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顺天丁酉科场案(2 / 2)

至公堂两侧为监临、提调、监试各堂,为外帘官的住所。另外还有受卷所、弥封所、誊录所、对读所等。至公堂北为内、外帘门。内帘门北为聚奎堂,为主考官及同考官评定试卷的场所。

考官先入闱贡院,然后锁院,即考官一直住在贡院,直到考试完全结束,且禁止闲杂人员出入,考官与外界的联系就此中断。但李振邺深谋远虑,为了日后方便,带了一个名叫灵秀的亲随一同入闱。同考官是分房阅卷,事先已经按《五经》安排了若干房间,由主考官曹本荣抽签决定哪个同考官在哪一间房。李振邺的房号刚好毗邻张我朴,二人本是大理寺同僚,这次又同时成为房考,竟然对各自舞弊一事毫不避讳,还就关节一事互相讨论交流。

八月初八,乡试开始前两天,受卷、弥封、誊录、对读官员齐集至公堂,一齐戳印坐号,即将考生姓名编号,排定号舍坐次。排号前,先有意将号戳弄乱,由书吏随手检印,于试卷及号簿同时用印,分号舍编排坐号。

考试前一天,八月初九寅时(清晨三点到五点),考生提着装有各种用品的考篮赶到贡院,点名、检查、搜身后,按号进入各自的号舍,然后贡院大门关上。考生吃、喝、睡都在号舍,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生如果要方便,只能去号舍尽头的粪号,且不能说话,只能举牌子来表示。牌子的两面都有字,一面写着“入静”,另一面写着“出恭”。

八月初十子时(半夜十一点到一点)一到,书吏准时发放试题,考生可以睡觉,也可以开始挑灯答卷。有考生事先将五经四书写在内衣上,趁夜色脱衣下来查看。考试时间到当天戌时(晚七点到九点)止。因为有考生会提前交卷,又分午前、午后、傍晚三次开门放牌。

八月初十上午,陆续有考生开始交卷。阅卷官员中的一干外帘官便要开始忙碌。考试结束后,受卷官先收集每场试卷,在卷面盖上自己的印章,表示此卷为本人所经手,然后以每十卷为一封,送弥封所糊名。弥封官收到试卷后,立即在考卷背面的右上角糊名并加盖印章,卷面用浮签写上考生的编号,再转送誊录所。誊录所的誊录生开始用朱笔抄卷,录出一个副本,称为“朱卷”,而考生原卷用黑墨书写,称为“墨卷”。誊录完毕,誊录生在朱、墨两本卷子上签上自己的官衔、姓名,戳上印章,再送对读所校对。对读官如果发现有出入,则用赭色笔改正。对读完毕,对读官在试卷上具名戳印,然后将朱卷、墨卷一起交收掌官。收掌官负责保管墨卷,朱卷则分包分批送提调堂,经监临官盖印后送入内帘。一切正常,外帘程式遂告结束。

朱卷进入内帘后,先由内帘收掌官分成若干束,由副主考官宋之绳抽签决定将哪一束试卷分给哪一房同考官批阅。这一套阅卷过程相当程序规范,由此就有很大的偶然性,李振邺收了钱的二十五名考生的试卷未必到得了他手中。不过,巧的是,他恨之入骨的张汉的试卷刚好分到了他这一房,他从关节中一眼辨出后,立即毫不犹豫地用蓝色笔在卷子上涂抹一番,评为下等。

按照规定,各房同考官对试卷是没有决定权的,他们只能将他们认为好的卷子圈出来,推荐给正、副主考官,称为“荐卷”,俗称“出房”。对于特别出色的试卷,同考官会特别推荐,称为“高荐”。那些没有得到同考官推荐的卷子则被称为“落卷”,同考官必须在这些落卷上也写上批语,说明不予推荐的理由。为了防止佳作被弃,主考官有权在落卷中搜寻好的试卷,称为“搜落卷”。不过因为试卷众多,正、副主考搜落卷只是个形式,他们一般会集中精力在同考官的荐卷上,再按比例选取考中者。比如倘若从李振邺的荐卷中选中五份,那么也必须在张我朴的荐卷选出五份来,这样一碗水端平,没有看轻哪位同考官的嫌疑,不会得罪同僚。

这样走一遍流程下来,一本卷子上布满了各种颜色。这是因为清朝对阅卷官在试卷上的用笔颜色有很严格的规定:誊录官用朱笔,监临官及监试、提调、受卷、弥封、外帘收掌等官用紫笔,同考官与内帘收掌官用蓝笔,对读官用赭笔,正、副主考官则跟考生一样用墨笔,合起来总称“五色笔”。

