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一堂逻辑课(2 / 2)

Z的悲剧 埃勒里·奎因 4595 字 2024-02-18

“佩辛斯,在这方面我不是权威。不过到目前为止,我相信医学理论会支持你的观点。接下来呢?”

“好,如果您同意这一点,接下来我的看法是,假使惯用右手的人的右手丧失功能,使得他必须学习使用左手,就像阿龙·道十年前一样,那么潜意识里,即使他的双脚健全,他也会开始用左脚做绝大部分的事。这就是我父亲一直很怀疑的一点,不过相当合理,不是吗?”

他紧锁眉头:“恐怕你的逻辑运用在生理学上未必行得通,佩辛斯。”——我的心往下沉,如果这一点被推翻,我的整个推理的架构就会随之崩溃——“不过,”他又说,“在你前面所说的故事里,另一个事实大有帮助,那就是阿龙·道在右手瘫痪的同时,右眼也失明了。”

“这件事有什么帮助呢?”父亲困惑地问。

“帮助大得很,巡官。几年前我刚好有机会请教过一位这方面的权威人士。你还记得布伦克一案中,惯用右手和惯用左手的问题有多么重要吧?”——父亲点点头——“那位权威人士告诉我,右边倾向和左边倾向的说法,在医学领域里是在视觉理论中被广泛接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说视觉理论主张:在幼年时期,所有随意的运动都仰赖视觉。他还告诉我,跟视觉、手、脚、说、写相关的神经冲动,都源自于大脑中同一块区域——我忘了准确的名称了。

“视觉由两只眼睛形成,但每只眼睛本身自成一个单位,每只眼睛中的映像所引起的意识,是完全分离、区隔的。其中一只眼睛就像枪的准星一样,具有‘瞄准’的功能,至于用哪只眼睛瞄准,就看你惯用右手还是惯用左手。如果作为准星的那只眼睛失明,瞄准的机能就会转到另一只眼睛上。”

“我明白您的意思了。”我慢吞吞地说,“换言之,惯用右手的人会用右眼瞄准;而如果他的右眼失明只剩下左眼完好,瞄准的机能就会转移过去,而且会影响他的生理活动,使他变成一个左撇子?”

“大体上没错。当然,据我所知,习惯的因素也要考虑在内。不过道使用左眼已经十年了,左手也是一样。如此一来,我相当确定,基于习惯和神经的影响,他也已经变成惯用左脚了。”

“嗬!”我说,“我真是太走运了!从错误的事实导出正确的答案⋯⋯如果过去十年阿龙·道果真是惯用左脚和左手的话,根据凶案现场的证据,就出现了一个重大的矛盾。”

“你刚刚说过了,”雷恩先生鼓励地说,“凶手一定是左撇子,这和道相当吻合。那么你所谓的重大矛盾到底是什么?”

我用颤抖的手点燃香烟。“我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得出这一点的。之前在叙述案情的时候,我曾经提到壁炉的灰烬中有一个脚印——右脚的脚印。从其他的证据推测得知,有人烧了些东西,然后用脚踩灭余焰,这就解释了那个右脚脚印的由来。而踩灭余焰——这一点谁敢否认的话,我就扯光他的头发——纯粹是一种不自觉的行为。”

“这一点毋庸置疑。”

“如果你要踩什么,你会用惯用的那只脚去踩。噢,我承认,有时候因为站的位置不太方便,所以即使你一向惯用右脚,也可能会用左脚去踩,不过这不适用于壁炉前踩灭余焰的那个人。因为就像我之前说过的,我们在壁炉前面的地毯上发现了一个左脚印,正好就在壁炉里那堆灰烬的正前方。这就表示烧纸的人站在那个位置,可以自由运用两只脚,不会有任何不方便,那么他是用哪只脚踩余焰的?右脚!所以他是惯用右脚的人,依此类推,一定也是惯用右手了!”

父亲困惑地闷哼了一两声。老绅士叹了口气,问道:“这一切又导出什么矛盾的结果呢?”

“导出这个:凶手用左手持刀,但踩灭余焰的却是个惯用右手的人。也就是说,可能有两个人涉案,行凶杀害参议员的是左撇子,而惯用右手的人则烧掉了那张纸并用脚踩灭余焰。”

“这么一来,其中又有什么不对呢,亲爱的?”老绅士柔声说,“如你所说,有两人涉案,那又怎么样?”

我瞪着他:“您不是认真的吧?”

他咧开嘴笑了:“认真什么?”

“当然,您在开玩笑!让我说下去,这个结论对阿龙·道有什么影响?我想,无论道和这桩命案有什么关系,他绝对不是烧纸和踩灭余焰的那个人。因为根据我们刚刚推断出来的结果,他应该会用左脚去踩,而现场发现的证据却是右脚印。

“好极了。现在,那张纸是什么时候烧的?桌上的那叠便笺是刚拆封的,只用掉了两张。福塞特参议员身上的致命伤口所喷出来的血溅得书桌上到处都是,在吸墨纸上有一个直角形状的血迹,那是一叠放在吸墨纸上的便笺所留下的。可是,当我们发现时,现场那叠便笺最上面的纸却是干净的——没有血迹。这怎么可能呢?如果参议员遇害时,那张纸在最上面,就一定会沾到血迹,因为下面的吸墨纸都沾到血了。由此可以推断,参议员伤口的血大量喷出时,那张纸一定不是放在最上面。换句话说,有另一张沾满了血的纸,原先是在最上面的,后来被撕掉,留下的是我们所看到的那张洁白的纸。”

“没错。”

“那两张用掉的便笺,之前我们已经说明了其中一张的下落:放在寄给范妮·凯瑟的信封里,而且上面的内容一定是福塞特遇害前自己写好的。那么唯一不见的那张便笺——就是在壁炉里被烧毁的那张,父亲已经亲自证实过,是从桌上那叠便笺上撕下来的——一定被撕掉了,因此沾了血迹的便笺便不见了。

“但如果这张不见的便笺上面沾了血迹,那么一定是在谋杀发生之后才被撕掉的,因为只有谋杀才会让它沾上血迹。而且,这张便笺在谋杀发生之后还被烧掉了,然后余焰也被踩灭了。谁烧的?凶手和烧纸的是同一个人吗?如果凶手就是烧纸并踩灭余焰的人,那么我已经证明,道不可能是烧纸并踩灭余焰的人,所以他也就不是凶手!”

