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德威特的无罪开释,他的安全问题立刻变得迫在眉睫了。”这时雷恩的脸色变得阴郁,声音也不安起来,“案件发生以来,我一而再再而三想说服自己,德威特被杀,责任不在我。很清楚,我从头到尾一点儿也不敢掉以轻心;事实上,我也答应陪德威特回他西恩格尔伍德的家里,甚至还打算留在那儿过夜,我当然也无法完全把一切预备得天衣无缝。
“然而,在内心深处,我不得不承认,我真没料到伍德会选在德威特获释的当天晚上立刻动手。毕竟,尽管当时我对伍德的新身份、对他身在哪里毫无概念,但我总以为他会耐心地等上一星期或一个月再慢慢找机会下手。但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伍德很会抓时机。
“他一发现德威特获释当晚机会绝佳,便毅然紧抓不放。在这方面,伍德无疑比我敏锐多了,才能如此有效地发出致命一击。当天晚上,柯林斯找上德威特时,我一点儿也不以为怪,因为我太清楚柯林斯绝不可能是伍德扮的。总而言之,”——在雷恩清澈的眼中,有一抹自责之色——“在这桩罪案中我并无资格宣称获得胜利,我还是不够敏锐,不够敏锐到能将被害人从凶手的魔掌中救回来。我甚至认为,自己只能算个业余的半吊子侦探罢了,如果将来还有机会参与任何探案工作的话⋯⋯”他叹了口气,继续说,“我接受德威特邀请的另一个理由是,德威特允诺我第二天早晨会说出一切秘密,当时我猜想——现在我已完全确定——他要告诉我的是他一段秘而不宣的往事,也就是斯托普斯认罪书里所说的往事,更是为什么德威特家会出现那位南美访客的原因。巡官,我猜你不知道有过这么一位南美访客吧!——我追查这位南美访客,依循线索找到了乌拉圭领事阿约斯先生⋯⋯”
布鲁诺和萨姆满眼惊讶地看着雷恩。“南美访客?乌拉圭领事?”萨姆急促地说,“为什么我从没听说过有这两号人物?”
“巡官,这两人的事先不说,”雷恩说,“我们把话题带回来。当我知道伍德只是改名换姓、仍好好活着的这个致命事实后,伍德是谋杀案共犯的所有可能性,一下子全不存在了。他千真万确就是杀人凶手,用好几年的时间来筹划这一系列谋杀案的每处细节,手法极其大胆,想象力十足且几近完美。而从另一方面来说,我得承认,对于这么一个凶手的长相身形,我连一点点概念也没有。查尔斯·伍德,那个我知道已彻底从这个世界消失了的查尔斯·伍德,至于他将以怎样的身份怎样的容貌复出,我除了臆测毫无他法。但有一点我完全可以确定,那就是他的杀人计划势必重现,这就是我所等待的。”
“第三桩谋杀案怎么来的?”
雷恩喝了一口热咖啡振作精神,“德威特的骤死,以及该案所呈现的一些事实,清楚地显示这也是一桩计划周详的罪案——极可能和前两桩谋杀案同为一项连环杀人计划的一环。
“我能顺利解开这第三桩谋杀案,几乎全凭德威特身上那本五十张的新回数票。那是案发当晚在西岸线候车室里等车时,德威特当着我和埃亨、布鲁克斯的面买的,若不是那本回数票,我实在不敢说能否有如此圆满的收场。毕竟,尽管我知道杀人的仍是谋害朗斯特里特的凶手,但我完全不知道他要戴着哪种假面具来杀德威特。
“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这本新回数票放在德威特身上的位置。在威霍肯终站,德威特将回数票连同为众人购买的六张单程票,一起放入他背心的左胸口袋。而后,在他和柯林斯到末节车厢谈判前夕,他同样从背心的左胸口袋掏出六张单程票交给埃亨,而且我亲眼所见他并未将回数票拿出换到另一个口袋。然而,萨姆巡官亲自搜查尸体时,我惊骇地发现,这本新回数票不复出现在原来的背心左胸口袋中,而改放在他外套的里层口袋!”雷恩感伤地一笑,“德威特是子弹击中心脏致死的,这颗子弹穿透他的外套左上部、背心左胸口袋、衬衫、内衣,直达心脏。事情再清楚不过了,他中弹那一刻,显然这本回数票已不在背心的左胸口袋之中,否则这本回数票一定也被打出个弹孔来。然而,我们找到这本回数票时,它完好无缺,甚至没检过票,也没有列车员收票的记号。
“我立刻问自己:在德威特被杀之前,究竟是什么缘故使得这本回数票被移到另一个口袋?
