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让我也发怒了,一些不客气的话脱口而出。‘我明明看到了你的儿子,我觉得你因为个人目的而关起了他。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把他关起来,但我知道他已经没有了行动的自由。我明说了吧,上校,只要不确定我朋友的安危,我就会一直努力来寻找真相的,你的任何恐吓都不会把我吓倒。’
“那个老家伙的脸色变得好像魔鬼一样凶残,我当时以为他真的要动起手来。我刚刚已经说过他是一个狂暴的瘦高老头子,虽然我并不是什么弱者,我想对付他也有一定难度。不过他只是狂怒地瞪了我老半天之后就转身离开了。我呢,早上按时乘火车走了,我的想法是马上来找你并且听取你的意见求得你的帮助,这些就是为什么写信与你约会的缘故。”
以上这些就是我的来访者摆在我面前的全部问题。精明的读者大概已经知道,这个案子要解决起来并不难,极有限的选择答案便可以把问题的根源给解决掉。虽然简单,不过这个案子有些地方却很稀奇有趣,所以我才会把它记录下来。用我常用的那些逻辑分析方法把答案范围缩小。
“那些仆人,”我问,“一共有多少个人?”
“照我估计,大概只有老管家和他的妻子。他家的生活看起来很简单。”
“那么花园小屋里还有没有仆人呢?”
“没有,除非那个留着胡须的矮男人当仆人。不过他的身份看起来并不像。”
“这一点倒是很有启发。你曾经看到过从一所房子往另外一所房子送食物的迹象吗?”
“经你这样一提,我倒是记起来有一次看到老拉尔夫手里提着一个篮子朝着平房的方向往花园里走去。当时我并没有往食物这方面去想。”
“那么你在当地的访问有没有打听到什么?”
“是的。我曾和火车站的站长还有村内旅馆的老板交谈过。我只是很简单地问他们知不知道戈弗雷最近的情况。他们两人都说他去航海周游世界了。他曾回过一次家,不过紧接着就离开了。看来关于他去旅行的这个说法似乎已经被大家接受了。”
“你有没有向他们提过你的猜疑呢?”
“什么也没说。”
“这是一个明智的做法。这件事需要好好调查一番。我得跟你到图克斯伯里旧庄园走一趟。”
“就今天吗?”
当时有一个案子正等着我了结,就是我的朋友华生叙述过的那个修道院公学案。我受到土耳其苏丹的委托,要查办这个案子,如果有延误可能会造成极严重的政治后果。一直等到下周初(是我日记上的记载)我才同詹姆斯·M.多德先生踏上了去贝德福郡的旅程。在我们经过伊斯顿区的时候,我邀请了一位看起来严肃寡言、肤色黝黑的绅士,这是我之前就跟他约定好的。
“他是我的一位非常要好的老朋友,”我对多德说,“请他来这儿可能对案情一点作用也没有,不过也许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现在什么也不用多说,一切到时候就知道了。”
相信只要读过华生写的记录的读者,应该已经很熟悉我的做法,那就是在调查案子的时候我是一个不喜欢多说话,也不愿泄露自己想法的一个人。多德这时候好像有点儿搞不清状况,最后也没说什么,我们三个人抓紧时间继续赶路了。在火车上我又问了多德一些问题,这是我故意让我们那个同伴听见的。
“你曾说过你从窗户里清楚地看见了你朋友的脸,那么你敢肯定那就是他本人吗?”
“我能保证。他当时鼻子就贴在玻璃上,灯光正好照在他的脸上。”
“会不会是一个跟他长得比较像的人呢?”
“不可能,我确定就是他。”
“但是你后来又说他的样子好像变了?”
“只是脸色变了。他的脸色是——这个怎么说呢?——似乎是鱼肚白色,对,就是他的皮肤变白了。”
“是整个脸看起来都苍白吗?”
“应该不是。我当时看得最清楚的就是他的前额那处最白,因为他的额头就紧紧地贴在玻璃上。”
“你当时没喊他的名字吗?”
