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ter 26 不速之客的跟踪(2 / 2)

丽塔看着她餍足的家人,脸上露出真心实意的满足。“好吧,”她说,“我希望,我是说,可能没以前那么好吃……”

阿斯特翻了个白眼说道:“妈妈,你总这么说。挺好吃的。”

科迪看着姐姐,摇摇头,然后转向丽塔。“是很好吃。”

丽塔朝他笑了笑,我知道轮到我说点儿什么了,于是我补充了几句。“简直是艺术品,”说着我满足地打了个饱嗝,“非常伟大的艺术。”

“好吧,”丽塔说,“非常——感谢。我该——我该去洗碗了。”她又涨红了脸,立刻起身收拾餐桌。

我彻底沉浸在满足之中,摇摇晃晃地走进书房,为“餐后甜点”做些简单准备:胶带、鱼柳刀、尼龙套索——就这几样简单的小东西,搭配我最爱的甜点,给这个美好的夜晚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再次检查完一切后,我将装备小心收进运动包,和孩子们一起坐在沙发上打游戏。看着他们幸福地在游戏里残杀怪兽,我感到连日来的紧张逐渐消解。为什么不呢?我装了满满一包“玩具”,还找到一个与之分享的朋友。正常生活总算恢复原样,丽塔这顿难忘的晚餐更是令今天充满仪式感。

我坐着静待天黑,一想到稍晚些的行动便满心得意。除了消化刚吃完的什锦饭,我现在什么都不想干。这活儿很愉快,而且相对轻松,我想我做得不错,因为不知怎么的,我睡着了。

醒来时我不太确定自己身在何处,也不知道现在几点了。我傻傻地眨了眨眼,环视昏暗的房间。通常我不会小睡,可这次却完全被睡意征服,只觉得自己整个人反应迟钝。我花了足足一分钟才想起自己正躺在客厅沙发上。电视的旁边挂着钟。我动用全身超凡之力,转动眼球看向时钟。10点47分。这可不只是打盹儿,简直是冬眠。

我眨着眼躺了一会儿,试着找回先前热切的状态,好实施今晚的计划。可昏沉沉的感觉始终挥之不去。我不禁怀疑丽塔在什锦饭里放了什么:某种助眠香草?氪星石33?不管是什么,简直和迷奸药一样有效。有那么一两分钟,我真想今晚就这么睡过去得了,明天再去管克劳利的事儿。天这么晚,我又这么累,事情也没紧急到一天都等不了……

不过正常的意识及时苏醒提醒了我,不,事实上,已经等不了了。危险迫在眉睫,办法就在手边——甚至能帮我摆脱困境。我必须立刻行动,马上,不可拖延。我又对自己重复了几次,尽管还不足以找回我全部的热情,但至少让我动起来。我伸伸腰,站起身,等自己完全清醒。没用,于是我穿过走廊,拿起晚餐后装好的背包。

出门前,我瞅了眼卧室。丽塔睡了,轻轻打着鼾。莉莉·安熟睡在她的床上。家里一片静谧。德克斯特是时候潜入夜色了。

然而我刚溜出前门,便打了个大哈欠,全无往日的冷静。我摇头想让身体赶紧恢复,却徒劳无功。我到底怎么了?为什么找不到状态?我要去处理一件开心愉快、报酬丰富的事儿,可如果我一直梦游下去,做好它简直是天方夜谭。我厉声给自己打气:集中精神,德克斯特。找回状态。

我坐上车,启动引擎,感觉稍微清醒了点儿。我挂上车挡,缓缓开上街,想到迈阿密的路况,开得再慢也足以让肾上腺素飙升。实际效果当真比我预想的好很多——才开出100英尺,我随意瞥一眼后视镜,一个月量的肾上腺素便呼啸着涌入我的全身系统。半街区外的空地上,一辆车点亮前灯,跟在我身后。

我盯着后视镜,试图说服尾随的车灯不过是我的幻觉。可那辆车一直跟在我身后,我看着它,一时忘记自己还需留意眼前的路,差点儿撞到树上。我试着集中精神开车,然而视线总看向后视镜,看向一路紧跟在我身后的车灯。

没什么,不过是巧合,我坚定地告诉自己,压下脑海中尖声鸣响的警报。没人跟踪我,只是邻居碰巧把车停在那块空地上,这会儿又赶在半夜出门。或者是喝太多自由古巴酒的醉汉刚好停在那儿小睡一会儿。合情合理的解释太多,我不能因为有人与我同一时间开车出门,又恰好跟在我后面,就认为有人跟踪自己。理智表示纯粹是巧合,仅此而已。

我在红灯处右拐,继续慢慢开。过一会儿,不速之客也跟着拐过来。我更加警觉,试着用逻辑说服自己压抑心中的不安:他当然得右拐。出街区一般都走这条路,这条路离迪克西高速公路、便利店与农场商店最近。也许对方不过是想半夜出门买一夸脱牛奶。

一个人会在这个时间出门的全部理由都在这条街上。这是唯一一条路,有人跟在我后面朝这个方向走完全出于偶然。为了证明这点,我在下个红灯处右转,驶离灯火通明的迪克西高速公路与其周边的商业场所,转回到稍暗些的居住区。我看向后视镜,希望对方会向左转。

可它没有。

那辆车和我一样拐向右边,继续跟在我身后,如同一个摆脱不掉的幽灵……

这个词慢慢渗入我的脑海,我猛地直起身子,几近恐慌:幽灵?怎么可能?克劳利再度先发制人了?

我几乎当即了然。当然可能,非常可能,每次较量,他都先我一步。他知道我住在哪儿,知道我的车长什么样子,知道我的一切。他对我说过,他一直注视着我,冲我而来。现在他来了,如地狱之犬一般追寻我的踪迹。

我下意识加快速度,后车追上我的车速,逐渐朝我逼近。我在街上随机左转,右转,再左转,那辆车一直跟着我,不断靠近。我一边开车,一边压抑心头狠踩油门、消失在夜幕里的冲动。可尽管我拐来转去,依然没能甩掉它。对方慢慢逼近我,最后离我只剩30英尺。

我再次左转,它仍跟着。转弯根本没用。我必须甩掉它,不然就得与它对峙。可我这辆破旧的小车最快也就是自行车车速的3倍,因此显然只能选择对峙。

但不能在这儿,不能在昏暗的居民区街道上。在这里他可以随意行动,无须担心被人看见。若真的要正面交锋,我得选在迪克西高速公路明亮刺眼的灯光下,那里的安保摄像头与便利店员能看到一切。

我于是沿原路返回,朝迪克西高速公路驶去。不一会儿,对方加速跟上我,又靠近了一些。他匆匆驶上高速公路,转向右侧,又逼近了一些,我将车停到加油站第一个加油点。我停在收费窗口,光线最明亮的地方,店员与摄像头都能在这里将外面的情况看得一清二楚。我没熄引擎,停车静候。一会儿,一路尾随我的车停到我旁边。

不是克劳利之前开的破凯迪拉克,是一辆新一点儿的福特金牛座。很像我以前见过的某辆——经常见到,甚至每天都会见到。当车上的人打开车门,走到明亮的橙色安全灯下时,我明白原因了。

所以我没有冲下车,举起肿胀的手暴打克劳利,只是坐在方向盘后,慢慢摇下车窗。对方走到我的车前,低头看着我,笑了笑:一个美妙而喜悦的微笑,露出一嘴闪亮的好牙。面对如此喜悦之人,我只能说一句话。

“多克斯警长,”我佯装略感意外,“这么晚你在这儿做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