床时还毫无危机意识,那天一定出了什么大事。”
犯罪现场的照片从老秃子的活页夹里露出来。一条血淋淋、肥嘟嘟的腿。一件薰衣草紫的睡衣一角。那是黛比。
老秃子发现我在看,便把照片塞回去,好像怪我多管闲事似的。
“我想大家已经有了共识,认为路尼·天才是凶手。”钢丝头边说边在皮包里翻找,一团一团的卫生纸掉了出来。
猛然听见爸爸的名字,我着实吓了一跳。路尼·天。可悲的家伙。
“我没说错吧?”她继续说,“他去找佩蒂,逼她交钱出来,结果跟平常一样空手而归,一气之下头脑发热。我说这人本来就疯疯癫癫的,对吧?”
钢丝头不知从哪里变出一个瓶子,像演电影那样脖子一挺,把两颗阿司匹林扔进嘴里,然后盯着我,等着我附和。
“呃,我想是吧!我跟我爸不熟。他和我妈大概在我两岁的时候就离婚了,后来也没什么来往。他有一年夏天回来跟我们一起住,就是出事前那个夏天,可是……”
“他现在人在哪里?”
“我不知道。”
她对我翻了个白眼。
“但是那个男人的鞋印又怎么说?”摊位里面有人发言了,“警方没有解释为什么屋子里会有男人的血脚印,天家又没有人穿皮鞋……”
“警方根本也没解释什么啊……”老秃子说。
“对呀,就拿那摊血迹来说吧,”莱尔转头看着我,“蜜雪的床单上沾到了一摊血,血型跟你们天家人都不符;可惜那条床单是从慈善机构领的,所以警方认为那很可能是前任物主的血。”
“爱心床单,品质良好。”没错,我们天家人是“爱心”系列产品的使用者,例如爱心沙发、爱心电视、爱心台灯、爱心牛仔裤,甚至连窗帘都是从慈善机构领来的。
“你知道要去哪里找路尼·天吗?”大学生问,“可以帮我们请教他几个问题吗?”
“如果能联络上班恩当年的朋友更好。你在金纳吉镇有门路吗?”老秃子补充道。
有人开始议论路尼·天好赌成性、班恩的朋友们,以及警方办事不力。
“嘿!”我嚷了一声。“那班恩呢?你们就这样放过他了?”
“这个案子就是有史以来最离谱的误判,”钢丝头女士疾言厉色地说,“少在那儿装蒜,该不会是想袒护你老爹吧?不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很可耻吗?”
我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她的钢丝头上黏着一坨蛋黄。三更半夜的,谁吃鸡蛋啊?我心想。还是说那坨蛋黄从早上就在那里了?
“玛格达对这个案子深表关切,巴不得赶快帮你哥洗清冤情。”老秃子说,不以为然地扬了扬眉毛。
“班恩很优秀,”玛格达马上回应,冲着我抬起下巴。“他会作曲又会写诗,总是为身边的人带来希望。我说丽比,你应该要多多了解他才是。”
玛格达面前堆着一叠活页夹,天家人每人一个,她正用指甲在上面比画。最厚的那叠活页夹上面贴满了我哥的照片:小时候的班恩一头红发,面无表情地拿着一架玩具轰炸机在玩;黑发的班恩刚落网,拍照时一脸惊慌;现在的班恩蹲在牢里,红发长回来了,表情变得认真,双唇微启,好像有话说到一半。第二厚的是黛比的活页夹,照片上的她打扮成吉普赛人,准备要去参加万圣节变装舞会。她红红的脸颊、红红的嘴唇,棕色的头发上绑着妈妈的红色头巾,屁股翘到一边卖弄性感。照片最右边是我长满雀斑的手臂,我当时正伸手要去牵她。这是我们家的照片,应该从未曝光过才对。
“你从哪里找到的?”我问。
“到处找喽。”她用肥厚的手掌遮住照片。
我垂下眼睛看着桌面,克制自己想扑上去的冲动。黛比尸首的照片又从老秃子的活页夹里溜了出来。我越过桌面,抓住老秃子的手腕。
“把那鬼东西给我收好!”我声嘶力竭地威胁他。他把照片塞回去,像拿盾牌那样将活页夹挡在胸前,对我眨了眨眼睛。
这下大家全都好奇又有点不安地看着我,好像本来以为我是只温顺的小白兔,没想到发作起来竟像得了狂犬病。
“丽比,”莱尔像脱口秀的主持人那样柔声安抚我,“没有人怀疑你当时不在屋内,也没有人怀疑你经历了其他孩童无法忍受的苦难。不过,你说你亲眼看到整个案发经过是真的吗?还是别人要你这么说的?”
