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没吃亏。可是,福尔摩斯先生,我一定要搞清楚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那是些什么样的人?他们为什么要拿我开玩笑——如果真的是开玩笑的话。为了开这个玩笑,他们花的钱可不少啊,一共有三十二英镑呢。”
“这点我们一定会努力帮你调查清楚的。但威尔逊先生,我也要问你一两个问题。第一个,那个让你看广告的伙计,到你那里多久了?”
“他大约是在事发前的一个月到我这儿的。”
“怎么来的?”
“他看到了我的应征广告。”
“只有他一个人应征吗?”
“不,应征的有十来个人。”
“那么你为什么要选他呢?”
“因为他看起来很聪明,而且要的钱也不多。”
“实际上他只要了一半工资?”
“这个叫文森特·斯波尔丁的伙计长什么样?”
“他个子不高,身体强壮,动作很利落;年纪看起来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是脸上的皮肤却很光滑,前额上还有一块被硫酸烧出来的白色伤痕。”
福尔摩斯在椅子上挺直了身子,看起来非常兴奋,他说:“我都猜到会是这样了。他的两只耳朵是不是还穿了戴耳环的孔?”
“没错,先生。他告诉我,那是他年轻的时候让一个吉卜赛人给他穿的。”
“哦,”福尔摩斯说着,慢慢陷入了沉思之中,“他现在还在你那儿吗?”
“哦,是的,我来的时候他还在呢。”
“你离开的时候,都是他照料生意吗?”
“先生,对于他的工作,我真是没什么可抱怨的,上午本来就很少会有什么买卖。”
“好了,威尔逊先生,我将会在一两天内把关于这件事的看法告诉你。今天是周六,我想我们到周一就能得出结论了。”
客人走后,福尔摩斯对我说:“行了,华生,你觉得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我如实回答说:“这件事太离奇了,我什么都没有看出来。”
福尔摩斯说:“一般来说,一件事越是稀奇,真相大白之后,就越是不显得那么高深莫测。那些毫无特色、普普通通的罪案才真正会带给人迷惑。这就如同一张平凡的面孔最难辨认一样。我必须马上采取行动着手处理这件事。”
我问他:“那你准备去做些什么呢?”
他答道:“抽烟,这样的问题要抽上足足三斗烟才能解决;另外请你在五十分钟内别跟我说话。”他在椅子里蜷缩起来,瘦削的膝盖几乎碰到了他的鹰钩鼻子。他闭着眼睛在那里静坐,嘴上叼着的那只陶制的黑色烟斗,活像某种珍禽又尖又长的嘴。我当时觉得,他一定是进入梦乡了,于是我也开始打起了瞌睡;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从椅子里跳了起来,一副成竹在胸的神态,之后将烟斗往壁炉台上一放。
他说:“圣詹姆士会堂今天下午有萨拉沙特的演出。怎么样,华生?你的病人能留给你几小时的空闲时间吗?”
“今天我没什么安排。我的工作一直都是比较清闲的。”
“那就走吧,把帽子戴上。我们会路过市区,还能顺便吃个午饭。我发现节目单上的德国音乐真不少。我认为德国音乐要比法国或者意大利的音乐更为动听。听了德国的音乐,会令人深省的。我正需要进行一番内省。走吧。”
我们乘坐地铁到达了奥尔德斯盖特;又走了几步路,就来到了萨克斯—科伯格广场,我们的委托人在上午讲的那个奇特的故事就是在这里发生的。这里都是一些破败狭窄而又硬撑场面的简陋街巷,一道周围有铁栏杆的围墙之内排列着四排灰暗的两层砖房。院子里的草坪上杂草丛生,上面有几株枯萎的月桂小树,在这种烟雾弥漫的环境中很不适宜地顽强挺立着。街道拐角的一座房子上边,装着三个镀金的圆球和一块棕色的木板,上面写着“杰贝兹·威尔逊”几个很大的白字,这个招牌告诉人们,这里就是我们那个红发委托人的店铺。福尔摩斯停在那座房子前面,歪着头仔细打量着这座房子,皱纹密布的眼皮遮盖下的眼睛正熠熠放光。之后他漫步在街上,接着又返回了那个拐角,全神贯注地观察着那些房子。最后他回到了那家当铺门前,用力地拿手杖敲打了几下那里的人行道,然后就走到当铺门口去敲门。一个看上去精明强干、胡子刮得很干净的年轻人马上就给他开了门,要把他让进去。
福尔摩斯说:“打扰了,我想打听一下,到斯特兰德的话应该怎么走?”