“我们回想一下尸体被发现时的样子。德威特的左手中指缠在食指上,形成某种奇怪的手势,而席林医生坚称德威特是瞬间毙命的,因此这两个奇怪交缠在一起的手指便明白显示了以下三点:第一,德威特这个手势是在中弹前做的——因为没有死前挣扎这回事;第二,德威特惯用右手,但手势却出现在他的左手,因此,我们可推断,做此手势的同时,他的右手有事忙着;第三,我们实验过,做出这个奇特的手势相当费力,因此,它是有意做出的,和谋杀案有某种关联。
“我们先跳到第三点开始。如果德威特生性迷信,那这两根怪手指做出的可能就是某种驱魔避邪的手势,而且可能是他知道自己将死时,本能地做出这种有关鬼神的手势以驱赶即将附身的邪灵恶鬼。但众所周知,德威特连最轻程度的迷信都没有,因此,这个他有意留下的手势,必然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和凶手有关。毫无疑问,德威特会在死前留下这个手势,源于德威特被柯林斯找去前,我、他、埃亨和布鲁克斯的一段谈话。我提到一个被谋杀的人,他在死前奋力留下信息以揭发凶手的身份,因此,我十分确信德威特这可怜的人,在面对死亡的一刹那突然想到这刚刚听来的故事,留下信息给我——对不起,我应该说留给我们——意图指出杀他的人是谁。”
布鲁诺忽然得意起来,萨姆更是兴奋地大喊:“这点我和布鲁诺总算猜对了!”但他的脸马上一拉,“但是,”他说,“猜是猜对了⋯⋯这个见鬼的手势怎么和伍德扯上关系呢?这小子迷信吗?”
“巡官,德威特的信息并非以迷信不迷信来指认伍德或斯托普斯,”雷恩回答,“坦白说,我并没花心思按照那个思路去解析这个手势。怎么说呢,我觉得这太神奇太异想天开了。当时我对这个手势的意义完全没有概念。事实上,若能弄清德威特这个手势和凶手的关联,其实对解决整桩罪案非常有效——我得很丢脸地承认,手势和凶手的关联非常直接非常清楚,从头到尾摆在我眼前瞪着我看⋯⋯
“总而言之,关于这两根交缠的手指,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德威特借此指出凶手是谁,而你们知道,德威特能够留下和凶手的身份有关的线索,证明他认识凶手,熟悉要杀他的人是谁,这样他才能留下一个信息指出凶手某种独有的特征。
“而从这个手势我们可知道更多的事。不管它代表什么意义,它出现在左手,表示面对凶手时,德威特所惯用的右手正做着某件事,如同我刚才说过的。现在,我们就来想想,他的右手可能在做什么。现场并无任何格斗的痕迹,会不会他当时用右手抵着凶手呢?但从现场的情形来看,德威特以左手做手势时,右手似乎不太像在做这件事——我们再强调一次,做这个手势颇费几分力气。我不断问自己,还有没有更合适的解释呢?从尸体发现的情况,有没有任何迹象显示出右手可能做些什么呢?有的,有迹象!——就是我所知道的车票从一个口袋移到另一个口袋这件事!
“我立即检验各种可能。比方说,可能德威特在凶手找上来之前,自己把车票换了位置——是有可能,没错,但如此一来,车票换了位置这事就跟整桩命案毫无关联,有关他当时右手做些什么这问题就只能原地踏步了。然而,如果车票换了位置这事发生在谋杀前后,那我就能解释当时右手在做什么,也能让德威特不以惯用的右手、改用左手留下信息的现象合情合理。后一种想法的延展性很大,它的确让所有的事实得到了解释,也正因为牵涉如此广泛,所以需要更缜密的检验分析。这里,我们先问:这样一种想法会引领我们到哪里?
“比方说,它导出这样的推论:为什么凶案发生时,德威特的右手会拿着他的回数票?
