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好了,别那么激动。不可以使用暴——”
然而,崔西的热情很快就被浇熄了。死者突然对他挥出硬得像城墙一般的冰冷手掌,鼻头不偏不倚撞到桌角的崔西摇摇晃晃地往后退,一屁股坐在地板上。几经挣扎还是爬不起来的他目瞪口呆地望着死者,紧接着鼻子一阵酸麻,鼻血流了出来。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死者低头俯视他,以不屑的语气说道:
“喂,你烦不烦?这是我的家务事,你凭什么来管?”
奇耻大辱!今天老大我半买半送、十万火急地赶到现场,没有人感谢也就算了,搜查的主导权还被践踏在地!临了还让这个背上插了一把刀的被害人推倒,跌了个屁股开花……这种经验就算活上两百年也碰不上吧?崔西的眼角泛出新的泪水,这次不是因为鼻子痛。而是为了其他的理由。
看不下去的哈斯博士终于挺身制止了。
“约翰,不可以。不可以动粗。因为你刚死才会那么激动。这样吧!你跟我到大理石镇的医疗中心。让我帮你诊察一下。然后我们再好好地聊聊。只要静下心来讨论,一定可以查个水落石出的。”
死者放开伊莎贝拉的肩膀,再度发起飙来。“什么?医疗中心?我不去!那种地方,我死都不去!”死者大声喊道,说时迟那时快,他突然朝门的方向跑去。
想当然耳,好不容易站起来的崔西被他撞个正着,再一次,崔西的屁股着地。死者恨恨地看了休息室里还在发呆的众人一眼,跑出房间,消失在走廊上。
继续坐在地上的崔西语带哽咽地把部下叫来,下达指令。
“福克斯!追上去!”等等,追什么来着?“追那名……被害人……”犹豫了一下后,他把习惯说“犯人”的地方改了。
2
“当我死后,我不想任何人为我叹气。”广播传来罗伯?普蓝特(注:【38】罗伯?普蓝特(Robert Plant,一九四八——),前英国重金属乐团“齐柏林飞船”(Led Zepplin)的主唱,其收放自如的嗓音为摇滚史上的经典。)要死不活的歌声,其间还伴随着一波波让人神经衰弱的吉他滑奏(注:【39】滑奏是吉他的弹法之一,用玻璃瓶、铁管等在吉他弦上滑动,模仿女人哭泣的声音、鸟叫的声音、火车的汽笛声等。)。
加斯咂咂舌,WNEW电台偏好蓝调音乐的DJ又在播那种老掉牙的歌曲了。听这种东西,连我都觉得忧郁了起来。转台!不一会儿功夫,活泼热闹的拍手声和豪放的萨克斯风演奏流泄出来。是盖瑞?庞德斯(Cary U.S. Bonds)的八深夜的摇滚派(Quarter To Three)没错,就是这个WSQR电台。小伙子一边抽着香烟,一边跟着歌曲吹起了悦耳的口哨声。
加斯正沿着一一三号公路往春田瀑布的方向开去。直到刚才为止,他都待在十字路口咖啡馆跟比尔老爹闲聊。在那之前,他跑去跟大理石镇甜甜圈店的女服务生献殷勤。想到那件事,加斯就很郁闷。亏他好说歹说,那么热情地邀约,她还是不肯上加斯的车,宁愿开自己的Honda回家,难得大爷我特地开了紫色超炫的庞帝克火鸟来接她……都怪日本人太会推销了,连这种乡下地方的小女孩都买他们的玩具车来开。加斯愤恨不平地又咂咂舌。
说到向下——加斯又想起困扰他已久的那件事。他经常在想,自己是不是生错年代、地方了?他应该生在热情有劲的一九五〇年代,做一个时髦拉风的都会人才对。这样的话,女孩子们肯定也能理解他颓废的生存之道,而每天晚上真的会像摇滚派对那么愉快。
加斯想像自己驾着粉红色的豪华凯迪拉克奔驰的英姿,想得都入迷了。引擎的排气量是六千CC,车尾设计让人联想到优美的人鱼。当然,附有喇叭的方向盘也是粉红色的。加斯的想像越来越膨胀。驾着那辆车,在某个夏日黎明,一群胆小鬼还窝在被窝里的时候,他跟喷射机帮(注:【40】“愤射机帮”的典故出自“西城故事”(West Side Story),男主角所量的喷射机帮是曼哈顿西区的本土帮派,跟女主角哥哥所属的鲨鱼帮因抢夺地盘发生冲突。)的老大或是其他飙车族展开决斗——没错,他就像电影里的詹姆斯?狄恩,帅得很忧郁……