“我当时吓坏了,所以没有喊。后来我就去追他,结果没追上,我已经告诉过你了。”
我侦查的部分基本已经完成了,只需要再有一个小情况就能全部搞定。在经过一段旅行后,我们终于来到多德向我描述的那座又奇怪又散漫的庄园。老管家拉尔夫为我们开了门。我已经付了一天的马车租金,因此就让我的老朋友在车中坐着等我们,直到需要他时再下车。拉尔夫身材不高,脸上有很多皱纹,身着很传统的黑上衣和带灰点的裤子,较为特别的是,他戴了双黄皮手套,一看到我们他就把手套拽下,甩在门厅的桌子上。正如华生所言,我这个人具备极其灵敏的感官。当时的屋中有一股不太明显的,但有些刺激性的气味。我闻起来似乎它是发自门厅的桌子上。我转过身,把帽子扔在桌上,然后顺手又把它碰到了地上,接着我就弯腰去捡帽子,趁机我就把鼻子靠近手套。果然,我在手套上闻到了一股类似于柏油的怪味儿。我终于完成了侦查,进入书房。看,当我自己记录一件事时总是这么露骨,这可真的不高明!而华生笔下的故事却总能引人入胜,而隐去某些环节不就是他的秘诀吗?
上校当时未在房里,但他一听到拉尔夫的通报就马上赶来了。我们不久就听到他那又急促又沉重的脚步声由楼道传来。他猛地推门闯了进来,胡须倒立,眉眼几乎拧到了一起,可真是个罕见的凶狠老者。他手中还拿着我们的名片,但突然用力一扯,丢在地上,踏上几脚。
“我不是和你说过了吗,你真是个多管闲事的混蛋,我没有允许你登我的门!我不会允许你再来这里,要是你还敢不经我允许就来这儿,我就有使用暴力的权力,小心我枪毙你!我一定会枪毙你!而你,先生,”他又把怒气转向我,“你适用于同样的警告。你那可耻的职业我非常清楚,要是你想显本事可以去别的地方,这里不欢迎你。”
“我不会走的,”我的主顾心意已决,“除非戈弗雷能亲自和我说他的自由未受限制。”
这句话让我们的这位怒气冲冲的主人按了铃。
“拉尔夫,”他大叫道,“马上给本地警察局致电让他们派两位警察来。就说这里有贼。”
“等等,”我赶忙说道,“多德先生,你知道的,埃姆斯沃斯上校有权这样做,我们进入他的住宅确实不对。但另一方面,他也知道你所有的行为都是因为对他儿子的关心。因此我冒昧地说一句,请让我和埃姆斯沃斯上校单独谈五分钟,我能让他改变对这件事儿的成见。”
“我可不会轻易改变,”老上校说,“拉尔夫,马上执行命令。你还在等?快打电话!”
“别这样,”我靠在门上,说道,“你所惧怕的结局可能就源自警察的干涉。”我拿出笔记本写了个字在一张撕下的纸页上,然后把纸递给上校,说:“我们来这里的原因就是这些。”
他盯着纸条,脸上的盛气凌人消失了,只剩下吃惊。
“你是如何知道的?”他有气无力地说道,然后沉重地坐到了椅子上。
“把事情弄清就是我的职业,也是我的业务。”
他坐在那儿陷入沉思,瘦削的手扶在蓬乱的胡须上。终于,他做了一个妥协的手势。
“好吧,如果你们非要见戈弗雷,那就见见吧。我负责不了这事儿,这都是被你们逼的。拉尔夫,去通知一下戈弗雷先生和肯特先生,五分钟后我们过去。”
五分钟后我们果然走上了花园小径,向神秘小屋走去。一位蓄着短须的矮个男子在门口站着,一脸诧异地看着我们。
“这难道不太突然了吗,上校?”他说道,“咱们的计划被完全打乱了。”
“我也是没有办法,肯特先生,我们被迫这样做的。戈弗雷先生在吗?”
“在的,就在里边,”说着,他转过身带我们走进了一间宽大而简单的屋子。屋中的一个人正背朝壁炉站着。一看到那人,我的主顾马上伸出手跑上前去。
“嘿!戈弗雷,真高兴见到你!”
但对方却挥着手让他退后。
“别碰我,吉米。请别走近我。你一定很惊讶!我再也不是那个骑兵中队的棒小伙、一等兵埃姆斯沃斯了,是这样吧?”