“这只有唯—一种解释——他正打算使用。而我们知道,柯林斯和德威特分手之前,列车员并未前来检票收票,当天凌晨警方到公寓逮捕柯林斯时,查出他的车票并未被撕走也未被剪洞;如果说列车员来过,那柯林斯的身上只会出现剪了洞的票根。所以说,德威特独自走入那节加挂车厢时,列车员尚未前来收票。当然,这个推论我不是案发当晚在车上完成的,那得等到你,巡官,追查柯林斯发现那张未被撕走的车票时,但我当时的确已完成了这样的基本推论。因此,你的新资料被送来时,立刻有了清楚的意义,也证实了我的推断。
“于是这个假设得到了证实,德威特在进入加挂车厢之前,列车员尚未前来收票。然而,依据我进一步的推论,为什么在他死前一刻右手会拿着回数票呢?最自然最合理的解释是什么?答案很简单:列车员来了。偏偏两名列车员都宣称并未看见德威特,难道我的推论有误吗?不,不见得。我们不难想到,如果这两名列车员之一见过德威特,那他就是凶手,而正因为他是凶手,所以他得谎称并未见到德威特。”
布鲁诺和萨姆都坐到了椅子前端,身子几乎要掉到地上,他们全部的注意力都投注在雷恩精巧的案情解析之中。雷恩以柔和却震撼力十足的声音继续说:“德威特死前右手拿着车票的这个说法,是否合理解释了已知的所有事实呢?是的,的确是这样。
“第一,它解释了为什么德威特用左手留下手势。
“第二,它解释了为什么右手有事忙着,以及右手正在做什么。
“第三,它解释了为什么车票未经列车员处理。因为,若凶手果真是列车员,当他杀了德威特后,发现他手上有车票,绝不会如常撕票剪洞,因为票根上所剪的洞将成为铁证,证明他可能是最后一个见到被害者的人,也因此必然涉嫌重大,或至少成为警方调查的重点对象——自然,对一名计划周详的凶手而言,这绝不是件愉快的事。
“第四,它也解释了为什么回数票出现在外套里层口袋里。如果凶手真是列车员,他当然不能让警方发现车票握在死者手中,理由和前面所说的不可检票收票一样——被害者临死前极具说明意义的这类特殊迹象,是凶手最该避免的——它说明德威特看到了列车员,未及收票,随即遭害。而从另一方面来看,列车员又不能把车票拿走,因为回数票上的日期是案发当天,德威特又有数名同伴随行,这批人中间可能有人目睹购票经过,而一旦尸体被发现时回数票不翼而飞,警方顺理成章会产生‘车票——列车员’这样对凶手不利的联想。不行,拿走车票行不通,最好的方式是保留列车员没和被害人碰面、从头到尾置身案件之外的干净印象。
“好,既然最聪明的方法是不把车票带走,那该如何处置出现在德威特右手的这本醒目的车票呢?当然是重新放回德威特的口袋里——这最合理是吧。但放在哪个口袋呢?有关这点,不管是凶手原来就察觉了德威特放置车票的固定口袋,抑或经过检查知道了德威特放置车票的口袋,当他在德威特外套的口袋中找到过期的旧回数票时,自然会将新回数票也一并放入,试想,还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自然更不引起怀疑呢?退一步来说,就算凶手知道德威特的新回数票其实是收在背心左胸口袋中,他也无法把车票放回原处,理由是,这个口袋已被射杀德威特的那颗子弹贯穿,把一本完好的车票放回一个有弹孔的口袋,这等于宣告世人,这本回数票是谋杀发生后才放进去的,这样的疑点凶手非避免不可。
“第五,从上述四点,我们可简单归纳出——德威特死前右手拿着车票这个推论,也合理解释了回数票上为什么没有弹孔。列车员无法对着车票再开一枪制造一个一模一样的弹孔,以便把车票神不知鬼不觉放回原来的背心口袋之中。而且,我还可以再加一个理由,再开第二枪等于要再次冒着枪声被听见的危险,而这第二枪很可能在车上留下弹头,或者弹痕被警方发现。无论如何,这些补救手法显然都太冒险、太费事、太容易留下破绽,也太不明智了,不行。因此,经由每一方面的分析,凶手只能选择最自然,看起来也是最安全的一条路。
“到此为止,”雷恩继续说道,“这个推论已通过每一处细节的检验,但我们是否有确证证明凶手就是列车上的列车员之一呢?有一个极有意思的心理学方面的证据。我们知道,列车员是整趟列车上最不容易被留意到的一个人,他出现在列车上任何地方都不会引起怀疑或注意,也就不容易有人记得他的一举一动。也就是说,车上其他任何人有什么不太寻常的举止,很容易被注意到——而一名列车员,正如实际所发生的,可堂而皇之地穿越车厢,跨入最后的加挂车厢,而不在任何人脑中留下记忆。事实上,尽管我应该是当时全车最警觉最留心有任何异状的人,连我也没注意到这点。凶手肯定是在柯林斯跳下车后从我们身边经过进入加挂车厢的,但我完全没有他走过去的印象。
“另一个确证是,枪的消失和最后的寻获结果。这把左轮手枪没留在车上——它的发现地点是谋杀发生后五分钟车程处的一条小河中。很明显,凶手在作案五分钟之后才处理凶器,这难道只是个偶然?——而且又那么偶然,枪哪里不能扔,非要让其准确地沉入到沿线的小河中几乎不被发现?按照常理,凶手作案后立刻处理凶器,远比他带着枪等五分钟要安全多了,但他决定等——为什么?