突然,加斯从幻想中惊醒。
他注意到对向车道有光线逐渐朝自己逼近。在乡下地方的偏僻公路上,这个时间几乎是看不到其他车辆的。加斯有点好奇地凝视着前方。逐渐逼近的光源越来越大,那光瞬间罩住整片挡风玻璃,下一秒钟,两辆车已经错身而过。
加斯讶异地转过头望着远去的车辆。好快的速度,时速少说也有五十英里。交错的瞬间,加斯认出对方的车辆是黑色的林肯加长型豪华房车,更没有漏看掉车体侧边令人觉得眼熟的棺材标志。
那辆车一定是从微笑墓园出来的灵车。
——话说回来,这么晚了,灵车开得那么快,是有什么理由吗?
加斯还没想到答案呢!好家伙,一口气又有两辆车跟他错身而过。看着那两辆相继远去的车子,加斯从驾驶座上跳了起来,骂出一连串脏话。其中一辆是他想忘都忘不了的粉红色灵车,前几天,让加斯吃闷亏、臭屁到不行的庞克男女开的就是那辆车。虽然他不知道后面那辆灰色轿车的底细,不过,他很确定这帮家伙正在赛车。
加斯得意地窃笑,感觉到肾上腺素正从腹部深处窜起。这鸟不生蛋的地方还不赖嘛!血脉喷张的小伙子心想。
——今晚大爷我将搏命演出,赢得胜利,在这条崎岖路(注:【41】《崎岖路》(Thunder Road)是素有“工人皇帝”之称的布鲁斯?史普林斯汀作曲、演唱的歌曲。)上成为众人瞩目的大英雄,和我的紫色庞帝克在一起……
加斯急踩煞车,在一一三号公路的崎岖路上来个U字形大回转。
3
当然,对福克斯来说,飙车是前所未有的经验。他曾在家里看过史提夫?麦昆主演的“警网铁金刚”或是金?哈克曼的“霹雳神探”(注:【42】《警网铁金刚》(Bulitt)和《霹雳神探》(The French Connection)片中皆有非常经典的警匪追逐场面。),一直以为美国的探员一辈子至少要有一次那样的经验,不过亲自置身其中之后,却觉得很虚幻。首先,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在记忆中搜寻那些酷爱汽车的铁血警探都是怎么办案的,想从他们的行动中汲取灵感,但真到了紧要关头,却什么也想不起来。在这种乡间的笔直道路上,好像不可能发生什么意想不到的偶发事件,让警匪追逐戏剧性地画上句点。
——难道他要一直这样追下去吗?
对了,只要这样做就行了!福克斯想到了。他先追过前面的两辆车——庞克小子驾驶驾的搞笑粉红色灵车和死掉的约翰?巴利科恩驾驶的真正灵车,然后再把方向盘打到底,用自己车子的侧腹代替栅栏挡住他们的去路就行了。这样做的话,巴利科恩的车非得停下来不可,这场追逐戏也可以落幕了。其实就那么简单,只是那样做,需要一点勇气就是了。
偏偏福克斯连这么一点勇气都没有。不过,一向缺乏自省能力的他不认为这跟自己的勇气有关系,而是值不值得的问题。因为就算福克斯真的完成那么危险的动作,他也不可能像好莱坞的明星那样得到可以住进豪宅的财富。
福克斯叹了口气,稍稍把脚提起半英寸,含着油门。并开始在心里盘算:就把追捕失败的理由推给警车的性能不佳好了。
就在这个时候,如雷鸣的引擎声从后面逼近,闪着紫色金光的庞帝克火鸟超过福克斯的乌龟车,扬长而去。
4
葛林一面紧盯着前面那辆灵车的车尾,一面紧握住方向盘。灵车的后门好像没锁好,向左右两边开的门剧烈地一张一合,隐约可见摆在后车箱的桃花心木棺材。通常棺材都会用扣子固定在车板的浅盘上,不过,连那扣子似乎也没扣的样子,每当车子一晃动,棺材就震得好厉害。
这时一旁的赤夏说道:“哎呀呀!里面要是躺着死人的话,怕不吓得跳起来了?”
