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苏眼前掠过一丝幽暗的凄楚,遂道:“那三个人,也是我杀掉的。”
“为……为什么?”
发问的是面色铁青的庄士顿。
“为了复仇!”乔苏两眼充血,额角浮起一根青筋,在红发下格外扎眼。
1
谭丽珍近期已是理直气壮地懒,因沈浩天横死之后,她暗结珠胎的秘密已大白天下,身边的女同事不再捏她的肚皮取乐,荷官更不敢取笑她半分,反倒有些同情的意思。尤其是潘小月托老章私下给了她一笔钱,说是安胎费,要她好生在赌坊养着,不必再出来干活,这让谭丽珍对老板刮目相看。她从前也是见识过其手段的,道听途说的故事更是悚人,孰料如今却是菩萨心肠,非但没有把她赶出去,反而在赌坊后边腾出一间房来,让她退了外头又窄又闷的租屋,搬进来养着。
“潘老板果然是好人!”谭丽珍心头热热的,抓住老章道,“我该去当面谢谢她。”
“不必了。”老章推开她那双刚刚受人恩惠的手,冷冷回道,“老板有这份心意,你只管受着便是。”
此后,谭丽珍便挺起大肚皮养胎。老章居然还拨了个服务生给她,吃什么用什么都有人照顾,竟也不怎么需要出门。虽然她也有愁孩子生下来之后该何去何从,但转念一想,还是选择走一步看一步。她骨子里是个阴沉的人,也想过把孩子送人,再找个老实人嫁了,将过去一笔抹杀,又觉得如此对不起那个死鬼,可是……她真有在乎过那死鬼的想法?她吃着羊羹,忍不住笑起来,人各有命,活人还顾不过来,哪里还要考虑死人?
于是放了一百个心下来,尽情享受潘小月的施舍。
但怀孕期间到底体质有些不一样,不是吃什么都长肉,反倒是吃一半吐一半,半夜胸闷气短,开了窗吹风怕冷,关了窗只烤火又憋得慌,于是为难了伺候她的姑娘凤娟,要天天替她摇扇子通风。凤娟腰身有些粗笨,面盘黑黑红红的,虽健康却不是特别撩人,谭丽珍甚至奇怪赌坊怎么突然没了眼光,竟招了这样上不得台面的人进来,于是少不得多问了几句,才知凤娟原是沈浩天的一个堂妹,本是投奔堂哥来的,孰料到了才知依靠的人已经死了,哭得死去活来,老章无法,只得安置了她,这举动倒是为赌坊落得了一些好名声。幽冥街的平头百姓又哪里知道潘小月目前正血洗“仇敌”的秘密行动呢?
凤娟倒是个实在人,与她堂哥不一样,手脚虽慢些,倒也珍惜这份工作,依她的话讲:“在老家反正也找不着好婆家,不如到这里来碰碰运气,还能接触些有钱人,沾点儿贵气。”她这般天真的表述,倒是让谭丽珍放下了戒心,怀有这类“淘金梦”的女子一抓一大把,凤娟只是其中之一,且依她的外貌,估摸着怎么也不会有攀上高枝变凤凰的一日。所以谭丽珍也不嫌她野心大,只旁敲侧击地劝她:“待挣到些钱,便回老家找个好归宿,莫再生那些不着边际的念头。”
然而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谭丽珍便觉得不大对劲了。起初是饭菜的问题,她怀上之后便强烈地想吃酸的,连吃个茄子都要拿醋来调。凤娟下厨手艺一般,却也过得去,但某天她却在里边吃到了一些怪东西,嚼在嘴里硬硬的,不是茄子。起初以为是花椒,便也不大在意,只嘱咐那姑娘道:“我不爱吃花椒,以后莫放。”
孰料那姑娘一脸诧异道:“我也不爱吃,所以没放啊。”
她这才想起凤娟的菜是从她的量里拨出来的,于是也没往心里去,只强调:“想是不小心放了些,今后注意吧。”
可次日在酸辣土豆丝里又吃出同样黑乎乎的东西来,还是带须的,她这才紧张起来,再仔细放在手心辨别,竟是切碎的蟑螂!
