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乔治大学神学院已经去世的院长伊莱亚斯·惠特尼有一个兄弟,名叫艾萨·惠特尼,他有很强的鸦片烟瘾。我知道,这个恶习是他在大学读书时的一种非常愚蠢的怪想法造成的。他那时迷上了作家德·昆西所描绘的梦幻和激情,就买来烟草泡在鸦片酊里吸,为的就是获得那种梦幻和激情的感觉。结果和很多人一样,后来才知道自己已经对这东西产生了依赖,那时他已经吸毒多年,无法自拔了,他的亲属和朋友们因此而非常厌恶他,可又不乏怜惜之情。我现在还能记清他的那副神态:青黄憔悴的面孔,眼皮睁不开一般无神,几乎是缩成一团的身体扭曲在一把椅子上,像极了一个家境落迫的贵族子弟。
那是1889年6月的某个夜晚,我家的门铃突然响了起来,此时正是人困意渐生、呵欠不断的时刻。我还是从椅子里直起身来,我的妻子也放下了她手里的针线活,脸上现出十分不愿意被打扰的样子。
“应该是病人,”她说,“看来你又不能休息了。”
我长出一口气,一整天我都忙忙碌碌的,十分疲惫,我也是刚刚从外面回来的。
开门声和急切的话音传了进来,紧跟着就是一阵快步走过地毯的声音。我们的房门随即猛地打开。一位身着深色呢绒衣服,头蒙黑纱的妇女走了进来。
“请原谅这么晚了我还来打扰您!”她说出话来,马上就无法克制自己,快走几步,搂住了我妻子的脖子,趴在她的肩膀上啜泣起来。“天啊!我怎么这么倒霉!”她哭着说,“我多么需要有人能给我一点儿帮助啊!”
“啊!”我妻子一下子揭开了她的面纱,“凯特·惠特尼,是你啊。我可真的被你吓着了,凯特!你走进来时我一点都没认出是你!”
“我已经毫无办法了,我只能直接来找你。”我对这样的事情司空见惯。每当有人发愁的时候,总来见见我的妻子,就如同黑夜里的鸟儿为寻找慰藉一齐飞向灯塔一般。
“你能来我们很高兴!只是,你先喝一点掺水的酒吧,好好平静一下,然后我们再谈谈发生了什么事,需不需要我先让詹姆斯去就寝,这样行吗?”
“不,不,不用!我也想听听大夫的意见。这件事和艾萨有关,他已经两天没回来了。我现在害怕极了!”
凯特是我妻子的一个老朋友和老同学,她们俩相当熟稔,她曾经不止一次地把她丈夫带给她的苦恼向我们诉说。我们能有什么办法呢,只能尽量找些无关痛痒的话来劝说她,比如,她现在知道她的丈夫在哪儿,我们有没有可能帮她找回她的丈夫。
但她似乎知道一些。她说她得到过确切的消息,最近他难以忍受烟瘾时,就会去老城区东边的一个大烟馆过瘾。可是截至目前,他虽到处游荡,但从不超过一天,他每天晚上都会抽搐着身体、没精打采地回家。可这次不一样,他已经四十八个小时没回来了。也许现在还躺在那个地方,和码头上的社会败类躺在一处吞云吐雾。也可能睡了过去,他要从鸦片带给他的迟钝中醒过来。到那儿就能找到他,她也确信这一点,那个地方就是天鹅闸巷的黄金酒店。可她又能如何呢?一个年轻柔弱的女人家出现在那种地方就够引人注目了,何况还要把厮混在一堆凶汉中的丈夫带走呢?
