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付了钱,赶往宾夕法尼亚车站,坐下一班火车回家。上车后一找到座位,我就迫不及待地开始读《父之罪》。
五十五分钟后,我差点坐过站。
妈妈来车站接我。在回家的车上,我和她没说几句话。我一直在读马修。进门之后,我朝姐姐们点了点头,便径直走向卧室继续阅读。
翻版斯蒂芬·金说得没错,马修·斯卡德的确是我想要的。
我一口气读完了三本。我不知道为何自己会对马修产生如此强烈的共鸣,毕竟我们的人生经历有着天壤之别。当时我还从未喝过酒,也从未杀过人——无论是蓄意还是意外——更未曾和女孩接过吻,但不知怎么,我能理解他。
也许是因为马修身上没有一丝矫揉造作。他想喝酒就喝,想打架就打,要是不想和你说话,他绝不会搭理你。就算你是他的客户,他也不会讨好你,不会对你做出承诺一定能查明真相,也不会向你汇报他的一举一动。
马修决不是无知少年。他知道这个世界实际上扭曲不堪,但这不意味着要向它卑躬屈膝。他会为了情报去贿赂警察,但他不会自欺欺人地做出一副无辜的嘴脸。
当时我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年,正被迫学着如何向世界妥协,开始明白成人大都满嘴谎言,而马修·斯卡德绝不迎合他人的作风对我而言如同一股清流。他是一个不完美的英雄,而此前我读过的书里的间谍无一不是万能的超人。马修没有死死守着他性格或特性中的某些东西不放。他清楚这一点,也在读者面前承认这一点,而我正喜欢他这一点。
我现在仍然喜欢他这一点。看完《在死亡之中》后,我决定追完整个系列。和少年时代的其他承诺不同的是,这一次我遵守了诺言。幸运的是,书越来越好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劳伦斯·布洛克有意无意地把他自己和笔下的人物结合在一起。马修在变老,不再喝酒,不再嫖妓,不再……他几乎什么都不再干,只有在他足够在乎或愤怒的时候才会去重操旧业。于是我会再次和马修相遇,尽管我去神秘书店——现在已在市中心——的频率已经大大降低,尽管我看小说的时间也屈指可数,尽管我早已不是当初那名十四岁的少年。
我的儿子已经十五岁。两周前,他首次独自一人坐火车前往华盛顿特区,需要为旅途准备一本书。我带他来到书架前,抽出一本《父之罪》,告诉他:“这是你想要的。”他微微一笑,看上去远远不如我当年兴奋。
书中最后一个故事讲的是马修和米克·巴卢。他俩二十多年的友谊是这个系列的灵魂,也是所有小说里我最喜欢的一段友谊。这是对劳伦斯·布洛克在马修·斯卡德系列中展示的浪漫主义的认可,是对未来和希望的认可,也是对人与人之间的友谊、容忍、荣耀和真实的认可,但其中最重要的是宽恕。两个男人面对面坐着一直待到深夜,这就是宽恕。他们时而侃侃而谈,时而开怀大笑,时而静静坐着,直到第一缕阳光从葛洛根的窗户射进来。这意味着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避风港,在那里没人会对你指手画脚或指摘非难。就算堕落也好、有罪也好,我们可以做真实的自己。马修和米克是有缺陷的,同时也是完美的。当我们与他们为伴时,我们坚信自己也一样。
布莱恩·科佩尔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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