这一气非同小可,直接连盘带菜便往凤娟脸上摔了过去。凤娟捂着脸哭了半晌,但不及谭丽珍当晚吐得厉害,且她一连两天粒米不进,后来到底撑不住,抵不住外头冰糖葫芦的叫卖声,巴巴儿跑出去买吃的了。
黄昏时分,幽冥街上总弥漫一股馋涎欲滴的油烟味,炖菜的气味,卤味铺前吊码整齐的熏腊肠闪闪发亮,还有一些专为俄罗斯人准备的饭馆,大锅的红菜汤包冒着汩汩热气,将那些白皮肤蓝眼珠的食客骨子里的寒气蒸发得干干净净。香甜的空气让零零落落的雪珠子不再冰冷,谭丽珍口中已涌起甘美的唾沫,她走进一家糕饼店,买了好几块酸枣糕,边走边吃,糕屑不停掉在被奶水涨足的胸脯上。
这个辰光,冷不防有人撞了她一下,她并不动气,只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肚子,冲那冒失鬼打了个饱嗝,方才看清对方从头到脚包着黑斗篷,像从夜色里裁下的一条人影。
“赶快逃走!”
她这才发现自己无法动弹,因捧着酸枣糕的手被那人紧紧捉住,似是用了千钧之力,怎么也挣脱不掉。
“什……什么?”
“赶快走!离开幽冥街!”那声音不像是人说出来的,似是从地狱里发出的警告。
她直觉那人疯了,因辨不出男女,只得用尽力气狠狠甩开对方的束缚,刚要喊叫,那人却幽灵般消失。
谭丽珍站在原地,待回过神来,却见酸枣糕已落了一地,被路人踩得稀烂。她往地上啐了一口,狠狠骂道:“疯子!”
“哟!这不是谭姑娘嘛!近来可好?”
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自谭丽珍身后响起,尖尖窄窄的腔调,又蕴含某种教人安心的体贴。
回头瞧了,系大姨婆。
所谓的“大姨婆”并非谭丽珍的大姨婆,却是幽冥街上唯一的稳婆,原名汤金兰,四十出头,一双大脚,细眉细眼,皮肤光滑,自十多年前丈夫失踪之后,身后也无子女,她不曾改嫁,却一个人活到现在,靠接生过活。因待人和善,与世无争,也懂一点儿医道,在她手里鲜少接下死胎,于是成了这里的“菩萨”,街坊都戏称她“大姨婆”,显得亲切。
巧遇大姨婆,谭丽珍自然有些欣喜,忙道:“大姨婆呀,吃过啦?”
大姨婆点点头,欠身摸了摸谭丽珍鼓起的肚皮,笑道:“还有五个月就该生了吧?”
谭丽珍有些害羞,垂头不语。事实上,她不大出门还有一个原因,便是生怕街上的人说闲话,一个未拜堂成亲的姑娘大了肚子,可也是不大不小的丑闻。虽然幽冥街与其他地方不太一样,众人并不怎么爱嚼舌根,尤其是那些红毛鬼子做派开放,多半都不计较这些,令原本保守的中国人也跟着宽容起来。
“啧啧……”大姨婆忽然面色一紧,竟蹲下身将耳朵贴在肚皮上仔细听了一会儿,方才抬头道,“好似胎位有些不正,分娩时是要吃苦头的。”
“那……那怎么办?!”
“少走动,明儿我带些清艾条过来熏一熏,兴许有用。”
谭丽珍这才放下心来,拿出几张纸钞塞进大姨婆手里,急道:“到底还是大姨婆疼我……”
“哪里的话哟!都是女人,不容易。”大姨婆竟将钞票还于谭丽珍,径自去了。
“离开幽冥街!”
虽是一切风顺,但那偶遇的黑衣人沙哑的告诫却在谭丽珍耳边久久萦绕,于是竟在床上辗转到凌晨。索性起身,唤凤娟倒些茶水来,半天没有回应,拉亮电灯去看,她铺上居然没了人。
“这小贱人是半夜出去等狼了?!”
她恨恨地下床,自己从炉子上拎起热水壶倒了一杯,喝了几口,总算舒服了些。躺下后依然不曾合眼,再要坐起,却听见门外有些响动,系凤娟的脚步声,于是气鼓鼓地用被子蒙了头,背转身去,假装没有听见。
待凤娟脚上两只鞋落地的动静过了,她才突然起来,冷不防拉亮电灯,喝道:“你三更半夜是出去见鬼呀?”