就是这么个情况,而且办法似乎也只有一个。我在想自己是否应该陪她去找她的丈夫呢?可总觉得哪里不对,是的,又何必让她跟我去呢?作为艾萨·惠特尼的医药顾问,我对他还是有着一定的影响力的。要是我一个人去,问题也许会简单一点。于是我对她说,要是他真的就在她刚刚提到的那个地方,那两个小时之内,我就会雇辆马车送他回家去。因此,还不到十分钟,我就告别了我那舒适的扶手椅和温暖的起居室,乘坐一辆双轮马车,向东前往天鹅闸巷的黄金酒店。我本就觉得这趟差事有些离奇,可直到后来我才真正知道它到底有多么令人不可思议。
不过,在这次探奇之旅的开始阶段,我并没遇到什么困难。天鹅闸巷污浊得比较严重,它就位于伦敦桥东沿河北岸的高大码头建筑物之后。那边有一家销售便宜成衣的店铺和一家杜松子酒店,旁边就是一条直通一个好像洞穴般的黑色豁口的陡峭楼梯,我终于看到了我要寻找的烟馆。我让马车在这儿停下,然后顺着阶梯走了下去。每天络绎不绝的醉汉早已把这阶梯的石级中部踩踏得很不平整。门上挂着的一盏油灯闪烁不定。借着一点灯光,我摸到了门闩,打开门进入了一个又深又矮的屋子,深棕色的鸦片烟雾弥漫了整个屋子,一排排木榻在靠墙的位置,就和移民船前甲板下的水手舱差不多。
在微弱灯光的照耀下,能隐约看见几个人歪在木榻上,有的耸肩垂头,有的屈膝蜷卧,有的向后仰着头,有的把下巴朝向上方,从多个角落传来的失神眼光都对准了新来的客人。在数不清的黑影中,一些地方出现了红色的小光环,微微闪烁着。点燃的鸦片在金属烟斗里被人吮吸时就是这幅情景。大多数人还是静静地躺着,也有少数人在自言自语,还有几个人在用一种怪异、阴沉而单调的语音窃窃私语着——这种谈话还是滔滔不绝的,他们讲着自己的心事,毫不理会别人对他讲的话。在屋子的另一端还有一个熊熊燃烧的小炭火盆。一个瘦高的老头就坐在盆边的一只三足木板凳上,双手托腮,两肘在膝盖上支着,盯着炭火看。
我走进屋时,一个面容憔悴的马来人伙计兴奋地朝我走来,把一杆烟枪和一份烟剂递给我,引我来到了一张空榻附近。“谢谢。我不会待很久的,”我说,“对了,我的朋友艾萨·惠特尼先生应该也在这儿,我有事找他。”
我的右边马上有人蠕动着发出声音。透过阴暗的灯光,我看到了面无血色、憔悴不堪的惠特尼,他眼睛睁得老大,盯着我看。
“我的天哪!你是华生!”他喊道,那样子显得既可怜又可鄙,似乎他的每条神经都无法松弛下来。“嘿,我的朋友,现在几点了?”
“应该快十一点钟了。”
“是哪一天的十一点钟?”
“六月十九日,星期五。”
“噢,天哪!难道现在不是星期三?今天应该是星期三,你为什么要吓唬我?”他把头垂下,埋进双臂之间,然后放声大哭起来。
“你别骗自己了,今天是星期五无疑。你的老婆已经等你两天了,你该为此感到羞愧!”
“是!我确实感到羞愧,但你弄错了,华生,我只不过来这里待了几个小时而已,抽了三锅,四锅……我也不知道抽多少锅了。但我会和你回去。我不想让凯特为我担心,我的小凯特多可怜啊!麻烦扶我下!你雇了马车吗?”
“雇了,有一辆车就在外面等着。”
“那好,我和你一起坐车走吧。可我应该欠帐了。麻烦你帮我看看欠了多少,华生。我打不起一点儿精神,我怎么照顾不了自己了啊。”
我屏息敛气地穿过两排有人躺着的木榻间那窄窄的过道,以免闻到鸦片烟那令人作呕甚至发晕的臭气,到处去找店掌柜。当我经过炭火盆旁的一个高个子时,突然有只手猛地拉了我的上衣下摆一下,一个低低的声音传过来:“快走,然后回头看我!”我清楚地听到这两句话。我低头看去,在我身边只有一个老头儿。可他这时还和刚才完全一样,若有所思地坐在原地。他骨瘦如柴,皱纹爬了满脸,衰老地佝偻着,双膝中间靠着一支烟枪,似乎是因为他的疲惫,烟枪才滑下去的。我依照他的话向前走了两步,再回过头看时,不觉吃了一惊。多亏我还算有不错的克制力,这才没叫出声来。他转身对着我,但只有我能看见他。他蜷缩的身体已经伸展开来,脸上密布的皱纹也消失得无影无踪,本来昏花的双眼变得炯炯有神。此时,在炭火盆边坐着,看着惊讶的我而咧嘴笑着的不是别人,就是我的老友歇洛克·福尔摩斯。他暗示我走到他的身边,然后转过身,再用侧面对着众人时,随即又摆出一副极其迟钝、随口胡话的龙钟老态的样子。
“福尔摩斯!”我压低声音对他说,“你怎么到这个烟馆来了?”