那个伙计马上回答说:“走到第三个路口右拐,再到第四个路口左拐。”之后就连忙关上了门。
当我们离开那里的时候,福尔摩斯说:“那个小伙子还真是精明能干。据我推断,整个伦敦,他应该算是第四个精明能干的人;至于说胆略,我还不能确定他是不是排第三。我对他还是有所了解的。”
我说,“很明显的,威尔逊先生的这位伙计在整个神秘的红发会事件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我猜想你去问路只不过是想看他一眼而已。”
“并非如此。”
“那你是为了什么?”
“我要看的是他裤子膝盖那个部位。”
“那有什么好看的?”
“我的确看到了预料中的东西。”
“你为什么要用手杖敲打人行道?”
“我亲爱的医生,现在最需要的就是留心观察,而并非谈话。我们进行侦查的地方正是敌人的领土。萨克斯—科伯格广场的一些情况我们已经知道了。现在让我们去调查一下广场后面吧。”
当我们从偏僻的萨克斯—科伯格广场拐角处转过去的时候,一种截然不同的景象呈现在我们面前,就如同一幅画的正反面一样。我们面前的街道是市区通向西北的一条交通动脉。一股熙熙攘攘的人流堵塞住了这条街道;在这股人流之中,有顺流的,也有逆流的。人行道因为这些蜂拥而来的无数行人而被踩得发黑。当我们看到那一片华丽的商铺和富丽堂皇的商业楼的时候,简直无法相信这些楼宇和我们刚刚离开的那片死气沉沉的广场是紧靠在一起的。
福尔摩斯站在街角顺着那一片房子望去,说道:“让咱们看看,我觉得应该把这里的这些房子的顺序都记住。准确地了解伦敦已经成了我的一种癖好。这里有一家烟草店,叫‘莫蒂然’,那边还有一家卖报的小店!再往那边走就是城市与郊区银行的科伯格分行,接着是素食餐馆、麦克法兰马车制造厂,就这样一直延伸到另一个街区。好了,医生,我们的工作已经完成了,该去放松一下了。每人来份三明治,再来一杯咖啡,之后到音乐会的场地去转转,那里的一切都是悦耳、优雅且和谐的,至少那里不会有给我们出难题的红头发委托人。”
福尔摩斯是个热情奔放的音乐家,他不但自己演奏技艺精湛,而且还是个才艺超群的作曲家。他一下午都坐在观众席中,看起来非常愉快,随着音乐的节拍,他轻轻地挥动着瘦长的手指;他脸上带着微笑,而眼睛里却又略带伤感,就好像进入了梦乡。这时候的福尔摩斯和那个厉害的侦探,那个多谋善断、铁面无私、果敢敏捷的刑事侦探福尔摩斯已经大不相同了,甚至可以说是判若两人。当他那古怪的双重性格更替出现时,就像我经常想的一样,可以说他的那种极度的细致与敏锐和偶尔在他身上占有主导地位的适宜般的沉思的神态,会形成鲜明的对比。他经常像这样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有的时候非常憔悴,而有的时候却精力充沛。我非常清楚,他最认真的时候,就是连续几天坐在扶手椅上苦思冥想地构思和创作的时候。强烈的追捕欲又往往突然地支配他,而在这个时候,他高超的推理能力就会成为一种直觉,使得那些并不了解他的人会以一种惊讶的眼光,把他当成是一个无所不知的知识超人。就在那天下午,我看到他沉浸在圣詹姆士会堂的音乐声中的时候,我就已经预感他发誓要追捕的人快要倒霉了。
我们听完音乐走出大厅,他对我说:“医生,你是打算要回家了吧。”
“的确应该回去了。”
“我还有点儿事需要办,大概要花几个小时才能做完。这次科伯格广场的事可是一桩非常严重的案件。”
“为什么这么说呢?”
“一桩严重的犯罪行为正在某些人的谋划之中。我有绝对充分的理由坚信我们会及时制止他们。可今天是周六,那事情就有点儿复杂了。我今晚需要你的帮助。”
“什么时候?”