李振邺将张汉的卷子处置为落卷后,这才开始寻觅自己的关节考生。分到他房中的卷子,只找到了两本通关节的考生,自然不够。对此,李振邺早有准备,立派小亲随灵秀拿着自己写的名单和关节字条到其他同考官的房中去查对答卷,称为“摸索”。灵秀果然不负所望,按字条上的名单将二十五本关节卷子全部寻获。

带有暗号的卷子找到后,李振邺便亲自出马,与相关同考官套交情,提出交换的条件,你中我的,我则中你的。除李振邺、张我朴外,同考官蔡元禧、项绍芳等均有各自的关节考生,接受贿赂、私许密约者加起来已经超过一千人,超过了录取名额二百零六名的四五倍。贿赂托请的人如此之多,名额却是有限,面对僧多粥少的局面,众考官经过反复推敲、权衡利弊,最后制定了两条以士子父辈爵位高低财产丰薄为顺序的录取标准:爵高者必录,爵高而党羽少者次之,在京三品以上官员子弟无不中;财丰者必录,财丰而名不素布者又次之。

自古科举取士被称为“抡材大典”,原本该是朝廷为国家选拔人才的最好机会,而考场内众考官却肆无忌惮地作弊坏法,不加掩饰地瓜分中榜名额,实在是令人侧目。考场外也不平静,关于考生向考官暗通关节的流言蜚语充斥着整个京城。

最后桂榜发榜的结果,李振邺的二十五名关节考生中取中五名,如愿以偿。而张我朴为了自己的关节考生,硬是挤掉了另一同考官郭濬的关节考生浙江嘉善贡生蒋廷彦、蒋文卓兄弟。郭濬为了有所交代,有意将李振邺、张我朴的丑行告诉了蒋廷彦。蒋氏兄弟自然怀恨在心。而众考生也发现这一榜有不少问题——不少胸无点墨的榜上有名,诗书满腹的则名落孙山。一时间,物议沸腾,群情汹汹,其中尤其以张汉和蒋廷彦兄弟意见最大。

李振邺和张我朴等人竟然还不知道收敛,争相夸耀某某榜上有名是他出力的结果,指名道姓涉及者多达数十百人,猖狂已极,无少顾忌。张汉气愤之下,写了一篇揭文,告发李振邺贪赃枉法,投送到科道衙门(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各道监察御史官署的合称,都察院即为唐宋时的御史台)。

有个杭州贡生张绣虎甚有心计,竟然想到敲李振邺和张我朴竹杠的主意。张绣虎先是找相识的吏科给事中陆贻吉(《东华录》作陆姓,据吴伟业《吾谷行》注及王应奎《柳南随笔》,贻吉姓严,为嘉靖大学士严讷裔孙),要他出面去给李振邺和张我朴带话。陆贻吉哪里会惹这种麻烦,于是张绣虎就自己拿着张汉的揭文直接去找李振邺、张我朴二人,敲诈了一千二百两银子。

蒋廷彦、蒋文卓兄弟也不甘寂寞,步张汉后尘写了一份揭帖(传单),预备公开张贴在市集上。揭帖中揭发了张我朴以权谋私的事实,为了举证,还特意提到张绣虎成功敲诈李振邺、张我朴的情节,以表示李、张二人心虚,并说明被敲诈的一千二百两银子是另一名同考官陆贻吉经手的。陆贻吉听说后急忙赶来,怒斥蒋文卓并和其理论。蒋文卓于是在揭帖上删掉了陆贻吉的名字。

但陆贻吉见到满城风雨,舆论大哗,便告诉同僚任克溥说:“张汉与蒋文卓写揭帖揭发了今科之弊,想不到把我的名字也无端牵涉了进去。我自己要上疏,检举这件事。”其实他本人确实曾为行贿的士子和受贿的同考官居间说合,心中不能自安,所以才有自我检举的意思。但他一时又下不了决心,依然心存侥幸,是以一直观望,未见行动。

任克溥时任刑科右给事中,他之前也曾努力谋取同考官一席未果,此时便对陆贻吉的话留了心。之后,任克溥暗中将事情了解清楚后,并没有立即上疏揭发。他时任给事中,正是负责监察的官员,却隐忍不发,显然是幕后涉及党争。他驻足观望,只是在等待最好的时机。

