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波士顿 1926—1929(1 / 2)

夜色人生 丹尼斯·勒翰 6064 字 2024-02-18

1 一名12点的男子,身在9点的城市

几年以后,在墨西哥湾的一艘拖船上,乔·考克林的双脚陷在一浴缸的水泥里,十二个持枪杀手站在船上,等着船驶到远海,就把他扔进海里。此时,乔听着引擎的突突声,看着船尾的海水搅起白沫,他忽然想到,自己人生中发生的每一件大事——无论是好是坏——几乎都始于他初次见到艾玛·古尔德的那个早晨。

他们是在1926年初相遇的,当时乔和巴托罗兄弟跑到南波士顿,抢劫阿尔伯特·怀特那家地下酒吧后面的赌场。进去之前,乔和巴托罗兄弟根本不知道那家地下酒吧是阿尔伯特·怀特的。要是早知道,他们离开时就会分成三路,好让自己的踪迹更难被追查。

他们很顺利地走下店后方的楼梯,平静地经过空荡荡的酒吧。酒吧和赌场占据了一处港口家具仓库的后半部,乔的老大蒂姆·希基曾跟他保证,这个仓库的业主是几个无害的希腊人,最近刚从马里兰州搬来。可是当他们走进后面房间,才发现一场扑克牌局进行得正热烈,五个赌客举着沉甸甸的水晶玻璃杯,喝着琥珀色的加拿大威士忌,香烟的烟雾在他们头上形成一片灰色的浓云。桌子中央有一堆钱。

那些赌客看起来并非善类,也没有一个像希腊人。他们的西装外套挂在各自的椅背上,露出插在臀部的手枪。当乔、迪昂、保罗举着手枪走进去时,没人伸手碰枪,但乔看得出有两个想去拿。

一个之前端饮料给那桌的年轻女郎看到他们,把托盘放在一边,从烟灰缸拿起她的香烟,吸了一口。此时三把枪都对着她,但她一副快要打哈欠的样子。好像眼前这些太不够看了。

乔和巴托罗兄弟进来之前就把帽子压低遮住眼睛,还各自系了条黑手帕蒙住半张脸。还好,要是这票人有谁认出他们,他们就活不到天黑了。

简单得就像逛公园,之前蒂姆·希基跟他们说。黎明时突袭,届时那地方只剩账房里的两个黑人。

结果正好相反,里头有五个带枪的恶棍在打扑克。

其中一个赌客说:“你知道这是谁的地盘吗?”

乔不认识那家伙,但他认识隔壁那个——布兰登·卢米斯,以前是拳师,现在是阿尔伯特·怀特帮里的人。怀特是蒂姆·希基私酒生意最大的对手。最近道上谣传,阿尔伯特正在囤积汤普森冲锋枪,为即将来临的大战做准备。道上话已经传开了——大家选边站得放聪明点儿,否则就是死路一条。

乔说:“大家乖乖照吩咐做,就不会伤你们一根寒毛。”

卢米斯隔壁那个家伙又开口了:“妈的蠢货,我问你们知不知道这是谁的地盘。”

迪昂·巴托罗用手枪砸他的嘴巴,力道大得让他跌出了椅子,还流血了。这一幕让其他人不由得庆幸:幸好挨揍的不是自己。

乔说:“除了那个小妞,其他人都跪下。双手放在头后面,十指交扣。”

布兰登·卢米斯双眼盯着乔:“小子,等这件事情结束了,我会打电话给你老妈。建议她帮你挑一套漂亮的深色西装穿进棺材里。”

卢米斯以前是机械堂俱乐部的拳师,当过莫·马林斯的陪练员,据说他的拳头重得就像一袋撞球。他帮阿尔伯特·怀特杀人。谣传他不光为了混饭吃,而是希望阿尔伯特知道,万一有这么个专属的杀人职位,他的资格最老。

看着卢米斯那一对小小的棕色眼珠,乔觉得这辈子从没这么害怕过,但他还是用枪指着地板,很惊讶自己的手居然没抖。布兰登·卢米斯双手在脑后交扣,跪了下去,其他人纷纷照做。

乔跟那个女郎说:“小姐,来这里。我们不会伤害你的。”

她拧熄了香烟,看着他,表情像是想再点根烟,说不定再来一杯酒。她走向他,年龄看起来跟他相仿,二十岁上下,目光冰冷,皮肤苍白得几乎可以看到底下的血液和组织。

他看着她走过来时,巴托罗兄弟正忙着收走那些赌客的手枪,扔在旁边一张赌21点<sup><small>[1]</small>的桌子上。手枪砸在桌子上,发出沉重的闷响,但那女郎甚至连眉毛都没动一下。她那对灰色眼珠后面有火光在舞动。

她走到乔的枪口前说:“这位先生,今天早上要喝点儿什么配抢劫啊?”