葛林没好气地回说:“现实的情况才更令人匪夷所思。怎么说呢?驾驶那辆灵车的家伙本身就是个死人哪!” ——还有这辆灵车的驾驶也是,葛林在心里偷偷地说道。
约翰?巴利科恩从“黄金寝宫”跑出去的时候,最先有所行动的人又是葛林。真是奇怪了,比起那些碰到突发状况就慌了手脚,只会像死人一样站在原地发呆的活人,反倒是真正的“死人”葛林要灵活、机警多了。大概是因为活人觉得追着死人跑很恐怖吧?不过,要死人去追自己的同类,就没什么好迟疑的了。刚死的约翰对葛林而言,不但不恐怖,反而有种亲切感。总之先追上他,以过来人的身份跟他谈谈,这样他就可以确定自己不是孤单一个人了。
跑出殡仪馆大门的约翰直接往停车场冲去,钻进已经停在那里的灵车。灵车就像是发足狂奔的脱缰野马,卷起一堆尘土,看样子,那辆车的钥匙本来就插在车上,没有拔出来。葛林见状急忙跑到派车室从挂钩上把自己的车钥匙拿来,这动作延误了他一些时间。造成了此刻两辆灵车之间的距离。一等随后赶来的赤夏滑进了副驾驶座,葛林马上把粉红色的灵车开了出去。
一边猛踩油门,葛林一边想:要怎样才能让前面的车停下来呢?伤脑筋!虽然在电视、电影里已经看过无数次这样的场面,但真让自己临时碰上了,却不知道该怎样收场。葛林看向后照镜。几乎跟他同时跑出房间的福克斯就跟在后面。那个人是如假包换的警察,把约翰的灵车栏下来,对他而言应该是小意思吧?然而,后照镜上的车头灯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完全没有变大的迹象。
葛林不再指望福克斯了,然而,就在他放弃希望的一分钟过后,另一辆车以极快的速度超越了他驾驶的粉红色灵车。
“哇!好样的,竟然敢超我们家粉红色子弹的车。喂!葛林,开快一点,把它追过去。Go!Go!”
赤夏兴奋地在座位上又叫又跳。
“真是的,你在打瞌睡啊?喂喂!还是让我这个为了奔驰而生的赤夏来开吧?换手、换手……”
“哇!笨蛋,别……”
在车子里抢夺方向盘的两人不久就发生了悲剧,却在过了很久之后,才知道超他们车的紫色快车驾驶是谁。
5
十字路口咖啡馆的老板比尔站在店前面的加油机旁,百思不得其解。他手上握着油枪前端的喷嘴。从今天傍晚开始出油的情形就怪怪的。刚才也是,在帮常客加斯加油的时候,他竟然讲起黄色笑话,说这堵住了的油枪就好比是比尔的性生活,欲振乏力,让他大为沮丧。不过,或许就像加斯说的,这加油机已经老了,不行了。毕竟这家伙已经以这副姿态在这十字路口站了将近四个半世纪之久。
不过说归说,比尔并不会因为这样。就对宛如自己同胞的加油设备流露出半点同情心。机器也好、女人也罢,都要修理才会听话——这是比尔从以前就奉守的信条。
而比尔的另一个信念则是“知道了就要马上去做”,于是他开始猛敲挡油盖,把扳机扣得卡叽卡叽响,终于,他把加油机惹毛了。蠢的是,他一边扣扳机、敲挡油盖,一边还把眼睛对准出油门,就在这个时候,汽油顺利地喷了出来。被油淋得满脸都是、眼睛痛到不行的比尔拼命地往后仰,后脑勺却叩的一声撞在计数仪的把手上,痛得他当场弯下腰来。
逃离比尔的凌虐、恢复自由身的油枪开始朝店的正面恣意地喷洒汽油,接着,它颓然地往地面倒去,却继续喷出汽油。转眼间,汽油形成的水洼越来越大,变成了在黑夜中涨潮的漆黑大海,漫过了店前方的一一三号公路……
而那不祥的黑海摸索地找到几分钟前加斯丢在路旁的未熄烟蒂,只能说是冥冥中早就注定好了吧?