这一场乡试闹得满城风雨,朝野尽知,唯独顺治皇帝一人被蒙在鼓里。此时,他宠爱的董鄂妃刚刚生下了一个儿子,皇帝欢愉异常,眼中只有董鄂妃母子不说,还公然宣称董鄂妃所生的皇四子为“朕第一子”,隐隐有立为皇太子的意思。随着新生儿的诞生和皇帝鲜明的态度,清后宫内错综复杂的政治斗争变得更加残酷。一时之间,董鄂妃母子成了众矢之的。

也就在这个时候,皇帝的母亲孝庄太后声称身体不舒服,要到皇家苑囿南海子(故址在今北京大兴)养病,并谕诸后妃及百官视疾问安。董鄂妃刚刚生产不久,身子还十分虚弱,但她知道太后素来不喜欢自己,而皇帝为了封自己为贵妃一度与太后交恶,为了不让太后与皇帝母子再次失和,她坚持前往南海子伺候太后,并朝夕侍奉以至于“废寝食”。

当年十月十六日,顺治皇帝巡幸南海子,其实是想借机探访董鄂妃。就在这次巡幸时,顺治皇帝突然召见诸大臣及科道官(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各道监察御史的统称),面谕众官要恪尽职守,不得徇私包庇。

刑科右给事中任克溥感觉时机来临,就此上疏参奏说:“北闱榜发之后,途谣巷议,到处都有不满怨言,此中弊窦甚多。”他还拿出了蒋廷彦和张汉所投送的揭帖,举例说中试举人陆其贤是用银三千多两通过吏科给事中陆贻吉向考官李振邺、张我朴贿买得中的,并指出类似这类事不在少数。

顺治皇帝本来正在兴头上,意气风发,突然接到了这样一封奏疏,见之前的殷殷期望付诸流水,当即龙颜大怒,下令吏部、都察院严加追查。顺天科举大狱由此而兴。

任克溥,字海眉,绰号“任帽子”,山东聊城县人,顺治四年(1647)进士。他之前曾积极谋取乡试的同考官之位,但却没有被选中。时人均认为任克溥是对自己没有当选上同考官而怀恨在心,所以才故意揭发了科场案。也有一种说法,认为任克溥是受了礼部尚书冯铨和大学士刘正宗等山左诸大老(左即东面,山左诸大老指山东籍的高官,并非某著名小说中所说的满人贵族)的指使,有意让李振邺等南方官员难堪,即所谓的“荼毒南士”。于是,本来单纯的科场案又扯上了南北党争。

“南北之争”源自明朝。明朝末年,南方籍大臣和北方籍大臣党争十分严重,南方派系以江浙大臣为核心,北方派系则以山东籍高官为首。因南人多文采出众者,故崇祯一朝中南人占了上风。冯铨和刘正宗当时均在明朝廷中任职,冯铨是顺天涿州(今河北涿县)人,刘正宗是山东安丘人,均是北方派系,因此备受南方大臣打压。“百代兴亡朝复暮,江风吹倒前朝树”。入清后,两人都当上了清朝的高官。冯铨入内院协理机务;刘正宗善写五言古诗,又写得一手好字,其书法号称“秀妙无伦”,因文章、诗词、歌赋出众,成为顺治皇帝的文墨挚友。顺治皇帝每得著名书画,必经刘正宗鉴别评定后才归御府收藏。顺治皇帝还常常将所得名人字画和自己作的字画及亲笔题字赐给刘正宗,御府图书题跋也多出自其手。江山换了主人,大臣却还有不少是前朝旧臣,“南北各亲其亲,各友其友”,冯铨和刘正宗成为北方派系大臣的首脑人物,党争依旧在延续。

冯铨及其党羽孙之獬(山东淄川人)是北京城最早剃发迎降的明臣,素为众人所不齿。以陈名夏、龚鼎孳为首的南方官员弹劾冯铨是前朝阉党余孽(冯铨曾在天启年间依附大宦官魏忠贤,爬到大学士之位)。冯铨则反唇相讥,揭发龚鼎孳曾经投降过闯王李自成,“竟为北城御史”。当时掌管朝政大权的睿亲王多尔衮问起此事是真是假,龚鼎孳竟然回答说:“岂止我龚鼎孳一人,何人不曾归顺?魏徵亦曾归顺唐太宗。”气得多尔衮大骂说:“龚鼎孳自比魏徵,而以李贼比唐太宗,可谓无耻!”当时汉人高官如洪承畴等均是南方人,冯铨一度处在下风。不过多尔衮权衡利弊后,公开支持了冯铨一派,却也未贬斥南方籍大臣,表面上对南北两方的争斗采取了不偏不倚的态度。但是当时南方籍大臣陈名夏勾结部分满人贵族,专权达到了令朝野侧目的程度,冯铨、刘正宗等北方派系大臣自然没有好日子过,尤其是冯铨,基本上是在南方大臣的不断参劾中度日,弹劾冯铨竟然成了南北党争的中心内容。