“我的推论是,凶手心中十分清楚,尽管车外漆黑一片,列车必定会经过那条小河——这是处置凶器的最佳地点——因此,他宁可多等五分钟,等到车开到他熟知的小河边再扔。这意味着,凶手极其熟悉列车沿线一带的状况,而这列车上谁最可能如此熟悉沿线状况呢?不言自明,当然是长期执勤的列车雇员,他们每天同一时间经过沿线同一处地方。这些人包括司机、机务员和列车员⋯⋯列车员,又是列车员!凶手是列车员这个推论又一次得到证明,尽管这纯粹是心理学上的佐证。
“我还有另一个确证,一个最有力、最直接的确证,但等一会儿再谈。
“案发之后,我就从相反的方向倒过来思考枪的问题。我问自己:如果我是这名凶手列车员,我会怎么处置这把棘手的枪?如何处置最不容易被发现?最惹眼之处——沿线两旁甚至铁轨路基边——是警方的必搜地点,这应该放弃。而说到这条路线两侧的所有可能地点,既适合丢弃凶器又能保证凶器不容易被找到,我纯靠推论,马上就想到了最符合这些条件的所在,一条河流⋯⋯于是我查看了沿线的地图,标出所有符合这些条件的沿线河流,终于成功地找出了这把枪。”
雷恩的声音激昂起来:“好,究竟哪个列车员是凶手——汤普森或勃登利?除了最直接的一点,列车的后半部分车厢属于汤普森的执勤责任区之外,我们并无其他直接的证据可用来分辨谁是凶手。
“但等等!我既已推论出这第三桩命案的凶手是列车员或说售票员,而第一桩命案的凶手也是售票员,可不可以说这两名售票员其实是同一个人呢?——也就是那个伍德?是的,非常可能。因为,杀朗斯特里特,杀渡轮上的不知名男子,和现在的杀德威特,无疑出自同一只手。
“而关于伍德的身体特征,我们知道的是什么呢?红头发和伤疤在这里不用谈,前者可简单用假发来冒充,而后者则摆明了是假的——我所掌握的最起码的特征是,伍德是个高而壮的男子。老列车员勃登利,矮小而瘦弱;年轻的列车员汤普森,高大而壮硕,于是,汤普森便是我们要找的人。
“至此,我终于走到这尽头的一点:德威特是汤普森杀的,而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个杀人的汤普森,也必定是杀人的伍德。
“但这个伍德-汤普森究竟是什么人?很明显,这三起案件源于同一个动机,而这动机至少已有五年之久,甚至更久。于是,我的下一步就清楚地出现在眼前——我必须追溯朗斯特里特和德威特两人的陈年往事,去找出究竟是什么人有如此强烈的杀人动机,筹划多年,非置这两人于死地不可。
“你们二位现在已知道凶手的真正身份是斯托普斯了。但当时,我对过去这段往事一无所知。从德威特的管家约根斯口中,我得知不久前德威特家曾住着个谜一样的南美访客——我就由此出发,巡官,你得承认在这方面我小小领先一步⋯⋯这看起来是条有用的线索,因此我立刻追问各个南美领事馆,最后才追到乌拉圭的胡安·阿约斯领事那儿,从他口中问出一段残酷的往事。这段往事现在你们也都清楚了,但在当时对我而言,却是一个重要的环节,让我可将德威特、朗斯特里特和另外两人联系起来——马丁·斯托普斯,越狱的犯人;威廉·克罗克特,德威特-朗斯特里特证券公司隐性的第三合伙人。在这两人之中,斯托普斯必然就是那个伍德-汤普森,他的杀人动机再清楚不过——复仇,而且目标直接指向其他三人。因此,我得出结论,斯托普斯就是该名列车员,而克罗克特则是渡轮上的被害人——斯托普斯精心策划五年,刻意仿冒克罗克特的一头红发和腿上的伤疤,以便除之而后快。因此,克罗克特的尸首被发现时,由于身体其他可辨识的部分已被摧毁,就被误认为伍德了。
“这就是第二桩凶案发生后,我向二位索要失踪人口报告的理由。早在听阿约斯领事讲述往事之前,我一推论出尸体并非伍德,就知道伍德一定杀了某人,而这些失踪人口报告里也许有某些线索也说不定。直到听了阿约斯领事所言,我才知道死者就是克罗克特,毕竟,斯托普斯不可能只因为需要一具尸首诈死,而随便杀死一个不相干的第三者,他可是花了整整五年时间去模仿克罗克特的红发和伤疤。至于斯托普斯是如何诱骗克罗克特上渡轮来进行谋杀的,我不知道,直至现在仍然一无所知,布鲁诺先生,斯托普斯有没有说明这一点?”