“再低声些也没关系,”他回答说,“我的听力还不错。要是你愿意帮个忙,把你那位瘾君子朋友打发开,我倒很愿意和你简短地说上几句话。”
“我的一辆马车就在外面。”
“那好,就让他先坐着回去吧!你对他应该很放心,他这样子估计没有更多精力再去惹麻烦了。你最好再写一张便条,让马车夫把它带给你妻子,就说我有事找你。你去外面稍等一下,五分钟内我就会出来。”
我总是很难拒绝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任何要求,因为他总是用一种很巧妙的温和态度提出自己相当明确的请求。当时我就觉得,只要惠特尼上了马车,我的本来使命就已经完成了。而剩下的事,那就是和我的老友一起携手去完成一次非凡的探奇涉险,而对他而言,探险几乎成了他的生活习惯之一。几分钟的时间我就写好了便条,替惠特尼把账付清,然后把他送上了车,目送马车在黑夜中越驰越远。过了一会儿,从鸦片烟馆里走出一个衰老的人,就这样,我和我的朋友一起走到了街上。走了大约两条街的路程,他始终驼着背,走路东摇西晃,踉跄而行。然后他迅速扫视了一下四周,把身体站直,我和他一起发出一阵大笑。
“华生,我猜,”他说,“你现在知道我除了注射可卡因以及另外一些你作为医生也不太反对的小病外,应该还有个化装癖吧。”
“我确实很难想象会在那里见到你。”
“可是应该不会比我在那个地方发现你更惊奇吧。”
“我来这儿是想找一位朋友。”
“我来这儿是要找一个敌人。”
“你的敌人?”
“没错,这个敌人是天然的,也可以说,我把他当做我的一个捕获物。简单地和你说吧,华生,我在进行的是一场很不寻常的侦查。我在试着从这些烟鬼的只言片语中找寻一条线索,就和我从前和正常人打交道一样。要是有人在那个烟馆里把我认出来,那么,可能眨眼间,我就会送掉性命。之前我曾怀着个人目的去那里侦查过。开烟馆的是个无赖的印度阿三,他曾发誓要向我寻仇。有一个活板门就位于保罗码头拐角处的那所房子后面,一些在月黑风高之夜从那里经过的奇怪东西都曾被它见证。”
“天哪,你难道是说那些尸体?”
“嗯,确实是尸体,华生。倘若我们能在每一个被那个烟馆搞死的可怜人身上拿到一千镑的话,那我们岂不成财主啦。沿河一带最凶狠的图财害命之地莫过于此。我很是担心内维尔·圣克莱尔能进去,但出不来。但这也是我们的圈套的妙处。”他在上下唇间放上两个食指,一声尖锐的哨声跟着响起,马上远处也有一声同样信号的哨声响起,不久,一阵辘辘的车轮声和嘚嘚的马蹄声就传了过来。
“华生,此刻——”福尔摩斯说。这时,从暗中驶出一辆高大的双轮单马车,两道黄色的光芒从两旁的吊灯中射出。“你想和我一起去吗?”
“要是我能帮得上你的话。”
“当然,信得过的伙伴总会有用的;更别提你还是个记事的人。杉园我的房间里有两张床。”
“你是说杉园?”
“没错,那房子是圣克莱尔先生的。侦查时我就在那里住。”
“可它在哪里呢?”
