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诗人唐托马斯・德・拉斯・托雷斯在他所著的《爱情诗》的序言中写道:“作家的寓意很纯净,就作者个人而言,并不是指书的寓意。”我们假定唐托马斯由于下此断言现正处在炼狱中,那么从诗的公正角度讲,让他在《爱情诗》出版或由于缺乏读者而永远躺在书架上之前,一直呆在那里,这也是较为聪明之举。每一篇小说都应该有所寓意;而且,评论家们也已发现,每篇小说都有寓意。菲利浦・梅兰希顿[1]在前些时候写了一篇评论《蛙鼠之战》的文章,证实诗人写诗的目的就是蛊惑人心以煽动暴乱。皮埃尔・拉・塞内甚至走得更远,说诗人的用意在于建议年轻人节食、戒酒。雅各布・雨果也就是这样彻底搞清楚,荷马是以欧厄诺斯[2]来影射约翰・加尔文[3];以安提诺俄斯[4]暗讽马丁・路德[5];食忘忧果的民族[6]一般暗贬新教徒;哈耳皮埃[7]则讥讽荷兰人。后来,一些评论家同样敏锐地揭示出《太古之人》、《波瓦旦人》等书的寓意;《科克-鲁宾》的新见解和《跳吧,拇指》的先验论。简而言之,就是说不经过深思熟虑,精心构思,没有人可以坐下来写东西。对作家来说可以省去许多麻烦。例如一个小说家,他没有必要在乎小说的寓意。在某些方面,寓意和批评家都可以各得其所。时机成熟时,先生们所想表达的和不想表达的,都会与他可能表达的一切及需清楚交代的其他东西一起在《日规》或《新英格兰人》中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最后一切都会开门见山,直截了当地展现出来。
因此,某些无知的人对我的指控是站不住脚的——我从未写过有寓意的故事,或者说从未渲染过我的寓意——这是秘密。不久以后,《北美季聊》的出版会使他们为自己的愚昧而羞愧难当。同时,为了延缓我的死刑——为了减轻对我的控诉——我附带加进了悲惨的历史——寓意显而易见的历史,读者可以在构成故事名称的大都市里阅读。我这样安排应该受到称赞——比拉封丹[8]和其他人要高明得多,他到最后才将他的意思表达出来,在故事的末尾才偷偷地将寓意塞了进去。
“执行有偏私无法施加影响”,这是十二桌会议定的法律,“除非有用之才,死去毫不足惜”是一条绝妙的禁令——即使我们谈论的死人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因此,谩骂我逝去的朋友托比・达米特并不是我的主意。他是一条悲哀的狗,这是真的,他只是像一条狗一样死了;但他不必为他的恶习而自责。他的恶习是从娘胎中带来的,他还在襁褓中时,母亲就拼命抽打过他——这是她应尽的职责,尽职总使她感到快慰。孩子,就像一块硬牛排,不打不熟,或者像现代希腊的橄榄树,不打不成材——可怜的女人!不幸的是她是个左撇子,用左手抽打孩子最不好。地球从右到左地旋转。不能从左到右地抽打孩子。如果打到某个关键部位,打出个怪癖来,那么每打歪一捶,就会将一定量的邪恶给打进去。托比挨打时,我总是在场,他反抗着,并一天天地变坏。最后,我透过泪花看见这个恶棍简直无可救药。一天他参加斗殴,被人打得鼻青脸肿,人们还误认为他是小非洲人,结果他大发雷霆,我忍无可忍,双膝跪地,抬高声音预言他最终会毁灭。
他过早邪恶的现实,是件非常可怕的事。他刚五个月时,就常常发脾气,那时,他还不能说话。六个月时,我看见他在啃一包卡片。七个月时,他就养成了捉女婴和吻女婴的习惯。八个月时,他断然拒绝在节制牌上签字。他不断地做坏事,月复一月,到他满周岁时,他不仅坚持要蓄胡子,而且养成了咒骂人和发誓的癖好,并为他说的话打赌。