龚鼎孳,字孝升,号芝麓。安徽合肥人。崇祯七年(1634),龚鼎孳中进士,时年十九岁,授湖北蕲水知县。崇祯十四年大计,政绩列湖广之首,迁兵科给事中,诏入京。李自成攻陷北京后,龚鼎孳投降为直指使,奉命巡视北城。有人责问龚鼎孳为何屈膝变节,龚鼎孳说:“我原欲死,奈小妾(指秦淮名妓顾眉)不肯何!”这便是郁达夫诗“莫怪临危艰授命,只因无奈顾横彼”的典出,时人均视为千古笑谈。清朝入关,龚鼎孳又主动迎降,官授吏科给事中,历官太常寺少卿、左都御史、礼部尚书等职务,还当了几次会试点考官,是著名的“三朝元老”。虽然于气节上有亏,但龚鼎孳才气纵横却是无可否认,他写数千言可以一挥而就,而且辞藻缤纷,一点都不用修改。顺治皇帝在宫中读了龚鼎孳的文章,叹道:“真才子也!”清初名流多出龚鼎孳门下。

陈名夏,江苏溧阳人,少时以文名著称,为复社名士。崇祯十六年(1643)会试中,名列四百名进士之首,殿试取中第三名(即通常所称的探花),明末任翰林院编修,兼户、兵二科给事中。甲申之变前夕,陈名夏曾面见崇祯皇帝,建议召集山东义勇救援京师。李自成大顺军攻进北京之日,陈名夏上吊自杀,但被家人解下救活。李自成手下官员牛金星下令征明朝官员入宫后,陈名夏躲了起来,不久被人检举,终被大顺军抓获。负责审问陈名夏的是一位姓王的山西秀才,刚好与陈名夏相识,因而力劝陈名夏加入大顺政权。陈名夏逃跑不成后,终于还是投降了李自成。不久后,他又找机会逃往南方家乡。由于当时的南明朝廷正在缉捕曾经投降李自成的明朝官员,陈名夏又被迫再次逃亡,几经辗转后,在福建天姥山遇见好友兼儿女亲家方以智(明末四公子之一)。方以智送了陈名夏一大笔钱,助他逃亡。陈名夏最终到了河北大名,在此地遇见同年成克巩。成克巩当时刚接受了清廷的征召,便将陈名夏推荐给保定巡抚王文奎,再由王文奎上疏,向清廷推荐陈名夏。顺治三年(1646)正月,陈名夏出仕清廷,从此平步青云。其人“所推南人甚众,取忌于北”,“国族侧目”,从步入仕途之初就不可避免地卷入了激烈的党争。

顺治十一年(1654),刘正宗突然发难,弹劾南方派系首脑人物陈名夏,起源便是一套明朝的衣冠。顺治皇帝喜欢汉式服装,经常在宫中穿戴明朝皇冠、皇袍,并对镜沾沾自喜,认为比满服强多了。当年二月,顺治皇帝一时兴起,将明朝朝服公然从内廷拿到内院,向群臣展示。有大臣为了迎合皇帝,连声说好,顺治皇帝也是一脸笑容,看上去很是满意。陈名夏一时感慨,对内翰林国史院大学士宁完我(努尔哈赤时便已经归降后金)说:“只须留头发、复衣冠,天下即太平矣!”(《清世祖实录》)宁完我立即勾结与陈名夏积怨已深的刘正宗同时发难,参劾陈名夏“结党怀奸,情事叵测”,主要罪状有“倡复冠服,涂改诏旨,结党行私,循情纳贿,纵子肆虐”等等,其中最核心的是陈名夏把“留头发,复衣冠”作为“第一要紧事”,声言是“天下太平”的关键,是以宽衣博带为名,行变清朝为明朝,“计弱我国”之实。如此一来,陈名夏就有反清复明的重大嫌疑。顺治皇帝十分重视,命令内三院、九卿、科道、詹事等官在午门外会同对陈名夏逐条审问,从重定罪。陈名夏在受审中据理反驳,刑部右给事中刘余谟、御史陈秉彝在旁为之竭力辩护。双方争执不下,在午门楼上暗中观察的顺治皇帝见此情景大为恼火,立即召见刘余谟、陈秉彝二人,大加训斥,并立即解职。最终,陈名夏被定罪,以弓弦绞杀于午门内的灵官寺,终年五十四岁。时人因而感慨说:“溧阳千磨百铄而不死,死之以弓弦。”(《北游录》)