乔把带来的两个帆布袋中的一个递给了她:“桌上的那些钱,麻烦你。”

“马上来,先生。”

她回头走向那张桌子时,他从另一个帆布袋里拿出一副手铐,然后把袋子扔给保罗。保罗弯腰把第一个赌客的双手铐在后腰,接着去铐下一个。

女郎把桌子中央那堆东西扫进袋子里——乔注意到里头除了纸钞之外,还有手表和珠宝——接着去拿每个座位面前的赌注。保罗把地板上每个人的手都铐住了,接下来又去塞他们的嘴。

乔身后是轮盘,花旗骰的赌桌在楼梯底下靠墙边,他扫视了屋里一圈,看到有三张21点的赌桌,一张百家乐<sup><small>[2]</small>的赌桌,贴着后墙则有六台吃角子老虎机。另外有一张矮几上面放了六部电话,以供场外赌马下注;电话后方有块板子,上头还列着昨天晚上第十二场赛马的马名。除了他们进来的那扇门之外,屋里仅剩的那扇门上用粉笔写了个T字表示厕所(toilet),很合理,因为喝酒的人总是要上厕所。

不过刚才乔经过酒吧时,已经看到了两间厕所,这个数量足够了。眼前这间厕所门上有一把挂锁。

他望向躺在地板上的布兰登·卢米斯,这家伙嘴巴被塞住,却看透了乔的脑袋里在想什么。乔也看透了卢米斯的脑袋里在想什么。他一看到那把挂锁,就知道了——那不是厕所。

那是账房。

阿尔伯特·怀特的账房。

这是10月第一个转冷的周末,从希基手下那些赌场过去两天的生意来看,乔猜想那扇门后头有不少钱。

阿尔伯特·怀特的钱。

女郎拿着装了赌注的袋子走向他。“先生,你的甜点。”她说,把袋子递给他,平静的眼神令人难忘。她不光是盯着他,更像是要把他看穿。他很确定她可以看到自己藏在手帕和压低的帽檐后头的脸。说不定哪天早上,他会在路上碰到正要去买香烟的她,听到她大喊:“就是他!”然后他连眨眼都还来不及,一颗子弹就击中了他。

他接过袋子,一根手指吊着那副手铐:“转过去。”

“是的,先生。马上来,先生。”她转身背对着他,双手在身后交叉,指节抵着后腰,指尖垂在臀部上方。乔知道此刻自己最不该做的事情,就是盯着任何人的屁股瞧。

他把第一个铐环套在她的一边手腕上:“我会很温柔的。”

“别特别为了我费事,”她回头看着他,“尽量别留下疤痕就行了。”

老天。

“你叫什么名字?”

“艾玛·古尔德。”她说,“你呢?”

“通缉犯。”

“是女人都追着你跑,还是警察想抓你?”

他没法一边跟她斗嘴,一边盯着整个房间,于是他把她转过来,从口袋里掏出塞嘴巴的东西。是保罗·巴托罗从他工作的伍尔沃斯百货商店偷来的男袜。

“你要在我嘴里塞袜子。”

“没错。”

“袜子。塞在我嘴里。”

“没穿过的,”乔说,“我保证。”

她扬起一边眉毛。眉毛跟她的头发一样是暗金色的,又软又亮,像貂毛。

“我不会骗你。”乔说,那一刻他觉得自己说的是实话。

“骗子通常都这么说。”她张开嘴巴,像个屈服的孩子等着大人喂药,他想跟她说话,却想不出该说什么。他想问些问题,只为了能再听听她的声音。

他把袜子塞进她嘴里,她的双眼微微鼓出,接着想吐出来——通常都会这样——当看到他手里的麻绳时开始摇头,但他已经准备好了。他把绳子横拉过来,缠在她嘴巴上,再绕到后面拉紧。他在她脑袋后面打结时,她看着他的眼神像是在说:在此之前整件事都是光明正大的,甚至还有点儿刺激,但现在他耍起狠来,毁掉了一切。

“半丝织的。”他说。

她又扬起眉毛。

“我是说袜子,”他说,“去跟你的朋友跪在一起吧。”

她跪在布兰登·卢米斯旁边,卢米斯从头到尾都死盯着乔,目光从没移开过。

乔看着通往账房的那扇门,还有门上的挂锁。他让卢米斯跟随着他的目光,然后望着卢米斯的眼睛,等着看他接下来有什么反应,但卢米斯的目光随即变得呆滞。

乔还是盯着他,说:“走吧。这里结束了。”

卢米斯缓缓眨了一次眼,乔判定这是个和平的表示——或至少有可能——然后赶紧离开了。

离开时,他们沿着水边行驶。深蓝的天空划过一道道深黄,海鸥聒噪着飞起又落下。一艘挖泥船的铲斗晃进这条港边道路上空,又随着一声尖啸晃出去,保罗开着车驶过它投下的阴影。在明亮而寒冷的天光中,装卸工、搬运工、货车司机站在各自的货物堆旁抽烟。一群工人在朝海鸥丢石头。

乔摇下车窗,让冷风吹着他的脸和双眼。风里有咸味,有鱼腥味,还有汽油味。

前座的迪昂·巴托罗回头看着他:“你问了那美女的名字?”

乔说:“只是找话讲而已。”

“你铐她手的时候拖那么久,在找她出去约会吗?”