他那最无君子风度的习惯迁延到最后,我预言将发生在托比・达米特身上的毁灭终于发生在他身上。他的恶习,“与他一起成长,随着他力量的增加而加剧。”他成人后,说话时总爱打赌,但并没有真下赌注——没有。我为我的朋友公正地说他不久就会下的。对他来说,什么事都只是一个公式——再没有别的了。他讲话的措辞没有任何意义,如果说不是完全无害的口头禅,那至少也是简单的——用他那完整而富有想象力的词句。他说:“我将赌你什么什么”时,没有人会想到他会真赌;但我仍然忍不住地认为我有责任镇住他。这种习惯为道德,我这样跟他说过。这是庸俗的——我求他相信;为社会所不容的——我列举了事实;国会所禁止的——我没讲半句假话;我就这样规劝他——但却没有效果;我用事例来证实——也是白费力气;我恳求他——他微笑一下;我哀求他——他则大笑不止;我劝戒他——他嗤之以鼻;我威胁他——他诅咒发誓;我踢打他——他叫警察。我揪住他的鼻子,他擤鼻涕,并拿脑袋跟魔鬼打赌,我再也不敢冒险地去进行这样的尝试了。
贫穷是他的另一恶习,是达米特母亲由于体力不支遗传给她儿子的。他穷得叮当响;毫无疑问,这就是他常把打赌挂在嘴边,却从不赌钱的原因。我可以肯定地说,我从未听他说过诸如“我赌一美元”之类的话。通常都是“我对你喜欢的东西打赌,”或“我对你敢做的事打赌,”或“我赌一块蛋糕”等等,更没意思的就是“拿我的脑袋跟魔鬼打赌”。
这最后的一句话他似乎最满意——也许因为这句话最无风险可言,因为达米特特别吝啬。如果赌输了,他的头小,因而损失也小。这些都是我个人的看法,我不敢肯定他是否确是这样想的。但他对我们正在讨论的这句话的喜爱却是与日俱增,虽然一个人用脑袋代替钞票打赌很不合适——可我的朋友刚愎任性,不会理解这一点。后来,他果真放弃了其他下赌形式,宁愿牺牲自己“用脑袋跟魔鬼打赌,”他如此执拗,如此信奉这句话,不仅使我大为不快,而且使我为之惊讶。我常常为我解释不清的事大为不快。难以捉摸的事总是诱人去理解,这样对健康有害。事实上有些事悬而未决,达米特可以任意说出气人的话——他说话的神态——开始还觉得挺有趣,后来则非常烦人——有些事确切地说是“稀奇古怪”;而柯勒律治[9]先生说它神秘,康德先生说它泛神,卡莱尔[10]先生说它狡诈,爱默生[11]先生说它怪诞之至。我开始讨厌它了。达米特先生的灵魂处于危险状态。我决定充分运用我的能言善辩来挽救他,我发誓像对待圣・巴特瑞克[12]那样待他。在爱尔兰编年史中,这被称之为癞哈蟆服务,也就是说:“使人清醒地意识到他的处境。”我心里叨咕着必须立即行动,再次规劝他。我积蓄力量,准备最后再劝他一次。
我的劝戒结束时,达米特似乎沉湎于对某一可疑事物的遐想。他沉默了好一会儿,好奇地看着我。过了一会,他将头偏向一边,扬起眉毛,摊开双掌,耸了耸肩,然后眨了一下右眼,又眨了眨左眼,接着紧闭双眼。后来又双目圆睁,我开始严肃地警觉起后果来。他将拇指放在鼻子上,其余指头难以描述地动起来。最后,他双臂交叉,屈尊俯就地回答了我的问题。
我只记得他开头讲的话。意思是如果我住嘴他会感谢我。他不需要我的劝告。他瞧不起我含沙射影的所有说教。他已够大了,可以照顾好自己。难道我还以为他达米特是个小孩吗?我有意与他格格不入吗?想侮辱他吗?我是个笨蛋吗?总之,我的父母发现我不在家吗?他是对一个诚实的人提出后面这个问题的,他耐心地坚持要我回答。他再次明确地问我我母亲是否知道我出去了。他说,我的慌乱使我露了馅儿,他愿意拿脑袋跟魔鬼打赌我母亲不知道我出去了。
达米特先生并未停下来等我的反驳,他一抬腿仓促离去,让我好不尴尬。他这样做对他很好。我的感情却受到了伤害,我甚至火冒三丈。这一回我非要接收他下的赌注镇住他不可。我要赢得我的大敌达米特先生的小脑袋的原因是,我妈妈非常清楚我暂时不在家。
Khoda shefa midehed——老天助我——回教徒在别人踩了他们的脚趾头时就这样说。我是在规劝他时受到侮辱的,我堂堂男子汉忍受这种侮辱。但是,现在在我看来,我对这个可怜虫也已竭尽全力了。我决心不再用我的规劝去烦他,让他自己良心发现,咎由自取。尽管我克制自己不再去冒犯他,但却不能与他断绝往来。我甚至还幽默地取笑他的那些受人指责的怪癖;有几次我还居然赞美地说了一些充满恶意的笑话,就像讲究饮食的人吃芥菜一样,直冲得眼泪汪汪——听到他那邪恶的讲话我便伤心透顶。