当年四月,冯铨、刘正宗等北方大臣为了进一步铲除异己,纷纷出动,以陈名夏“亲戚”、“党羽”的罪名弹劾了四十一名南方籍大臣,进一步火上浇油。一时间,南方大臣感觉大祸临头,人心惶惶。顺治皇帝为了稳定局势,不得不亲自出面警告冯铨,冯铨这才不敢再兴风作浪,这场大风波由此平息。

在此之前,顺治皇帝一再向天下人表白自己是以宽治政,还常常叹息昔日明太祖朱元璋诛戮大臣太为过分,但自陈名夏案发生后,他又得出了为政太宽“亦不可”的结论,并于五月以“任意结党营私”的罪名,将陈名夏的好友陈之遴发往盛京(今沈阳)。不过顺治皇帝爱其才华,不久即复职。

陈之遴,字彦升,号素庵,海宁盐官人。出自著名的海宁陈氏。后民间传说乾隆皇帝本为海宁陈氏子孙,即为陈之遴一系。陈之遴年轻时与东林、复社名士钱谦益、吴伟业、陈名夏等结交,后来陈之遴还与吴伟业结成了儿女亲家,其妻徐灿是当时声名远播的女诗人。崇祯十年(1637)以一甲二名中进士(榜眼),授翰林院编修。清兵入扰衡水一带,其父陈祖苞时任顺天巡抚,因城池失守下狱问罪,很快病死。陈之遴受到株连被罢官。清兵入关后,起初效命于南明政权,被任为福建主考官。后投降清廷。其所作《念奴娇赠友》一词中说:“行年四十,乃知三十九年都错。”表达了改换门庭的心态。陈之遴甚至还劝说洪承畴发掘明孝陵,“尽变本来面目”。入清后,陈之遴很受清摄政王多尔衮器重,多尔衮死后,又得到了顺治皇帝重用。令顺治皇帝开始对陈之遴不满的是京师“大豪”李三事件。李三本名李应试,别号黄膘,因排行老三,又称李三。他是明清交替之际北京城极为传奇的人物,以一介平民的身份,却势焰熏天,玩弄王公重臣于股掌之间。李家世代在明朝中央各部当“书办”(文案记录工作),李三本人也是书办出身,在明朝犯了重罪,被关在刑部大狱中。刚好明末天下大乱,他乘机逃出,并召集了一部分人,将明朝各部“案例”全部偷回家中藏匿起来。封建时代,法律条文粗略,处理各种案件全凭案例。清朝定都北京之初,凡事都在草创之中。六部创建之后,处理事务没有案例可循,头绪纷繁下,大小官员无不叫苦连天。李三把持了案例,奇货可居,趁机从中渔利,包揽词讼,案犯的生、死、徒、徙,官吏的升、降、奖、惩,钱粮的征、拨、减、免,往往由他片言决断。封疆大吏、朝中重臣为保饭碗,争相辇银输金“购买”案例。几年之间,李三便富可敌国。他在京城大造宅第园林,其规模堪比王公。尤其不可思议的是,他明目张胆地将自己的住所按中央六部的样式修建,分置“吏部”、“户部”、“刑部”等各房。外来人有事某部,即投某部房内。而李三本人则总领各“部”,俨如君临天下的帝王。经过数年经营,李三的势力越来越大,耳目遍布朝野,“明作威福,暗操生杀”。不管是朝廷官吏,还是平民百姓,只要他对谁不满,就立即派人暗杀,官民震慑,莫敢撄锋。顺治八年(1651),李三称霸京城之事渐渐传入大内,顺治皇帝十分震惊,就此事问陈名夏,陈名夏支吾不敢说话。顺治皇帝勃然大怒,立即命步军统领带人将李三逮捕,交刑部审理,刑部也迟迟拖延,不敢开审。顺治皇帝便命王公大臣会同诸大学士审理。审讯时,唯郑亲王济尔哈朗(努尔哈赤弟舒尔哈齐之子)大声诘责李三,其余王公及大学士,如宁完我、陈之遴、陈名夏等皆缄口不言。事后,郑亲王诘问陈之遴,陈之遴说:“李三巨恶,诛之则已,若不正法,之遴必被其害。”(《思益堂日札》)堂堂重臣,如此畏惧一平民,也可谓骇人听闻了。在顺治皇帝的干涉下,李三及其党羽最终被杀。因为之前陈之遴抢先提出要立即处死李三,引发了人们猜疑他是要杀人灭口。在面临郑亲王济尔哈朗调查的压力下,陈之遴终于承认自己与李三有牵连,由此被免除大学士之职,从此失去了顺治皇帝的信任。