凤娟唬了一跳,从铺上跌下来,连忙爬起,哭丧着脸回道:“只是出去解个手,就凶成这样?”
“解手?哼!”谭丽珍听对方狡辩,更来了气,“嚯”地起身下床,劈头拍了凤娟一掌,骂道,“解手哪要那么久?可是在那里连孩子都生下来了!”
凤娟不敢还嘴,只呜呜地哭。
谭丽珍听了愈发气极,吼道:“不准哭,半夜出去做了贼回来还委屈你了?!”
她这才发现凤娟脸上红晕未褪,脱下的外套竟是她最好的一套桃红色硬绸夹袄,谭丽珍遂忆起自己从前犯下的风流韵事,心下便犯起嘀咕:“难不成这贱货有了相好的?”
2
有了三万块的本钱,夏冰自然松了一口气,主张将债务清了,等下一列火车到站即刻动身,离开这个鬼地方。孰料他的提议却是没有人听的,因扎肉与杜春晓在饭桌上商量的是另一回事。
“你说咱们欠的债究竟是多少来着?”提问的是杜春晓。
“不多不少三万,赶紧还了拉倒。”夏冰忙道。
“那还是少。”
因有这笔巨款撑腰,扎肉讲话也有了底气,对着一锅炖肉大快朵颐之际,口齿含糊不清道:“甭忘记拖延的那几日还有利息的。”
“那利息要付多少?”夏冰脑袋“轰”的一声。
“哪里算得清楚。”杜春晓也只苦笑,一口喝干杯中烧酒,许是在这样的冰天雪地里,酒量也变得好了。
“那……那要怎么办?”夏冰听了当下有些气馁,因这笔钱是他们两个人诓来的,与他无关,于是讲话难免气短。
“还能怎么办?那姓周的傻子正疯了一般四处找咱们呢,只有赌坊才是最好的藏身处。”扎肉吞下一口肉,劲头愈发足了。
“可在赌坊又不能来钱……”
夏冰话一出口,自己都觉得蠢了。
自那日起,杜春晓与扎肉便在赌坊的五张台子上夜转百圈,白天则呼呼大睡,不省人事,梦呓都在喊“九点”或者“二十一点”。依杜春晓的算法,认为玩二十一点赢的几率大些,赌大小最干脆,然而却有“一牌定江山”的意思,太恐怖。但扎肉始终觉得百家乐好玩一些,只可惜他不再出千之后,胜负全凭胆色与运气,而且老章禁止他和杜春晓出现在同一张牌桌上,事情便愈加难办了。
连续好几晚,他们输赢出入都不大,但三万的本钱却正在一点一滴地被磨光,赌场很少有完全的赢家,所以不知不觉中,骗来的不义之财便又散出去了。不过杜春晓还是兴致勃勃,夜夜流连忘返,将老赌客都打量得仔仔细细。
“扎肉,最近有没有你新开张的摊儿?”
杜春晓笑呵呵地问这位沉溺于纸牌游戏中不可自拔的江湖老千。
扎肉有些丧气地摇头,掰着指头数道:“三天里连续赌了两天的是寿衣店的金老板,每次都输个三四百,完全算不上钱;跟他一样运气平平的还有两个卖熊胆的红毛鬼子,还有离开女人就活不了的哈爷。不过在没碰上你之前,我来这家赌场踩点两个月,确是见过一些奇怪的客人,面生,进来却像是熟门熟路似的,由专人领着绕到那赌大小的台子后边的门帘里去了。我琢磨着里头该是还有一个秘密赌场,专经营大客户,要不然就这五张台子,那些来去不大的输赢,潘小月还养着那一帮人,哪有财力把整条街都玩弄于股掌,简直是痴人说梦!”
“还有这里虽是鱼龙混杂的边界地带,可到底还是中国人占了大头,居然开设西洋式的赌场,摆明了是要将一般的赌客排除在外,最容易也最能迅速见分晓的轮盘赌居然还没有,赌场收入来源就更是少了好几处。”杜春晓也接口道。
“可是就算后头还有个秘密赌场,以供大手笔的客人豪赌,也不见得就日进斗金了。这娘们精得很,就算是熟客,进来也非扒层皮去不可。可那些受到特别招待的主儿倒是个个心甘情愿的模样,而且……你还记得那短命的五爷不?他也是能进到里边一层的贵宾,却在进去之前先到外头的台子上玩两把二十一点,从那里出来以后,会再转去那几个台子玩一圈,直到天明才回去。怎么在里头赌了大把还不过瘾,竟又来玩那些不起眼的?”