6
人打从出生开始,每天都会死一点。头发每天会掉六十根。光是吃饭,让食物从肠壁通过,就有七百亿个细胞被带走。三十岁过后,神经细胞一年平均会减少百分之一。除此之外,日复一日的憎恨、生气、伤心,甚至是爱,都会耗损我们的身体。而细胞更因有害的化学物质遭到破坏。虽说人体的细胞有六十兆之多,但每二十四个小时,就会有满满一碗的细胞死亡、消失。
站在殡仪馆大厅发呆的崔西正忧心忡忡地计算,今晚他所体验到的恐惧和羞辱,不知让他的胃壁细胞流失了多少,而他又朝死亡迈近了几步?夜晚的冷空气悄悄地从大门的缝隙钻了进来。搔着崔西塞着卫生纸的鼻子。崔西打了个哆嗦,急忙取出手帕,小心翼翼地擤起鼻涕。
“看来用‘棺材裁判法’之后,案情反而陷入胶着了?”
崔西转头寻找声音的源头,发现是哈斯博士站在那里。其他人都站在大厅角落,显得惶惶不安,只有他一个人神采奕奕,看起来挺开心的。崔西不太热衷地反问道:
“你说什么?棺材裁判法?”
巴不得有人问的哈斯博士立刻卖弄起他满肚子的学问。
“那是很久以前流行在欧洲的一种迷信,让死人自己来举证谁是杀人凶手。先把嫌犯身上的衣服扒光,让他靠近尸体,亲吻上面的伤口。如果他是真正的凶手的话,尸体的伤口就会冒出血来,如此就算是罪证确凿了。德国法学家米特埃斯的《德意志法制史概论》里就有提到。还有——对了,我想起来了,《尼贝龙根之歌》(注:【43】《尼贝龙根之歌》(Das Nielungenlid)是德国中世纪一部伟大的英雄叙事诗,产生于一二00年左右,作者姓名不详。后由华格纳改写成一出十幕三十六场的歌剧,名为“尼贝龙根的指环”(Der Ring des NibelungenDer)。这是华格纳毕生的巨作,从一八五三年至一八七四年,经过二十年才完成。)里,主角齐格飞的葬礼上,也有一幕就是利用棺材裁判法让凶手哈根现形的。”
“哦,是吗?”崔西没好气地说:“只要能把这起案件的凶手连同被害人逮捕归案,不管是要我唱《尼贝龙根之歌》还是《怀念的纽奥良》,我都奉陪。”
“呵呵,火气别那么大嘛!我好歹也是个科学家,不会想用巫术来破案的。一定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科学?科学真的可以把问题解决吗?崔西心想。藉由科学的诊断,崔西确认约翰?巴利科恩已经死亡了。但他的尸体还不是一下子就把科学推翻了?不但爬起来活蹦乱跳,还羞辱了崔西……
“真像你所说的,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有的,而且还是非常科学的方法。”哈斯博士开心地说道。
看到他那么有自信,崔西警官忍不住好奇地问:“是什么方法?”
“录影带。”
“录影带?”
“没错,命案现场的走廊设有监视录影机。只要把带子调出来,就可以知道案发当时有谁进出了灵安室。来吧,就让我们看看凶手长什么样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