从明朝到清朝,冯铨、刘正宗均卷入了南北党争,经历了各种各样险恶的政治风波,对南方籍官员恨之入骨,因而传说是他们二人以乡试“本为遴选真才,以备任使,关系最重”为由,指使任克溥上书揭发李振邺等南方大臣,这种说法必然不是空穴来风,两人之后抱着幸灾乐祸的态度推波助澜便是明证。

在随后的调查中,之前风头最劲的李振邺也最先倒霉,并由此牵扯出一大批人来,他的二十五个关系考生一个都没有漏网,其中的祸根就在他亲笔写的那张名单上。当初,李振邺将关节考生写在字条上,交给亲随灵秀去查对。事情完结后,李振邺该当向灵秀要回字条销毁,但他一时忙碌,竟然忘记了。灵秀还是个少年,根本不知道轻重,将字条拿给了同伴冯元看。冯元也是李振邺的家仆,李振邺素来刻薄少恩,冯元一直怀恨在心。他看到字条后,立即如获至宝地夺了过来,据为己有,打算日后作为钳制要挟李振邺的凭据。结果,吏部、都察院调查刚一开始,冯元就拿出了这张条子,铁证如山,按图索骥,名单上的人物也被一网打尽。

李振邺的二十五名关节考生中,排在首位的是浙江云间秀才陆庆曾,但此人恰恰不是入贿者,关节也不是出钱买的,而是李振邺主动送上门的。陆庆曾是明朝礼部尚书陆树声(明朝嘉靖二十年状元)之孙,不但少有才名,且家境富裕,擅园亭之胜,享誉名士二十年,偏偏老来不甘寂寞,参加了北闱考试。他精通医术,曾经治愈过李振邺的怪病,李振邺为了感激,便打算借中试来酬医。但无论是买是送,总是通了关节,陆庆曾也照此被逮捕下狱。他本来家世贵显,是个高枕无忧的富足翁,却因一时功利之心,转瞬身陷囹圄。

当时满汉大臣会审,大学士兼吏部尚书王永吉参与会审此案,十分卖力。满人大学士图海和大臣科尔坤还不懂得什么叫关节,王永吉为了讨好满人,眉飞色舞地给他们解释。结果,李振邺的名单上第二名就是王永吉的亲侄子王树德。这位大老爷登时面如死灰,垂头丧气,不得不照例请求回避,并上疏请罪。顺治皇帝特意下了一旨,说:“王永吉乃朕破格擢用,受恩深厚,未见恪尽职守,实心为国,负朕简任之恩,王树德系其亲侄,岂不知情?着降五级调用。”王永吉被降职后,又惊又怕,很快就病死了。

初审时,同考官中只有李振邺一人查有实据。众同考官都有卖关节之事,却唯独他一人受罚,李振邺自然不甘心,于是检举揭发了张我朴、蔡元禧等人。这些人又检举出其他同考官。一时间,赃官互相攻击,互揭其短,贿赂关节暴露无遗。案情很快就调查清楚了,共审实有四名同考官卖了关节,为李振邺、张我朴、蔡元禧、项绍芳,科臣陆贻吉也作为中间人牵涉其中。

十月二十五日,顺治皇帝谕旨下达:“贪赃坏法,屡有严谕禁饬,科场为取士大典,关系最重,况辇毂重地,系各省观瞻,岂可恣意贪墨行私,所审受贿用贿过付种种实情,目无三尺,若不重加惩处,何以警戒来兹?”(《东华录》)宣布对此案有关人员重加惩处:下令将李振邺、张我朴、蔡元禧、陆贻吉、项绍芳及行贿有据之举人田耜、邬作霖(《丁酉北闱大狱记略》作贺鸣郊)俱着立斩,家产籍没,父母、兄弟、妻子共一百零八人流徙关外的尚阳堡(今辽宁昌图);主考官曹本荣、宋之绳因失察之罪,本该流徙,但因为日夕陪侍皇帝的缘故,特恩姑免之,只是各降五级调用。