“十点钟就可以了。”
“那么我就在十点钟到贝克街。”
“很好。但是医生,这次可能会有点儿危险,请把你在服役时使用过的那把手枪放在口袋里。”他挥了挥手,转过身离开,很快就消失在人群里。
我觉得,我自己并不比我的那些朋友们愚钝,但是自从认识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我总会感受到一种压力:我还是太笨了。就从这件事来看,他所听到的我全部都听到了,他所见到的我也全部都见到了,但从他所说的话中完全可以看出,他不但非常清楚已经发生了什么,而且还知道即将要发生什么;但是在我看来,这件事依然是一片混乱。当我坐车回到在肯辛顿的家时,我又从头至尾将事情梳理了一遍,从抄写《大英百科全书》的那个红发人的不同寻常的遭遇,到勘察萨克斯—科伯格广场,到分手时福尔摩斯对我所说的那些不祥的预示。他要在夜间做什么?为什么还要我把枪带上?我们要去哪里?福尔摩斯似乎已经告诉了我,我们委托人的那个精明强干的伙计是个难对付的家伙,这家伙可能耍一些狡猾的花招。我总希望能把这些事情理出个头绪,结果还是在失望之中作罢,最后只好将它们暂时放在一边,反正一到晚上就会真相大白了。
我离开家的时间是九点一刻,我从公园穿过去,这样就可以穿过牛津街直接走到贝克街。门口停着两辆双轮双座马车。当我来到过道的时候,就听到楼上传来了声音。当我走进福尔摩斯的房间时,看见他正和两个人说得相当热烈。其中一个人是警局的侦探彼得·琼斯,另一个人面黄肌瘦,个子比较高,他头上戴着一顶很有光泽的帽子,身上穿着一件厚厚的、看起来非常考究的礼服大衣。
福尔摩斯说:“好了,咱们的人都来齐了。”他一边说着,一边扣上他粗呢上衣的扣子,又从架子上取下了他那根笨重的打猎用的鞭子。他又对我说:“华生,苏格兰场的琼斯先生我想你认识吧?那么让我给你介绍梅里韦瑟先生,他也是今晚我们这次冒险行动的伙伴。”
琼斯一脸傲慢地说:“医生,你看,我们又再一次在一起搭档追捕了。我们的这位朋友可是一位追捕能手。只在一条老狗的帮助下,他就会将猎物捕获。”
梅里韦瑟可并不乐观,他说:“但愿这次的追捕不会成为一次徒劳无功的行动。”
琼斯警探却趾高气扬地说道:“先生,你应当对福尔摩斯先生抱有信心才对,他有他自己的法子。恕我直言,他的那些办法有点儿太异想天开,但他至少具有成为一名侦探所必须要有的素质。有那么几次,比如阿格拉珍宝大盗窃案和肖尔托凶杀案,他判断得比官方侦探还准确。我这样说也并非夸大其词。”
那个陌生人闻言说道:“琼斯先生,既然你已经这样说了,那我就没有意见了。但我还是需要声明,我把打桥牌的时间都错过了,这可是我二十七年来唯一一次周六晚上没有打桥牌。”
歇洛克·福尔摩斯说:“我想你会觉得,你在今晚所下的赌注要比你以往所下的都大得多,而且这次牌局绝对堪称激动人心。梅里韦瑟先生,对你而言,赌注大约会有三万英镑;而对琼斯先生你来说,那个赌注就是你要逮捕的人。
“梅里韦瑟先生,约翰·克莱,这个盗窃犯、杀人犯、诈骗犯、抢劫犯,是个年轻人,但他却是一个犯罪集团的首脑人物。我觉得逮捕他比逮捕伦敦的其他任何罪犯都要重要,他是个值得留心的家伙。这个年轻的约翰·克莱,祖父是王室的公爵,而其本人曾经就读于伊顿公学和牛津大学。他的脑袋瓜就像手一样灵活。虽然我们经常能够得到他的一些线索,但我们始终不清楚他人到底在哪里。他上个星期在苏格兰砸烂了一个婴儿床,而下个星期却在康沃尔筹款兴建了一个孤儿院。我注意他很多年了,但是从未见过他。
“我希望今晚能高兴地为你介绍一下。我曾经和这个约翰·克莱过了一两招。我同意你刚才的说法,他是一个盗窃集团的头目。好了,现在已经过了十点,是时候出发了。你们二位如果想坐第一辆马车的话,我和华生就坐第二辆马车跟在后面。”
道路非常漫长,歇洛克·福尔摩斯的话说得也非常少;他靠在车厢的座位上,哼着当天下午听过的那些乐曲。马车在点着许多煤油灯的望不到尽头的马路上行驶,最后到了法林顿街。