“离李镇不远的肯特郡。我们还需要跑将近二十里的路。”
“我可什么都不知道啊。”
“是的,我还没说,但不久你就会明白所有情况了。上马车吧!就这样,约翰,不劳烦你了,半克朗给你。明天再来等我,十一点钟就行。把马疆绳放开吧,再会。”
他用鞭子轻抽马身,马车跟着就疾驰起来,在穿过了一条条阒无人迹的街道后,路面一点点地变宽了,直到马车飞驰过一座两侧有护栏的大桥,桥下黑魆魆的河水向前流去。车子的前方则是一片堆着砖堆和灰泥的荒地,周围一点儿动静都没有。有的只是偶尔经过的巡逻警那沉重而规律的脚步声,以及间或经过这里的某些忘情的狂欢作乐者的归途笙歌。散乱的云缓缓从天空飘过,云缝中的一两颗星星闪烁着微光。福尔摩斯沉默不语,驱车前进。他头深垂在胸前,似乎在想着心事。我在他身边坐着,对这件未知的新案子充满了好奇,是什么样的案子竟让他如此耗费精力,但此时却不方便打断他的思路。我们一直走出了好几里,直到郊外的别墅区边缘,他这才摇摇身子,耸了耸肩膀,把烟斗点燃,恢复了以往自鸣得意的神色。
“华生,你很有保持沉默的天赋,”他说,“这一点让你成为一个极难得的伙伴。我对此很是肯定,和别人交换意见,对我来讲也很重要,因为我的全部想法并非都能令人完全满意。我至今难以想出我该如何对今晚那位迎接我们的可爱年轻妇人说些什么。”
“你不记得我什么都不知道了。”
“是啊,在我们到李镇前,我应该还有时间把本案的情节向你讲述清楚。虽然这看起来很简单,但我到现在还没什么头绪。很显然,这件案子线索很多,但我却很难取舍。现在,我还是简单地讲给你案情的经过吧,华生,说不定你能为我的漆黑世界增添一线光明。”
“好的,你说吧。”
“几年前,更确切地说,应该是1884年的5月,有位名叫内维尔·圣克莱尔的绅士来到李镇。这个人非常有钱。他来这儿买了一座大别墅,整治了一个非常优美的庭园,生活也很是豪华。他渐渐在周围交了很多朋友。1887年时,他和当地的一家酿酒商的女儿结了婚,并生有二子。他并无职业,但投资了几家公司。每天早晨他都会进城,下午5点14分乘火车从坎农街回来。而今圣克莱尔先生已经37岁了,无任何不良嗜好,可称良夫慈父,与人无冤无仇。我甚至还可以补充一点,据我调查,他此时的全部债务只有88镑10先令,而他仅在首都郡银行中就存有220镑。所以,他应该不会因财务问题而感到苦恼。
“那是上周一的事情,圣克莱尔先生进城时比每天早很多。他在出发前说自己要办两件重要的事情,而且还答应给小儿子买回一盒积木。巧合的是,那个星期一,他出门没多长时间,他的太太就接到电报要她去取个贵重的小包裹,这是她一直在等着的包裹,已经被送到亚伯丁运输公司的办事处。华生,要是你对伦敦的街道很熟悉的话,你应该知道那家公司的办事处就在弗雷斯诺街。那条街的一条岔道能直通天鹅闸巷,也就是我们今晚见面的地方。圣克莱尔太太吃过午饭就进了城,先在商店买了点东西就直奔那家公司的办事处,把包裹取了出来,然后准备回车站,下午4点35分时她经过天鹅闸巷。这些你都明白吗?”
“很清楚。”
“倘若你还有印象的话,那是个十分炎热的星期一,圣克莱尔太太走得很慢,东张西望,她很想雇到一辆小马车,因为周围的这些街道都不是她喜欢的。当她经过天鹅闸巷时,突然一声尖叫或哭号传了过来,她发现她的丈夫就在三层楼的窗口向下望着她,还在拼命招手,她猛地害怕起来。那扇窗户敞开着,她能清楚地瞧见他的脸,据她说他当时的激动样子十分可怕,他向她拼命挥手,但在刹那之间又消失了,就如同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在他的身后把他猛拉回去。凭着女人那种敏锐的眼光,她突然发现一个地方很不寻常,当他进城时他穿着的是黑色上衣,但这时他的脖子上既没有硬领,也没有领带。