我突然想念起黛比,想起她用肥短但灵巧的手指帮我编蜈蚣辫,还说蜈蚣辫比一般的辫子还难编,并一边冲我的脖颈哈热气,发出烟熏香肠的味道。她在辫梢系上绿色蝴蝶结,像绑礼物那样绑起来,然后扶着我站在浴缸边缘,让我可用手拿镜子看到洗手台上面的镜子倒映出我扎着蜈蚣辫的后脑勺。这就是黛比,她什么事情都非要做得漂漂亮亮不可。
“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是班恩之外的人杀了我们全家。”我的思绪回到现在,回到活人的世界,回到我一个人孤零零的世界。“更何况他自己也没有上诉啊!也从来没想过要出狱!”我没有和罪犯打交道的经验,只知道他们动不动就要上诉,那是他们生活中唯一的乐趣,即使胜诉的机会微乎其微。每次说到监狱,我就想到橘色的工作服和黄色的文件夹。班恩是因为自己无动于衷才会被定罪的,跟我的供词一点关系也没有。
“他有足够的理由可以上诉八次!”玛格达盛气凌人地说。原来她跟那些来我家门口叫骂的女人是同一阵营的。万幸莱尔没有我家地址。“丽比,没有上诉不代表有罪,而是你哥哥当时心灰意冷。”
“心灰意冷就心灰意冷吧。”
莱尔睁大了眼睛。
“哎哟,我的天啊,你真以为人是班恩杀的。”他忍不住大笑。虽然他是不小心的,也只笑了一声就忍了下来,但他是打从心底觉得我很好笑。“对不起。”他小声地道歉。
我从来没有被人嘲笑过。不管我说什么或是做什么,大家总是严肃看待。没有人敢嘲笑一名受害者,而我也不是提供欢乐的小丑。
“好啊,爱怀疑你们就自己怀疑个够吧!”说着我从椅子上跳下来。
“不要这样嘛。”警察脸说,“有本事就留下来说服我们啊。”
“他。没。有。上。诉。”我像幼儿园老师一样一个字一个字慢慢地说。“对我而言,这就说明了一切。”
“那我只能说你是白痴。”
我朝他比了中指,力道之猛,足以让手指插进冰天冻地的土壤里;比完后我掉头就走,其他人在我背后窃窃私语:“还是当年那个说谎精啊。”
我冲回人群中,在众人的腋下甚至是胯下推挤,一路挤回凉爽的楼梯间,将喧哗声抛在身后。我这晚唯一的胜利是口袋里那一沓钞票,以及了解到这群人其实跟我一样可悲。
我回到家,打开所有的灯,抱着瓶身黏糊糊的朗姆酒上床,侧躺着,细细打量蜜雪折成箭形的纸条。刚才忘了要卖。
那天晚上,我的宇宙倾斜了。本来世界上就有相信班恩有罪和相信班恩无罪的人,两群人马平均分配在天平的两端;现在,地下室那摊位上的十二个陌生人在口袋里放了砖头,啪哒啪哒全跑到支持班恩无罪的那一端,轰的一声,局势突然一面倒。什么脚印呀、血迹呀、爸爸发疯呀;什么玛格达、班恩写诗、带给众人希望呀。自从班恩入狱以来,这是我第一次和跟我意见相左的人正面交锋,而我却完全没有做好准备,对自己的说辞也没有几分把握。换作是平常,我顶多对这耸耸肩、一笑置之,但是这群人是如此笃定,又如此轻蔑,好像他们早就对我讨论到不想再讨论,讨论到已经没有拷问我的必要。我去之前还以为他们会像我以前遇到的人一样,愿意帮助我、照顾我,解决我的难题;没想到他们却嘲笑我。难道我真的那么幼稚?意志那么容易动摇?