“是的,”布鲁诺哑着嗓子说,“斯托普斯一来为了不让克罗克特认出他的笔迹,再者为了不让他起疑,从未写过恐吓信给克罗克特。作案前,他谎称自己是德威特-朗斯特里特证券公司因故被解雇的会计,写信给克罗克特,说德威特和朗斯特里特在账上做了手脚,侵占了克罗克特应得三分之一收益中的绝大部分金额,那半年一次的大额支票,其实和克罗克特应得的数字相距甚远。当初,三人带着钱回到美国,克罗克特坚持要求分得未来收益的三分之一;而对这个莽撞、残酷成性又极不可靠的同伙而言,他只要一天掌握着三人在乌拉圭的秘密,德威特和朗斯特里特也就别无他法,只能答应他占有三分之一的股份,并分享未来三分之一的公司收益。我所了解的是,这些年来,朗斯特里特几次不愿再分钱给克罗克特,却被德威特挡了下来。总之,信寄到克罗克特手中,斯托普斯以公司会计的身份谎称他手中握有侵占的确实记录,说如果克罗克特肯前来纽约碰面,他会提供这份证据给克罗克特。斯托普斯看得极准,抓住了三人的心事及一贯的流言——克罗克特立刻就信了,认定这两个当年联手作伪证的老同伙要一脚踢开他。斯托普斯在信上还说,要克罗克特到纽约后留意《纽约时报》的个人通讯栏。克罗克特完全上钩了,怀着一肚子的怒气和担心打算到纽约兴师问罪,果然在《纽约时报》上见到了斯托普斯给他的消息——要他悄悄结账离开饭店,十点四十分在威霍肯码头搭上渡轮,到北侧的顶层甲板碰面,一切行动得隐秘,不可引起注意。就这样,克罗克特非常合作地上门送死。”
“不止这样,”萨姆插嘴道,“斯托普斯这狡猾的魔鬼还说了他诱骗德威特上船的经过。他仿冒克罗克特,在星期二的早晨打电话给德威特,约德威特搭当晚十点四十分的渡轮,在底层甲板碰面。他特意以极其严厉又紧张的口气,说有要事商量,不见不散,还叮嘱德威特‘千万小心’,不要被看见——他也同样叮嘱了克罗克特,把两人在船上偶遇的几率降到最低。”
“有意思,”雷恩低声说,“这完全说明了德威特为什么不肯透露碰面对象的身份。对于克罗克特这个人,德威特一定得保密到底,免得克罗克特在警方的侦讯下,一时情急全盘托出过去在乌拉圭的污秽往事。斯托普斯也完全知道德威特会保持沉默——他敏锐地掌握了德威特的性格。
“说真的,”雷恩深思着继续说,“斯托普斯这个人无与伦比的才华和胆识,一再让我叹服不已。记住,在整个谋杀过程中,没有激情,没有冲动,甚至没有一丝一毫的情感渗入其中,而是以常年钢铁般的意志力凝铸出冷静且精准无比的杀人行动。这个人实在具备了伟大人物的所有条件。你们想想看他是如何进行第二桩谋杀的,他必须以伍德的身份和克罗克特在顶层甲板碰面,诱他到角落里,拿出手提袋中的钝器重击他,再脱掉被害人的衣服,给他换上自己的制服,然后从手提袋里拿出另一套装束——推销商尼克森的衣服,再把克罗克特的衣服包着行凶的钝器弃于河中。做完这些事还不算结束,他得冷静地等待,等默霍克渡轮准备靠向威霍肯码头这准确的一刻,才将不省人事的克罗克特准确地丢向码头木桩处,让船身和木桩的必然擦撞毁损尸体,接着他还得神不知鬼不觉下到底层甲板,以推销商尼克森的身份加入那些高呼‘有人落水了’的人堆。这里的每个步骤都说明,此人不仅是个勇者,而且是个聪慧无比的思考者和策划者。当然,更换衣服一事危险而耗时,而斯托普斯却简单地以四趟船程来解决问题,他用来完成谋杀案的时间,可能是前三趟,包括击倒克罗克特、更换衣服及扔掉克罗克特的衣物,等等。他精确地选择漆黑又罩着浓雾的夜晚时分,精确地选择这趟航程不远的渡轮,因为乘客很少会上到顶层甲板;他也了解所有的谋杀环节都可慢条斯理地进行,事实上如果真有必要,他还大可来回搭乘八趟,而警方只能乖乖守候在威霍肯码头的岸上吹冷风。”