“她知道他一定出了什么事,就顺着台阶跑了下去——那个房子恰好就是你今晚看到我曾待过的那个烟馆——她一下子闯进那所房子的前屋,正当她横穿屋子打算爬上通向二楼的楼梯时,她在楼梯口碰到了我之前提到过的印度人,被他推搡回来。很快,那个家伙的一个丹麦助手把她推到了街上。数不清的疑虑和震惊充斥在她心里,她沿着小巷跑了出去,幸运的是,她来到弗雷斯诺街头时恰好遇到正要去值岗的一位巡官和几名巡捕。巡官和两名巡捕和她回到烟馆那里。虽然那个烟馆老板不断地阻拦,但他们还是进入到刚刚圣克莱尔先生所在的那间屋子。屋里并没有什么他曾待过的迹象。甚至在整个楼层,他们也只见到一个跛脚的、面目凶狠的家伙。这家伙和那个印度人一起赌咒发誓说,那个下午他们没有见过任何人曾到过这层楼的前屋。他们的拒不承认,让巡官很是无趣,并且差不多认定圣克莱尔太太眼花了;就在这时,她猛地大喊一声,一下子扑到了桌上的一个小小的松木盒前,掀开盒盖,一大堆儿童玩具积木被她哗地倒了出来,这些玩具就是他走之前答应带回家的那些。
“这个发现,以及那个瘸子脸上明显的惊愕样子,都让巡官意识到此事的严重性。他们对所有房间都认真地进行了检查,其结果就是这一切指向了一件可憎的罪行。陈设简朴的前屋是为起居之用。这间屋子一直通向另一间小卧室,从那间小卧室望去,则是一段码头的背部。一段窄长的地段连接着码头和卧室窗户,以及退潮时干涸,但在涨潮时却有至少四英尺深的河水。卧室的窗户相当宽敞,可从下边打开。在搜查房间时,他们在窗框上发现了斑斑血迹,有几滴还一直滴在卧室的地板上。而在前屋,圣克莱尔先生的全套衣服被发现在一条帷幕的后面,缺的只有那件上衣。这里包括他的靴子、袜子、帽子及手表。但在这些衣物上都无法看出有任何暴行的痕迹,而且也没有发现圣克莱尔先生的踪影。显然他应该是从窗户跑出去的,因为这附近没有任何别的出路。但窗框上残留的不祥血迹,却向人们昭示着他游泳逃生的不可能性,因为在这幕悲剧发生的同时,潮水已经涨到了顶点。
“再向你介绍一下那几个和本案有很大牵连的歹徒吧。那个印度阿三劣迹斑斑,是个闻名遐迩的浑蛋。但是,根据圣克莱尔太太的描述,仅仅在她丈夫出现在窗口几秒钟后,这家伙就赶到了楼梯口那里。因此他应该只是这桩罪案的帮凶罢了。他辩解说自己毫不知情,他推说自己并不关心楼上租户休·布恩的任何行为。他也对圣克莱尔先生的衣物何以出现在那间屋子里支吾不清。
“这就是印度阿三老板的情况。而那个险恶的瘸子则在三层楼上住,他应该最后亲眼看到过圣克莱尔先生。他的名字叫休·布恩,他那丑恶的面孔为来到伦敦旧城区的人们所熟悉。他靠乞讨过活,为了避免警察的管制,他往往扮作一个卖蜡火柴的小贩。从针线街往南走一点,在左手那边,你能看到那里的一个小墙角,他每天都会坐在那儿,把腿盘着,几盒少得可怜的火柴就放在膝上。因为他那副惹人哀怜的长相,施舍给他的钱就像雨点般地飞进他搁在人行道边的一顶油腻不堪的皮革帽子中。在我想要了解他是如何以乞讨为生的情况之前,我还曾多次观察过他;但或许只有真正了解他的乞讨状况后,我才因他在短暂时间内的收获之多感到吃惊。你知道他的形象有多么异常,从他面前经过的人似乎没有不看他一眼的。一头红发蓬松着;一块伤疤把那张苍白的面孔弄得难看至极,只要伤疤一收缩,上唇的外部边缘就会翻卷上去;那副下巴如巴儿狗一般;与头发的颜色截然相反,他长着一双目光锐利的黑眼睛,这样的衣服妆容和一般的乞丐该有多么大的不同啊。而且,他显然还有着超群的智力,即使过路人投给他的是毫无用处的破烂东西,他也有话搭讪。而今我们已经知道他就是那个在烟馆寄宿的人;而且,要是有个人最后目睹了圣克莱尔先生,那就只能是他。”
“可他是个瘸子啊!”我说,“他这样的一个人怎么能对付一个年轻力壮的男子呢?”