乔把头探出车窗,把肮脏的空气深深吸进肺里。保罗开着车子转出码头,驶向百老汇大道,这辆纳什车厂的汽车可以轻易开到时速三十英里。

“我以前见过她。”保罗说。

乔的头缩回车内:“在哪里?”

“不知道。不过我知道我见过。”他开的车弹跳着驶上百老汇大道,车上的三人也都跟着弹跳起来。“或许你该写首诗给她。”

“写个屁诗,”乔说,“你干吗不开慢点儿?别搞得像是我们真做了坏事一样。”

迪昂转向乔,一手放在椅背上。“我老哥真的给一个妞儿写过诗。”

“真的?”

保罗望着后视镜,跟他目光交会,然后郑重地点了点头。

“结果呢?”

“什么都没发生,”迪昂说,“她不识字。”

他们往南驶向多彻斯特,快到安德鲁广场时卡住了。因为前面有一匹马倒毙在路上,人车必须绕过那匹马和翻覆的载冰车厢。卵石道上砸破的冰像金属薄片般发出亮光,送冰人站在马尸旁,踢着马的肋骨。乔一路上都在想她。她的手干燥而柔软,非常小,掌根是粉红色的,手腕上的血管是青紫色的。她右耳后头有一块黑色雀斑,但左耳没有。

巴托罗兄弟住在多彻斯特大道,楼下是一家肉铺和一家修鞋铺。肉铺和修鞋铺的老板娶了一对姐妹,两个男人彼此痛恨,更恨彼此的老婆。尽管如此,两家人还是在共享的地下室开起了地下酒吧。到了夜里,来自多彻斯特另外十六个教区,以及其他各地,最远来自北海岸教区的人,会来这里畅饮蒙特利尔以南最棒的烈酒,听一个名叫黛利拉·德鲁思的黑人女歌手唱伤心情歌。这里的非正式店名叫“鞋带”,搞得那个肉店老板很愤怒,气得头都秃了。巴托罗兄弟几乎每天晚上都来“鞋带”,这没问题,但夸张到干脆搬到那地方的楼上住,乔觉得好像太蠢了。只要有敬业的警察或税政调查员去突袭一次(尽管不太可能),踢开迪昂和保罗的房门,就会轻易发现钱、枪、珠宝,都是这两个分别在杂货店和百货店工作的意大利佬绝对不可能拥有的东西。

没错,他们的珠宝通常立刻会送到海米·德拉戈手上,那是他们从十五岁就开始打交道的收赃人。但钱通常是送到“鞋带”后头的赌桌上,或是藏在两兄弟的床垫里。

乔靠在冰柜上,看着保罗把两兄弟早上赚来的那两份放进床垫里,只要把那条被汗水染得发黄的床单往后拉,就会露出床垫侧面的几道裂口,迪昂把一沓沓钞票递给保罗,保罗把钞票塞进去,像是在给感恩节的火鸡填馅料。

保罗二十三岁,是他们三个里头最年长的。迪昂比哥哥小两岁,但显得更大,或许因为他比较聪明,也或许因为他比较狠。乔下个月才满二十岁,是三人里最年轻的,但从他十三岁跟巴托罗兄弟结伙去砸报摊以来,就被公认为行动的军师。

保罗从地板上站起来:“我知道我是在哪里见过她了。”他拍掉膝盖上的尘土。

乔站直身子:“哪里?”

“可是他又不喜欢她。”迪昂说。

保罗指着地板:“楼下。”

“在‘鞋带’?”

保罗点点头:“她跟阿尔伯特一起来。”

“哪个阿尔伯特?”

“蒙特内哥罗之王阿尔伯特,”迪昂说,“你以为是哪个阿尔伯特?”

很不幸,全波士顿只有一个阿尔伯特,大家提到时可以不必讲姓。就是阿尔伯特·怀特,他们刚刚抢劫的那个家伙。

阿尔伯特曾经是美国与菲律宾战争的英雄,以前当过警察,跟乔的哥哥一样,在1919年的波士顿警察大罢工后丢了工作。现在他是怀特汽车保养修理厂(前哈洛伦轮胎与汽车修理厂)、怀特城中快餐店(前哈洛伦午餐店)、怀特跨陆运输公司(前哈洛伦卡车货运公司)的业主。谣传他亲手干掉了毕齐·哈洛伦。毕齐当时在艾格斯顿广场一家瑞克苏尔连锁药房旁的橡木电话亭里,身上中了十一枪。因为近距离开了太多枪,整个电话亭都起火烧了起来。谣传阿尔伯特把烧剩的电话亭买了下来,修复后放在他阿什莫特山家宅的书房里,所有电话都从那里头打。

“所以她是阿尔伯特的妞儿。”想到她是另一个黑帮老大的女人,乔觉得很泄气。他本来已经想象两人开着一辆偷来的汽车,飞驰过这个国家,不受过去或未来的阻碍,在一片红色的天空下追逐落日,奔向墨西哥。

“我三次看到他们在一起。”保罗说。

“现在又变成三次了。”

保罗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确认:“没错。”

“那她为什么在他的赌场里端盘子?”

“不然你要她做什么?”迪昂说,“退休吗?”

“不,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