扎肉越讲眉头皱得越紧,像是在努力解一个复杂的绳结。
“睡过几回了?”杜春晓冷不丁冒出这一句来。
“什么?”扎肉莫名其妙。
“少装蒜!”她用力掐了他的胳臂一把,虽隔着厚棉衣,却还是掐住肉了。
扎肉惨叫一声,可怜兮兮道:“两回!才两回!”
杜春晓笑道:“按理说,睡几回也不是大事,睡出金山来才好。既是已知道有财路可挖,你小子不可能一点底都探不到,要不然那日就巧成这样,你怎么就跟那进到里头去的客人一桌耍呢?”
“姐姐呀!”扎肉拼命揉搓被掐过的胳膊,嬉皮笑脸道,“就知道瞒不过你这女神算!不过你也在这里住着的,知道这赌场隔出的几间除住人之外,便是摆放食物的地窖与停尸间。这两层中间,其实还有一层,便是那秘密赌房!”
“你进去过?”夏冰显然被这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唱戏般的对话蛊惑住了,急忙追问。
“怎么可能?”扎肉拿脏兮兮的“纱布手”拍了一下大腿,龇牙咧嘴道,“据我所知,那赌房并非每晚都开,我踩点的两个月里,大概也只开启过两次,其余时间都是大门紧闭,神秘得很。”
“凭你的伎俩,要潜入探个究竟,不是小事一桩?”
“没错,对小爷来说自然不在话下。但是,你可曾见过哪个赌坊会赌完之后还把钱都堆在赌过的台子上的?还不都收进小金库里去。我就算知道,也没兴趣进去扑空呀!”扎肉讲得唾沫横飞,显然又有了无限勇气。
“少跟我来这一套!你若没打那房间的主意,何必又去接近五爷?话说五爷是什么来头?”杜春晓抬眼给扎肉吃了个“白果”,复又抬手欲掐。
扎肉忙闪出老远,道:“听说专做人口买卖……”
话未说完,头顶已挨了她一巴掌,只听杜春晓恶狠狠道:“怎么不早说?!”
“你也没问啊!”扎肉满脸的委屈。
杜春晓却已挂起不怀好意的贼笑,在扎肉耳边轻声道:“扎肉呀,看在姐对你这么好的份儿上,说说这条街上还有谁在做人口买卖?怎么做的?我可是从那吓死人的白头发浑小子那里听过贩孩子的事儿了。”
在这样的软磨硬施之下,扎肉却嘿嘿一笑,道:“我讲得再好,不如姐姐自己亲身走一遭知道得痛快。”
“也是。”杜春晓作恍然大悟状,拍拍对方肩头道,“这位爷自做了人家相公之后,任务艰巨,还得赶在夜里赌坊开张之前服侍潘老板一回。哦,不不,一回不够就两回,两回不够就三回,三回不够就……”
“姐姐这是要把你的好弟弟往死里整呀?”
“这是哪里话?只要整到你能打听到那间秘密赌房几时再开,便大功告成了!”
小刺儿没有手,只两个腕子上裹着一层皮,两条腿都是弯折的,越过背脊架在肩膀上,整个人于是被叠成一个瘦骨嶙峋的“人团”,只拿胸腹处抵在装滑轮的木板上,不得站起坐下,这一世都要看着路人的脚背讨生活。虽然是这样的“低姿态”,却无法遏制小刺儿身上长出的“刺”。他日日在街心处乞讨,认准目标便强行抱住人家的裤腿,凶巴巴吼道:“行行好!行行好!三天没吃饭了!”