福尔摩斯说:“咱们现在离那儿不远了。梅里韦瑟是个银行董事,他觉得这个案子很有意思。我觉得叫琼斯过来也有好处。虽说就他的能力来说,他绝对算是个蠢货,但他的人还算不错。至少可以肯定的是他有一个优点,一旦发现了罪犯,他就会像一条獒犬一样勇猛,像一只龙虾一样顽强。好了,咱们到了,他们正等着我们呢。”
我们来到了今天上午去过的那条拥挤不堪的大街。打发走了马车之后,梅里韦瑟先生带领我们走过了一条狭窄的通道,他打开门让我们进去。门后是一条小走廊,尽头有一扇巨大的铁门。梅里韦瑟先生打开了那扇铁门,进去之后是一条盘旋式的石板台阶,台阶通向另一扇大门。梅里韦瑟先生停下来点着了提灯,之后带着我们沿着一条散发着泥土气息的通道向下走去,接着再打开了第三道门,进入了一个有着拱顶的庞大的地下室。那里到处都堆着板条箱和巨大的箱子。
福尔摩斯提起灯四处观察,他说:“想要从上面突破这样一个地下室可不那么容易。”
梅里韦瑟先生一边用手杖敲着地上的石板一边说:“想要从地下突破也没那么容易。”突然,他惊讶地抬起头来喊道,“哎呀!这下面听起来是空的!”
福尔摩斯带着命令的语气说:“我真的有必要请你安静一点儿!你的行为已经使我对这次行动能否取得胜利产生了质疑。请你找个箱子坐上去,别再干扰了好不好?”
这位庄重的梅里韦瑟先生只好找了个板条箱坐上去,一脸受了委屈的表情。这时候福尔摩斯在石板地上跪了下去,拿着放大镜借助提灯开始仔细地检查石板之间的缝隙。他用了很短的时间就完成了检查,直起腰站了起来,并将放大镜放回口袋。
他说:“我们至少还要等一个小时,因为在那个憨厚的当铺老板睡着之前,他们是不会采取任何行动的。之后,他们就会抓紧时间急忙动手,因为他们的动作越快,逃跑的时间就越充裕。医生,你应该已经猜到了,我们现在所处的地方是伦敦的一家大银行的市内分行的地下室。这家银行的董事就是梅里韦瑟先生,他会告诉你为什么伦敦那些大胆的罪犯会对这个地下室下手。”
那位董事压低声音说:“这里放着法国黄金。我们已接到了几次警告,说有人可能会打这些黄金的主意。”
“法国黄金?”
“没错,就在几个月之前,我们得到了一个增加我们的资金来源的机会,为此我们向法兰西银行借了三万法国金币。现在大家都清楚,我们一直没时间将这些钱开箱取出,所以还放在地下室里保管。我现在坐着的这个板条箱子里面就放着两千法国金币,都是用锡箔一层一层地包裹着的。现在我们的黄金储备量比一家正常的银行分行所拥有的要大得多,对于这件事,董事们一直很不放心。”
福尔摩斯说:“他们不放心是可以理解的。现在我们是时候来安排一下接下来的计划了。我敢说整个事情在一小时之内就会真相大白。那么,梅里韦瑟先生,我们必须先用布罩将这些提灯罩住。”
“就这么摸黑儿守候吗?”
“恐怕只好如此。我的口袋里装着一副牌。我原本还想,咱们刚好四个人,或许还可以玩一会儿桥牌。但是我看现在敌人已作好准备了,我们可不能冒打草惊蛇的危险。首先,我们一定要选个好位置。这些人都是无法无天的家伙,但我们会打他们个措手不及的。我们要小心谨慎,否则恐怕免不了会受到一些伤害。我会站在这个板条箱后,你们都到那些箱子后面藏起来。当我把灯光照向他们的时候,你们就尽全力跑过去。医生,要是他们开枪的话,你就不必手下留情,将他们全打倒。”
我把左轮手枪装上子弹,放在我身后的那个木箱上。福尔摩斯把提灯的滑板飞快地拉到灯的面前,这样我们就完全处于黑暗之中了——我从来都没有在如此漆黑的地方待过。我们能够感觉到的只有被烤热的金属气味儿,灯依然点着,只要一有信号就可以马上亮起来。我安静地等待着,神经紧绷,置身于这样阴冷黑暗的地下室之中,令人备感压抑和沮丧。
福尔摩斯压低声音说:“他们的退路只有一条,就是退回到屋子中去,之后再退到萨克斯—科伯格广场。琼斯,你应该已经照我说的去办了吧?”