他的面容的确十分异常。能看得出他之前是个五官端正、皮肤受过非洲阳光洗礼的漂亮小伙,但现在却有一些怪样的白斑片夹杂在黝黑的皮肤中间,他的皮肤白得异常。
“我之所以不见访客就是这个缘故,”他说道,“你我并不在乎,但我不想见你的同伴。我知道你的好意,但如此一来对我很不利。”
“我只想知道你是否安全无恙,戈弗雷。那天夜里我看到你向我的窗里瞧过,这样我更不放心了,我只想把这事情弄清。”
“老拉尔夫对我说你来这里了,我忍不住要看看你。我多么希望你当时没有看见我啊,后来我就听到你开窗子的响声,我只能尽快跑回小屋。”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
“这事儿说起来倒也不难。”他把一支香烟点燃,接着说道:“你对某天早上我们在布弗斯普鲁的战斗还有印象吗?就是位于比勒陀利亚外边的铁路西线上,你应该听说过我受伤了。”
“我是听说过,但对详细情况却一无所知。”
“当时我们三个人和本部的联系被切断了。地势极不平坦。三个人包括外号叫秃头的辛普森、安德森和我。我们追击着布尔人,但不久他们就埋伏起来,围住了我们三人。他们两人先后被打死,我的肩膀也中了猎枪的子弹。但我拼死在马上趴着,一直跑了几里路后我才晕过去,然后掉下马来。
“一直到天黑,我才苏醒过来,当我试着挣扎着站起来时,感觉糟透了。令我惊讶的是这附近竟然有座房子,很大,还建有南非式的游廊和很多窗子。天气寒冷,那是种夜晚才有的惹人发僵的寒冷,那种冷总能带给人令人厌恶的死亡气息,与爽利明快的晨霜并不相同。简单点说,我感到的寒冷是彻骨的,活着的唯一希望就是想办法前往那座房子。我挣扎着站起来,一步一拖的,似乎已经没了知觉。我只记得自己爬上台阶,穿过一个打开着的门,走进一间放有几张床的大屋子,在一张床上躺倒,嘴里欣慰地哼了一声。床上的被子是摊开的,但我没法管那么多事了。我拉过被子罩在我颤抖的身上,马上就睡熟了。
“第二天早上我才醒来,但迎接我的却不是个健康的世界,而是一个噩梦般的世界。非洲的阳光透过宽大无帘的窗子,这让这间刷成白色的又大又空敞的宿舍看起来格外明亮。一个矮如侏儒的人站在我面前,脑袋大得就像鳞茎球,口中是急切的荷兰话,挥动着一双如海绵一般的变形的人手。站在他身后的一群人似乎都认为这情况相当有趣,但他们的样子却让我不禁打了个寒噤。这些都不是正常的人类,每个人都是歪七扭八或是臃肿变形。尤其是这些丑八怪的笑声比任何声音都更加难听。
“他们看起来都不会英语,但我必须把情况说明白才行,因为大脑袋越来越生气,后来开始用他那变形的手怪叫着往下拉我,根本不管我的伤口流出殷红的血液。这个小怪物力气很大,如果不是有个年长的负责人听到这屋的杂乱声音而走过来,我真的无法想象会被他整成什么样。他用荷兰话说了几句,拉我的人就走开了。他这才转向我,惊讶地看着我。
“‘你为什么要跑到这儿来?’他惊讶地问道,‘不要动!我看得出你身体很虚弱,你肩上的伤也需要治疗。我就是个医生,我这就找人帮你包扎。但是,小伙子!这里的危险一点不亚于战场。你所在的地方是麻风病院,你昨晚在麻风病人的床上睡了一夜。’
“吉米,你应该能想到后来的事了。看来,因为战火临近,头天晚上这些病人就被疏散了。第二天,因为英军前来,他们再次被医务总监送回了医院。他说,虽然他很相信自己的免疫力,但他也从未敢在麻风病人的床上睡一夜。后来我被他放在一间私人病房中,细心地照顾,大约过了一个星期我就被转移到比勒陀利亚总医院。你瞧,我的悲剧就是这样。我祈祷能侥幸,可在我回到家后,我的脸上开始出现这些可怕的症状,我终于还是未能逃脱感染的命运。我能如何做呢?我就在这座平静的房子里住。我们的两个仆人也值得信任,这个地方总算能居住。肯特先生是位外科医生,他发誓绝不泄密,而且愿意和我一起住。这样的处理令我很是欣慰。而别的路却是十分可怕的:终身和一些不认识的人关在一起,永远没有释放之期。但前提就是绝对的保密,要不然这里虽是穷乡僻壤也会让群众一片哗然,被扭送到麻风病院是早晚的事。吉米,我不想告诉你。可今天我父亲却让步了,我很难理解。”
于是上校对我指了指。
“这位先生让我不得不让步,”说完他就把我递给他的纸条打开,上面有“麻风”二字。“他显然已经知道很多事情了,那只有全告诉他才能更安全。”
“确实是这样,”我说道,“而且这样做并非全无好处。显然只有肯特先生一人曾诊视过病人。请原谅,我想知道先生是这种病的专业医生吗?因为,据我所知,这应该是种热带病或者亚热带病。”
