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泰特拉公司的车程本来只要40分钟就够了,可是我却花了一个多小时。心想避开那些脖子上刺青的匪徒。
亚历克斯·罗德里格斯远远站在泰特拉公司停车场的尽头。我停到她的面前,打开一侧车门。
“我可以挤出15……”
“上车。”我说。
她没动。
“上车,”我重复道,“我不想别人看见我们在一起。”
她的脸上掠过一丝我无法读懂的表情。我语气缓和下来,“相信我,亚历克斯。上车吧。”
顿了一下,她上车了。
我把信封里的照片丢到她腿上,然后将车开出停车场,“你看看这些,然后告诉我能想起什么。”
“哦,我的上帝。”她看着照片说,“哦,我的上帝,这是什么?”
“这也是我要问你的问题。这些是保罗留给我的。”
“我什么也不知道,纳特。”
“他从没跟你提过吗?”
“当然没有。”我们停在一个路口,我斜眼望她,“怎么了?这样看我干吗?我告诉过你,纳特,我们俩只是朋友。”
一辆汽车——一辆黑色的美式庞然大物——滑过来停到我们后面。“朋友。”我重复她的话,这会儿我的眼光一直锁定在后视镜上。对面没有车辆通行,我速度一提,闯了红灯。
“你在干什么?”亚历克斯大叫起来。
“惹毛你了?难道在你们公司没见过这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