“要是只看走路这一点,他一瘸一拐,确实是个残废人;但毋庸置疑,在别的方面,他显然营养充足,很有力气。也许你知道的医学经验能帮助我们,华生,一肢不灵是个弱点,但它常常能因其他肢体的特别健壮有力而得到补偿。”
“嗯,也许,你还是继续说下去吧。”
“一见窗框上的血迹,圣克莱尔太太马上就晕了,一位巡捕驾车把她送回了家——即使她留在现场也毫无用处。负责本案的是巴顿巡官,他把所有房屋都仔细检查了一遍,但并未发现任何能破案的线索。他们当时犯了个错误,就是并未立刻逮捕休·布恩,这给了他足够的时间和他那位印度朋友相互串供。但这个错误总算很快得到纠正。他被搜查并拘捕起来,但仍没有任何证据能将他定罪。是的,他的汗衫右手袖子上染了些血迹,但他随即指着自己左手第四指指甲边上被刀割破的地方,说是从那里流出来的血;而且还说他不久前曾在窗户那边走过,那里的血斑应该也是这样来的。他称自己从未见过圣克莱尔先生,并且发誓称对于自己房里的那些衣物,他和警方同样深感疑惑。而对圣克莱尔太太提供的曾见到她丈夫在窗前出现的事实,他认为一定是她疯了,否则就是做梦。可是尽管他不停抗议,他还是被带到了警察局。而烟馆这边,巡官留在了那所房中,寄希望于退潮后能得到些新线索。”
“居然真的有新线索,尽管泥滩上并没有出现他们害怕找到的东西。因为他们找到的是内维尔·圣克莱尔的上衣,而不是他本人。退潮后的泥滩上,只有这件上衣留了下来。你猜猜他们在那件衣服的衣袋中发现了什么?”
“嘿嘿,你连想都想不到。421个便士和270个半便士塞满了几乎每个口袋。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这件上衣没有被潮水冲走。而人的躯体却不知道哪里去了。那间房子和码头间的潮水退却时十分汹涌。看起来应该是这件上衣因为沉重而被留了下来,而那被剥光衣服的躯体则被冲进了河里。”
“但是,我听你说到,别的所有衣服他们都在屋子里找到了,难道当时圣克莱尔先生身上仅仅穿有一件上衣?”
“不是的,伙计,这件事还能自圆其说。我们假设布恩这个人将内维尔·圣克莱尔推到了窗外,但当时并没有人看到这件事,那他应该干什么呢?第一感觉当然要把屋里这些泄露实情的衣服消灭掉。所以他把衣服抓起来,扔出窗外。可是就在他向外抛时,他接着想到:上衣会在水中漂起来,不会下沉。他已经没多少时间了,因为那位太太要跑上楼来而在楼下吵闹的声音传了上来,或许他已经在他的印度同伙那儿听说了一批巡捕正赶来这里。这是刻不容缓的时候。他马上冲到他密藏乞讨中积蓄起来的银钱的地方。他开始胡乱抓起硬币,尽量往上衣的衣袋中塞去,这样上衣才不会浮出水面,从而深沉水底。他抛出了这件上衣后,还试图用相同方法处理掉别的衣服,但楼下急匆匆的脚步声已经响起——巡捕已经冲了上来,他所能做的仅仅是把窗子关上。”
“这样听起来还是很合乎逻辑的。”
“嗯,但这也仅仅能作为咱们的一个有用的假定,暂时我还没找到更好的。我之前说过,休·布恩已经被关到了警察局里,可是谁也无法拿出什么证据来证明他的罪嫌。很长时间以来,他在人们眼中只是个专门靠乞讨生存的人,似乎他有着安静而无害于人的生活。现在已经有问题摆在我们面前,可这个问题和过去一样仍然远远无法得到解决。我可以提一下这些问题:内维尔·圣克莱尔为什么去烟馆?他在烟馆时究竟发生了什么?现在去了哪儿?他的失踪和休·布恩有何关系?我在想,即使在我所有的经验中,也没有哪件案子,看上去似乎不难,可是却一下子出现了很多困难。”
歇洛克·福尔摩斯一边讲述着这许多奇怪的事情,一边驱赶着我们的马车快速驶过这座大城市的郊区,最后那些零落分散的房子都被我们甩在了身后。马车开始沿着两旁设有篱笆的乡间小路前行。他讲完这些事件时,我们刚好从两个房舍疏落的村庄间穿过,几家窗子内微微闪着灯光。
“我们此刻已经赶到了李镇的郊区,”我的伙伴说道,“虽然我们的旅途不长,但一路上却要接触三个英格兰的郡县,我们的出发地在米德尔赛克斯,然后经过萨里,最后一直到达肯特郡。你看到前面树丛中的灯光了吗?杉园就在那里。一位妇女就坐在灯旁,她心急如焚,我们的马蹄声应该已经传到她那静静谛听的耳朵里了。”
“可你为何不在贝克街处理这件案子呢?”