“等一下!”老绅士轻轻喊着,“佩辛斯,不要推论得太快。你假设凶手和踩灭余焰的是同一个人,可是你能证明吗?你应该知道,有一个方法可以证明。”

“噢,老天!”父亲叹了口气,愁眉不展地瞪着自己的脚。

“证明,当然没问题!像您所说的,假设凶手和踩灭余焰的是两个不同的人。根据布尔医生所说,命案是在十点二十分发生的,而卡迈克尔从九点四十五分到十点三十分为止,都一直在房子外面监视,这段时间他只看到一个人进入房子,而且离开的是同一个人。此外,警察全面搜查过那幢房子,没发现有人藏匿。而且,从卡迈克尔发现尸体到警察到达这段时间,没有人离开过房子;除了卡迈克尔监视的那扇门,不可能有别的出口,因为其他的门和窗户都从里面锁上了⋯⋯”——父亲再度叹气——“可是这太棒了,雷恩先生!因为这代表涉案的不是两个人,从头到尾就只有一个,因此,只有一个人在书房干下这桩谋杀案,并烧毁那封信,然后踩灭余焰。可是阿龙·道不可能是踩灭余陷的人,前面说明过了,所以阿龙·道也不可能是凶手。”

“因此,阿龙·道就像我十年前一样纯洁。”

我停下来喘口气,觉得很得意,可是也有点儿累了。

雷恩先生看起来有些哀伤。“巡官,现在我才明白,我已经成了社会上的无用之人了。你生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福尔摩斯,而我为这个世界所贡献的小小功能都已经被取代了。亲爱的,真是聪明绝顶的分析,你的推论到目前为止,完全正确无误。”

“天哪,”父亲跳起来喊着,“您该不会是说,您还有更多的推论吧?”

“多得很呢,巡官,而且重要多了。”

“您的意思是,”我急切地说,“我并没得出应有的结论?当然,结论是——如果道是无辜的话,那么一定有人故意陷害他。”

“接下来呢?”

“道有残疾,陷害他的是个惯用右手的人,他故意用左手行凶,以吻合道作为凶手的特征。可是他下意识地用右脚踩灭余焰,显示他其实是惯用右手的人。”

“唔,我不是指这个。亲爱的,你可能是太急了,或者是没有考虑到其他的因素,以至于没能得出更惊人的推论。”

父亲举起双手做出一副投降状,至于我,只能谦恭地说:“然后呢?”

雷恩先生抛给我一个锐利的眼神,我们的目光交会,然后他笑了:“那么你也懂了,呃?”

他陷入沉思。我把玩着一片青草,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注意!”父亲喊道,“我也来考考你们,刚刚才想到的。好,佩蒂,你来回答。见鬼,怎么能确定在地毯上留下脚印的和踩灭余焰的是同一个人?我知道应该是同一个人,可是如果你无法证明,要命,那么你那套完美的推理该怎么解释?”

“佩辛斯,告诉他吧。”雷恩先生柔声说。

我叹了口气:“可怜的爸爸!你一定被搞糊涂了。我刚刚不是证明过只有一个人涉案吗?我不是问过卡迈克尔他有没有走过壁炉前面的地毯,而他说没有吗?另外,休姆不是告诉过我们,脚印不是福塞特参议员的吗?然后,除了凶手也即烧纸兼踩灭余焰的人之外,还会有谁留下那个脚印呢?”

“好吧,好吧!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雷恩先生眉毛一抬:“亲爱的巡官,这不是很明显了吗?”

“什么很明显?”

“当然要开始行动。你必须马上回里兹市去看道。”

我皱起眉毛,对此实在缺乏兴趣。至于父亲,他完全茫然了。

“去看道?这又是干什么?那个可怜的笨蛋只会弄得我紧张兮兮。”

“可是这件事再重要不过了,巡官。”雷恩先生迅速从圆丘上站起来,将棉袍拉到肩上,“你必须在审判之前去见道⋯⋯”他好像认真思索着什么,刹那间眼睛一亮,“苍天明鉴,巡官,考虑再三之后,我相信我会乐于加入你们的行列!你想还有我插手的余地吗?或者,你的朋友约翰·休姆会把我赶出里兹市吗?”

我大叫:“太好了!”

父亲看起来也乐坏了:“实在太棒了,当然佩蒂很不错,我不能挑剔什么,但是,如果他妈您亲自出马,我就放心多了。”

“可是您为什么想见道?”我问。

“亲爱的佩辛斯,我们已经从某些事实建立起一个完美的推论,现在,”雷恩先生伸出裸露的臂膀,越过父亲的肩头握住我的手,“我们要停止推理,开始进行一些实验,不过在此之前,”他面露忧色,“我们还是迷失在森林之中。”

“先生,这是什么意思?”

“我们离谜底还远得很,”老绅士平静地说,“就像一星期之前一样,我们还不知道杀害福塞特参议员的凶手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