“现在已经有一个巡官和两个警官在前门那里守候了。”
“那么我们堵死了所有的漏洞,现在只需要在这里静静地等待了。”
时间过得非常慢!事后我们对了表才知道,那时一共等了一小时十五分钟,但我却觉得那简直是通宵达旦,就像熬了整整一夜,似乎马上就快天亮了。因为我不敢做太大的动作,所以手脚都已经开始发麻。我的神经紧张到了极点,全神贯注地听着周围的声音,不仅可以听到同伙们轻轻的呼吸,而且连那银行董事很轻的叹息和那大块头琼斯又深又粗的吸气声我都能分辨出来。我越过面前的箱子向前望去,可以看到石板的方向。忽然之间,我隐约发现那里闪起了亮光。
最初,那只是星星点点的灰黄色的光亮在石板地上闪动;不久火星就连成了一条黄色的光束。地面忽然之间似乎悄悄地出现了一条裂缝,从下面伸出了一只手,那只手又白又嫩如同女子,手在有亮光的那一小块地方摸索着。大概过了一分钟左右,那只指头蠕动的手终于探出了地面。之后就如同它的突然伸出一样,猛然间又缩了回去,周围恢复到一片漆黑,只是石板缝里有一点儿灰黄色的火星闪烁着。
但那只手只是消失了一会儿。一种刺耳的撕裂声突然响了起来,地板中间的一块宽大的白石板翻了起来,下面马上显现出一个方形的缺口,缺口处随即投出一丝提灯的亮光。边上露出一张孩子一样清秀的脸,这个人警觉地朝四周观察了一番,之后两手扒着那缺口的边缘向上攀爬,直到肩膀和腰部都到地面上,然后单膝跪在洞边。很快地,他站在洞口一边,将另一个同伙拉了出来。那个同伙同样也是个动作灵活敏捷的小个子,面色有些苍白,生着一头鲜红而蓬乱的头发。
他低声道:“一切都正常。凿子和袋子你都带来了吗?天哪,不妙!阿尔奇,跳,赶紧跳,剩下的我来对付!”
这时候歇洛克·福尔摩斯已经跳了过去,将那个偷偷潜入之人的领子一把揪住。另外那个人猛地跳进洞中。这时候我听到衣服撕裂的声音,琼斯一把揪住了他衣服的下摆。一点儿左轮枪管的亮光突然闪现,但拿枪的人随即被福尔摩斯的猎鞭猛然打中了手腕,手枪“当”的一声落到石板地上。
福尔摩斯面无表情地说:“别再徒劳了,约翰·克莱,你就到此为止吧。”
对方非常冷静地答道:“我看也是。但是我想我的朋友却平安无事,虽然你们抓住了他衣服的下摆。”
福尔摩斯说:“门口那边正有三个人等着他呢。”
“哦,看来你们办事还真是周到。我应该夸奖你们才对!”
福尔摩斯回答道:“彼此彼此。你那个红发会的主意很不错,也很有效。”
琼斯说:“你会愉快地和你的朋友会面的。他进洞的速度比我想象得还要快。把手伸出来,让我铐上。”
当手铐戴到我们的俘虏的手腕上的时候,他说:“求你们别用你们的脏手碰我。或许你们还不知道,我可是皇族后裔。另外请你们在和我说话的时候,一定不要忘记先用‘先生’和‘请’字。”
琼斯瞪大了眼睛,忍着笑说:“好吧,‘先生’,请你顺着台阶往上走吧,到上面之后,我们可以叫一辆马车将阁下送到警察局去。行吗?”