“很多事情在这儿侦查都要方便得多。而且圣克莱尔太太早就盛情安排了两间屋子给我使用。你不用担心,她肯定十分欢迎我的朋友和伙伴。华生,我并未得到任何和她丈夫有关的消息,此时我还真的很怕见她。瞧,我们已经到了。”
我们的车在一座大别墅前停下了,这是座坐落在庭园中的别墅。这时有个马童跑了过来,把马头拉住了。我和福尔摩斯下了车,接着走上一条直通楼前的、曲折的碎石路。我们来到楼前时,楼门已经打开,门口立着一位白肤金发的小妇人,她身着一套浅色细纱布的衣服,一些粉红色蓬松透明的丝织薄纱边就镶在衣服的颈口和腕口处。灯光照映,更显得亭亭玉立,她一手扶门,另一只手热情地半举着。她微弯着腰,向前探着头,目光热切地凝视我们,双唇微张,似乎是要向我们提出询问。
“噢?”她不禁喊道,“怎么了呢?”接着,她已经看出了我们二人,之前的声音中还充满希望;可一见到我的伙伴摇头耸肩,这声音转而成为痛苦的呻吟了。
“没有好消息吗?”“没有。”
“也没有坏消息?”“也没有。”
“谢天谢地!快进来吧!你们肯定十分辛苦,忙碌了这一整天。”
“华生医生,他是我的好友。他曾在我之前的几个案子里,极大地帮助过我,对他能和我一起来侦查这件案子,我感到十分荣幸。”
“很高兴能认识您,”她说着,和我热烈地握手,“要不是顾及我们受到的打击太过突然的话,我希望您能原谅我们可能对您的招待不周。”
“亲爱的太太,”我回答说,“我是个在战争中磨炼出来的老战士,即使并非如此,也请您务必不要和我客气。其实能在某些方面帮助您或者我的老朋友,我都是深感荣幸的。”
“福尔摩斯先生,”圣克莱尔太太对我的朋友说,此时我们已经一路走到一间灯光闪亮的餐室,桌上是冷餐,“我能不能问您一两个有些直接的问题,希望您能坦率地回答我。”
“可以,你说吧,太太。”
“请您不用担心我的情绪。我还不至于歇斯底里,也不会那么容易晕倒。我只是想听听您心中的看法。”
“哪个方面的呢?”
“请您说实话,您觉得内维尔是否还活着?”
这个问题让歇洛克·福尔摩斯也窘住了。“说实话,请您告诉我!”她又重复了一句,站在地毯上的目光向下直直地盯着我的朋友,此时他正仰着身体坐进一张柳条椅里。
“嗯,太太,我是说实话,我并不能肯定。”
“你的意思是他死了?难道是被谋杀了?”
“我不这样想。也许。”
“他遇害时是哪一天?”
“星期一。”
“可是,福尔摩斯先生,不知道您能否向我解释下我今天接到的他的来信,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突然从椅子里弹起来,就像是触电一般。
“你说什么?”他大叫道。
“没错,就在今天。”她笑着面对我们,手中高举一张小纸条。
“我能看一下吗?”
“没问题。”
他一把抓过那张纸条,把它摊开在桌子上,然后挪过灯,仔细地审视。我也站起来,透过他背后看着那张纸。信封的纸相当粗糙,邮戳盖着格雷夫森德地方,发信日期就写着当天,实际上是前一天,因为我们来时午夜就已经过了。
“字迹太潦草了,”福尔摩斯自语道,“这似乎并不是您先生的笔迹,夫人。”
“确实不是,但信应该是他写的。”
“我还认为,无论是谁写的信封,他都不得不去问一下地址。”
“您为什么这样说?”
“这个人名,您瞧瞧,是用黑墨水写出来的,然后让它自行阴干。但别的字却都呈灰黑色,也就是说这些字在写完后曾用吸墨纸吸过。要是一气呵成,然后用吸墨纸吸过,那么总有些字不会成为深黑色。这个人先写的是人名,又过了会儿,才写好地址,显然他对这个地址并不熟悉。这虽然是个小事,但小事不代表就不重要。现在再让我们好好看看信吧。嘿!这信里还附有别的东西呢!”
“是的,还有枚戒指,这是他的图章戒指。”
“您能肯定这就是您丈夫写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