说到这里,雷恩用手摸摸自己的咽喉部位,“我觉得自己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没多久前我还能毫不费力连续说上几小时台词⋯⋯我们言归正传吧。”接下来,雷恩说的是,第三桩谋杀案发生当晚稍后,他在西恩格尔伍德德威特家中找到了那封斯托普斯寄给德威特的威胁信,寄信的日期是几星期前。说着,雷恩把信拿出来,交给眼前这两人。
“当然,”他说,“在发现此信之前,我已完全解决了这个案子,因此,对我而言,这封信浮不浮出水面其实无关紧要,毕竟我已完全知道伍德和汤普森是同一人。
“但从法律的观点来看,此信十分重要。一眼就可看出,信中斯托普斯的笔迹,和我记忆里见过的伍德告密信及其识别证上的签名,完全一致。字迹吻合这个事实,我得再强调一次,对解决案情并不重要,仅仅在法庭审讯中才会成为重要证据。
“接下来,我面对的问题变成了这样:如何把我对本案的理解,转化成法庭承认的实证。毕竟,知道伍德、斯托普斯和汤普森三位一体是一回事,但如何加以证明却是另一回事。因此,我求助于阿约斯领事,从乌拉圭政府当局要来斯托普斯指纹的电传照片。逮住汤普森时,巡官,我要你马上采下他的指纹,你也照做了。经过比对,汤普森的指纹果然和斯托普斯的指纹照片完全吻合。就这样,关于汤普森就是斯托普斯这一点,我得到了牢不可破的法庭所需证物;而从笔迹的比较,又可证实伍德和斯托普斯也是同一人。依据最基本的代数定理,汤普森自然也就等于伍德,三位一体一事完全得到了证明。”
雷恩又精神百倍地说下去:“但整个案子还有一些环节没有理清,比方说,斯托普斯究竟如何安排他的三个不同身份——伍德、尼克森和汤普森,能有效进行而不至于手忙脚乱?这一点我承认自己仍不得甚解。”
“关于这一点,斯托普斯也做了说明,”布鲁诺说,“听他说起来,并不像想象的那么困难。扮演伍德,他的工作时间是下午两点三十分到十点三十分;而汤普森部分,则是凌晨十二点整到一点四十分的短时工作,颇特殊的一样工作。扮演伍德,他住在威霍肯,方便他上列车执勤时换装改容。假扮汤普森时,他住在西哈佛斯特罗,列车的终点站,在那儿过夜,第二天早上再搭车回威霍肯的住处成为伍德,如此循环不已。至于尼克森这个身份是灵活性的,很少使用,像渡轮谋杀案发生的当晚,斯托普斯之所以选用这个假身份,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当晚不用在列车上执勤,他无须装成汤普森,就这么简单!另外,挺出乎预料的,他的改装工作远比想象的简单。斯托普斯秃顶,这雷恩先生已经知道,扮伍德时,他只消戴顶假发,再约略装扮几下即可,至于汤普森,那就是他没换装的本来样子⋯⋯这方面雷恩先生是行家,完全清楚用不着费多少手脚。当然,扮尼克森稍微麻烦些,但时间相对而言也较充裕,可以慢慢装扮,而且,正如我说过的,扮尼克森的机会并不多。”
“斯托普斯有没有解释,”雷恩好奇地追问,“他究竟怎么把德威特的私人雪茄放到克罗克特的尸体上来嫁祸于德威特的?”