一个天气晴朗的日子,我俩手挽着手朝河边走去。河面上有座桥。这桥是封了顶的,用来遮风挡雨。桥拱上开有几个窗子,黑黝黝的使人感到很不舒服。我们跨上桥面,外面光亮眩目,里面暗黑阴沉,内外的反差使我的情绪变化很大。但是闷闷不乐的达尔特情绪却没受影响,他用脑袋跟魔鬼打赌说我很沮丧。他似乎性情非同寻常地好,显得异常活跃——他太活跃了,以至于我内心有一种说不出的不安的疑虑。他不可能受先验论的影响。我无法精确地诊断他的病,并果断地说中其要害;不幸的是,我没有一个《日规》[13]朋友在场。尽管如此,我仍出了个主意,因为这种小丑行径困扰着我那可怜的朋友,使他愚蠢透顶。他找不到可以打赌的东西,搜肠刮肚地四处搜寻,看到什么赢说什么;一会儿大喊大叫,一会儿口齿不清,大话怪话连篇,但却始终板着一副面孔。我实在无法下决心是踢他还是可怜他。我们过完桥,走到步行道,突然,一根高翘的绕杆挡住了我们的去路。我一声不吭地绕了过去,像往常一样。可达米特却不这样,他坚持要跳过绕杆,说他可以在空中跳鸽翼式花色舞步。他虽说的一本正经,我却认为他不会这样做。各式各样鸽翼式花色舞步跳得最好的是我的朋友卡莱尔。我知道他不会跳,我不相信托比・达米特会跳这种舞。因此我叨咕着,说他吹牛,说他兑不了现。为这事,我后来好生后悔——因为他直言不讳地说拿脑袋跟魔鬼打赌他会跳。
尽管我已下决心不再管他,但是我刚要说他不会当真的时候,我听到肘部旁传来一声轻轻咳嗽声,像是“哼!”了一声。我慌忙环顾四周。目光最后落在桥体一个不易被人察觉的角落,落在一位可敬而矮小跛脚的老先生身上。他的打扮和表情令人肃然起敬;他身着黑色套装,衬衣一尘不染,衣领整洁地竖在一块白色领结上,他的头发像女孩一样从中间分开,双手焦虑地交叉放在其腹部,两眼直勾勾地望着上方。
再进一步仔细观察他,就发现他的短小衣服上系了一条黑色丝围裙;这玩意儿我觉得挺怪。但我还没来得及对此奇观发表看法,他又“哼”了一声,打断了我。
我注意到了这些,却并不准备马上回答。事实上,他如此简短的话我是无法回答的,我看过一本季刊,为“空话!”两字左右为难。我羞于启齿,因此,我转而求助于达米特先生。
“达米特,”我说,“怎么样?你听见了吗?——这位先生说‘哼!’”我对我的朋友说这话时,严厉地看着他;说真的,我感到非常迷惑不解,当一个人有这种感受时,他一定会皱眉,看上去挺粗鲁,或是像个傻瓜。
“达米特,”我说——虽然这听起来像发誓,但我心里清楚得很——“达米特,”我提醒道,——“这位先生说‘哼’!”
我不打算为我这句深奥的话进行解释;我自己并不认为它深奥;但我注意到我的话并未产生应有的反响;如果我用佩克斯汉炸弹一次又一次去射击达先生,或用“美国诗人和诗”去敲击他的脑袋,他或许不至于会有我用那几个简单的词句对他讲话时那样狼狈。“达米特,怎么样?——你听见了吗?——这位先生说‘哼’”
“你没这样说吧?”他最后喘着气说,脸色通红,比战场上飞行员被追逐而仓促起飞时的脸色还要红。“你很肯定他说了吗?那么,不管怎样我现在就做给你看,我会很勇敢的。看吧。——哼!”
听了这话,那个小老头似乎满意了——天知道为什么。他离开原来站立的那个角落,优雅地跛着脚走到达米特跟前,拉着达米特的手,热情地握着,温和而慈祥地盯着达米特。他的这种温和和慈祥的心很难以想象得出。
“我肯定你会赢,达米特,”他笑容可掬地说,“但我们得试一试,你知道,这只是出于礼节而已。”
“哼!”我朋友答道。他长叹一声脱下大衣,将一条手巾拴在腰上,一会儿眯起双眼,一会儿又张开,抿着嘴,脸部表情十分——丰富——“哼!”他顿了顿,又“哼!”了一声,打那以后,他没有说过“哼!”字以外的话。“啊哈!”我想,却没有大声说出来——“托比・达米特现在没话可说了,无疑这是他以前太爱打赌所致。一个极端会导致另一个极端。我纳闷,他是否已经忘记我曾给他长篇大论地讲道理时他那么利落地弄得我无言以对的事?无论如何,他的先验的毛病总算被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