路人给了还好,若是不给,他必要往对方鞋面子上啐一口,再迅速连人带木板滑开。被人劈头盖脸追打一通的几率也是高的,但也不乏怕了他的,乖乖投下几个银角子。虽然在幽冥街这样胆小的人极少,却还是有的,小刺儿就凭那身脆弱的“刺”生存至今。
那一日,小刺儿如往常一般在一个肉铺旁哭丧个脸,高声大气叫:“行行好!”那屠夫也颇恼他,赶了好几次,将他的木板推出老远,但隔一会儿这“人团”还是会滚回来,百折不屈地行乞,似乎是打定了这里的主意。只今天一早便下过雪子,气温异常之低,再经风刮过,街面上的石板都结起一层厚霜。虽然隔着木板,小刺儿还是清楚地感受到自地底透上来的寒意。他不由缩了一下身子,裹紧了身上的破棉布,原本为了更有效果,他应该将棉布脱下,只穿个光膀子的汗衫博同情,可他上个月已经咳嗽三次了,实在不想再冒险。何况……现在还吃得起肉的人,大抵也不在乎施舍他几个小钱吧!
然而情形出乎他的意料,今天连买肉的人都那么少。那些穿高筒皮靴的人他不敢扑上前去抱,因为被踹的时候相当疼,于是还是盯牢那些温和低矮的棉鞋。穿这类鞋的人多半个性也是棉的,菩萨心肠。所以看到穿了棉鞋的,还是红彤彤的颜色,鞋头圆鼓鼓的,像在对他微笑,小刺儿瞅准时机扑了上去,两只断腕紧紧勒住那双鞋,叫道:“行行好!”
那棉鞋没有动弹,头顶传来的声线也很亲切:“饿不饿?”
小刺儿遂发觉整个胃都像在燃烧,然而还是吞了一下口水,吼道:“行行好!给钱买点儿吃的!”
话音刚落,那棉鞋动了两下,从他两只断腕的包围中解脱出来,代之以一个海碗,碗里放着两块蜜汁叉烧,他再也顾不得了,将脸埋进碗里啃咬起来。棉鞋还在旁边候着,没有一点及时抽身的意思。
等小刺儿从碗中抬起头来,高高仰着,方才看清棉鞋的主人——一个将自己裹成粽子一般笨重的高个子女人,长大衣毛扎扎的,戴一顶土黄的绒线帽子,浑身烟味,鼻头冻得通红。
“行行好!”
一想到钱还未讨到半分,小刺儿只得再次扑住这位好心人。
“要钱是吧?可以。不过咱得有来有往,我得从小哥儿你那里买件东西。”那女人一笑便露出斑黄的牙。
“这位大姐要买什么?”小刺儿也冲着她憨笑。
“你。”
女人指一指小刺儿,表情极认真。
3
要买小刺儿,就得和哈爷交涉。哈爷原名任常武,之所以得此诨号,皆因他讲话动不动便要自胸腔内逼出一声“哈”,这成了他的口头禅。哈爷原本系逊克县一个普通商人,因经营失败,无奈之下,便与五爷搭档做起了人口买卖,于是从县城到各个屯子,都有了他们的行迹。两位“生意人”捞钱之外也是有福享的,据闻五爷好赌,哈爷好色,所以五爷死之前逛的多半是潘小月的地盘,哈爷却是风月场上混得极熟,从风月楼到流莺拉客的暗巷,哪里都有他插一脚。
杜春晓由小刺儿领着,绕进菜市场深处。那里一幢废屋摇摇欲坠,里头更是臭气熏天,因窗子都钉了木条,大白天也是乌沉沉的。里头一个大空间,只胡乱铺了些被压实的稻草作床,几只满满的尿壶散放在草席边。小刺儿解释说,几个朋友都出去干活儿,所以没多少人在。而那些在的孩子,却自一片薄薄的墙壁那边传来“嘤嘤”的哭声。
“那都是才被领回来的,关几日便好了。”
小刺儿边讲边带她踏过那些混有浓浓屎味的草铺,在一个砖砌的楼梯口停下,说是自己上不去,让她自己走。她想也不想便往上去了,而那里又是另一番景象。干净雪白的墙壁,马桶是隔在漆金屏风后头的,炕头烧得极暖,盘腿坐上去教人直想打瞌睡;红木洗脸架旁的方桌上摆着一台极气派的留声机,大张的铜喇叭上雕有馥郁的海棠花纹。哈爷歪在炕上,半眯着眼,抽一管石楠根烟斗,整个屋子都被上等烟丝渲染出类似麝香的气味。
“我们小刺儿真是前世修来的福分,能去这么好的人家。哈!”