此谕旨一下,朝野皆惊。科举作弊历代屡见不鲜,但从来没有处罚如此之重者。清朝之前,科场案的次数发生得不多,对涉案人员的处理无非是革职、流放。清朝史学家赵翼曾说:“唐时之科场处分本轻,至五代时,虽有科场处分,不过降秩而已,宋初因之。如宋真宗时,刘师道之弟刘幾道举进士,暗托考官陈尧咨,于卷中为识号,遂擢第。已而事泄,帝诏幾道落籍,永不予举;师道降忠武军行军司马,尧咨降单州团练使。此为五代及宋科场处分之大概。惟王钦若知贡举时,有任懿者,贿以白金二百五十两,遂得中。后事泄,钦若反委罪于同知举官洪湛,湛遂遭贬斥。赵翼叹道:“纳贿舞弊,仅至窜谪,科场之例,亦太弛纵矣!”(《廿二史札记卷二五》)

清朝立国后,恢复开科取士,科场积弊也沿袭下来。仅顺治一朝而言,自顺治二年(1645)乙酉清朝开科开始,几乎每科都有舞弊案发生。乙酉为清朝第一次举办科举,当年即发生一场大案,不过不是科场案,而是文字狱。河南乡试中,录内称“皇叔父”(指多尔衮)为“王叔父”,主考欧阳蒸、吕云藻均因此被革职,并交由刑部治罪。顺治四年(1647)丁亥会试,同考官袁襜如擅改朱卷,被革职处分。顺治十一年(1654)甲午乡试,顺天主考官范周、吴正治评阅试卷时,只有姓名,全无次第,给谏宋牧民亦称试录程文种种乖谬,并奉旨交刑部。尽管各案均有处罚,但十分轻微,大概正因为如此,所以才人人不以为意,到后来公然买卖关节,肆无忌惮。而顺治皇帝如此重视丁酉顺天科场舞弊案,不但大开杀戒,还株连亲属,视同谋反大逆,实在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也正自顺治皇帝开始,开了“科场作弊者死”之先例。

十月二十七日,李振邺等人被迅速处死。之前找李振邺通关节的尚有不少高官大臣,李振邺一直忍住没有揭发这些大臣,原是指望他们能出面相救。但直到上了刑场,才知道求生无望,立即大声呼叫怒骂,要揭发众大臣贿赂请托之事。不料刽子手没给他机会,手起刀落,终究含恨而死。

据《研堂见闻杂录》记载,下场最惨的是陆贻吉,他是江苏虞山人,崇祯十六年(1643)进士,为举子居间事发后,立即被逮捕入狱。因为他任职吏科给事中,名为监察之官,却作为中间人为举人和同考官牵线搭桥,所以处刑格外重,被腰斩于西市,情状至惨。陆贻吉的妻妾均有绝色美貌,一个儿子才四五岁,均受到牵连,被发配上阳堡为奴。娇妻少子,间关万里,匍匐道左,行人颇为同情,甚至有为之落泪者。

但此案还没有就此了结,顺治皇帝穷追到底,株连甚广,受牵连者达一百多人,以致“朝署半空,囹圄几满”。

顺治十五年(1658)正月十五元宵节之时,顺治皇帝召集中试举人(除去已经因通关节被定罪者)在太和门复试,题目由皇帝亲定,每名考生身后均有一名满兵监视,考生难免惴惴不安。顺治皇帝为了安定人心,特意下谕说:“尽心构艺,不必畏惧。”并派专人为考生供给茶烟,照料甚周。两日后放榜,取中米汉雯等一百八十二名,均准许参加当年会试。只有丁霍某某等八人因文理不通,被革去举人。

四月,“三法司”会审顺天闱案终结,刑部议奏:“王树德、陆庆曾、潘隐如、唐彦曦、沈始然、孙旸、张天植、张恂俱应立斩,妻子父母兄弟流徙尚阳堡;孙伯龄、郁之章、李贵、陈经在、丘衡、赵瑞南、唐元迪、潘时升、盛树鸿、徐文龙、查学诗俱应立斩,家产籍没;张曼、孙兰茁、郁乔、李苏霖、张绣虎俱应立绞;余赞周应绞监候,秋后处决。”跟以往只是罢官、革去功名比起来,处分得很重,案内人犯一律被判了死刑,所不同的只是“立斩”、“立绞”、“绞监候”三种死法各有分别而已。

四月二十二日,已经被判处死刑的四十名案犯突然被提出大狱。按照惯例,朝廷若有斩决,镇抚司开南角门,刑部备绑索、口衔(用以禁止犯人喊叫出声),点刽子手,工部肃街道。案犯听说镇抚司已经打开了南角门,又听说刑部已经准备了四十副绳索、四十枚口衔、四十名刽子手,无不魂飞天外。哪知道出了南角门后,案犯未被五花大绑,被押解去的地方也并非宣武门外菜市口的刑场,而是太和门。原来顺治皇帝认为人命关天,担心其中或有冤情,决定再亲自审讯一遍罪犯。皇帝亲审非同小可,刑部、大理寺各方人马无不到场,一干刑具也应有尽有,摆在一旁,案犯中吓得便溺齐出者大有人在。

