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赃(2 / 2)

把一切都弄好之后,我走出公寓,在街头漫步,心里把这事重新估量一次,看看是否有漏洞。

手枪上没有指纹,警方不能以自杀案办理。

公寓里没有其他人,他们会把焦点落在我和劳勃身上。

我循规蹈矩,从不侵犯他人,银行还有不少存款,而且,我从不请假怠工,从不喝酒,生活呆板,有规律,没人会怀疑我能做出这种事。

而劳勃,警方会查出他是个退学的学生,经常流连酒吧和赌场,个性粗野,一文不名。

自杀是不可能,尸体上的钱夹值得怀疑,当他们在我们住所搜查我们的房间时,会找到劳勃旧鞋里的钞票。

劳勃会说,他七点以前就离开公寓,乘出租车到丽莎家和她过夜。她也会支持他的说词。

至于死亡时间呢?大约七点十五分,医生能够说出时间,但不会精确到几分几秒。

而我知道劳勃的时间表。他会在床上躺到下午,然后到处游荡。丽莎七点才下班,所以,他不是到餐厅接她,就是直接到她公寓。在那之后是否有人看见都无所谓。他们会推测说,他在离开我们的住所之前,到楼上老人的房间看看有什么可偷,发现老人在家,两人大打出手,结果老人不敌被杀害,并被抢劫。

我取出那位老人的遗书,一边走一边把遗书撕碎,再让纸屑从指缝中溜掉,随风四散。

我走进一家电影院,看了场粗俗的电影。这是为警方留下不在场证明做的。

我徒步走回家。房东的汽车停在屋前,她已经下班回来。

读法律学校的那个学生也回来了,他楼上的灯亮着。

我回到我的房间。

劳勃还没有回家,他正躺在丽莎的臂弯里,整夜都不会回来。

第二天早上,我上班时劳勃还没有回来,他可能直接从丽莎那儿去上班。

我五点下班,直接回家,心想这时候他们该发现尸体了。

公寓附近停着一辆警车,门里走出来两位彪形大汉,他们必定是从房东的窗户看见我回来了。

房东站在门口。我笑着向她点头。她古怪、惊慌地看着我。

两位大汉表情严厉,其中一位说:“我们想和你谈谈。”

我领他们进屋。我立刻看出房间的东西被翻过,劳勃的房门半开着,枕头和杂志扔得到处都是。

我说:“你们已经搜过这儿啦?”

“是的,你们的房东让我们进来的。我们在那个房间的一只鞋子里找到一卷钞票。”

“那不是我的房间,这间才是我的。”

“我们知道,房东告诉过我们了。劳勃生前你很不喜欢他,我们知道他抢了你的女朋友,是不是因此你才要陷害他?”

“陷害他?你在说什么?”这时,“生前”两字突然闪进我的脑中,“劳勃生前,你是什么意思?”

“劳勃死了。”

我目瞪口呆,“死了?”

“被枪杀了,在一幢公寓里,死在你以前那位女朋友的床上,丽莎也死了。”

“丽莎也死了?”事情发生得突然,我简直不能相信。

“丽莎的另一个男友去找她,发现他俩在床上,就把俩人都打死了。”

他们站在那儿看着我,十分冷静,面无表情。

“为什么你们要搜这个地方?你们在找什么?”

“我们来这儿想找找着是不是有亲戚可以通知,但我们来到这儿的时候,发现女房东刚刚报警,因为她发现楼上有个死人。”

“一个死人?这儿?”

“是的,他的皮夹在他的身子下面,钱被偷光,我们认为可能是你杀害了他。”

“我?”

“是的,你想让他看上去是自杀,但手枪上没有指纹。”

我的两腿发抖,脸部肌肉僵硬,我说:“那是劳勃杀的!他杀了人再到丽莎那里。”

“那说不通。”

“为什么,他什么时候遇害?”

“今天凌晨,大约两点钟。”

“可是这儿的人命案比那更早!”

“是吗?你怎么知道?那你告诉我们,这个命案何时发生?”

我大声吼:“我不知道!我没有杀任何人!假如这里出了人命,钱又放在劳勃的鞋里,那么,那是劳勃的事!”

“昨晚七点钟的时候,有人在酒吧见到他。七点三十分左右,有人看见他在敲女孩子的门。他不可能在这个公寓里。”

我没有说话。他们中的一位说:“走吧!”然后,向我朗读我的权利。

他们推我出门。我说:“那不是我!那是自杀,真正是自杀!我听见枪声,跑上楼去,桌上有一份遗书!”

“桌子上没有遗书。”房东站在门口对我说。

警官看着我问:“遗书在哪儿?”

母亲是对的。我记得有一次她对我说:“一个下贱的女人会毁掉一个优秀年轻人的大好前途。”

她是一位了不起的女人,有先见之明。我的母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