哈爷五十来岁,寿眉小眼,头发剃得精光,露出青白的头皮,右耳戴一只赤金耳环,身上一件夹里子的绸褂子懒洋洋解开了扣,露出一条金项链。那垂在眼角下方的眉尾为他勾勒出一脸的奸相,像足戏台上的丑角儿。
“哈爷,要多少钱您报个数儿,别忒狠啰。”杜春晓也拉开架子,大模大样讲起价来。
“哈!”哈爷慢条斯理俯下身,烟斗往鞋帮子上敲了敲,地上遂积起一小撮黑烟丝,“您这是行善积德的事儿,我又怎么敢报高价,做黑心买卖呢?只填上我抚养小刺儿这几年的吃穿用度便可,两千大洋,不多要您的!”
“说到吃穿用度,也该是哈爷您给小刺儿吧?不是他打小被您折腾成残疾,在街上要饭,您哪来的舒坦日子过?”杜春晓当下便给哈爷脸色瞧了。
哈爷也不动气,还是笑呵呵道:“这位姑奶奶脾气倒是不小,不过都是生意嘛,不分贵贱,更是钱货两清的事儿。”
话毕,便伸手做了个点钱的动作。
杜春晓遂拿出一卷票子,在哈爷跟前晃一晃,皱眉道:“还要多买几个,领我去看一看那些正哭着的吧!”
哈爷墨眉下那对眯缝眼即刻发出光来,提高声气道:“阿龙,胖子,带客人下去挑货。哈!”
不知从哪里钻出两个面相猥琐、穿黑夹衣、戴皮帽子的壮汉,表情还算和善,客客气气地将杜春晓迎了下去。刚下楼便见小刺儿在楼梯口等她,脖子仰得极高,表情急切,似是为自己突如其来的“好运”深觉恐惧。
杜春晓不由得心里有些刺痛,便对小刺儿笑道:“没事,你且在这里等,我再去挑几个便回来。”
小刺儿也不听,坚持跟着,木板下轮子转得“哗哗”作响。
那间传出哭声的屋子果然做成木头笼子的形状,四五个孩子在里边缩成一团,开门的当口有一点光漏进来,他们反而像受了惊吓,躲得更远,三个看起来像五岁以上的孩子均是蓬乱的长发,辨不出性别,好不容易才看清他们不是盆骨变形、半身歪斜,便是四脚萎缩,两只手鸡爪一般垂在胸前,背后高高隆起一个山丘;另两个像是不曾断奶的,在地上咿咿呀呀地爬行,头颅大得出奇,拿眼白看人,转过身时才发现后脑壳像削平了似的。
见识到“炼狱”一般的场景,杜春晓不由倒吸一口冷气,捂住口鼻道:“臭死了!我要出去!”
实是再不逃,眼泪便要出来,那只名唤“往事”的黑手又自暗处伸来,擒住了她的喉管。婴儿的啼哭,伦敦阴郁的巷道,贵妇的汽车驶过贫民区时对乞讨的孩子视而不见的冷酷,目光淫荡的绅士与衬裙里散发尿味儿的妓女一道对着舞台上的女人大笑,那女人发出的号叫越是撕心裂肺,他们就越是兴奋……
她极想认清楚那只黑手的来源,它正缓缓爬过她的脖颈,在她耳边抚弄,往那只耳孔内灌入熟悉的低语:“乔安娜……”
她瞬间僵在这逼仄的记忆里,无可自拔。
扎肉和夏冰都对杜春晓带回来的小刺儿束手无策,尤其是扎肉,听闻买这样一个“废人”还花了巨资,当下一蹦三丈高,骂道:“姑奶奶你疯啦?带这么个孩子回来,你当真养他一辈子呀?”
“且想不到那么多呢。”杜春晓确是心里没底,只又不肯服输,于是低头向正泡在澡盆子里的小刺儿道,“既然我买了你,今后你就得听我的,你也不必管我叫娘,称姐姐便是。”
小刺儿当即领悟,高声道:“姐姐!”