“不!我是真的看到了!我是真的看到了!”我在心里反复告诉自己,但我知道我这是在自欺欺人,我根本什么也没看到。那又怎样,不行吗?严格说来我的确什么也没看到,但是我听到了。我之所以只听到是因为当我的家人纷纷死去时,我正躲在柜子里,而我是个没用的胆小鬼。
那天晚上,我在我们三姐妹的房间里醒过来,四周一片漆黑,屋内寒气逼人,窗户上结了一层霜。黛比睡到半夜跑来跟我挤一张床,我们常常睡在一起取暖,她肉肉的屁股贴着我的肚子,把我挤到冰冷的墙角。我从会走路开始就会梦游,所以不记得自己有没有跨过黛比身上,只记得蜜雪睡在地板上,跟往常一样把日记本抱在怀里,一边做梦一边吸着钢笔,口水和墨水混合,顺着下巴往下流。我们家又冷、又挤、又吵,所以大家都需要睡个好觉,不管吵醒谁都是在讨打;因此我没有试着叫醒蜜雪,要她回床上睡。我把黛比留在床上,打开房门,竖耳倾听走廊另一头班恩房里的动静。尽管嗓音压低,但还是跟噪音一样嘈杂。说话的人自以为声音很轻。光线从班恩的门缝底下透出来,我决定去跟妈妈一起睡。我轻手轻脚走过走廊,掀开床单、钻进妈妈的被窝里,贴着妈妈的背取暖。妈妈冬天睡觉都穿两条运动裤外加好几件毛衣,抱起来好像大个的毛绒娃娃。平常我爬上床她都没反应,但是那天晚上我记得很清楚,她迅速翻过身来,我还以为她生气了,没想到她竟一把抱住我,还在我的额头亲了一下,跟我说她爱我。她很少把“我爱你”三个字挂在嘴边,所以我记得特别清楚。说是这样说,不过也有可能是我事后添油加醋。总而言之,她说完“我爱你”之后,我就再度迅速进入梦乡。
不知过了几分钟还是几小时,我醒过来发现妈妈不见了。门外传来班恩的叫嚣和妈妈的号啕,但是因为房门关着,我什么也看不见。此外还有其他声音:黛比在哭,哭喊着叫妈妈、妈妈、蜜雪、蜜雪,接着就是斧头划过空气的声音。我当时就知道那是斧头了。铁器切开空气的声音,绝对错不了。
奇怪,怎么都没听到蜜雪的声音?平常都是她叫得最大声,怎么今天没了声响?妈妈尖着嗓子大喊快跑!快跑!
我像定格似的在房间里聆听房门外的动静。震耳欲聋的枪声。有东西倒在地上,连我脚下的地板也跟着震了起来。胆小的我只希望这些事情离我越远越好。我半个身子缩在衣柜里,半个身子露在衣柜外,身体前后摇摆,嘴里喃喃念着走开走开走开。门轰然打开。杂沓的脚步、凄厉的哀号,班恩发了疯似的自言自语;一阵怒号,一阵男性低沉的怒号,是班恩的声音;我知道那是班恩的声音,他大叫着丽比!丽比!
我打开窗户,爬出带破洞的玻璃窗,窗口离地面将近一米,我屁股着地跌在积雪上,袜子湿了,头发被矮树丛的枝丫勾住。我拔足狂奔。
丽比!我回头看,屋里一片漆黑,只有一盏灯亮着。
我跑到池塘边,蹲在芦苇丛里,两只脚丫冻得红通通的。我像妈妈一样包得紧紧的,睡袍底下还穿了一条棉毛裤,却依然冷得发抖。北风吹掀睡袍,从衣角灌进来,吹得我的肚子冷飕飕的。
手电筒的光胡乱照在芦苇丛的叶尖,落在不远的树丛,打在我面前的空地上。丽比!又是班恩的声音。他找过来了。小乖乖,待在原地不要动哦。好乖!待在原地不要动!手电筒的光越来越近,靴子踩过雪地的声音越来越响,我把脸埋在袖子里嘤嘤哭泣,想破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真想干脆站起来,反正牙一咬就过去了。正想着,光束突然掉头,脚步声渐渐远去,只留下我一个人在黑暗中等着活活被冻死。屋内的那盏灯也熄了,我待在原地,动也不动。
几个小时就这样过去,我冻僵了站不起来,只能就着微弱的晨曦爬回屋内;我的脚掌比铁还硬,握拳的双手也冻得张不开。到了家门口,正门大开,我一跛一跳地进了屋子,厨房门口的地板上有一摊呕吐物,豌豆和胡萝卜的碎末儿清晰可见。除此之外,整间房子一片血红。妈妈躺在我们三个女儿的房间门口,黛比仰倒在妈妈旁边,眼睛睁得大大的,脸颊上有一道血痕。我大喊蜜雪的名字,但其实心里明白她已经死了。我踮脚走回我们的卧室,只见蜜雪手里抱着娃娃,弓着身体侧躺在床上,脖子上有明显的勒痕。