“这小子,”萨姆粗声粗气地回答,“什么都讲了,除了没说您是怎么解决这整桩案子的,不过我很难相信这一点,他说,在杀朗斯特里特前不久,德威特亲手送他的——送给列车员汤普森的。这是一些阔佬常有的举动,没什么特别意义——摆阔随手送支雪茄罢了,而偏偏斯托普斯善加利用,狠狠地回敬了他一下。”
“当然,”布鲁诺说,“有些事斯托普斯也无法解释,比方说,德威特和朗斯特里特的不和,他知道,但不清楚原因何在。”
“我猜,”雷恩说,“想出一个恰当的解释倒也不难。德威特的道德铠甲上,除了在遥远的乌拉圭造成的那个裂缝之外,基本上,他是个光明磊落的人。也许年轻的岁月里,他凡事听任朗斯特里特的宰割,但很快地,他对自己当年在胁迫下参与陷害斯托普斯一事非常后悔。我敢说,德威特近些年来,不论是在公司业务方面,还是在个人的社交生活方面,都有意和朗斯特里特划清界限。而朗斯特里特这个人,可能有某种虐待狂的倾向,他清楚德威特的商业经营长处,知道他是自己经济收入的重要支柱,当然不允许德威特躲开他。自然,当年大家联手策划的血腥阴谋,便成了好用的紧箍咒,紧紧地套在德威特的头上。我绝不惊讶,朗斯特里特可能早就阴险地威胁说要将此事告诉德威特的掌上明珠珍妮·德威特。总而言之,这毫无疑问就是两人矛盾日深的原因。为了保持距离,又要严守秘密,一方面,德威特力求填补朗斯特里特公私两方面的亏空,另一方面,对朗斯特里特的种种公开恶行,德威特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听起来很有道理。”布鲁诺颇表赞同。
“对克罗克特此人,”雷恩说,“斯托普斯杀他的手法就可说明一切。这个人才是杀害斯托普斯妻子的真凶,因此,三件命案中,斯托普斯选择最残酷的手段杀他。当然,另一方面斯托普斯得借用他的尸体,以便让伍德这个身份消失,因此非把尸体弄得面目全非不可。”
“雷恩先生,”萨姆想了想,说,“您自己应该还记得吧,那批电传照片被送到哈姆雷特山庄时,我第一次听说斯托普斯这名字,当时我问过您这叫斯托普斯的是个什么鬼,您曾告诉我,马丁·斯托普斯是得为朗斯特里特、伍德和德威特从这个世界消失负责的人,差不多这类的话。现在想起来,您把伍德也包含在里面,不是误导我吗?斯托普斯怎么可能扮成伍德,又把伍德给宰了呢?”
雷恩笑出声来,“亲爱的巡官,我并没有说斯托普斯杀了伍德啊,我说的是,他得为伍德离开这个世界负责,你想想,这是不是百分之百正确?杀了克罗克特,替他换上伍德的衣服,他的的确确是让伍德这个角色从这个世界消失了啊!”
笑谈之后,三人有短暂的一阵沉默,各自陷入深思。炉火旺了起来,布鲁诺注意到雷恩的双眼已平和地闭上。这时,萨姆忽然重重一拍大腿,这啪的一响把布鲁诺的目光吸引了过去。“老天!”萨姆嗓门不小,并倾身向前,轻拍着雷恩的肩膀,雷恩睁开眼睛,“我一直在想您好像有什么事没说完,雷恩先生。没错,正是如此,有件事我还是不知道,而您也忘了说明。德威特那两根手指的鬼把戏,刚才您说您从头到尾不认为这和鬼神之说扯得上关系,好吧,那到底是什么意思?”
“对不起,我疏忽了这一点,”雷恩轻柔地回答,“这绝妙的一点。巡官,很高兴你提醒我。真的,非常巧妙的一点,也是整个罪案中最引人入胜的部分。”雷恩线条清晰的脸严肃起来,声音也清晰有力,“在我完全确定汤普森杀了德威特之前,我无法对这个手势作出任何解释,唯一能确认的是:德威特,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想起了我讲给他听的故事,有意留下这个手势来指出凶手是谁。因此,这个手势必然和汤普森有某种关系,要不然,我那一整套看起来还不错的逻辑推论就会崩塌。因此,除非对这个手势的意义我也能找到满意的解释,否则,我不能贸然进行逮捕汤普森的行动。”
说着,雷恩扶着椅子扶手站了起来——典型的雷恩方式,迅速、利索,似乎毫不费力。萨姆和布鲁诺同时仰着脸看着他。
“在解释之前,我想先了解一件事,斯托普斯有没有确实交代,在他开枪杀德威特之前,两人之间的情形究竟是怎样?”