“一个合格医生的正常知识罢了。”他说着板起了面孔。
“先生,我对你的能力深信不疑,但我认为会诊意见对这一病例更有价值。在我看来,你不愿意会诊是因为害怕在压力下交出病人。”
“确实如此。”上校说。
“我对这一点曾有预料,”我解释道,“今天我还把一个朋友带来了,他的谨慎绝对可信。以前我曾经帮助过他,所以他这次是作为一个朋友而并非作为专家来给些意见。他就是詹姆斯·桑德斯爵士。”
我的话刚说出口,一种惊喜之情就在肯特先生脸上流露出来,就如同一个新提升的下级军官马上会见到首相一般。
“我为此深感骄傲。”他小声说道。
“那我这就把詹姆斯爵士请进来。现在他就在门外的马车里等着。而我们,上校,我想咱们还是去你的书房吧,容我来解释一下。”
每到这种关键时刻才显出我的华生是多么重要。他总能运用他恰当的提问和许多惊叹词来适当夸张我侦查的艺术,将我那种本是某种系统常识的侦查技术夸大成魔术。现在我亲自来讲,就要乏味得多。我只能如实叙述,这就如同那天我在上校的书房里对着另外几个听众讲的一般,那里面也包括戈弗雷的母亲。
“我的方法,”我讲道,“其实源自这样一种假设:如果你能把所有不可靠的结论统统排除掉,最后剩下的,无论多么奇怪,都是最终的事实。倘若剩下的有几种解释,那么就应该一再对这些解释加以证实,一直到最后只得到一种证据足够证明的解释。现在我们就可以用这个方法来推理一下我现在办的这个案子。最开始,我想到了三种可能的解释,能够说明为何这位先生会被隔离或者禁锢在他父亲庄园的小屋中。他既可能因为犯罪而逃避,或者是因为精神问题但不愿住进疯人院,最后就是由于害有某种疾病而只能隔离。我无法想出别的解释。而接下来,我们就要对这几个结论进行对比和甄别。
“首先犯罪的解释很难成立。我在本地区并未发现还没破案的犯罪报告。倘若是还没有暴露出来的犯罪,从家族利益来讲还不如把他弄走或者把他送到国外去,而不该藏在家里。我真的看不出这个解释有任何可能成立的地方。
“其次,精神失常的可能性要大很多。小屋里存在的第二个人就是看守者。他走出房间会把门锁上,这就让这个假设更像事实,他是被强行禁闭的。但可以想见,这种强制并不很严,要不然这个青年怎么可能会跑出来去看他的朋友呢?多德先生,你对我曾经搜查论据,曾询问你肯特先生到底读的是什么报纸有印象吗?倘若得知是《柳叶刀》或者《英国医学杂志》,那会对我很有帮助。可是,要是有医生陪同,只要上报当局就能合法地把疯人留在家中。但这完全不需要如此拼命保密,所以精神失常的设想并不成立。
“只有第三个可能被剩下了,虽然看起来很是稀奇,但却最符合事实。在南非,麻风是很常见的病。因为某种特殊情况,这位青年受到了感染。若是这样,他家属的处境当然就十分尴尬了,因为他的家人不忍心把他送到麻风隔离病院。但为了躲避风声、不被当局得知,就只能严守秘密。倘若给以合适的报酬,找一位忠实的医生照顾病人自然也非难事。而且没有理由不让病人在晚上出来。这种病的普遍症状就是肤色变白。这个假设得到了充足的论据,因此我决定把它当做某种事实来行动。而我一到这里,就马上发现拉尔夫给小屋送饭戴着的手套浸过消毒水,因此我心中就再无疑点了。先生,我仅仅写了一个词,就把这秘密向你诉说了,而且我只是写而没有说出什么来,是为了让你相信我的谨慎值得信赖。”
就在我打算结束自己的小小分析时,门被推开了,那位著名的皮肤病学家走了进来。而且破例地,把他那如狮身人面像一般严肃的脸解冻开,带有人情味儿的温暖从他的眼中流露出来。他朝着上校走去,然后和他握了握手。
“我总是带给人坏消息,”他说道,“但今天绝对是个例外。那个小伙子得的不是麻风。”
“你说什么?”
“是某种典型的类麻风,也叫鱼鳞癣。这是一种鳞斑状的皮肤疾病,虽然影响仪容,且十分顽固,但绝非没有治愈之可能,而且不具传染性。是的,福尔摩斯先生,这确实很巧合。但这也不能说完全源自巧合,因为还有某些未知因素起了作用。或许这位青年因为接触了麻风病人而产生了恐惧心理,这种心理进而产生了某种生理作用,并模拟了他一直恐惧的东西?但无论如何,我都能用我的职业荣誉来保证——嘿!怎么夫人休克了?肯特先生,你还是护理好她吧,最好一直到她在这次惊喜性休克中恢复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