放眼望去,没有一样东西完好如初,不是破了、裂了,就是彻底地毁了。玻璃罐装食物被砸到墙上,家乐氏玉米片撒得满地都是,其中一片还掉在妈妈胸前的伤口上;这真是一场混乱的大屠杀。而蜜雪的鞋子被鞋带绑在便宜的吊扇上,在半空中左摇右晃。
我步履蹒跚地走进厨房,将电话扯到地上,拨了黛安阿姨家的电话,这是我唯一会背的电话号码。阿姨一接起电话,我立刻尖叫大家都死了,声音尖到连我自己都耳朵发疼。我钻进冰箱和烤箱中间,等待阿姨来接我。
到了医院,护士用镇静剂让我镇定下来,医生切除了我三根冻死的脚趾和半根无名指。从那天起,我的人生就只剩下等死。
我在昏黄的灯光下直挺挺地坐着。我把思绪从儿时出事的家中拉回来,回到我长大后睡卧起居的房间。我健康得跟一条猎犬似的,想死恐怕还要等好几年,所以必须从长计议。多亏我有一个精打细算的天家头脑,我的心思立刻从死人身上转到我自身的利益上。丽比·天找到未来的路了!你说这是求生本能也好,但说穿了不过就是两个字:贪财。
那些“天家血案的狂热分子”,那些“想侦破天家血案的知识分子”,他们想要的绝对不只有泛黄的信件。
他们不是想知道爸爸的下落吗?不是想知道哥哥朋友的联络方式吗?我敢说他们铁定肯掏腰包向我买更多情报!
那些小丑会记我家的房屋平面图,会搜集满满一袋犯罪现场的照片,而且个个都对凶手是谁有自己独特的推论;可惜他们都是怪胎,根本没人肯和他们说话,所以非要我来帮忙不可。警方对我这可怜虫是有问必答,那几位嫌犯对我大概也是百依百顺。如果他们真的想要我跟我爸说话,我可以找我爸聊!如果我找得到他的话。
就算这么做也不保证案情就能水落石出。等等,我提醒自己,我现在平安无事地待在有着昏黄灯光的家里,而班恩……
班恩是有罪的!不为什么,反正他非有罪不可,我没有办法接受他无罪的事实,如果他无罪我就活不下去;这是我二十四年来第一次想好好活下去!我非得活下去不可!我开始在脑中飞快地盘算:联系警方,开价五百美元;联系班恩的朋友,四百;找寻爸爸的下落,一千;盘问爸爸,两千。我相信那群粉丝手上一定有一长串名单,等着我这可怜的孤儿去拜访。光是这些人就够我拖上好几个月了。
我抱着朗姆酒沉沉睡去,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安慰自己:班恩是凶手,班恩是真正的凶手。
[1] 卡拉·布朗(Karla Brown)于1978年在新家的地下室遇害,案发四年后才由死者身上的齿痕,比对出凶手是其未婚夫。——编者注
[2] 凯西·安东尼(Casey Anthony)涉嫌在2008年杀死两岁女儿柯莉,遭检方以一级杀人罪起诉,2011年开庭,最后被无罪释放,舆论哗然。——编者注
[3] 1978年,913人在传教士和人民圣殿教教主吉姆·琼斯(Jim Jones)的指示下,在南美洲圭亚那琼斯镇集体自杀。913人中的绝大部分是被杀害,且是在违反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遭人注射毒药,史称“琼斯镇惨案”。——编者注
[4] 小范妮分尸案发生于1867年英国汉普郡,年仅八岁的范妮·亚当斯(Fanny Adams)惨遭分尸杀害,凶手是二十九岁的律师助手弗莱德里克·贝克(Frederick Baker)。——编者注
[5] 史考特指的是杀害莱西·彼得森的凶手,见第一章注。
[6] 鲍伯·白德拉(Bob Berdella,1949—1992),美国密苏里州堪萨斯城的连环杀人犯,于1984至1987年间强暴并杀害了至少六名男性。——编者注
[7] 杰克·凯欧克因(Jack Kevorkian,1928—)是美国的一位病理学家,美国第一位提倡安乐死的医生,曾经帮助一百多人自杀。——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