“这个嘛,”布鲁诺说,“他记得相当清楚。大约在德威特一行人上了车之后,他就一直睁大眼睛注意找寻一个——听清楚——一个德威特落单的机会。若情况需要,他还会耐心等下去,再等一年都不在乎,总之要找一个无人目击的谋杀机会。刚好,他看见柯林斯和德威特走到没人的末节车厢,又从车门看到柯林斯跳下车,便知道苦心等候的时刻终于到了。于是,他静静穿过你们所在的车厢,一走进昏暗的末节车厢,立刻看见德威特一人坐在后来尸体被发现的位子上。他走进加挂车厢,德威特抬头发现是列车员来了,立即掏出新的回数票,但汤普森当时心情太激动了,并未留意德威特是从哪个口袋掏出车票的。他满怀怒火,知道这是他一生复仇计划的最终一步。他掏出手枪,对着吓呆了的德威特表明了自己的真正身份——马丁·斯托普斯。他冷笑着斥责德威特,并告诉他要血债血还,他罪恶的生命已彻底终结。斯托普斯说,那一刻,德威特很奇怪地瞪着斯托普斯,或说汤普森腰部垂挂的列车员剪票夹,像被催眠了一般。接着,他的脸色惨白如死人,缩在椅子上,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应该就是在这一刻,某种意念飞快地闪过他的脑海,他留下了那个奇怪的手势。带着熊熊的怒火,汤普森开了枪,这一了百了的一枪,让他的愤恨心绪像枪声响起般爆开,但立刻又平复下来。当他神志清醒过来时,德威特已垂着脑袋死了,手中还握着那本尚未使用过的新回数票。他立刻想到不能带走这本车票,也不能让车票留在德威特手中,所以他搜了德威特的口袋,把新车票放到装旧车票的外套里层口袋里。汤普森还说,他完全没注意到德威特那两根交缠的手指。事后他知道时相当讶异,但他跟我们一样,也不清楚那个手势是什么意思。
“总之,他在波哥大站打开末节车厢的门,跳下车,又关上车门,然后沿着车站往前跑,上了另一节车厢。至于那把准备扔到河里的左轮手枪,情形和原因正如您解释的那样。”
“谢谢你说明得这么详细。”雷恩郑重地说,在闪烁的炉火的映照下,他修长的身子宛若剪影,“现在,我们回头来谈那个奇特手势的意义。汤普森和交缠着的手指,交缠着的手指和汤普森⋯⋯有何关系?我反复问自己。
“仿佛一道耀眼的强光闪过眼前,在那一刹那,我记起一个我曾瞥见过的东西,非常不容易留意到的东西,却是这烦人问题唯一可能的答案⋯⋯”雷恩平静地说,“且别管那类驱魔避邪的想法,那是毫无意义的,除此之外,这两根交缠着的手指还可能意味着什么?前提是和汤普森有关。
“我先把我对两者有何关系的臆测方式暂时放在一旁,从另一个全然不同的角度重新考虑:这两个交缠着的手指的外形有什么意义?形成和这么古怪的形态相似的哪个特定的几何符号?我想了一下便得出个有趣的答案,和这两根交缠着的手指最接近的几何符号,毫无疑问是X!”
雷恩停了下来,看着眼前的两张脸上缓缓浮现出恍然大悟的神色;萨姆还试着把手指交缠在一起,若有所悟地点点头。
“但X,”雷恩用平稳的声调继续说,“X通常代表未知数,所以我又错了,当然,德威特绝不会在死前留给我们没有答案的未知数!X⋯⋯我没办法把这个想法驱出脑海,模模糊糊中总觉得自己好像更接近答案了,于是我试着把X和汤普森放在一起想。二位,遮盖着我眼睛的薄纱瞬间被拨开了,我完全记起来了,这的确清楚地指出了凶手的一个特征,一个列车员汤普森的特征,一个明明白白、准确无比、独一无二地代表汤普森的特征——正如每个人有他不同的指纹一样。”
布鲁诺和萨姆茫然地对视一眼。检察官眉头深锁,巡官则拼命模仿那个手势:手指交叉,分开,再交叉,再分开,最终,他狠狠一摇头。“不行,我放弃了。”他极度不耐烦地喊着,“我八成是笨驴一头。雷恩先生,饶了我吧,到底是什么?”
雷恩的答案是:他再次掏出皮夹,但这回抽出的是一张长形纸片。他兴味盎然地看着它,接着走到壁炉前,把纸片放在茫然的布鲁诺的手中。检察官和巡官把头凑在一起,身子也紧靠着。“二位,这只是一张经由列车员爱德华·汤普森剪过的车票票根,”哲瑞·雷恩先生轻轻地说,“是你,亲爱的巡官,在我们逮捕他之前帮我们大家买的车票。”
说完,雷恩转过身,面对着壁炉,深深吸着袅袅轻烟中飘荡的木头香味,布鲁诺和萨姆则睁大眼睛看着这最后的证物。
车票上有两处地方——“威霍肯”这几个印刷字旁,以及下面“西恩格伍德”这几个印刷字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留着列车员爱德华·汤普森检票时剪下的交叉符号——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