正替小刺儿搓身的夏冰被他这一叫,倒是笑了:“未曾想这孩子还挺机灵。”
“不机灵便要挨饿。”她看着小刺儿背上纵横交错的鞭痕,语气也缓和了不少,“小刺儿,在我这里不想挨饿的话,倒是不必出去讨饭,只需老实回答我几个问题。”
“姐姐请说!不过,小刺儿晚上要吃蛋炒饭!”小刺儿竭力仰着脖子,不让自己的脸淹进洗澡水中。
这一看似正常的举动,却让三个人都不由得笑起来。
“成!就蛋炒饭!”夏冰爽快答应,先前因杜春晓自作主张买了个“麻烦”带出的不快也早已烟消云散。
“小刺儿,你今年几岁?可记得爹娘?”
“不晓得,五爷说岁数用日子来记忒麻烦,所以小刺儿爱说自己几岁都成,最好是千岁千岁千千岁。小刺儿也不记得爹娘,懂事儿起就是五爷带着的。”
“会数数不?”
“会!这个哈爷有教,交账的时候用。”
“可数得出至今有多少跟你一样的娃娃被拐进来,又被卖出去了?”
小刺儿想了好一阵,眼珠转了几圈,才答道:“小刺儿没数过。”
“那五爷和哈爷买卖的那些娃娃,都是多大的?”
“都不大,抱着的,能哭的娃娃。”
“像你们这样的,一个也没卖出去过?”
“没有。”小刺儿斩钉截铁道,“听阿龙哥讲,像我们这些天残地缺的,傻子才会买去!可是,小刺儿会看人,姐姐绝对不是傻子!”
“嗯,说得对。这位姑奶奶绝对不是傻子,还比傻子更要强些!”扎肉借机嘲讽了一把。
杜春晓竟破天荒地没跟他计较,反而问扎肉:“那件事可打听出来了?”
“急什么?该来的自会来。小叫花子都来了,还怕别的有什么不会来?”
扎肉突然有些高深莫测起来。
4
“娘来了!!娘在这里!!!”
潘小月涕泪滂沱,悬崖底下的云雾正缓缓上升,她隐约感觉很快便可以踏在雾上,走到对面去,那里有虎子的啼哭正在召唤她。背后的松林里有无数双眼睛正在眨动,那些眼睛的主人嘴里发出凄厉的尖叫,白色翅膀形如蝙蝠,张得笔挺,在树间冲刺、回旋,很快便要飞出树林,向她追来!
她只得急急看向崖底,所幸云雾已经没过脚背,柔软如酥糖。
“娘来了!娘在这里!”
悬崖对面的那个矮矮的黑影仿佛是命中的最后一道光,看不清却能感受到它的存在,是良知、希望、未来,抑或其他重要的东西,能将她浑身的罪恶洗涤干净。
于是她急急踩上去,脚下果然空了,随之整个人猛然下坠,想呼救,却只张嘴发不了声,只能任凭自己在静默中坠落……
眼看快要落到崖底,身体并未有凌空飘浮的感觉,疾速往上蹿升的岩壁、栖在断裂枝头的秃鹫皆用冷冷的眼神目送她的落体。
不要!不要!
她终于在惊恐中睁眼,身子也停止了扭动,盯着天花板上的吊灯大声喘息,床单与棉被都已被汗水濡湿,壁炉仍是冷冷的,不见一点火星。扎肉那颗顶着鸡窝乱发的头颅很快挡住吊灯与她对视。
“怎么啦?做噩梦?”
扎肉挠头的姿势让她觉得厌烦,于是起身掀开被子,一声不响地走到壁炉边欲找火柴点燃取暖。他却上前来将她的胳膊环住,挤缩在扎肉眼前的是已熟到不能再熟的小腹上那数道散射状的“闪电”,匍匐在白皙却松软的肌体上。他记得偷看杜春晓给阿巴洗澡的时候,在那哑巴腹部见识过类似的纹路,只是更浅淡一些。这个瑕疵在他们彼此都有些心照不宣的关系里显得并不重要,虽刻意了些,却也是体贴的。
“进被窝里来,外头冷!”