在刑具的威逼下,王树德等人均供认作弊事实。只有张天植一人不肯屈服,自陈说:“孤踪殊遇,臣男已蒙荫,富贵自有,不必中试。况又能文,可以面试。”(《清稗类钞》)

张天植,字次先,号蘧林,浙江秀水(今浙江嘉兴)人,顺治六年(1649)进士第三名(探花)。据说他曾馈送南方权臣陈名夏白银五百两,得以荐官为翰林院编修,由此被卷入了南北党争。但他依附弹劾陈名夏的宁完我,得以免祸,官至礼部右侍郎。他后来是如何卷入丁酉顺天科场案,名字竟然出现在李振邺的关节名单上,具体情由不得而知。说起来确实很不合道理,他本已经是富贵等身的探花,为何还要再参加乡试?但白纸黑字,有李振邺亲笔书写的纸条为凭,他无论如何辩解都脱不了干系。也有传闻说,张天植的倒霉与南北党争有关。种种迷雾,种种流言,一切都表明,丁酉顺天科场案已经超乎了一般的科场案。

顺治皇帝对张天植的态度很是恼火,下令用刑。校尉虾(侍卫,满语称“虾”)立即上前夹住张天植的一只脚。但张天植仍然不肯承认,说:“恩赐死,无曲辞。若欲屈招通关节,则必不承受。”顺治皇帝听了这句话后,“上回面向内久之”,显然内心大起波澜,但其真实想法到底如何,却是秘不可知。有传闻说顺治皇帝钟爱的董鄂妃在这时候派人劝慰了天子。从时间上推断,董鄂妃此时因操劳过度和丧子之痛,已经病倒在床,按理已经完全没有心情来关注宫外之事。不论真实情况如何,许久后,顺治皇帝终于派侍卫传话给张天植说:“朝廷待汝特厚,汝前被论出,朝廷特召内升,何负于汝?平日做官,亦不甚贪猥,奈何自罹于辜?今俱从轻,各拿送法司。”虽然驳斥了张天植的话,但已经清楚下令要对所有案犯从宽处理,免除死刑,各自在长安街责打四十板后,流徙尚阳堡。

一干犯人死里逃生,转瞬又被押到刑部在长安街临时设下的公案,要当众杖打。轮到五十多岁的老名士陆庆曾时,监视的刑部堂官见他白发苍苍,不禁起了怜悯之心,相顾惋惜嗟叹。刑部皂役刚刚恶狠狠地打了两板子下去,陆庆曾已是血迹斑斑,说不出话来。刑部侍郎杜立德便忍不住了,拍案而起,呵斥道:“皇上以天恩特赐宽宥,你们却欲置之死地,这不是有意辜负上意吗?虽然是打四十大板,皇上的意思不过是示辱而已。如果我理解错了,我自己一个人承担。但你们不听我的话,我现在就踢死你们。”皂役被吓住了,于是下手轻了很多。于是,自陆庆曾起,后面的案犯均少了不少皮肉之苦。

案犯中的孙旸被判流刑,其父母、兄弟、妻子也该流配尚阳堡。孙旸的亲哥哥孙承恩在顺治十一年(1654)以太学生参加顺天府应试,居首荐,次年参加会试,中副榜。但孙旸遭殃时,孙承恩意外逃脱了牵连,而且参加了顺治十五年(1658)的会试。顺治皇帝在殿试阅卷中,看到孙承恩的名字后,突然一时心血来潮,怀疑他与顺天科场案中孙旸是兄弟,于是派遣学士王熙前去询问。孙承恩坦然承认自己是孙旸的亲兄长,表示不能为避祸而欺君。顺治皇帝很赏识他不欺君主的品德,不但免其连坐流徙之罪,还定他为一甲进士第一名(状元)。

之后,顺治皇帝还特意下了一道谕旨,警告说:“自今以后,凡考官士子,须当恪遵功令,痛改积习,持廉秉公。不得以此案偶从宽典,遂视常例,妄存幸免之心,如再有犯此等情罪者,必不姑宥。”

至此,轰动一时的丁酉顺天科场舞弊案宣告结束。这件案子是清朝开国以来第一件科场大案,从案发到结案,前后有半年之久,处分之重,牵连之广,足以震惊全国上下。但人们稍后才发现,与稍晚的江南案比起来,顺天案不过是小巫见大巫,更惊人的一幕还在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