约翰·克莱安详地说:“这样还不错。”他向我们三人鞠了个躬,之后就一语不发地在警官的押送下走了出去。
我们跟在他们后面走出地下室,这时候梅里韦瑟先生说:“我真想不出我们的银行该怎么酬谢你们才好。显而易见,你们采取了最为严谨周密的方法侦破了这件案子;这可是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见过的策划得最精心的一起银行盗窃案。”
福尔摩斯说:“我本身就要和约翰·克莱算一两笔账。为了这个案子,我已经花了不少钱,我想这些钱银行会付给我的。可是除此之外,我还得到了一些额外的优厚报酬,从许多方面来看,侦破这个案子的经验都是独一无二的。单单是听到红发会的那个非同寻常的故事就已经是收获颇丰了。”
我们早上在贝克街喝兑苏打水的威士忌的时候,福尔摩斯对我说:“你看,华生,从一开始就能看出,红发会的这个匪夷所思的广告和抄写《大英百科全书》这样的工作的唯一目的,恐怕就只能是让那个稀里糊涂的当铺老板每天都能有几小时不在他的店中。这是一种很新奇的做法,确实很难再想出一个比这更合适的办法。从这个办法无疑能够看出克莱的别出心裁,他利用同伙头发的特殊颜色。每周四英镑的诱惑肯定会引当铺老板上钩。而对他们这些想搞到上千万英镑的人来说,这几个钱又算得了什么?他们在报纸上登了个广告,一个家伙负责搞出一个临时办公室,另一个家伙就撺掇当事人去申请那个职位。这样就可以保证他每天上午都会离开店铺。从得知那伙计只要一半工资的时候开始我就想到了,他去当铺做伙计显然是别有用心的。”
“但你是怎么发现他的动机的呢?”
“要是那个店里有女人的话,我或许会怀疑他只是要搞些庸俗的风流事。但压根就不是那么回事。这个当铺老板做的是小本买卖,店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根本不需要如此精心地策划,又花费那么多钱。所以他们的目标一定不在当铺。那他们要做什么呢?我得知这个家伙喜欢照相,而且还经常出入地下室。地下室!这就是问题所在。接着我调查了那个神秘家伙的情况。这时候我意识到,我这次的对手是伦敦最大胆、最有头脑的罪犯之一,他在地下室里搞了些名堂,而且还连续干了几个月,每天都要干几小时。那就需要再问一下,到底在搞什么呢?我想除了挖一条通向其他建筑的通道之外,恐怕不会是其他的什么东西了。
“在我们到作案地点勘察过后,我心里就清楚了。我用手杖敲打人行道,你觉得很惊讶,我其实是想弄清楚地下室是向前还是向后延伸的。它并非向前延伸。之后我按了门铃,就像我所希望的,是那个家伙开的门。我们曾经过了几招。但在此之前,彼此从未谋面。我几乎没留心他的脸,我想看的其实是他的膝盖。你自己也一定发现了,他的裤子膝盖那里是多么破旧和肮脏。这些情况表明,他花了不少时间挖地道。而到这里唯一没有解决的问题就是,他们挖地道干什么?于是我在拐角那里观察了一番,发现当铺居然紧挨着郊区银行。我觉得问题到此就解决了。当我们听过音乐坐车回家的时候,我去了苏格兰场,又拜访了这家银行的董事,至于最后的结果,你都已经看到了。”
我问他:“你为什么断定他们会在当天晚上就动手呢?”
“哦,红发会办公室关门是个讯号:杰贝兹·威尔逊先生是否身在当铺,他们已经不在乎了。也就是说,地道已经被他们挖通了。而最重要的就是,因为地道有可能会被发现,黄金也有可能被运走,所以他们一定会马上利用这条地道。相对其他日子来说,星期六对他们更合适,这样他们会有两天的时间逃跑。根据这些理由,我推断他们会在当天晚上动手。”
我毫不掩饰内心的钦佩赞叹道:“这一系列的推理真是太棒了。推理很复杂,但是每个环节都证明了你的推理毫无差错。”
他回答说:“这样才使我得以从无聊中解脱出来。”他打了个哈欠,接着说道,“我发现生活真是无聊透顶。我这一生的目的就是争取不在庸庸碌碌中虚度。这些小案子还真是帮了我的忙。”
我说:“你真是为人类造福啊!”
他耸了一下肩说:“哦,总的来说,这或许还能派上一点儿用场。就像居斯塔夫·福楼拜在给乔治·桑的信中说的,‘人是渺小的——著作就是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