他见她赤身裸体,便有些不舍。虽然两人之间没有“爱情”那回事,肉体交缠却是事实,期间那些羞于启齿的默契互动,在干柴烈火之后却必须是要停止念想,抑或假装不去念想的。
“扎肉,胸口那个,疼么?”她觉得刚刚态度有些生硬,便略略找了话来讲,勉强算是讨好。
他亮了灯,看自己胸口的蝴蝶,愈合的疤痕晶莹得异常诡异。当初靠削割肉体缔造的美,再怎么精致也终有一些触目惊心。
“疼?早过去了。”他披上长及拖地的棉睡袍,缩着脖子跑到壁炉边,与她一同蹲下,模样有些像谄媚她的天真家犬。
“一般男人家,刻条龙倒也说得过去,怎么刻的是只蝴蝶?够母的。”这图案每每迫近她时,便有一股痛感自心底涌出,教她又爱又恨。
他挺起胸膛,炫耀一般晃动身子,笑道:“爷大好男儿的风采,你也见识过了,谁敢笑话爷母,看爷怎么收拾丫!”
她想笑,却又忍下来,表情也跟着柔和,有了普通妇人的婉转与乐观,那是扎肉从前不曾见识过的潘小月。
“她叫什么?”她摸抚他胸前那只自血肉中破茧的肉蝶。
他偏了一下脑袋,似乎想避开这样的问题,却又下定决心一般,嗓音也因沉入往昔深处而变得模糊喑哑:“你知道青云镇吗?原本我是在那个穷镇上长大的,后来因时常闯大祸,活活被爹娘打出镇去的。你也晓得我干的营生,保管是有今生、没来世,下地狱十九层也是注定的了。所以我对成家这回事也便死了心。直到有一回,跟几个搭子在南京设局,给一只‘大羊’下套,是个做宝石生意的富家子弟,成日只知道喝花酒,生意也蚀老本,仗着家底厚,竟也过得逍遥自在。他家里有个原配夫人……”
讲到这里,扎肉不由顿了一下,像是在酝酿一些倾诉的勇气,潘小月也不由靠上他精壮的肩头,给予鼓励。
“那个女人叫巧蝶,我与那只‘羊’结交的辰光去他家里吃过两次酒,当时直觉不过是个性格阴沉的妇人,长得也不算好看,只能说相貌清秀。我们原来的打算是,买通他的鉴定师,用一批假宝石跟那废物做生意,待交易完成后,再将他骗去妓院快活,中间点一把火,趁乱将假宝石带走,做成混乱之下被废物自己弄丢的假相,神不知、鬼不觉。孰料,那天不知为何,那废物居然在去妓院途中先折回家中,将假宝石先安置了。计划有变,我只得硬着头皮潜入他的公馆,意欲把假宝石带出去。可惜,做老千与做贼毕竟也是两回事,因动静不够轻,到底被巧蝶撞了个正着。本来,我必须杀人灭口,可是……却怎么也下不了手。巧蝶拿着那个装假宝石的箱子,就站在我跟前,求我带她走。不晓得为什么,我看着她的眼睛,便再也拒绝不了。此后,巧蝶便跟着我,而报纸上的新闻登出来,也将她写成见财忘义的毒妇,卷了夫家的钱跟不知哪个情夫私奔了。警察四处抓的人,不是我与那几个搭子,竟是她这个弱女子。我带着巧蝶,一路从南京逃到苏州,再到温州,往四川方向逃去。一路上都是巧蝶的通缉告示,她到底还是在一间荒郊客栈被认出来,于是那废物与巡捕一道气极败坏地上门来逮我们,我们逃到一个废宅子里,将门封得严严实实,他们进不去,便用火攻,要把我们熏出来……”
扎肉眼眶泛红,声音随之哽咽:“当时已是走投无路,我为了护她,从楼梯上摔下来,碎木片扎在胸口上,出了许多血,当下昏死过去。待醒来时,却见自己身处地窖,还被裹上了湿毯子,巧蝶却不见了。我发疯似的找她,却不见踪影,直到看第二天的报纸才知道,安置了我以后,她自己爬上老宅的房顶,纵身跳下……”
潘小月握紧了他的手,他似乎还沉浸于过去,整个身体都在震颤。
“据说,巧蝶跳下的时候,浑身是火,头发都烧着了,风一吹,整个人熊熊燃烧,像凤凰涅槃,她跳下之前,还大喊:‘老天爷!这回我可真去了……老天爷……这回我可真去了……’”
“扎肉,未曾想你还有这样的过去。”
“你若不问,我怕是永世也不会再提。”
“那为什么又要告诉我?”她问得有些任性。